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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抄袭的认定标准

2023-12-07 23:4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博士论文抄袭的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

1、对他人论文所进行的未注明出处的成段落引用,如果引用总字数超过自己论文总字数的30%,无论引用的内容的性质如何,都视为抄袭。2、如果自己论文的核心观点与他人论文的观点(不一定是全部观点)完全一致,而且论证过程或表述方式有极大相似性,那么无论与他人雷同的字数是多少,都视为抄袭。

处理方法

1,对毕业前被发现或举报具有抄袭行为的毕业论文由相关学院对论文作者进行责令改正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其修改论文并推迟答辩半年或一年。2,对于毕业后在我校工作的当事人,视抄袭程度、认错态度、产生的社会不良影响、对学校造成的损失等方面按相关程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留用或开除等处分。

3,对于己毕业离校的当事人,可将调查结论寄送其所在单位;严重的抄袭者或对我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我校将按相关程序公告撤销其在我校因抄袭行为而获得的学历证书(包括电子注册证书)、学位证书、荣誉称号等,并保留追回因抄袭在我校获得的经济利益的权力。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论文抄袭如何界定 如何界定论文抄袭

1、论文格式,论文检测基本都是整篇文章上传,上传后,论文检测软件首先进行部分划分,上交的最终稿件格式对抄袭率有很大影响。不同段落的划分可能造成几十个字的小段落检测不出来。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划分多的小段落来降低抄袭率。

2、数据库,论文检测,多半是针对已发表的毕业论文,期刊文章,还有会议论文进行匹配的,有的数据库也包含了网络的一些文章。这里给大家透露下,很多书籍是没有包含在检测数据库中的。之前朋友从一本研究性的著作中摘抄了大量文字,也没被查出来。就能看出,这个方法还是有效果的。

3、章节变换,很多同学改变了章节的顺序,或者从不同的文章中抽取不同的章节拼接而成的文章,对抄袭检测的结果影响几乎为零。所以论文抄袭检测大师建议大家不要以为抄袭了几篇文章,或者几十篇文章就能过关。

4、参考文献,参考别人的文章和抄袭别人的文章在检测软件中是如何界定的。其实很简单,我们的论文中加了参考文献的引用符号,但是在抄袭检测软件中。都是统一看待,软件的阀值一般设定为1%,例如一篇文章有5000字,文章的1%就是50字,如果抄袭了多于50,即使加了参考文献,也会被判定为抄袭。

5、字数匹配,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相对比较严格,只要多于20单位的字数匹配一致,就被认定为抄袭,但是前提是满足第4点,参考文献的标注。

进行论文写作中哪些行为属于剽窃?

高校小伙伴和研究学术的都会和论文打交道,其中涉及到的著作权法是大家都知道的,在这项法规中抄袭和剽窃是一个概念,在口头和书面中大家一般都说抄袭。

在论文写作中,文献资料肯定少不了,这就有一个问题了,怎么引用别人的文献资料,避免剽窃,其实这个问题说小不小,说大不大。说大吧,大家只要很少引用、多注明就行了,说小吧,最近这几年,各个部门在严查论文抄袭(剽窃)行为,而且会进行常态化通报。

剽窃其实很好理解,就是使用了他人的文字或观点而不注明。官方一点的解释,比如美国现代语言联合会的《论文作者手册》中对剽窃(或者说抄袭)就是这样的:剽窃是指在你的写作中使用他人的观点或表述而没有恰当地注明出处。

对于论文,剽窃分两类:一类是剽窃观点,用他人观点不注明;一类是剽窃文字,就是照抄别人文字表述,也未注明出处,也没用引号。众所周知,论文看重的是观点的原创,所以前者比后者严重。

实际上,如果你论文中的某个句子和原始资料很相似,比如结构、观点,而不是用自己的话重述的话,就算你注明了出处,这还是属于剽窃(或者说抄袭)。我们不能简单地改变资料或者简单总结,必须完全重塑观点和句子,否则就直接引用吧。

那具体包括哪些行为呢?

1、观点抄袭

直接抄袭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观点、结论、论点,而不是引用。

2、论据论证抄袭

抄袭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中的论据、论证、结果、调研、设计等。

3、数据抄袭

直接使用别人研究成果中的调研、实验等数据。

4、图像抄袭

直接使用别人独创的图像,或者照抄别人独创的图像表现形式。

5、概念抄袭

抄袭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中定义、原理、公式等原创要素。

6、句子抄袭

照抄原话,没加引号,没有重新组织他人论文中的观点。

7、引用原话过多

这点很好理解的,一篇论文如果太多别人的话,还有什么意义呢,即使加了引号,也是剽窃。

8、套改句子

虽然重新组织了句子,可是整体表述结构或情节和他人很相似,属于剽窃。比如去掉几句、颠倒句子、增加几句等都属剽窃。

其实从著作权法角度来讲,抄袭应该是把他人作品或作品片段窃为己有且发表的。因为抄袭侵权需要有四个必要条件,一是此行为要有违法性;而是客观损害的存在;三是和损害存在因果联系;四是行为人存在过错。

因为抄袭需要在发表后才能产生侵权,这样就有了客观的损害事实,所以从著作权法上看,认定抄袭一般是已经发表的抄袭物。

不管怎样,剽窃(或者说抄袭)行为是可耻的,是不尊重别人智力成果的行为。要么你直接引用,但不能多,要么就完全用自己的观点进行重写,但不是乱拼乱凑。

透过“徐剑博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聊聊论文抄袭该如何认定

转自沈阳在线  2021-12-23 13:10

2016年12月,一篇题为《从韩春雨联想到东北大学徐剑博士的学位论文抄袭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果的不端》的网络匿名举报贴在某论坛上发表。文章发出之后,随之而来的是诸多网友对东北大学及沈阳工业大学的热议,同时任职于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的徐剑教授本人也面临了博士学位的撤销及名誉纠纷当中,对于此事是否属于抄袭事件,网络上有着不同的声音。

细究事件本身,争议的是徐剑的博士论文《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机制研究》引用了“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徐剑在2001年至2006年,作为第二参加人全程参加了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张青山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研究(70172042)”的研究工作。该项目研究过程中培养出4个硕士和1个博士(徐剑)。2006年3月项目研究成果作为专著《企业动态联盟风险的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ISBN:7-5017-7365-3/F.5922)公开出版,徐剑为第2著者。项目培养的四个硕士的硕士学位论文作为本课题的共同研究成果都汇入到了2006年3月出版的专著中。在2003年至2008年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徐剑将课题研究成果的一部分作为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进行了后续研究工作,其中很多研究成果又汇入2006年出版的专著中。在学期间共发表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6篇,专著1部,获政府科技奖励2项(第2获奖人)。在6篇学术论文中,发表在专著出版前的有2篇,发表在专著之后学位论文答辩之前的有4篇,这些研究内容和一些专著内容融入了徐剑本人的学位论文中。

上述事实是否构成“抄袭”,学术界产生了不同的观点,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中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并依法享有改编权和汇编权。参与该项目的张青山教授及其他参与人,认为徐剑的行为不构成抄袭;沈阳工业大学和东北大学5位教授也认为不构成抄袭,并联名发表了《关于研究生使用课题组共同研究成果的部分内容撰写学术论文的学位论文必然性和普遍性》。而与此同时,有一部分人士认为徐剑博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的拼凑抄袭行为,博士学位论文要求独著,要求独立完成。

近年来,关于“论文抄袭”的事件频繁发生,例如“于艳茹案”、“翟天临案”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而举报论文抄袭是否需要实名?论文抄袭的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该怎么定义值得我们深思熟虑。孰是孰非,网友可以自由争论,但中国学术成果的借鉴与剽窃之间如何界限及学位论文采用课题组成果,课题组成员在项目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再创造是否合理合法应交给法律去审判。希望借此争议事件让知识得到真正的尊重,保证教学质量,严肃学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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