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章制度的概述及功能
(一)、概述
规章制度即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和公布的,在组织生产经营和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适用的,用来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准则。有学者认为①规章制度是指单位有权部门制定的以书面形式表达的并以一定方式公示的非针对个别事务的处理的规范总称。
现实中大量规章制度不符合以上定义,通常以职工必须遵守的劳动纪律等形式出现,作为用人单位进行管理甚至任意处罚职工的“杀手锏”因而蜕变为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具。
“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规章制度,同一企业有不同内容的规章制度,首先规章制度必须出自单位权力部门,或经其审查批准,其次、规章制度必须按照企业内部规定的程序制作,如果法律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又规定了特定的程序,必须遵循该程序,再次、规章制度必须向劳动者公示,第四、规章制度是规范,是有关权利义务的设定,非针对个别人个别事件。如企业就召开某次会议的特别决定就不是规章制度,但企业就会议制度做出规定,就是企业的规章制度组成部分。
(二)规章制度功能
单位规章有以下功能:
1 .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
①王昌硕.《劳动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作成本。 3.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二、规章制度分类
企业规章制度涉及面很广,包括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办公总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劳动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勤务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 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代理连锁业务管理制度,广告策划制度,CI管理制度,进出口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方面。
劳动规章制度是规章制度中的一类,具体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
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②
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无论从用人单位的运作、发展和强大来看,还是从履行企业法定义务的角度看,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都有必要性。要想富先修路,企业要做大、做强就得先立制建章。路修得越好车跑得越快,成功的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秘诀:建立适合本企业的优良的规章管理制度。
三、劳动规章制度的渊源
我国现行法上关于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宪法》将“遵守劳动纪律”作为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意在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劳动者有秩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劳动生产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
②.《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劳动部1997年11月颁发
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这些规定明确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明定了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合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主体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乡镇企业法》、《公司法》等有关主体法律。法规,都赋予了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权利,并对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作出了相应规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制定重要劳动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其他企业制定重要劳动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作为审理劳动争议的依据,有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由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制定,内容必须符合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第二,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程序通过,未设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用人单位,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或者依相应的民主程序通过制定;第三,必须要明确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未尽告知义务的,不能作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全面性原则 所谓全面控制原则就是指,凡属应予控制的经济事项,特别是那些具有固定风险的经济事项均应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严密控制。所谓固定风险又叫原发性风险,即在无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下经济事项本身客观上存在发生错弊的可能性。如不加以控制就会导致固定风险变成发生错弊的现实。为防止错弊行为发生,确保经济管理沿着正常的轨道运行,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经济信息事实可靠,凡具有固定的经济事项均应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予以控制,这是建立和设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3、相互制约的原则 相互制约的原则就是指:凡办理具有固定风险的经济事项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应严格分离,不准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独断,而应实行相互监控的原则。所谓不相容职务就是在办理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事项或核算过程中所涉及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如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独断,既易发生错弊,又能自行加以掩盖的职务。凡属具有固定风险的经济事项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如不予以分离而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独断,就等于没有任何控制。没有相互制约就没有科学严密的内部控制,一切控制目标均难以实行。所以,相互制约原则是建立和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核心原则。设计时的具体做法是,凡属具有固定风险的经济事项或会计核算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均应予以分离,并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设计相互监控制约的关系予以严格控制。所谓纵向制约关系就是凡属办理具有固定风险的经济事项或账务处理均应由上下两级参加核查签署,而从纵向上所形成的相互监控制约关系;所谓横向制约关系就是凡属办理具有固定风险的经济事项或账务处理均应由无隶属关系的两个部门或两人参加核查签署,而从横向上所形成的相互监控制约关系。如有人妄图作弊就必须上下左右串通一气方能得逞。巨大的暴露风险将使作弊者望而却步。如发生无意识的差错,也易于及时发现和纠正,从而防止错弊行为的发生,达到科学严密控制的目的。 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 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就是指设计一项内部控制制度应具备的基本要素。这是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和检查的客观标准之一。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 1、科学分工、明确职责 科学分工是实现科学管理与控制的前提。现代再生产活动和企业经营管理及核算十分复杂,均不可能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完成。特别是办理具有固定风险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尤其应予分离。按分工予以纵横监控,规定职责,相应授权,使之做到有职、有责、有权,从而实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相互制约,才能达到科学控制的目的。所以,科学分工,明确职责,相应授权是建立和设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素。 2、确定目标、重视环节 具体控制目标是某类或某项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无目的的控制是盲目而毫无意义的。因此,应将内部控制的总目标予以分解,落实于所建立的各类控制制度之中,借以保证内控制度总目标的实现。比如,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内部会计控制中各项会计业务控制和会计核算本身的控制,其控制目标是不一样的。因此,按控制的分工,确定各自控制的基本目标是设计某类或某项内部控制制度时应具备的第二个基本要素。 3、建立程序、明确权限 设计应填制的凭证记录或其他载体,并按相互制约、纵横检控原则设计检查、审批的签署手续。明确谁经办、谁初审、谁复审、谁终审,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权限清楚。从而实现纵横检控,责任明确,信息有据之目的。 4、严加核对、形成勾稽 尤其是对会计等经济信息是否准确可靠,必须建立应有的检验制度。主要包括账证、账账、账表以及表与表的核对检验等。例如,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每项物资进行收付后,都要实行永续盘存办法核对库存帐实,还要对财产物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以保证帐、卡、物相符或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又如,现金出纳员要在每日下班前结帐,清点库存现金,遇有差错要及时报告,会计主管人员还要经常检查出纳员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及金库管理情况。上述所做的这些工作,都强调了核对的重要性,目的是确保有关经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5、检查考核、奖惩严明 这是保证所建立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必要措施。如果执行与不执行一个样,执行得好与不好一个样。好的不能得到应有的表彰和鼓励,不执行和执行得差的不予惩罚,就起不到奖优惩劣的作用,再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也会流于形式,并会妨碍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作用。所以,一项科学的内控制度,建立必要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分析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而有效是衡量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标志,通过实践得出的结论是: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下面,我想利用“亚细亚”和“湘缆厂”为例子作一说明。 (一)“亚细亚”的兴衰分析 亚细亚曾是闻名全国的商场,该商场于1989年5月开业,之后仅用7个月时间就实现销售额9000万元,1990年达1.86亿元,实现税利1315万元,一年就跨入全国50家大型商场行列。从1993年起,郑州亚细亚集团(简称郑亚集团)以参股的形式投资10亿多元,先后在河南省内建立了四家亚细亚连销店,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很多参股公司,还有遍布全国各地的“仟村百货”。亚细亚在全国商场中第一个设立迎宾小姐、电梯小姐,第一个设立琴台,第一个创立自己的仪仗队,第一个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当年的亚细亚以其在经营和管理上的创新创造了一个平凡而奇特的现象——“亚细亚现象”。一时间,“亚细亚现象”、“亚细亚冲击波”,包括“中原之行哪里去”的广告词和亚细亚小姐甜美的微笑,像阳光一样辐射全国各地,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的近200个大中城市的党政领导、商界要员来到亚细亚参观学习。然而,1998年8月15日,郑亚商场悄然关门!面对这残酷的事实,人们众说纷纭。我认为,导致亚细亚倒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内部控制的极端薄弱是促成其倒闭的主要原因之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