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关于王琦瑶的长恨歌王安忆是我喜欢的女作家.她是上海人.是为数不多的继张爱玲后,能把上海人描绘的绘声绘色的女作家.凡是看过她作品的上海人,难免不为那些文字哑然失笑.
就长恨歌的王琦瑶来说,人们给予太多感觉上的粉饰.其实她不过就是上海弄堂里的你我她.平凡而简单.说外貌吧,顶多是小学的班花.才情的话,除了会莺莺燕燕的哼几句流行歌曲.琴棋书画是必定不会的.但是像大多的上海女孩子一样,有点作,有点虚荣,可是心眼还是不坏的.所以总觉她就是自己,就是街上形形色色的上海女孩的影子.
所以,她的痛苦也是我们自己的.她作,所以有好男人出现,她也不珍惜.她虚荣所以碰到了一个地位高,权势大的男人,她就屈服了.后来男人死了.她从上海小姐变成了过期的情妇.好不容易东山再起,她心眼不坏,结果还是着了男人的道,又被人给甩了.而且还生了孩子.毕竟她还是有魅力的.总有那么几个有着各自目的的男人围着她转.不免地有些沾沾自喜.可是年龄大了,男人们一个一个地离开了.终于只留下她和她的财产.最后,她因为财产而失去了生命.可是最悲剧地,死的已经不是当年的上海小姐.而是一个饱经风霜的老太婆.正所谓无可奈何花落去.所以我想说的几点是
一.所谓美女.无须自傲.当年的上海小姐,也是风华正茂.但是如果没有高于别人的智慧,没有忍辱负重的气节.到都来,只是磋跎岁月后脸上的皱纹,和满腹不可告人的心事.灯光,掌声,鲜花,是留给别人的.眼泪和伤心是自己的. 倒不如做豆腐西施.过着朴实无华的生活,朝九晚五地忙忙碌碌.
二.所谓男人.应该检点.上海小姐是青春美丽,雍容华贵.那是光环的美.是钻石的闪.她不过是邻家的妹妹.她不过是楼上的姐姐.走近了也是百家的俗,小家碧玉的风情.谈恋爱,应该要的是人家的品质.脑子里总该有点可以说道的.日子过长久了,人家脸也黄了,头发也白了.如果你还牵着她地手,才说明你的眼光不错.如果嫌弃人家的话,当初还不如弄个芭比娃娃,一百年的漂亮可爱.
三.所谓爱情.少年不识愁滋味.当年,或是青涩,或是甜蜜.当年或是轻狂,或是踌躇.而今只是淡淡的开水,菜篮的菜,一捋煤气单,坏掉的灯泡,积垢的炉灶.无论是李主任,娘舅,老克拉,最后还是空虚+寂寞的早上弥漫蚊香的气味.懒懒的不想凭吊.于是早上的豆浆和糍饭,自行车的铃声又一次占据人的意识,才发现爱情的考虑只不过是昨晚的梦魇.
四.所谓婚姻.除却巫山不是雨.如果王琦瑶嫁给了娘舅,或是李主任.也许结局不会那么悲伤.可是嫁给了李主任,战乱足以让她成为寡妇或是文化大革命中千夫所指的荡妇.嫁给她最喜欢的娘舅,她可能会变成金锁记的七巧.饱受大家族的歧视,最后同化成一个颐指气使的泼妇.人生的变数太多,前面的成就后面的.一环扣着一环.你获得了,便会失去,你失去了,又获得了新的开始.婚姻是这样,人生也是这样.所以婚姻是围城,人生也是.
所以, 王琦瑶是我.但是我从来不是她.郑秀文也不是,黄奕也不是,谁也不是.她是潜在所有上海女孩子意识里的.她是藏在弄堂里,外滩,梧桐树下,学校门口的.她是过去,是未来,是无数个女人夜晚思考的身影.
王安忆,上海人, 1954年生于南京,次年随母亲茹志鹃迁至上海读小学,初中毕业后1970年赴安徽淮北农村插队,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工作,1978年回上海,任《儿童时代》编辑。1978年发表处女作短篇小说《平原上》,1986年应邀访美。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主要著作:《雨,沙沙沙》、《王安忆中短篇小说集》、《流逝》、《小鲍庄》、《小城之恋》、《锦锈谷之恋》、《米妮》等小说集及《69届初中生》、《纪实与虚构》、《黄河故道人》、《流水三十章》、《父系和母系的神话》、《叔叔的故事》、《我爱比尔》、《长恨歌》等长篇小说。喜宴 妹头 冬天的聚会《富萍》及其他 散文集《蒲公英》、《母女漫游美利坚》(与茹志鹃合著)等,儿童文学作品集《黑黑白白》等,论著《心灵世界——王安忆小说讲稿》等。作品曾多次获得全国优秀小说奖,98年并获得首届当代中国女性创作奖。2001年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最杰出的华文作家”称号等。
王安忆的小说,多以平凡的小人物为主人公,表现他们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经历与情感。“理解”与“爱”是她的创作宗旨。在艺术表现上,她的早期小说多感情抒发,近期创作则趋于冷静和细致。
从王安忆的作品里普遍可以感受到一种宽厚的爱,她赋予故事中人物"英雄性",表现人物美和善良的方面。她以敏感和高超的领悟力来控制故事微妙的气氛发展以及人物的心理变化,细腻精准。她的作品讲的是平常故事,柴米生计,可她探讨的是故事背后强大而仁慈的自然规律,这是她对人性和人的生存状态及本体世界的关怀,这使她的作品具有了超乎寻常的意义。同时作品中时刻有女性的温柔体现,连同谨慎内省多思的品格,使她作为文坛一个特立独行的异数存在.
相关作品:
长恨歌
作者: 王安忆
页数: 384
定价: 20.00
出版社: 作家出版社
简介:
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跌宕起伏。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篇外:
王安忆的“三恋”及其他
假如有人问我为何将房间搞得这样乱,床上,书桌上,地板上到处摊满了有关王安忆的书和杂志,电风扇拧到了最大档,风一个劲儿地吹,风卷起了书的一角,而我却呆呆地坐在一张木椅上,好像在思考着什么。
这位1954年在南京出生的中国作家,祖籍福建同安,母亲是作家茹志鹃,父亲是剧作家王啸平。王安忆一岁多便随父母到上海定居,在那里接受最初的教育,读小学时经常参加区、市的儿歌写作比赛会,对文学产生了很深的感情。1969年初中毕业,翌年赴安徽五河县头铺公社大刘庄大队插队劳动,被选为县、地区和省级积极分子。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并参加一些创作活动。1976年在《江苏文艺》上发表散文处女作《向前进》。两年后到上海《儿童时代》杂志社任小说编辑,不久发表小说成名作《谁是未来的中队长》和《雨,沙沙沙》。1980年参加中国作家协会第五期文学讲习所学习。曾于1983年参加美国爱荷华大学'国际写作计划'文学活动。之后,曾任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与中国作家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她的履历表虽然很短,却被生活浸泡得实实在在,成为一个真正丰富的人生。
自从发表了小说《本次列车终点》之后,她那支驰骋之笔,内没有了终点;她一路洋洋洒洒,到处是闪光的足迹,一直在超越着她的父母,成为当代中国文坛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我眼前,是她的小说集《雨,沙沙沙》(1981年,百花文艺出版社)、《黑黑白白》(1983年,少年儿童出版社)、《王安忆中短篇小说集》(1983年,中国青年出版社)、《尾声》(1983年,四川人民出版社)、《流逝》(1983年,四川人民出版社)、《小鲍庄》(1985年,上海文艺出版社)、《海上繁华梦》(1987年,花城出版社)、《荒山之恋》(1987年,香港三联书店)、《乌托邦诗篇》(1993年,华艺出版社),长篇小说《黄河故道》(1986年,四川文艺出版社)、《69届初中生》(1986年,中国青年出版社)、《流水十三章》(1987年,上海文艺出版社)、《米尼》(1990年,江苏文艺出版社)、《长恨歌》,散文集《母女漫游利坚》(与茹志鹃合著;1986年,上海文艺出版社),《蒲公英》(1988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及长篇游记《旅德的故事》(1990年,江苏文艺出版社)等。她的小说《谁是未来的中队长》、《本次列车终点》、《流逝》、《小鲍庄》等均获全国大奖;还有多篇小说被译成各种文字。
这就是王安忆,王安忆的发展真快。
我从地上顺手拾起刚寄来的1993年7月29日的《文学报》,那上面有一段王安忆在上海第四届文代会的发言摘要,王安忆说:'在八面来风的环境中,知识分子应保持自己独立的思考。她说作家应有艺术理想,这个巨变的时代需要作家去关注,一味作风花雪月颂是浪费才华和经历,或者是缺乏艺术理想。'是的,王安忆的创作已经走出了小我。她近来不断认为一个作家如果只从极个人的悲欢出发,那纯粹是雕虫小技。她的创作已到了思想收获的时节。而这种思想的成熟,是王安忆开始注重宏大的东西,悲伦的东西,这种创作的变化,是朝着人类审美理想出发的。
从她的中篇小说《叔叔的故事》开始,王安忆的创作又在自己的基础上有了大的飞跃。她的艺术理想得到了很好发挥,她确实让自己变得大气了,深沉多了。《叔叔的故事》,对当代文学有着重要意义,它拥有了巨大的历史内涵,绝对经得起历史的反复咀嚼,也是王安忆创作思想成熟的标志。如果一个作家放弃了她的思想追求,就自然会落后于时代,特别是在九十年代,更不能放弃作家对生活的参与和思考,没有思考就没有有分量作品的出现。而王安忆这几年来,确实写出了有份量的作品。如今年发表的长篇小说《纪实与虚构》,中篇小说《伤心太平洋》,无不表现了作家大手笔和注重人类审美理想的气质,这两部作品标志着王安忆的创作已到了又一个新的高峰。
王安忆不仅在艺术上保持了自己独特的追求,在生活上也相当内向,严谨。这和她从小受的教育有关,她是茹志鹃的女儿这恐怕谁都知道。她酷爱读书,待人热情,爱思考,她谈话富有哲理,喜欢实事求是,作为一个正直的作家,她是当之无愧的。
当然,关于王安忆的生平大家早就知道甚多,无须在这里重复。但要真正解读一个作家,决不能忽略了她成长时期的重要作品。那么,对于王安忆来说,'三恋'在她整个文学创作中是值得重视的部分,所以分析'三恋'成了我这篇评论的关键所在。
王安忆引导我进入了一个世界。
一个她认定充满了生命压抑苦难又燃烧着希望光明骚动着的世界-一生命的本体世界。
“三恋”是一个标志,畸形变态的性描写向人们展示了魅力。我得照实承认,她的这种性意识只是在生命的边缘上绕了个圈,并未真正走进人的生命本能。因为她终究没能拗过强烈的道德规劝,在一种自我压抑式的规劝中王安忆似乎找到了自我的心理平衡。
《逐鹿中街》便出现了一种倾斜。她使女人的生命直接倒塌,跌入家庭的怀抱,充当丈夫的陪衬,她们干脆不去意识自我价值的存在。《岗上的世纪》最直接进入了人的生命本能'性'。在最真实的生命跃动面前,任何虚伪任何遮遮掩掩都显得无济于事。'性'为男人和女人提供了平等做人的权力,就像伊甸园里的亚当和夏娃结合才构成了人的完整一样,男女双方共同的权力铸造了共同的生命律动。
现在小说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大家庭消失了,代之出现的两人组成的小家庭。父亲的形象消失了,代之出现的是丈夫的形象。女人的角色也分别由母亲、女儿改换成了妻子、情人。但这种变化只是在家庭关系之内的角色互换,也就是说关于家庭的话语没有变,关于女性的性的萌动意识,在深层心理上依然被笼罩在家庭意识形态之中。
王安忆的世界是一个主体意识极强的世界。她所关心的问题,使用的语言,作品前后叙述方式的变化很大。这里既有对女性自我的贬低,屈服于男性社会的一面;又有一种无法掩饰的骨子里不安分,拼命想解放自我的骚动情绪。但无论如何发展,作者的创作都是在扮演着她自己。而决定这种扮演的是有另一个'缺席'存在者,他(我这里用'他'而不是'她')决定了王安忆所以这样写而不是那样写。这样,当王安忆用笔写作时,她就再也不是'她',而是'他',因为她的写作中的符码秩序必须与'他'的社会符码秩序一致。这就是说,社会是男性的,是'他'的。女作家写作,离不开社会这个大背景,按拉康的说法:'女性在生理结构在这个男权社会中以一种缺乏或被阉割的形态下进入语言和文化系统。'尽管妇女写作努力想达到男性文化的成就,但她们的潜意识里无形中已经接受了这种男子对女人的偏见。
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偏见'呢?王安忆所关心的妇女地位有时不是在社会上,而是在家庭中。她认为回到家庭便是回到了一种自然的生活之中。在一个搞得非常舒服安逸的小家庭中,女人自自然然地履行她们的义务和职责,牺牲,忘我,道德纯洁做个好妻子,好母亲,说白了就是当个'家庭里的天使'。这种'淑女'型的女人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王安忆的心理需求。从而也满足了'他'的社会秩序即女人--家庭的;男人--社会的。所以也是男人对女人的要求,这是一种对男人看来是'真正女人'的崇拜'小小的时候她们就在一起了。
小小的一座城,她们总是不间断的练功。她请他帮忙开胯、扳腿。她们触电般地接触。她成了一儿一女的母亲。她一片圣母般的温柔。
--《小城之恋》
王安忆小说中的叙事人称全是以第三人称出现,这种叙事方式本身就很明显。叙事者通过自己的化身构筑起一个独一无二的宇宙,她创造了这个宇宙,她在这个宇宙里能够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她具有上帝一般神仙的能力。她可以任意对她的男女主人公善恶美丑在一种十分理智的情况下进行道德评判,这种异常清醒的把自己完全凌驾于作品意蕴之上的历史性观照,使叙事者完全变成了真理的缔造者。《小城之恋》中的男女主人公在经过了一番急风暴雨式的性爱之后,男人欺辱式地占有了她,尔后又甩了她,对她产生更大的恐惧。在叙事者眼里,那个男人便是无能的堕落者,女人便成了受害者,而已是叙事者眼里一个颇具母亲温柔又十分博大而神圣的受害者。
王安忆实际上是通过她的叙事向人们传达出这样一个她潜意识中早已认定了价值观念:她认为中国现今的女人就应该如此。女性在整个人类中虽是一半,但她却又强烈地依附于另一半。虽然人的需要,尤其性满足是缺一不可的互相满足。但女人却缺少男性的生理特征,因此她没有创造权。'是空间'又没有'填塞空间的动力。这种生理上的差异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社会因素。男人与做女人之间并无不同,而女人与做女人之间却存着尖锐的矛盾。在当今中国,做女人有时往往意味着放弃做人的权力。在这种矛盾面前,女人试图找一条解脱的途径,她们结婚、生育,她们想通过家庭来确认个人的地位,但恰恰相反,反而愈加落入了陷阱。'家庭'的概念在一些妇女心理认为这就是她们的'上帝'。维护家庭的地位,忠于家庭,便是忠于职守。王安忆的《逐鹿中街》在这方面就显得颇为典型了。她仍然是第三人称的叙事方式,仍然是全知全能上帝一般把自己变成一个守道德的操纵者。
一个颇有素养的中年女教师,一味地将目光紧盯着她的丈夫,学她怀疑到丈夫有外遇时便采取了整天跟踪的方式,仿佛她的整个生命意义就是管住自己的男人。让他全心全意像她一样爱护这个家庭,爱她。只有这样,女主人的心态才能永远保持平稳。她把家庭的稳固看作是她的天职,守住丈夫并管住他让他同她一块在她们共同开辟的乐园中寻求幸福,便是她生命中的最大快乐了。可偏偏她的丈夫不是这样的。他穿牛仔裤和年轻漂亮女孩子下馆子,学跳迪斯科,他口口声声宣传要活得洒脱,而且是在抓紧一切时间地尽力使自己的生命活得洒脱起来。当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的女人整天跟踪着他时,他非旦不收敛,反而更加得意地洒脱起来。像与自己的女人做游戏一般地兜着圈子玩。中国的一些男人就是这样,男人娶个老婆在家,主持家政,但婚后马上就去寻求新欢,马上不满意,马上觉得'妻不如妾,妾不如妓。'而女人却不,她们只要拼命守住家庭,而缺乏男人的冒险精神。男人往往在一种冒险行为中达到快感,而女人永远喜欢过平平稳稳的日子。在她们看来,'一个干干净净的女儿身给了男人'就永远属于他了,这种传统的'贞节'观,被男性社会规定为女人的荣誉。'家庭'作为模式在中国历史悠久,按部就班的婚姻似乎为女人们找到了安身之处。女人结婚大都不是为了寻求爱的结果,家庭反而是葬送爱的场所。这些'淑女'型的太太们,大凡也不是为了爱,而是通过家庭来证明自己的身价,确立自己的社会地位,其实这种作法本身,就与提高妇女自己地位和巩固以男性为中心的一夫一妻制家庭一致起来了。巩固家庭秩序意图只在于巩固它所代表的社会秩序。这样家庭成了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它无时无刻地控制着各种社会生活,当然也控制着王安忆的写作活动。
王安忆让自己的女主人公自动放弃社会职业,自动离开生产领域,首先在经济上沦为男人的附庸,那么她本人就有希望女人走回家庭小天地的愿望。她也许认为这样做女人反而会自然些。这在中国也并不足为奇,女作家要想用愚昧落后无知的反面形象来达到一种反思,这样做的魅力不也是很大吗?但历史终究还是向前发展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作家的意识也在发生着变化。王安忆前后期作品变化很大,但也有充满了矛盾的地方,这也许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缘故。现在谈论男女问题,同样也是个极端复杂的问题。我们大多数女作家写作,是用男人的语言把自己束缚住,缺乏发现自我价值的勇气和力量。甚至可以说一些人根本就不想去发现,因为社会化文学传统是很难轻易打破的。她们在无意识地遵循着这种传统,而这种传统就是一种'他'人的话语,于是就自然而然地以男人的经验说话也就不以为然了。所以作家在反映男女问题时的矛盾心理就显得那么纷坛复杂。
但不管怎样,作为王安亿来说,这几年创作还是变化很大的。1987年的'三恋',1988年的《逐鹿中街》,1989年的《岗上的世纪),还是有着明显突变的。同样谈论的是男女问题,性问题,人的生命意识问题,但《岗上的世纪》似乎比以往作品的创作意识都显得超前了一大块。她的心理障碍正在被慢慢冲破,她不再把女人看作是一朵朵开放在家庭天地里娇媚的玫瑰,温柔的天使,而是把女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来展现,是一个挺挺而立、活生生的有情有肉的人。以往她创作中那种'雯雯'式的文静和矜持以及在她写到性描写时那种想写魔鬼又怕魔鬼出现的犹豫彷徨,好似已经正在变成王安忆创作的历史。她开始勇敢地面对人最本能的'性',直接揭示人性的弱点和生理欲望。'性'在她笔下描写得决不再是遮遮掩掩,而是写到欲望的高潮,该心花怒放时就让她们心花怒放起来,不是在人生外延打转转了,而是直接去写一个个鲜活着的生命。
《岗上的世纪》大胆袒裸描写了男女主人公在路边干沟里'野合'的情景,在王安忆笔下,一个温馨的女性被赤裸裸地摆在这个男性面前,让他观赏。女主人公一时竟变成了男人眼里的英雄,她正以一股无穷的力量向男性世界证明着女人的伟大魅力和勇敢。此时此刻幽闭恐惧与性躁狂使他陷入了一种深深的被阉割的恐惧之中,在一片迷人的女性胜利姿态诱惑面前,完全跌入了欲念的深渊。王安忆只有在此时此刻才变成了一个女性作家,在她眼里男女位置倒错,传统的男女秩序被颠覆了,传统的男人粗暴地蹂躏女性的场面没有了。在这里,女性完全变成了动因,女人不再以一种被缺乏的人格被动地去接受,女人的性欲反客为主地将男性塑造了。女人比男人强,男人在这里变成了无能的,缺乏的,不能满足女人的废物。
在叙事者眼里,这个男性是以一种十分幼稚的废物出现,他哪里还像个男子呢?王安忆在这里完全是以颠覆男性作家语言的姿态出现,是对男性文化和父权社会直接提出挑战。
在她以往的创作中,女人从来都不是主体,这是作者的社会本能对自我的阉割。而在这部小说中,王安忆却明显地表现了个人创作意识的变迁,她把女性的经历作为叙事重心,这与作者本人的思想直接有关。特别是她叙事角度的一致,作者自始至终运用第三人称写作,全是用理智操作完成她的制作,这本身的变化就十分明显。她目前作主体完全是倾向于女性的,她开始意识到了妇女自身价值的可贵,首先要做个真正的人,然后才是女人。她对自身人格力量的认识是深刻的,对女性自我形象认识也是清楚的。再也不像以往那样犹豫彷徨,把女人看作是男人的附庸,女人要想得到真正的解放,首先要自己承认自己,在这一点看来,王安忆真正发现了并亲身体验了人的生命存在的本质意义。所以她叙述起来就有一种绝对的俯视姿太。中国这几年改革开放无疑为作家的创作提供了良好的开端。王安忆创作也是在这种开放中得到了实质性的突破。她升华到了女性自我认识的阶段,开始把目光投向了人的生命本能,她笔下的女性具有了新时代女性特点,这对王安忆来说肯定是个突破性的胜利。但是由于我们整个社会还未彻底摆脱强烈的父权意识,尽管女作家在真诚地张扬女性的能力,但终归无法逃脱男性社会给整个中国人在潜意识中留下的阴影。因此,王安忆也无法逃出这个社会的制约。在《岗上的世纪》结尾处,仍然是以男权秩序的恢复结束小说。女知青李小琴,在张张扬扬痛痛快快地与农民小队长经过了一番幸福甜蜜的性爱之后,还是未达到调回城里工作的目的,她终于成了那个农民小队长的一个女人。他在她的引诱下体验了'性'的真正意义,体验了肉欲带来的生理愉悦。是她唤醒了沉睡了几代生命却从来没有体验过什么叫生命快乐的真正意义。然而,是李小琴唤醒了那个农民小队长死一般的生命,他、她都在性欲的满足中得到了生命的再造,他、她互相创造了。真正意识和醒悟了人活着的意义,性爱的意义,男女交合的美感,七天七夜关在李小琴家的农民小队长,可算痛痛快快地在这个世界里活过了,他、她们死也不冤了。
但是尽管如此,李小琴却无法挣脱男人权力的罗网。她是在男人的权力下活着,而且也将那么长久地活下去。农民小队长所行使的权力,是一种男权的象征,他手里攥着她的命运。虽然当初那个农民小队长对自己的生命活得一片模模糊糊,他从女知青身上得到了生命的再造,但最可悲的是他从此也学会了使用权力或干脆他始终就没放弃过对女人的控制欲。
这就是我们的社会,因为不管女作家如何在变幻手法地拼搏创造一番,但终究还是无法逃出强大的男性权力话语。这也就是说,尽管在王安忆笔下可以塑造出一个个对抗男性社会的女性形象,但她所运用的话语,叙事法则是男性的,这是因为在这个社会中,女性的话语和叙事法则连同产生它们的社会符号秩序是需要重新予以考虑的。
【篇一:人生只是一场独角戏】
前日里回学校答辩,看见一同学的论文居然写的是王安忆的《长恨歌》,《长恨歌》的小说、电影、电视剧我都有看过,但始终没有懂得淡然如王琦瑶,竟也会抱恨终生,于是好奇一阅,只见一段叙述映入眼帘,让我的心突然紧紧的收缩。“王琦瑶的每段爱情,每段生活,似乎都刚刚开始,便匆匆收尾;她身边的每个男人,都是刚刚登场,便匆匆谢幕。唯一一个一直陪伴在她左右的男人,却从来没有真正走进过她的生活。
于是长恨,只是落寞。”原来恨也可以不用拒绝,不用歇斯底里,只是一个人的舞蹈,独自欣赏,顾影自怜。突然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从三十年代舞台上走下来的王琦瑶,冷眼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爱恨留心间,眼角眉梢只是漠然。“爱去爱来,犹如花谢花开,怪只怪,春不常在……”于是懂得,人生不过是一场独角戏,谁都不能永远是你的搭档,只有自己才是唯一的主角。没有对白,所有的台词只是自己的喃喃自语;没有情节,所有的故事只是自己的想象,我若一个被遗弃的伶人,独自站在废弃的舞台,舞动长长的水袖,呀呀唱出人生的悲歌……又想起陈奕迅的那首《爱情转移》,原来爱情只是“把一个人的温暖转移到另一个的胸膛”,爱情只是流转,不是永恒。
长长的是人生,短短的是爱情,一段一段的爱情拼凑出一场漫长的人生,到最后,仍是孤独。反正只是孤独,不如早早习惯,没爱的日子,只是坦然,少却许多遗憾,若有一天我离开了世界,也不用带着对谁的恨走,把我的人生活成一朵孤独的花,绽放枯萎都只是自己的心情……
【篇二:独角戏】
我想,我就是那种永远看不清局势的人。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我的世界,时间似乎过得更慢,一个又一个的路人甲擦肩而过,他们超过了我,我却站在原点,嘲笑那些人的杞人忧天。恐怕我永远都不会醒悟,全世界最可笑的人,一直都是我。那么多匆忙的背影,不正是对我最大的讽刺?
在一定的路程内,速度和时间是成反比的,我以为我拥有着更多的时间,所以用了更慢的速度,直到每个人都超过了我,还是执迷不悟。我忘记了,在我所生活的世界里,时间是不一样的,所以一直扮演者一个没有调过时差的小丑,用错误的时间去适应她的行程,昏昏噩噩地跋山涉水,还奢望最终能到达终点。谁都能料到,她的终场不会有掌声,至少,不是她期望的那样。只是作为演员的我,看不清这一点。
我在我的世界,画地为牢。
开始不断有人慌张地从我身边走过,有人对我说,快逃吧,这里不久要发生海啸了!我问道,要逃去哪里呢?留给我的是一个背影,以及丢下的一句,一直往前在,不要停。我开始明白过来,懂得这将是一场生死角逐,它是那样真实,让我有了一种危机感。
我拉住身边的一个人,带我一起走吧?那个人拉住我的手,快跟上来!危难面前,一切路人都是友人。我努力地跟上他的步伐,却明显感到一种力不从心,渐渐地,就跟不上了。我听见不断有人对我说,你快点呀,再不快就来不及了!每一次都像是一剂兴奋药,让我更卖力,可过不久药力就失效了。我还是慢了下来。终于,那个一路带着我的人松开了手,你太慢了,我不能带着你了。我筋疲力竭地看着那个远去的背影,以及身边拥挤的人潮,仿佛一个局外人。我开始领悟了,我永远摆脱不了的,是那个执着的影子,她永远守在自己的世界,不肯离开。
渐渐地,心灰意冷。
一个人最难改的,是习惯。有人会说习惯是可以改掉的,举个例子,吸烟的人不管烟瘾多大,总是能戒掉的,而吸毒的人不管毒瘾多小,总是很难归正的。我也一样,我的习惯已经根深蒂固,连接着最重要的心脏,斩草除根的同时,伴随着撕心裂肺的疼痛。我怕疼,到最终也不肯舍弃。
浪潮袭来的时候,我疲惫的坐在路上。洪水猛兽般的浪潮,吞没了我的世界,我在无尽的地狱里挣扎,却摆脱不了残酷的现实。所有没来得及撤离的人,都被海水吞没,连呐喊声都被涛声淹没。我看着这个混乱的世界,突然感到一种悲凉。生命本该是这样,适者生存。只是这一刻,我看得更清楚而已。
遍体鳞伤的我忘了疼痛,忘了哭泣,忘了挣扎。结果不是早就预料到的吗?我应该心平气和的接受所有的结局。我想我演了那么久,应该走了。
闭上眼的那一刻,我依稀看见了前方的路标,一个大大的箭头,指着安全的地带,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两个字应该是——中考。天空染上了安详,尾声响起,我想我应该谢幕了。
终究是一场戏,只是我入戏太深。
【篇三:独角戏作文】
公园里坐着一个女人。
不知道年龄,有十几岁的青春,二十岁的张狂,三十岁的睿智,四十岁的沉稳。她双脚交错,用厚重的黑色风衣裹住全身的悲凉。她选择最左边的石椅,背后是一棵大树的布景。她低头不语,把脸深深埋进双手里,像在细心琢磨掌心深陷的纹路,解读自己的宿命和归途。
若不是天色熹微,我会有恐怖的联想,从这个角度是一个全景,特写的镜头一拉近,便惊扰了一枝的露珠。她的脊背在有节律的起伏,一阵阵发紧,甚至抖得厉害。这样的时刻,孤独的公园里,有一个女人在哭泣。
我猜她是个高四的学生,在6月的酷暑里落榜,她的母亲将她救赎,给她报考新的复习班。她不情愿,更不甘心。她在考试的狂轰乱炸里翻滚,想要投降却找不到对手。她是住校的,这样可以离母亲远一点,离那种期待的眼光远一点。她从拥挤的寝室逃离,徘徊到公园,发现步入春天,不禁暗自悲凉,为又一次的高考迫近伤心落泪。
我猜她是个年轻的母亲,白天在拥挤的公园里丢失了自己心爱的孩子。她着急地不知从何寻起,半弓着腰,拖住别人的胳膊,细心的询问。千万次的问,千万次的诧异,千万次的失望,千万次的打击。她的丈夫把她领回家,她一滴泪也没有流,她要做个坚强的女子,不想徒增伤悲。分针走到3点一刻,她从家里走出来,徒步来到公园。默默地在此啜泣,等待她的孩子。这是第n+1天。
我猜她是个中年的女人,保险箱里锁着用不完的金山银山。豪宅别墅,洋车洋狗,十足上层阶级的生活。她可以拥有一切,唯独失去她的儿子,她整天在外奔波,算计着商场上的勾心斗角,沾染了一身的烟酒气和铜臭味。儿子的10岁生日,她在美国,20岁生日,她在日本。没有礼物,祝福也是隔着冷冰冰的没有生命的电话线。她的生意一圈圈大开去,她和儿子就一天天远去。于是,深夜,卸下所有的伪装,她来到这里,祭奠她与儿子的亲情。
我把镜头拉回,调到最大焦距,她松开手,全身细胞抓紧深吸了一口气,镜头里一张脸逐步清晰,想把震落的碎片粘贴,一个拼图游戏。我仿佛看到了——我自己。
【篇四:凡高的独角戏】
他,是第一个用色彩把我迷惑的人。我依然记得在小学四年级的那个下午,看到那幅《阿尔的吊桥》时的感动,泪水就在眼中朦胧了,为那从为见过的灿烂的色彩,凝神。一直想用笔为他的一生写一部剧本,一部只有他出演的独角戏。他,就是我所结识过的最完美而又残缺的艺术家——文森特·凡高。
启幕
他,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童年的他性情古怪,从来不和兄弟姐妹一起玩耍。为了让孤僻的他有所改变,父亲在他16岁那年把他送去了画房当房员。就在这时,做事一直规规矩矩的他终于没能控制住内心的情感澎湃,不顾一切地爱上了房东的女儿乌苏拉,惨遭拒绝。初恋的伤心记忆,让他对爱情的.幻想从此破灭。离开了伦敦的他,决心要献身上帝。可是他信仰的上帝并没有赐予他幸福,他在为矿工请命失败后,被迫离开了神圣的教堂。从此,他爱上了色彩。他爱躁动眩目的橙,他更爱深邃忧郁的蓝,他最爱鲜明亮丽的黄。他感知色彩。他信笔的涂鸦,让《星夜》辽远而低郁;让《向日葵》沉静地绽放。生命仿佛在一瞬间有了憧憬。
独白
他每天都在画画,画心情的起伏,画生命的动荡,画尘世的纷繁。他为艺术而沉醉,虽然他知道,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游荡者,为了毫无价值的事而游荡。他每天吞噬着自己的孤独,吞噬着别人的嘲讽。好在他有一个支持他的弟弟,在弟弟的资助下他去了海牙,开始了他的艺术征程。开始的顺利渐渐改变,厌倦了时髦画法,失去了友谊的他,又一次离开。他始终不断地画,即使一贫如洗,即使无人欣赏。
高潮
走入印象派的他,在追求温暖的旅途上,踏上阿尔这片土地。那里有他热爱的炽热的柠檬黄的太阳,静谧的亮蓝的天空,飘逸的洁白的云,澄澈的幽蓝的水,金色的明媚的田野。他终于找到了一直渴望的闪闪发光的色彩,散发着一种唯美的自然气息。太阳的给予,让他拥有了对生命的向往和感动。他的每一幅作品都被那跳跃安静的黄色点燃,他的心情也被那生命的色彩点燃。
在演绎着自己的梦想的同时,他并没有忘记他曾经的印象主义的伙伴们。他用大笔资金为高更装扮了一个房间,把自己最喜欢的物品都放进了那个房间,并特意画了一幅《高更的椅子》献给他。在那幅画里他用了高更最喜欢的颜色,并用象征高贵尊敬的金色为椅子镀了边。可是高更从进屋那一刻起,就不停地批评他的作品,他的装饰,他的心血。在留给凡高一屋子的挑剔之后,扬长而去。凡高绝望地拿起他唯一的武器——剔须刀,冲上大街,疯狂地追赶高更。高更的到来,让他的生活陷入一片空虚和孤寂之中,他又一次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妓女。天真的他不知道,对于妓女来说,那只是金钱和利益的交涉。当妓女嘲笑他没有钱,并指着他大声说:“你什么也没有,你能给我什么?我要你的耳朵,你能给我吗?”凡高听着妓女的话,转身离去。本以为凡高已经死心的妓女,怎么也没想到,凡高真的用那把唯一的利器——剔须刀,割下了耳朵。看到凡高手捧血淋淋的耳朵站在她面前微笑时,她惊慌失措地报了警。
于是凡高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在他住院期间,弟弟与他的朋友合资买下了凡高的一幅画。那是凡高在有生之年上千张作品里买出的唯一一幅画。
尾声
出院后的凡高,开始变得安静。安定了以前的躁动,磨平了以前的叛逆,消释了以前的疯狂。他仍是画,画得更沉静,画得更安谧,画得更轻松。但是平淡的乡村生活,并没有冲淡他的绝望。面对弟弟家庭与事业的衰落,他终于看见那些曾经被他视为一切的灵感,永远地离他而去。他画了最后的两幅画《暴风雨后的麦田》和《麦田上的鸦群》。那是久违了的色彩,回归金色,回归眩目的永恒。迷惘的鸦群在静静伫立的麦田上低低掠过,叫着——呀——呀——呀。
落幕
7月27日,久久地守望在麦田里的凡高,终于扣动了扳机。两天后,在他“死都没死好”的叹息里,他,在弟弟的怀里第一次安静地熟睡了。
6个月后,用一生来支持凡高,爱护凡高的弟弟,随哥哥远去。
这是一部只属于一个人的悲剧。它是一个疯子的补白;它是一个艺术家的惊世之作;它是一个思想者的永恒的信仰。
【篇五:独角戏】
莫名间似乎有一种感动,不知道有太多的事情在离逝。我似乎开始长大,明白许多生活间的变化!
莫名间似乎有一种冲动,想要把内心的世界统统暴光一便!尽管说隐私并是不什么不好的东西,我却想要的是一个潇洒的脱离。
莫名间似乎有一种无法言行的开怀,是那三月离逝的季节?我不懂,似乎明白的越多,却越复杂!我好像开始羡慕哥哥的无忧无虑,什么时候起!我好像已经学不会一个人站立了……
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深思,太多的故事值得述说。我不见得比谁高深,只是平凡的想找一种感觉……
我是个顽皮的孩子,从来都是这样!但也因为如此,我似乎开始学着奔跑。哥哥永远喜欢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一路唤着我的名字,让我慢点,小心……我不会想太多,只是一直没有发现,其实亲人永远是身后的支柱……
爬墙是我这个体育从来没及格过的孩子唯一值得自豪的‘运动’,也算是运动把!只是不知道的人不知道是否会误会我是梁上君子?爸爸出差那天在三叮嘱哥哥要看好淘气的我,尽管我依旧喜欢逃跑,依旧喜欢捉迷藏的游戏,但是总觉的缺了些什么……
一直以来,学生都以学为生。我不明白为什么学生就一定要学习!语文的文言文,数学蜘蛛网模式的理论,科学那糟糕的逻辑,是中国人却又要学那该死的国际通用语言!,历史的陈年旧事似乎一定要让全世界的人记着自己一辈子般轮回了不知多少了毕业典礼,我知道离别的感伤,明白的分离的不舍,了解悬在心头无法言语的千丝万缕,如果可以我愿意停留在原地,不然,走远了……就在也回不来了……
记得妈妈是个优雅的女子,永远忠爱浓郁的咖啡,或许是遗传了她独特的爱好,我也同她一般喜爱收集风铃,随风演奏着音符的可爱家伙……我记得曾经有一段日子,我恨她!无可救药的否认着她一切的一切,似乎那可以平息我心里的不满……或许是真的成长让我懂得了许多,有太多的故事,太多的人,太多的事,我不得不一直走着……即使已经找不到了我要的方向……
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好的爸爸!同妈妈一样优雅,一样忠爱咖啡弥漫的味道。从来不曾听说过他们的爱情故事,我只是猜疑着,猜疑着,或许,真的就是一个不小心,遍投入了爱河……偶尔也孩子气的爸爸,我幸福的像有一位长年守候在身边的树一样安全……
这么依次推算下来,该说说一直陪伴着我的家伙们了把!‘墨斯’一只纯种的黑色波斯猫,‘米粒儿’则是与其相反的白色波斯猫!它们几乎是在同一天送到我身边来的,尽管有大多数的人不大喜欢折中阴深深的动物,然而我并不否认,我确实就是那些大多数人中的异类。然而,两只德国牧羊犬却似乎跨越了狗与猫之间无法跨越的代沟,它们开始习惯有彼此的陪伴,这么说起来习惯还真是可怕呢!如果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怀里的‘米粒儿’,落地窗上的‘墨斯’蹲在画板边,以及喜欢在阳台望着窗户的牧羊犬们就在一瞬间全都不见了,我该怎么办……
朴善美,一个漂亮的韩国女孩!我们在一个不小心的碰撞间,已通俗肥皂剧的开幕式没有丝毫防备的情况下相识!她有个哥哥叫朴俊曦,说实在的!让我无法预料的是,我竟然也可以跟他们谈风说笑的坐在一起品味许多价值观……
认识姐姐是在一个无意的晴天,闲的实在不行了,也就上网找一些漂亮的文字来弥补自己空闲的时间!认识‘啊X’则是莫名其妙的进行曲里,我不需要太多多余的词组来描绘我们的文学社,我只是单纯的想找个诉说的人,单纯的想不沾痕迹的相识,然后成为陌路……一辈子的事情太远,我们都无法预知的太多……
我愿意让全世界的人都幸福,
愿意让所有爱我的人都得到我的爱,
全世界!
我似乎把自己说成了救世主。
但是相信一点,
我希望所有人都幸福的生活着,不论在哪里……
【篇六:独角戏】
黛棕的色彩轻柔地包裹了整间屋子,淡淡的霉雨味均匀地分布在空气中,然后默默地扎了根,挥也挥不去。
一个男孩蹲坐在脚落,蜷缩着,黝黑的皮肤悄然与夜融为一体,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憔悴地张着,流转着不定的因素,一切气体在瞬间凝固,男孩的手触摸到了一样冷冰的东西,借着灯光,依稀可以看出是个棱角分明的发夹。
银白色的廓影散着幽幽的光,但红水晶的装饰却给人些许暖意,一个飞马的造型。
“很漂亮的发夹,诶,如果这是一顿晚餐就好了。”男孩幽幽地叹了口气。但语音刚落,一顿美味就那么真真切切地出现在他的面前……
或许还可以要更多,一件衣服,一套房子,一辆轿车,一群仆人,还有多到用不完的钱……
只刹那间,如愿。如你所愿……
男孩在日复一日中成长,但他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是发夹满足不了他的。男孩变成男人,脾气也渐渐更加暴躁敏感。物质欲望在一天天膨胀,像个无底洞把空虚的神经埋满。男人越来越挑剔易怒。终有一日,他对于泡茶少泡了一分钟的女仆大吼:“你们这群人笨手笨脚的,还不如都消失,全消失好了。”语毕只听见茶盏触地裂碎的声响。男人猛然抬头,见面前空无人一,而手中的发夹正幽幽地发着狰狞的光。
男人张惶失措地跑出门外,街道安静的出奇,空幕照常映象。剧院的位置里,坐着形态各异的人。男人的欣喜疯狂在那刻展现。他想要伸手却拉离他最近的人的手,却奇异地发现自己的手穿透了他的手,一切虚无缥渺就像幻境。
就在刹那间,整间剧院的人又全消失了,只剩下男人沮丧地摔倒位置上懊恼地捶着头。
原来,不是全世界消失了,而是自己消失了。
一个幽幽的声音响起:“抛弃了全世界的人呐,你终究会被全世界抛弃——”男人林然,只觉黑暗里有双眼睛瞪着自己——那双黑白分明的憔悴大眼。
发夹在夜色中散发着妖娆的光,男人忽然明白,自己从未拥有从未主宰过世界。只是一枚戏子,演着自己的独角戏,而导演者却默默地又观看了一场好戏。
华灯初下,满辉煌,遗落位人儿一脸呆滞模样。
【篇七:那场独角戏】
最近一直在看优酷出品的《泡芙小姐》,看那里面的小资女泡芙对爱情,梦想,生活的种种态度,我喜欢这个有点酷酷的,有点特别的女生。我就是这样的女生,
朋友总说我身上的痞子味太浓,缺乏了女生的柔美,忘了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朋友质问我我却笑而不答,多不予以回答。我想就这样坏坏的活着,活的看起来能够自己保护自己,我讨厌自己软弱的成为别人的笑柄。就这样红色马丁鞋,深色的打底裤,牛仔短外套,黑色的肩章内搭,自以为是的帅气。
我喜欢在大庭广众下肆无忌惮的大笑,完全不顾及路人甲的石化的表情,喜欢晚上的时侯没有人的时候化上妆伪装起来然后和朋友去溜冰场,在音乐里摔摔打打,疼了累了却找不到理由去哭泣,坚强的不像自己,连自己都怀疑。喜欢一个人不高兴的时候在操场上散步,把音乐开到最大声,然后和这音乐旁若无人的嘶吼起来,我只能把那叫做嘶吼,因为没有任何情绪在里面。2011的日子里,你会在多数的日子里在操场上见到那个叫做司晓春的大傻子,别笑她,她容不得这样的戏笑,虽然她大大咧咧,虽然她不拘小节,虽然她没心没肺,可惜你没这个权利。记得你没有这个权利。
我像个爱情专家似的,走在别人的爱情里,看他们的爱情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看他们彼此纠结着远离,却依旧默默地爱着彼此,我不知道该对他们的爱情作何评价,只是我始终喜欢这么一句话:给你能爱的人你的爱,因为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我只是竭尽所能的向她说着一些他的事,希望他们还会在一起,毕竟这个世界世界上不是有那么多凑巧的事——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里,遇到一个人,你也爱他他也爱你。我始终喜欢张爱玲的那句话,虽然不太明晰,大概是这样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我告诉她能找到一个真心爱你的人不容易,既然你们相爱又何必!
我始终对爱情保持着远距离的观赏态度,因为曾经因为寂寞犯了错,就不会再那么轻易,我始终将那一段若有若无的陪伴当做一场游戏,戴着近视镜选择的一场类似于俄罗斯方块或切西瓜的无聊游戏,因为有太多的时间空着需要用来打发。只是不愿意再轻易触碰那些虚无的情感,除了亲情,除了友情。我拒绝了那些想成为我的世界的男主人的男生,不是因为他们不优秀,只是我的世界不需要太多人,我一个人就够了,一个人的时候我可以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流浪,沉默,狂笑,流泪都是我自己,你不懂得我不怪你。
爱情在我眼里像是一部冗杂的电视剧,结局无非有两种:结婚了——家庭伦理剧,分手了——悲剧。我不喜欢这两种结局所以又何必再去招惹再去触碰爱情。那些在爱情里许下的誓言都是用来违背的。记得《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里周蒙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我想真的狠狠的爱一次失恋一次,然后再也会不爱了,然后找个有钱的老男人嫁了,因为爱情有两种失去:一是失去自我,一是失去爱情。对的,心就那么大的面积,装不了太多的人,也经不起反反复复的伤害,我们都是肉质的,都是有心的,爱情经历得越多,留下的就越来越少了,谁还会在而立之年还傻傻的问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你爱我吗?那个年龄的我们经历的太多了,彼此的依赖就再也不是爱了,只是习惯吧。
这一年这些天里我体味到了内心里足够的平静,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痛不痒。再也找不到任何材质的石子能打破我的这种波澜不惊。我在想如果可以永远的平静的活着,如果我永远安静的快乐,那么终生不恋又如何!
这年我19岁,这年我无所谓。
【篇八:独角戏】
是谁主宰了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又是谁在这个世界里导演了这场戏?漫漫人生便耗在这场无聊的演戏里,却常常还用悲欢离合来打击你。演完了这场戏,生命便已里我们远去,还没来得及看它上映,一切便已消失,一切便已离去。
在这场戏里,我演了一个孤单的角色。在这孤单的角色里,一切似乎与我没有联系,一切又似乎与我有莫大的关系让我无法逃离现实。残忍的现实让我不能忍受,总是幻想与自己无关却是美好的事。整天四处游荡,去寻找自己的奇遇。总幻想有一天遇到高人,经历磨难,成为江湖英雄;总梦想有一天遇上美丽红粉知己,演绎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总梦想有一天遇到美丽的天使,带我离开这残忍的现实;总梦想……
漫无目的的寻找奇遇,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武林高手没有求到,红粉知己没有遇到,美丽的天使也没有撞到,却又陷入更深的现实里。这次却让我更无能为力。连幻想的权利都被无情的夺去。无奈,只能一头扎进书堆里,再也无法逃离。
时间越来越紧促,高三的那场战争前的准备却迟迟未开始。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不知有多少人死去。我无法面对那惊人的场面,但却又不得不去面对。谁会愿意失去进天堂的机会?虽然前面有刀山火海,也不得不闭上眼睛跳进去。这也许就是所为的命运。
高二的学生老师盯得很紧,稍微一个不注意,就引无数的攻击。学校抓重点率录取率,谁让他少了一个百分点,他就要把了谁的皮,那里还敢休息。每天大堆大堆的试题让我们做得晕头转向,不知天南地北。今年补课是铁定了的事。期末考试要到了,学校又出炉了一条新罚令,要让学校里考试不合格的人打为择校生。无奈,只能走进书山里不知归路。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的这场戏可能就在这里演绎无数的悲剧。金榜题名时却已精神失常,榜上无名绳上有命。“叶落乌啼霜满天,江风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落榜了还能写出这样的名篇佳句,这给无数学子多大的鼓励。无数复读学子来给新生加把劲。也许只有这样才有天才吧!天才是被磨练出来!
谁主沉浮,自己,是自己主宰了这个世界,是自己导演了这场戏,自己其实才是真正的主角。所以自己无需看自己的杰作。一却都是自己的配角,为自己服务的。拿起你手中的指挥棒,指挥去吧!你才是天才!
戏是演出来的,人是炼出来的,是成是败自己清清楚楚。独角戏里自己才是主角。
王安忆的《长恨歌》里女主角王琦瑶的女性形象分析:
一、城市的代言人
王安忆在创作《长恨歌》时,试图以历史记录者的身份来描写上海几十年的变迁,但她又不是从纯粹的历史角度来记录,而是从日常生活的场景来记录,充满了生活气息,让人更加真实地切身体会到上海几十年的历史变化。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长恨歌》是“一部非常写实的东西。在那里面我写了一个女人的命运,但事实上这个女人只不过。上海是城市的代言人,我要写的其实是一个城市的故事”。
这个城市曾被人称作“冒险家的乐园”,这里居住着各式人物,每天都上演着各种传奇故事,这使人们感到这个雄性世界充满了勃勃生机。但为什么作者会选王琦瑶这一女性形象来做城市的代言人呢?这也是与王安忆对上海这个城市的精神,王琦瑶的形象就是她心目中的上海形象。在她眼中,上海是以一个女性形象而存在的,它犹如女性一般,缺少历史和传统的积淀,忽然被抛上新舞台,流光溢彩,令人眩目。上海的女性有一股勇往直前的劲头,更有一种韧性,能委屈自己,却永远不会绝望。上海这个城市的精神就像上海的女性,没有太高的升华,却也没有特别的沦落,她有一种平民精神。所以,王安忆选择了王琦瑶这一人物形象来做上海的代言人。
王琦瑶是上海弄堂典型的女儿,她追求时尚,对未来充满想象,并为之努力,她的生命中有一种韧性,不甘于平庸生活的寂寞,她追求各种时尚的元素,过着精致的生活。这种对物质的欲望也是当时上海真实的写照,表现了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繁华昌盛。
大都市变得沉静了。这时的王琦瑶独自居住在平安里,当一名护士维持生活,闲时找些熟客一起打牌,喝下午茶,过着一种平淡闲适的生活。于是,她同外界拉开了距离,躲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不管外面的世界是如何的风云变幻,都是与她无关的。“文革”结束后,全国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潮流,而上海正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于是各种时尚元素又开始流行开来,各种派对、舞会重新绽放光彩。王琦瑶也受到时尚的诱惑,在虚荣心的驱使下试图追赶潮流,参加各种派对、舞会,外出旅游,过圣诞节。可以这样说,王琦瑶的生命是与上海的生命相连的,都是上海这个大都市的精灵。
二、世俗的平凡人
20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的历史时,在淡化一系列政治性事件的同时,重点突出了民间生活的淳朴状态,她通过上海女儿王琦瑶一生的悲喜剧,展示出丰富的都市民间历史和文化传统。一般来说,民间世界都是与土地、农村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与现代都市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各地的移民不仅给城市带来了生产力,也带来了他们各自的文化习俗,虽然这些文化习俗在城市化过程中被逐渐同化消失,但其价值仍然存在,并影响到城市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虽然王琦瑶在解放前曾去拍电影,做杂志的封面人物,并且参加“上海小姐”大赛获得第三名,但是王琦瑶只是一个世俗的凡人,生活中到处都有她的影子,每间偏厢房或者亭子间里,几乎都坐着一个王琦瑶。
王琦瑶一生经历的三个阶段正是历史大变革的时期,而她却对这些漠不关心,她所关心的只是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更像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从而与主流历史拉开了一定的距离。20世纪40年代的上海是动荡不安的,而小说开头描写的正值解放战争时期。
正如每一个平凡的女人一样,王琦瑶追求的是一个温暖可靠的归属。随后,为了给自己找到一个安安稳稳的家,她义无反顾地投进了李主任的怀抱。她喜欢的不是李主任这个人,而是喜欢他给她带来的生活,一种既能满足她的虚荣心又安安稳稳的生活。当她住进“爱丽丝”公寓时,似乎找到了这种感觉,只是“爱丽丝”公寓虚有其表,徒有家的外表,而没有任何家的温馨。李主任根本没想要给她一个真正的家,在他心目中,王琦瑶只是一只供观赏的“金丝雀”,仅此而已。受过伤害的王琦瑶从未放弃过对归属的追求。当康明逊出现时,她在他身上看到了希望。可惜康是一个懦弱的人,逃避责任。起初王琦瑶还能够理解他的难处,甚至当有了身孕后还替他解围,试图让萨沙当替罪羊。但是等孩子出世后一切都变了,她发现自己被欺骗了。当再一次见面时,两人怔了一时,康明逊就绕到床边要看孩子,王琦瑶不让看,康明逊问为什么,王琦瑶就说因为不是他的孩子。王琦瑶此时所背负的负担和辛酸可见一斑。
尽管王琦瑶曾经夺得“上海小姐”的第三名,但从她整个生命历程来看,她也只是一个平凡的人,过着平凡琐碎的生活,和多数女人一样,期望拥有一个完整温馨的家庭。
三、追逐的一生
来自不同地域的先民们,为了能在城市立住脚跟,所以具有一种不服输的拼劲,一种不断追求的精神,这也是城市不断发展向前的动力。王琦瑶就属于这类人,她自身有一种不断追求的精神。
20世纪40年代,“导演是负了历史使命来说服王琦瑶退出复选圈,给竞选‘上海小姐’以批判和打击”,然而他的理论却在餐桌上被她干脆地拒绝了。王琦瑶有一颗年轻好胜的心,对未来充满了渴望,于是她成功当选“三庸、小姐”,并成为李主任的“金丝雀”。但当李主任这座可以依靠的大山遭遇空难后,她又不得不离开上海,回到外婆家避乱。虽说阿二年轻的心是唤起她城市旧梦和新梦的原因之一,但上海本身灯红酒绿和纸醉金迷的诱惑也是主要原因。她的心从来没有真正地离开过上海,于是她又回到了上海,这个让她魂牵梦绕的地方。
平安里的生活让她的生命多了一份独特的宁静色彩,也让她能够安全地度过那个混乱的年代。在那里,她以替人打针维持生计,并因此认识了严家师母的亲戚康明逊。重新燃起了她对爱情的渴望,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不顾一切地逾越了禁区,竟有了身孕。可惜康明逊最后给她的只是感情上的伤害。
王琦瑶生命的最后一个阶段适逢“文革”结束,这时薇薇已经长大成人。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各种时尚元素又开始在上海流行起来,这也激起了王琦瑶对生活的热情。这个昔日的“上海小姐”未能抑制对爱情的渴望,竟与一个比自己小三十岁的老克腊发生了离奇的恋情。这主要是因为王琦瑶一直没有在爱情上得到满意的结局,所以她从未放弃对爱的寻找。而老克腊则是因为对老上海强烈的怀念,爱屋及乌,对昔日的“上海小姐”产生了感情,并非与她产生真正的爱情。
总而言之,在男权社会里,没有一个男人能够成为王琦瑶的伴侣,他们如过客般从她的生命中路过。旧上海是一个物欲横流、奢华享受的世界,尽管王琦瑶曾经那么努力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但是爱情如镜中花、水中月那般遥不可及,留给她的只有无限的落寞。
四、悲剧的一生
在所有的人生悲剧中,女性的人生悲剧可以说是悲剧中的悲剧。自古红颜多薄命,这种悲剧产生的条件是女性性格中所特有的依附性,与偶然和运气好坏关系不大。王琦瑶是一个聪明的人,一个独立的人,一生都未放弃过追求,但最终也难免悲剧性的命运。有人说,爱情是女人悲剧命运的开始,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从王琦瑶投身于李主任的怀抱
开始,她的悲剧命运也就开始了,虽然以前的生活很是平淡,但绝非不幸。那时吴佩珍对她爱护有加,并无私地甘做陪衬,后来又有待人真挚热情的蒋丽莉。平凡的她先是获得“沪上淑媛”的美称,后来又参加“上海小姐”比赛获得第三名,风光一时。但王琦瑶有自己的想法,不想被别人安排自己的生活,所以甘愿成为李主任的“金丝雀”。她从李主任那里获得的只是物质上的虚荣,只能满足虚荣心而已。所以,即使李主任最后没有遇难,一直陪伴着她,幸福也不会与她相伴。正如她外婆所说,这不过是一场梦,只是梦醒得早了点而已。
建国后,王琦瑶的生活是平淡充实的,有种生活本真的纯朴,可康明逊的出现却改变了这种状态,虽然康明逊曾明确表示过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但她却并未在意。此时的王
琦瑶虽然还年轻,却历经沧桑,这让她得出这样的人生态度:长久是很难拥有的,不如及时抓住眼前的欢愉,享受生活。这种及时行乐的人生态度在她委身于李主任带来的伤害是很痛苦的。于是,当她有了身孕时,康明逊乖巧地躲开,给她留下了无尽的痛苦。
新时代开始了,一个对旧上海有着浓厚怀旧之情的老克腊又闯入了王琦瑶的生活。他们之间的感情是靠对旧上海的怀念来维系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相爱,所以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的结局。她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但她并没有多少反抗便投降了,甚至在老克腊清醒时,对她的暮气感到厌烦,美人迟暮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时,她竟拿出自己用一生的幸福换来的金条去做无力的争取,这时的她已经完全放弃了一生坚守的清高和矜持。
最后,当王琦瑶死在自己床上的时候,她又想起几十年前那个似曾相识的场景。那时她正在片场拍电影,演一个床上死去的女人。
可是那时她没有意识到,那个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自己,她的死早已被安排好,无法逃避。王安忆显然将王琦瑶的悲剧一生归咎于宿命的安排,这是因为她不仅要写王琦瑶一个人的宿命,同时也是写上海旧文化形态的宿命,王琦瑶的死代表着一种文化形态的消亡,为这种文化形态的消逝画上了句号。
王琦瑶是王安忆长篇小说《长恨歌》中的女主人公。她是一位典型的上海女性形象,不仅有着独特的个像。两者互为镜性特点,更体现了上海文化的基本精神。她的悲剧命运是历史变迁之中上海文化精神的命运写照,作者通过对王琦瑶一生命运的书写,为已经远去的旧上海文化形态唱了一首无尽的挽歌。
王琦瑶的一生,可以分为解放前的辉煌期、解放后到改革开放前的平淡期以及改革开放后的复苏期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是与上海这几十年的历史相对应的,两者的命运发展是如此地相似,以至于她成为上海的代言人,通过她来描写上海的命运。
在小说中,主人公的命运和周围的生存环境是相融合的。王琦瑶虽也曾有过人生的辉煌期,但她骨子里仍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会过日子的上海女儿。
她一生追寻自己的人生幸福,却终究没能找到,在最后的时光又错把生命的赌注押在了时尚上,最终被长脚所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王琦瑶用自己一生悲剧的探索,完成了对现当代都市女性人生道路探索的阐释。
我看西方文学
——“往上爬”模式中的嘉莉妹妹
(我的西方文学作业)
记得05年央视模特大赛的决赛上,脱颖而出的五位选手在最后一个环节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爱情、金钱、事业,这三样你将会选择什么。五位选手中有四人选择了爱情,仅有韩璐一人选择了事业。然而,当今天再回过头看这个问题的时候,终于发现,无论选择什么,都会得到同样的结果。
所谓,寂寞空庭春欲晚。
一
《嘉莉妹妹》是德莱赛的处女作,简单概括,就是西方文学中的“往上爬”模式,只不过主角换成了女性,描述的是从乡下来的嘉莉妹妹在城市中艰难沉浮并最终出人头地的故事。这个故事模式,在熟读《金锁记》《长恨歌》等作品的现代人,尤其是现代女性看来,已经是一个较为熟悉的题材了,七巧最后的觉悟,王琦瑶最后对电影厂的回忆都是作者给予主人公的道德评判。所谓“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吧,并未让故事到达大悲痛的境地,清楚地可以窥见作者对主人公的评价,虽然德莱赛在这部作品中虽然处处为嘉莉辩护,正视女性的欲望,但是多年来人们对嘉莉妹妹的评价也并未达成一致见解。
嘉莉妹妹此人是怎样的呢?贪慕虚荣,自甘堕落,追求奢华的生活,并且在赫斯渥破产之后感到他不再有价值而抛弃了他,然而这种观点风行过后,为嘉莉妹妹翻案的文章又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将嘉莉妹妹的道德危机指向了当时的工业化社会和女性意识。古往今来,人们总是崇尚圣人,并下意识的认为圣人应该是完美的人,只要不是圣人就开始大加批判,很多评论家用各色笔触评论着作品中一个又一个人物,用各种理论加以解读,却最终忽略了不管什么人,其本性终归是“人”。
日本动漫《犬夜叉》中有一个镜头很让人感动:白童子企图通过抓住戈薇心中的黑暗而控制她,最终发现戈薇心中的黑暗是嫉妒犬夜叉对桔梗的爱,因此他暗示戈薇去嫉妒桔梗,去恨犬夜叉。失去意识的戈薇喃喃的说:“我嫉妒桔梗,我恨犬夜叉,可是我是一个人,嫉妒和憎恨是人类最普通的情感,不是我心中的黑暗!”说完从白童子的控制中醒来。
如她所说,不止嫉妒和憎恨,嘉莉妹妹身上所体现出来的情感——包括爱慕虚荣、追求享受等等,都是人类最普通的情感,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避开的,人类正常的情感。只不过我们所谓的“圣人”,启用了道德的力量来束缚这些,而普通人面对内心的诱惑没有那么大的抵制力而已。
颜回“一箪食,一豆浆”的清贫生活并没有多少人可以忍受,何况在作品的最初嘉莉妹妹要忍受的不只是清贫,还有无休止的体力劳动和恶劣的工作环境。现代人常有“跳槽”一说,却不知为何,在现代人看来司空见惯的生存方式,在嘉莉妹妹那里就为人所诟病。人们常常就是如此,严以待人,宽以待己,不知不觉中就犯下这样的错误,不知那些诋毁嘉莉妹妹“往上爬”的人们,是否也因为自己的职称和奖金而做出类似的事情?
嘉莉妹妹希望能够买到漂亮的衣服,便成了“贪慕虚荣”的代名词。我不知道说出这些话的评论者们,尤其是男性,是不是也同样因为不希望自己的亲友“贪慕虚荣”而劝说她们放弃漂亮的衣服呢?伟大如朱熹,以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统治了宋明两代,自己还不是陷入严蕊的案子中为后人所嘲笑?
二
无论看电视还是看书,我想绝大多数人都有这样一个体会,最大的反面人物往往不是力量最强大的那个,而是作品最初受尽歧视并发奋努力的那个,这种人往往因为得不到,所以不惜一切代价去争取。最近的一个调查也能说明问题,有记者调查了中国的100名贪官,发现其中98名出身贫寒。人类的本性即是如此,越是得不到,便越是渴望,嘉莉妹妹也是这样,因为在姐姐家中体会到了贫寒,体会到了生活的艰难,体会到了金钱的重要性,所以才在以后的生活中不惜一切代价去追求。
无论是怎样的社会,女性一般都被分为两类,要么是“圣女”“淑女”一类,要么就是嘉莉妹妹这样,利用身边的男人来成全自己的“荡妇”类型。既然社会的道德标准要求女人做“淑女”,那么男人应该善良、正直才对,但令人汗颜的是嘉莉遇到的男人就是灯红酒绿、珠光宝气的城市中一个个无形的陷阱,他们用充满欲望的目光注视着一个个缺少阅历、经验的少女。他们“正象一群野兽 ,眼睛盯住你 ,只要你落到他们爪下就要把你吃掉。”
浮华庸俗的杜洛埃是利用、诱骗嘉莉的第一个男人。这个天生富有情欲并以此为乐趣的推销员抓住了嘉莉的弱点乘虚而入。嘉莉与他同居后一度出现过思想斗争,在真理与罪恶之间,摆动着,但这种内心斗争并未占据主导地位,因为在找不到出路的情况下,抛弃现有的优越条件,她将再次回归过去困苦的生活。
其后出现的赫斯渥掩盖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劝说嘉莉妹妹与他私奔,终于导致了嘉莉妹妹第二次被骗。然而同是被骗,嘉莉妹妹的故事却与苔丝有着天壤之别,她不但没有走到自杀的路上,反而是更加大胆的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她开始正视自己的社会地位,看到了自己在爱情中的不平等,这是她思想转型主动把握命运而不再将幸福依附在男人身上的真正开始。
然而就是这样的追求,依旧为人所诟病,被称作“自甘堕落”。
嘉莉妹妹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没有社会经验没有文化的人,当然她的经历并不能完全归咎于社会,但面对这些人类普遍在追求的东西,实在是不必要大加批判或者是为开脱而开脱。
三
分析到此为止,嘉莉妹妹已经获得了金钱和事业,并且成了著名的女演员。
成为女演员之后,她遇到了艾姆斯,这时候已经不惜任何代价取得地位的嘉莉开始感受到孤独,再没有人能够走近嘉莉的内心世界。
或许艾姆斯自己都不知道他对嘉莉的思想有怎样深刻的影响,正是他让嘉莉第一次听说并思考“难道说一个人非得有钱才能幸福吗?”也是他在与嘉莉的交流中使嘉莉懂得,演剧是了不起的艺术,做演员就要当一个好演员。这个在心灵上能够触动嘉莉,在思想上能够引导嘉莉的完美男人与嘉莉再一次相遇在万斯太太家里的时候,嘉莉已成为明星,但她依然渴望着艾姆斯的真知灼见。
第一次与艾姆斯相遇时,艾姆斯的一句“难道说非得有钱才能幸福吗”使嘉莉开始疑惑金钱的力量。而当嘉莉真正获得成功,不再为金钱而烦恼时,她已切身感到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不能让一个人真正感到满足。这种认识无疑让嘉莉的头脑更加清醒,它促使嘉莉去探索生活的真正价值,艾姆斯的思想与见识就是能够激发嘉莉不断成熟觉醒与思考的力量源泉。
这时候的嘉莉相对作品前半部分而言,已经完成了又一次升级,因为她最终体会到了感情的力量。
然而至此,还要做一个峰回路转的设想。
假设嘉莉妹妹遇见的第一个男人就是艾姆斯,那会怎么样?
我想德莱赛在作品中已经给出了提示,如果嘉莉妹妹首先遇见的是艾姆斯,那么作品最初她姐姐的生活,就是嘉莉的未来。正如她深深体会到姐姐的悲哀一样,没有金钱,没有能够满足自己物质生活的一切环境,她依旧不会快乐。艾姆斯问:“难道说非得有钱才能幸福吗?”嘉莉之所以能够思考是因为,这是建立在她已经拥有了金钱的前提条件下,对于一个没有钱的嘉莉妹妹,永远不会去思考这个问题,也不会感受到幸福,因为没有钱,本身就是她来到大城市之前的状态。
人们活在这个世上,首先追求的,必定都是生活的舒适和感官的享受,在此之后,才是心灵和精神层面的伟大和美好,有了钱的嘉莉妹妹不幸福,没有钱的嘉莉妹妹同样不会幸福。
再做一个设想,假如嘉莉妹妹开始就嫁了艾姆斯,那么她如果想成为演员,想获取金钱和地位,艾姆斯会怎么做呢?是会成为她前进路上的绊脚石呢,还是会帮她一把呢?如果嘉莉最终只有爱情而没有金钱,是不是会发出“难道非得有爱情才能快乐吗”的感叹呢?
至此,回到文章最初提到的一个问题,爱情、事业和金钱究竟选择什么。
一位学妹说起一次打辩论赛的经历,说她在结辩时第一次热泪盈眶泣不成声。她说她的辩题是“在中国,色情产业应被合法化”,她说:“在中国,有着许许多多贫穷的,来自农村的女孩子,她们没有钱,没有知识,可是她们家里负债累累,还有年迈却不得不去种田以求得微薄收入的父母,她们要活下去,可是她们靠什么活下去?没有色情产业,这些人,这些贫穷的女孩子,她们将怎样才能够在这个社会里生存?”
一位讲教育课的老师说:“你们现在赶紧谈恋爱吧,等你们读了研究生,好男生就都被人抢走了,如果你们读研还没有找到男朋友,那就不要继续往上考了,因为越往上越找不到男朋友。”
女性所面临的世界就是这样残酷,没有金钱,收获不了幸福,正如德莱赛的作品主题,贫贱夫妻百事哀。而追求事业,做一个“女强人”,于很多人而言,是以牺牲美满的爱情和婚姻为代价的,因为社会赋予女性的责任实在太多,很少有人能够有精力同时照顾到家庭和事业。再如爱情,在一个想活下去都很艰难的时代,还会有人追求那样单纯而美好的爱情么,还会有人的爱情观不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么?人们常说,学生时代的恋情是最美好的,也许其中一点原因就是因为,学生时代的爱情单纯吧,单纯到只是接受对方本人,完全不需要考虑以后的生活,完全不需要考虑家庭背景。
无论如何选择,嘉莉最终都不会快乐,依然要面对空虚和孤独,嘉莉妹妹如此,作为平凡人的我们,也将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