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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范文狩猎论文

2023-03-09 19:5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范文狩猎论文

我们的世界因动物而丰富多彩,满足我们情感的需要。我整理了动物科学论文范文,欢迎阅读!

动物权利保护研究以动物权利立法的完善为视角

在现代,保护动物思想和立法实践是伴随着奴隶解放和妇女运动甚至人性解放发展起来的。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的道德视野和道德关切不断扩展,人类对保护动物立法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动物有无权利,动物的权利如何保护,人类和动物是何种关系,这一系列问题正在逐步被人类找到答案。在我国,社会人群对动物权利的看法各有不同,“拥护主义”认为动物拥有和人类同等权利且神圣不可侵犯,“反对主义”认为动物只是作为一种物品存在并不具有权利,还有“中立主义”,他们认为动物拥有的是以满足人类利益为前提而存在的权利。因为有这些观点存在,“动物权利”问题的争论从未休止过。

近年来,国内动物受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而“凶手”却得以逍遥法外,例如2002年的清华大学生刘某伤熊事件,2005年复旦大学生虐猫事件。这类事件一旦被揭露便通过网络迅速传播,引发众多社会争议。绝大多数人都会强烈谴责行为人残酷的行为,感叹社会之风日益败坏,人民道德素质亟待提升。但是在声讨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发生这类事件的另一不容忽视的原因——动物权利保护立法的缺失。我国对动物权利立法的忽视,极大程度上纵容了这类虐待动物的“施暴者”。

本文主要针对我国动物生存现状,以问卷形式了解社会人群对动物权利的看法,收集我国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并结合案例,分析目前我国动物权利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带来的后果,指出法律漏洞出现的原因,并提出相关法律的完善建议,期望在未来引起立法者的重视,对动物权利进一步加以保护,同时,唤醒人们对动物权利的保护意识。

一、现状调查

(一)对社会人群的调查

1.调查内容与结果。本项目以发放500份问卷和户外采访的形式,针对动物是否拥有权利,动物拥有什么程度的权利,权利保障途径以及是否满意我国相关立法,对四川、重庆和广东地区群众进行了调查。利用统计学原理,显示表明,82%的人认为动物拥有权利,14%的人持不关心态度,仅4%的人认为动物不存在权利。在动物拥有怎样的权利上,仅35%的人(其中大部分为在校大学生)认为动物拥有与人类同等权利,约62%的人认为动物拥有部分权利,并以人类利益为前提:大众对权利保障的途径选择主要分为法律的完善和人民道德素质提升两种,而在是否满意我国相关立法上,大部分人都持不关注的态度,少数人认为我国立法存在问题需要完善。

2.调查意义。了解群众对动物权利的态度,为立法奠定基础。法律应代表大众的意识,实际上,人们普遍都接受动物拥有权利,只是基于人类处于生物链顶端,很少有人能接受动物拥有与人同等的权利罢了。因此,对动物权利立法的完善并不违背人民的意志,是大众观的体现。

探寻社会对以法律保障动物权利的看法,突出法律完善的迫切性。有趣的现象是,虽然大部分人对相关立法并不关注,但是这大部分人里面有相当比例的人却认为法律的完善是动物权利保障的途径之一;而认为我国立法存在问题需要完善的人群在动物权利保护的途径上几乎都选择了立法。这说明,虽然群众或许并不了解法律,但是法律的完善对动物权利的保障作用是毫无疑问的,在目前动物生存状态下也是迫切需要进行的。

(二)对国内立法的调查

1.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收集与分析。目前,我国现行与动物权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部分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涉及动物保护的《宪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收集与分析之后,可以总结出两个主要问题:第一,目前我国法律保护的动物范围十分有限,并未有一部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纳入了所有的动物i第二,这些法律法规实际更多是在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权属和利用进行规范,连保障动物福利都称不上,更不足以称之为是对动物权利的保护。下面我们以动物保护立法相对详细的具有代表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例。本法一共分为五章,分别是“总则”、“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总则。首先,针对本法保护的对象,我们可以发现本法的保护范围仅限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他动物例如宠物猫或狗的权利是没有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的。而本法所规定的“野生动物”的外延还要比对野生动物范围的通常性解释窄得多。其次,针对立法目的,本法把野生动物常称之为“野生动物资源”,又结合第一条的规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和整部立法,不难解读出本法的立法目的在于,通过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来最大化满足人类利益需求。另外,法条中规定有“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科学研究”等,说明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并没基于“动物权利”层次——毕竟严格意义上的动物权利是不允许对动物任何性利用或者杀害的,而全世界还没有国家做到了这一点,而基于的是“动物福利”角度,当然法律保护的效果我们姑且不谈。

野生动物保护。第二章应当是该法着重强调如何保护动物的一章。但是通读这几个法条,除了第八条立法者笼统地规定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捕猎或者破坏和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当地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拯救措施外,我们很难再找到能作为动物权利保护标准的法条了。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笔者对动物权利应得到怎么样的保护,同现代动物保护思想家汤姆·睿根的观点一致:动物应当享有和人类同等的权利,即穿貂皮大衣、吃猪肉、将鸟关在笼中这样的行为都侵犯了动物权利——虽然笔者并不支持我国目前立法应当走到这一步(原因在后文说明)。《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即是在默认我国是允许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只是在猎捕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受到一定限制。这说明我国的动物保护立法先不提对权利的保护,连是否对动物基本生存状态进行了保护都存在疑问。所以可以说该法并不是动物权利保护法,也不是成熟完整的动物福利保障法,因为它允许了对动物权利侵害的行为的存在,而这些行为连合理都不一定称得上。

关于野生动物的 管理和法律责任。野生动物的管理我国主要是针对猎捕,出售、收购,驯养繁殖,运输携带以及经营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行为作出规范性的规定,站在“拥有者”的角度,对野生动物资源进行一系列的管理,以免资源被损害或者盗用,而看不到对野生动物权利的提及。法律责任方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或者吊销执照等,而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本法分为两种,一是构成其他法律例如《刑法》的罪名的,依照或者比照他法有关规定处罚;另一种是在本法中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并没有详细规定, 实践中很难适用。

目前国内立法中,《野生动物保护法》是相对于其他法律法规对动物保护的规定最为详细的,但是仍存在很多的问题。而究其根本,该法的保护野生动物实则是为人类开发利用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服务,并未对动物权利的有无、动物权利的保护进行思考,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国不存在保护动物权利建立的法律。

2.国内外立法的对比。对于动物,如果他们是生命主体,他们就拥有权利,就和我们一样——这就是关于动物权利的所有问题的最终归宿(唯一结论)。在未来,法律对动物权利保护有必要上升到以人权的保护为参考标准——法律应给予动物同人类一样的权利。但是,基于对 社会 经济 发展阶段的考量,在法律方面,笔者认为目前乃至以后很长的时间,应首先基于“动物福利”的程度进行保护动物的立法,暂时不用也没有能力从“动物权利”保护的程度考虑立法。而在“动物福利”程度的法律立法保护方面,我国落后于西方国家。

德国1998年《动物福利法》是我国学习的榜样。该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旨在保护动物之生命,维护其福利。此举乃是基于人类对于地球其他生命伙伴之责任而为之。任何人不得无合理之理由致动物痛苦或受伤害。每部法律的第一条都对整部法的立法目的作了具体的规定,并贯穿于法条之中。将该法第一条与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一条对比,我们发现了立法目的的巨大差别。该法旨在定义动物和人类的关系从而对动物进行保护,规定无正当理由不许对动物施以的伤害行为。而《野生动物保护法》却以保护野生动物为手段,利用野生动物为目的,一直将动物当作可利用资源看待。两部法律立法目的的差别决定了其对动物保护处于何种程度的差别,也就决定了动物所处的生存 环境。虽说德国《动物福利法》看来只是对动物福利的保障,还并未上升到动物权利的保护,但是对于我国未来动物立法的走向仍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其实,西方国家已经逐渐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动物保护立法,例如英国除《动物保护法》外,还就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 工作动物、娱乐动物、野生动物等进行了专门立法,并针对一些具体动物的福利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其单行法规数量达百部之多;例如美国的联邦动物福利法规中包括了,适用于驯养动物的《二十八小时法》、《人道屠宰法》等,联邦野生动物法规《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濒危物种法》等,以及各州防止虐待动物法规。对比于国外的法律法规,我国应看到国内外动物权利保护的差距所在,尽快完善我国的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改善动物生存环境。

3.调查意义。整合我国动物权利保护相关立法,对其进行总体评价。我国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只能说与动物权利保护有关,但是并未有任何动物权利保护的立法。目前大多数国家都仍致力于保障动物福利的方面对立法进行完善,这是未来过渡到动物权利保障的必经过程,我国也不例外。但是我国的动物保护立法,由于立法目的的偏移,导致整个立法体系出现很多问题。其并未以动物权利为首要考虑因素,取而代之的是人类利益,因此相关法律法规显现出的是如何对动物加以充分的利用,几乎看不到纯粹的基于动物权利意识的动物保护立法。

对比国内外法律法规,表明完善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已刻不容缓。立法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动物在本国的生存状况,西方国家普遍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当今世界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动物福利法,在这样的法律体系之下,动物能够生存在较为舒适的环境之下并不被虐待。而我国的动物保护法律基本没有形成体系,仅零散的法律且并不旨在基于权利意识对动物进行保护,这导致我国动物的生存环境恶劣,时常发生虐待动物的事件。民主发达的社会环境下,我们已不能满足于人权的保障,动物是同人类一样的生命主体,社会亟待对动物权利进行更全面的保护。

二、我国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法律对动物保护范围过窄

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使得其他非野生动物不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我们倡导人人平等,却人为地将动物分为了“三六九等”,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且也在实践中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我们对虐猫事件、清华学生伤熊事件、象牙买卖这三类案例进行分析并比较行为人侵害动物权利所造成的后果和应承担的责任。虽同样是对动物权利的侵害,同样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但是,虐猫(狗等宠物)这类事件的行为人不用受到除舆论道德谴责外的惩罚,伤熊事件行为人最后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免于刑事处罚,象牙买卖在我国则是禁止的。造成责任有无、责任大小的不同的原因便是我国现行法律的问题所

在——对动物保护的“区别对待”。对动物的保护应当一视同仁,若仅仅对野生动物保护进行立法,也就意味着非野生动物的权利被架空,无论以何种行为对待非野生动物,施行行为者都不会受到实质性的惩罚。

(二)我国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过于笼统

暂不谈非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空白,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立法也存在很大漏洞——法律法规主要针对野生动物如何管理制定一系列规定,对保护野生动物仅仅作了笼统的规范。这使得实践中虽然存在一系列的野生动物侵害案件,但是法院很难认定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受到处罚,使得损害动物权利行为人在利益趋势下更加肆无忌惮。

(三)法律责任的规定存在问题

我国法律对行为人实施侵害动物权利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或是过轻,或是缺失,或是界限不明。一部法律需要人民遵守,必然得有违法的惩罚性规定的存在,《刑法》便是很好的例子。在动物保护立法方面,先不说行为人很难被认定为违反动物保护相关法律,即使行为人违法,大多数也不过是被处以罚款等处罚,更是有些法律条款仅仅作了禁止性规定,却没有规定违反规定的处罚,使得权利落空。

三、现行法律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现行立法实际目的的偏移

分析我国目前法律存在的问题后,可以发现造成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立法目的的偏移。为何我国和西方国家在动物权利的保护上有如此大的差异,其中一个解释就是立法目的的差别——西方国家正视动物与人类的关系,把动物从人类附属品中抽离出来,认定动物为人的同类,并基于此要求要对动物权利进行保护;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默认动物是为造福人类而存在,因此动物权利的保护类别、保护方式等都是基于人类利益而存在的,是人类利益认可的前提成立才对动物进行保护。

(二)社会发展程度决定一部保护所有动物的法律目前在我国还发挥不了作用

我国没有解决非野生动物的保护并非立法者的疏忽,而是由于我国的社会发展程度还不足以顾及到对所有动物的保护。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若是对所有动物进行保护,会导致本就紧张的司法资源更加匮乏,甚至在与人权的保护上本末倒置。但是在未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扩大受保护动物的范围是主要趋势,也是维持生态平衡的必经之路。

(三)动物保护立法的完善需要经历很长的过程,并非一日之功

虽然目前国内立法存在诸多问题,但我们必须认可立法者在动物保护立法上所做出的不菲贡献,笔者也并不支持立法的完善一蹴而就。比起过去几十年,动物保护立法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每个法律体系的完善都要经历漫长的岁月,人权的法律保护就是鲜活的例子,动物保护立法的完善需要立法者一代代的重视和不断的探索研究,因此,现行法律仍存在众多问题也在情理之中。

四、调查结论

我国动物保护立法体系的建设已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法律在当下无法正常地保护动物的权利。找准立法存在的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在探寻完善的建议:

(一)纠正立法目的

上文已强调了我国动物保护法律立法目的的偏移,而对于一部法律而言,立法目的是根基和线索,因此,我国若要在动物保护立法上有所改善,首先立法者必须纠正立法目的——从人类利益本位转变为动物权利本位,这样,未来的动物保护法律的制定才能体现出对动物权利的保护,才不会使动物权利法律的功能产生偏移。

(二)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现有法律法规虽存在很多缺陷,但是并不可对之持置之不理的态度,正因为我们发现了现行立法的问题,因此立法者应当不断去完善它。一部好的法律并不是一旦制定就完美无缺的,英国1911年制定的《动物保护法》至今已修改了8次,我国法律也应当是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进步的。

现有法律法规的完善应当以除坚持正确立法目的以外的这几个因素为导向:第一,扩大

动物权益主体的范围。通过对西方具有典型意义的国家动物福利法的阐述与分析,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这样一个趋势:其动物福利法律 实践是一个权益主体范围不断扩大,内容逐渐完善并日趋成为一个完整的动物福利法体系的过程。我国应当适当扩大保护范围,而不能将法律的恩泽仅被及珍稀、濒危或者有重大科研价值的野生动物;第二,坚持从动物福利逐渐上升到动物权利的立法过程。虽然西方国家有一套较完善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但仍站在动物福利的层次上。笔者赞成世界各国家理应致力于动物福利保障的研究,这是受 社会 发展阶段决定,但是,在立法的思想上必须是以动物作为同人类一样的生命主体,享有同等权利来进行立法,以之为立法总体理想,而不仅仅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第三,严格惩罚措施。例如行为人往往考量狩猎带来的 经济利益和违法狩猎产生的罚款之间的得失,若是惩罚力度太低,是起不到规制违法行为的效果的,这样只会使法律成为摆设。

(三)坚持对制定保护动物权利法律进行研究

虽然我国现状下该法律存活空间不大,也不一定要执着于立法,但是完善立法的同时,我国应当与时俱进,秉持“扬弃”的态度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 经验,对动物权利保护的法律进行持续性探讨和研究,不仅可以反作用于现行法的完善,也为时机成熟时颁布真正意义的动物权利保护法律法规做好准备。

(四)加强动物权利保护的宣传,纠正“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

一部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法律出现立法目的的偏移不外乎也体现了立法者和群众以人类利益至上的态度对待动物。捍卫人权是人类的本能,因此我们始终致力于人类的解放,而动物虽然是另一个物种,但是它们并不是奴隶,它们应当拥有与人类同等权利。所以,未来我国应将人们历来对人权的重视转为对人与动物权利同等重视,改变人们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将人们长期忽略的动物权利重新拉回人们视野中来,使动物得到完全解放。

所有的权利都面临着被侵犯、被抑制的危险,因为权利人主张的利益常常与否定其利益主张的他人的利益相对抗。所以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要实现权利,就必须时刻准备着为权利而斗争。人类处于生物链顶端,因此在与动物利益存在冲突时,人类毅然选择了自身利益的保留,而在我国明显地体现在了动物保护的立法之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要替动物主张动物的权利。本文通过收集国内外的法律法规,对我国法律进行分析,并将其与西方国家法律相对比,站在动物权利保护的高度,支持通过动物福利保障向动物权利保护过渡,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视角入手提出建议,希望在未来国家可以通过立法改善我国动物生存状况,也呼吁人民群众摒弃“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关注动物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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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指方略,“法”指办法和法则,方法是人们为达到目的所采用的手段和行为的方式。细思起来,方法的含义十分的丰富。 人类生活虽然繁复复杂,但无一能脱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两大范畴,它们把所有复杂简单,抽象具体的人类活动都包括了进去,大到形成世界观和科学观的复杂认识,小到“穿针引线”这类枝节小事。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即认识和实践),其本质是主观和客观(即意识和存在)的关系,认识是主观反映客观,实践是主观作用于客观。方法是主观认识和改造客观过程中,采取的手段、途径和方式。可见方法与认识和实践密切地交织在一起,离开方法无法从事认识和实践,没有认识和实践方法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认识和实践存在复杂简单、抽象具体之分,方法也具有大小、粗细之别。世界观和科学观离不开方法,离开它不会形成对世界和科学的正确认识。“穿针引线”中也有方法,需要先把线的一端搓细,手拿针头,线对针尾,对而穿之,不按此法,线将不能穿针。 既然方法与人类生活须臾不可分离,看来就有必要对方法进行探究,弄清它的真实涵义。实际上人们对方法的探索和研究早已有之,并形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叫“方法论”。任何一件事情一形成“论”,叫人就想到长篇大论,望而生畏,在此,我仅想就方法简而说之。 方法有确定的目的性。目的相同,方法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目的不同,方法不同;不同的方法会达到不同的目的,但也可能殊途同归,达到同一目的。方法一定是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方法,离开目的将无所谓方法。比如,写文章,表达思想、抒发情感是目的,构思、选材、定格、修辞是方法,如果离开表达思想这个目的,那么写文章的方法就毫无存在的必要。同样一个编程题目,由不同的人来编写,可能就运用不同的方法。写文章和编程序,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存在不同的目的,因此也就有不同的方法。目的性只产生在有主体性的实体身上,在离开主体的自然界中,只存有规律,不存在方法。比如,海洋的变化,只能说其变化的规律,不能说其变化的方法。但动物捕食过程中存在方法,因为动物具有主体性。 方法是对对象的纲要性把握。如果不是为了把握对象,还要方法有何用呢?这个对象可以是认识的对象也可以是实践的对象。当作为认识的对象时,其方法是思维的方法,作为实践的对象时,其方法是行为的方法。方法对对象的把握必须是系统的、整体的、全面的纲要性把握,不能是细节的、琐碎的、片面的非纲要性把握,“任何一种方法,如果不是关于对象的总体性及其变化规律的,那么,就不能成为一种方法。”就是那些具体的局部方法,也是从某一角度和侧面揭示对象的内在规律性的。 方法总是从确定的角度来把握对象。方法代表着人们对对象的审视和把握,这种审视和把握必须有角度和切入点。同样是对于人,从生理现象和规律角度对其进行研究,产生了医学;从心理现象和规律角度研究,产生了心理学;从社会现象和规律的角度研究,产生了人类学和社会学。不同的角度会存在不同的方法,在研究人的过程中,医学、心理学和社会学具有不同的方法。正因为存在不同的角度,所以任何一种方法都有其内在的局限性,都需要与其他方法相互补充,来达到对对象本质的认识和把握。所以,在方法学上,对其它方法不应该采取拒斥的态度,而应该采取包容的态度。 方法又是人们对对象理解的表达。方法总是要把人们对对象的理解表达出来,要表达对象的原因、结果、过程、要素、机理等。方法对对象的表达是多形式的,语言、图表、手势、眼神、举止、动作都是方法的表达,一颦一笑,眉目传情,那一种不是方法的表达呢?有人说,“眉目传情”是情人之间的信使,是恋人之间情感的流露和传递,试想情感的传递不还靠方法吗? 方法体现于过程之中。过程是事物发展在空间上的延伸和时间上的延续。按照时间的延续性可以把过程分解为不同阶段和步骤,按照空间的广布性,又可以把过程分为不同的方面和角度。在认识和实践过程之中,方法必然是通过这些方面和步骤表现出来的,而方面和步骤的确定和划分本身又成为方法的内容,方法不同,步骤和方面必然不同,不同的步骤和方面又规定了不同的方法。 方法本身就是工具,方法又离不开工具。从广义上讲,工具是达到目的的事物和手段,方法就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方法也就是工具。人们就是借助于方法,来达到所要达到的目的。从狭义上讲,工具是人们所使用的器具。工具是方法的内容,方法离不开工具。当原始人用树枝和石块狩猎时,树枝和石块已经作为工具,成为狩猎方法的内容。现代人借助于天文望远镜和高倍显微镜进行宏观和微观研究时,工具已经成为研究方法必不可少的内容。 方法必须有遵循的原则。之所以能称之为方法,就是可重复、可效仿、可学习。要作到这“三可”,必须要有章法和准则。原则是方法的重要内容,决定着方法的路向、趋势和步骤,原则不同,方法相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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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术论文范文两篇(2)

  体育学术论文范文篇二
  关于对体育文化与体育文学的关系分析

  摘要:体育文化和体育文学均与体育相关,在社科研究持续拓展,信息传播技术大力发展的新形势下,体育文化和体育文学既有不同之处,也有相同之处,因而很容易引发混淆。本文对体育文化和体育文学分别进行了解读,阐述了体育文化与体育文学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并提出了体育文化与体育文学的结合途径。

  体育与文学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体育文学诞生于远古时期,对后世的体育文学具有极大的影响,而体育文学的创作又随着全球各国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而得到了发展。假如说体育事业将会万古长青,那么体育文学和体育事业将会得到共同发展。在如今体育文学和体育文化共同发展的形势下,体育文学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新的变化。就体育文学作品的内涵来看,作家们已不再限于从金牌来看,而是从更为广阔的生活面来获取更多的信息,让体育价值在不同意义上显现出来。体育文学作品立足于剖析体育问题,让体育在各不相同的价值层面上表现为文化现象。因此,我们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体育作品当中的文化,而且要让体育文学从冠军文学当中摆脱出来,立足于文化,开辟出更为广阔的文化发展空间。

  对体育文化和体育文学的解读

  体育可以说是人类文化中十分重要的内容之一,是一种运用身体运动来求得个体身心全面发展的一种具有竞技性、娱乐性以及教育性等特点的社会活动,而体育文化则是一种以人类的体育行为主要特征的社会现象,是出于人对于体育之所需,在现实中对各类体育活动和活动组织形式所采取的活动规范以及设施之构成。所谓体育文化,主要是指关系人类体育运动的物质、制度以及精神文化的综合。其主要包括了体育情感、体育价值、体育道德、体育制度以及体育物质条件等。一般来说,体育文化由体育物质文化、体育制度文化以及体育观念文化三个部分构成。在日常的生活过程中,体育文化不但应当满足人类自然本质之所需,而且还应当满足现代人对于体育文化之需要,所以,体育和人之间能够构成较为稳定的价值关系。假如应用文化的定义,体育文化即为人类社会活动与体育活动当中所设置起来的一整套规范化价值体系,主要用于满足人的自身需要与改造自身所具有的文化类型。

  体育文学将体育与文学进行很好的结合。体育文学随着文学与体育的形成而不断发展,而从体育文学出现之日起,人类的运动就成为了文学中的重要主题。文学可以把体育运动当中原本的辉煌切实转变成永恒的美,不但能够抒发出从自由体育运动所激发出来的情感,并且能够揭示出体育和社会之间更为深刻与复杂之联系。远古时期的体育和军事、祭礼、娱乐以及生产劳动等活动结合在一起;现代社会范畴内的体育是锻炼人的身体以及增强体质的各类活动,主要有田径、体操、游泳、武术、登山、滑雪、摔跤以及自行车等多个项目。实际上,当前体育的范围已经大大超出了身体锻炼的范围。如今,还包含身体锻炼、游戏等竞争要素的各类身体运动均为体育。

  体育文化与体育文学的相同点

  1.两者产生的根源一致

  体育文化和体育文学均源自于人们的体育运动。一是体育文化主要来自于体育运动。体育是人类社会创造出来的一种身体文化的样式,也是人体运动发展之后的产物。人在满足了自身的基本物质生活要求之后,身体运动已经从采集、狩猎与捕鱼等物质生活需求物的得到与生产的体力劳动当中脱离开来,摆脱了纯生物性以及物质功利性。一旦人们将身体运动视为一种形式、一种手段,有目的和有选择性地挖掘人体的潜力,并且积极地促进身心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之后,其身体运动也就具有了体育文化的含义。

  2.两者的发展轨迹一致

  体育文化和体育文学均伴随着体育活动之发展而得到发展,所以说发展的轨迹是一致的。体育文化之产生是在人们从动物性转化为人性过程当中各类因素进行综合演化之结果,即体育文化是人在改造自我时,从动物的本能转变为自觉行为人性时,将原始的野性和进攻性运用劳动、游戏、教育和合理竞争关系逐步加以形成的特有文化现象,这就是体育文化。体育史和人类社会的历史同样悠久。在人类文明的长河之中,体育文化始终是一个逐渐加以发展的漫长过程,也是人类文化十分重要的组成内容之一。但是,在人和自然进行斗争的过程中,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对于体育文化的认识尚不清晰。有资料证明,人类真正感受到体育文化对于人类社会发展所造成的直接影响,还是在19世纪中期的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以后,尤其是20世纪中叶以来,伴随着全球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体育科技人员得到了大量新发现,由此而更多地从体育哲学与人文社会学视野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且逐渐从感性认识向理性方向发展。虽然早期体育因为人们所生活的地域环境、生活习惯等存在差异,但是其所创造出来的体育形态、性质与目的大体上是一致的。为了能够更好地生存与发展,人类学会了跑、跳和攀爬等大量技能以及生产知识,并且作为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代代传承下来,而且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逐步形成了如今绚烂多姿的体育文化。

  3.两者均具备民族性

  体育文化是以民族形式为基础不断发展起来的,对于民族体育之产生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在各个社会生活共同体之中,语言、宗教、道德、艺术以及民族气质的稳定性等共同构建起各类传统文化,从而证明了一种传统文化迥异于另一种传统文化具备相对的独立性;各民族因传统文化之影响,在体育文化上均显示出一定的差异,而且是各自相对独立地发展的,从而表现出很强的民族性,体育文学同样如此。因为民族在产生与发展中所产生的语言、性格、民族风貌、风土人情、传统道德以及生活方式等,让各民族文学均打上了本民族的印迹,而体育文学作为文学中十分重要的一种,自然也就具备了民族特性。

  体育文化与体育文学的不同点

  1.两者具有不同的特征

  体育文化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类形式:其一是健身性,也就是为了健康的身体而选择参与体育活动以增强体质;其二是竞争性。竞争为体育之灵魂,缺少竞争也就意味着没有超越,自然也就不会有创新与发展;其三是休闲娱乐性。休闲体育不但能强化人们的健康意识,而且还能让人原本高度紧张的神经有所放松,从而调节现代人的情绪与心理;其四是教育性。这是因为体育竞技场中的体育道德也是社会公德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2.两者具有不同的特点

  体育文化之特点可分成我国传统体育文化的特点与西方体育文化的特点两类。我国传统体育文化具有非常显著的整体性思维特征,主要表现为强调追求人和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练神和练形之间的和谐统一、人和社会之间的和谐意识。西方体育文化所具备的最大特点是规则清晰明确、竞争公平公正、尺度客观标准、评价合理准确,所以也被称为物理体育。西方国家的体育运动往往能让人感受到十分强劲的竞争,激发人们勇于进取,运用不同的技术和战术来攻击对方,并且更加合理地满足人所具有的原始动力,也就是具有攻击性的宣泄,与此同时,也能造就现代人强烈的竞争意识。

  体育文学具有迥然不同的特点:一是体育文学作品是作家出于直接受到源自于体育的灵感而精心创作出来的作品。体育文学以体育为主要题材,包含了许多具体的体育项目。二是,体育文学作品的主人公多为体育界人士,且着重表现人物的坚忍不拔和顽强不屈的精神。体育文学作品情节的展开和体育活动自身是息息相关的,而且作品中孕育了对体育精神的高度赞美与歌颂。体育文学作品通常会涉及某一项具体的体育运动,然而作者在创作的意图上并无十分明确的体育意识。体育文学作品的主人公一般与体育之间的关系较为松散,但是该人物的性格发展往往与作品所描述的体育运动间缺少必然联系,而且体育文学作品情节会促进体育活动的开展,还会更加注重在社会与人性的层面进行深入的挖掘,却不执意表现出某种体育精神。

  体育文化与体育文学的结合途径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现代文化对于我国文学影响的不断深入,体育文化与体育文学之间从冲突走向了结合。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了每次文化交流与结合均能带来文学的发展与繁荣,立足于推动交流与融合,为体育文学之发展增光添彩。

  1.体育文化促进了体育文学的发展

  人类运用体育竞技能够持续不断地挑战自身的体能、心理以及精神之极限,这正是人类能够保持强大的生命力,从而生生不息的重要原因。体育的基本精神就是让个人在精神、肉体与道义上得到整体协调发展,使其成为完善的人。作为体现人类的理想追求,体现人的心灵文学和体育精神理想是一致的。自从我国体育全面登上世界体坛以来,就在1982年的德黑兰亚运会上首获金牌榜第一名,在1984年的美国洛杉矶奥运会上夺得金牌榜第四名,让我国的竞技体育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这样一来,就在当时的社会上掀起了一股体育热潮。文学始终是和时代、和生活同步的,体育热必然会很好地促进体育文化事业之发展,而同一时期的体育文学作品则紧紧地跟上了时代的需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情感联系在一起。在1984年奥运会前后,我国著名文学家冰心、严文并、臧克家、田间、苏叔阳等就撰写了大量的文学作品,为我国体育健儿的优秀战绩欢呼不已,比如,臧克家撰写了《欢情――女排凯旋》,冰心则在《人民政协报》上发表了《使我感动和鼓舞的女排“三连冠”》等。我国体育健儿的巨大成就甚至已经超越了体育本身,形成一股强大的“冲击波”,影响了包括作家在内的广大群众,推动他们写出了大量反映体育健儿拼搏历程的优秀体育文学作品。

  2.西方现代文化思潮实现了体育文学的繁荣

  自从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西方文化交流与融合的加强,西方各类现代主义文艺思潮大量涌进中国,一些作家开始认识到生活的视野应当不断扩大,从而提升与加强了文化方面的意识,并以清醒的理性精神来重新审视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让新形势下的体育文学发展到了新的阶段。这类作品能够开阔我国作家的视野以及思路,加快了我国体育文学题材和主题等的丰富性。更为重要的是,通过20世纪80年代体育文化的促进,批判性创作理念才真正为作家们所接受与共享,促使其创作出诸多精品力作,让我国体育文学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比如,作家刘心武所撰写的《5・19长镜头》、作家赵瑜所撰写的《兵败汉城》就是受到西方现代思潮影响所创作出来的体育文学佳作。

  结束语

  综上所述,体育文化与体育文学是两个差异甚大的概念,然而两者均源于体育运动,而且随着体育运动的逐步发展而得到发展。鉴于现代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以及现代体育的持续发展,体育文学与体育文化的融合趋势变得更加显著,也必然能够得到更快发展,朝着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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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论文范文6篇

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 文章 ,简称之为论文。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1000字的论文 范文 ,仅供参考。

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人们越发的感觉到 人际交往 的重要性。人际交往是一个集体成长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大学生的社交能力普遍偏弱使得人际关系成为 重中之重的一个课题.多年来,学生长期在高考指挥棒下,过分注重 追求成绩而忽视了人际交往能力等其他素质的培养.进入高校后,学 校也很少有专门的系统课程培训.所以导致很多大学生智商很高,情商却很低,往往处理不好如何与其他人相处,沟通,交流. 我认为,人际交往时获取友谊的重要途径。处于青年期的大学生,思想活跃、感情丰富,人际交往的需要极为强烈,人人都渴望真诚友爱,大家都力图通过人际交往获得友谊,满足自己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对于刚刚进入大学校园的新生,新的群体的构成和紧张的学习生活,使得一部分学生由此而导致了心理矛盾的加剧。此时,积极的人际交往,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使人精神愉快,情绪饱满,充满信心,保持乐观的人生态度。友好、和谐、协调的人际交往,有利于大学生对不良情绪和情。在工作中同样如此,良好的人际关系能使我们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情,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搞关系”算不上一个褒义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走后门”、“暗箱操作”等不光彩行为,但有一类人,他们的职责就是“搞关系”,这个关系“搞”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这就是员工关系经理。员工关系经理是个不太常见的头衔,只有在正规的外企、国企集团、合资企业中才能觅到他的踪影。他的工作职责包括两大范畴:一是处理员工和 公司的关系,即传统意义的劳资关系,另一方面是员工内部的关系协调。

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人际关系已经成为一个人在社会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工作中可以从很多方面体现出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人际关系用文明的角度来说,是一个人在社会集体关系网的地位的体现,用庸俗的角度说,就是兄弟多,讲义气的一定是“大哥”。

当然,结合你的实际,我个人也有一句话送给你,希望能对你起到帮助。如果你的所在单位是直辖市或省会城市的主线单位,那么亲属关系及世交关系,才会对你有直接性的帮助,如果是支线单位,那么你的主管领导将对你的前途起到直接作用,但前提是看你如何去做,你的综合能力如何。如果你所在单位是普通地县市的主线单位,那么除上述关系外,还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如果是支线单位,基本就是靠经济实力和自身能力,所谓自身能力不完全是工作能力,70%是为人处事,也就是你所说的人际关系。总之,人际关系也要看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来用。

官场上有三句话说的好“再大的领导、再大的官,也要看小爷翻不翻(脸)”“小爷喜欢玩你的话,当你是个玻璃球,小爷不喜欢玩你,你就是个玻璃碴子!”“如今都讲究“双盈”和“实效”,主要看你需要不需要!”

社会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们在生产或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心理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与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联系。中文常指人与人交往关系的总称,也被称为“人际交往”,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学友(同学)关系、师生关系、雇佣关系、战友关系、同事及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等。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个体均有其独特之思想、背景、态度、个性、行为模式及价值观,然而人际关系对每个人的情绪、生活、工作有很大的影响,甚至对组织气氛、组织沟通、组织运作、组织效率及个人与组织之关系均有极大的影响。

有趣的共振现象

唐朝的时候,洛阳的一座寺院里出了一件怪事。寺院的房间里有一口铜铸的磬,没人敲它,常常自己“嗡嗡”地响起来,这里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这口磬和饭堂的一口大钟,它们在发声时,每秒种的振动次数—

—频率正好相同。每当小和尚敲响大钟时,大钟的振动使得周围的空气也随着振动起来,当声波传到老和尚房内的磬上时,由于磬的频率跟声波频率相同,磬也跟着振动起来。发出了“嗡嗡”的响声。这就是发生振动的共振现象,也叫共鸣。

你注意过吧,胡琴的下端都有一个不小的“肚子”——蒙上蛇皮的竹筒。当你兴致勃勃地拉起胡琴时,琴弦的振动通过蛇皮会引起“肚子”中空气的共鸣,使发出来的琴声不仅响亮,而且音乐丰满,悠扬动听。人们把这种“肚子”叫做共鸣箱。你瞧,扬琴、琵琶、提琴、钢琴等乐器,不都有各种形状,大小不一的共鸣箱吗?

除了共鸣箱之外,人们利用共振现象来做的好事还不少呢。

建筑工人在造房子的时候,不论是浇灌混凝土的墙壁或地板,为了提高质量,总是一面灌混凝土,一面用振荡器进行震荡,使混凝土由于振荡更紧密、结实。

大街上的行人,车辆的喧闹声,机器的隆隆声——这些连绵不断的噪声不仅影响人们正常生活,还会损害人的听力。有一种共振性的消声器,是由开有许多小孔的孔板和空腔所构成。当传来的噪声频率与共振器的固有频率相同时,就会跟小孔内空气柱产生剧烈共振。这样,声音能在共振时转变为热能,使相当一部分噪声被“吞吃”掉。

此外,粉碎机,测振仪,电振泵等,也都是利用共振现象进行工作的。

但在某些情况下,共振现象也可能造成危害。例如:当军队过桥的时候,整齐的步伐能产生振动。如果它的频率接近于桥梁的固有频率,就可能使桥梁共振,以致到了断裂的程度。因此,部队过桥要用便步。

在我国西北一带,山头终年积雪。每当春暖花开,山上冰雪融化,雪层会离开原来的地方滑动。往往一次偶然的大吼声,厚厚的雪层就会因为共振而崩塌下来,因此规定攀登雪山的勘察队员,登山队员不能大声说话。

我们要将共振充分运用到各个科学领域,还要防止共振现象给生活、工作、环境带来危害。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去研究、探索。

研究背景:中国学校 教育 普遍采取的是老师测评的 方法 ,由老师单方面给予学生评价,老师单方面的测评有着客观,公正,高效的优点,但不免存在与学生间缺少沟通,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校积极性,参与度方面的缺点.本实验意在对比自我测评与老师测评的优缺点,进而研究学生自我测评的可取性.

研究内容:1.学生 英语口语 表现的自我测评与老师测评是否存在差异?2.如果存在差异是由什么导致的呢?3.自我测评相对于老师测评有什么优势呢?4..第二轮的学生测评会与老师的评价相接近吗?

研究方法:

1. 总体简介:通过两周的培训与十周的两轮的测评,测评由师生配合完成,评测标准包括四部分,每部分五分制.通过两轮学生自我测评与老师评价之间的的对比,以及发放的相关实验的问卷调查,根据其调查结果以及测评结果的差异反映实验结果.

2. 参与者:广东大学外国语学院师生,包括18位女同学,10名男同学,22名英语专业的同学和6名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在实验研究前,他们都以及 学习英语 6-12年.

3. 具体实验过程:A,通过评估培训确保学生们懂得测评的方法及准则,b,通过举例说明及老师及时的反馈来帮助同学们及时调整评估的准则.c,老师的参与跟及时指导让同学们明白正确客观的评分.d,位确保实验结果可靠性,学生们在测评前都经过了测评的相关培训.e,利用卡方测试表考察两次测评的相关性

4. 辅助工具:评分标准表,问卷调查,学生反馈表数据收集:1,第一轮老师测评与学生自我测评的差异达5.3分,而第二轮测评,差异缩小到1.4 2,学生自测第一轮跟第二轮的测评结果与考试的相关性分别为0.5521与0.7938

3,p值小于0.05,可以看出两次测评的结果是不同的

4,学生们对自我测评问卷调查的反馈,93%的同学认为学生们应该参与到测评中,71%的学生说他们的测评是以评分标准为基础的

研究结果:

1.学生们在第一轮测评中与老师测评的分数相差较大,而且学生们倾向于给自己打更低的分,在老师的及时反馈跟指导后,第二轮测评中的自我测评更加客观,更接近老师的评估分数.

2,问卷调查的反馈结果可以退出学生倾向给自己分数偏低的原因有学习过程,学生们不太倾向给自己过高的分,还有中国传统的自谦的思想。

3,问卷调查的反馈可以得出学生们对自我测评的积极态度。

研究结论:1,学生们在自我测评实验过程中不仅学会了评分方法,而且在给自己同学评分的过程中看出自己应该提升的地方。

2,实验结果表明学生们应该受到自我测评方面的培训,老师也应该给予学生相当的反馈帮助学生提升。学生的性格会左右其评分结果,如成绩更好的学生会给自己打相对较低的分,而成绩较差的同学会给自己打较高的分。

3,更长时间的实验过程会产生更加可信的结果。

现当代文学的论文范本

  文学作为人学,是 文化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作为一种整体而存在的。文学作品不只是作家主体意识的凝结物,更是社会中诸种因素的集合。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现当代文学的论文范本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现当代文学的论文范本篇1
  我国现当代文学的发展

  一、我国现当代文学

  从时间上来划分,我国现当代文学是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开始的,它的源头便是著名的五四文学运动。五四新文学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文学革命,它是与传统文学迥异的现代文学,它不仅仅是艺术形式的不一致,思想上也更为新潮,更为突出。随着新中国的逐步建立,他推动新文学运动走向了一个新的阶段,标志着我国当代文学的伟大开端。从文学发展的多样性、主题的走向以及与中国社会的关系,中国现当代文学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文化整体批判时期、政治分野与文化批判时期、政治分野与文化 反思 时期、政治与文学一体化时期和政治变革与文化转型时期。

  二、我国现当代文学的具体发展变化

  1文学内容涉及的生活范围更广泛

  五四文学运动之后,中国文学进入了现代文学史的开端。中国的作家创作出来的作品,有了明显变化。 文学创作者笔下融入了更多的平民形象和普通生活。其中以普通农民生活为题材的作品尤为突出,作品涉及的内容以及生活范围有所丰富和增加。这些作品从普通群众视角出发,通过对普通人生活中的幸福与痛苦的描写,侧面上反衬出社会的安稳与动荡,并根据当时的生活环境,描绘了一幅幅民主历史时期的社会形态。随着中国人从压迫中解脱后,中国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革,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得文学反映生活的领域明显扩大,为文艺创作开辟了宽阔的道路。文学创作者的视野开拓到农村、工厂、部队、学校,等等。尤其是过去文学作品中很难见到的工业、科技题材,少数民族生活题材等都有了新的开拓和创造,极大地填补了文学创作题材上的欠缺部分。中国现当代文学中涉及的内容更为广泛,上天入地,无所不及。这标志着我国现当代文学的不断解放、突破与创新。

  2人物形象的塑造有了新的进展

  “艺术源于生活更高于生活”应用在文学方面,意思就是说文学的创作源泉是源自于实际生活的。因此文学创作者在具体生活的基础上对人物写实和艺术深化推动历史推动文明的发展,这也是文艺工作者的使命和重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当代文学人物塑造题材类型作品中,成功刻画了一批典型的人物形象。这批形象包括走在时代前列的先进人物,阻碍社会发展的反派形象,以及多种历史人物形象。从中不难发现,曾经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在作品中的地位有了前所未有的改变,过去贫穷困苦受欺凌、受压迫的形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普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逐渐成为文学创作喜欢的描写对象,他们在文学作品中一跃成为主人公,成为英雄人物。这些人物形象凝聚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成为人们仿效的榜样,填补了当代文学在人物形象塑造上的空白,具有开创的意义。现当代文学中呈现的人物形象有血有肉,绝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也不是高不可攀的完人,也与那些为数不少的平庸浮浅的人物形象不同,它具有生活本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人物个性鲜明,优点缺点皆有,但是他却更让人印象深刻。他比完人更可敬,比平庸更真实,它是时代精神的单纯的传声简。文学作品主人公新形象的诞生,标志着中国现当代文学水平有了新的突破和提高,全新的文学表现手法的应用,使得中国现当代文学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3艺术风格和艺术形式有所突破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批文学创作者若想达到成熟,那么首先要形成其独特的艺术风格。丰富的艺术风格是民族文学、时代文学的兴盛的标志。新中国成立之后,十年“”对中国文学的发展有很大的负面影响,短暂又漫长的十年里,中国现当代文学的艺术风格、艺术形式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3],但广大文学创作者依然不断深入生活,坚持写作理念。特别是早在五四运动到来之前,写作风格就已经别具一格的文学创作者在文化运动新潮中,随着思想艺术水平的提高,创作个性又有了全新的进展和突破。有些作家则是在新中国成立、人们得到解放之后通过不断的艺术实践,逐渐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特别是“”之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业文明取得了迅猛发展,文艺创作者们纷纷探索新的艺术形式,适应时代需求,这种精神十分可贵。值得肯定的是这种探索和创造还建立在民族化、群众化的基础之上,这样的文学作品不仅仅具有群众基础,其拥有的艺术价值也是值得赞许的。不可否认的是,同一时代背景下的文学创作者尽管各有各的风格,也一定有时代精神的标签。一个作家风格的形成,肯定包括生活环境、人生际遇等因素的影响,时代和社会是最容易也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在当代文学史上,曾经出在了一批倾向相似、风格相近的作家群,它是融汇了个人艺术创造的时代的产物,是值得认真研究和 总结 的一种文学现象。

  4少数民族文学有了新的生命力

  我国的少数民族,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史上也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创造了大量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也是中国文坛不可或缺的瑰宝。在旧社会,少数民族文学不仅得不到发展,甚至已经到了濒临消失的边缘。五四运动的掀起也让少数民族文学重获新生,有才华的作家一批一批不断涌现,创作了许多优秀的原创作品。这些作品中描绘的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民俗面貌、文化传统等让我们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以及生活环境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作品中深刻地反映了少数民族苦难的昨天和幸福的今天。少数民族文学取得这样重大的成就,也应该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史上新的历史篇章。

  5成就经受严峻考验的优秀文艺大军

  早在二十世纪初中期,周树人先生就中国能够出现一批个性鲜明的文学创作家怀抱着巨大的希望,期盼他们能用他们的神笔创造新的时代文学,打破中国文学界的沉寂。20世纪三十年代培养了一大批青年作家,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时代责任感让他们团结在一起,共同奋战在血与火的斗争中。在热火朝天的新文化运动中出现了一批非常杰出的文学创作家,比如说周树人、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丁玲、曹禺等。

  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共产党近百年来经过不断努力,创建了一支优秀的富有战斗力的文艺队伍。这支队伍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他们分别产生于现当代文学发展的五个阶段。第一批是高举新文化旗帜的五四运动时期的前辈作家,他们是新文化浪潮的时代思想产物,他们为新文学的推进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建国以后,他们继续高举新文化新思想旗帜,在当代文学历史中通过他们的先进思想和勤劳双手也写下了光辉史篇;在中国民主革命的各个阶段中也涌现了许许多多为文学事业无私奉献的文学创作者,中国的民主革命经历了一段漫长而艰难的时期,它包括了艰苦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也包括了腥风血雨的大革命,文学创作者们没有因为社会环境的艰苦而磨灭了他们的创作意志,更可贵的是在烽火中在苦难中崛起,他们肩负起对中国现当代文学继承发扬的历史重任,为社会主义文学事业做出巨大贡献;新中国诞生后也有一批优秀的文学家崭露头角,他们大多是沐浴着新中国的阳光,在新中国的雨露滋润下成长起来,此外在工人和农民中也出现了一股新兴力量,他们创作的具有浓郁生活气息的作品走进了当代文坛;在新时期涌现的青年作者大都成长在大好时代,相对而言他们还有些许稚嫩,些许不足,但是他们是新文化的新鲜力量,新的生命活力,是生气勃勃的富有生命力的文学中坚力量。这支优秀的社会主义文艺队伍,在党的思想指导和文化浪潮的培育下,经受了历史的严峻考验,而今已经锻炼得更为坚强和成熟。

  在探讨国内文学在现当代的成就时,应该是内陆人民和港澳台同胞文学作品的总和,不得不说港澳台的同胞们也不乏有相当多的进步文学作品出现。港澳台作为祖国的一部分,港澳台的中国人和内陆人民也是紧密相联的,他们是中华民族的骨肉同胞。近百年来,台湾的进步思潮在时代的发展和推动下也有所成就。近几年来,各大出版社出版的港澳台的优秀文学作品被内陆文学家、文艺工作者所熟知,在欣赏优秀作品,开拓文学视野的同时,也从作品中得到了某些借鉴。因此,不断加强研究台湾、港澳文学的工作,对了解各地区文学以及加强祖国统一团结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在中国现当代社会环境中发展起来的中国文学,取得了巨大的创新和成就。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的历史说明,中国文学的发展绝对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结论

  总而言之, 五四运动的爆发,标志着我国现当代文学史的开端。一百多年来我国现当代文学走过了一条光辉而又艰难的道路,但是取得的突破与成就也是不可估量的。文学工作者应该加强对中国现当代文学的研究,对中国文学分发展规律和特点进行不断研究和总结,促进文学艺术事业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现当代文学的论文范本篇2
  浅析现代文学中狼形象的复魅

  摘要:每个历史时期都有自己的文化,在反思的同时我们不可能不审视文化中的向标。本文主要通过对“狼形象”的梳理来探视现代文学中的复魅现象。借此来探讨文学与人类精神世界的关系。

  关键词:文学;狼形象;复魅

  1、狼形象的恶化

  随着文明的演进和发展,狼形象经过了一段漫长的“恶魔化”历程。从神话和图腾崇拜中半人半神的狼,逐渐演变为半人半兽的狼,直至到了后期被定性为单纯象征了兽性和野性的一种动物符号。人类远古神话阶段笼罩在狼身上的神性光环消失不见了,自然界中的一个真实物种被简化成了“恶”的代名词。

  西方中世纪兴起过捕狼的热潮。“10世纪英国国王埃德加(Edgar Le Pacifiqu)统治时期,下令全国灭狼,有捕捉300只狼以上者给予奖金,因此在欧洲大陆相继形成了一个捕狼高潮。”风靡一时的猎狼运动使欧洲大陆的野狼数量急剧减少,但并没有给野生的狼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对狼来说,真正的灾难发生在____诞生后。基督____将神性赋予自然界,开始了对自然的祛神秘化,人成了自然界中的独白者。正如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汤因比(Arnold Toynbee)所说:“人与剥去了昔日神性光环的自然环境分离,人获准掠夺不再神圣的环境的权利。人类曾经怀着敬畏之情看自然,而这种情感遭到了犹太一神教的排斥,犹太教、基督____斯兰教都是如此。”野性和兽性是与宗教推崇的光辉人性截然相反的,对人性的颂扬把狼从神圣的祭坛赶了下来,它们不再是人们的文化英雄、救世主。

  人类进入农耕与畜牧社会后,人与狼之间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野狼在丧失了自己的狩猎地后,为了求得生存有时会捕捉放牧在草场上的牛羊。这种天生的狩猎本能并不能为人所谅解,狼成了人类私人财产的竞争者。这个形象被固定化,人们的仇狼情结也逐渐积淀下来。

  文学艺术,是作为唯一符号动物的人的情感体验载体之一。对于人类的艺术活动来说,“在艺术里,感性的东西是经过心灵化了,而心灵的东西也借感性化而显现出来了。”对狼的种种情结通过各种艺术形式传承下去,人们的仇狼情结表现得尤为明显,在文学中随处可见:

  秦国之俗,贪狼强力,寡义而趋利。——《淮南子》

  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栗,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白居易:

  《杜陵叟》

  汉人乃步卒,吾人则骑士。驹犊群岂能抗拒豺狼。

  ——勒尼·格鲁塞《草原帝国》

  虐人害物的暴政、残暴无序的统治等等都可以以“豺狼”喻之,汉民族对狼的仇恨从这些诗句中可见一斑。十九世纪以来的西方文学中,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左拉的《人兽》,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玛佐夫兄弟》、《地下室手记》等,都有关于狼的描写。作品中的狼形象被抽象为“兽性”的代名词,它们和人性相融合,狼性(兽性)已经成为人物性格的一部分,人的面具下涌动着野兽的气息。狼,作为一种程式化的象征,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作为恶的象征流传下来。狼形象从自然中实体的狼走向了人的内心深处,楔入了文化与人格的互动关系中。这一固定化的程式在二十世纪有了新的改变。

  2、现代性中的复魅

  “复魅”(又叫“返魅”reenchantment),是对“祛魅”(disenchantment)的反拨。魅,在这里是指自然所具有的神秘性、主体性,以及人对自然应有的敬畏之心。古人认为自然具有主观性和创造性的力量,与之对应,古希腊的有机论即是一种“附魅”的自然观。“祛魅”这一概念最早由马克思·韦伯提出,他否认自然具有任何主体性、 经验 和感觉。人在科技光环的笼罩下,把自己看成了具有神性的无畏“上帝”,世界上只有大写的人(Man)具有统治权,自然由此被科技祛魅。

  “在祛魅的自然中,关于自然的现代科学导致了自然本身的祛魅。关于自然的机械论的,祛魅的哲学最终导致了整个世界的祛魅。”现代科技的进步,世界的祛魅和世俗化消解了传统、历史。在一个近乎科技万能的社会里,人却面临着全球性的生存危机。这些迫使人们反思自身的所为,重新审视自然与人的关系以及人类中心主义学说的弊端。

  复魅的自然观就在此背景下产生。“复魅”这一概念最早由大卫·格里芬提出,作为后现代的哲学家,他认为自然应被看做一个有机整体,不再是机械论中“自然失去了所有使人类精神可以感受到的亲情的任何特性和可遵循的任何规范”。在科学复魅,自然复魅的过程中,人认识到了“单靠科学,即使我们的科学比现在再发达一百倍,我们也不能生活得更美好。”恢复了人和人、人和物之间的和谐关系,人们才能向“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poetically man dwells on this earth)靠近。

  3、中西新变:狼形象的现代表征

  进入二十世纪以来,现代性以理性和技术的名义征服了世界,人类陷入各种工具理性的控制中。人却发现自己在创造性的扩张中失落了的恰恰是人的本性,现代人渐渐走向了精神的荒野。有人说,“人究竟应当转移到荒原上,还是迁徙到原始森林中。如果有人可以首先选择,那么,宁可选择精神的原始森林,而不是精神的荒原。”在对抗人的异化过程中,西方兴起了一些新的文化思潮。

  六、七十年代以来首先在英、美兴起了新时代运动,这股运动以对文化的反思、“朝后看”为特征,是对理性统治的回拨。与之相随的是一系列回归:发现自我、重归原始、原始思维等等。在这样的文化语境下,狼形象有了一定程度的回归。杰克·伦敦的系列小说,如:《野性的呼唤》、《白牙》、等彰显的是对野性的呼唤;法利·莫厄特的纪实性作品《与狼共度》(Never Cry Wolf)中对一个狼家庭的描绘,让我们重新认识了狼性中有悖于传统观念的一些品质,如团结、忠诚、友爱等;贾平凹从《废都》开始就尝试着寻找狼性,到了他世纪末的实验小说《怀念狼》,狼身上洋溢的旺盛生命强力成了他追寻的主角,并且更强烈地呼唤英雄的重构。

  文学作为人学,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作为一种整体而存在的。文学作品不只是作家主体意识的凝结物,更是社会中诸种因素的集合。生态文化的发展使人们重新认识人类、认识自然,不再以自己的利益为标准来衡量划定动物的善恶。这些都促使人们对狼进行再认识,狼的形象不再是单一的,它重新走向了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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