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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餐论文文献

2023-03-09 06:4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减肥餐论文文献

科学减肥指的是用科学的方法来减肥。

早上吃的营养点,中午吃的丰富点,晚上少吃或只吃水果和蔬菜。每周坚持运动5、6次,每次最少40分钟,例如:慢跑、健身操、跳绳、快走、瑜珈。一定要注意制定科学减肥计划,包括:药物调理计划、饮食计划、锻炼计划和时间计划等。

科学家研究发现,同样吃某些食物,有的女性越吃越胖,另外的却体重适中,原因自然很多,但与食物搭配是否科学合理不无关系。

运动减肥

运动尤其是有氧运动是最有效、最健康的减肥方法。它是一项以有氧代谢为主的耐力性运动,提高人体新陈代谢,可以促进能量的消耗,避免机体能量过剩而转化为脂肪积聚,同时也可以使机体已积聚的脂肪得以分解。

有氧运动包括慢跑、步行、游泳、爬山、健身操、练瑜伽和打太极拳等。最好一次持续做完,保证每天累计40分钟以上,中间可以停止,且每次运动总消耗热量须达300千卡,通常这种运动量会造成心跳加快 ,或流汗的程度,平时建议可以结合决乌汤这类组方茶可起到较好的辅助减肥效果。

关于健康减肥的论文?

一.前言

我们都很清楚,肥胖已成为全球性健康问题。如果这种趋势继续发展下去,肥胖很快就会超过吸烟,成为全世界导致过早死的最大单一因素,而且还会降低人们生活质量,使医疗费用升高。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统计,随着美国人变得越来越胖,已有1/3的成年人患上了肥胖症,还有1/3的成年人超重。《美国医学协会杂志》(JAMA)上的一项研究表明,肥胖每年都会导致16万多个“预计外”的死亡人数。

逼人的形势,让我们急迫地想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多余的脂肪为何如此难以摆脱?似乎不应该这么困难。减肥的基本原理很简单:只要摄入的能量小于消耗的能量就行。但是,如果真的这么容易,肥胖就不会成为与生活方式有关的全球首要健康问题。
肥胖是受生物-行为-环境因素共同影响的一种多因素疾病,病因多为以下几种:(1)脂肪摄入过多,这是促进肥胖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脂肪摄入和消耗通过两条途径维持平衡,脂肪氧化供能和通过神经负反馈减少饮食中脂肪摄取。若摄入和消耗不能维持平衡则会促进肥胖的形成;(2)低代谢率与肥胖形成属于遗传因素,如印第安人的肥胖;(3)基因突变。与肥胖有关的基因突变和变异,包括消脂素(瘦素)基因突变、消脂素受体基因突变、β3受体基因突变、解偶联蛋白基因变异。消除肥胖的方法有饮食控制、运动疗法和药物疗法,鉴于饮食控制和运动疗法在精神和毅力上的挑战,最易被人们接受和寄予厚望的方法是服用减肥药物。
二.常用减肥药减肥原理
目前应用的减肥药主要分为食欲抑制药物、抑制肠道消化吸收的药物和增加能量消耗的药物三大类。
1.食欲控制药
通过影响神经介质的活力,降低食欲和增加饱感,从而减少食物的摄人。这类药物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显示出不同程度的减肥作用,但其效果有限且个体差异较大。
1.1影响5-羟色胺(5-HT)系统药物
影响5-羟色胺(5-HT)系统的药物促进5-HT释放,并抑制其再摄取,提高突触间隙5-HT的含量,从而兴奋下丘脑饱食中枢,抑制食欲。该类药物有芬氟拉明、右芬氟拉明、氟西汀、舍曲林。具有部分减轻体重的作用,但不良反应较多,短期服用有恶心、腹泻、嗜睡、口干、头痛头晕、旋转性眼震等,长期应用可引起心脏瓣膜损害、肺动脉高压等心血管病变。因此,1997年FDA决定禁止使用,已从市场撤出[1]。
1.2拟交感胺类药物
促进中枢释放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阻断神经末梢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增加突触间隙的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含量,从而产生中枢交感神经系统的兴奋作用,抑制摄食中枢。该类药物有苯丙胺及其衍生物,如苯丙胺、苄甲苯丙胺、安非拉酮、右苯丙胺和苯丁胺等。减轻体重的效果确切,曾作为一类非处方的食欲抑制药得到广泛应用。不良反应较多,主要有过度兴奋致失眠、头痛头晕、心率和血压升高以及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部分药物具有成瘾性。因此不能长期治疗使用[2,3]。
1.3混合型5-HT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
混合型5-HT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同时抑制5-HT和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增加这些神经递质在脑中的浓度,从而抑制食欲。该类药物有吲哚类及其衍生物,如吗吲哚、环咪唑吲哚、西布曲明等。西布曲明同时可增加中枢交感传出神经的兴奋性,进而兴奋β3-肾上腺素受体,增加脂肪组织的葡萄糖利用和产热作用,从而增加能量消耗,降低体重。它成瘾性小,常见不良反应有头痛、口干、焦虑、失眠、便秘以及潜在的升血压效应等[4,5]。
2.抑制肠道消化吸收的药物
高脂饮食是造成肥胖的重要原因,因此,减少脂肪在胃肠道的吸收是控制体重的又一措施。
2.1脂肪酶抑制剂
奥利司他是强效、专一、长效的胃肠道脂肪酶抑制剂,在胃和小肠内起作用,抑制脂肪酶,阻止脂肪分子分解成较小的、可吸收的甘油三酯,从而减少脂肪的吸收,控制体重。不良反应主要有轻微而短暂的胃肠道副作用,影响脂溶性维生素E和A的吸收,故应适当补充脂溶性维生素。其长期疗效及安全性仍有待确定[6-8]。
2.2葡萄糖苷酶抑制剂
阿卡波糖在小肠中可竞争性地抑制葡萄糖苷酶,减少多糖及双糖分解生成葡萄糖,从而降低碳水化合物的吸收,具有降低餐后血糖及血浆胰岛素水平的作用,但可引起肠胀气、腹痛、腹泻等副反应[9]。
3.增加能量消耗的药物
3.1中枢兴奋药
能刺激脂肪氧化、增加能量消耗,且可降低食欲。但往往需要较大的剂量才能达到减肥效果。如麻黄碱、茶碱、咖啡因等。但对这类药物比较敏感的患者容易产生焦虑、兴奋、失眠等不良反应,有心绞痛性疾病的患者应慎用。
3.2肾上腺素β3受体激动药
选择性的β3受体激动药,能增加白色脂肪组织的脂解作用和棕色脂肪组织的热生成作用,从而降低脂肪的贮积;能增加脂肪动员和能量消耗,而不影响血糖水平。
3.3激素类药物
甲状腺激素是常见的热量产生药物,在控制饮食基础上加入甲状腺激素,可加速肥胖患者的体重下降。
三..国内减肥药市场
中国肥胖人群达7000万,是成年人总数的14.6%,其中北京市区15~54岁人群中有93万人发生肥胖,全市减肥产品市场容量9亿元。21世纪的中国减肥品市场,主要可归结为保健食品类、茶类、药品类、外用类、仪器类。90年代后期开发的两个新型减肥药奥利司他、西布曲明以其确切的疗效、较小的副作用给肥胖症患者带来了福音。在我国,以盐酸西布曲明为原料的减肥药如曲美、澳曲轻等隆重上市,再次掀起减肥药销售高潮,罗氏公司的减肥新药奥利司他于2000年宣布在我国的上市也对整个减肥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国内市场上出现的减肥药物主要分为以西布曲明为原料生产的减肥药、奥利司他、中成药类及左旋肉碱类四大类。
1.以西布曲明为原料生产的减肥药
在美国,两布曲明的商品名为诺美亭,1998年在美国上市,而四川太极集团是中国最早拥有盐酸西布曲明新药证书的制药企业,历时3年开发“曲美”(盐酸西布曲明胶囊),2000年6月,“曲美”成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第一个国药准字号减肥药。此外还有南京长澳制药集团生产的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南京药业生产的可秀、由广西桂林集琦推出的“集琦亭立”和海南三洋德林公司的产品。
2.奥利司他
奥利司他的商品名为赛尼可,为罗氏公司所有,1999年在美国上市。于2000年l1月初拿剑入市中国的通行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产品许可证,并申请7年半的行政保护,2001年2月进入中国市场。
3.中成药类
中成药类减肥药继续畅市。近儿年来以天然植物原料为主要成分的新型植物性减肥制剂
(绿色减肥药) 在国际市场上异军突起,销售额逐年上升,形成了一股“绿色风暴”。目前市场上准字号的减肥中成药主要有NRG清赘减肥胶囊、歌迪安减肥系列、瘦身减肥精油、韩国瘦身软黄金、绿瘦及欧麦诗闪电定点瘦减肥胶囊等。中医认为肥胖发生原因与“湿、痰、虚”有关,故肥人多湿、多痰、多气虚,因此减肥中成药多从理气、排毒、发散和抑制代谢出发,除减肥外,有些还具有降血脂、防止动脉粥样硬化等作用。
4.左旋肉碱类
自从一个叫“西木博士”的人在湖南卫视的《百科全说》中推出一种叫做“左旋肉碱”的东西后,这个生僻的名词,一时间风靡了大江南北。在商场里,左旋肉碱类的商品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各类添加左旋肉碱的减肥药物多达几十种。报纸杂志上,也出现了大规模的宣传和广告。在网上搜索“左旋肉碱减肥”,获得约几百万条结果。左旋肉碱最突出的生理功能是把机体内的长链脂肪酸运入到线粒体内进行氧化变为人体所需的能量。通俗地说,左旋肉碱在脂肪的氧化过程中充当了搬运工的角色。
四.减肥药之坎坷路
减肥药在受到众多消费者追捧的同时,也伴随不少的争议,所以大多数减肥药的命运可谓一路坎坷,有的甚至遭到巨额索赔。额诉讼赔款。
发现于上世纪30年代的Dinitrophenol(DNP),因为该药能消耗热量产热而使身体快速减重,后因为致盲和引起死亡被FDA禁止。Fen-Phen,即fenfluramine和苯丁胺phentermine的复方药,90年代中期上市,曾经红极一时,但2年后,因为被发现引起致死性损伤心脏瓣膜严重副作用,药物被撤离市场,引发官司无数。赛诺菲-安万特开发的Acomplia,本来是用于治疗糖尿病和肥胖的双重作用的新药。于2007年在欧洲先获得减肥药的批准,但同样适应证遭到FDA的拒绝。理由是该药有增加用药者自杀倾向。2007年,大麻素受体拮抗剂利莫那班未能通过美国FDA的上市批准,之后也因为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包括抑郁、焦虑及增加服用者自杀倾向,而不得不撤出欧洲市场。受此影响,几项已经进入Ⅲ期临床的同类药的研发不得不提前终止。另一种减肥药,5-羟色胺(5-HT)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西布曲明,也遭受了类似的命运。欧洲药品管理局人用药物委员会(CHMP)依据一项西布曲明安全性评价的结果,建议在欧盟范围内暂停上市许可。此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名为“西布曲明心血管终点试验(SCOUT)”,始于2002年,历时约6年,共涉及1万名55岁及以上、超重或肥胖、有心血管疾病史或2型糖尿病史、或还存在其他心血管疾病风险的受试者。初步结果显示,与安慰剂对比,西布曲明增加严重、非致命性心血管事件的风险,如脑卒中或心脏病发作等,至此国内市场上以西布曲明为主要原料的“曲美”等减肥药品已被迫下架。
中成药类由于部分药理不够明确,很难在作用机理上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对于进一步开发药品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阻碍。另外,中成药类一本需要长时间坚持服用,停用后身体机能又会恢复到用药以前的状态,对长期用药的依赖性较强。
对于现在在市面上极为流行的左旋肉碱类减肥药,更是争论不断,生产企业极力宣传其脂肪搬运工的重要作用,而部分营养学、医学专家批判其偷梁换柱,严重夸大左旋肉碱的减肥作用。事实上,从左旋肉碱的功能被发现至今,对于它到底能否减肥的实验并不少,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可靠的实验证据来证实它的有效性。马里兰大学医学中心对左旋肉碱的研究做过一份综述报告,报告中称,“尽管左旋肉碱被用作减肥产品而投入市场,但是,没有科学证据显示它有减肥的作用。另外,左旋肉碱宣传点之一是“对人体绝对安全”,应当指出,标榜一种东西“绝对安全”,这种说法本身就是不严谨的。世界上没有一种食物是绝对无毒的,糖、盐这种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吃多了也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而作为左旋肉碱这种被宣传为一种营养素的物质,如果超量服用,对人体造成损害的潜在危险还是很大的。美国普度大学食品工程博士、美国食品技术协会高级会员王泽斌说:“美国国家研究所膳食补充剂办公室针对左旋肉碱做了全面的总结,这份综述提到了关于左旋肉碱的各种功能的研究,但是没有提到减肥。”可见,针对左旋肉碱的减肥作用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研究。
开发减肥药为何这么难?肥胖症是复杂的慢性疾病,与生理、遗传、饮食、代谢等因素密切相关。不管以何种机理作用的减肥药,在取得5%~10%减肥效果的同时,伴随相应的风险和副作用。肥胖患者本来就是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严重疾患的高危人群。肥胖患者在接受长期药物治疗时,必然会遇到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损害。除非以后发现特殊的生物标记,进行靶向治疗,否则难免有发生减肥药伤害患者的事件。要开发出高安全性的减肥药,的确不容易。不然大药厂是不会等闲视之,错失商机,而对于本不属于肥胖的人群,因爱美等需求而越减肥药之雷池,大为不值。另外减肥药市场的巨大利润推生了一批敢于“冒风险”的生产企业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出售减肥类药品,这使本已监管不力的减肥药市场的混乱程度有增无减。
五.正视肥胖,从自身的行为和习惯做起-倡导行为疗法
报道中的发现往往是不全面的,甚至有时候还会相互矛盾,科学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针对肥胖问题的研究亦属于此类科学问题。当把所有的研究综合起来,肥胖问题显然不是吃哪种类型的食品或是服用某种减肥药可以解决的。肥胖的发生涉及很多因素,环境因素-饮食习惯、运动习惯;生物学因素-储存脂肪,饱腹感阈值更高甚至味蕾更敏感的遗传倾向;经济因素-全球垃圾食品的泛滥等等。
就目前而言,相比通过节食、运动、服用减肥药来适度减肥保持体形上,最有效的途径或许是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这也就是源于心理学上的行为疗法。支持行为减肥疗法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半个多世纪前,由哈弗大学心理学家B·F·斯金纳发展建立的行为分析科学。其观念的基础-目前,科学家不可能真正弄清楚人类的大脑运作机制,但是科学家可以客观的多次观察和测量人体行为,以及行为发生时所处的环境,然后根据观测结果确定环境与行为间的关系。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对肥胖和饮食的行为研究就认识到,一些基本条件可能会提高减肥和体形保持的成功率:严格测量和记录热量摄入量、运动量和体重;逐渐而缓和的做出一些改变,而不要做出剧烈改变;注意饮食均衡,有节制的摄入脂肪和糖分,不能忽视主食;制定的目标要明确,量力而行;要培养终生性的饮食习惯,而不要短期节食;要参加能给予节食者鼓励的团体活动。 这些基本条件被建于1963的美国慧俪轻体公司所推广,并逐渐得到大家的认可。2005年,《内科学年鉴》上的一项研究分析了8钟流行的减肥方案,结果发现行为减肥疗法使减肥者在两年的研究期限内体重减轻程度保持在3%。 一些相关联的研究也表明,饮食类型并不重要,坚持时间的长短才是减肥是否有效的决定性因素。
行为干涉为何能生效?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管理学院的生活心理学与市场营销研究员劳蕾特·杜贝表示,在我们目前所处的环境中,高明的营销手段无处不在,时刻都在刺激我们的感官欲望,用充满诱惑的“信息炮弹”攻击我们薄弱的意志壁垒。而我们身边,家人、朋友和同事的饮食和运动习惯都会对我们产生一定的影响。从本质上讲,行为干预是致力于重塑环境,把我们从纷杂的信息,感官欲望和随波逐流的沼泽中拔出来,朝着健康的饮食和运动习惯迈进。杜贝说,当我们的从足够多的渠道获得了正确信息,我们就能抵抗美食的诱惑,保持良好的体形。
美国公共卫生局办公室和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都已公开支持行为疗法,把它作为对抗肥胖的重要武器。美国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发起的“Let's
Move”行动,几乎完全依靠行为疗法,试图缓解青少年肥胖问题。
目前,全球肥胖率有史以来最高,一项大规模的减肥计划将成为全世界的共同课题,在一步步解密脂肪背后的秘密时,饮食和运动习惯的适当调整似乎是众多备选方案中最为实际的,当然更加期待科学界能对肥胖问题给出全面的、完整的、可操作的新解答。

食品营养学论文

  食品营养学论文

  中国人的主要营养问题都可归结为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这两大看似矛盾的原因,十大营养问题的第一项就是肥胖,北京成人的超重率已达37.15%。超重与肥胖发生率,北方大于南方,城市大于农村。由于热量过剩,超重和肥胖率大幅度增长,导致与营养失衡有关的慢性病明显上升。所以说肥胖症是21世纪危害人类健康的大敌。肥胖本身就是一种慢性病...

  摘要:肥胖是现代人所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本文首先论述了营养与肥胖的关系,认为单纯通过节食,减少营养摄入来进行瘦身减肥是不健康的也是不科学的。并指出肥胖并不是单纯的营养过剩的问题,减肥也不能以牺牲健康为代价。并提出了一些既有助于减肥瘦身,又保证了身体营养均衡的饮食方法。

  关键词:营养均衡,减肥

  在全国范围内一项题为“国人十大营养问题”的大型调查中,中国人的主要营养问题都可归结为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这两大看似矛盾的原因,十大营养问题的第一项就是肥胖,北京成人的超重率已达37.15%。超重与肥胖发生率,北方大于南方,城市大于农村。由于热量过剩,超重和肥胖率大幅度增长,导致与营养失衡有关的慢性病明显上升。所以说肥胖症是21世纪危害人类健康的大敌。肥胖本身就是一种慢性病,同时又是许多慢性病如糖尿病的原因、胆囊疾病、高脂血症、高血压、骨关节炎等的促进因素。因此,控制超重和肥胖是我们面临的急迫任务。造成肥胖病,先天性因素(遗传)约占30%,后天性因素(环境)约占7O%。目前我们还无法改变遗传因素,但可以通过环境因素去影响它,环境因素中合理的膳食是预防肥胖病的决定性凶素。如何健康、科学的进行减肥瘦身,是广人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

  一、肥胖的营养问题

  据营养专家研究发现,肥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饮食不均衡,或者营养过剩,或者营养不足。首先营养过剩是会导致肥胖的,影响体重的两个根本因素是热能的摄入量和热能消耗量,当能量的摄入等于能量的消耗时称能量平衡;当能量的摄人大于能量的消耗时称正向能量平衡,多余的能量以脂肪的形式储存在体内,因而产生肥胖;当能量的摄入小于能量的消耗时称负向能量平衡,体重减轻。显然肥胖是处于正向能量平衡状态,这种人一般食欲非常旺盛,且偏食高糖及高脂肪食物,多余的能量转变为脂肪,因而导致肥胖。

  但肥胖的人同样可能营养不足。许多人可能觉得奇怪,肥胖是由于营养过剩容易理解,因为体内吸收了过多的营养,使多余的脂肪增长,积蓄导致体形膨胀。但很多肥胖人士去医院检查时被发现,其体内营养不足,这是因为有的人的肥胖饮食习惯不好,偏好于高脂肪高热量的食品,使得体内的某些营养素过多,而某些必须的营养素又吸纳太少。营养过多使身体肥胖,必须的营养素过少又使身体虚弱,毛病增多。所以营养专家认为,减肥瘦身,健康身体最重要的是均衡营养。

  二、减肥需注意营养均衡

  很多人通过饿肚子.吃药物.服用利尿剂.服用兴奋剂.少睡觉等方法来进行减肥,这样既不能长期坚持,又损害了自己的健康,因此这些方法都不宜采用。我们的身体需要均衡的营养,才能维持基本的新陈代谢,如果只吃水果而不吃含脂肪、蛋白质的食物,会有发育不良的情形产生,小肠对疾病的抵抗能力也将降低。此外,缺少油脂,便不易吸收脂溶性维生素,此种不均衡的饮食,势必会使体力无以为继,损坏健康。

  许多人以为,肥胖通过节食,采取饥饿法来减少营养的吸收就可以将身体瘦下来。但其实这是十分不可取的。因为当你在节食时,在减少营养的供给时身体也得不到一些每天必需的营养物质。时间一长,你的身体一方面吸收不到每同必需的营养素,一方面又减不去体内过剩的营养,不但减不了肥,还会危害健康。以身体健康作代价来减肥,值不值得呢?

  营养专家经多年的调查研究,提出了一个健康的新概念:减肥瘦身应从均衡营养做起。当体内的营养均衡,过剩的营养被消耗,排除出体外,不足的营养素每日得到适量补充,肥胖自然消失且保持身体健康。要达到营养均衡,日常饮食各方面需多加注意,每天各类食物进食要多样化、均衡、适量。

  健康的减肥是应当限制膳食的总能量,而不仅是限制脂肪的摄入,减肥期应适当增加蛋白质、低糖和适量脂肪。正常情况下,碳水化合物比例为55—6O%,脂肪为2O~25%,蛋白质大约为15~20%,量比为4:1:1。文献(2)认为在减肥期间也要保持营养素的摄入比例。减少碳水化合物的摄入会使体内的代谢不完全而产生一定量的酮体能抑制饥饿感,另外酮体的分解也会消耗能量。减少糖的摄入,可以减少胰岛素的分泌,从而减少脂肪的合成,使糖原的贮存减少,促进运动脂肪动员,减少脂肪贮存。摄入适量的脂肪能够抑制胰岛素和胰高血糖素的分泌,促进机体的脂肪利用。脂肪还会使人产饱腹感,使减肥者易接受低热量的膳食而不觉得饥饿难耐。减少食物的摄取使人会导致各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摄入不足,此还要食用一定量的水果来补充机体必需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

  三、科学、合理的饮食

  (1)少吃一些作用不大或有副作用的食物,多吃一些营养价值高而无副作用的食物。

  (2)少吃动物脂肪和油腻食物。长期摄入高脂肪的食物而很少运动,都有可能造成高血脂,增加冠心病的发作率。

  (3)用吃植物油代替动物油(大油)。植物油虽然1OO%含脂肪,但它含有大量不饱和脂肪酸,能刮掉饱和性脂肪酸中大量的油。另外,植物油中含VE,这是保持青春健美长寿的维生素。

  (4)少吃或不吃胆固醇高的食物。

  (5)少吃糖。许多研究尤其是流行病学方面的研究表明,体重过高(脂胖病).糖尿病.龋齿,可能还有动脉硬化症和心肌梗塞等与糖大量食用有关。大量食用低分子糖是有害的,应该以高分子糖为主满足对糖的需要,提出“戒糖”的口号不全面,因为无糖膳食会导致严重的代谢紊乱,出现低血糖等情况。

  (6)少吃盐。因为盐里含钠,人体含钠过多易得高血压等病。住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一天食盐低于5克,他们极少得高血压。

  (7)多吃水果和蔬菜。因为吃水果和蔬菜中的脂肪含量极少,但含有很多的维生素和蛋白质,还有许多的植物纤维和水分,生理价值非常高。

  (8)减肥者也需要摄入足够的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入米.面等主食)。这是因为我们在减少多余脂肪的同时,需要能量和体力来支撑,还应增加肌肉。成人肌肉中的蛋白质含量约为19~2O%,蛋白质占人体总重量的45%,而蛋白质有肌肉收缩.供能等七大功能。特别要注意选用大豆,它的蛋白质含量比鸡.鱼.牛肉要高,比牛奶要高12倍,且价廉物美,现在已制成的速溶豆浆晶,其蛋白质含量远远高于牛奶。

  (9)多吃些山楂或山楂制品。山楂是药材又是消食食品。有减肥.降压之功能。

  (1O)平时要注意适当饮水。因为大量饮水是造成身体松弛肥胖的一个因素;另外尿的存积还会增加膀胱同尿内致癌物质接触的时间,有可能导致膀胱癌的发生。口渴应该饮水,包括训练中也可以饮水,但要适量。最好是在训练后一小时慢慢摄入少量的水,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心脏负担过重,还可以使身体里的水分慢慢地得到补充。平时最好多饮一些乌龙茶或是绿茶,因为它既能解渴,又能解腻减肥。

  (11)节制饮酒。白酒热量很高,多饮且肥胖。啤酒是最好的饮料,俗称液体面包,适当饮用能生津开胃.解渴去暑,啤酒中含有多种B族维生素和多种氨基酸,只有4~5%的酒精。含热量不高,但啤酒花的苦能促进消化液的分泌,帮助消化吸收,所以大量饮用啤酒以及随之而来的大吃一顿容易发胖,所以饮用啤酒一定也要适量。

  关于中国营养师地位法律化问题的几点思考 营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发端于化学,其发展过程得益于流行学、传染病学,特别是细胞学、分子生物学技术的进步。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国际营养学界就确立了营养的定义:有关生命物生长,维持和修复整个生命体或其中一部分过程的总和。国外特别是日本的营养学发展迅速,营养立法相对完善。而在中国营养师作为一种新兴的职业才刚刚诞生。营养师地位的法律化是指营养师作为一种职业被法律所认可,即营养师同其他行业从业人员一样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法律明确了营养师的权利义务,并规范着营养师的执业过程。 一、营养师地位法律化的背景 1、我国居民的营养状况不容乐观。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的膳食营养状况与十几年前相比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却面临着营养缺乏与营养过剩的双重挑战。营养缺乏是因进食不足或进食不能被充分吸收利用或慢性疾病消耗较大引起的。典型的营养缺乏症是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营养过剩指能量摄入超过人体的消耗。常引起的疾病有肥胖症、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脂肪肝和糖尿病等。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都属于营养不良,对身体都会造成损害。 中国营养学会秘书长翟凤英研究员称目前,我国营养不良的人口是全世界最多的几个国家之一,每年因此带来的损失约为3000亿到5000亿元。 卫生部、科技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由营养过剩引起的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患者年龄日趋年轻化。全国有1.6亿成人血脂异常,有1.6亿成人患高血压,2000多万人患糖尿病。在大城市中每100人成人中就有30个人超重。我国居民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2、中国营养师的现状 (1)营养师严重缺乏 据上述卫生部等调查,城市居民营养过剩的主要原因是必要的营养知识和技能的缺乏。同时,营养师普遍不足,尤其是高技能公共营养师缺乏,其数量与人口比例严重失衡。 我国13亿人口只有3000多营养师,并且基本分布在医院里面,社区幼儿园等机构很难找到营养师。2003年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曾对全国临床医院做了一个调查,接受调查的403所医院中,仅有少数大型医院配备了两三个营养师,大部分医院因为找不到相关人才,就没有配备。 (2)职业资格认证标准不一,培训名目繁多,营养师素质问题堪忧。 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把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等作为第四批新职业向社会公布,标志着中国的营养师职业发展开始步入正轨。 然而,近日记者在对营养师资格认证、从业现状和服务内容等的调查中,发现有诸多不完善之处。社会上营养培训与认证名目繁多。面对记者关于哪个名目是正宗的营养师的提问,不同的培训负责人各持己见、自圆其说,但相同的是他们都承诺培训后考取认证证书全国有效。有关专家告诉记者, 所有这些各式各样的培训后考取的认证证书,都不属于国家对此职业的正式认证。换句话说,已有的公共营养师证书也只是“岗位培训”证书,而营养保健是只是协会的认证。 记者还发现有些培训班门槛很低,培训时间很短,一个小学毕业生培训两周摇身一变就成为营养师了。试问这种速成的营养师如何保证其素质? 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的副秘书长逸飞,是这次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审批公共营养师课题研究报告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公共营养师培训与素质的问题,她说,现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就这个职业的国家标准、国家教材、国家资格认证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讨,一旦确定了国家级标准,公共营养师这个新兴职业就会有科学的发展轨迹了。 二、营养师地位法律化进程的发展 今年“两会”前,我国46位知名专家联名呼吁进行营养立法,提高国民生活和健康水平。卫生部专门召开了中国营养改善立法工作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人员认真听取了专家意见,表示营养立法的必要性十分明确,这为营养立法创造了支持性环境。 为了解决目前我国在膳食营养方面最迫切的问题,中国营养学会受卫生部委托起草的《国民营养条例》已于3月完成,5月递交卫生部和国家有关部委做进一步讨论,有望在近年出台。 即将出台的《国民营养条例(试行)》着重解决以下问题:营养调查和监测,食品标签上必须注明营养成分,婴幼儿、妇女等特殊人群的营养等等。《条例》还规定,100人餐位的餐厅必须配备一名营养配餐员,300人以上餐位的餐厅必须配备一名营养管理师。同时,所有的幼儿园和学校都要配备专业营养师。 《条例》的可行性尤其是营养师配备的可操作性值得商榷。在农村没有幼儿园的地区如何落实是个难点。另外,按照《条例》规定的配备人数估算,我国目前营养师缺口在400万左右。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餐饮消费水平迅猛增长。来自中国烹饪协会统计数字显示,1991年,全国餐饮网点的总营业额仅为492亿元,到2004年,这个数字就上升为7486亿元,中国烹饪协会副秘书长边疆说,今年这个数字有望突破8800亿元。因此营养师人数与《条例》的可行性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有关营养立法的准备工作已进行多年,《营养工作条例》、《营养师法》一直在起草、研讨之中。 三、职业法律化进程中的营养师的执业与探讨 营养学在中国相对于其它行业至今没有一个十分完善、理想的法律、政策环境,也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干预管理体系,已有的立法在此领域仍是一片空白,营养学范畴的一切问题只能通过行业自律和道德规范去衡量解决。 那么,未来的营养学从业人员,尤其是那些已拿到或正在努力去争取营养师职业资格的人在将来的工作中,依据什么去实践操作?如何通过有效的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利益?接受营养服务的需求者(客户/求助者)又将靠什么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营养师的法律地位 从法理本质看,“营养师”作为一个全新概念的职业,同其他行业一样,也应是以一个职业主体的形象面对社会需求。根据营养学行业已有的从业格局及对未来趋势的考虑,本行业人员的主体形式大致分类如下: ①医疗系统营养师 ②学校、机关食堂以及餐饮企业的营养配餐师和营养管理师 ③个体执业营养师或营养顾问 a个体营养服务机构 b合作或合伙制的营养服务机构 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中国营养师主要存在于两大领域:一是相关医疗、教育、餐饮等单位的内设机构,他们作为上述单位的职工,以单位的名义为需求群体服务;一是以自然人的身份建立或组成非法人性质的营养服务组织,以个人或机构的名义直接面向社会服务。 营养师的个体执业经营主体是以“自然人”(即“公民”的概念)出现,其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也是自然人。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不排除合作制、合伙制(律师、注册会计师、外国心理医师)甚至公司制等多样化形式出现的可能性。 相比之下,医疗、教育、餐饮单位内的营养师,虽是营养服务的实际提供者,但并不具备与需求人群之间那种合同关系或服务消费关系中的一方主体地位,其法律责任的承担者及权利的享有者(即:法律主体)应是其所在的单位,而他们仅是以“单位”的名义在履行职务而已。 2、营养师服务行为的合法性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定,从法定;无法定,从约定”的原则,在目前仍没有行业专门法律(特殊法)法规加以约束的前提下,营养师与其客户群之间的约定与行为,如不违反《民法通则》(一般法)第55条的规定:即:满足 ①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 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三个条件,双方之间的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与行为,即应视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简言之,此时心理咨询师的服务就是合法的。 3、营养师开业执业的法律保障 获得营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不同的等级可进行与其能力相符的营养服务。那么,到底应当如何执业呢?目前行业法规未出台之前,因医师、律师执业过程与性质同营养师执业有诸多相似之处,我们不妨借鉴一下,也可为未来的营养立法做些有益的探索。 (1)营养师的管理 ①执业资格的授予(执业注册制度); ②行业主管机构; ③下列情况人员无资格执业: a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 b受过刑事处罚; c被取消营养师资格; d不宜从事执业的其他情形。 (2)心理咨询师的开业条件 按照与营养服务业务(属服务性行业)相关的几个其他行业的法律规定(比如《执业医师法》、《注册会计师法》、《律师法》开业的程序)及惯例,笔者认为营养师执业机构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具有 名符合职业标准及工作年限的从业人员(具有执业资格); ②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③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最少= 万元)与设备、仪器; ④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⑤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营养服务机构的开业程序 ① 申请设立; ② 审批; ③ 开业。 (4)营养师的执业内容与法律形式 ① 执业内容: 按职业功能划分,其工作内容大体有: a营养调查 b营养测量 c营养管理 d营养咨询与指导 e营养教育等 ② 服务的法律形式: 《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甲方(营养师及其所在机构) 乙方(客户/求助者/需求者) 2)合同标的:营养健康服务; 3) 收费价格/酬金; 4) 服务的时间(周期)、地点(专业地点—营养工作室); 5) 治疗方案: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A甲方的权利 a 按照职业标准及行业规范提供营养服务; b 按既定膳食方案实施,求助者如无端阻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c 按照约定收取报酬; B甲方的义务 a 按照职业标准及行业规范提供营养服务; b 结合求助者实际情况,指定科学的膳食方案并案计划实施; c 保护乙方的健康权、生命权; d 保护乙方的隐私权; C乙方的权利 a 依照合同约定获得满意服务; b 对服务有知情权; c 健康权、生命权受保护; d 隐私权受保护; D乙方的义务 a 陈述自己的真实情况,以便让甲方能够确切地做出判断; b 接受甲方的膳食方案并尽量配合; c 按照约定交付报酬; 7)违约责任; 8)隐私保护、保密条款; 9)其它约定。 4、营养师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①在法律法规、职业标准及行业惯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专门印营养服务,选择合理的膳食方案; ②从事营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③参加专业培训,接受营养学继续教育; ④对所在机构的营养工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加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⑤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⑥获取工资、报酬或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⑦其它。 (2)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②遵守行规(行业惯例、交易规则……)及行业服务操作规范; ③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营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客户服务; ④尊重客户的人格,关心、爱护客户,保护客户的隐私权; ⑤宣传营养健康知识,对包括社区在内的全社会进行营养健康教育; 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客户利益受损,应依法负赔偿责任。 5、法律责任 (1)责任承担主体: ①营养师履行职务所在的单位(医院、学校、餐饮单位等)是责任承担主体; 以单位自有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②个体执业营养师作为服务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及个人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个体执业营养师可以合伙经营,也可以起字号,称为个人合伙。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双方约定分担责任和分配盈余。 (2)可能的损害后果: ①对需求者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的损害; ②需求者及其近亲属的财产权的损害; ③对需求者及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 ④对需求者的名誉权、隐私权的损害。 这些损害后果一般情况下同时发生,但有时也仅发生其中的一项或数项。 (3)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 依《民法通则》第143条,营养师因职务行为与客户/需求者/求助者发生纠纷, 依据可能出现的损害后果,其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① 停止侵害; ② 消除危险; ③ 返还财产; ④ 恢复原状; ⑤ 赔偿损失; ⑥ 支付违约金; ⑦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⑧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如涉及到诉讼,还可能受到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及依法罚款、拘留的“待遇”。究竟因何种行为而承担何种后果,则应区分具体情况而定。 我们作为未来的执业营养师,必将团结起来信心百倍地投入营养事业。

  四、结论

  综上所述,健康减肥的核心原则是调整膳食结构,重视平衡膳食。单纯通过节食来进行瘦身减肥是不健康的也是不科学的。因为肥胖并不是单纯的营养过剩问题,减肥也不能以牺牲健康为代价。注意合理,均衡的饮食营养,同样可以达到健康减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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