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假设了A影响M,M影响B,并且对这两条路径有明确的理论和实证证据支持,那就可以直接推出假设:M在A和B之间起中介作用。
通常的做法是论述中介的两段路径(即A影响M和M影响B)后,提出假设:M在A和B之间起中介作用。
或者,先后提出假设1:A影响M,假设2:M影响B,进而得出假:3:M中介了A和B的关系。
也就是说,最关键的是要明确给出中介这个假设,至于中介包含的两条路径,可以明确给假设,也可以不给。
这个问题不用尝试解释或反驳答辩老师,而是应该虚心接受。把中介假设补上即可。
中介效应不显著论文应该写中介效应不明显。1925~1930年间,英果尔德(C.K.Ingold)提出了中介论,用以说明用经典结构式不能圆满地描述的某些分子的化学行为,在常态下具有不饱和体系的分子中存在着电子转移,由这种电子转移所产生的效应称为中介效应,中介效应不显著论文应该写中介效应不明显。
有机分子结构理论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学说。中介效应,它指的是X对Y的影响是通过M实现的,也就是说M是X的函数,Y是M的函数(Y-M-X)。考虑自变量X对因变量Y的影响,如果X通过M影响变量Y,则称M为中介变量。
例如,上司的归因研究:下属的表现——上司对下属表现的归因——上司对下属表现的反应,其中“上司对下属表现的归因”为中介变量。假设变量已经中心化或标准化其中,c是X对Y的总效应,ab是经过中介变量M的中介效应(mediating effect),c‘是直接效应。当只有一个中介变量时,效应之间有如下关系:c=c’+ab,中介效应的大小用c-c'=ab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