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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论文参考文献

2023-03-08 13:0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满族论文参考文献

《民俗文化与宗教信仰》,由色音主编,收入了在中国昆明举行的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第16届大会上发表的关于民俗文化、宗教信仰的论文,包括《元代蒙古族萨满教探析》《当代语境下的满族萨满教美术》《试析节日祭祀中的宗教文化内涵——以春节祭祀为例》《南岳信仰民俗初探》等。
民俗文化网
《民俗文化研究》,共收录论文12篇,从理论视野、器具民俗和民俗生活三方面对中外民俗文化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其研究具有参考价值。
《民俗研究》,杂志创刊于1985年,是中国目前唯一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民俗学理论刊物。
《民俗研究》杂志向国内外读者全面介绍中国民俗和民俗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是国家确认的人文与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被认为是“能够代表中国民俗学最高学术水平的杂志。 季刊,每期272页,每季末月出版,全国邮局发行。

关于满族的资料

满族是中国55个少数民族之一,据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显示,满族人口总数为1041万人,分布以辽宁、河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和北京为多。

聚居于东北三省及河北省的满族农民,主要从事农业,种植大豆、高粱、玉米、烟草、苹果和柞蚕等农产品和经济作物,山区特产人参、蘑菇、木耳等。

东北三省城市中的满族主要从事工商业,散居于全国各地的满族主要是工人,知识分子也较多。

满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满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满族文字创立于16世纪末努尔哈赤统一东北各部后。

作为官方文字,满文一度在全国广泛使用,留下了大量档案资料。清中期以后,满语逐渐被放弃,但在今天东北和北京等地的汉语中,还保留有大量的满语语音和词汇。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富有民族特色的风俗文化,满族岁时风俗,多与汉族相近,但又保持着不少满族特色。

扩展资料:

满族是个善于博收外来文化并融汇创新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富有民族特色的风俗文化。

历史记载,满族姓氏有600多个,在我国各民族中仅次于汉族。满族称姓氏为哈拉(hala)。最初,一个哈拉就是一个穆昆(家族),后来随着人口繁衍、家族分支与随任驻防调往别处分化出数个新穆昆。

宋元后深受蒙古族的影响,女真人称名而不称姓。清入关后,很多满洲旗人受汉族文化习俗的影响,用汉字为姓氏,如瓜尔佳氏以音译改称为关姓,钮钴禄氏以意译改称郎(狼),伊尔根觉罗又称民觉罗,改汉称为赵。

也有将满姓汉语音译的第一个字作为姓氏的,如佟佳氏简称佟,马佳氏简称马,还有图、德、大、暴、呼、阿、肇、西、布等姓氏,大多数是将原来的满姓用汉字来进行简称。

对此,清统治者十分不满,多次严令禁止,但没多大效果。辛亥革命后,绝大多数的满族人普遍用汉字姓,或捏改汉姓,使他人不知其为满族,以至于今天很多满族人已经不知道自己的老姓。

满族先民长期居住在山林地区,崇尚骑射。婴儿初生时,悬弓箭于门前,象征他未来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射手。男孩六七岁时,即以木制弓箭练习射鹄,稍长,就骑马佩箭驰骋山林。

女人执鞭不亚于男子,姑娘出嫁,弓、箭、鹿皮服是必备品,结婚时的天地桌上要插上弓和箭。轿车进门,新郎要射三支箭。

满族男子头顶后半部留发,束辫垂于脑后,清入关后强行在全国推广。女子发式幼年与男孩一样,稍长,在脑后留辫子,结婚时开脸上头,戴钿子。平时,在头顶盘髻,有架子头、两把头等样式。

男子的袍褂两侧开叉,腰中束带便于骑射。其中的“箭袖”(满语:哇哈)是在窄袖口上接一个半圆形的袖头,形如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挽起,冬季打猎或作战时放下以御寒,放袖子后来成为清朝礼节中的规定动作。

少妇穿宽大的直筒旗袍,天足,着花鞋,有花盆底和船形底等样式。入关以后,满汉服装逐渐趋于一致,男子所服的坎肩等至今仍有沿用,而女子旗袍历经演变,现已成为我国传统女装的代表。

满族食品也极富特色,“满汉全席”就是满点与汉菜融合的精品,乾隆时的满汉全席已有菜点100余道。

日常生活中,满族民间喜欢吃小米、黄米干饭与黄米饽饽(豆包),每逢过节时吃“哎吉格饽”(饺子)。

除夕晚饭吃满族独有的白煮猪肉、炙猪肉及糕点中至今犹存的“萨其玛”等。今天中国北方的饺子、火锅、酸菜、京味糕点等,均与满族饮食文化有着渊源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满族 从“白山黑水”走来

满族历史

历史上,满族的社会形态经历了几个阶段。

十六世纪中叶至十七世纪初时,满族的直系祖先女真人,当时分为三大部,其中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处于奴隶制社会,发展较缓慢的东海女真其社会形态仍处于原始公社氏族部落时期。

满族进入辽沈地区后,由于一系列政治、经济的变革,其社会形态开始向封建社会转化。1644年,顺治帝迁都北京,之后由于承袭了明朝全部封建法制和政权模式,满族社会完全进入封建社会。留在关外的满族有的则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鸦片战争爆发之后,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定,中国社会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949年,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满族人民生活在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中,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

满族的社会政治在中国历史上曾产生过重大的影响。

1616年,建州女真(满族的前身)的杰出首领努尔哈赤统一了女真各部,在赫图阿拉(辽宁新寅县老城)建立“大金国”,史称“后金”,这是奴隶主的政权。八旗制度是其基本的政治制度。1636年,皇太极称帝,改国号为“大清”,标志着后金政权的进一步巩固与扩大。1644年,顺治帝迁都北京,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几乎承袭了明朝全部封建法制和政治制度。

满清入关后,为了扩大和巩固政治经济上的封建特权,清王朝制定了一系列以民族压迫形式表现出来的阶级压迫政策。一方面,满清贵族掌握军政大权,在政治上处于极其优越的地位;另一方面,满清统治者相继推行了剃发、易服、投充和逃入法等民族压迫和奴役政策。当时的社会矛盾是以阶级矛盾为实质的民族矛盾。从康熙年间开始,由于满清统治者进行了许多改革,社会主要矛盾才趋于缓和。

从康熙初年到鸦片战争以前,满清政府通过平等三藩与准噶尔部贵族分裂集团,以及统一台湾等国内战争,实现了全国的统一,通过历次制止外国侵略的自卫战争,巩固了中国的边疆。又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进行了一系列地方行政制席的改革,其中包括对西南各省进行的大规模的“改土归流”,确定了对全国各地区由中央直接派员进行管辖而又适合各地特点的地方行政制度,对巩固和确立中国统一和领土完整起到了关键作用。

由于满清政府实行“闭关自守”的外交政策,再加上封建专制王朝政治上的腐败,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中国已远远落后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鸦片战争之后,清廷被迫签定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清廷变成了洋人的朝廷,满清政权开始了衰落的过程。满族中的一些开明人士及中下级官员在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开始进行政治上的变革。1898年,光绪帝颁布了具有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性质的政治纲领,力图变法维新,但是受到以清太后叶赫拉那氏为首的守旧派的反对和破坏,最终失败。

1911年,满清王朝被辛亥革命推翻。

1932年,日本帝国主义利用满清废帝光绪,在东北建立了“满洲国”傀儡政权,东北沦为殖民地。

1949年,新中国成立。满族人民成为中华民族中平等的一员。在“民主、平等和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下,满族人民的政治权利得到保障。根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满族的聚居区建立了自治县、自治乡,让满族人民行使自治权。通过民主选举,满族人民同其他各族人民代表一起,共同参与国事,行使管理国家大事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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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代户籍制度与中国古代王权政治

摘要:在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人身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王权对编户齐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很大程度上依靠户籍制度,这是这项制度在中国古代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古代;户籍;制度
  
  《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汉王,以何为丞相。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萧何私自收藏的图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秦国户口版籍,这一举动在中国古代王朝更替的惨烈斗争中具有强烈的符号象征,可谓意味深长:拿到了户口版籍就可以了解秦国的国情,并进而控制土地和人民,获得了它,也就象征着获得了国家政权。
  中国户籍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虽经无数次的战争、内乱和王朝的更迭,户籍制度总是以某种方式继承或沿袭下来,并且越来越严密,其原因就在于它的功能是全方位的:组建军队、分配土地、征收税赋、推行礼教、维持治安都与它有关。如果说官僚制度是君主对官吏进行管理的有力武器的话,那么户籍制度就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商君书•画策》云:“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专制王权对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户籍制度。大体说来,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这么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
  
  中国历史上最早对人口进行管理的记录应当从商代开始。甲骨文中,常常出现“登人”的字样,即登记人口的意思。但当时的“登人”,几乎都以人丁为计量单位,而且在甲骨文中经常出现“口”、“人”等字,但却很少出现“户”、“家”的说法,因此后人推测,商周时“登人”,主要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还不具备后代户籍制度所具有的多重功能。
  据《周礼》记载,周王朝分别在国野设六乡、六遂对人口进行地域划分:
  “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周;五州为乡,使之相宾”。“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五酇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又据《周礼•秋官•司民》:
  “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生死。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受拜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赞王治”。
  由于目前对《周礼》一书的成书年代仍然聚讼纷纭,因此,西周时是否真有如《周礼》中所言的那种系统而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当然是值得怀疑的。不过,虽然《周礼》并不一定反映周代的真实情况,但它至少说明和反映了中国古代管理户籍的思想和实践,很早已经萌芽。
  
  2奠基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经济的发展和诸侯势力的壮大,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频繁四起。战争需要有兵源的保证,由于战争的需要,各诸侯国都意识到了人是宝贵的财富。为了增加人口,各国都采取了多种措施。首先是用减免赋役的办法来招徕别国人口,其次是限制本国人口逃亡,如秦律就规定严厉处罚拐带秦国人出境的行为:“游士在,亡符,居县赀一甲,卒岁,责之。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还有就是提倡早婚,鼓励生育。在这些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人口登记和户口管理方面的制度也就逐渐完善起来了。通过清查登记人口并实行管制,一方面可以了解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限制人口流动,防止人口流失,保证兵役和赋税源源不断。
  有关战国时期各国重视人口管理的情况,我们还可以从考核官僚的上计制度中找到证明。所谓上计,就是官吏将一年的预算收入,以及户口、垦田、库藏的增加等事项,事先写在木券上,然后剖而为二,国王执右券,臣下执左券,年终上计时,国王根据原券考核实征数目,决定官职的升迁。在上计制度中,对户口的考察一直是对官吏进行考核的一个重点。
  战国时期,秦国的变法最为成功。秦的户籍制度的创立,大约始于秦献公时期。《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所谓“相伍”,大约是按五家为“伍”的办法编制户口册,这表明“伍”是当时户口编制的最基层单位。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改革,不仅将其作为增加人口和社会控制的手段,而且极大地强化了通过户籍制度对民间社会进行社会控制的专制工具这样一种色彩: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罪。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所谓“令民为什伍”,就是把国中所有人口,按五户为一伍、十户为一什的办法编制起来,每伍之中,设一伍长,每什之中,设一什长,平时为民,战时即为兵。伍、什就是军队中最基层的建制。商鞅变法的主旨,就是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凡在战场上杀敌多者,不管原来是什么身份,都可以按规定晋升爵位。同时也规定,行军作战时,什伍之中如果有一个逃亡或降敌,什伍之中的其他人都要连坐。
  秦的户籍制度,自秦统一天下之后,更加严格和完备,不仅按不同情况区分了各种不同的户籍,还确定了户口的什伍编制方式,规定了生著死削的统一办法,制定了户主申报和典老审查核实的登记户口的程序,登记的内容非常详细,有户主的姓名、身份、籍贯和年龄,也有户内成员的姓名、年龄和健康状况,祖宗三代出身情况及家内人员与财产类别等项内容,有时还有身高的记录。所有这些内容,都是为了对民户加强控制和便于征发兵役、徭役及课取赋税服务的。对不报、虚报和假报户口的或未经官府批准而擅自更籍的,统统严加惩罚,还作出了不许擅徙、迁徙时必须审核和必须办理更籍手续等规定。
  西汉年间,户籍管理备受统治者的重视,萧何制定的《九章律》,其中之一就是“户律”。西汉在秦代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严密的户口统计制度,汉代的户籍制度之明显不同于秦制的地方,还在于汉代有户等的划分。尽管汉代户等的划分不如唐宋以后明显和具体,但确实是户等划分制度的萌芽。汉代还采用了编户以及乡亭制等有力措施,乡有乡长,亭有亭长,他们主要负责户口管理和基层社会治安,从而使户籍管理更加完善和周密。
  为了严格户籍制度,禁止任意迁移和逃亡,汉代统治者还为此制定了“舍匿之法”,又叫“首匿法”。《汉书•淮南厉王传》:“亡之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论皆有法”。汉代的“舍匿之法”,等于是秦的禁亡之法的发展,它由打击逃亡犯本人,发展到了逃亡犯的藏匿者;而且“舍匿之法”执行甚严,以致汉代诸王侯中,不乏因“藏匿亡命”而被削爵下狱者。
  
  3发展完善阶段
  
  从隋唐开始,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进入到了发展完善阶段。隋初人口大增,主要是隋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大索貌阅”和“输籍法”,将隐漏的户口检括出来了。开皇五年,文帝下令“大索貌阅”,进行全国性的户口清查。政府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相貌与本人核对,检验是否以丁壮诈老诈小,还鼓励居民互相检举揭发,如户口所据不实,正长要受罚流放远方,其目的是要把浮游民及世家豪门的荫附户搜括出来,载入国家户籍,增加赋税收入。在“大索貌阅”的同时,还实行“析籍”政策,规定堂兄弟以下分立户籍,以防容隐。隋朝还因袭北魏的三长制,把它作为检括户口的地方组织,五里为保,设保长;五保为闾,设闾正;四闾为族,设族长。畿外设置里正、党长,前者相当于闾正,后者相当于族正。畿内保长、闾正、族正与畿外的保长、里正、党长称“三长”。三长是推行均田、劝课农桑、催驱赋役和检查户口的农村基层组织,都有检括户口的职能。另外,隋朝时还把户籍制度和科举制度结合起来,按照地域来分配考试名额,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唐承隋制,户籍管理更加周密。唐代检查户口、劝课农桑的基层组织是乡里:“唐制,百户为里,五里为乡”,每里设里正一人,是最基本的政权单位。里正由勋官六品以下的富户白丁担任,用来“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
  唐代户籍可以分成编户与非编户两大类。编户是编入户籍的居民。可以是品官,也可以是白丁,但必须是良民。编户又可以分为课户与不课户两类。按租庸调法纳税服役的普通民丁,称为课口,有课口的户称为课户,无课口的称为不课户。非编户有三种,一是贱户,分为三等,最低的是官奴婢,较高于奴婢的有部曲、客女,均为私家的家仆,身份近似农奴,因为都属私人使用,所以附属在主人的户籍中。贱户中还有一种是官户,唐代官户大多是“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今朝配役”之人。二是方外,指释、道及为逃避赋役而避入寺院的逃户。三是士兵,唐初实行府兵制,士兵来源皆所属下户、白丁。士兵本来在原编户内,自玄宗开元年间府兵制破坏,改为募兵后,兵农分离,成为一种专门职业,因此,也不在户口统计之列。〖HJ1.1mm〗
  宋代的户籍制度在唐代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唐代虽然已经用“坊郭户”来称呼城市居民,但并没有为他们单独设立户籍。宋代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在户籍制度上分别设立“坊郭户”户籍和乡村户户籍。在户籍实行城乡分别治理的基础上,宋代又将户口划分为主户与客户:有常产的称为主户,没有常产的民户称为客户,分别列入户籍。坊郭户与乡村户都划分为主户与客户。坊郭客户为城镇贫民,多为小商贩,商业、手工业的雇工和帮工以及富户的佣工;乡村客户则主要是佃户、主户的雇工和佣工。另外宋代还将城市主户划分为十等,乡村的主户划分为五等,作为征发赋役的依据。除了主户与客户之外,还有一种官户,即品官之家,他们属于特权阶层,享有免除大部分差役和科配的权利。
  王安石在变法时力主推行保甲制,他于宋神宗熙宁三年“始联比其民以相保任。乃诏畿内之民,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附保。两丁以上有余丁而壮勇者亦附之,内家赀最厚、材勇过人者亦充保丁”。
  推行保甲制,既可以清查户口,又可以通过这一“兵民一体”的制度维护社会治安、为军队提供后备兵源,可谓一举多得,对后代影响极大。保甲制度还通过“保”和“甲”两级建制,实现了王权专制主义国家对县以下的乡里社会的逐渐渗透:由于在这种制度采取的是人人相结,家家相联的形式,从而充分保证了乡里组织被牢牢控制在统治者手中。
  明朝的户口制度,承上启下,既有历史的继承,又有时代的更新,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在中国古代户口建设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总结前代的经验教训,并与当时的赋役制度的变革相适应,创造以登记人口为主的“黄册”和以登记土地为主的“鱼鳞册”,标志着中国古代户口调查登记制度的相对成熟。这个制度肇创于明太祖朱元璋,虽然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代有增损,但其基本框架和根本原则,终明之世并无改变。
  与宋代相比,明代户籍管理的人身控制功能大大加强了。赋役黄册编定以后,户籍不得随意改动,从农村到城市所有的人户都处于封建朝廷的严密控制之下,任何人不得擅自流动,邻里之间,相互监视,相互举报,如有知情不报者,要受到连坐,外出百里之外时必须持有官府发给的“路引”,其组织系统之完备,层层管制之严厉,实超越于前代。由此可见,明代严密的户籍制度,把农民的人身牢牢地束缚在乡土之上,农民寸步难行,只能安土乐耕,向政府纳赋税,服兵役。
  清代的户籍制度大体上沿用明制,清初就沿用明代的黄册制度,在黄册之外,〖JY〗另编《赋役全书》和《编审册》作为配套。但满族以一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实行各民族分而治之的政策,对户籍管理也产生了相当的影响。整体说来,清代的户籍管制比明代略有放松,究其原因在于康熙和雍正两朝实行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政策,使得赋税与人丁之间没有了直接的联系,统计户口的意义也就不如以往那么重要了。清代税收方面用里甲,治安用保甲。在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每户发给一印牌,登记人口及姓名;外出时必须注明目的地,对迁入者必须检查其原籍。
  纵观历史,各朝各代的统治者们都非常重视对户口的清查、登记和管理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并非真正出于对百姓利益的考虑,而主要是为了维持专制王权统治的需要,这是户籍制度能在中国长盛不衰的原因。另外,中国各个朝代的封建统治者之所以都高度重视户籍编制,还在于它是一项具有多重功能的重要制度。户籍制度在不同朝代的不同时期,又各有侧重。“大致而言,早期或战乱时,寓兵于民、维持治安的作用要强一些,其余时候,则重在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和劝导风俗。此外,一般在王朝初创和前期,户口编制比较严格,到了王朝的中后期,则逐渐松驰”。但无论如何,户籍制度都是维护专制王权统治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它是理解中国历史的一把钥匙,而且中国的历史还表明,“在以农为本的农业社会中,不可能有真正的迁徙自由。因为农耕社会的基本特征是要固定居所,因此,安土重迁,就成了农业社会的基本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而封建国家也强调要以农为本,以此维持国家的安定。基于此,中国历代王朝对户口迁徙,都设有种种禁限,有时,还把迁徙作为一种处罚”。这其实也是专制王权通过实施人身控制而维持其统治所必需的。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
  [2]宋昌斌.编户齐民——户籍与赋役[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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