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古代教育及科举制度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中国的古代教育体制常常与当时的选才制度分不开。 科举制度建立于隋代,但在此之前,虽有不同的选才制度,但均未象科举制度那样长久,而且随着这些选才制度的施行,日渐显露出它们的弊端,如汉代的“察举”、“征辟”,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这些选才制度在中后期渐渐脱离正常轨道,世家大族操纵选官制度,杜塞了下层人才的进身之路,如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上品无寒族,下品无世族”的畸形局面,对文化教育的发展十分不利。
隋朝建立后,对选才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废除前代的荐举制,开始实行科举制度。隋文帝于开皇十八年开始分清平、斡济两科取士;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又分“孝悌有闻”、“德性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臂力骁壮”十科;大业五年六月,重分“学业皆通,才艺优洽”、“臂力骁壮,超绝等论”、“在官谨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隋炀帝时期,又设置了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创立。不过隋朝的这种科举取士的选才方式,是通过州、郡地方官员推举,再由朝廷策试的方式进行选拔人才,主要有“孝廉”、“秀才”、“进士”之分:“孝廉”以德行为重;“秀才”既重门第,又注重真才实学,其选拔性比进士要严格的多;“进士”则注重策试的成绩。由于隋朝时的科举制度尚处于起始阶段,所以选才制度尚不完善,在不同程度上仍存在着注重门第的观念,但它毕竟开创了为后世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前代重门第、不重实学的选才制度,为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使社会各阶层开始由重门第向重文化教育的方向上转变,使一些有才能的下层人士得以通过科举考试进入政治舞台,给统治者阶层注入活力,促进了教育向良好的方向发展。
唐灭隋后,唐高祖李渊为了笼络各地的豪强势力,曾一度恢复魏晋南北朝时的“九品中正制”,但不久即废之,重新推行科举制。唐朝的科举取士方式主要有“常科”和“制科”两种:“常科”的生员主要来自由州县推荐的“乡贡”和由学校推荐的“生徒”;“常科”开设的科目主要有十二种,即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其中明经、进士两科是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因为明法、明字、明算不为时人所重视,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科也不经常举行,秀才科与隋代一样,要求很高,较难中式,唐高宗以后,渐渐式微。随着分科的不同,分别学习儒家经典、法律、文字、算术、历史等,但考试偏重于帖经。武则天以后,逐渐趋重文章,而且科目繁多,诸如明经、进士、十周、三卫、勋散、杂色、国官、直司等,其后不断增科。至唐玄宗时,又加试诗、赋,此后终李唐一代,相沿不变。“制科”主要是为选拔“非常之人”而设置的,是朝廷为选拔有特殊才能之士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官民均可应选。唐代的科举考试较之隋代,考试科目门类数量大大增加,分类更趋完备,选拔面广,招生数额也随之有所增加。考生的积极性很高,大量的下层士子通过科举考试进入统治者阶层,如白居易、孟郊等人就是如此。
随着科举制度的不断完善,宋代的文化教育随之兴起。中央设立国子监,在国子监之下,设有广文、太学、律学三馆,广文馆教进士,太学馆教九经、五经、三礼、三传、学究,律学馆教明律。熙宁年间,王安石对学校教育进行变革,对太学的人员设置、监生的选拔与升等都进行了规定,对“教育有方”的学官予以提升,对“职事不修”的学官则予以贬黜;规定太学生须是经过州县考试优秀者方能入学,生员的食宿均有官府供给,生员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升等。在各州县设置学官,负责各地的文化教育,并定期对学官进行考试,视其能否称职。在教育内容方面,规定,各学校都以精通经术为指归,将《诗》、《书》、《周礼》加以诠释而成的《三经新义》作为学生的必读教材,并建立武学、律学和医学,培养各科人才。
元朝建立后,实行民族歧视政策,在科举方面亦是如此。元朝不重科举,科举考试时行时废,每次录取名额亦少,在举行的各级考试中,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开,对蒙古人、色目人较宽,对汉人、南人较严,待遇亦有很大差别,汉族儒生想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甚难。为此元代社会普遍存在着不重读书和科举的风气,读书人的社会地位十分尴尬和低下,当时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娼、九儒、十丐”之说,许多汉族知识分子心灰意冷,有的为了生活被迫从事被前代文人所不齿的谋生行业,有许多文人从事戏曲小说的创作,故而元代的戏曲文学尤为发达。
明清时期,恢复唐宋时的科举制度,其制度比之唐、宋、元诸朝更为严密,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三年举行一次,考生只有考试合格,才能取得下一次考试的参加资格。考生入场要经过严格的搜身检查,试卷要经过弥封、誊录、对读等程序,送交主考官、同考官评阅。至于明清的科举考试内容,由于明清时期均以程朱理学为官方哲学,程朱理学占据了主导地位,所以明清两代的考试命题均以《四书》、《五经》为主,这也是后人所说的“八股取士”,另外皇朝的法令条律也是必修内容。元明两代,制科被废止,清代则恢复制科,并增设博学鸿词科、孝廉方正科、经学、翻译科、巡幸召试等皇帝特诏举行的考试,召试的次数和时间不一。甲午战争后,又设经济特科,光绪三十一年农历八月初四[1905年9月2日],科举被废止,开始设立学堂,从此延续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结束了她的历程。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䌸;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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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M].中华书局,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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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1904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
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科举考试主要是八股文模式。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也有时事问题,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模式,八股文模式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模式上,只有八股模式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科举制度的影响]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中国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材。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材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士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宪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中国封建科举制度摭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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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要为统治者服务,就有个选什么人、用什么标准选人,用什么方法选人的问题。中国封建时代长达二千多年,这历代统治阶级是如何利用选考、招生来网罗人才的呢?从选拔制度来看,汉代以后、隋朝以前,实行的是“选举”制;从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至清光绪27年(1903年)大约一千三百年,实行的是“科举”制;到近、现代则实行的是招生考试制度(人们一般比较熟悉)。这项工作可以在学校进行,如太学、国子学以及各类学校在学生中招生、考试;也可以通过选考,即“选举”和考试进行。 太学学生基本是按等第、身份来选拔的,不需要入学考试。但学校内有定期考试制度。这种考试只是为了确定官阶官职。考试内容完全是儒家经书。
所谓“选举”,一是以身份、门第来挑选“贤良”、“孝廉”、“九品”等;二是以儒家经书作为选举考试的唯一内容。“选举”盛行于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
下面着重谈科举的兴起、废止及其影响。
一、科举的兴起与废止。
科举亦叫开科举士。即由国家设立许多科目,通过定期的统一考试来选拔人才、分配官职。这种制度是从隋炀帝大业二年设立进士科为开端,一直到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隋朝采用士科的方法来选拔官职,以此来代替九品中正(即九品三等,分上、中、下三等,每等又有上、中、下三级,层层上报直到吏部尚书。始于魏朝,晋及南北朝都相沿袭用)和地方官的选职。从而将读书、迎考、做官紧密地联在一起。这一方面使得世族地主沿着这一方向取得参与政权的机会;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又可以从世族手里夺回选人权力,以此来巩固他的统治势力。所以“科举”是一项新的政治举措,它有力于中央集权,故被以后各个朝代所沿用。不过由于考试内容专重儒经,从一开始就带上了先天不足之症。随着封建制度的日趋腐化没落,官方规定的儒经范围、标准,越来越狭窄,从而路子也越来越狭窄死板,直至废除。
隋末农民大起义给世族地主以沉重打击,但也有一些世族地主在夺取政权中担任了唐王朝要职。地主阶级内部的这种新变化,不仅为科举制奠定了广泛的基础,到贞观、永徵年间又有了更大发展。唐制取士之科,多沿袭隋制。但参加科举的范围扩大了,来源有三:一是学校出身的学生,每年中央由国子监祭酒和地方各州县学校挑选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送到礼部应试;二是乡贡。一般读过儒经的知识分子都可以应试。从县到洲,再到尚书省,逐级考取;三是科举,由天子直接招考,大都根据统治者本人喜好和切合当时政治需要而特设科目。据说唐文宗前后共考过数十种科目。武则天还亲自命题考试,开了科考中殿试的先例。此外,还允许学武之人参加科举考试。这种考试由兵部主持,叫武举。唐代科举科目(如秀才、明经、进士等)虽然很多,但最受社会重视的还是进士科。录取的比例差别很大,一般百人中选一、二人。当时有人把中进士比喻像登天一样。有“五十少进士”之说,五十岁作了进士还属年轻的。白居易29岁及第进士,是十七个进士中最年轻的一个。
及第进士后,“凡旨授官,悉由于尚书。文官属吏部,武官属兵部,谓之铨选……其择人有四事:身、言、书、判。”(《通志、选举志》)“铨选”,即衡量选定的意思。其标准指:体貌丰伟,言辞辩正,楷法遒美,文理优长。经吏部考取后才给官做。而皇亲国戚、功臣子孙、贵族则可直接应吏部考试;五品以上子孙还可不考试。
宋代科举考试的科目和内容,沿袭唐、五代之旧,仍以孔孟之道为唯一内容。不过,由于建国后为防止地方势力的滋长,加强中央集权,需大量补充官员到国家各级政权中去,故大力提倡科举,并在形式上作了调整和改革。首先,放宽考试、录取范围,扩大录取名额;其次减少考试层次,取消了吏部考试一关。一旦录取后立即授予官职,名茅列前的可得到较高官职。再次,确立了殿试制度。宋代考试内容十分重视帖经、墨义,几乎各科都考。王安石变法,还实行“经义”取士,颁布了“三经新义”。后“经义”演变为八股文。
元朝带有明显的民族政治色彩。元代科举终止了七十八年。在延佑二年(1315年)才开科取士。以《朱注四书》(宋代朱熹解释的《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为科举考试的内容。开始于元代,到明清成为法定的唯一内容。
明朝“科目者,沿唐宋之旧,而稍变其试士之法,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盖太祖与刘基所定。”(《明史、选举志二》)以八股文取士始于成化年间。
清代科举基本沿用明代旧制,但所贯彻的则是民族歧视政策。明清科举弊端更多。清代统治者为了巩固统治政权,对知识分子实行软、硬两手。硬的,大兴文字狱,实行血醒镇压;软的,控制人们的思想,而科举制就是达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
二、八股文的起源、形成及危害。
八股文大约从宋朝开始,到明朝己完全形成了,清朝最盛行,“惟读《四书》,谢绝学问,帷事八股。”(康有为:《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八股文是什么?“是完全没有内容,专讲形式的文字玩弄。这种文章的每一个段落都要死守在固定的格式里面,连字数都有一定的限制,人们只是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毛泽东《整顿党的作风》)就八股文格式而言,死硬规定每篇必须有破题、承题起讲、题比、虚比、中比、后比、大结等几个段落,每段又规定一定的句数。“题比”又名“入手”,是引入正文的开始。“虚比、中比、后比、大结”四个部分属正式议论,又称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股者,对偶之名也。”四个段落各有两股两相比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一般称八股文。据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介绍,成化二十三年会试“乐天者保天下”文,要求,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中间连接四句,复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结。再如宏治九年会试“责难于君谓之恭”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责难于君”四股,中间过接二句,复讲“谓之恭”四股,复收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共两扇立格,则每篇之中,各有四股,其次第之法,亦复如之,故今人相传,谓之八股。”
八股考试是以《朱注四书》为中心内容的,大约有四百多年。由于题目的限制,为避免重复,防止应举人抄袭成文(实际当时就有应敷科举在市场出售的八股文选本——新科利器),于是出偏题、怪题。有什么单扇题、双扇题、三扇、四扇起,上全下偏,上偏下全,截上截下,甚至有单词独句字的所谓“枯窘题”。“譬如《中席》‘及其广大草木生之’,则上回去‘及其广’,下去‘木生之’三字,但以‘大、草’二字为题,如此之例,不可殚书。无理无情,以难学者。”(康有为:《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八股取士,从内容看,以孔孟之道为唯一的,存在明显局限性;从考试形式上看,偏题怪题,死记硬背,牵制了人的思想和智力发展;另外,考试要盘查身体看有无藏匿,以考生为敌。不仅场内派军人监督,连场外也要派军警守卫。为防止考生作弊携带东西入场,在入场前要洗澡,换上官方特制的衣服。到清代,考生在考场上的全部用具都作了严格规定。当时有这样的诗句来形容考场实情:“三场辛苦磨成鬼,两句功名误煞人。”“闺房磨人不自由,英雄便向彀中求。一名科举三分幸,九日场期万种愁。负凳提蓝浑似丐,过堂呼号直如囚。袜穿帽破全身旧,襟解怀开遍地搜。”(摘自《浙江乡闱诗》)由此可见八股陈腐,形式陈旧,八股取士的科举制的弊端是很明显的,它只能摧毁人才,只能使国家文化学术水平大大下降。可以说八股科举毁掉了一代知识分子。“所习非所用,所用非所习”,“当代很少有称职(胜任)的官吏。”(《通志、选举志》)这说明八股科举是培养不出、也选拔不出真才实学的人来。清初顾炎武、黄宗羲等进步思想家都大声疾呼批判科举,连蒲松龄、吴敬梓在他们的文学作品中,也把对科举制度的批判,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地步。他们是以生动的文学形象来全面批判八股科举的。
三、科举考试的程序、级别。
现以清代科举考试为例,一般包括三级考试:院试、乡试、殿试。
院试,在府城或直隶洲地举行。考试对象是及格的童生。在院试前有两次预备考试,在童生参加考试的基础上,选取部分及格者。主考官称“学道”、“学台”,又称宗师。如《儒林外史》第7回说:范进中了进士,‘钦点山东学道’,即由他去主持院试。学道任期三年,期内必须逐个到直隶府、洲去主持两次考试。院试是从童生中考取秀才,并要对秀才进行甄别。院试录取名额,根据府、洲、县的生源多少来定,多者二十几人,少者七八人。像《儒林外史》中的周进、范进都是考了几十回、几十年才考中的。“秀才”一般来说没多大学问,只要八股能成篇就有录取的希望。秀才身份比普通人高—等。高在他有了接近官员的资格。秀才见了知县可以不下跪,甚至可以和知县分庭抗礼。中了秀才,生活一般没问题,至少可以教书。
乡试,在南京、北京,各省省府举行,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考试时间八月初九至十七。每场三天,一般考三场或四场,故有“九日场期”一说。因考试时间在秋天,故称秋闱。考场一般称“闱房”。参加乡试者必须是秀才。通过了这次考试的秀才,才可取得举人的称号。主持考试的官员称主考。录取名额各省不等,大省百余人,小省五六十人。在明清时代,考上举人对一个读书人来说是—件大事。因考上举人后,不但可以参加更高一级的会试,考取进士;既或考不上进士,但也有了做官的资格。范进中举,他自己高兴地发了疯;邻人也多来奉承,送田产、送银子、送奴仆等。这说明一个读书人考上举人,确实是举足轻重的一件大事,因把自己列入了特殊阶层。对老百姓来说,一个举人简直是天上的星宿下凡。范进中举后,他的丈人胡屠户说:“如今却做了老爷,就是天上的星宿。”
殿试,由会试、复试、殿试三种组成。会试由礼部主持在北京举行,三年一次,即在乡试的第二年(逢丑、辰、未、戌年)举行。某年举行的称为某科,如壬午举人,就是壬午科举人的省称。考试范围是全国的举人。考试日期为三月初九至十七,考三场,每场三天。四月发榜。因在春天考试,又称春闱。录取名额二、三百人不等。录取者,先以礼部名义发表,称为贡士。主持贡士的官员称大总裁。复试仍由大总裁主持,参加考试者必须是会试录取的贡士,只考一场,考八股经义。复试分一、二、三等,这等级与后来的授职有密切关系。
殿试是最高一层,地点在太和殿,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一场。通过会试考取的贡士才可取得进士的称号。殿试分三甲,一甲三名,称进士及第,各有其号,从上往下: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六、七十名,称进士出身。三甲称同进士出身。一、二、三甲总称进士。中了进士,对读书人来说,功名到头了。
殿试后还有一个考试,叫朝考,与功名没什么关系,只是为了授予官职。在殿试后若干日举行。通过此次考试,进士可获得他们应得的官职。明清规定:一甲三名在会试揭晓以后,立刻授予官职。状元照例授翰林院修撰(从六品),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的编修(正七品)。清代翰林院主管编修国史,记载皇帝言行起居、典籍文件。
四、科举制对人们的影响。
从以上介绍可看出,科举制与读书、做官是直接相联的。可以说,越读书,越往科举制度上爬,就越有做官的希望。请看“久旱逢甘雨,异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白马紫金鞍,骑出万人看。借问谁家子,读书人做官。”“学乃人之宝,儒为席上珍。君看为宰相,必用读书人。”(选白坊刻《千家诗》的眉头)这历代流行的诗歌,讲的中心思想都是读书做官,追求功名富贵。由此可见,科举制极大的剌激了读书人的功名心。封建时代的知识分子,崇尚科举,是因通过这一途经可以走上仕途,获得荣华富贵。它不仅具有强大的刺激力,而且读书做官成了一种强烈社会意识,强烈社会心理。这种意识、势态、风气构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势力。这股强大的社会势力挤压着读书人去走科举之路。不仅读书人、知识分子要沿着这一阶梯往上爬、走上仕途;更可怕的是社会上广大阶层的人也都受到这一影响,并且大而且深。他们也都认为这是一条正轨的路,读书人必经的路。在《红楼梦》一书中,史湘云、薛宝钗,包括袭人都劝说过宝玉要走这一正轨之路。事实证明,在封建社会里,谁在这条路上走得好、爬得高,谁就受重视,谁就能得到荣华富贵。宝钗不就登上了宝二奶奶的宝座吗!而林贷玉由于不说这些“混账话”,不走仕途经济之路,就为贾家所不容。
不仅社会是这样,家里人甚至连妻子也是这样。在唐代德宗贞元初,有个读书人叫杜告,他考好多次都落榜了。他妻子压力很大,在杜告又一次落第后,她派人给杜送去一首诗,说他丈夫的的确确有奇才,可为什么年年都没被录取呢?感到害臊,“君若来时尽夜来。”说她丈夫若回家,只能半夜回来,别叫旁人看见。我们看在这种社会风气下,这妻子也对丈夫摆出了一副势利眼。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有一篇微型小说《镜听》,说一家两个儿子都是读书人,两个儿媳妇在家料理家务。一年两个儿子都去赶考。报子来报,大儿子考上了,此时两儿媳妇都在厨房里做饭,父母高兴,就到厨房告诉大儿媳妇说,你丈夫考上了,你别在厨房干了,到外面凉快凉快去吧。二儿媳妇一个人在厨房干活,只因丈夫没考上,眼泪汪汪。一会儿报子又来报,二儿子也考上了。二儿媳听说后还没等婆婆说话,把手上活一撂也到外面去凉快了。我们看这种社会心理、这种社会风气,非但进了闺房,也伸进了厨房。所以有人这样总结:“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两句是极好的概括、总结。也正因为一举成名天下知,所以读书人才十年寒窗去苦读;也正因为一举成名天下知,所以大家都往这条路上挤、去奔走、去苦读。读书人在八股科举的诱惑下,变得灵魂空虚、道德低下。由于八股的禁锢,使知识分子,穷则百无一能,愚顽酸腐,做统治者的奴才;达则贪赃枉法,期压百姓,做统治者的帮凶。在这一点上,吴敬梓、蒲松龄等是有比较清醒、深刻认识的。在《儒林外史》第一回里,吴敬梓借助理想人物王冕之口说:“用《五经》、《四书》八股文,这个法定的不好,将来读书人既有此一条荣身之路,把那文行出处都看得轻了。”在这里文木山人指出了读书人腐化堕落的根源之—,就是来自八股取士制度,说它不好并给予深刻批判。由于走八股取士之路可以通向富贵,因此人们都往这条路上挤,不惜把自己灵魂变得空虚,道德变得低下。因此把文章学业、道德品行看得轻了,去追求做官,或逃避现实,退隐遁世。这不就把路引偏了吗!这第一回不仅是我们读《儒林外史》一书的总纲,同时也可见吴敬梓那对封建科举制持批判的鲜明态度。他所提倡的是文行出处,而否定、批判的则是功名富贵。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