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买《收获》,读的第一篇就是艾玛的《岛》,我很喜欢。虽然第一遍看完的时候,还有些云里雾里,但它的好,却是已经感受到了的。我马上就看了第2遍,稍许理清了头绪。
艾玛必定是她的笔名,我去百度了一下。艾玛1970年生人,那现在也就是52岁了。2007年开始创作发表小说,也就是37岁才出发。现在是一名自由撰稿人,也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所著《夹叉》入选"2018收获文学排行榜"中篇小说类第4名, 所著《绘画助力梦想》荣获第二届"罗峰奖"全国非虚构散文大赛优秀奖, 所著《白耳夜鹭》获得首届"短篇小说双年奖"。她是湖南人,现居青岛,也是在那里,她获得了《岛》的灵感。
青岛海岸线曲折,附近海域,有大大小小一百多座小岛,有7座海岛上有常驻居民。《岛》写的,就是一个时代居住在岛上的家庭,在心理里试图离开岛,而离不开的故事。
我在这个故事中看到了一种摆脱不掉的小岛式的封闭文化对人的侵蚀,人的挣扎、人性的摇摆。
1.母亲
父亲和母亲的冲突是故事的主线。父亲和母亲本是自由恋爱,也有过甜蜜的青葱年华,然而在岛上的漫长婚姻,却因为封闭甚至封建的渔民文化,而日趋瓦解。死去的大女儿是埋在母亲心底最锋利的一根刺,但这肯定不是唯一的刺。主人公去父亲的老友林叔家喝酒时,林叔用筷子狠狠敲了他的脑袋,说:"你这不中用的货! 没个规矩还行?由着女人闹吗?" 女人在小岛上的地位可见一斑了,或许一直都是当家渔船主人的附属品?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主人公回忆起幼时,母亲带他离开小岛去赶集的时候,母亲的轻松和快活。那时的母亲才是真正的自己,可以果断花钱,可以主动热情地打招呼。那么这些,她在小岛上一定都是做不到的。
在这几十年的过程中,母亲未必一直是逆来顺受的,她可能有过她的反抗。有的反抗是不自觉的,比如抱着林叔的女儿幸儿,就想起来了自己的女儿,在奶奶面前就哭了起来;有的反抗是主观故意的,比如在奶奶死后,就把奶奶住的院子门封上了,我在这里立刻就读到了一种理解的快感;有的反抗是无奈之举,比如她后来开始信洋教,如果没有信仰,我怕她很容易变成抑郁症吧,信教是她可以宽恕丈夫、宽恕婆婆,宽恕这个小岛,让自己能够继续生活下去的一根救命稻草,我跟她一样感谢这个教;有的反抗是最后的决绝,父亲不理解母亲,厌恶母亲的神,砸碎了母亲的神像,导致母亲终于决意出走,离开他,离开小岛。这最后一根稻草 -- 神像的压垮,是整个故事矛盾冲突的最高点,也是故事里所有人物中,最强烈的一次离开岛的举动。
母亲几乎是整个故事中最勇敢的人了,虽然她也是被逼的。
2.父亲
文章并没有花太多篇幅直面描绘父亲的早年面目。但有两个间接的场景,还是让我心里竖立起了像一个封建老头一般的权威的父亲形象。一个场景是,主人公5岁的时候,父亲带他上船,他摔倒、大哭、呕吐,父亲对他这个渔民的儿子居然水土不服露出了令他终身难忘的嫌弃表情。另一个场景是,当父亲在炕上睡觉时,母亲和他都轻手轻脚地做事,彼此还会心领神会地一笑。这显示并不是那种因为体恤父亲而来的轻手轻脚,反而像是一种地主家的长工看到地主好不容易打了个盹,赶紧喘口气,偷着乐一下的模样。
岛文化中的男权主义对父亲的影响似乎已经根深蒂固,牢不可破了。
可妙的是,在文章的结尾,父亲悲愤交织的一句"她把什么话都说给她的神听,神明明什么都知道,可神屁都没跟她放一个!"似乎又在告诉我们,其实父亲还是有倾听母亲的内心话的的渴望的,当年的女儿的事或许不是他的意思,也许他也有他的不得已,长久以来的酗酒或许是他反抗的一种形式。
或许,在强硬的外表下,他也在微弱地挣扎。
3.奶奶、林叔、其他人
当奶奶抱着幸儿哭自己的女儿时,奶奶不耐烦地数落母亲,阻止母亲的哭。
当主人公到林叔家喝酒,林叔呵斥他,怎么可以由着女人闹。
当主人公想到父母的分居,担忧的是,"城里老人闹闹分居、搞搞黄昏恋什么的,不会有人说什么,在乡下可就是胡闹,就是丑闻了。"
这一切都在告诉我们,这个小岛式的封闭文化侵蚀的绝不仅仅是一个人,一家人,而是所有人。
4.主人公-他
主人公在文章里没有名字,就用了一个"他"来指代。
主人公的塑造是在整篇文章里最有意思的部分。全篇文章看似讲的是父亲和母亲之间的纠葛,由他的回忆以及现在他上岛去见父亲这个事件串联起来。实际上,我觉得,"他"这个人物从幼时,到现在的思想行为轨迹,才是整篇小说的主题能凸显出来的最关键的部分。
如果没有"他"的串联,故事就只是个因文化冲突引起的婚姻矛盾。而有了"他"的思想行为轨迹,读者就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被封闭文化禁锢住了的,摆脱不掉的无奈、无力感。
主人公其实也像他的母亲一样,一直在挣扎,但他比他的母亲,好像更多了摇摆,这就让故事似乎更可悲了。
他的摇摆在于,他自小依恋母亲,站在母亲一边,但后来长大了后却好像变得跟父亲一样,开始嫌弃母亲。
他明知去岛上见顽固的父亲不会有什么结果,但是却还是去了,就好像那次雨夜寻猫。
上岛之前,他明明同情、理解母亲,似乎有能力去责难父亲,但是当父亲对他说,如果母亲腊月里不回来,就不要回来了时,他却虚弱地为母亲辩解"哪能呢"。这句话好像在暗示,他离开岛之外,很快就会去劝母亲回来,似乎离岛是母亲的过错了。
就是在这里,我知道了,埋藏在他心底里,自小就耳闻目染的小岛文化其实一直都在。
文章的另一条线索,是关于主人公和他妻子之间关于孩子的拉扯。妻子做梦梦见女孩儿,妻子担心感冒对怀孕不利,他的态度总是含糊其辞,不能明确他到底是想要孩子还是不要,不明确他喜欢女儿还是儿子。他既爱护妻子,怕妻子收到家族观念的伤害,但又不能不敢表达他的主张。这种矛盾的挣扎,就好像他在父亲和母亲之间的摇摆不定一样。
虽然他早已物理上离开小岛生活,但是他的内在竟一直离开不了。
就好像林叔,虽然腿脚不便,也还是非要在小岛上过着孤独的生活。他们似乎在心灵上摆脱不了这个小岛。
整个事件实际并无惊心动魄的矛盾冲突,也就是家长里短的小事。让故事可读性增强的关键,是作者把多年前死婴的原因作为了一个饵(悬念),引导着读者一直读下去。它贯穿了整个文章,串起了父母的矛盾,也串起了主人公目前和妻子之间的尴尬境况。
文章最大的亮点,我觉得是写的主人公对于要不要孩子,和妻子之间隐晦的几次交流。刚开始看第一遍时并不懂这些和父母事件的关联,直到看第二遍、第三遍时才能体会到这是岛文化给他的烙印。他的这种懦弱,游离,矛盾,就更让人唏嘘了。文章的立意就是在他这里升了起来。
易读,有代入感,引发思考,文学表达的这三个要求,作者都做到了。当然,离开第四个要求,让人思来想去,好像又想不明白,似乎还有些距离。
作者选取的这个小岛生活的题材,有一定的稀缺性,故事本身也用独特的角度,对生活进行了提炼,整篇故事中基本没有无关的情节。
看完这个故事,我马上就联想到了我自己,这种想走出去又走不出去的困境,或许每个人身上都有,比如童年的阴影,比如一些执念。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挣扎。我觉得,如果在文章最后,能把这个议题再隐隐地扩大一些,是否会更好呢?因为每个人心里都可能有一座走不出去的岛。
附录:金句摘抄
这几座大风车让岛看上去更像是一艘船了,仿佛它们细长的叶片转得再块一点,岛就会跑向大海深处去了。
父母对孩子隐而不宣的那一部分生活,像是一件褴褛的皮袄,尽管他们捂得很紧,但还是时不时就会漏风。
他在他们之间长大,像在冷水里长大的鱼,也自然地没养成活泼、开朗的性情。
他站在码头上,看着那几座大风车,想起工程师说换螺丝的事,就觉得父母之间应该也是有个螺丝坏了,只是不知道去哪里找新螺丝来换。
傲慢与偏见论文范本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汀的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论文,仅供参考。
【摘要】 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认为:最近一百多年以来,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丁经久不衰。
【关键词】 奥斯丁;文学;婚姻
简奥斯丁,生于斯蒂文顿乡一教区牧师家庭,收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丁一家爱都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就形成了她作品中的嘲讽的基调。她的六部小说《理智与感伤》(1811)、《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花园》(1814)、《艾玛》(1815)以及作者逝世后出版的《诺桑觉修道院》(1818)和《劝导》(1818),大半以乡镇上的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为题材,小说中充满了各式人物,男人和女人,老人和青年――其中一些是孩子,但为数不多――令读者难忘而栩栩如生,就像他/她自己的家人和朋友。简奥斯丁没有走出强加给自己的有限空间。她没有写豪门望族的故事――尽管她对北汉普街角的贵族家庭有所了解。通过描写爱情婚姻等方面的.矛盾冲突反映了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英国社会的风貌,作品中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力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奥斯丁的小说出现在十九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十八世纪优秀现实主义传统,为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起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其中,《傲慢与偏见》实属世界文库中不可多得的珍品,被毛姆列入世界十大小说名著之一。它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述了四起姻缘,成为作者最富于喜剧色彩,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
奥斯丁明确划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一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像莉迪亚和威科姆那样,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的基础上。与她们相反,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宾利,他们的婚事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这是真正的美满姻缘。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充分说明:“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恋爱婚姻既然是关系到终身幸福的大事,那就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眼睛。伊丽莎白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便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科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他萌发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谰言,进一步加深了她对达西的偏见和憎恶,后来她自责说,之所以会做出这种蠢事,完全是虚荣心在作祟。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是个社会问题。莉迪亚的私奔引起了全家人乃至所有亲友的惊恐,因为大家都明白,这件丑事假若酿成了丑闻,不但会害得莉迪亚身败名裂,还会连累亲友们,特别是她的借个姐姐,将因此而很难找到体面地归宿。后来因为达西挽救,莉迪亚才没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与此相反,伊丽莎白和简圆满出嫁之后,自然给另外两个妹妹带来了希望和机会。作者这是告诉我们: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光顾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虽然现在是思想解放的社会,但是在中国,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婚姻幸福与否,这些还是相当重要的因素。
英国学者H沃尔波尔:“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奥斯丁凭借理智来领会世界,创作了一部描述世态人情的喜剧作品。书中有两个滑稽人物,贝内特太太是个“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女人,因为嫁女心切,完全生活在一厢情愿的幻觉中,每遇到一个“有钱单身汉”就将其视为自己某位女儿的“合法财产”。而柯林斯牧师是个集自负和谦卑于一身的蠢汉,他一方面对贵族德布尔夫人自卑自贱,另一方面又对他人自命不凡,经常生活在妄自尊大的幻觉中。奥斯丁的讽刺艺术,不仅表现在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上,也不仅表现在众多情节的喜剧性处理上,而且还融汇在整个故事的反讽构思中,让现实对人们的主观臆想进行嘲讽。
对话,是文学创作塑造人物形象的基本资料和基本手段。奥斯丁在创作人物对话时,一方面注意运用对话来刻画人物形象,另一方面又善于利用说话人、听话人、读者在动机和理解上的差异,制造多层次语调,致使她的对话具有既鲜明生动、富有个性,又含义丰富、耐人寻味两大特色。例如:达西趁宾利小姐弹起一只苏格兰小曲时,邀请伊丽莎白跳舞:“贝内特小姐,你是不是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跳一曲里尔舞?”打死这话说得虽然有些傲慢,但是他主观上还是想讨好伊丽莎白,可是伊丽莎白听起来却不以为然。她认为里尔舞是一种乡土舞,达西邀请她跳这种舞,是想蔑视她的“低级趣味”,于是正颜厉色的回道:“我压根儿不想跳里尔舞--现在,你是好样的就蔑视我吧。”达西回答:“实在不敢。”这句话可能做出多层解释:伊丽莎白仅仅看作对方是在献殷勤,宾利小姐可能理解成想结“良缘”的表示,而读者可能会发现,达西心里可能在想,“这位迷人的小姐着实厉害,我这次只能认输,以后可得谨慎从事。”类似这些微妙的对话,让人回味无穷。
总而言之,在《傲慢与偏见》中,简奥斯丁运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了她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令人感到光彩夺目,情趣盎然。
《艾玛》的作者是简·奥斯汀。她的写作风格非常接近中国的张爱玲,包括写作的内容甚至人生的经历。她们的主要题材都是爱情,不过张爱玲的爱情更感伤而已。她们都是很早就开始写作,并且将写作对象瞄准自己所生活的小圈子。后来又人评论说他们“以小喻大”,我却觉得她们不过是通过描写周围的人与事并加入自己的主观倾向而抒发她们对于人生与生活的小小感叹而已,并没有“艺术为了人生”的伟大初衷。但她们的作品客观上已经成为了精致的艺术品。例如《艾玛》客观上反映了爱情的一些现实性问题,“不同阶层的人相爱会产生悲剧”这是一个很传统的文学主题,但在这里并没有显得那样悲剧化。《艾玛》客观上也反映了那个时代的风貌尤其是中产阶级的生活状态。很多艺术家的创作不一定有明显的意图,很多时候他们只是努力反映客观现实而已,而将结论留给读者去做。
说起英国文学里的作家,简·奥斯汀显然算的上有名的。对于她的评价至今似乎仍是众说纷纭。欣赏的自然各种赞美之词,而不屑的似乎总是嫌弃作为女作家的她视野过于狭窄,太多内容聚焦于女子的小情小爱之中。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甚至讽刺其为“一个图书馆只要没有奥斯汀的书就是好图书馆”。而这些负面评论显然并不能阻挡广大读者对这个感情细腻的女作家作品的喜爱。英国的BBC尤其偏爱她的作品,根据简·奥斯汀的作品更是拍出了一部又一部经典的剧作。
作为简·奥斯汀生前发布的最后一部的作品,《艾玛》显然在艺术描写上更为深刻,人物性格上也更为丰满。被拍为影视作品的版本中,与原著整体风格最为接近的当属2009年英国BBC版的4集迷你剧《艾玛》。整部剧集既充满着浓厚的古典英伦风,又散发着明快、欢乐的气息。
相比美剧的快节奏,韩剧的虚构情节,英剧明显带有很强的“古典风”。大部分经典的英剧标配都少不了优美的田园风光,这让饱受雾霾之苦的观看者们常常羡慕嫉妒却难以恨起来。大到田园、别墅的选景,小到服装、家居的搭配,每一个细节中都可以看出BBC的用心和诚意。
围绕姑娘讲述的故事,看似只有爱情这一主题,其实仔细体会,在不经意间总可以发现当时社会的种种常态。那时的贵族们似乎并没有什么正经事可以做,最大的乐趣也就是弄个聚会跳跳舞。作为乡间的舞会,摆脱掉贵族的拘谨,在集体舞场景中,当欢快的音乐响起,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灿烂的微笑,旁观的情绪都可以很快被调动起来。但这样的欢乐只是现实的一角,没有激烈的社会竞争,可是依然会有严苛的阶级等级;没有草率的感情搭配,可是依然会有所谓的门当户对;没有便利的物质条件,可是依然会有恶意的贪慕虚荣。这个世界本就没有所谓的理想社会,任何的幸福其实都是相对而言的。
女主人公爱玛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家世或美貌,而是她与生俱来的那份真,无论是她的热情善良还是任性倔强,都没有附加任何修饰或可以伪装的成分。她会热爱家人,也会善待朋友。虽然有时候她会有些一意孤行或者沉迷幻想,但那就是在她那个年纪本该拥有的天真和幼稚。这个可爱的富家小姐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英国淑女,她总是仿若邻家女孩般亲切而真挚,还有一副热心肠。但当她意识到自己做的不对的时候,无论在处理乱点鸳鸯谱的事情还是在忽视了本该珍惜的感情,她都会积极的补救和争取,着实令人觉得落落大方的十分帅气。
奈特利先生长相并不帅气、身材并不威武、有时沉默且不善言辞,有时又言语尖酸,这样的他初接触时并不是理想的爱人类型。可久处之后,他却是一个成熟爱人的不二人选。成熟的爱人很少会做出疯狂的举动令人感动,甚至有时候他会令你习惯的常常忽视他的存在。但一个成熟的爱人,往往是爱情中最美好的收获。他总能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而且他一直都在。他的内心十分明确自己对艾玛的感情,那不是因为需要而产生的爱情,恰恰相反那是一份因为心中有爱情所以才会心甘情愿被需要的付出。在艾玛任性的按自己想法一意孤行的时候,他会真诚的给出建议,而出现问题后,他也愿意帮助承担。当乡间舞会上,因为朋友没被邀请跳舞,热情舞蹈的艾玛十分焦急,这时也是他帮助解围,绅士的做出邀请。他或许不够完美,但是他绝对是风度翩翩的绅士,他并不需要去把一个可爱的姑娘改造为标准的贤良淑德,他需要的是旁观那份可爱的同时,尽可能的对她的缺点报以宽容的态度。
无论是4集的剧长,还是可爱欢快的剧情,这一版的《艾玛》确实是让你在轻松的氛围下感受经典最合适的剧集。尤其是看多了当下那些与快节奏的生活应时而生的“快餐爱情”,换一部这样并不“闷”的古典爱情欣赏,未尝不是一种特别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