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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族词研究小论文

2023-03-07 03:1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同族词研究小论文

  民族团结政治论文篇二
  民族团结报道研究

  摘要: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我国历届政府都极为重视民族团结问题,把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紧密联系,视为全国工作的大局。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同时,也大力讴歌维护各族共同利益的新人新风尚,揭露和批判破坏民族团结的各种民族渗透和分裂势力的丑恶行为,并造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推动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民族团结的报道受到了一贯重视,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民族团结的内涵日益丰富。针对民族团结报道进行研究,从民族团结报道中主题与框架之间以及民族意识生成两个方面分别展开,充分体现出民族团结报道对于民族意识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民族团结报道;主题与框架;民族意识;研究

  中图分类号:C9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2-0000-02

  前言

  我国对于民族团结意识的关注最早开始于20世纪末,之后民族团结理论一度成为了研究的 热点 问题而持续至今。关注的角度也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发生改变。20世纪初期,中国社会动荡不安,梁启超在《中国历史上的民族问题之研究》中提出的“何为民族团结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的观点,这成为了民族团结意识的定义式提问,对后续的研究开展有着重要意义。之后的新中国成立,中华民族实现了祖国的统一,民族团结意识的关注角度转变为了民族团结意识的内涵与实质。之后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面对复杂的内在民族团结问题以及外界的复杂因素,民族团结问题的关注角度转变成为了民族关系以及民族问题实质方面。

  龚永辉认为民族意识是一种由民族团结意识而转变的精神意识,他在《关于民族识别的阐释问题―与北京一些同行的对话》[1]阐述到民族意识是社会存在的缘由,民族意识与社会之间的辩证性关系说明了民族意识是一切团体存在的前提。同样的,廖杨与覃卫国[2]进行进一步深入,他们认为民族团结意识是由一个民族形成与不断发展过程中的群体之间的特殊社会关系所构建,这种社会关系不同于个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因为这种社会关系建立的前提在于民族团结意识的共通性。

  目前,民族团结意识的相关研究成果仅仅只是集中于一些概念与理论体系方面,对于民族意识的个案研究方面开展很少。我国民族众多,社会环境、人口比重以及经济文化等发展不平衡,这些问题对于民族团结意识造成了很大影响。因此随着我国社会主义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民族团结方面也做出了更多努力。各类的新闻报刊对于民族团结方面的文化建设进行了大力的宣扬,旨在建立良好的社会舆论,促进社会主义的和谐稳定发展。传播媒介可以某种程度塑造社会认知,进而影响着社会的结构和形式。然而如何通过相关的民族团结报道了建立良好的社会导向,达到激励民族团结意识生成的目的。为此,本文针对民族团结报道进行了如下研究。

  1.民族团结报道中主题与框架的转换

  1.1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的主题之一

  民族团结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特征之一[3]。民族团结的前提在于民族平等。有了民族之间的平等,才有民族内部的团结。其中民族团结报道只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分别为民族之间以及民族内部的团结。随着民族歧视的相关政策的废除,民族之间的平等原则得到了 实现。党和政府也使用了很多手段进行民族偏见以及不信任观念的消除工作导致了各族之间的团结意识基本形成。为了使得民族团结得到巩固,相关的民族领袖进行了民族团结的言辞。毛泽东反复强调:“比寻深刻批评我们党内在很多党员和干部存在着的眼中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即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反动思想。”“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也要反对,但是,那一般地不是重点。”“无论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而“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这些言论大大的促进了民族之间的团结生产。

  民族团结问题是一个国家的大事,关系着当和国家的兴衰与存亡。毛泽东曾经说过:“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通过目前的民族团结形式看来,毛主席的话有着非常深刻的现实意义。

  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四个特征是相互联系的[4]。民族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民族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民族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实现各民族一律平等,就为民族团结互助创造了条件,民族团结互助是实现民族平等的必然产物,而民族和谐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的结果。民族团结互助的发展,必然会进一步巩固民族平等,逐步消灭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1.2 民族团结报道的主题与框架之间的转换

  1.2.1 新闻框架理论

  新闻框架理论[5-6]是新闻传播学者受到霍夫曼的社会框架理论启发,引入到新闻传播领域。框架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条和框是人们将社会真实转换成再现的标记,也就是人们对事件的主观解释和思考结构。作为社会真实再现主要 渠道 的媒体,通过报道新闻来建构一个主观环境,以达到其预先指向的目标。所以新闻框架就是新闻工作者使用语言或 其它 符号再现社会真实的过程。新闻框架是媒体对社会事件所建立的思想结构,即对事件定性。它具有“选择与凸显事物”的作用。一般而言,框架具有三层内在结构:高层对事件的主题(事件及事件所表达的意义)进行界定;中层对主要事件、先前事件、历史过程、结果影响进行归因、评估;低层运用语言和其他符号对事物 作文 本性的表达。

  1.2.2 民族团结报道中框架理论的应用

  高层:民族团结报道中民族团结的高度。

  大力弘扬伟大的民族团结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相关的社会主义团结报道,使得社会公众与政府媒体之间形成一座思想的长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伟大实践,同时大力谱写民族团结的赞歌,促进民族大爱在公众之间得到弘扬与发展,到达民族凝聚力生产的目的,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团结的伟大力量。   中层:民族团结为中心思想,深度报道,整个多元信息。

  对于民族团结的 相关报道 中,民族团结始终作为了相关报道的核心予以贯穿,通过合理有序的多元信息进行互动,既体现出民族团结意识的大众化需求,同时通过相关的信息传播方式,从不同方面对于民族团结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报道,使得信息的接收群体可以通过不同侧面与不同层次对于民族团结的相关报道有着更深入的认识与理解,促进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中民族团结意识的生成。与高层的民族报道形式不同的是,中层报道更注重的是对于多元化信息的框架建立,并进行了相关主题的转变。实现了单一的报道主题向报道框架的转变。

  低层:从小见大,社会主义人文关怀形式报道民族团结

  媒体为了获得相关公众的信任与认可,就需要站在相关公众的意识下进行民族团结的报道,这样才可以最好获得公众共鸣心理的产生,促进社会主义民族团结报道意识的生成。平常人与平常事才是社会公众最多接触的,日常生活中的民族团结与和睦便成为了民族团结报道的主要理念。任何简单的人和事上升到一种民族团结的角度与高度,对于相关报道主题以及得到了彻底的更换。诸如抢救异族病人、异族同事之间相互关心与相互帮助的小事,报道中可谓屡见不鲜,然而这种小事之中一旦有着民族团结问题的涉及,那么就可以被纳入民族团结的报道之中,变为了一种政治的框架形式。民族身份也显然会成为报刊媒体所报道的重点而被设置在标题之中进行强调,如此方式的民族团结报道方式逐渐的变成一种习惯性报道方式而随处可见。

  2.民族团结报道中民族意识的剖析

  民族团结作为一种民族关系的表现形式,其本质与一般的社会关系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社会交往导致了民族意识的产生与发展。因此从某种社会关系上来讲,不同民族之间生活中相互帮助的琐事就成为了民族团结报道的主要形式。因此导致了很多的新闻报道的民族典型问题对于民族团结进行肆意的贩卖用以引导

  主流的社会价值观,其实所报道的只是不同民族之间的一般社会关系。

  民族团结的相关宣传模式中,异族人们受到了不同民族的救助之类的新闻较为常见。然而相关的事件是否真的能够体现出的是一种民族意识,没有人去考虑。相关的新闻工作者也表示,对于一些好人好事的行为动机绝不是因为对象的民族种族不同。由此可见,相关的简单的社会报道纳入“民族团结”的大帽子显然不合适。一些简单事情的发生原因在于自身处境下即刻意识,并非对于民族意识的深刻认识。

  相关新闻对于简单社会关系的民族意识化解读与报道,是否真的有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族团结意识的生成。导致了新闻的相关报道方式逐渐发生着改变,同族之间的典型 事迹 由于没有“民族团结”意向的挖掘特点,贴不上“民族团结”的大标签,因此宣传的力度显得小很多。那么这种标签式的“民族团结”报道的效果如何呢。

  民族团结的制度化报道方式,不仅会觉得社会上对于一些反常事件的好奇,慢慢的读者的注意力依然会从相关的民族团结之中回归到生活的实际之中,平常人与平常事才是日常生活的主题。这使得相关的民族团结报道仅仅只是一个 口号 ,正常的社会关系与社会交往都不是民族团结问题的实质。

  相关的民族团结意识报道逐渐泛滥之后,不仅使得相关的公众有了阅读的疲劳感,同时也得到了相关新闻工作者的思考,逐渐的相关报道走回了正轨,然而一种高歌式的民族团结宣传又没有新意,使得相关新闻工作者对于这一报道问题更加头疼。

  目前,社会主义民族团结报道形式似乎都已经超出了民族团结意识的初衷,而刻意去突出民族团结表现形式的新颖性与差异性,偏离了民族团结报道的原有理念。声泪俱下的民族团结意识报道中体现出的是一种对于民族团结问题认识的偏差。

  3.结束语

  民族团结的主题在于促进我国各族民族的团结相处,促进各族人民的相亲相爱以及社会主义的和谐发展。然而对于社会主义的民族团结的报道逐渐变得制度化,通过一些异族之间的简单的社会关系进行深入民族团结意识之中,这是对于社会主义民族团结概念的一种误解与认识偏差。民族意识的生成是民族之间社会关系的结果,而非个人关系所致。因此相关的民族团结 报告 因回归民族团结的主题,回归原有主线。

  参考文献

  [1]龚永辉:关于民族识别的阐释问题―与北京一些同行的对话,《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2期

  [2]廖杨、覃卫国:关于族群关系、民族关系与社会关系的关系,《黑龙江民族丛刊》,2006年第3期

  [3]王万盈:论我国的民族意识研究,《西北师大学报》,1999年第4期

  [4]白润生编著:《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年4月第一版

  [5]艾则孜・阿布杜热依木 报纸要跟上传播时代发展的步伐――改革开放以来维文版“新疆日报”新闻报道发展状况分析,《新疆 财经 大学学报》 2009年02期

本人选修课考古,需写一篇关于考古的论文,3000字以上,望各位大大们施以援手。。。。谢啦。

试论利用考古学资料研究百越民族史的相关问题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10-10-22 15:53:00 ] 作者:杨杰 编辑:studa090420
论文摘要:20世纪80年代是百越民族史研究的兴盛时期。在当时和其后的研究中,出现了使用材料杂芜、牵强附会和过分强调考古学资料的两种倾向。考古学文化与古代族属研究关系密切,但不能简单地在二者之间画等号。在研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文化的层次性。以生产工具为代表的古代物质文化史与其所处社会形态并无必然联系。
论文关键词:考古学;百越;民族史;研究
百越作为我国古代早期历史上的一支重要民族群体,曾长久地活跃于祖国南方的大地上。他们是当地最为古老的民族之一,与比之更早的当地新石器时代和早期青铜时代文化有着一脉相承的发展渊源关系。
关于百越民族的情况,在先秦时期就见诸文献记载。正史《史记》、《汉书》等也都有所叙述。另外还有其他一些专著或章节也记述了越族的历史情况。这些记载是后人了解和研究越人历史的弥足珍贵的第一手资料,但由于百越地处南部一隅,社会发展水平又长期落后于中原地区,因而古代文献记载既简略又带有歧视性,百越的历史始终扑朔迷离,众说纷纭。
新中国成立后,历史学、民族学、考古学等学科领域的成果令人瞩目,对百越民族史的研究也甚为活跃,尤其是在20世纪80年代达到一个高潮。《百越民族史》、《百越民族文化》一、《百越源流史》•等是其中的代表性论著。
《百越民族史》是建国后研究百越民族史的第一部专著。全书共分l3章,分别论述了百越的名称、分布、来源、文化特征、社会经济、社会性质、民族关系以及百越对中华民族的贡献等。附有《百越大事年表》,已故著名民族学家翁独健先生为之作序。
《百越民族文化》是同一作者群体在《百越民族史》的基础上重新整理写成的,两本书并无本质区别。何光岳撰写的《越源流史》是于l989年底出版的,主要依据文献记载并结合其他方面的资料写成。在20世纪80年代还多次召开关于百越民族史研究的全国性会议,并出版有《百越民族史论集》、《百越民族史论丛》、《百越史论集》、《百越史研究》、《百越民族研究》等论文集。
《百越民族史》等一批论及百越史的专著尽管已经出版20多年了,但作为开山之作,我们在涉猎百越民族史时不能不读。因为其可谓集那一阶段百越史研究成果之大成,而在那次研究高潮之后,百越史研究并无大的突破。究其原因,一是有一批“文革”前就活跃于民族史学界、造诣颇深的专家学者,经多年积聚,正当年富力强之时,迎来了建国后前所未有的学术繁荣时期。他们的研究成果得以大量发表;二是改革开放后各地基本建设规模空前,考古新发现随之层出不穷。现在重新审视相关考古资料,不难发现为深入研究提供第一手材料、成为综合研究支撑点的重要考古发现成果大多出自20世纪70—80年代。这就为把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相结合进行南方民族史研究提供了难得的良机。
诚然,我们在把握某一领域学术动态时,必须充分关注最新科研成果,但比起一些昙花一现的所谓学术著作来,那些在充分占有材料的基础上旁征博引、论述精辟、经得起推敲而带有经典性质的学术论著更值得我们去仔细玩味。
《百越民族史》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大量借助考古资料及成果,经过分析,得出自己的结论。尽管其中有许多方面迄今尚无定论,但其仍不失为一家之言。如对百越非夏民族之一支的论述,对东瓯、闽越及西瓯、骆越相互关系及地望的考证都言之成理,颇为精审。《百越源流史》依托历史文献记载,不拘一格地运用各方面材料,对历史上的百越民族及其各支系进行了综合研究,立论大胆而新颖。
《百越源流史》和《百越民族史》反映了百越史研究的两种倾向。
《百越源流史》一书使用的考古资料屈指可数,在其他材料的选用上也略显杂芜,有牵强附会之感。突出表现是将作者认为属于百越族系的各南方族群的源头绝大部分都追根到北方中原甚至是西北地区,对各族群迁移流向的研究也过于宽泛,解释随意,缺乏过硬的证据。由此可以看出,仅仅依靠文献记载和其他更为间接的材料是难以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的。
在文献不足征引的情况下,大量运用考古资料是《百越民族史》一大特色。作者在论述族属的来源及分布时,几乎无一例外地借助考古学资料和研究成果来证实自己的观点。应当说把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相结合进行中国古代史、尤其是早期历史的研究,是史学研究寻求突破的一条有效途径。但《百越民族史》也存在过分倚重考古学资料的倾向,在与文献记载发生矛盾时,往往否定后者。
任何学术著作都不会是十全十美的,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时代的局限性就会日益显露,但这又是不可避免的客观现象。那种以今天的结论和视角去恣意评判、指摘前人以显示自己的正确的做法是不足取的。正确的态度应当是首先观其成果是否尽可能充分地占有了当时所能提供的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得出较为合理的结论;其次是不苛求于前人,应尽量去吸收前人成果的合理成分,总结他们的得失,在其基础之上吸纳新的东西,力求有所突破,得出新的结论。

通过考察上述有关百越民族史研究的资料,引发出笔者对考古学资料与民族史研究方面的若干思考。
(一)关于考古学文化与古代族属的关系
在中国,考古学是广义历史学的一部分。经过新中国成立后近60年的发展,中国考古学以其数不胜数的重大发现和辉煌成果,当之无愧地成为我国最有成就的学科之一。正因为有如此巨大的成就,所以考古学在学术界中具有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在当今中国从事古代史综合研究,完全不理会考古学所提供的材料是不可想象的,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势必受到局限,对于先秦史的研究更是如此。
尽管随着考古学研究的日益深入和领域的不断拓宽,其研究成果越来越为历史学界所重视和吸收,但由于考古学本身的特殊性和局限性,使得二者的结合难如人意,尚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考古学文化”是代表同一时代的、集中于一定地域内的、有一定特征的遗迹和遗物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应该是属于某一特定的社会集团的。但考古学文化是由人通过主观意志对客观存在加以判断后确立的,因而这种主观判断并非总是正确的。事实上,考古学研究只能是不断地接近于历史的原貌,而几乎不可能完全复原之。
正如张忠培先生所说:“对历史的认识只能是愈益增进,即逐渐接近历史的真实,却永不能达到完善的认识”,“一代一代的人们向着历史的真实走去,可是,这一代一代的人们只能接近这历史的真实,却永远摸不着它,更不能全面地认识这历史的真实”。在考古学实践中,我们看到在考古学文化的认定上,就中国而言目前还没有一支考古学文化是完全取得一致意见的。即使像“仰韶文化”、“龙山文化”这类稍有历史知识的中国人就知晓的名称,对其内涵在考古学界仍有许多不同观点。
在考古工作中,只要田野工作基础扎实,科学可靠,并且达到一定的工作规模,那么在量化的基础上较为准确地把握若干遗迹群的整体文化特征是完全可能的。问题在于当这种特征,也就是差别达到怎样的程度就可以确定为一支考古学文化?换言之,就是确立考古学“文化”、“类型”等不同层次的标准是什么?我们看到,东北地区的“兴隆洼文化”、“新乐文化”、“赵宝沟文化”等都是以筒形罐为主的考古学遗存,这些文化尽管略有时间早晚上的不同,但其在特征上的差别似乎并不比“河南龙山文化”中各类型之间的差别更大。这种情况表明,在考古学文化和类型的划分上存在一定的人为因素。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在借助考古学材料进行族属研究时,就存在一个方法问题。
首先,一支考古学文化是否可以和历史记载中的某一族属划等号?笔者认为对此要持慎重态度。完全巧合并非不可能,但显然概率极低。一般来讲,一支考古学文化所涵盖的范围要小于一个部族或民族共同体。因为既然是一族属,其分布范围就不会过分狭窄,其内部的文化面貌也很难整齐划一,而其内部差别在考古学研究中就极有可能被识别出来并确定为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张忠培先生说过:“古籍记载的一族,有时恰等于一个考古学文化,有时包含着几个考古学文化,还未见过一个以上的族共有一考古学文化的现象。”事实上,真正从事田野工作的考古学者是不轻易把考古学文化和族属研究相联系的。考古学文化面貌上的差别不一定就是族属上的差别。
当然,在考古学研究达到一定深度和规模时,适时就其族属问题开展研究和讨论是必要的。因为考古学作为一门成熟学科,通过人类遗留的实物资料进行历史研究是其最高目标。考古学分期、分区及“文化”、“类型”的研究仅仅是进行深入研究的手段而绝非目的。然而当我们在掌握已知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对一个事物的描绘越详细,则离其真实情况就可能相去越远,因此笔者以为在目前情况下,运用考古资料进行族属研究时,具体操作上宜粗不宜细。只要我们能够大致描绘出某一或某些族属分布区内当时人类的物质文化是怎样的,达到什么样的发展水平及其主要文化特征也就可以了。在特征上宜捕捉那些数量多、具有普遍性的最为典型的共性因素,而不能拘泥于考古学本身对遗存的过细区分与描述。严文明先生说:“考古学资料虽然不可能反映当时社会的全貌,总还是那个社会的直接遗留和缩影。通过它不仅对当时社会的许多方面可以有形象的真切的认识,也能了解整个社会大致的轮廓及其发展轨迹,从中得出一些规律性的认识。这应当是现代考古学所追求的主要目标。”
《百越民族史》认为广泛分布于东南部地区的有段石锛、有肩石器及几何印纹陶器等属于百越族物质文化特征的一部分,就是针对最典型因素来说的。

(二)文化及其层次性与国家、民族的关系
广义的文化可以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层面。考古学文化所反映的主要是物质文化方面的情况。文化是区分不同民族的最核心的内容,一个民族失去了自己的文化,也就失掉了自己的特性。同时,“民族是文化的载体,文化都具有民族性。民族性是文化的基本特征。”一个古代国家是否就只有一个民族(即单一民族)、一种文化(此处指广义的文化)?一种文化是否就只能由一个民族所拥有?答案显然都是否定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文化的情况不是不可能存在,问题是当我们由一支考古学文化反推族属甚或国家时,就不能简单地去画等号,实际情况可能要复杂得多。严文明先生指出:“考古学文化同族的共同体尽管有密切的关系,毕竟还不是一回事,不能在二者间画等号。要通过考古学文化来研究与族类有关的问题,还需要从实践和理论上来加以论证。”
从理论上讲,考古学文化所反映并主要研究的是古代物质文化层面的东西,在此基础上也会讨论更高层面上的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方面的问题,但严格意义上说,这已经超出了纯粹考古学所研究的范畴。任何一支考古学文化无疑都属于某个族群,但其所属族群不一定都在历史上留下记载。因此,只有一部分考古学文化可以和古代文献记载的族属相关联,而且我们看到的考古学文化内容只是该族属全部文化的一小部分。这些因素都是通过考古学文化研究古代族群的困难所在。
《百越民族史》从考古学材料出发,认为“句吴”、“于越”、“东瓯”……都是由新石器时代居民发展而来的土著居民,几乎否定了人口迁徙对文化的影响。诚然,从考古学编年谱系角度看,在文献记载中提到的百越民族分布区内的青铜时代文化和新石器时代文化之间是有不少文化继承因素,但也不应无视来自中原地区的文化因素(尤其是青铜器方面)对南方文化的影响。对中国古代文献记载也不应因暂时找不到考古学证据而一概加以否定。
文化是有层次的。平民和贵族的文化从古至今都是不一样的。考古学文化中除大中型墓葬、宫殿衙署、宗教祭祀、礼器等遗迹遗物属贵族文化外,用以确定考古学文化属性的最为重要的陶器、石器、聚落形态、墓葬习俗等,大都属于平民文化。因此,我们现在看到和归纳的考古学文化特征所反映的远非当时社会的全部内容。用占主流的平民文化来否定统治阶层可能存在的另有族源和迁徙现象,同样是缺乏说服力的。
总之,在文献资料有限、百越之义众说纷纭的情况下,充分利用考古学研究成果是寻求突破的有效途径,而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还需要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过程,同时也有赖于考古学理论与实践的提高和丰富。
(三)物质文化与社会形态的关系
社会形态发展阶段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重要论述,长期以来被奉为圭臬。在此我们不打算对社会形态论本身发表评论,只是对以考古学文化为代表的早期物质文化史与社会形态的关系进行简略的讨论。
社会形态的表述是以生产关系的状况为基础的,而生产关系又受到生产力的制约,但这只是社会发展的一般状况,生产力某些要素的变化并不一定迅速导致社会形态的变化。因此可以说,以生产工具为代表的古代物质文化史与其所处社会形态并无必然联系。
有些学者认为广东发现了青铜文化,其发展阶段当属奴隶制社会。《百越民族史》一书也认为西瓯使用青铜器,青铜器时代即奴隶制。我们认为,青铜器和奴隶制不能简单地画等号。落后民族在先进民族的影响下,使用一些较先进的生产工具,但不一定就会立即引起社会性质的改变。
从目前发现的岭南青铜文化面貌观察,当时确实出现了明显的贫富分化和等级差别,但没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那些富贵者就一定是奴隶主,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经出现了等级和贫富差别,而且这种差别贯穿于其后的所有社会发展阶段,因而也不能以此作为当时就是奴隶制社会的证据。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这里反对的是青铜文化直接等同于奴隶制的观点,至于岭南青铜文化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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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文化决定语言,抑或是语言决定文化?这个问题很难解答,正如先有蛋还是先有鸡一样难说,因为语言与文化是密不可分的。

语言学家普遍认为随着文化的演变,语言也要发生变化。可反过来说,即随着语言的变化文化也要跟着变化,这一观点倒没有被普遍接受。美国的一些女权运动者试图用"女士"(ms.)来代替"夫人”(mrs.)和 “小姐”(miss),以及替换那些光用男性词表示全人类的词,如“主席”(chairman),“人类”(mankind)“手足情”(brotherhood),“大学新生”(freshman)等等。语言学家嘲笑这些女权主义者,并对此嗤之以鼻,理由就在此。

去年冬天,当我在晚上无所事事时,便拿来一本大词典,将每一个有关男性和女性的词条汇编成卡片。春天来到时,我的词典已经翻烂了,起了狗耳朵,但我收集的卡片多达两鞋箱。这卡片装满了美国英语在性别歧视方面的信息。

首先,在西方文化中,妇女的身体被认为是重要的,而男人的头脑或行动是备受重视的。女人只要性感就值钱,而男人唯有事业成功才值钱。

我为所有与某人的名字有关而进入现代英语的词制作一张卡片。仅以男人的名字现在用作常用词的就足有二英寸半厚。可记录女性词的那叠卡片才半英寸厚,而且大部分来自希腊神话。与美国名人有关的就有,“拉肢刑”(lynch),“低音大号”(sousaphone), "鬓脚”( sideburns), "火车卧铺车厢”(Pullman), “立克次氏体属微生物”(rickettsia), “希克氏白喉免疫性检验”(Schick test), "威彻斯特长枪”( Winchester rifle), "富兰克林锅”(Franklin stove), “巴特莱特梨” (Bartlett pear), "玩具熊”(teddy bear), 以及“包艾森草莓”(boysenberry)。真正源自美国妇女的名字的常用词是“女式宽松装”(bloomers)以及"梅威斯特茄克装”(Mae West jacket)。这两个词均与女人的身体结构有关,而男性词(除由勃萨德将军而衍生的“鬓脚”外),与男人的身体没有关系。

这使我想起我和我丈夫先前对地名所做过的观察。几年前当我们得知“大乳头山”(the Grand Teatons)过去被法国探险家叫作“乳头山”,被美国早期拓荒者称为“乳头山”。我们对这种“半裸体地形学”产生了浓厚兴趣,写信给几家地图出版商,发现了以下几种名称。位于纽约州东北部安迪红答克山脉马先峰附近的“乳头”和“小乳头”,科罗拉多州阿丘勒达县的“乳头山”,得克萨斯州科克县的“乳峰”,南达科达州沛林顿市的“乳头山”,加州泼来塞县的“印第安人女人峰”,俄勒冈州加斯加特山脉的“处女峰”及“印第安女人奶头”(它们是同一山峰),新罕布什尔州斯达克市附近的“少女峰”,以及犹他州盐湖城附近的“玛丽奶头峰”。
我们可以将这些地名和怀俄明州的“查克逊洞”(Jackson Hole)或科罗拉多州的"派克峰" (Pikes Peak)作一比较。我敢肯定, 如果我们说这些地形特征的命名是因为它们分别和杰克逊和派克的身体相似的话,杰克逊和派克的后代会向我们表示强烈抗议的。

这种对女人胸脯的沉迷毫不新鲜,也不完全是美国独有的现象。我发现“亚马逊”(Amazon)这个词的派生历史也很有趣。根据希腊民间的词源学,“a”的意思是“没有”,如“atypical”是"不典型",或“amoral”是"不道德",而“mazon" 的词源是"mazos", 即胸脯。根据传说,这些女人割掉一只乳房,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射弓。也许妇女感到必须割舍一部分女性特征,才能换取主动或男性角色。

美国英语中有某几对词的意义揭示了女性词含有性含义,而男性词却保留了严肃的、公事公办的气氛。例如,“callboy”是完全正当的职业,指那些在剧场召唤演员出场的人,而“callgirl”等于是一个妓女。

我们也可以比较“先生”( master )和“夫人”(madam)。Master是尊称,而Madam是妓院老鸨。这种现象也出现在了原先是同族的词,如“主人”(host)和“女主人”(hostess)。由于它已获得了性含义,“女主人”在某些场合中现在尽量不用。例如“童子军”(Boy Scouts)有“童子军头目”(scoutmasters),而“女童子军头目”这一词不存在。在狗展上,狗的女主人从来不是狗的“女主人”,而是狗的“主人”。

由“主人”组成的复合名词有“宏伟计划”、“音乐会指挥”、“学校校长”, “蔬菜或水果搅拌机”(mixmaster),“万事达信用卡”(master charge),“工艺大师”等等。可是跟“小姐”结合的复合词少得可怜。这样兼有男性和女性词的词语就有几十个。我收集了两百个,如“引座员”,“继承人”,“英雄”等等。在大部分情况下,男性词是词根,女性后缀附在后面。男性词很容易结合成复合词,而女性词是死路一条,如“国王”(king) 可变成“王位”,而女王(queen)却不能。“男运动员”可变成“运动员的职业”,可女运动员却不能变。只有在一个语义区域,即性爱和婚姻,男性词才不是词根,也不比女性词更活跃。在这一领域,女性词反而占了上风。“妓女”是词根,而“男妓”则为派生词。“新娘”能派生出“婚前浴”,“婚纱”,“伴娘”,甚至“新郎”(bridegroom),而“新郎”不能和任何词结合成复合词,甚至不能描述“男傧相”和“婚前聚会”。

当婚姻结束时,女性仍然受到重视。如果以离婚告终,女人被称为“离婚者”,而男人通常用一句话来表示,“他离婚了”。如果婚姻以死亡告终,女人成了“寡妇”,而“寡妇”加了个后缀“er”, 就成了“鳏夫”(widower),(也许是因为这个后缀是表示动作的原因。)“鳏夫”不能派生出复合词,(“分居者”除外,因为它是另外一个词了),可“寡妇”能产生许多个复合词,而且获得了额外的意义,如指“纸牌中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以及“印刷中不小心多印了一行”等等。

如果我是一个语言学家,想描写一个奇怪和原始的部落,我会在录音机上认真地记录一些证据,表明在性爱和婚姻方面,女性词比男性词更占优势,可在所有其他的文化领域,男性词占了绝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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