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古建筑的特色摘要: 洁白的粉墙、黝黑的屋瓦、飞挑的檐角、鳞次栉比的兽脊斗拱以及高低错落、层层昂起的马头墙,绵亘着一幅宗族生息繁衍的历史长卷,穿行其间,思绪随着青石板巷步移景异,遥远的历史记忆渐渐复苏。 关键词: 古建筑 作为极具个性特征的文化现象,徽州的老房子是在特定的自然和文化环境中形成的。“胸中小五岳,足底大九州”的徽州人,他们服贾四方,或成巨富荣归故里,将域外更高层次的文化引入境内,穷极土木,广侈华丽以明得志,构筑起一幢幢精巧别致的民居建筑。故此,早在晚明时期,“入歙、休之境而遥望高墙白屋”就成为徽州村落的独特景观。 与“五岳朝天”并称的“四水归堂”是徽派建筑的主要特征之一。徽州老房子多是以天井采光、通风及与外界沟通。外墙很少开窗,因此老房子总给人一种幽暗凄迷的感觉。 我真正领略徽派建筑是在西递村。这是一个被现代社会遗忘的旧梦。现代的阳光还没有照耀在它青灰的屋瓦上,在都市的喧哗这之外,它抱残守缺,在皖南的清澈中向我们呈现了一种朴素的民间生活。西递村在黟县,是目前保存最完整的徽派建筑群。 从远处望去,西递村是一片线条简洁的黑瓦铺成的屋顶和高大的白墙,黑白相间,错落有致。迈入老屋你会发现,这些老屋内部繁复精致与外部的简洁纯粹形成鲜明的对照,徽派建筑中著名的三雕——木雕、砖雕、石雕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徽派建筑的形成 徽派建筑的形成过程,受到了徽州独特的历史地理环境和人文观念的影响。 这里原来是古越人的聚居地,其居住形式为适应山区生活的“干栏式”建筑。中原士族的大规模迁入,不仅改变了徽州的人口数量和结构,也带来了先进的中原文化。中原文明与古越文化的交流融合,直接体现在建筑形式上。早期徽派建筑中典型的“楼上厅”形式,楼上厅室特别轩敞,是人们日常活动休憩之处。这是因为山区潮湿,为了防止瘴疠之气,而保留了越人“干栏式”建筑的格局。同时,由于大量移民的涌人,人稠地狭,构建楼房也成为最佳选择,但多依山就势,局促一方,为解决通风光照问题,中原的“四合院”形式又演变成为适应险恶的山区环境,既封闭又通畅的徽州“天井”。而山区木结构的房屋又易于遭受火灾,为了避免火势的蔓延,便又产生了马头墙。早期的徽派建筑形式,正是外来移民与原住民文化交融的产物。 明朝中叶以后,徽商崛起,雄据中国商界。致富后的徽州商人,将大量资本返回家乡,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对建筑的投入。他们修祠堂,建宅第,造园林,竖牌坊,架桥梁,盖路亭,给徽州乡村面貌带来了巨大变化。由于“贾而好儒”的特点,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徽商们在建筑中注入了自己对住宅布局、结构、内部装饰、厅堂布置的看法,促使徽派建筑逐渐形成风格独特的建筑体系,使徽派建筑不仅具有实用性,还蕴含有丰富的文化内涵。 徽派建筑的特色 徽派建筑的特色主要体现在村落民居、祠堂庙宇、牌坊和园林等建筑实体中。其风格最为鲜明的是大量遗存的传统民居村落,从选址、设计、造型、结构、布局到装饰美化都集中反映了徽州的山地特征、风水意愿和地域美饰倾向。 徽州村落的选址大多严格遵循中国传统风水规则进行,山水环抱,山明水秀,追求理想的人居环境和山水意境,被誉为“中国画里的乡村”。受传统风水“水为财源”观念的影响,寄命于商的徽州人尤其重视村落的“水口”,建构了一些独具特色的水口园林。徽式宅第结体多为多进院落式集合形式(小型者多为三合院式),体现了徽州人“聚族而居”的特点。一般均坐北朝南,倚山面水,讲求风水价值。布局以中轴线对称分列,面阔三间,中为厅堂,两侧为厢房,厅堂前方称天井,采光通风。院落相套,造就出纵深自足性家庭的生活空间。民居外观整体性和美感很强,高墙封闭,马头翘角,墙线错落有致,黑瓦白墙,色泽典雅大方。装饰方面,清砖门罩、石雕漏窗、木雕楹柱与建筑物融为一体,使房屋精美如诗,堪为徽式宅第的一大特色。徽州的祠堂和牌坊也是徽派建筑中的重要建筑形式。村皆有祠,祠一般均规模宏大,富丽堂皇。而散缀各地的各式牌坊,则是古代徽州人文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传统的建筑流派,徽派建筑一直保持着其融古雅、简洁、富丽于一体的独特艺术风格。 徽派建筑工艺特征 徽派古建筑以砖、木、石为原料,以木构架为主。梁架多用料硕大,且注重装饰。其横梁中部略微拱起,故民间俗称为“冬瓜梁”,两端雕出扁圆形(明代)或圆形(清代)花纹,中段常雕有多种图案,通体显得恢宏、华丽、壮美。立柱用料也颇粗大,上部稍细。明代立柱通常为梭形。梁托、爪柱、叉手、霸拳、雀替(明代为丁头拱)、斜撑等大多雕刻花纹、线脚。梁架构件的巧妙组合和装修使工艺技术与艺术手法相交融,达到了珠联璧合的妙境。梁架一般不施彩漆而髹以桐油,显得格外古朴典雅。墙角、天井、栏杆、照壁、漏窗等用青石、红砂石或花岗岩裁割成石条、石板筑就,且往往利用石料本身的自然纹理组合成图纹。墙体基本使用小青砖砌至马头墙。 徽派建筑还广泛采用砖、木、石雕,表现出高超的装饰艺术水平。砖雕大多镶嵌在门罩、窗楣、照壁上,在大块的青砖上雕刻着生动逼真的人物、虫鱼、花鸟及八宝、博古和几何图案,极富装饰效果。木雕在古民居雕刻装饰中占主要地位,表现在月梁头上的线刻纹样,平盘斗上的莲花墩,屏门隔扇、窗扇和窗下挂板、楼层拱杆栏板及天井四周的望柱头等。内容广泛,多人物、山水、花草、鸟兽及八宝、博古。题材众多,有传统戏曲、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和渔、樵、耕、读、宴饮、品茗、出行、乐舞等生活场景。手法多样,有线刻、浅浮雕、高浮雕透雕、圆雕和镂空雕等。其表现内容和手法因不同的建筑部位而各异。这些木雕均不饰油漆,而是通过高品质的木材色泽和自然纹理,使雕刻的细部更显生动。石雕主要表现在祠堂、寺庙、牌坊、塔、桥及民居的庭院、门额、栏杆、水池、花台、漏窗、照壁、柱础、抱鼓石、石狮等上面。内容多为象征吉祥的龙风、仙鹤、猛虎、雄狮、大象、麒麟、祥云、八宝、博古和山水风景、人物故事等,主要采用浮雕、透雕、圆雕等手法,质朴高雅,浑厚潇洒。 徽州古建“三绝” 徽派建筑以祠堂、牌坊、民宅最具特色,号称“古建三绝”。 祠堂有宗祠、支祠、家祠等不同类型,建筑方面有严格的区分,不能随心所欲。一般都富丽堂皇,气势恢宏。 牌坊以石制为主,仿木结构,有四柱冲天式、八柱式、口字式等多种式样,造型雅致。根据功用可分为旌表坊和题名坊两类。旌表坊必须经朝廷颁旨才能兴建,只有官绩显赫、孝行义举突出的人以及贞女烈妇,才有资格享受。题名坊一般建在府邸、书院、祠堂、墓门道前,作为庄重、权威的标志。 民宅的形式一般俗称为“三间屋”,有明三间、暗三间、回廊三间之别。 徽州宅居基本格局的形成 传统徽州宅居最基本的格局是三间式,一般为三开间、内天井,民间俗称为“一颗印”。平面布局对称,中间厅堂,两侧厢房,楼梯在厅堂前后或在左右两侧。入口处形成一内天井,作采光通风用。在此基础上建筑纵横发展、组合,可形成四合式、大厅式和穿堂式等格局。四合式大多为人口多的家庭居住,也可说是两组三间式相向组合而成,可分为大四合与小四合。大四合式前厅与后厅相向,中间是大天井。前厅是三间式,但地坪较高,为正厅堂;后厅亦为三间式,但进深可略浅,地坪面较前厅低。前后二厅以厢房相连,活动隔扇,楼梯间有设于厢房的,也有设在前厅背后的。内部木板分隔,外墙均为砖墙出山马头墙。天井则根据地形可大可小,也有的在前厅背后再设厢房、小天井。这种大四合式住宅前后均有楼层。小四合式前厅三间与大四合式同,后厅则为平房,也更小,进深浅,一般中间明堂不能构成后厅,而作为通道,两个房间供居住,天井也较小,楼梯均在前厅背后。 大厅式住宅的大厅,主要是用于迎接贵宾、办理婚丧大礼和开展祭祀活动等,也作为日常起居场所,它往往是整座住宅的主体部分。大厅多为明厅,三间敞开,两根圆柱显示着大厅的气派。也有用活动隔扇封闭的,以便于冬季使用。一般大厅设二廊,面对天井。大厅式住宅可从正中入口设屏门,平常从屏门两侧出入,遇有礼节性活动则由屏门中门出入。也有在侧面开边门出入,天井下方则设客房。还有由正门出入,门两侧设二厢房者。 穿堂式又名回厅,穿堂的位置均在大厅背后,与大厅相连,为由大厅进入内室的过渡建筑。大部分为木地板,小三间与大厅背向,入口则由大厅正面隔屏的两侧门进入。穿堂部分有一明堂,两个小房间,可供客人居住,也可家中人居住。这种穿堂式建筑比正式三间式小,有天井采光。 徽州人有聚族而居的习俗。有的大户人家宅屋成片相连,一百多个天井,但也只是上面几种基本格局的拼接组合而已。 徽州是复杂的——它亦动亦静、亦俗亦雅。行商坐贾囊中银两的碰击声,交织着乡儒学究的吟哦;精工细作的木雕窗棂,映衬出自然的山水如画。徽州留给后人的有形与无形的文化遗产,实为一巨大宝藏。它有太多的智慧、启示、经验、鉴戒,值得我们去发掘、提炼、思考、总结。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一、宗庙、祠堂概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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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庙的起源甚早。商代甲骨卜辞中大量的祭祀祷文,就是占卜之后由主持者在当时国王的宗庙中举行的仪式上宣读的。据《诗经·大雅·緜》所咏唱诗句为:乃召司
空,乃召司徒,俾立家室,其绳则直,缩版以载,作庙翼翼。,周人的祖先太王一到周原,立刻就命令官民,建立宫室、宗庙、大社;周原出土的先周甲骨刻辞中也
有
祠,自蒿于周周原甲骨刻辞编号为H11:117。考释见徐中舒《周原甲骨初论》,《四川大学学报丛刊》十,《古文字研究论文集》,1982年。的记载,这
是对周王从镐京往岐山周原的先王宗庙进行春祭活动的一条记录。这说明宗庙的历史与汉人宗族的历史一样悠久。祖先祭祀活动是宗族存在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标志,
也是它的人文价值所在。因此,古人把宗庙看得非常神圣,所谓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
《诗经·大雅·緜》
作庙翼翼郑笺。《十三经注疏》上册,第510页。的说法,不仅象征着迁居、立朝的合法性,甚至还带有生存合法性证明的意义。
由于周代实行的是贵族政治,社会上各个等级拥有的宗庙数量,就受到非常严格的等级规定。如在《礼记·祭法》中有以下一套复杂的制度:
(1)天子七庙:考庙(父)、王考庙(祖父)、皇考庙(曾祖)、显考庙(高祖)、祖考庙(始祖),此五庙一月一祭;另有二祧庙(一昭一穆),高祖以上远祖入祧庙。祧庙不受月祭,只在冬至时接受一次祭祀,称为尝
。
(2)诸侯五庙: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此三庙受月祭;另有显考庙、祖考庙,受
尝祭。
(3)大夫三庙:考庙、王考庙、皇考庙,都只受
尝祭。显考和祖考不另设庙。
(4)上士二庙:考庙、王考庙,只受 尝 祭。皇考以上都不另设庙。
(5)中士一庙:考庙,王考无庙。
(6)庶人无庙。
如此等级分明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适应贵族政治的身份要求,另一方面也可能是除了贵族以外,当时其他阶层中的宗族组织还没有很长的发展历史,对祖先的追
溯,也远未达到王族、贵族的水准,因此,在先秦文献中,完善和典型的宗庙系统只与天子宗族,即所谓的王族相连。而在其他阶层中,由于宗庙数受到非常严格的
限制,宗庙的意义显然不够完备。但在文献中,无论存在多少等级差别,凡是为祭祀祖先而建造的建筑物,宗庙仍是最基本的通称。在元朝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九
一《宗庙考》中,所谓的宗庙就涵盖了全部,其中包括天子宗庙、后妃庙、私亲庙、功臣配享庙、诸侯宗庙、大夫士庶宗庙等等。
战国以后,随着政治等级制度的进一步深化,人们开始将
宗庙专归于祭祀历代帝王,相当于国庙系统,而对帝王以下各阶层宗族祭祀本族祖先的场所,则出现了 祠堂
的称呼。如楚国屈原流放到汉北,彷徨山泽,见楚有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
《楚辞集注》卷三《天问》王逸注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49页。。
祠 ,或特指春祭。《说文》:
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辞也,其时青黄不接,可祭物品缺乏,故以宣读文辞为主。或泛指祭祀。《公羊传·桓公八年》: 春曰祠
,东汉何休注: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别死生。 祠堂
之意主要指后者。由于秦代非笑圣人,荡灭典礼,务尊君卑臣,于是天子之外,无敢营宗庙者司马光《文潞公家庙碑》,吕祖谦编《宋文鉴》卷七六,文渊阁《四库
全书》集部总集类二。,祠堂这一名称就进一步从帝王宗庙系统中分离出来(例如在著名的西汉宫廷庙议
中,就没有 祠堂 的地位参见拙著《西汉礼制建设之一
庙议》,汤志钧等《西汉经学与政治》第六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成为一个独立的系统。不过,那时的祠堂与后世不同。首先,它大多建立在墓地
边上,而不是像后世那样,总把祠堂建于宗族居住地的中心。《汉书·霍光传》:复土起冢为祠堂
;司马光也说:
汉世公卿贵人,多建祠堂于墓所,在都邑则鲜。同上引司马光文。其次,它也不一定都属宗族所有。许多官吏在职期间颇有政绩,当其调转升迁,当地人民为抒感怀
纪念之意,集资为其建造
生祠,此风兴起于汉代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二《生祠》: (《汉书》)《于定国传》: 父于公为县狱吏,郡中为之立生祠,号曰于公祠。
《汉纪》:栾布为燕相,有治迹,民为之立生祠。
此后世生祠之始。黄汝成《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中册,第1268页。,对后代的影响也很大,为保佑一方平安的
地方神祠堂(名目甚多),亦来源于此。如香港新界石湖墟的 周王二公书院 为纪念将当地居民从清初
迁海令的浩劫中拯救出来的广东巡抚王来任、两广总督周有德二人,由当地各界人士集资,于康熙中期建立 报德祠 一座,后来改称
书院,并成立了相应的神诞祭祀组织。参见田仲一成著、钱杭等译《中国的宗族与戏剧》第一篇第一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另可参见拙文《祭祀圈与民
间社会以平阳县腾蛟镇薛氏忠训庙(大夫殿)为例》,郑振满、陈春声主编《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99
414页。韩国学者朴元镐《方仙翁庙考 以淳安县方储庙的宗祠转化为中心》,《
家庭·社会·大众心态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黄山书社,1999年,第459 462页。,就属于这一性质。
唐、宋年间,上层官僚、士大夫宗族所立 祠堂 大多改名为
家庙。比如,唐代流传下来许多 家庙碑 、 先庙碑 之类,而很少见有称
祠堂碑的。唐末社会大乱,各级家庙大多毁于战火。宋朝建立以后,为防止重新出现豪强割据,朝廷曾严令禁止各类宗族设置家庙。庆历元年(1041),仁宗颁布赦书,许文武官立家庙
《宋史·宋庠传》。王曙也奏请三品以上立家庙,复唐旧制;文彦博请定群臣家庙之制。,但人们仍心有余悸,
因循顾望,不敢奉行。一直到十几年以后的仁宗皇祐年间,由朝廷正式下令,允许大臣建立家庙,才逐渐 复唐旧制
。从此,官宦之家可设家庙,祭高祖以下五代 ,就成为定制了。详情可参阅《宋史》卷一九《礼志·吉礼·群臣家庙》的记载。
如果要指出宗庙与祠堂的区别,那显然是因为前者有
百世不迁之宗,而后者由于宗法制度的演变,已不再有条件维持这种严格的系统与级别。明末清初广东学者屈大均说:今天下宗子之制不可复,大率有族而无宗。宗
废故宜重族,族乱故宜重祠。有祠而子姓以为归,一家以为根本,仁孝之道,由之而生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一七《宫语·祖祠》,《续修四库全书》史部734
册,第695页。,这个判断基本上是正确的。不过,我们不能将宗庙和祠堂这两个本质上基本一致的概念绝然对立起来,虽然它们确实有过不同的发展历史和适用
范围。
一套堪称完善的汉人宗族祠堂系统,是明中期以后才开始出现的,到清初得以固定下来。除了帝王仍袭用宗庙之称外,其他各阶层宗族的祭祖场所都称为祠堂,如赵翼所说:今世士大夫家庙皆曰祠堂
赵翼《陔余丛考》卷三二《祠堂》,中华书局,1963年,下册,第691页。;科大卫则称之为
家庙式的祠堂科大卫《祠堂与家庙从宋末到明中叶宗族礼仪的演变》,《历史人类学学刊》第1卷第2期,2003年。。由于贵族特权的衰落,一般地主和庶民势力的增长,普通民众也逐渐获得了自建祠堂的权利,因而其分布面就非常广泛。
清代祠堂广泛兴建, 居家变祖祠
得到普遍的提倡,常常是每一村落,聚族而居,不杂他姓其间。社则有屋,宗则有祠程庭《若菴集》卷五《春帆纪程·入新安界》,《四库存目丛书》子部补编第8
册,第114页。。这是徽州一些单姓宗族聚居村内的情况。诸姓杂居村内亦复如此,除非某姓尚未成族,否则没有例外。就连位于川渝山区的江津县,也是族必有
祠,族必有长,以祠统家
聂述文等修、刘泽嘉等纂《江津县志》卷一一之一《风俗一》,民国十三年(1924)。。
在宗族的总祠之下,各房支都建有分祠、支祠,如曾国藩所说:分建支祠,亦犹古小宗亲庙之遗意。曾国藩《先大夫置祭费记》,《曾国藩全集》第五册《诗文·杂
著》,岳麓书社,1986年,第353页。在世系的归属上,分祠很明显地要受控于总祠,但在实际功能上,除了举行全族性活动(修谱、散谱、修祠、宗族庆典
等),分祠有义务作为宗族的一个部分参与其中外,分祠日常活动的组织,财产的筹集、使用、分配,对本房族人、族务的管理等等,都是独立进行。
与祠堂性质相同、但规模有异的祭祖场所,还有上面已经提到的 家庙 。
家庙的形成可远溯至先秦,惹得孔子大怒,宣布 是不忍孰不可忍 的 八佾舞于庭
,据说就发生在季氏的家庙之中《论语·八佾》郑玄注:鲁以周公故受王者礼乐,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于其家庙舞之,故孔子讥之。
刘宝楠《正义》:此注所云家庙,当即指桓庙,以公庙设于私家,故亦称家庙也。《清经解续编》卷一五三,上海书店,1988年影印本,第四册,第787
页。。秦蕙田《五礼通考》卷一九《吉礼·祭始祖先祖》:或建为宗祠,或合为家庙
文渊阁《四库全书》经部四。,宗祠对外,所祭祖先的规则很严,规定了继高祖以下的小宗如何在龛中祭奠他们各自的祖先,并借此更加明确各小宗通过祖先祭祀实
现亲族统合的宗法理念井上彻《中国的宗族与国家礼制》,钱杭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年,第96页。。家庙不对外开放,可根据建庙者愿望,突出一个
合字,所祭对象上至始祖,下至祖考,组合比较随意。比如,在明朝夏言关于家庙的著名建议中,就提出允许三品以上高级官僚的家系中存在大宗集团,允许四品以
下官僚的家系中存在小宗集团同井上彻上引书,第122页。。常建华的分析应该可以成立:虽然家庙与祠堂、宗祠同是祭祖所在,均与《家礼》有直接关系,但是
二者仍有一些重要差别。建立家庙者多为高级官僚,等级观念严重,家庙名称背后蕴含着特有的社会文化意义。常建华《明代家庙述论》,《明代宗族研究》附录
一,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27页。
宗族宗庙、祠堂系统的主体已如上述。除此之外,有一种性质特殊且规模甚大的
合族祠也值得一提。合族祠,也就是联宗祠,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联宗的产物。笔者曾在《血缘与地缘之间中国历史上的联宗与联宗组织》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
社,2001年。一书中详细研究过广州的
苏氏武功书院 、广东的 庐江何氏书院、东莞等地的 陈氏试馆 、东莞的 都庆堂邓氏大宗祠 、 广州大宗祠 、广州 吉山书院 、温州平阳的
陈氏纪念堂等著名合族祠,指出了它们的基本性质,其实已不是宗族组织,而是宗族间的一种同姓地域组织。关于这一问题,读者可阅读日本学者牧野巽的《广东的
合族祠与合族谱》之一、之二后收入东京御茶水书房1985年《牧野巽著作集》第六卷《中国社会史诸问题》。,以及笔者对此所作的详细评论拙著《血缘与地缘
之间中国历史上的联宗与联宗组织》,上海社会科学院,2001年,第46
47页。。最近黄海妍著《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清代以来广州合族祠研究》三联书店,2008年。,对这个问题又有了更加深入细致的讨论,极具参考价值。
祠堂的经济基础是祠田、祭田,有关研究成果很多,此不赘言。读者可集中阅读前引常建华《宗族志》第五章《族产》,前引井上彻《中国的宗族与国家礼制》第七章《清代的苏州社会与宗族》。
二、宗庙、祠堂的象征意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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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研究汉人宗族宗庙、祠堂(以下简称祠堂)问题的著作,都要肯定祠堂作为宗族象征物 这一深层次意义,甚至还不无夸张地称之为 血脉的圣殿
刘黎明《祠堂·灵牌·家谱中国传统血缘亲族习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5页。。所谓 象征 ,是 反映 、 影像 出 本质 、
底蕴的意思,但宗族的本质和底蕴并非 血脉 所能准确概括,无血缘或血缘不明的
拟制关系大量存在于祠堂之中。那么,祠堂究竟象征了什么?怎么象征?这两个问题在中国宗族祠堂史的研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可惜研究者大多语焉不详。
祠堂的功能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1)按一定规则供设祖先神主(牌位)的场所;
(2)举行各类祖先祭祀活动的场所;
(3)宗族尊长向族众宣讲礼法戒律和道德规范的场所;
(4)宗族成员讨论族中事务的场所;
(5)处理宗族内部纠纷的场所。
这五个方面中的每一个,都是在说
祠堂是一个什么场所,或者宗族成员在祠堂里干什么,并没有涉及祠堂的象征问题。
林耀华对义序宗族祠堂的学术思考出自于他的亲身体验,所以读来非常亲切:
宗族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全族人所供奉的祠堂。祠堂的建立,原是为祭祀,崇拜宗祖,感恩报本,然时过境迁,祠堂的功能,不复仅限于宗教方面,其他功能也渐
渐附着产生。祠堂化作族人交际的场合,变为族老政治的舞台;公众意见由此产生,乡规族训由此养成,族人无不以祠内的教义信条奉为圭臬。简言之,祠堂是宗族
中宗教的、社会的、政治的和经济的中心,也就是整族整乡的集合表象(collectiverepresentation)。林耀华《义序的宗族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第28页。
祠堂本身只是一个建筑物,祠堂内可以进行各种性质不同的活动,可以发挥各种不同的功能(这些活动和功能当然必须与宗族有关)。但是无论何种活动和功能,对
于宗族设立祠堂的初衷或目的来说,都只是外在的和派生的,也就是说,它们并不直接反映宗庙祠堂的本体意义。祠堂在宗族成员心目中的地位,实际上远远高于在
祠堂中完成的各种纷繁的具体功能。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祠堂所具有的特殊的象征意义,完全可以脱离那些具体功能而存在。而若无那些特殊的象征意义,祠
堂中也许就不会再举行任何活动了。象征意义是所有功能表现的真正基础。
建立祠堂,供奉祖先牌位,举行祖先祭祀,对于宗族来说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清人说:祠堂之设,所以尽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首,开业传
世之本也。康熙四十四年(1705)浙江会稽《顾氏族谱》卷二《祠堂例禁》。这里指出了很重要的一点,即:设立祠堂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宗族成员的报本反始
之心
和 尊祖敬宗之意 ,换言之,祠堂所象征的,就是这一个 心 和这一个 意,两者是相通的。通过对祖先世系的追溯来探求自身肉体、精神和文化的
根 ,这是 报本反始 ;不仅在肃穆的仪式中
祭神如神在,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将祖先的遗训和祖先的恩德当作无声的至高命令,时刻感觉到祖先神灵的呼唤,诚心诚意地尊崇着祖先正体的延续者(宗子),这
是尊祖敬宗。前者体现的是宗族的历史感和归属感;后者体现的是宗族的道德感和责任感。这四种心理追求构成了宗族整个意识形态的支柱。祠堂的建成,之所以能
够成为宗族实现整合的标志,就是因为它以浓缩的、象征的形式,把原先不无虚幻的心理感受显现了出来,使之成为一种现实的力量。对于研究者来说,宗族的祠堂
不是一个物质性的空壳,不是一种建筑的模式,也不是仅仅表现具体功能的场所。透过宗族祠堂的外墙,我们应感受到这一建筑所蕴含的文化信息:它培养了宗族成
员的荣誉感和认同感,显示了宗族的价值源泉。
祠堂通过两类形式不同的 符号 来体现其特殊的象征意义。
一类是正面表达上述四种心理感受的符号,如见于各类祠堂中的楹联、匾额。由于这是在祠堂中进行的一种典型的正面宣传,因而就充分象征了宗族报本反始之心
和
尊祖敬宗之意。当然,这些楹联具有显而易见的理想性夸张成分,即便如此,仍应对之高度重视。因为这是汉人宗族成员关于祠堂象征意义的最直接的自我评价。这些评价基本上是脱离具体的功能表现的。
另一类则是反面体现祠堂象征意义的符号,就是把违反宗族规范的族人赶出祠堂,让不守规则者 出局 的
禁令。剥夺某一族人的宗族成员资格,是宗族在国法所允许的
自治范围内,对一个违反本族规则者所能进行的最不动声色、但又是最严厉的惩罚。如道光五年(1825)江苏润城《全城章氏宗谱》,对犯有下列过错而不思悔改的族人,不但当时就要革出祠门,以示惩训
,而且还要在家谱上 书大恶某人,使之遗臭万年 。这些过错共十四条:
(1)倚仗护符而出入衙门;
(2)不尊卧碑而兴灭词讼;
(3)逞酗酒而凌辱父母;
(4)倚强力而殴辱弟兄;
(5)不务正业酷好赌博,先破家而复诱同宗子弟;
(6)游手好闲专事挑唆,图口腹而致一脉参商;
(7)纸上栽赃设阱而贻害同族;
(8)平地生波下火而暗伤宗人;
(9)不分尊卑而戏谑无度;
(10)不论叔伯而殴詈交加;
(11)娱情嬉游而使营生之失业;
(12)溺爱婢妾而致阃范之不清;
(13)捕风捉影借端而戕贼宗支;
(14)拨草寻蛇无故而诈害子侄。
不许违反规约者入祠的警告具有非常强烈的威慑作用。它不像一般的体罚只触及皮肉,也不像一般的罚款只涉及身外之物,打了、罚了之后,人还是自己人
。 不许入祠 这一震撼人心的
符号的特殊功能,是触动了族人最敏感的神经,并且将宗族价值规范的源泉和基础,提到了生死攸关的高度:如果不被允许进入祠堂,一个人与宗族祖先之间的联系
纽带就将断绝,从此也就会失去了族人之所以为族人的全部理由。其后果的严重性,甚至还会导致那些失去入祠资格的族人死后成为无所依归的孤魂野鬼
。对于习惯将个体价值融入群体价值的中国汉人来说,被自己仍深刻认同、只不过因忘乎所以而一时有所悖逆的群体抛弃、勒令
出局,无疑是不堪设想的最悲惨的结局。日本学者田仲一成在研究了中国南方农村盛行的
孤魂祭祀(比如农历七月中旬的盂兰盆会)后,指出了这类仪式的象征性含义:
孤魂者,或多或少是被宗族抛弃的,宗族对这些孤魂,或是恐惧,或是负疚。罪犯和浪荡子之所以在孤魂之列,也是因为他们作为脱离了宗族秩序束缚的人,引起了族人的恐慌。
由于宗族是一个单靠相同血缘的人们联结起来的封闭社会,因此不属于该血缘集团的人,就被作为
外人排除出去。虽然有可能象同族合并和宗亲会那样扩大成拟制性血缘关系,但即使这样, 血缘范围之内 与
血缘范围之外的区别仍然非常严格,宗族作为封闭社会这一点并未改变。如果一个人越出宗族范围,得不到宗族的保护,其命运必定是悲惨的,他们大多要被死亡吞
噬。如果这些族外者增多,就会导致封闭社会的不安定,族外者的敌意也很可能导致宗族的动荡。因此,宗族社会有理由对这些在外无祀的孤魂、幽鬼表现出异乎寻
常的关注。孤魂祭祀对于维持宗族社会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安全措施。安居在宗族内的人们,害怕流落于野外的孤魂野鬼他们感到孤魂的怨声是最可怕的。田仲一成
《中国的宗族与戏剧》,钱杭等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435
436页。
反面的威胁,尤其是对一旦不能入祠而沦落为
孤魂野鬼的恐惧,显然比正面的评价更深刻地揭示了祠堂的象征意义。同时它也说明,宗族成员对祠堂意义的反复强调,并不是出于某种功能的、社会意识形态的需
要,更不是欺骗。历史感、归属感,道德感、责任感,关系到宗族存在的根本理由,在某种意义上,这也就是汉人与宗族之间那不解之缘的真正纽带。族谱当然也具
有这种象征性,尤其是在修谱、散谱的过程中尤为突出地表现出来;但族谱毕竟不能像祠堂那样,可以直接地、老少咸宜地、极为通俗而不论文化高低地、形象化和
日常化地,将宗族成员与祖先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最迅速地满足汉人对以上四种心理感受的需求。
有些批判以轻蔑调侃的口吻对宗族祠堂作了漫画式的描述,似乎这一切只是一场可笑的闹剧,而宗族首领都是一群自欺欺人的大骗子,族人都是蒙在鼓里的大傻瓜。
有些人又反其道而行之,竭力渲染祠堂内的恐怖气氛,把祠堂看成一所私刑充斥、滥杀无辜的残酷的牢狱,而宗族首领近似刽子手,族人则是一群听凭宰割的可怜
虫。这两种观点都是严重的误解。宗族祠堂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更不是戏台。它是一个庄严肃穆的场所,寄托了汉人宗族成员深沉执著的感情。我们当然可以
去批评这些感情所包含的不合时宜的历史内容,但我们不要去嘲弄这些感情。汉人对自身历史感、归属感、道德感和责任感的自觉追求,是中国数千年文明的精髓,
应该得到现代人的尊重,尤其应该得到汉人子孙们的尊重。请读下引两段文字,体验一下沉浸于其中的那略显悲怆的感慨:
祠宇为祖先栖神之地,已故者自当进位于祠,但该支后裔,当思创造何等艰辛,不独资材为难也。今附主于祠,俾先灵享无功之奉,亦何以相安?光绪五年(1879)江苏武进《承氏宗谱》卷首《祠墓规》。
临祭不许跛倚。每见近来好游荡者,于演戏赛会之场,终日争趋,不厌不倦;又或好祈福者,朝南海,走东岱,不惜劳苦,虔心虔意;乃一年三百六十日,只二日祭
祀。今所行仪节一概从简,即礼仪大备,亦不须半日时辰。凡我族人,反不若游荡祈福者聚精会神,而行立跪拜,漫不恭肃,殊失礼意!道光十年(1830)江苏
江都《卞氏族谱》卷一《基沙祠堂禁约》。
这些话,就像是一个老人正在对祠堂的象征意义作一番心情沉重的回顾。其实,他真正感到痛心的,并不仅仅是一些族人没有遵守祠堂的有关规则,而是他们对宗族价值源泉的漠视。这当中的道理,也同样值得我们深思。
宗族传统在现代社会中的延续和重建,说明汉人与宗族的联结是极其牢固的,说明上面所提到的那种
漠视,毕竟没有能占领汉人的心灵。这肯定是一件幸事。
:[1] 一、宗法制导致中国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指的是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女性在继承方面没有权力。西周的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密切联系,突出地表现为“父权统制,男尊女卑”的观念及夫妻不平等。宗法理论及宗法社会有“出妇”之道,汉代统治者为加强家庭中丈夫的统治地位,还制造了“夫为妻纲”的理论,汉儒又总结了“妇女七出”,这七条都是因为违反了宗法原则。妇女没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人出嫁后连姓氏都要随夫,因此也不能继承娘家的财产。在某些专业技艺、技巧方面有家规行规,如“传子不传女,传媳不传女”。《礼记·郊特牲》言:“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从政治权利方面体现,则是不允许母系成员染指且也不传给女性的后代,因此,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在历史上一直被看作不正统,遭到满朝官吏的非议,史家的谴责,但在欧洲、印度,女皇、女王是很普遍的。 二、宗法制造成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 宗法制明显体现宗族森严。封建社会,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体现,家族长盛不衰的依据有祠堂、家谱、族权。祠堂主要供奉祖先的神主排位,对祖先的崇拜,是我国传统文化心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对祖先的祭祀是最重要、最严肃、最重的礼制,“礼有五论,莫重于祭”。祠堂也是宗族的祭场所,还是向宗族成员灌输家规、族规的场所,所以祠堂起强化家族意识、维系家族团结,在精神上起到训导家族尊宗的作用。家谱是家庭的档案、经典、家族法规,主要起到止战乱、流动所导致的血缘关系的紊乱,防止家族瓦解的用,还是解决家族纠纷,惩戒不孝子孙的文字依据。家族度长盛不衰的最主要标志是族权,族权对中国历史影响非深,成为套在中国人民脖子上的四个枷锁之一。族权对中历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族权在宣传封建伦理,执行封礼法上有独特的功能。族权凭借自己的血缘宗法制的特点,比政权赤裸裸的灌输显得更加有效更容易起到管摄天下人心的作用。(2)族权在强制执行封建礼法方面,其威力往往在地方官员之上。因为族长与家族成员有着血缘关系,所以他们比官吏更贴近家族成员,他们可以对家族成员毫无顾忌地施加教化,甚至对违规的成员实行处罚。(3)族权在维护封建秩序、巩固封建统治方面,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地方政权职能。如:农民发动起义时,族权就起到补充政权的功能。东汉末年的部曲,清朝的团练、乡兵就是族权维护封建统治的表现。(4)族权以血缘亲属关系掩盖阶级关系的优势,有效地粉饰封建政权阶级压迫的本质。如从东汉末到南北朝这段历史,中国出现了四分五裂的状态,这种状态显然与族权的强大有密切的关联:社会上出现了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宗主、壁主等族权组织形式,事实上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自治的乡土社会,就像古代所言“山高皇帝远,村落犹一国”。 三、宗法制导致中国出现“家国同构” 家与国同一结构是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结构特征,这种宗法制结构的明显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被长期保留下来。何谓家国同构?即家庭或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也就是说不论国家或家族、家庭,他们的组织系统和权力结构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家国同构的共同性具体表现为“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在家庭或家族内,父亲地位尊,权力最大;在国内,君主的地位至尊,权力至大。所以,家长在家庭中就像君主一样,即“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周易·家天下》)。而君主就是全国指名的严父,各级行政长官也被百姓视为父母,所谓“夫君者,民众父母也”(《新唐书·礼三本》)。对此,马克思说:“就像皇帝通常被尊为全国的君父一样,皇帝的各个官吏也都在他所管辖的地区内被看作是这种父权的代表”。所以,家国同构可以看作父亲为一家之君,君为国父,君与父互为表里,国与家是彼此沟通的。因此,中国古语有“欲治其国,必先齐其家”(《礼记·杂记》)的说法。这种结构表明宗法关系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它掩盖了阶级关系、等级关系,家国同构直接导致了家庭或家庭成员和国家子民品质的统一,这就是忠、孝同义,也即“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之说。忠的内容和孝一样都是对权力的绝对顺从,所不同的仅仅在于他们所顺从的对象不一样。中国古代《孝经》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忠和孝成为中国的道德本位。
客家文化发展论文范文
客家宗族的仪式文化
【摘 要】 各种仪式活动不仅涉及传统记忆、文化传承,而且还涉及到对群体的归属和群体教育。尤其是对于一个族群来说,客家族群聚族而居,千百年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体系,一系列的仪式活动在族群的生活中发挥着各自重要的作用,其中有些还蕴含着丰富与深刻的教育意义。分析和研究这些仪式,对于理解客家独特的仪式文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客家;宗族;仪式;教育意义
Abstract variety of ceremonial activities involves not only traditional memory, cultural heritage, but also to the ownership of the community and education groups. Especially for an ethnic group, the Hakka clan cluster, for thousands of years to form its own unique cultural system, a series of ritual activit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ir communities of life, some of which also contains a wealth of and profound educational significance. Analysis and study of these rituals, rituals for understanding the unique Hakka culture has an important reference.
Key words Hakka; clan; ceremony; educational
仪式,即是一套以行为方式和象征符号为要素,通过结合在一起进行表演的一种实践活动。最早有我们所知道的是原始社会人类在战争、播种、狩猎、求雨等活动中所进行的各种仪式。进入文明社会后,虽然涉及迷信和巫术的仪式活动逐渐消亡了,但其它民间和官方的各种仪式活动却不断涌现,如民间的宗教、祭祀、文化仪式活动等,官方的政治、行政、教育仪式活动等,无不在时刻的告诉我们:仪式在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受到它们的影响。
客家族群是一个独特的汉族支系族群,由于历史的原因导致他们习惯于聚族而居,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客家聚居社区。江西省赣南地区的白鹭村就是非常典型的这样一个社区,历经八百多年,形成了一个以人口98%为独一“钟”姓的客家宗族聚集区。在这过程中也形成了自己的一套仪式体系,其中有一项仪式笔者认为最能反应客家独特的文化以及本文所要探讨的客家宗族的仪式教育,那就是白鹭村的“祠堂仪式”。所谓“祠堂仪式”只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具体说来,即是把祠堂作为族中一个固定的场所举行各种仪式,并且这些仪式能够给宗族成员带来某种程度上的教育意义。
白鹭村“祠堂仪式”中最主要的一个仪式就是祭祖仪式,每到大年初一清晨,族中便有德高望重者带领宗族成员到总祠堂祭祖,准备好祭器,有专人置办三牲等祭祀用品。而后由这些德高望重的长辈主祭,族中男女老少在主祭人的指挥下对着列祖列宗的牌位和画像行叩拜礼,献上祭酒及三牲等果品,然后诵读祭文、鸣炮、吹唢呐、敲锣打鼓。中午祭祖仪式结束后,全体族人会餐,餐席就设在祠堂的大厅里,全族人谈笑风声,一起缅怀客家先祖,追远思源。除此外,还要在祠堂中唱三天“东河戏”(赣南客家剧种之一,由昆曲演变而来),全族男女老少一同前往观看,甚是热闹。不仅在祠堂唱“东河戏”,族里还要请戏班到村里的庙里演三天的木偶戏,这种习俗在白鹭村世代相沿。
其中第二个主要的仪式便是抢“打轿”,这是白鹭村独有一种习俗。在正月七日晚,在总祠堂里,焚香点烛,礼炮齐鸣,村中各个支房(宗族下面的各个分支,白鹭村有六个支房)派出精壮的后生,每三个房为一支队伍,分成两支队伍,各五至六人左右,分别簇拥在一个“井”字形的粗大木架两边,抓住木架,从总祠堂内开始,各队往各队方向拼命的拉。整个过程异常激烈,双方争斗的架势就像是真的红了眼的恶斗一般,个个身上都要挂彩,用鼻青脸肿、皮开肉绽来形容都不为过。这样来来回回要持续好几十个回合,少则十几分钟,多则一个多小时,族中各支房的族人都为自己的队伍呐喊助威,场面极其震憾。直到双方抢的精疲力尽,最后看哪一方能把“轿”拉到自己方向的才算赢家。赢得那家不仅能为自己支房带来荣誉,而且还能得到两筒麻饼的奖赏。结束后双方到祠堂开怀畅饮,又是一家人。抢“打轿”有一种说法说是白鹭村村后的山形似五虎,村中人忌讳其煞气太重,抢“打轿”意在敲山震虎。另一种说法说客家人逞勇好斗,一年一度的抢“打轿”活动可以满足族中后生的斗勇之欲,同时还能使族人团结合睦,增强宗族的凝聚力。
最后一个仪式便是在祠堂中举行的各种惩戒活动,客家人历来重视教育,在白鹭村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农而优则商,商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所以族中文风盛行,族人都好礼教,特别看重一个人的品行。因此族人待人接物都是规规矩矩,特别注重礼数和教养。但有时也有不懂事的族人会违反礼数和规矩,据笔者所了解的有大致三种情况:一是有偷盗及为非作歹者,二是不尊老爱幼者,三是没有礼数及蔑视风俗习惯者。对于第一种情况,由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辈将其所做所为广而告之。尔后各支房及族中有头有脸的人把为非作歹者及其亲属叫到总祠堂中来,族人大多在旁围观。要其当着大家的面陈述自己的罪行,同时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犯。为了起到警示惩戒作用,还要其脱去上衣跪在祖宗牌位前,其父亲用三根细竹条扎成一把,在其背上施行鞭刑,直至打到皮开出血。最后大家上前将其救起,鸣放鞭炮,以示族人原谅了他,望他从此改过自新,仪式结束时长辈们还郑重要求大家以后不准再议论此事,对受惩戒人需同等对待。而对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的惩戒仪式则轻微了些,同样是由族中长老们组织,要求受罚者跪在祠堂祖宗牌位前,忏悔反思,当着所有族人的面承认错误,保证改正错误,要全族人当其监督者和见证人。
白鹭村独特的祠堂仪式涉及到社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它们对于整个社区的健康运转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大致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增强群体凝聚力,强化群体成员对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宗族所举行的祭祖仪式以及抢“打轿”可以将族人周期性的聚集在一起,使他们认识到自己与宗族群体之间的联系,使他们进一步肯定了宗族群体的存在价值,加强宗族的内部团结。而惩戒仪式则能让每个族人意识到人人在宗族里都是平等的,意识到宗族对于每一个族人的宽大仁慈,增强族人对宗族的认同和归属感。
第二,约束成员行为,保证群体规范。
最明显的莫过于祠堂的惩戒仪式了,一些最朴素的道德伦理观念通过这样一种在公众面前的表演仪式得到了传播,同时也保持了族人对于道德伦理规范的敬畏之心,不敢轻易以身试法。族人将其内化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在其生活中的各方面发挥效用,最佳程度的保证了群体规范的贯彻落实。
第三,升华成员精神境界,促进群体动员。
在这样一种集体仪式的氛围中,自我的一切,如自私、自卑、胆怯等,被大大的削弱了甚至抛弃了。就像某种宗教仪式样,引导人们对于一种美好境界的精神向往,将美好的品行和修养作为自己言行的标准,努力提升自我的思想境界。这一系列的仪式可以动员整个宗族的成员,同时,也就是动员了整个宗族的资源,这对于宗族想要实现公共目标是非常有利的。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白鹭村的祠堂仪式并不单单是几个简单的风俗习惯,整个宗族通过祠堂仪式被有序地组织起来,各种仪式在社区生活中发挥着各自的功能。它们增强了整个宗族的凝聚力,强化了族人对宗族的认同和归属感;约束了成员行为,保证了群体规范;同时升华了成员的精神境界,促进了群体动员。由此可知,我们在接触一种文化时,要充分发掘各种群体仪式背后所隐藏的意义和其所发挥的功能,从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多维的学科角度上去认识群体仪式对于群体和其成员的影响和作用。
【参考文献】
[1](美)弗朗兹・博厄斯.人类学与现代生活[M].刘莎,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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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钟显泽.话说白鹭[Z].赣县政协,1999.
客家文化对客家经济影响的研究
摘 要 本文通过诺斯和格雷夫的理论,简单探讨了客家文化对客家经济的影响,发现客家文化中的集体主义和商业精神的缺失使得有效率的组织无法建立和客家经济秩序无法有效扩展。
关键词 客家文化 客家经济 影响
文化与经济表现一直是经济研究里一个引人入胜的话题。诺斯强调文化决定制度变迁,制度影响经济绩效。格雷夫用比较制度的观点来把文化信念化,把信念内生化,用博弈论的方法证明了不同文化环境影响人的行为,不同行为下交易成本的不同导致了组织形态和绩效的不同。所以文化对经济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广东就是一个典型的文化影响经济表现的例子,自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经过了长足的'发展,但地区间的差异明显扩大,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日益凸显,尤其是客家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差异尤其凸出。对客家地区的文化进行剖析是必要的,努力分析客家文化中适合经济发展的和阻止经济表现的,做到对传统文化的扬弃对客家地区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
一、客家文化的界定和主要表现
美国文化人类学家A. L.克罗伯和K. 科拉克洪这样定义文化:文化存在于各种内隐的和外显的模式之中, 借助符号的运用得以学习与传播, 并构成人类群体的特殊成就, 这些成就包括他们制造物品的各种具体样式。文化的基本要素是传统(通过历史衍生和由选择得到的) 思想观念和价值,其中尤以价值观最为重要。客家人是从中原迁徙过来,随着与当地的融合,交流遂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特点。客家人的先祖多居于“中原旧地”,为避战乱,不断地向南迁徙,曾迁徙到达安徽、江西等地,后来又从福建汀州和江西等地迁到广东粤东北部山区来。客家文化呈现的是山区文化特色。粤东北部客家地区的开发史就是一部开发垦辟山区的历史。为求出路,客家男子苦读求功名和外出谋生,使社会生产的重担落在了妇女的肩上,妇女集樵采、畜牧、灌种、纫缝、炊 爨 于一身,这是客家人一个特别之处。客家文化从本质上是一种农耕文化。传统的农耕文化的特点就是自给自足重视功名。俗称的耕读传家。实际上重功名是自给自足下的被动选择和相应反应,传统的自然经济,生产的产品大同小异,贸易带来的收益有限,所以重功名是寻求更高收益的出路之一。如果说从中原迁徙过来的客家人有着很强的家国情怀和忠诚。
二、客家文化对经济的影响途径
格雷夫( 1994) 从文化信念与社会组织和制度安排的角度解释文化和经济增长的关系。他认为:(1)经济制度由文化信仰和组织这两个相关的因素组成, 由于文化信仰是未经协调的各种预期, 经济制度的变迁受其历史的影响;(2)制度结构之所以表现出路径依赖, 是因为过去的行为、文化信仰、社会结构和组织都影响着价值观念和社会实施机制的发展, 从而压制了背离旧有行为模式的灵活性。国内学者韦森( 2003) 沿着格雷夫的思路, 系统研究了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赖以生存的文化因素以及不同的文化传统对社会制度结构的影响, 指出中国历史上信奉的集体主义文化因子决定了中国社会制度变迁内卷性(深层次的路径依赖) , 而西方社会个人主义的文化因子决定了西方社会制度变迁外卷性( 进化演变) 的路径, 不同的文化传统导致了不同的变迁路径从而也形成了不同的增长路径。西方文化中的个人主义文化因子是欧美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必要条件( 尽管不是充分条件)。基于农本文化的客家文化毫无疑问带有集体主义因子,而本着求仕的客家文化又使得客家文化中缺少商业气息。考虑到经济活动是人们之间的活动, 市场扩展则是人们交易活动范围增宽和深化的一个自然结果, 而近现代以及当代历史上的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繁荣与社会发展, 说到底只不过是市场扩展的一个外在表现。由于市场经济活动归根结底只是一种人们的商品和劳务交换行为的集合, 所以,市场参与者的商业精神和其动机 , 就成了市场秩序扩展和经济发展的一个最深层的或者说根本的动因了。
从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视角来分析, 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而言, 制度确实是重要的。然而, 制度的发挥是要环境的,文化及其氛围是极其重要的正如历史学家布雷戴尔所述谜题一样,只有在一定的文化氛围中, 一些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方能发挥其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激励作用。这也导致了同样性质的制度, 在不同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精神遗产中的作用链条和绩效不尽相同,且有时差异甚大。客家文化的商业性缺失削弱了市场经济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根据格雷夫(1993)诺斯的思路客家文化的集体主义和重仕使得客家组织带有严重的科层色彩,而科层毫无疑问降低了组织的效率。根据诺斯所言经济增长的核心是有效率的组织。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客家文化的集体主义和耕读阻碍了市场的扩展和有效率组织的形成,最终带来了低效率的经济表现。
参考文献:
[1]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
[2]韦森;《从文化传统反思东西方市场经济的近代形成路径》. 载《世界经济》2002 (10).
[3]何东霞�何一鸣:《文化与制度:一个文献的综述》 《学术研究》,2006(10).
[4]诺斯 《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6》, 中文版, 49~~65 页,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4.
[5]格雷夫: 《大裂变》 中信出版社 ,2001.
[6]韦森 ;《从传统齐鲁农耕文化到现代商业精神的创造性转化》《东岳论丛》2004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