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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会计准则

2023-03-06 11:5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毕业论文会计准则

论文的题目很明确啊,就是阐述会计法,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呀。
大纲:
1、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有关概述。
以下则是阐述三者关系,分别从联系和区别出发: (重点是区别)
2、从法律角度出发,分析三者之间的关系。(这里主要是指三者处于不同层次,会计法地位最高,根据会计法律法规权威性和内容的不同,可将其层次关系作以下划分:会计法是第一层次,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第二层次,会计准则是第三层次,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补充规定或暂行规定是第四层次。)
3、从原则和概念的具体规定不同出发,分析三者的关系。(其实就是分别把这三个名词解释一下,并且扩展一下...)
4、从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具体规定不同出发,分析三者的关系。(例如:根据会计制度主要就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做出规定,而会计法主要就会计工作的一般原则、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做出了规定,会计准则主要规定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要素、财务报告及具体项目的确认、计量、报告方法)
5、总结

求一篇关于新旧会计准则之变化的毕业论文

  谈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
  [摘要]本文针对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与原准则和相关制度进行对比分析,对资产减值准则在形式上、适用范围方面、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计量和确认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比较,指出了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特点和优势。�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 商誉减值 资产减值 直线摊销法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构成。新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准则体系的接轨和趋同,首次构建了我国比较完整、有机、统一的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准则体现了“立足国情、国际趋同、涵盖广泛、独立实施”的特点,和旧的会计准则相比,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作了较大的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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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准则新体系九大变化
  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在38项具体准则中,还包括22项新推出的会计准则,这极大地丰富了原有的会计准则体系。会计准则历史性的变革,在很大程度上将改变财务报表的数据,从而使各类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发生较大变化。因此,新会计准则中出现的一些主要变化,值得报表使用者和投资者的密切关注。
  基本准则修改会计原则和要素
  财政部发布的新基本准则对会计一般原则做了完善。原来的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具体规定了12项原则。这12项原则都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用、清晰明了等要求,国外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在修订后,将原来的“第二章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除此之外,在原来12项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增补了会计的“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这也是近年来国际上通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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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下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解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并将逐步在其他企业中开始实施。现就《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所得税务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比较分析。
  一、采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别:
  《所得税准则》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即《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只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所得税准则》只允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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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旧准则下商誉会计的比较
  [摘 要] 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适应现代企业国际化发展的趋势,适应企业国际并购的不断增加,在新准则中对商誉的规定发生很大变化,体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本文就新准则中有关商誉的规定和以前年度对商誉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分析了新旧准则变更的原因,认为新准则中的相关规定更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另外,通过比较与分析也可以加深我们对新准则的理解。
  [关键词] 商誉;比较;确认;计量;处理
  本文就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以前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中有关商誉的规定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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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新旧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准则的差异与缺陷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基础,以及资产减值会计的含义和本质,进一步详细阐明了新旧会计制度下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差异,以及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缺陷与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新旧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则;差异;缺陷
  资产减值会计是以决策有用观为基础,彻底摆脱了“历史成本原则”,在计量时引入了多重计量原则,使资产的实际状况反映得更为真实。国家财政部陆续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中《资产减值》准则将有关资产减值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统一,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力地规范了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行为,进一步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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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一系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的一个重大变化在于资产负债观取代了收入费用观。与此相适应,新准则中的18号所得税会计准则,也在计税基础、会计差异、会计处理方法等方面作了较大的修订。
  资产负债表观概述
  现行的美国会计准则体系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都倡导全面的资产负债表观。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发布的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趋同,在诸多具体会计准则中都以资产负债表观为基础,新发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就能充分体现这一点。新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观是以资产负债表为报表重心而强调全面收益,它以由净资产(业主权益变动除外)的期末、期初余额对比求得,相应编制全面收益表或业绩报告。资产负债表观要求根据未来期间经济利益流入流出企业情况对相关资产、负债等进行确认与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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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旧所得税准则的比较与分析
  摘要:《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于1996年修订并取代原旧准则(即1979年IASCN0.12 )。对所得税会计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正,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是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旧准则允许使用递延法或利润表债务法)。2006年我国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运用暂时性差异概念。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对比旧会计制度的核算发生了较大变化。
  关键词:所得税准则;变化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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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摘要〕与2001 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相比,2006 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发生了较大的变动,旧投资准则的内容包括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三个部分,而新准则只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部分。文章着重就新旧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分析。
  〔关键词〕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
  投资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经济行为。为了规范投资的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于1998年6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并于1999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实施;2001年进行了修订,以规范会计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2006年2月15日修订完成《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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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旧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对比
  摘要 财政部于199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此看作是基本准则并简称为原准则,它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工作开始走向国际化。2006年2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笔者仅就前后两个版本的基本准则作一浅显的比较评述。
  我国第一个《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于1992年11月,它是依据我国当时的国情,并借鉴国际惯例而制定的。它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工作开始走向国际化。当我国的会计需要走向国际化已成为共识时,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也日益迫切,企业会计准则的许多内容已不能适应会计和经济的发展,因此需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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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摘 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和2007年新的所得税法的出台,对我国的所得税会计产生了重要影响,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本文通过对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分析,对于做好新旧准则下所得税核算和列报的衔接以及准确执行新所得税准则将具有一定的意义。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所得税 比较分析
  财政部正式颁布并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和2006 年3 月16 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对于我国的所得税会计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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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摘 要]文章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实施的背景,列举了与旧准则变动较大的几个会计规范、核算方法,以此来探讨新会计准则在我国实施的意义与建立新会计体系的必要性。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入账计量
  我国于2006年2月正式颁布了新会计准则,新的会计准则将从2007年1月1日起适用于上市公司。这是中国会计界的里程碑,它将推动中国向更现代的经济模式过度,并帮助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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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我国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所产生的问题浅析

  浅谈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2009-1-5 13:46 舒海霞 【大 中 小】【打印】
  内容摘要:今年我国颁布的39项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客观环境和特点,慎重处理了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已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趋同。

  关键词:国际趋同 新准则

  财政部2006年2月25日发布的39项企业会计准则(下文简称“新准则”),包括1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上一致,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然而,新准则在实施过程中也可能会带来一些不适应。

  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迫切性

  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世界各国经济飞速发展。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在这种情况下,世界商业语言同一的要求也就越来越为迫切。会计准则作为世界商业语言全球趋同已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的需要

  全球股票市场,全球商品期货市场的形成,汇率和利率的交换,资金在世界范围的流动,意味着资本市场全球一体化。

  我国资本市场对于境外投资者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但同时境外投资者对我国有一个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财务会计体系要求也越来越强烈。另外,对希望到海外上市的公司来说,国内、国际不同的会计准则是这些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一大障碍。

  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资本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透明度问题,不能解决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如实地向社会披露信息的问题,那么我国的资本市场就没有发展前途。

  经济国际化的需要

  过去20多年里,我国实行对外开放,较好地把握了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在扩大进出口贸易、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国内经济持续多年高速增长。加入WTO更促使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有利于境外投资者了解境内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从而促进他们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尤其是对QFII以及将来更广泛开放市场后进入的国际投资者而言,会计准则趋同带来的透明度的提高以及相互理解的增强,可以大大降低境外投资者进入的风险,为国内公司吸引外资创造便利。我国政府改革国内现行会计准则体系,建立新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明智的选择。

  从新准则看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客观环境和特点

  我国尚处在经济转轨时期,既要吸收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尽量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又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不简单地照搬照抄国际会计准则 。新准则使我国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认可的质量基准更加接近。二者相比之下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在市场经济还未完全发达、政府还具备相当影响力的情况下,“公允价值”的应用进行了“量体裁衣”,以适应这种情况;关联方披露方面的要求进行了调整,以反映我国拥有许多国有企业的背景;资产减值的计提准备不得转回。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如果情况发生变化,企业可以根据情况重估其资产价值,但我国不允许如此操作。

  慎重处理了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关系

  新准则在对待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关系上,坚持了四项原则。即对于完全相同的业务,要以国际会计准则执行;对于形式上一致、实质上不一致的业务,要争取与国际协调;对于原来没有出现、现在出现的问题,要做到与国际一致;最后一点,则是特殊问题要特殊解决。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一个动态前进的过程

  随着新准则指南陆续出台,这些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间的差异程度也将逐渐呈现。在有些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为依据的国家,准则制定者发现对于保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差异的理由越来越不充分。风险在于,人们所热衷追求的财务报告的国际可信度可能很大程度上最终消失,即使人们认为准则差异所产生的影响大于实际情况。鉴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了与美国准则趋同而可能继续变化的现状,我国的会计准则应随时更新,并修正新准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在1993年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中,我国首次接受了国际上通用的会计思想,全面使用了借贷记账法,当时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尚处于一种低度相关的阶段。1998年初我国颁布了“现金流量表”等八条具体准则,从已颁布的几条会计准则来看,国际会计核算思想在准则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贯彻,具体准则规范的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进一步取得了一致,这时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程度较1993年已经发生了质的飞跃,体现出了其与国际会计准则的高度相关。而新会计准则除极少数事项外,已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趋同。

  对新准则的几点思考

  小企业会计信息应该遵循的准则

  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小企业权益资本构成单一、不对社会公众融资、会计信息使用者较少,要求小企业和大企业一样执行统一的会计准则披露信息显然不切实际,也不可行。

  近几年,国际会计界已经认识到小企业会计的特殊性及重要性、小企业会计信息需求有别大企业会计信息需求。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第17次会议提供了题为《中小企业会计》的讨论稿,认为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上是针对上市公司和大企业的,未考虑小企业的会计需求和特殊问题。会议提出,另对小企业制定一套会计准则。《非公众会计责任主体》将于2007年开始施行。

  我国小企业目前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后执行新会计准则显然也是不现实的。然而小企业和大企业都需要大致相同的会计信息,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因此建议我国借鉴《非公众会计责任主体》对新会计准则进行简化,制定一套适合的小企业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如何体现“公允”

  资产的实际价值随着时间、经济环境等因素而变动,相比成本计价的静态性,公允价值坚持动态的价值反映,这是新准则的一大突破和亮点。然而公允价值如何能实现“公允”,这是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公允价值的确定比较困难,在很多情况下要依靠会计职业判断,又很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公允价值的确认必须要有相应的规定,并不是企业“估估而已”就可以实行的,除了对“商业实质”、“可靠计量”等条件的规定,还应该有权威机构对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监督。

  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界定重复

  新准则将债务重组界定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了让步的事项。”并规定,“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出资产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

  新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和2001年修订前执行的1998年6月正式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基本相同,重组收益不再记入“资本公积”,重新确认为当期收益。在1999年至2000年两年间,有许多上市公司利用准则中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的规定进行虚假重组。就是为了制止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2001年修订了债务重组准则的,此次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反复可能使上市公司故伎重演。因此,国际趋同的债务重组准则不见得适合我国上市企业。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刘峰.会计理论——关于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冯淑萍,应唯.我国会计准则建设与国际协调[J].会计研究,2005

毕业论文《我国国有企业如何面对新会计准则的挑战》

国企如何应对新会计准则实施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被视为我国会计领域的历史性变革,对绝大部分国企来说,新准则的实施将使其会计处理和财务信息产生根本性改变。本期德勤视点专栏的主题即为国企如何应对新准则实施,深入剖析了新准则对国企所带来影响的几个主要方面,并提出了应对的措施建议。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运作具有深远影响,这不仅仅是因为新准则的复杂性和革新性,也是由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期待以久的新会计准则,此次新准则的颁布是我国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虽然目前新准则仅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实施,但是国有企业全面施行新会计准则是必然趋势。据悉,财政部计划对新准则的未来实施作出总体部署,未来3年准则实施范围将扩至全部大中型国企,而2008年准则实施范围即将扩大到央企。因此,国有企业已站在了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大门口,一些企业已经逐步开始进行试点。新准则作为日趋全球化经济社会的通用规则,对国有企业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如何稳健地跨入这扇世纪之门,是国有企业决策层、管理层以及监管部门面临的迫在眉睫的新课题。

新准则一经颁布,立即引起业界的强烈反响,有赞成叫好的,也有心存疑虑的,有人认为新准则能够提高财务报表质量,也有业内人士担心新准则给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利润操纵空间⋯⋯也许很多国有企业的决策管理层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新准则到底新在哪里?对企业来说影响到底是正面还是负面的?为什么说新准则是我国会计行业的颠覆性变革?

对于新会计准则,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进行剖析:

第一,新会计准则将对整个企业的运作产生根本性影响。长期以来,传统观念认为财务会计就是记账编报表,很多企业管理者往往忽略了财务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导致企业财务信息片面和滞后,企业的经济活动不能在财务报表中全面及时地反映。虽然原准则对财务信息也有相关要求,但很多企业的财务信息在实务中没有真正做到全面性和前瞻性。

而新准则强调会计信息需要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将财务会计工作提高到企业经营活动核心的高度,强调企业需要有一个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保证财务信息能够可靠、及时、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同时,新会计准则更着眼未来,要求财务信息对企业未来的经营决策有前瞻性和指导作用,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因此,不论是从深度不是从广度来看,新准则对企业都具有深远影响,新准则对企业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要求企业的每个人、特别是企业的管理层都参与到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活动之中。

第二,新会计准则对原会计准则进行了颠覆性改革。这一改革不仅是内容上的丰富和更新,更重要的是会计原则的改变和新会计概念的引入。

首先,新准则在理论上改革了会计核算基础原则,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唯一的基本原则,而更强调了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的重要性;尤其是“公允价值”概念在新准则中广泛运用,将大幅改变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改变了以前我国会计核算一直以历史成本为主要依据的计价基础,意味着市场价值体系的重估。例如,若企业发生1万元的经济业务,在原准则下,按照1万元入账大多不会错,但在新准则下,按1万元入账很可能就错了,经济对象的公允价值、货币的时间价值都需要在会计处理时充分考虑。

其次,新准则引入了新的会计概念,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产等。尤其是金融工具概念的引入,将原来的股(债)权投资、应收(应付)款、货币资金、银行借款、金融衍生产品等原先不同性质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纳入同一概念范畴,并规范会计处理。随着国内企业经济金融环境的完善和复杂化,金融工具概念的引入能够为企业处理各种复杂的经济和金融业务提供理论和实务平台。

再次,新准则在内容上也进行了扩充和细化。一方面对一些特殊经济事项进行了具体规范,如股权支付、政府补助、职工薪酬、企业年金等;另一方面对一些特殊行业首次进行了规范,如农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保险业等;此外,新准则对信息披露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范,如财务列报、合并报表、每股收益等。

由此可见,新准则的实施是我国会计领域的重大变革,将对整个经济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而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新准则可能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对其产生影响:

企业合并及重组并购

合并财务报表是很多大型国有企业的重要财务工作。关于合并的范围,新准则明确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即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必须纳入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拥有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能够实施控制的子公司,而且不再强调重要性原则,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范围。

对于国有企业在改制时常见的兼并收购,新准则提出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概念,并规定了不同处理原则。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应按照类似国际准则中的“权益结合法”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被收购资产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历史成本计量;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应按照购买法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被收购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国有企业中也是一个较普遍的现象,原准则并没有相关规范。而新准则根据我国现实情况结合国际通行方法,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资产使用年限内摊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当期损益。但是对如研发拨款等文件明确会计处理方法的,应根据其拨款时的规定处理(例如将专项拨款视同国家投资,计入资本公积)。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对国有企业来说并不是新名词,8项减值准备的概念早已普遍运用。而新准则主要是明确了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以防止企业进行利润操纵。但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的范围仅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而存货、应收款项、短期投资等其他资产减值应根据其适用的其他具体准则规定。此外,新准则在减值准备中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当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时,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并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

许多国有企业都持有一定的土地和房产,新准则引入投资性房地产这个概念,就是为了规范企业持有非自用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以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新准则规定了满足一定条件时,企业可以按公允价值计量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基准模式,并要求公允价值的变动将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因此,如果企业选择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今后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将直接反映在企业的经营业绩之中。

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也是国有企业在进行重组改制、优化资产的过程中经常碰到的问题,新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债务重组溢利计入资本公积改为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按新准则规定,一旦企业获得债务全部或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这一重大改变将对重组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很大影响。

特殊行业

很多国有企业均涉及多种基础行业,因此在新准则中,石油天然气开采、生物资产、金融工具、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套期保值等这些全新的会计准则对这些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将产生根本性影响。

此外,股权支付、企业年金、职工薪酬等新准则的运用,也是很多国有企业在相关经济业务的核算中需认真加以考虑的。

显然,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对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的会计处理和财务信息产生根本性改变,而针对这一变革,我们的国有企业应该做一些怎样的准备呢?

首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有一个有效的信息系统,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国有企业规模大、子公司众多,一些企业存在信息脱节滞后问题,要做到信息的及时正确并非易事。而在新会计准则下,很多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所需要的原始信息并非仅仅是财务方面的信息,且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因此企业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系统,保证集团内部信息沟通的畅通和正确。

其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有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系统,以保证会计处理的正确公允。新准则在会计政策、确定会计处理方面给予企业管理层相当大的选择范围,比如金融资产的划分、公允价值的确定,管理层的意图和判断将对经济交易的价值确定和会计处理产生很大影响。会计处理的具有一定自由度,目的是避免简单划一的硬性规定影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然而也势必给舞弊和操纵利润提供了机会。因此,一套有效的管理体系和内控系统能够保证企业对信息的会计处理准确公允,真实客观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意图,而不受或少受某些个人意志的影响。

再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财会人员和企业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会计准则强调的是对交易的经济实质理解而不是对会计准则的生搬硬套,很多方面需要的判断能力超过了财会人员的专业范围,因此企业的财会人员和企业的管理人员若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会影响新准则的实施和运用,甚至导致财务报表的错报漏报。所以,对企业各级人员进行恰当培训也是顺利实施新准则所必不可少的。财会人员应该具备较高的会计专业水准,以处理复杂的会计核算;而管理层也应该掌握新准则的基本理念,了解新准则对业务流程、经营决策的影响,尤其应深刻认识到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是整个企业的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任务,而不仅仅是财会人员的事。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运作具有深远影响,这不仅仅是因为新准则的复杂性和革新性,也是由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我们的国有企业,一方面要进行市场化运作,走国际化道路,同时又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国有企业管理层必须打一场有准备之仗,在各个方面为实施新会计准则打好坚实基础,确保向新准则的平稳过渡。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盈余治理的八大途径的会计毕业论文

关于新会计准则下企业盈余治理的八大途径的会计毕业论文

盈余治理是企业在会计准则答应的范围之内,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或交易安排等,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调控,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已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实施,其他企业在未来几年也将陆续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的施行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盈余治理行为,但是有些具体准则仍然为企业留下了盈余治理的空间。

一、盈余治理途径之一——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九条规定:“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变更都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再进行追溯调整,这就使得企业能够通过改变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等来调节各期会计利润。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往往较大,只要有证据表明某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与原先的估计数有差异,企业就可以通过会计估计来进行变更,从而改变各个会计期间的折旧用度分配,对企业业绩进行调整,以此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二、盈余治理途径之二——无形资产研发与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七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第八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进当期损益。”;第九条同时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五个条件的,才能确以为无形资产。”

固然该准则对“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进行了定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还是要取决于会计职员的职业判定,所以该准则答应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的规定,很可能被科技及创新性企业用来调节利润。假如科技及创新性企业想降低当期利润,就可以通过把更多的支出纳进研究阶段,从而直接计进当期用度,降低当期利润;反之,科技及创新性企业也可以把开发阶段的支出尽量资本化,确以为无形资产,从而达到增加当期利润的目的。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从这两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有了选择的余地,不再仅仅局限于直线法,可以选用其他的方法,并且摊销年限也可以变更。因此企业可能会通过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或摊销方法来调节利润。如通过延长摊销年限或者进行加速摊销等来进步企业业绩,或者以相反的手段降低企业业绩,隐躲利润。

三、盈余治理途径之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公允价值的引进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四条规定:“假如非货币***换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应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进资产的本钱,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差额计进当期损益:一是交换具有贸易实质;二是换进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由于对贸易实质的界定比较模糊,那些想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来进行盈余治理的企业,必定会想方想法让非货币***换具有贸易实质。同时,以非货币性资产换进的资产,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进资产的本钱,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进当期损益,这项规定为企业进行盈余治理开辟了一片新的蓝天。例如:A公司决定以账面价值为1 500万元、公允价值为3 000万元的存货,换进B公司账面价值为2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的生产线设备。A公司对换进资产采用公允价值3 000万元计价,则此项非货币***易给A公司带来了1 500万元的利润。在发达的市场条件下,公允价值比较轻易确认;在不发达的市场情况下,如何确认公允价值则是一个困难,由此成为企业盈余治理的一个操纵点。

四、盈余治理途径之四——资产减值的转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七条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在很大程度上压缩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预备调节利润的空间。但是该准则第三条亦指出:“存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的减值并不适用该项准则,其资产减值预备计提后仍然能够转回。”这给拥有大量如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的企业进行盈余治理仍然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五、盈余治理途径之五——债务重组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四条规定:“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进当期损益。”;第五条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进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进当期损益。”

这些规定使得那些无力偿债的企业,一旦获得债权人一定程度的债务减免,当期账面利润将会因重组收益而直线上升。尤其对于一些已连续亏损两年的上市公司而言,为了防止被退市,极易与债权人串通,通过债权人宽免部分甚至全部债务来确认债务重组收益,从而达到账面扭亏为盈、提升当期业绩的目的。

六、盈余治理途径之六——预计负债的估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五条规定:“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第六条规定:“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该准则中需要确定的“最佳估计数”没有具体的标准,需要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时间价值等因素。因此在计量过程中涉及到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以及风险大小的估计来判定,为企业治理层进行盈余治理提供可能。若企业想隐躲当期利润,则可以多估计一些预计负债;反之则少估计一些预计负债。

七、盈余治理途径之七——借款用度资本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用度》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用度,可直接回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进相关资产本钱;其他借款用度,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以为用度,计进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第六条规定:“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进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用度,减往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进银行取得的利息收进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二)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均匀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该准则最大的变化之一是扩大了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原来仅为专门借款,现在还包括一般借款。借款用度资本化范围的扩大给企业利用借款用度进行盈余治理提供了思路。根据该规定,假如某项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企业一般借款,则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用度答应计进资产本钱,这样企业可以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上来调节当期利润,进行盈余治理。若企业欲提升业绩,则可以采用一定的手段使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资本化的要求,减少财务用度的支出,从而达到增加当期利润的目的。

八、盈余治理途径之八——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二条指出:“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目前我国的企业合并主要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该准则第六条规定:“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该准则放弃使用公允价值,用账面价值计量,在某种程度上能避免企业进行利润操纵。

但是该准则第九条亦规定:“企业合并形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利润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进、用度和利润。”这样某些企业有可能在会计期末突击合并当期业绩较好的企业,通过其利润进进合并财务报表,达到增加企业业绩的目的。

上述分析了新会计准则体系下企业进行盈余治理的八大途径,但是企业盈余治理的途径并不仅限于以上八条,还有诸多地方都值得我们往探讨。新会计准则体系逐步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盈余治理行为,但是由于新会计准则体系涉及的面广,它重在夸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因此也出现了一些负面效应,在有些方面仍然给企业盈余治理留下了诸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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