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诗派作为现代中国新诗的一个流派,对新诗的发展与进步作出过重要贡献,具有较高的文学史地位。作为新月诗派最有成就的代表诗人之一,徐志摩的诗歌典型地体现了新月诗派的创作风格与追求,又具有自己的特性。本文主要从徐志摩个人经历对其诗歌创作风格影响、徐志摩诗歌的丰富意象与独特意境以及浪漫主义主调下蕴含着的现实批判性这三个方面对徐志摩诗歌的艺术特征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意境”作为中国古典美学、艺术理论的核心概念,其中积淀着中国独有的文化心理因素.在中国古典美术领域,意境不仅是艺术创作原则,同时也是艺术品评的标准.但随着中西艺术的交流与融通,意境一词开始脱离中国艺术的界域,成为评价艺术的普遍性概念.这必然存在着一个问题,产生于不同文化语境中的艺术概念是否可以准确地概括出异质文化的艺术内涵与艺术魅力?具体到美术的意境问题,我们不禁要问,西方绘画有没有意境?西方绘画的所谓“意境”又是指什么?既然概念的产生源于特有的文化语境,我们也就试图从意境概念的文化渊源与其所承载的审美内涵出发,谈一下这一问题.
一、“意境”的文化渊源
意境作为一个概念的提出是在唐代,但作为一种艺术创作原则和审美观念却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国传统的哲学思想、文化观念、思维模式所孕育、伴生的结晶.
从哲学观念上说,意境所蕴涵的情景交融、物我合一、虚实相生的内涵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宇宙观有着密切的联系.《易经》中讲阴阳二气化生万物,万物皆禀天地之气以生,一切物体可以说是一种“气积”.这生生不已的阴阳二气织成一种有节奏的生命,[1]即是中国画中所讲的“气韵生动”,这是形成“意境”的关键;老子哲学中的两个基本思想:第一,“道”是宇宙万物的本体和生命,对于一切具体事物的关照(感兴)最后都应该进到“道”的关照(感兴).第二,“道”是“无”和“有”、“虚”和“实”的统一,“道”包含“象”,但是,但有“象”并不能充分体现“道”,因为“象”是有限的,而“道”不仅仅是“有”,而且是“无”(无名,无限性,无规定性).就“道”具有“无”的性质来说,“道”是“妙”.[2]在这里“道”是一种超越具体形象之外的,难以言表的感受和领悟,“道”的体验构成意境审美的生命和实质.这些古代哲学思想中所体现出的宇宙观与西方形而上的哲学观念有着鲜明的区别.前者是在有限中包蕴着无限,后者则是超越有限去追索无限;前者是“言不尽意”、“立象以尽意”、“得意而忘言”,后者则是在数、比例、秩序中感应着宇宙和神的光芒.因而前者是实践性的,后者则是思辨性的;前者是主体的,后者则是客体的.
作为一个艺术理论的核心概念,意境概念的产生得益于中国古代道、玄、释、禅的哲学观念及言、象、意关系的辨析,更直接来源于历代艺术理论中关于意与境、情与景、思与境、意与景关系的论述.如南朝著名的文学评论家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指出,“是以纯境固不足以谓文,纯情亦不足以称美,善为文者,必在情境交融,物我双会之际矣(见刘永济《文心雕龙校释》).” “或触境以生情,或缘情而布境,或写物即以言情,或物我分而彼此辉映,初无定法,要在研讽之时,体会出之耳.”在这两段文字中,刘勰虽未说出“意境”一词的具体概念,但他所提出的“情境交融”的“意象”形态,无疑体现了后来“意境”审美中最一般的美学特征.
“意境”作这一个概念形态出现于唐代,这与佛教、禅宗思想的传播、形成有着密切的联系.“境”本来是一个佛教中的概念,佛教中把“心”所游旅攀缘者称为“境”.“境”有五种,即色、声、臭、味、触五境.佛教认为五境都是虚幻的,要破除对这五境的执迷,进入法境,才能得道成佛.禅宗的慧能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改变了从印度传来的这种思想.他认为:“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使“境”不再意味着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的分裂,不再意味着现象界与本体界的分裂,而是意味着在普通日常生活和生命现象中可以直接呈现宇宙本体.因此,“‘意境’的‘意’不是一般的‘意’,而是‘道’的体现.所谓‘意境’,就是在感性的(形而下的)日常生活和生命现象中,直接呈现某种形而上的意味.”[3]
意境概念自产生后,随着文化的发展而不断丰富.特别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王国维、宗白华等人对意境概念的界说,使得这一概念突破了艺术体裁和古典艺术、古典审美的限制,具有了现代美学的品格.尽管如此,意境概念也并没有脱离中国文化的基座,在与西方文化艺术相为映射中逐渐展示出越来越强烈的魅力之光.
二、中西绘画与意境
“艺术作为艺术而不是文化的其他部门,它就必须同时表现美,把生活内容提高、集中、精粹化,这是它的任务.根据这个任务各种艺术因物质条件不同就具有了各种不同的内在规律.”[4]中西绘画的物质条件不同,因而其表现手法的内在规律也不相同,无需赘述,但它们却用不同的物质手法创造了同样辉煌的艺术之美,这也是毋庸置疑的.艺术所展示的美虽然是跨国界的,然而,植根于不同文化土壤中的艺术之花所酿蜜的甜美却是不同的.从中西的古典美术来看,同样有情有景、有虚有实、有动有静,但传达出来的画境却有着不同的审美特质.
1.“虚”“实”结合
中国画家注重“虚实”表现.一是受中国古代殊途同归的两大哲学观的影响:孔孟尚实.孔子讲“文质彬彬”孟子说“充实之为美”.老庄尚“虚”,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体和生命”.但在虚实观上他们却并不矛盾,要么从虚到实,要么从实到虚,最终都是为了追求一种虚实结合的神妙意境.二是因为中国古代画家特有的的艺术创作观:尚神、尚韵,强调“以形写神”,“真景逼而神境生”;尚空灵虚静,讲“实景清而空景观” ,“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
因此,中国画理中有“计白当黑”之说,画面中的留白就是构图的虚,画面的有画与无画处便构成了中国画的“虚实”关系.然而这画面中的空白,不是空而无物,却如“于无声处听惊雷”,绘画中的留白高手,会把留白的手法表现得非常优美.如水、烟云、天空这些实景,在画中被表现成虚的景色,使画面空灵有致,更能在无华无墨之处表现出景物的虚灵与烟云飘动之美妙感觉.这就是中国画独特艺术性的表现.
中国画用笔的干、湿、浓、淡,是另一种“虚实”表现手法.从字面上看,好像很浅显,而在实践中却是那么深奥莫测.画理中讲究“应物象形”“骨法用笔”,靠的就是笔墨的变化.水、墨、笔法的恰当运用,表现出画面对人视觉的冲击和感受;表现出景物的形态和神韵;表现出了清新洒脱的个人绘画风格.
色彩上,中国画家受老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一学说的影响.玄为黑色.所以,中国画虽有“随类赋彩”之说,但色不碍墨,墨不碍色,色以辅墨,笔笔见骨,却是色彩美的基本形式准则.中国画的用色不是客观的表现,而是主观情感的表达.这是中国绘画色彩的虚实表现.
而“西洋文化的主要基础在希腊,西洋绘画的基础也就在希腊的艺术.”[5]希腊人因为希腊文明的与众不同,而具有独特的思维倾向:他们将主体与客体相对而立,把自然放在拷问、追究、分析、制造的对象位置上,自己则置于对象之外.这种思维倾向表现在绘画中即是:注重对客观物象的真实描绘.
因此,西方绘画中也注重“虚实”,但他们的“虚实”主要依据自然规律,以透视、构图的形式来表现.西画的透视来自于人的基本视觉规律:近实远虚.表现在色彩上:近处明度、纯度高,远处则低;造型上:近处的大,远处的小,近处的清晰,远处的模糊.构图中虚实的表现是:主体实,客体虚,客体是为了衬托主体而存在,所以总是被安排在画面的次要位置.
西画中,自然光影、云雾也可以被用来进一步强化虚实.伦勃朗的《夜巡》就是一个绝好的实例:正午的阳光投射到居于画面中心的人物身上,而城墙的门洞里却光线昏暗,一些人影在黑暗中游曳,光影强化了画面的主体部分,也弱化和消融了次要因素.利用“光影”营造的虚实变化,使绘画中呈现出强烈的戏剧性色彩.另外,主观用笔也是表现虚实的一个辅助手段.
总之,中、西绘画的“虚实”取决于不同的哲学理念、思想意识的影响,并以各自特有的绘画语言呈现.所不同的是,中国画的“虚实”是为了追求一种形式的美,是画者的内在气质与气度的表现;而西方绘画的“虚实”是为了营造一种真实的美,是画家对现实的感受以及绘画技巧的体现.因此,最终表现的完全是两种感觉,两种美.
2.“动”“静”结合
在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影响下,中国古代画家认为:“美,只有超越视觉,使心灵和宇宙精神相融为一时,才能得到充分表现.”[6]因此,“动”“静”结合成了中国画的一个基本特征.中国的山水画家喜欢以高远、深远、平远来表现画面的空间变化.因为,“远”可以使画者与观者“胸罗宇宙,思接千古”,从有限的时空进入无限的时空,从而引发一种带有哲理性的人生感、历史感.另外,他们还用阴阳起伏、开合照应的构图形式营造一种动势;以潇洒自如,酣畅淋漓,充满人情味,体现着天地万物、生死刚正的个性化线条的组合,暗示着物象的骨格、气局、运动与生命之韵律.他们的创作过程是动的.山水画,边走边看,边看边画.“搜尽奇峰,打草稿”,表现的是一个流动的、奇幻的世界.创作的形象也是动的.所画的形象大多来之于“目识心记”,表现的是贮藏在心中的活的花草树木,动的鸟、兽、昆虫,形神兼备的各种人物.不同地域的山水可以组合在一起,抒发胸中逸气;不同季节、不同地域的花鸟也可以组合在同一个画面,传达新的寓意.
波兰美学史家塔塔儿凯维奇说,“希腊的艺术家把科学上的追求同审美的追求结合了起来.他们认为,……艺术家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为观众带来主观的快感,而且在于使作品达到客观的完美.”[7]西方绘画虽然指向对客体的精确摹写和逼真的再现,但同时也注重画面效果的艺术处理,其中“动静结合”是其追求画面效果的一个重要手段.西方绘画的“动静结合”体现在选景上、构图上、用笔上,以动、静形象的结合,形象与形式的动静搭配,用笔方向的总体趋势来具体表现.
中西绘画的“动静结合”均源于对形式美的追求,但中国画的“动静”是画家的心灵以及对人生感悟的体现,而西方绘画的“动静”是为了追求绘画艺术的完美.
3.“情”“景”交融
中国的传统哲学理念是以“整体思维”作为认识事物的原则,并且以此形成了中国的“方法论”.所以,中国画家以“天人合一”作为艺术追求的理想境界.所以,中国绘画注重“情”“景”交融,以“情”入景,以“景”表情.中国画的“景”并非实景,而是画家心中的“景”,是表达画家情感的符号语言.中国画的形象也几乎被符号化、概念化.中国画在画幅上题诗写字,其目的也是:借书法以点醒画中的笔法,借诗句以衬出画中意境.
西方的哲学理念是以“数”的绝对性及“实证”思想作为认识事物的原则,并且以此形成了西方的“方法论”.而西方画家,由于受西方哲学理念的影响,他们的思维方式反映在绘画上,是绝对的“具象”和绝对的“抽象”.
当然,他们也有“情”“景”交融的追求.西方画家在对自然进行描摹的过程中,为了表达他们的情感以及对人生的追求,他们利用视点的位置不同,艺术效果的感觉也不相同这一规律,从不同的视角描绘对象.使用仰视,地平线上升,主体物高大、雄伟,给人以神圣感;俯视时,地平线降低,使人在看到空间广阔的同时,也感受到了自身的渺小;平视,则会使我们体味到生活的平静与安宁.为了达到“情”“景”交融,西方画家笔下的人物也并非纯粹的真实,而是一种“典型”的汇集.另外,西方画家认为不同的色彩有不同的寓意,不同的色调使人有不同的情感体验,西画的色彩是对自然色彩真实的、概括的表现,也最直接地表达着画家内心体验和情感.
总之,中西绘画的“情景交融”都是画家的内心情感通过画面的流露,但所不同的是中国画的情是真实的情,景却是画家心中的景,而非自然之景,西方绘画中“情景”则是真情实景.
综上所述,虽然中西绘画都有对意境外在特征追求的表现,但最终却并没有达到殊途同归的效果.正如于民先生所说:“境界的达到,走的非‘外通’之路,在形、象上努力,力求逼真;而是将视线内敛,沿着‘内通’之路,或忘形忘我,或穿过形、象、言、音、笔、画,于其外得意.”[8]这种内同之路,就是气之审美,他居于意境审美生成的关键和核心.西画重写实的特点,虽是满足了画者与观者视觉的渴望,却放弃了挖掘绘画深层动力因素的优长,大概也就是西画具有科学的严谨,极工的匠意,但乏韵味、乏诗情的原因吧.因此,西方绘画很难体现出“意境”的真正内涵.我们或许可以说,西方的音乐、诗歌有意境,但我们却不能说西方绘画有意境.
苏幕遮·怀旧 范仲淹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
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这是范仲淹在外地思念家室的作品。
“情景交融”、“情因景见”、“景中带情”,甚至有“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的话。细想起来,天地间一切所谓“景色”,有哪一样不是通过人才获得它的意义的呢?
范仲淹是融情入景的能手。你看他这首《苏幕遮》又给我们描下一幅动人的秋景。但它和《渔家傲》不同,它是鲜艳浓烈的秋天;而就在这幅色调浓烈的画卷中,有一股强烈的感情扑人而来。
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浓烈的秋色,更主要的是感受到它那深挚的怀人之情。
上片。湛青,连云彩也变得湛青的天穹,它下面是一片铺满黄叶的原野。一眼看去就使人猛然感到秋天已经来临了。这充满秋色的天地,一直向前方伸展,同一派滔滔滚滚的江水连接融合起来。而大江远处还抹上一层空翠的寒烟,让江水和天空都显得迷潆莫辨了。
正是斜日西下的时候,远近的峰峦各各反射着落照余晖,把夕阳的残光一步步带到更为遥远的地方。看到这一派景色,远游的客子陡然从心底里飘出一缕思乡之情,仿佛随着夕阳的残光远远飘荡开去,一直飘出斜阳之外,飘落在芳草萋萋的故乡,飘落在绿茵如染的自己的家院。
“芳草”为什么就是诗人的家乡呢?这里面暗中化用了《楚辞》的话:“王孙游兮不归,芳草生兮萋萋。”意思是王孙远游不归,只见家乡的芳草丰盛地生长。后来李商隐也说:“见芳草则怨王孙之不归。”可见,“芳草”远在“斜阳外”,就不单是指自然界中的芳草,而是借芳草来暗示诗人的乡远在天际,好像越出斜阳之外,比斜阳更要遥远了。
上片。真是好一幅阔大而又浓丽的秋色,但谁又能说它不是在强烈抒情呢!
于是我们义不禁想到《西厢记》。你看它这几句:
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先勾勒一幅凄紧的秋景,然后在“霜林醉”下面加上点睛之笔——“总是离人泪”。于是,“恨成就得迟,怨分离得疾,柳丝长,玉骢难系……”强烈的感情就像流水奔涌而来了。
这位杂剧高手是善于汲取前人掘出的美泉的,化用得真好啊!
下片。
范仲淹在上片融情入景,下片就顺着景物所构成的意境,让汹涌的情潮尽情倾泻出来:
“黯乡魂,追旅思”——上三字是作者妻子的梦魂,下三字是作者自己思家之念。
(妻子黯淡凄楚的乡魂,追寻着旅外游子的思家之梦。两种感情的化身在茫茫的空间互相寻找,互相吸引,“乡魂”终于“追”上了“旅思”,于是夫妻俩就在梦中蓦然相会。
“黯乡魂”三字,解为“思念家乡,黯然销魂”,或认为“乡魂、旅思是互文”。这当然也是一种说法。唐诗人储光羲《渭桥北亭作》诗:“乡魂涉江水,客路指蒲城。”就是这种乡魂。可是在此词中,却很难处理那“追”字。按江淹《别赋》,先写“行子肠断,百感凄恻”。再写“居人愁卧,恍若有亡”。然后说:“知离梦之踯躅,意别魂之飞扬。”“离梦”是一方,“别魂”又是一方。范仲淹此词也是双方并举,所以句中用一“追”字。这样来理解下片的开头,似乎更能贴近作者当时的心境。)
“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不料非常短暂,而且还是梦中。然而显然是有了那次梦中相会,才引起这样的渴念;而且还可见,没有这样的好梦,便只有无尽的思忆。
“明月楼高休独倚”——看来又是“寻好梦,梦难成”,翻起身来,又靠在高楼的栏杆上。然而一轮明月,反而引起愁怀,所以又觉得“休倚”为好。倚是难过,不倚也同样难过。他在倚和不倚之间徘徊,真是“欲倚还休,欲休还倚”。
“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终于还是“休倚”了。回到室内,借酒浇愁,忘却这份相思,也解决倚和休倚的矛盾。这该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吧!但那结果也不曾稍好一点。酒立即化成相思之泪,泪比往常还更多了……
让我们再回环细读两遍:秋浓似酒,乡思又更浓于洒;梦魂难接,明月更增添相思之苦;于是酒人愁肠,不料酒却化成相思之泪,越发无法开解了。
柔情似水,蜜意如绵,出自一位历史上有数的“名臣”口中,然而丝毫不曾贬损他那高大的形象。
“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真是一语点破了艺术上客观和主观的微妙关系。
酒,不过是千万客观事物中的一种,然而一旦进入愁人的肠中,却化为主观的相思了。一切自然景物不是也有同样的转化能力么?懂得酒可以化成相思泪,甚至“酒未到”也可以“先成泪”(见范仲淹《御街行》),景与情、物与我,在文艺作品中怎么可以截然分割呢?
美术是人类创造的一种精神产品,它有别于听觉艺术的音乐、语言艺术的文学,是具有造型性、可视性、静态性、物质性的一种空间艺术。正因为有以上基本特征,美术作品首先应该是可以被人感知的,它能引起人们视知觉观照的空间形式;其次,它通过其物质媒介向人们展现一个静止状态的相对理想的客观世界,进而触发人们二次创造特定的情感情绪。
波兰著名的哲学家、文艺美学家英伽登在现象学文艺理论中提出了“未定点”的概念,尽管美术家在作品中塑造了一定的视觉形象,但它绝不等同于现实,而是作者观念的意象化,实际上也不可能通过有限的艺术形象和艺术语言把理想无限丰富的性质毫无遗漏地表现出来,总会留下许多“未定点”,在美术欣赏的二次创造中可以称之为“模糊层面”。
一、“模糊层面”的特点和研究意义
在实际的美术欣赏教学中,教师不能给美术作品以单一的确定性,认为作品内涵的理解应该趋于统一,认为不应该有争议。随着对“模糊层面”的研究和认识,它将促进美术欣赏教学的效果。
1、“模糊层面”的特点
美术作品具有造型性、可视性、静态性、物质性的基本特征,美术形象自然成为了艺术家在美术作品中实现某种理想的终端形态。“艺术作品的目的是表现基本的或显著的特征,比实物表现得更完全更清楚。艺术家对基本特征先构成一个观念,然后按照观念改变实物,经过这样改变的物就‘与艺术家的观念相符’,就是说成为‘理想的’了”,尽管它也属于客观存在,但与我们生活中的客观现实是有许多不同的,所谓“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这说明,艺术家灌输在作品中的观念也有“未定”的“模糊层面”,笔有尽而意无穷,19世纪法国画家米勒在《拾穗》中以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刻画了三位普通的法国农妇,她们弯着腰在收割后的麦地里捡拾被遗落的麦穗。尽管艺术形象真实,但也无法表现完尽作者对生活的理想观念。现代雕塑家叶毓山的《歌乐山烈士纪念碑》组雕,其艺术形象的监狱背景是模糊的,敌人的野蛮残酷是模糊的,唯一具体的是一种精神力量。
另一方面,读者在欣赏美术作品时所感知和体验的深度和丰富性也有所差别,也具有很大的模糊性,不同的生活经历和个性特征会使读者产生多元的解读,我们不能执迷于一种“建构”,主观武断地将对作品的“统一认识”灌输给学生。比如,20世纪抽象主义画家康定斯基的《即兴》,不以自然物象为范本,有的只是线条、色彩、块面、形体以及构图等绘画要素,不同的读者视觉感知后被激发的情感想象和精神思维程度千差万别。
事实上,面对一幅全新的美术作品,不同的读者进行欣赏时的差别往往取决于对“模糊层面”的认识程度,因而研究美术欣赏中“模糊层面”,有助于我们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
2、研究“模糊层面”的意义
在生活的许多方面都存在着“模糊层面”(当然也包括美术欣赏),有许多东西是无法趋于统一化或者具体化的。但是,在实际教学中发现,许多学生很注重教师课堂上对于美术作品的阐述和分析,换个时间和地点,学生的反应却没有一点自己独特的视角和情感想象,完全是一种移植,这是老的教学模式的弊端,听任这种势态的发展,将大大地不利于我们现时代的美术教学。
研究美术欣赏中的“模糊层面”,有助于教师树立全新的教学理念,调整课堂教学模式,让美术欣赏教学真正起到素质教育的作用。中国古代文论中有一个重要的概念“意象”,在美术作品欣赏过程中尤其重要。意源于艺术家的内心,并借助自己塑造象来表达,象其实是意的寄托物,读者在欣赏感知象的同时,根据艺术作品中的特定形象在内心进行二次创作,积极地调动感情因素,还原或者填补艺术家所见所感,渗透自己的情感想象,去体验美术作品“模糊层面”的意象之美,起到提高自身审美能力的积极作用。还将有助于帮助学生建构合理的审美知识体系,使学生学会运用多元思维方法进行创造性地学习。
二、“模糊层面”对美术欣赏教学的启示
1、 让学生成为欣赏主体。
在美术欣赏“模糊层面”,学生经常扮演着一个“理性”的旁观者,是一个欣赏客体,程式化地叙述着艺术情感,诸如“体现了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表达了作者崇高的理想”、“反映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残酷”等等,一点都没有自己真实的情感想象,彻头彻尾的被动欣赏。
看看这个吧,或许能对你有点帮助
中国古典美学的语言哲学之思
一 缘起:“意象”之学
中国古典美学之特色在于,其以“意象”或“意境”为基本审美范畴,而对“美”范畴讨论甚少。但是,虽无美学之称呼,但古人的审美活动并未停止过。“中国审美文化从有了仪式和装饰品的山顶洞人算起,有近2万年”[1](张,9)(正文中圆括号内的汉字指引文作者,数字指引文页数。下同。)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古代中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古典美学——“意象”之学。
“意象”之述始见于《易传》,其述曰“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2](李,274—275)这是“观物取象”之意。又云“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3](李,291)。由此,则提出了“言不尽意”,“立象以尽意”的思想。综其要点有二:一是认为书(文字)不能尽言,言不能尽意,而象可以尽意;二是暗示了形象思维——“象”式思维优于概念思维;实际上确立了中国传统审美“以象明意”,偏重“意象”的思路。后经王弼、刘勰等人的发挥,至唐代,“意象”一词实际上已成审美活动之本体性范畴。到明清时,则更有完备之发展,而其中对“意”之发挥也达到了纷繁奇曲的程度。
在古典美学典籍中,谈到“意象”的论述比比皆是。如刘勰在《文心雕龙 神思》篇中论“陶钧文思”时有述:“……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此以“窥”“意象”为“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则强调了“意象”在审美之“神思”中的作用。
又如,司空图《二十四诗品、》有:“意象欲生,造化己奇”之说。
至明清时,王夫之,王国维等学者对“意象”皆有深入之研究。如王夫之提出了“意伏象外”之命题,王国维总结性地论述了“意境”,“境界”范畴。
然而,古代“意象”论中继承了《易传》思想,并将其发挥到一个新高度的当首推魏王弼的“得意忘象”与“得象忘言”论。王弼之后诸人之论,多步其后尘,并未能更标其新。反对其论者,如晋欧阳建提出“言可尽意”,但其论未对古典美学的发展产生大的影响。王弼之论对中国古典美学的影响是双重的,利弊并存。
王弼论曰: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4](丁,204)
在这里,王弼肯定了“象”是出“意”者,“言”是明“象”者。此处与《易传》说法一致,并为下论作了铺垫。
王弼又说: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在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5](丁,204—205)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王弼认为,要“忘象”才能“得意”;要“忘言”才能“得象”。这就是王弼的发挥之处。其所论之“象”即“卦象,爻象”;引申其意则应是“一切可见之征兆”;同样,“意”即与“象”对应的 “义理,思想”;“言”即“语言,文字”。可见,如果按照王弼的思路去审美:必“忘象而得意”,则会忽视对“意”所对应之“象”的把握而偏重对主体“意”念,情感等主观因素的发挥;而这种发挥一定是天马行空式的,因为其前提“在忘象”;必“忘言而明象”,则难免减弱对文字符号与其所记载的现象世界及主体思维形式的关系的考察。总之,王弼所论述的是偏重“意”而轻“言”“象”的思维之路,这种思维固然使中国古典美学更加具有了飘逸,玄幽的独特审美形态,独立于世界美学之林;但是,从语言哲学的角度看,它也带来了使中华美学之发展具有明显局限性的缺点。对此,我们可以如下发问:
二 “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我们忘记了什麽?
我们所忘记的,是语言文字及其陈述与思想的紧密联系。首先,当思想仅只是一种体验的时候,它是无法存在的。思想只能存在于表达之中。通过表达,思想——主体之“意”,才能活起来,真正成为“思想”。“以语言运用为主的表达式,不仅是思维和认识的再现,不仅是情绪和体验的载体,它本身对思维对体验也发挥着一种能动的参与性操作作用。”[6](周,45—46)这就是说,语言有表达且成型思想的重大作用。
如此看来,“得意忘象”,“得象忘言”论强调“忘”字,仅把语言表达当作可弃之工具,割裂了文本表达与思想的相融关系,把思想悬在了空中。
于是,“得意忘象”论继续搜寻在语言陈述背后隐藏着的看不见的,不定的思想,并把它们放在我们的头脑之中,任由头脑发挥。时至今日,这种想法几乎已成了一种习惯思维——在现象后面寻找本质。王弼之后,中国古典美学即在有意无意中因循着这种习惯思维而发展,因此而辉煌,也因此而困惑。辉煌之处,有目共睹。困惑之处,亟需探讨。
在张法所著的《中国美学史》中,开篇即探讨了中国美学史的“内在困难”。用中西对比的办法,张法认为,西方美学存在于四类著作中:一是一般美学理论体系性著作;二是“论某一个或几个主要概念的著作”;三是对两个或多个艺术部门进行比较的著作;四是仅为某一艺术门类的著作。且“正是西方的第一,二类著作,使第三,四类明显地成为美学;中国没有西方的前两类著作,因此全部四类都没有走向一种美学的总括”[7](张,导言,3)。
体会其意,张法认为,中国至今并无明显成熟的美学,原因是过去缺乏美学之理论性著作,和论述“主要概念”的著作。
本文赞同张法的说法。的确,一门成熟的学科应当有自己的元初概念——基本范畴,及建立在这一范畴之上的基本理论;理论由范畴而生,而长;如此,才能形成结构严谨的学科。中国古典美学也不能例外。那麽,形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什麽呢?本文以为,其关键还是在于“得意忘象”论的影响,使人们忽视了对思想之载体——语言文字及其表达的的著意。
首先,前已指出,从“得意忘象”论去审美,则重“意”而轻“言象”,形成“天马行空”式的“意审”;结果凭审美主体之喜好而发挥,对审美之语言形式几至忽略不计,唯用心捕捉那飘忽不定的“暗藏的思想”,造成语言形式与思想的分离。其表现之一是,一字之意有无数种解释——实际上等于没有解释。最典型的例子,在古典美学典籍中,“特别是那个‘美’字,成了名副其实的万金油,几乎被用于一切需要下肯定的审美判断的场合。冰川雪野是美的,枯藤老树是美的,桃花流水是美的,苍烟落照是美的,鱼戏于渊是美的,鹤飞于天是美的,……,蚂蚱蝈蝈是美的,只要你愿意,就可以把‘美’字安在随便什麽地方”[8](曹,13)。显然,这样的“美”字涵义十分丰富,什麽都是,实际上等于没有涵义,什麽都不是。
这样的例子在古代美学典籍中还可以举出许多,当然,并非皆是“得意忘象”论之作用,因为,从汉字的特性看,其“词义具有浑圆性”[9](周,46)。词义易模糊。但是,本文认为,“得意忘象”式的思维模式的影响决不容忽视。
总而言之,本文认为,由于魏晋以来“得意忘象”论的影响,中国古典美学虽然取得了独具特色的辉煌成就,但也积累了轻视语言文字及其表达在美学论述中的作用的倾向,最终形成了学科基本范畴论述不明确,不系统的缺点,其直接影响了中国美学的学科成型发展。
今天,已有许多美学家致力于从不同的角度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有些人已经建立了自己的体系。本文限于初涉美学,无力也无意去解决建立古典美学基本范畴,重塑其体系的重大任务。本文之意,对“美”字进行文字学还原,依此从语言哲学的角度对其进行涵义界定,以初步确定“美”范畴的特征。在此基础上,并与“意象”范畴进行比较,以确立“美”范畴在古典美学中之基础地位,作为研究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起点。
三 “美”之还原——由“美”字到“美”范畴
中国哲学和美学根植于文字创构的象形之中,则寻其“美”范畴之特征必从“美”字之构字开始无疑。
“美学”一词是近代之外来语,“美”字的存在却与中华文明的存在同样古老。溯本寻源,以知精义。本文对“美”字的文字学还原如下:
从文字训诂的观点看,有关“美”字元初意义的以下两种训释值得注意:
首先,据《甲骨文字集释第四》[10](李,1323)训“美”字如下:
……契文羊大二字相连疑象人饰羊首之形与羌同意卜辞多言“子美”人名字又作 美上不从羊似象人首插羽为饰故有美义以形近羊故认从羊耳姑存此说待考。
可见,从《集释第四》则可认为,从“观物取象”出发,按“画成其物,随体诘诎”——“象形”原则,“圣人”造出了最早的“美”字。
那麽,这个“美”字所象何形呢?或是“人首插羽为饰”;或是“人饰羊首之形”。
故,这个“美”字所记载的是古人的一种修饰而立的状态——一种“象”。这种象直接与人的“意”——“修饰自己”的思想状态相关。这就是说,“人意”存在于“象”中;“象”又被记载到了文字当中。“言”则明“象”,“象”则尽“意”。从构字方法来说,“美”字是“象形”字。
其次,汉许慎的《说文解字》[11](许,146)却训美为:
“美,甘也 。从羊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
其意一是以“甘”为“美”,存“美”在“味”。欲体此“味”,则须会“羊大给膳”之意。二是认为“美”即“善”。
则按《说文》,“美”虽象形,所象者却是羊。羊之为美,也非因长得漂亮,而是因为其味儿香。这可以理解为以“功利”为美,与“美”字所造之“象”,与象中可会之“意”无直接关系。另外,其以“善”为“美”,则混淆了“美”“善”之别,造成了其后“美”字涵义的混乱。当然,《说文》以“善”释“美”并非首创,其可能是受到了儒家的影响。如,孟子“他确定人的天性是善,因而他说的‘善’,实为‘真’。那麽他说的美既是‘善’又是‘真’”。[12](陈,134)本文认为,以“善”为“美”则给“美”字蒙上了一层伦理色彩,也应是造成“美”范畴长久不能成型的原因之一。
从历史上看,《说文》之后,许多字书皆从其说。如清《佩文韵府》训美曰:“好色”;随后又紧引《说文》之训补充。此应是作者自觉以“好”训“美”意太空泛,随从《说文》之说,以善其事。这说明了两点:《说文》之影响巨大;“美”字之释意到清朝尚甚迷惑。
本文认为,《说文》之训“美”不可从,其以“功利”为“美”或以“善”为“美”皆不足取。因为,从中国古典美学的审美历程看,今天我们称之为“古典美学或文学”的古代典籍中,“美”字的涵义并非可以如此理解。
前文已述,《甲骨文字集释四》以“象形”训“美”。其考证之据是最早的汉字——甲骨文,故其所论者是最早的“美”。据《说文》叙目,始造字者苍颉“见鸟兽蹄颃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不论“苍颉”有否其人,甲骨文以“象形”造字可知。而“从甲骨文‘大’的造型看,确是正面站立的成年男子之形。所谓‘羊大为美’,实则是‘羊人为美’。”[13](王,62)这也说明了许慎之误。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从文字训诂的观点看,“美”字“象”“人饰”之形,其语言哲学意义在于,“美”字之“象”,是蕴涵“人意”的“象”,或者说是因“人意”之求而生之“象”,它表达着“人”的一种精神建构;这种精神建构——“意”——是融涵于“象”内的,并化生成“象”之记载——“美”字。可见,一个“美”字,既象既意,是对“美”之“意象”的形象化文字表达。若欲得“美”之“意”,是不可能“忘象”的。“忘象”则所得不知是何“意”。进一步说,实际上并无隐藏在“美”字背后的“思想”,其“思想”就显现在“美”字之中;或者说,“意”在“象”中,也在“言”中。其实,“美学陈述就是美学思想,美学思想就是美学陈述,不可能有脱离陈述的美学思想”[14](曹,37)。
前文已述,任何一门学科或理论体系都应该有自己的出发点——基本范畴,美学也不能例外。尽管也有人对此表示怀疑,但其结果是取消了美学[15](参见曹,179-180)。而实际上美学至今并未被取消,故其从反面证明了美学的确有其初始概念或基本范畴。那麽,对于中国古典美学来说,其基本范畴应该如何呢?
传统的观点是,中国古典美学以“意象”或“意境”为其基本审美范畴,是“意象”或“意境”之学。本文认为,这种观点尚有值得商榷的余地,如下:
第一,“意象”一词之用源远流长,其涵义历代皆有变化,模糊曲折,其主要特征是“不定”。“就其功能而言,它们都远远大于语言,都充满着‘空白’,充满着朦胧性和不定性,并任由一代代读者根据自己的体验取填补,去确定”[16](周,61)。由上文分析已知,作为概念,“意象”有极其广大的外延和不能确定的内涵,难以成为一门学科的基本范畴。
第二,自王弼的“得意忘象”论提出以后,其实际上成为了以后古典美学之审美的主流思想 。如前文所指出的,“意象”一词之用自此多偏“意”而轻“象”,由一“象”而生多“意”,造成了古典美学许多论述概念宽泛,语义含混。
从上述两点看,本文认为,由于历史的原因,“意象”概念仍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基本范畴,它是古典美学飘逸,虚灵的独特风格的象征,古典美学由此独立于世界美学之林。但是,从建立美学基本范畴,形成严谨的美学理论体系来说,起码仅有“意象”范畴是不够的。增加“美”范畴为中国古典美学基本范畴正当其时。
前文已经分析过,“美”字是融合“人意”之“象”的文字记载,而这种“人意”的最初表现是“人对自己的修饰”。这种修饰的具体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但是,代表这种修饰的“美”字,其中蕴涵的审美意义却是可以确定的,具有稳定性的。那就是,人们从一开始就把“美”创造为这样一种存在:
它是人造的,只能以感性方式表现人之特定精神建构的人类思想行为。其中,“感性方式”是指“美”必然存在于文字表达形式之中,融意于象,融象于言。
这实际上就是从文字还原初步推出的“美”范畴的内涵。其特点是融“人意”在“象”中,是“融象之美”。这样的“美”是不忘“象”才能“得意”的。从初步推出的“美”范畴出发研究古典美学,则必会有与过去不同之结果。从方法论的观点说,是以文字分析为依托,从语言哲学的角度研究古典美学。
四 “美”范畴与“意象”范畴
既然本文认为“美”范畴与“意象”范畴都是古典美学的基本范畴,则其异同有必要再加说明。
首先,从内涵方面看,“美”范畴具有稳定性,确定性。其中体现的思维路向是见思想于语言,明意义于表达。“意象”范畴则蕴涵流动性,空灵性。其内涵由主体体验而定,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基本范畴。
其次,从外延方面看,“意象”范畴外延广阔而天马行空。“美”范畴之外延尚需总结,逐步明确。从古代典籍的用法看,用“美”字之处甚多,涵义复杂。其中哪些可归为本文约定之“美”范畴之用法尚待进一步研究。前述清代编撰的字书《佩文韵府》[17],在其中“美”字条下,列出了各代典籍中“美”字的用法共224种。这些用法今先粗分两类,如下:
第一, 史志用法凡129种(未含《诗经》):
大体上说,此类典籍对“美”字的使用较偏重社会伦理意义,其字涵义一般抽象,曲折,形上色彩浓厚。今列一例用法如下:
《左传》曰:“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其中“中美”用法义甚复杂。
第二,诗赋文用法凡99种(含与经史志用法重复者4种):
此类用法则多符合本文所初论的“美”范畴的涵义。今举一例如下:
路游诗云:
日长处处莺声美,
岁乐家家麦饭香。
此处“莺声美”和于“日光”,“村景”之中,形成主体观察中的“意象”,依“象”寻“意”;“美”在“象”中,在字里行间。
可见,古代用“美”范围广阔,涵盖了社会伦理,“意象之学”等范围。本文认为,其在社会伦理意义上的用“美”不属于古典美学研究的范围,是否准确,则有待对“美”范畴的进一步研究。
五 几句缀语
论述至此,本文认为,既然提出了“美”范畴为古典美学的基本范畴,则还应解释下面一个问题,即“美”范畴为何长期没有成为中国古典美学之基本审美范畴。
本文以为有如下两点理由:
其一,如前述,中国审美文化之理论源泉当属《易经》。而在《易经》中即确立了“观物取象”,“立象见意”的传统“象”式思维模式。由“象”生“意”,“意象”相联为论,一直是中国古代主导审美观念,决定着中国古典美学的研究内容。故,古代几无专论“美”的美学著作。
其二,对后世影响巨大的《说文解字》以“从羊从大”,“美与善同”误训“美”字,误导了后人对“美”字源意的理解,使古代“美”之用法繁杂模糊,其涵义难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