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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制度毕业论文

2023-03-03 08:0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破产制度毕业论文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一、 经济法类:
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
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
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
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
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
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
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
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
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
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
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
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
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
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
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
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
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
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
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
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
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
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
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
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
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
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
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
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
二、商法类:
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
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
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
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
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
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
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
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
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
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
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
15. 论强制保险制度
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
17. 论消费保险合同
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
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
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
三、民法类�
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
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
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
--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
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
--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
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
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
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
--论民法中的身体权
9. 试论名誉权
--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
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
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
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
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
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
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
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
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
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
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
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
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
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
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
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
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
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
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
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
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
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
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
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
36. 论预期违约责任
--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
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
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
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
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
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
--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
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
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
--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
48. 雇主责任浅析
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
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
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
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
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
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
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
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
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
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
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
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
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四、诉讼法类:
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
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
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
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
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
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
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
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
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
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
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
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
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
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
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
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
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
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
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
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
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
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
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
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
28. 沉默权问题研究
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
五、刑法类:
1. 论特殊主体犯罪
2. 论挪用公款罪
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
4. 论罪刑法定原则
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
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
7. 安乐死问题探究
8. “非法经营罪” 探究
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
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
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
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
14. 论不作为犯罪
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
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
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
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
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
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
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
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
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
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
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
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
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
6. 谈无讼与息讼
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
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
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
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
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
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
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
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
15. 论法的时代精神
16. 论国家主权豁免
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
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
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
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
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
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
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
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
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p.126.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pp.135、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3.Aufl.1975,5.124f;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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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cerning bankruptcy liquidation accounting elements reconstruction Abstract: the enterprise bankruptcy law (try out) "prescribed in paragraph 1 of article 3:" the enterprise due to poor management caused serious damage, unable to repay debts that are du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bankruptcy ". The bankruptcy liquidation of law refers to economic ruin the liquidation of a debt to legal system, and duration of operation condition and different accounting elements. This article analyses current particularity of bankruptcy liquidation accounting subject setting, Accounting elements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research, Then in bankruptcy liquidation accounting object changes under the condition of the accounting elements and its influence on the basis, to reconstruct the bankruptcy liquidation accounting elements on the system, bankruptcy liquidation of assets assessment are discussed. Will the ordinary liquidation and company bankruptcy liquidation, therefore, the difference of the bankruptcy liquidation accounting method is inevitable and conventional accounting is different, so in practice to do some analysis. Keywords: bankruptcy liquidation, The accounting elements, Settlement of assets and liabilities, Clearing the net profit or l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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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法部分 1、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研究 2、论刑法的机能 3、论刑罚权的根据 4、罪刑法定原则研究 5、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6、论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7、刑法溯及力问题研究 8、刑法立法方法研究 9、刑法解释研究 10、刑事司法解释研究 11、刑事判例研究 12、犯罪论体系研究 13、论犯罪的特征 14、中外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 15、刑事法律关系研究 16、刑事责任研究 17、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18、犯罪课题研究 19、论刑法上的行为 20、论不作为 21、持有型犯罪研究 2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23、西方国家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评介 24、刑事责任能力研究 25、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四)民法学部分 (1)民法 1、论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论民法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意义 3、论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 4、论民法对财产权的保护 5、论我国人身权制度的完善 6、论我国物权法制定的原则 7、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8、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9、论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10、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意义 11、论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 12、论法人制度对于我国企业改革的理论与制度意义 13、论合伙的法律地位 14、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 15、论法人内部治理制度 16、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 17、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18、论意思表示 19、论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 20、论物权行为 30、论代理制度对于市场交易的意义九)民事诉讼法部分 1、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2、诉和诉权的理论与实践 3、试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4、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5、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裁判的抗诉 6、关于民事诉讼主体制度的研究 7、关于我国民事上诉制度的研究 8、对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研究 9、对我国破产制度的探讨 10、对我国仲裁制度的探讨 11、我国开展司法协助的现状展望 12、关于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 13、如何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 14、试论法院调解 15、督促程序之研究 16、公示催告程序之研究 17、论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 18、论普通程序的基础性 19、怎样认识民事强制执行措施 20、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题目自选,自己还可以选自己感兴趣的民事诉讼法学的问题作为论问题指导教师自选 十)司法鉴定学部分 侦察与司法鉴定部分 1、刑事侦查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论刑事侦查的法制原则 3、证据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 4、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 5、论现场勘查中的临场分析 6、论现场分析的辩证法 7、论侦查实验 8、影响证人证言的心理因素 9、审讯犯罪嫌疑人的任务 10、及时对犯罪嫌疑人初审的意义 11、论审讯中政策攻心的策略 12、论审讯中利用矛盾的策略 13、论审讯中出示证据的策略 14、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分析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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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0.7文献标识码:A文童编号:1005-0892 (2001) I1-0032AA
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的理性思考
文也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领城的各种公共风险最终都可能转化为财政风险.财政作
为综合经济的反映,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财政风险越大,说明社
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会共风险越多,国家机器正常这转透受损害的可能性越大.因此,财政风险不是财政部门
本身的风险.而是政府的风险;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保证财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地方财政;风险;表现形式;原因;对策
作老简介文RI.. ii西kt4}学教9(南A 330013)
自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如何防范和化解财
政风险,保证财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引起各方关注.
其根源在于,人们透过亚洲金融危机看到了在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领域的各种公共风险,如金融风
险,内外债风险,社会保障风险等,最终都可能转化为
财政风险.
所谓财政风险,是指财政不能提供足够的财力致使
国家机器不能正常运转而巡受严重损害的可能性.值得
注意的是,财政作为综合经济的反映,直接关系到国民
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财政
风险越大,说明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公共风险越多,
国家机器正常运转遭受损害的可能性越大.因此,财政
风险不是财政部门本身的风险,而是政府的风险.地方
政府及财政部门尤其需要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
一,地方财政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连续高速增长,财政
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特别是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后,中央和地方财政得到了很大发展,财政实力进一步
增强.但是,由于受历史原因,地理因素以及政策,体
制诸多方面的影响,全国仍有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尤
其是一些经济长期落后或老少边贫地区,财政长期处于
困难状态甚至是风险状态.地方财政风险的主要表现形
式有:
1工.财政赤字.近年来,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刚性不
断增强,支农,教育,科技三项法定增长以及确保工资
发放,政法经费保障,粮食风险基金配套安排,社会保
障"兜底"等多项关系大局的支出,使得一些地方财政
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虽经各级财政努力增收节支,采取
各项措施平衡财政收支,但全国仍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县
(市)出现财政赤字.1998年,全国地方一般预算赤字县
共计,93个,除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安徽,山东,
广东等7省市没有赤字县外,其他一些较为发达的东部省
份也相继出现赤字县.由于中西部贫困地区的财政基本
上属于"吃饭型"财政,开支标准较低,用于建设性支
出所占比例很小,因而财政内部调节能力很弱;即使这
些地方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那也是在财力十分紧张或
存在支出欠账情况下的'低水平''平衡.一级财政如果
连续出现高额赤字,且滚存赤字达到年度本级财政收人
的一定比例时,将导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不能按时
发放,行政办公经费,法定支出项目等不能按标准及时
开支,从而对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产生影响.
2.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涉外彼务.包括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
款.有资料显示,自1980年我国恢复在世界银行的席位
以来至1998年,世界银行对我国承诺的贷款总额达到
309.27亿美元.其中,硬贷款214.03亿美元,占贷款总额
的69.2%a;软贷款95.24亿美元,占30.8%,用以支持200
个项目.目前,很多项目已进人还本付息阶段.但由于
市场变化以及天灾人祸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些项目经
济效益差,有的投产之日便是亏损之时.特别是有些农
业项目,本来经济效益就较低,还分散到千家万户,因
而还款能力更是一卜分低下.国家不得不通过上下级财政
往来扣款的办法,来确保债务本息的偿还,维护国家对
收稿日期:2001-09-3032
万方数据
外借款的信誉,但同时也给负债县乡R政增加了很大压
力.
(2)国债转贷.为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
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从1998年至2000年,连续3年
增发国债共计3600亿元,用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
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这些国债资金,转贷到地方部分的,目前已
逐步进人还本付息阶段.由于目前那些建设项目还没有
完工或还没有完全取得收益,故地方财政还本付息面临
困难.
(3〕县乡债务.不少地方县乡债务形势严峻,有的
负债规模已超过了财政承受能力.这些县乡债务除了财
政直接借款外,主要是政府,部门,企业借款由财政担
保,其中有国内各金融部门的信贷借款,上级财政周转
金借款以及直接向其他债权人所借的款项.而所借资金
部分被用于投资办厂,搞一些'政绩工程"或兴办一些
社会公益事业;部分则被用于非生产性投资,甚至挥霍
浪费.这些债务已有相当一部分形成不良债务,甚至是
呆账.乡镇财政部门因涉及债务担保事项而遭法院封账
之事已屡见不鲜.
3.财政挂账.其中最为严重,给产粮省财政带来沉
重包袱的就是粮食亏损挂账.至1998年底,全国累计消
化老挂账426亿元,消化进度为78%,其中:政策性挂账
398亿元,消化进度为82%.但老的挂账尚未完全消除,
新的粮食亏损挂账又接踵而来.据统计,从1992年4月1
日至1998年5月31日止,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新增粮食财
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2015亿元,其中新增粮食
财务挂账1466亿元.消化这些挂账,无疑将给产粮省财
政带来巨大的压力.
4.拖欠工资.欠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是近几年
来经济欠发达省份县乡财政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由于
机构膨胀,人员增加,工资标准提高,财力供给不足等
原因,欠发工资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比较普遍.
从县一级看,欠发公务员和教师工资,主要是"拖"的
问题,一般事后可以补发;到了乡镇一级则更加困难,
有的出现积欠现象,工资不能足额到位.而长期拖欠的
工资主要是地方出台的一些补贴性工资(如菜篮子补
助)以及近年增资中地方财力白筹安排的那部分.然
而,县乡两级的中央或省垂直管理部门的职工工资不仅
没有拖欠,而且有的标准还较高,与当地公教人员工资
情况形成强烈的反差'这种收人七的不对称性,直接影
响到基层公教人员队伍的稳定,也给县乡财政带来了压
力.
5.收支"水份".从经济学上看,经济的发展水平
决定了财政的收支水平.然而,由于一些地方在经济工
作中没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片面追求高标准;为了
体现"政绩"甚至弄虚作假,营造经济虚假繁荣.体现
在财政上,反映最为明显的就是提出的财政收人增长幅
度不切实际,脱离税源,造成一些县乡财政为完成收人
任务,硬性摊派,寅吃卯粮,买税卖税,甚至直接在账
上弄虚作假,虚收虚支,虚frz平衡.这些虚收虚支部分
在一些地方占当年财政收人的程度不一,有的高达10%
至20%,甚至更多.令人担心的是,这些虚收虚支部分
将进人第二年的增长基数,逐年增加,形成恶性循环.
这也是一些县乡财政收人年年增长,而可用财力却停滞
不前的原因.
二,地方财政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1.经济因素.造成部分地方财政存在一定风险的原
因比较复杂,是国民经济运行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综
合反映.但究其根本原因,仍在于当地经济发展缓慢,
经济效益低下,从而导致地方财政承担风险的能力薄
弱.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尤其是东部沿海经济
获得了迅猛的发展,但同时,东西部地区经济实力的差
距也在逐渐拉大.据统计,1999年全国地方财政收人
(一般预算收人)亿元县共计593个,其中:亿元县最多
的是山东省,为69个;收入超3亿元的60个县〔市)中,
有53个集中在东部沿海省市.与之相比,西藏,青海没
有亿元县,宁夏仅有i个,其他中西部省份也相对较少.
593个亿元县的地方本级一般预算收人为"10.57亿元,
占全国地方一般预算收人的19.8%.然而,1999年,全
国有地方国家级贫困县574个,大部分分布在中西部地
区和革命老区,这574个贫困县的地方本级一般预算收
人为247.35亿元,仅占全国地方一般预算收人的4.4%,
县〔市)数量基本相当,收人相差却如此悬殊,贫困县
财政状况可见一斑.然而,无论富裕与贫困,一个地方
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环境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提
高,政府所担的职责都是一样的,并在很大程度上是直
接依靠财政才得以维持的,如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住
房制度的改苹,企业破产制度的实行等,无不与财政息
息相关.
2.体制因素.其一,从总体上讲,财政体制改革落
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表现在支出上没有解决好"越位"
与"缺位"向题,使财政该退出的没有退出;计划经济
体制下的包袱没有甩下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包袱又背
了上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财政具有公共性,财政
.33.
万方数据
支出应退出一般竟争性行业,项目的投资.但目前从上
至下,公共财政一直处于"构建之中,没有一个明确
的指导意见.其二,从财政体制上看,1994年的分税制
改革,对完善我国的财政体制,提高中央财政的'两个
比重"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即在体制
上把贫困地区与全省财政捆绑在一起,全国一刀切.从
实际情况看,经济发达的省份可以在省内进行调剂;而
经济欠发达省份,省内调剂就困难;贫困地区则要承受
更大的压力.这主要是因为,各省根据本省情况又制定
了省以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但在一些地方,由于基层
财政体制环境并不宽松,从而造成体制土的层层'.盘
剥,.,加大了下级财政对上级财政的依赖,影响了县乡
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3.政策因素.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是
导致地方政府偿债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的因素之一.一
方面,由于事权的错位,认为本级政府的事未必由本级
政府自行解决,本级政府的举债总会有上一级政府"兜
底",于是草率举债,形成不了对偿傲的硬约束.另一
方面,一些债务还款时限较长,没有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制,使得一些举债项目经济效益低下,还款能力差.由
于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不相称问题的存在,中西部地区
的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收人难以满足履行支出职责的需
要,也是导致这些地方政府俄务增加的另一个重要因
素.特别是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其收人在上解上级政
府的同时,其支出职责范围没有随之改变,财政负担如
故.近几年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虽然年年增加,
但对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来讲,仍是杯水车薪;另一方
面,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与地方的迫切需求,
也有一个是否相对应的向题.同样,由于政府间事权划
分不清,逐渐形成了"上级出政策,下级出票子的格
局.
4管理因素.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理财方式
上思路不广,仍囿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模式,不善于运
用市场规律和市场机制来驾驭和调控经济;仍乐于充当
微观经济投资和管理的直接主体.一谈到发展经济,就
采取政府立项,银行贷款,税收优S的办法;一谈到搞
开发区,就一哄而上,廉价出让土地,财政减税让利.
特别是在资金的筹措上,大都通过政府强行干预,迫使
财政担保.对这种财政担保借来的钱,很多借款单位自
然是不愿偿还的.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在发展经
济上往往急于求成,忙于上项目,疏于管理监督,使当
地经济建设摊子铺得过大,超过财政承受能力.
除此之外,税收的流失和财力的分散也是质发地方
财政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的对策
I.从体制上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体制问题
是财政的核心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收人的增
多,中央财政收人占全国财政收人的比重在达到宏观调
控比例的前提下,建议中央适时调整对中西部地区"两
税,,的分成比例,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倾斜政策,调
动这些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在省以下财政体制上,
要适当调整各级地方财政的分配关系,使各级财政履行
其职能有基本的财力保证,把发展的重点放在县域经济
上;合理调整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分类确定各乡镇的
财政体制,给乡镇一级更多的经济发展空间和活力.对
一些经济不发达,财政特别困难的乡,可以推广由县级
财政核定其财政支出基本需求的办法,主要是解决好工
资发放和正常工作运转所需的资金,即支出由县级财政
核定,缺口由县级财政补足.建立规范,科学的转移支
付制度,逐步加大对贫困落后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推动困难地区发展经济,培梢财源.
2.遵循市场规律,加强财源建设.财政问题归根到
底是经济问题,改善财政状况,摆脱财政困难的根本出
路在于按市场经济规律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发展经济,
夯实财政基础,壮大财政实力.要转变财源建设的投人
方式,实现由过去的以政府行为为主向市场行为为主,
由偏重财政直接投人向间接引导,由侧重公有经济向公
有和非公有经济并重的转变.广泛筹措财源建设资金,
摒弃财政直接投资或靠财政担保的办法.采取贴息方
式,充分发挥相关财政性资金的引导,吸附作用和国债
转贷资金的乘数效应.通过小城镇建设和新兴产业的开
发,抓好投资"载体"的建设,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
特别是民问私人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消赤减债.妥善解决财政赤
字和乡镇愤务问题,对于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具有重要
意义.有赤字债务的地方应结合实际,分步骤制定消赤
减债计划.在清理的基础上,对于确应由财政承担的到
期债务,要建立责任完备的偿债准备金,分年逐步偿
清;对于其中一些仍可经营的项目和设施,按市场规
律,积极予以转制或拍卖;对于不属于财政承担的债
务,则按照'谁受益,准负担,谁借款,谁还款"的原
则,分别进行清偿.加强和细化预算管理,年初预算安
排不能留有缺日;执行中出现的减收增支,要采取措施
子以弥补.对于历年的滚存赤字,主要应由当地逐步加
以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中央,省级财政要拿出一定
万方数据
财力,帮助其渡过难关.
4.科学界定财政供给范围,逐步解决支出"越位,,
与"缺位"问题.应根据改革的总体要求及建立公共财
政框架的需要,合理界定财政对事业单位的供给范围,
如可以按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程度相应界定财政是否供给
其经费,以及供给的项目和比例;应把支持公益性事业
发展放在政府的重要位置上,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
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公益性事业;应依法保障义务教
育经费.而对有收人的半公益性事业单位,财政只给定
额补助,单位可依法组织一部分收人,如开放高等教育
市场,逐步减少对非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对经营性事
业单位,应促其走向市场,与财政脱钩.同时,应改进
和加强财政管理,增强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越
是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越要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的
人员编制,减少经费开支.
5.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增强还款责任意识.世界银
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和政府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的
大量投人,为经济发展注人了活力.因此,地方政府要
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管理,建立起权,责,利和
借,用,还相统一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项目的可行性
研究和经济效益的论证工作,确保项目预期收益的实
现;制定每个项目的还款计划,坚持谁借谁还的原则,
明确借款单位是还债的第一责任人;规范政府外债担
保,对需要财政担保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应视财力
情况每年从预算安排上留出偿债准备金,以防将来大规
模还款给财政带来的冲击和风险.同时,建立必要的借
款单位财产抵押和还款保证金制度,完善手续,落实好
配套资金和还贷资金来源.而对市场竞争性项目应采取
借款单位与贷款机构借贷直对方式,按法律程序办理,
财政不予担保.
6.坚持实事求是,努力提高财政收人质量.财政工
作必须始终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弄虚作假行为,把财政
收人增长建立在经济发展和有可靠税源的基础之上.税
收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实现税
收与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既要防止有税不收,又要防
止和纠正为了完成不切实际的收人任务,违反政策收
"过头税"或摊派税收的错误做法;坚决取消少数地方
把干部职务晋升与财政收人增长硬性挂钩的做法,杜绝
垫税,引税,买税,卖税以及摊派和虚收虚支等弄虚作
假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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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风险间题的研究
贵任编校:谭安华
(上接第21页)制其恶性竞争;另一方面对其进行改造,
增加技术含量,加快传统产业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
化的过程.
3.努力提高服务贸易出口.我们应该看到,以外贸
依存度作为衡量对外开放程度的标准有一个很大的缺
陷,就是未将服务贸易的情况考虑在内.而服务贸易是
未来最具增长潜力的领域.所以我们不应满足已取得的
成果,要以加入W"LO为契机,加快服务贸易国际化进
程.特别是鼓励中国有优势的服务贸易出口,加强政策
协n和指导,支持国内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在更
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
4.在强调努力发展外贸的同时不可忽略扩大内需.
根据前面的分析,出口依存度的增长应该对国内生产总
值的增长有贡献,但不宜喧宾夺主.中国具有典型的大
国经济特征,从长远看,扩大内需是根本.根据林德的
代表性需求理论,一种工业品要成为潜在的出口产品,
首先必须是一种在国内消费或投资生产的产品.也就是
说国内需求是一种产品形成比较优势的前提,所以扩大
内需也可以成为促进出口的手段.只有走内,外贸相结
合的道路,才能保证中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
地发展,而那种条件下的外贸依存度也一定是最适合
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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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庚解开"贸易顺差悖论"之谜111_国际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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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1商品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111.财经问题研究
责任编辑:刘仁彪
35"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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