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至5日,随着入冬以来最强冷空气的入侵,我国大部地区遭受了近年来罕见的寒潮天气。而在未来的几天里,剧烈降温、暴雪、沙尘、大风天气还将一路席卷而来。其中,西北地区、青藏高原、华北北部、东北地区等地气温均低于零下10度,其中部分地区气温更是低于了零下20度。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称,今冬,四川局部地方可能再次出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今年年初在我国南方曾暴发大规模雪灾,至今还令人记忆犹新。面对50年不遇的大雪,煤、电、路等方面在雪灾暴发时都出现了问题。因此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委员就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面对越来越近的大风、强降温脚步和南方地区可能再次出现的冰雪灾害,我们不妨再次回顾一下委员们的建议,吸取今年年初南方冰雪灾害的教训,积极应对,未雨绸缪。 ——编者 一、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今年1月10日以来,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发生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低温、雨雪与冰冻灾害,给当地交通、企业、电网、农作物、森林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痛定思痛,保险业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各项工作的同时,开始深入研究保险业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应当发挥的作用和功能,其中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据民政部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2005年我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损失2042.1亿元。而保险业支付的保险赔款仅为100亿元左右,占比不到5%,远低于36%的全球保险业平均水平。这次雨雪冰冻灾害进一步反映出保险业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的作用偏低,凸现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紧迫性和可行性 1.法律支持。我国开展对巨灾保险制度的研究已有10余年历史,已经形成了一定共识。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以“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因此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适逢其时。 2.试点先行。在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量力而行,探索试点。因此我建议从构建民居地震巨灾保险体系入手,适度扩展巨灾风险的承保范围,使巨灾保险赔偿基金有个积累过程。 3.体系构建。根据国际成功国家的经验,必须建立多层次巨灾保障体系,形成个人自保、保险公司承保、再保险公司分保、国际再保险市场支持、资本市场运作、国家财政参与的体系架构。体系设计安排应该包括政府的财政投入与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的支持,保险公司承保巨灾风险,再保险公司划分巨灾风险区域和安排巨灾管理模型,国际再保险市场支持,共同设立巨灾保险基金,开发销售巨灾风险债券等内容。 4.再保险作用。地震巨灾保险制度需要发挥好国内和国际再保险市场的支持,这是巨灾保险制度安排能否成功的关键。 5.技术合作。应当建立国内保险公司与中国地震局和相关科研院所以及国际巨灾风险研究机构之间的技术联合,利用地震风险分析与保险精算和损失模型相结合,计算区域最大损失预测,设计防灾减灾管理机制,为巨灾保险制定产品价格。
世界建筑结构抗震设计力学理论的严重错误
一、 捆住地震内力的结构体系
1、 现行建筑结构抗震(理论)技术存在的错误:世界各国采用的抵抗地震破坏的建筑物体的基本类型,都是以吸收地震能量为主的插入式整体结构(对地球而言),即将建筑物的基础和上部结构设计为绝对不可分割的刚体插入地球,因而建筑物抵抗地震破坏力的受力分析和设计,就不得不从结构整体考虑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地震破坏力是通过土层和岩石冲击建筑物的基础并直接将冲击力传递给上部结构,上部结构的作用力(荷载)加上地震产生的内力又反作用于基础,因而建筑物基础的强度设计要求,应是地震力和上部结构反作用力的叠加。
地震破坏力是往覆水平剪切力,上部结构的反作用力是垂直于地面的。这样两个方向互相垂直,并处于运动冲击状态的作用力,在一个平面上会交了。地震破坏力以强大的往覆水平推动力,推动着(抓住)建筑物基础做水平往覆运动,因而很容易分析,在这两种力的会交面上,实质上形成了远大于地震破坏力的往覆剪切力。因此,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在插入式整体结构中是很难达到实际抗震设计要求的,现在的建筑物一般都是偏于保守的理想设计和建造,因而投资也在大大增加,即便如此,在实际的地震灾害中,建筑物受破坏的程度依然是很严重的,进而也无法摆脱和减轻地震灾害,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的巨大损失。
历史的教训足已充分说明,插入式建筑结构体系受到了严峻的检验,即似地球为相当好的惯性参考系,又将建筑物体插入地球,形成不可分割的刚体。在过去的年代,建筑物还处于低层范围时,问题还不严重,而在现代化高层、重型建筑中,仍然是采用插入式刚箍捆住内力的结构,在实际的地震灾害中存在着严重的隐患。插入式整体建筑物结构体系在正常情况下,即非地震静止状态,是没有问题,而在地震灾害爆发时,插入式整体建筑物体系的结构受力传力路线明显发生混乱,建筑结构设计的极其重要的力学原则:
(1)、不论在任何情况下,结构的传力路线必须清楚。
(2)、以当地的最不利外界因素为设计依据,如很多地区必须考虑可能发生的最大地震破坏力。这就是说建筑物抵抗地震破坏的正确条件是:运动中建筑结构内力的传递必须正确、清楚。
插入式整体建筑结构在地震时,将地震破坏力直接传递给上部结构,使上部结构发生摇晃,由于上部结构是刚箍捆住内力的结构,因而在摇晃中产生的巨大能量没有释放点,而被迫返回基础,地震又很快的不断的冲击建筑物的基础,向上部结构输送地震能量。这样上部结构返回的作用力,同基础传来的地震内力发生冲撞,冲撞最厉害的集中点,就是能量集中释放的突破点,也是结构的破坏点,通常都在基础与上部结构的交面上,破坏的形式是剪切破坏,而整个建筑物不是倒塌就是倾斜。
目前,许多国家在高层建筑的抗震设计方案中,已经出现了新的结构,如:美国纽约的42层高层建筑物,建在于基础分离的98个橡胶弹簧上,日本的建在弧型钢条上防地震建筑物,前苏联的建在与基础分离的沙垫层上的建筑物,以及在中国已经获得了美国、中国和英国发明专利权的,刚柔性隔震、减震、消震建筑结构与抗震低层楼房加层结构,都十分成功的应用于工程实践中,都明显的在建筑结构体型上,改变了传统的插入式刚箍捆住内力(吸收地震能量)的结构体系。 总之都在建筑设计的结构方面设法摆脱在地震灾害时,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的插入式刚箍捆住内力的结构体系。其实质都反映了对“似地球为相当好的惯性参考系”为指导理论,所制定的现行抗震硬抗、死抗地震打击设计规范的动摇,本质上也是改变了建筑结构受力体系,而不在似地球为绝对静止不动的惯性参考系了。
1、 现行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与地震场地效应的问题现行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是根据结构力学和建筑结构设计的理论基础而来的。结构力学和结构抗震设计规范,将地震破坏力简化并规定为在建筑物上部结构中的水平运动力,对建筑物的水平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硬抗平衡,这一规定实质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和错误。
其一:地震爆发时,首先是大地在做往覆水平运动,由于建筑物基础插入大地,因而必然随大地的往覆水平运动而运动,建筑物上部结构也因此被迫运动,但是建筑物上部结构的运动形式不是水平运动(因而根本就没有受水平的作用),而是因基础在受地震水平力运动中,产生的运动力传递到上部结构,迫使上部结构沿地震受力方向,作反方向S形式倾斜摆动;
其二:地震爆发时的冲击波只有两个方向,而现在所有城市的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是根据城市的道路按东西南北方向和建设的需要各自排列的。将建筑物上部结构视为受水平运动,也只能有30%的建筑物的结构抗震设计受力方向与地震冲击波受力方向相同,而70%的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受力方向与实际地震冲击波的冲击方向,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当地震爆发时,只有少数正好与地震冲击波方向协调一致的建筑物不一定破坏,而大多数与地震冲击波方向不一致的建筑物,自然就很难逃脱地震冲击破坏倒塌的后果。地震对建筑物的冲击破坏,主要是对建筑物基础产生的水平往覆冲击剪切力,从而使基础被冲击破坏失去稳定后,造成上部建筑物的破坏和倒塌,地震冲击波首先是破坏了基础,而不是破坏上部建筑结构,所谓万丈高楼从地(基)起,就是这个道理。基础都破坏了,上部建筑自然就保不住了;
其三:城市中建筑物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反映在超高层、高层、多层和轻重型建筑之分,而这些不同类型的建筑,又以基础深度的差别体现在地震冲击波的大小上,基础越深、越大,受地震冲击波的冲击自然很大,在加上城市地下建筑设施不少(如:地下建筑、地铁、地下大型管道等),都是构成城市地震场地效应发生互相变化的种种直接因素。现行抗震设计中,都没有考虑地下建筑设施的自身抗震,以及对地面建筑物基础和地基的地震场地效应所产生的严重问题。
2、 现行建筑结构抗震桩基设计与地震场地效应的严重问题现行抗震设计中的桩基础的设计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端承桩类型,另一种是摩擦桩类型。端承桩是将深层的地基反作用力通过桩传递给地面,构成对上部建筑物作用力(压力)的平衡。摩擦桩是通过桩基础与一定深度的地基土层十分紧密的挤压结合中产生足够的反作用力,通过桩传递到地面,构成对上部建筑物的作用力(压力)的平衡。这里必须指出的是,这两种类型的桩基础在对上部建筑物的作用力(压力)构成平衡的充分条件是:静力荷载,即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成立的。
在端承桩中,端桩是反作用力的顶点,桩身是传递反作用力的通道,桩身四周的土层是给桩身起到了极其重要的稳定作用,由此,可以定义:桩端的承载力,桩身的强度是和桩身四周的土层构成了端桩基础的整体,缺一不可。
在摩擦桩中,桩身的强度与桩身四周土层紧密挤压所产生的反作用力,构成了摩擦桩基础的整体,也是缺一不可的。这两种类型的桩基础在地震爆发时,强大的地震水平往覆冲击波,完全改变了上述状态,使端承桩在地震冲击波中,使端承桩的承载力发生水平往覆运动,不但失去对桩身的稳定,反而对桩身构成了往覆水平冲击,其结果:端承桩不是破坏,就是下沉失稳。随着端承桩的破坏和失稳,建筑物上部结构自然也就处于破坏倒塌的危险境地,而摩擦桩的危险就来的更快了,地震冲击波迫使摩擦桩桩身必须与四周土层与桩基松开,失去摩擦桩身必须与四周土层紧密挤压的必要条件,并且土层对桩身构成水平冲击力,随着摩擦桩中四周土层与桩身摩擦力的解除和改变,桩不是破坏就是失稳,其上部建筑物随之处于时刻会破坏和倒塌的危险之中。
3、 现行予应力建筑结构在地震中的严重问题所谓予应力建筑结构,是人为的在建筑结构的主要承力构件中,对 主要承力构件中混凝土施加予应力,一般是通过对结构中承力构件的钢筋进行张拉,利用钢筋的回弹力挤压混凝土来实现的。根据对承力构件中钢筋的张拉,与混凝土的先后关系,又可分为先张法和后张法两大类。
从建筑结构中的予应力构件,到予应力结构的发展,已经有较长的时间了,在建筑结构中应用予应力构件和发展予应力结构的优势,在很多城市的建设中,得到了较广泛的应用。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推广和应用予应力构件和予应力结构,的确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结构动力学问题需要特别注重,所谓建筑结构动力学方面的问题,也就是地震爆发时,地震冲击波迫使建筑结构产生振动的动态反应,地震冲击波冲击建筑结构,使其产生的内力在结构中传递,而予应力构件和予应力结构的力学模型是:1) 予应力张拉两端的固端成支座,是不允许有任何改变的;2) 予应力构件或予应力结构在使用过程中,其构件和结构是不允许发生水平推动,振动弯曲和上下振动的。也就是说,予应力构件和予应力结构,只有在没有任何外力的情况下,才能达到予应力构件和予应力结构设计的使用要求。因此可以定义:予应力构件和予应力结构的安全使用条件,是不能承受任何外力(尤其是地震冲击力)的静力使用状态。
地震冲击波在建筑结构中,将无情的迫使建筑结构中的所有梁、柱、板、墙体等受力构件发生变形,即地震冲击力能完全改变予应力构件和予应力结构的两端边界条件,使其构件和结构中的予应力偿失。任何在使用中的予应力构件和予应力结构,当予应力衰退和偿失后,其构件和结构必然破坏。因此,在地震设防城市的建设中,是不能使用予应力构件和予应力结构的。但是,现在许多城市的建设中都使用了予应力结构,这是十分危险的。因此,应尽快在地震爆发之前,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一定是十分严重的。
综上所述,现行世界各国所实行的建筑结构体系,是与地震冲击波相对抗、硬抗(死抗)的捆住地震内力的结构体系。从结构动态平衡的根本原理来分析,这种与地震力相对抗的结构体系的静态平衡在地震中完全破坏了。也就是说,现行的建筑结构体系,只能满足静态(无地震冲击波)状况下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平衡。当地震爆发时,建筑结构内力的静态平衡被破坏了。这就是现行建筑结构体系抵抗不了地震冲击破坏的根本原因所在。现行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只是加大了建筑结构的刚变,使其增加了对地震冲击力的对抗力(死抗力),没有从结构动态平衡的基础上去寻求,建筑结构与地震冲击波的动态平衡,建立一个与地震内力相适应(不是相违背)的“释放地震内力的建筑结构动态平衡体系”。
总之,几百年来,人类所推行的静态(加大刚度)的建筑结构体系,违背了地球地震的客观规律。因此,给人类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灾难。人类为了在地球上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下去,就得从根本上解决适应地球地震客观规律的建筑结构体系。因此,一种与地震力相适应的“释放地震内力的建筑结构动态平衡体系”的动态平衡的力学理论的建立,并制定新的建筑结构释放地震冲击波的设计标准(在也不是对抗的标准),将是人类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二、 释放地震内力的建筑结构体系1、 释放地震内力建筑结构体系的理论基础我们从现代地球物理学家关于地球板快运动理论的力学分析中,以及对地震客观规律的不断揭示,更进一步对地球的认识,有了新的力学见解,我们认为地球是一个在运动中自身求得内力平衡的结构体系,它有两个阶段的运动规律:
(1)、地球内力的平衡阶段:地球结构体,在自转和围绕太阳周转运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内力,在平衡阶段,地表运动处于内力平衡,地球运动处于静止状态,此阶段可似地球为惯性参考系阶段。
(2)、地球结构体系处于内力平衡阶段后,其内力仍然在不断的增加,而地球结构体不能承受日益增大的内力,而在运动中,通过地球板快的运动,地震和火山等形式释放出来,以求得新的内力平衡,这个阶段是地表的活跃阶段。其不断增加的内力将在地球内力集中点释放出来,此阶段可似为非惯性参考阶段。地球内力平衡过程中的这两个阶段,在地球内部不断循环下去,形成了地球生态平衡的必然规律。
人类是在地球生态的环境中生存的,因此,人类必须遵循地球生态环境中的各种自然规律去发展。从人们开始认识到对过去认识的不足,即理论上的不足和错误,又不断的在生活实践中,提高了对地球生态环境的认识,进而不断的揭示自然规律,掌握和运用规律为现代人类和将来造福。应该明确的指出,人类对地球认识的提高和深化,其指导人类如何适应地球生态的科学理论,也就随之进入了更高的阶段。
2、 释放地震内力建筑结构体系新技术的应用:已经获得中国、美国和英国发明专利权的新技术“建筑物抗震减震装置”、“建筑物消震装置”和“高层建筑隔震消能装置”完全改变了传统的插入式刚箍捆住地震内力的建筑结构体系,将建筑物整体有机的隔离成两个受力体系,这样地震破坏力的传递媒介改变了,由直接传递转化为间接传递。不言而喻,“建筑物抗震减震装置”将大大减少地震对上部结构的冲击,反之,上部结构对基础的作用力也大大减小。
新技术的设计依据是以柔克刚的动态平衡原理,该技术的主要特点是:能十分有效的大大减弱地震灾害对建筑物的打击破坏。目前,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科学家们在研究抵抗地震灾害方面,都从过去只是单纯考虑建筑结构加大刚度的硬抗(死抗)方式,而向建筑结构隔震减震的方面发展了。原因十分清楚,过去几百年来建筑物硬抗地震灾害方法的不断失败,告诉和启发人们要寻求一种适应地震客观规律的抗震方式。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讲,以柔克刚,才能达到建筑物在地震冲击中的 动态平衡,而不被破坏,反之,以硬抗来对抗地震的打击,即以刚克刚设计的建筑物是根本抵抗不了地震的打击的。因为人们设计建筑物的刚度,不可能达到(保证)比地震破坏力还要大得多的程度。否则现代的专家们去研究建筑物的消震、隔震与减震,不就失去意义了吗?
“建筑物消震装置”发明专利技术,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地震爆发时对建筑物基础的安全保护,其形式是沿建筑物四周一定距离内,在基础底面到地面的位置,设置“建筑物消震装置”,该装置的作用是从任一方向完全切断地震波冲击基础的传力路线,使基础处于安全保护之中,基础都安全了,上部建筑自然也就安全了。如果是高层建筑,还要结合采用另一项“建筑物抗震减震装置”发明专利技术,将更加有效的保护高层建筑的安全使用。该技术还可以用于50—80年代旧建筑物的消震保护,特别是对大会堂、大礼堂、展览馆、影剧院等,对无法抗震加固的大型建筑和古建筑的消震保护是十分有效的。该发明专利技术是在不影响旧建筑物的继续使用,不用搬迁的情况进行,比常规抗震加固安全,还节省40%左右的投资,用于新建筑中,比常规设计节省20%左右,并能完全达到地震设防要求。该专利技术已经成功的应用于中央党校、国务院二招等旧建筑的加高和消震减震工程中。创新科技经评审已列为中国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国家科委成果办发文向全国推广,中央电视一台、二台、十台均新闻和专题报道。
“建筑物抗震减震装置”和“建筑物消震装置”完全适应于新建筑结构,也适应于使用中的已建成的建筑结构的抗震、减震和消震措施。即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铁路桥梁和公路桥梁、塔式和倒摆式结构、大型水库的大坝以及地面和地下的建筑物。地震给人类造成的灾害,使人类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到,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是人类在地球生态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类为了更好的在地球生态环境中生存和发展下去,就必须不断的认识地球的 生态环境及自然规律,不断的提高科学理论和更先进的技术水平,使人类建造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建筑物适应地震破坏力的能力不断增强,以减免地震灾害时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来点实际的,准确观察并且减少最低的生命财产失去
亲爱的朋友们你们好,痛闻四川大地震,多少无辜的生命在一瞬间就失去了,是多么的让人痛心,而我们的地震工作还是进步的那么缓慢,到现在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提前预知地震的发生,
可是朋友们,我却可以告诉你们,地震前是一定有征兆的,让我来告诉大家,希望看到的朋友,多加注意,或者在即将发生前告诉大家,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对天象比较感兴趣,几次的观察让我知道,地震前的征兆:而且每次看到后在15-30个小时就会发生. 为什么说是天象呢,明确的说是地震云,因为地震云和别的云是不一样的,它是在自然的情况下会呈现出微红色的云,或者说是云气,(或者说它根本不是云,而是可以看到的呈红色的气体),观察地震云的最佳时间我认为是18:00-24:00 因为这个时候比较容看到,确切一点的说是太阳下去了,更有利于观察.,如果你看到后请特别注意,呈微红色气体的云的位置是在什么方位,在你看到那个可怕的气体后,(必须保证是我所说的那个呈微红色的气体云)那么可怕的事情就要发生了.
举个例子来说吧,我是江苏徐州的,99年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就开始观察天象了,我看到了在我们东南方向的位置就出现了那样的呈微红色的气体云,我感觉这个东西很奇怪,平时都没有看到,过了一天,就看到电视上说台湾地震了.那个时候我有观察了几次,而且每次都会在电视上看到报道,哪个地方地震了,在地图上一查,和观察的方位是一致的,所以我为什么那么肯定我看到的就是所谓的地震云,
08年11我回老家徐州,在9号左右吧,我看到新闻上说青藏地震了,11月11号晚上8点多,我看到我家西南方向又出现了这个状况,我向告诉了我的朋友,应该是青藏方向有地震,结果在12号的中午就发生了地震(应该是余震,5.1级)还有几个例子,我就不列举了,希望大家能够了解最好是明白.
朋友们,当你看到天空中有这种奇异的呈微红色的气体云,你就要注意它的位置了
地理灾害是史来人类头痛又无法克制的问题 它的来源主要是......(高3课本上有) 最后再写一些建议对地理灾害的采取的方法 我就是这麽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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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生态 “救”生态
[摘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干扰日益增大引发了生态危机。本文通过分析生态系统的各要素及其功能,从系统科学的角度来“看”,说明现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异化是导致生态危机的真正根源;从非线性思维的角度来“救”,改变和突破人类以往所具有的线性思维和观念,建立一种全新的“大自然观”、全新的“大生产观”、全新的“大社会观”。
[关键词]系统科学 非线性思维 生态系统
[中图分类号]B845.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1-0098-02
生态系统指由生物群落与无机环境构成的统一整体,它是个开放的系统,为了保证自身的稳定,必须不断输入能量,否则就有崩溃的危险;生态系统也是生态学领域的一个主要结构和功能单位,它属于生态学研究的最高层次。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的各种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干扰不断增大,在破坏与保护、生命与金钱的痛苦交织中,人类逐渐意识到了生态系统的真正价值,人类才真正开始关注生态系统的现状,并将其纳入伦理道德体系中,形成一种全新的生态伦理道德,这一切都深深地影响着人类的命运。
一、当前生态系统的现状
半个世纪以来,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科技的飞速发展,人类不但拥有了空前强大的建设和创造能力,也拥有了巨大的破坏和毁灭力量。一方面,由于人类的各种活动增大了向自然资源索取的速度和规模,导致了生态失衡,带来了一系列灾害。另一方面,由于自然规律的反馈作用,人类本身也遭到“报复”。因此,当今世界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已经把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来研究。
人类目前正面临着一场空前险恶的生态危机。所谓生态危机,就是指生态破坏、环境恶化、臭氧层损耗、气候异常、资源匮乏、疾病蔓延、生物多样性锐减等。
二、系统科学地“看”生态
系统科学就是以系统为研究对象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开发的学科组成的学科群。它主要考察各类系统的关系和属性,并揭示其活动规律,探讨其有关系统的各种方法和理论。系统科学的方法和理论正在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向社会科学领域广泛转移。
生态系统依其不同的结构实现其一定的功能,而系统的特定功能的实现要具备一定的结构。若要调整生态系统的结构,就有可能会改变系统的功能;而要改变生态系统的功能,就必须改变系统的结构,人类片面追求经济价值使其结构和功能发生混乱,导致了一系列的生态危机。这些都表明,人类解决生态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理论认识的问题,而更多的是社会经济的问题。客观地说,现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异化是导致生态危机的真正根源。
(一)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异化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之所以能导致一系列的生态危机,其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拥有了一种特殊的能力,它不同于自然界的意志自由,它被称为人的主体能动性。而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异化,就是人失去了自己的本质而被置于对立面的状态,并且在这种状态中,人的“自由意志”发挥已不再是“以人为目的”,而成了一种实现外在过程的工具,因此,当这种工具把自然与人的分离与对抗推向极端的时候,就导致了生态危机的发生。
(二)人的主体能动性异化的表现形式
异化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从人的价值观念来看,当前片面地强调自然的价值性,一味地索取和占有,主观地推崇财产私有,导致自然服从于人,物质的发展以不断实现价值增值为最终目的;第二,从人的生产方式上来看,当前世界人类一味地追求功利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片面地发展生产力,一味地追求最大利益;第三,从人的意识形态上来看,奢侈、贫穷、霸权、强权等这些都是私有制度的产物。
三、非线性的思维“救”生态
通过系统科学地“看”生态,全面分析生态问题,我们可以得出,要想科学和谐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且有效解决生态问题以及生态危机,就必须改变和突破人类以往所具有的线性思维和观念。从非线性思维角度出发,建立一种全新的“大自然观”、全新的“大生产观”、全新的“大社会观”。
(一)建立一种全新的“大自然观”
我们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必须改变以往狭隘的自然观,建立一种全新的“大自然观”,它对自然的解释和评价采用一种系统整体的方法,并且重新审视人的作用和位置。我们要意识到社会的发展不仅包括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提高,也包括全新“健康”的生态系统的建立。
(二)建立一种全新的“大生产观”
我们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必须改变以往狭隘的生产方式,不断扩大和丰富生产的内容和范围。要想建立一种全新的“大生产观”,我们就必须实现社会生产与自然生产、社会生产力与自然生产力的有机结合,建立一个将两种生产和两种生产力协调统一的大生产观。
(三)建立一种全新的“大社会观”
我们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除了改变自然观和生产方式,还必须改变与我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整个社会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建立全新的“大社会观”。
综上所述,要想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关键还在于人性的提升。当我们人类学会“真正的利他主义精神”时,我们的自然观、生产方式、社会制度自然而然会得到全新的改变。
四、展望
从系统科学角度分析了生态系统的各要素及其功能,当改变系统的结构时,功能随之改变,同样,当其功能发生改变时,其结构也要发生改变。其系统每个要素的重要性都不能忽视,但不能过多盲目地关注某一要素。例如,盲目任意地发挥人的主体能动性,导致了生态危机等一系列问题。非线性科学的诞生及发展,使系统简单性与复杂性互生互换,使有序和无序巧妙地融为一体,使人类既继承了线性世界理论,又对非线性世界理论进行了创新,为解决人类社会面临的各种许多重大问题提供了科学方法。 【参考文献】
[1](美)唐纳德.自然的经济体系:生态思想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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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方世南.生态环境与人的全面发展.哲学研究,2002,2.
[6]景枫,焦君红.生态环境危机中的利益思考,道德与文明,2002,2.
[7]苗东升.非线性思维初探[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
[8]利润珍.非线性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3,2.
[9]杨小军.张建民从传统发展观到科学发展观:思维方式的变革[J].科学管理研究,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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