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爸给我的
一个农村孩子,原来生活简朴,学习认真。考中大学后,见到同学们大手大脚,自己也慷慨起来,买这买那,不久便出现了才“财政危机”于是他便写信给乡下种地的父亲寄信要钱。信中只有三个字——“爸:钱儿。
父亲接信后十分着急,心怕儿子出了事。他放下锄头,也没敢跟孩儿他娘说就去借钱去了。终于奔波了一天,仅仅借到了500多元钱,便从村里来到县里的邮局,给儿子寄了钱,心里却十分惦记。
不久,儿子又来了信:爸~~~钱~钱不够。儿。又是仅仅几个字,父亲心里更是担心,这回他瞒着孩儿他妈骑着从邻居家借来的自行车来到了县里的医院,为了自己的儿子选择了卖血。医生从他的血管中抽出了许多血,他拿着钱出了医院。他晕晕的骑着自行车,似乎要晕倒了,可是为给儿子节省每一分钱,他没有坐车去,却仍骑着来时的自行车去了,烈日狠狠的照耀着他,他连续骑了8个多小时终于离儿子的学校不远了,可此时的他由于抽血过多而昏倒在路中央,正是这时一辆大货车驶来了~~~就这样躺在了血泊中。可是他不能死,因为前面就是儿子的学校了,他努力的向前爬,血迹脱出了20多米长,终于到了儿子的学校门前,他晕倒了!
此时周围围了很多人,他的儿子从外边玩了一夜,回来了,他挤进人群,他没想到哇,竟然是他的父亲!他痛哭着,而此时父亲以奄奄一息了!儿子退后两步,猛的磕了3个响头~~~~
后来他成为了赫赫有名的人物后,每当有人问起他,此时对自己成就的感受时,他都会说:这是我父亲给我的!
我不是一个好儿子2007年12月20日星期四17:58今天,我又向家里要钱了,因为这两天就快没钱了我也在想自己是否也像别人说的那样是那种————爸钱儿的人呢?在电话里听到爸爸的声音,我觉得很愧疚感觉就像他一下子老了好多一样我真的好想好想,哭啊。因为,爸爸妈妈真的很不容易啊自己实在是辜负了他们啊得特别的难过因为我不是一个好儿子我没有作到一个儿子所应该做的不是别的最起码我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去认真的对待每一件事情我没有像姐姐说的那样节省每一分钱我上网已经用去很多钱想一想父母再那里辛辛苦苦的拼命挣而我却整天的在这里虚度时光我一直在找种种可以为自己解脱的理由种种自己可以退缩的,可以颓废的,可以不去努力的理由我一直在推卸责任在位自己找借口总是在希望有某种东西可以支持自己继续走下去一直在欺骗自己。其实,那样东西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只是我从来就没有去真正的注意或者说是在乎它一直都将他遗忘在脑后其实他就是我的父母给了我生命和今天的人是因为他们我才有了今天才可以坐在这里所以我没有什么里理由不去努力更没有什么理由去颓废,去虚度时日就算是为了他门我也必须去努力并不是为了他门的什么至少我得对得起他们为我付出的一切我得为此而努力不是吗?否则我真的就要成为那种人了我并没有努力过就对什么事情总是不努力就会放弃我以后一定要努力我一定会努力的
……作文,你希望大家给你搜一篇范文么,既然你希望,小心被老师发现。
"爸钱儿"与"儿钱爸"
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篇》
意译:孔子说:“现在人们所谓孝顺,总说能够奉养父母就可以了。(但做到这些确是很不够的,因为)对狗对马,也都能做到饲养它。如果对父母(只做到奉养)而不诚心孝敬的话,那和饲养狗马有什么区别呢?”
生儿育女,孝敬父母,是中国家庭传承了几千年的道统。这种家庭伦理文化,在现代社会里,仍然闪烁出无与伦比的光芒和力量。也正因此,一个家庭乃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才能生生不息,繁荣昌盛. 但是,这种中国家庭伦理在受到以金钱与物质为核心的商品经济浪潮冲击之下,渐呈溃败之势。
不是吗?报载:一学子在外地读书,父亲定期寄钱供读。儿子唯恐父亲会推迟寄钱,总是提前几天提醒。起初,发短信“亲爱的爸爸,快没钱了,别忘寄哦,谢谢!你的儿子”;后短信内容愈发愈短,从“爸爸,没钱了,儿子”直到最后只有三个字“爸、钱、儿”。对这个“爸钱儿”,我想也许有人会这样解读,一则现代年轻人,学习生活节奏快,凡事图个简单明了;另则,供子读书,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勿须繁文缛节。
草木知春,人孰无情? 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与一般动物有区别,在于人是一种有丰富情感,而且有着强烈的情感需求。如亲情、爱情、师生情、同事情、朋友情等等,人同此心,事同此理。当父子之间,只剩下“爸钱儿”三个字的时候,人与人之间这种亲情伦常无疑随之打破。在形式上讲,父亲接到“爸钱儿”三字短信,无异于接到银行的催债通知单,父子之间关系转而成了欠债还钱的关系;实质上讲,父子之间的道德伦常已上升到“欠债当还”的法律规范层面。
此种情形,也有人形象地喻为父子关系实际已进入按揭投资的新时代。父母生了小孩,就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债,从小孩嗷嗷待哺、到供读幼儿园、小学、中学、读硕、读博,一直就是还债,而且是按揭投资式的还债。债的大小、多少,与父母对这笔投资期望值的大小成正比,期望越大、支付额度越大,当然,可能回报越大。
但是,这种投资也有回报归零的。这种回报在表现形式上,就谓之孝道。孝敬父母,赡养老人,人之伦常。但是,当“爸钱儿”这类恶质之风膨胀之时,孝敬、赡养父母必然由道德伦常层面上升到法度约束的层面。据报载:2006年1月,家住武汉江岸区的单婆婆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决定向3个儿女索要生活费。今年77岁的单婆婆,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大儿子龚威在襄樊上班后,就在襄樊落了户,爹爹婆婆和两个女儿龚莉、龚桦一起留在了武汉。1986年,爹爹去世,单婆婆和尚未出嫁的小女儿龚桦一起生活,龚威、龚莉每人每月支付给婆婆50元生活费。眼看自己年事已高,去年5月30日,单婆婆将3个子女都叫到了一起,经过家庭会议后,与3个子女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协议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划分,由龚桦单独继承自己和丈夫名下的房子,房子位于解放公园附近。同时,龚威、龚莉不再承担婆婆的赡养费用,单婆婆的生活费和生老病死均由龚桦负责。不久,3个子女先后下岗了,生活开始困难起来。为了不给孩子们添麻烦,单婆婆自己在外租房住,生活越来越困难。没有办法,她开始找小女儿,但龚桦说自己很困难;随后,婆婆又找到儿子和大姑娘,两人却拿出家庭协议,说他们不该再管。2005年8月,无奈的单婆婆以自己年岁已高,无生活来源为由,将3个子女一起告上法院,索要赡养费。法院一审认为,子女赡养扶助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父母是法定义务,必须自觉履行,母子母女间达成的协议约定龚威、龚莉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规定,属无效协议。法院判决从2005年8月起,3子女每人每月支付单婆婆赡养费120元,另外补齐部分拖欠的赡养费。判决后,单婆婆认为每月120元的赡养费太低,而龚威、龚莉认为自己放弃了财产继承权,协议书应该有效,双方均不服而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了上诉。随后,武汉市中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基本属实,子女不能因为放弃权利而不履行应尽的义务。而每月120元赡养费确实偏低,遂判令3子女从2005年8月起,每人每月支付母亲赡养费180元。生效后,单婆婆的钱还是到不了位,她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孝之道在于敬。当今社会,老人为了向儿女讨几个得以养生活命的赡养费而对薄公堂的事例屡见不鲜。在这种意义上,儿女对父母的孝敬、赡养关系也就成了一种“欠债当还”的法律关系,孝敬父母、赡养老人就是作为儿女的在还债。前面这个案例中的单婆婆终于依靠法律的强制力如愿拿到了每月180元的赡养费。但是,可以想象,这个单婆婆心里是啥滋味了。原本,这些钱是该由儿女们双手奉送的!从法的层面讲,单婆婆已经依法履行的孝的义务!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老夫子之言,告诫人们的是:孝之道在于敬,不敬无以为孝。我想,当单婆婆的子女们按法的约定每月向单婆婆支付180元钱的时候,这和她们向宠物犬扔去食物有何区别?
一直以来,本人总是认为:法的健全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当完全是人之伦常的东西需要用冰冷的法来强力规范的时候,却又是社会进步的悲哀。可以想象,当儿子要钱时用“爸钱儿”,当年迈的父母向儿女要钱时必然也会用“儿钱爸”来表达诉求。这有啥不可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