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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论文题目

2023-03-01 10:5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打工论文题目

中学生打工是一个很时尚的话题,关于其利大还是弊大的讨论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认为,打工对中学生是有益的,我赞成中学生打工。
  社会是复杂残酷的,适者才能生存。每一位中学生将来都得溶入社会,而学校与社会是有差距的。要在社会中生存,并且是很好的生存下去,必须有一个适应。而简单的打工是中学生所处的年龄已经具备了的能力,又是一个很好的走进社会的途径,因此,中学生有能力也有必要适当地打一些工。
  中学生固然应当以学习为重,但社会又何尝不是一间教室?培根说:“知识本身并没有告诉人怎样运用,运用的智慧在于书本之外。”在打工的过程中,中学生可以加强自己的实践能力与经验,至少可以得到一种体验。这样的学习,对于书本理论学习也是一种促进。
  打工的过程中,中学生自然而然地要跟各色各样的人进行交往。在这些过程中,中学生不得不思考如何看待眼前的问题,怎样处理好人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不仅使中学生更加了解社会,加强实践能力,也会让中学生更加深刻地学会处世,同时提高了思维深度。
  在许多国家,中学生打工都被视作一种理所当然的活动。我经常可以在外国作家的一些作品中看到送报送奶的少年,他们从父母那里得不到多少零用钱,却通过打工支付不少个人开支。我去年还看过一本叫《我家有个小鬼子》的书,是两位留学美国的中国人写自己在美国长大的孩子的故事的。书中讲到孩子“花钱靠自己”,看电影、买礼物送人、买书都是自己掏钱。钱从哪儿来呢?就是通过除草浇花、卖糖果、洗车等手段打工挣来的。
  我们经常听到中国的留学生到了国外,因为空有满腹理论知识而没有社会实践能力遭人鄙视的事件。这是与外国家庭从小让孩子打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分不开的。可见,中学生打工是有益的。
  《中国青年报》也曾刊登过一则关于某些大学生缺乏实践、交往能力以致求职应聘时屡屡碰壁,最后唯有选择重新读技校,以求通过学一门技能寻找出路的新闻调查。设想这些大学生们如果在中学阶段便打一些工,恐怕就不会有上述的尴尬了。
  当然打工也不总是好事。从媒体的报道上看到,一是某些中学生的方向不对,打工就是为了赚钱;二是某些学生急功近利,搞坏了身体;三是某些学生在打工过程中上当受骗,跳入了“火坑”。相关的实例在各种媒体上比比皆是。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弊端就对打工一概否认。我认为,只要明确目的,充分准备,加强警惕,并注意工作的度,打工对中学生就大有裨益了。 在中国,中学生打工只是一种个别的社会现象。它的存在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沿海地区的中学生受市场经济特别是西方文化、教育的影响,利用假期从传统的校园中走出来体验生活,锻炼自己;一是内陆地区特别是贫困家庭的中学生,为了能够继续上学只有在假期里打工来挣点学费。
对于中学生打工,人们历来就褒贬不一。许多人认为中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打工势必会影响学习,甚至会影响青春发育。他们的担忧不无道理。但有着三内年打工经历的我,对中学生打工有着自己的看法与体会。
作为一名中学生,当然要以学习为主但不能做一台学习的机器。学习的目的又是什么,是为了将来能会“打工,打好工”。而且打工也是一种学习。我们不能把成绩差或其他惨痛的事情归罪于打工。中学生打工,只要会合理安排,反而会促进学习,培养品质,锻炼意志……有益终身!所以,中学生打工是利大于弊的。
中学生打工,首先可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报酬。它符合中国按劳分配的主体原则,有利于增强中学生对付出与收获的切身体会与理解。特别是那些家庭贫苦的中学生,正是打工为求学铺平了道路。千万出身贫困的莘莘学子不正是靠勤工俭学圆了他们的大学梦,走向建设祖国四化的岗位吗?其中成为栋梁之才、有功之士的也不在少数。
中学生打工,可以培养珍惜劳动成果、勤俭朴素的优良品质。当今中学生的铺张浪费现象已引起了有关专家人士的深切忧虑。试问中学生比吃讲穿大挥霍的原因是什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钱是父母挣的!只有自己付出了劳动、洒下了汗水,才会珍惜那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才会懂得生活的艰辛。有人说中学生打工容易受金钱的腐蚀。请问现在问金钱堕落的究竟是那些人?任何一个成功之士、伟人能登上人生的颠峰,无不有着这些优良的品质。纵观古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一直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中学生打工,有利于锻炼坚忍不拔的意志。人一声的挫折就犹如那校园小径的铺路石子一样多。一个在少年、青年没有经历挫折的人,就不是一个完全成熟的人。哪怕一点点的打击,就可能击跨他的整个灵魂。而对于一个从小历经磨难,用幼嫩的双手去开拓人生之道的人,这又算得了什么?实践证明了这一点,早年有过打工经历的创业人士更具有坚韧的意志和挑战困难的勇气。
中学生打工,可以培养竞争意识,学会融入社会。现代社会处处充满了激烈的竞争,甚至是勾心斗角。许多大学毕业生因无法适应社会竞争的压力,长期精神压抑,性情郁闷,给事业和前程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有的人放弃竞争,自暴自弃;有的人放弃生命,自己了解。而一个有着打工经历的人他实质上早已在竞争中去胜。他用双手争得了打工的机会,争得了生活的体验。在打工生活中,他已经学会了竞争,学会了生存。
中国的国情,中国的教育影响了人们的观念。而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世界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又冲击着这种观念。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了。那些高分低能的人才终要被时代所淘汰的。
中学生应该合理安排时间,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适应社会。把知识用于实践,在时间中培养品质,锻炼意志,在实践中学习本领,将有益于终身!

领导要求我们写一篇《为自己打工》的论文!

我不光是在为老板打工,更不单纯为了赚钱,我是在为自己的梦想打工,为自己的远大前途打工。我们只能在业绩中提升自己。我要使自己工作所产生的价值,远远超过所得的薪水,只有这样我才能得到重用,才能获得机遇!”  齐瓦勃出生在美国乡村,只受过很短的学校教育。15岁那年,家中一贫如洗的他就到一个山村做了马夫。然而雄心勃勃的齐瓦勃无时无刻不在寻找着发展的机遇。三年后,齐瓦勃终于来到钢铁大王卡内基所属的一个建筑工地打工。一踏进建筑工地,齐瓦勃就抱定了要做同事中最优秀的人的决心。当其他人在抱怨工作辛苦、薪水低而怠工的时候,齐瓦勃却默默的积累着工作经验,并自学建筑知识。  一天晚上,同伴们在闲聊,惟独齐瓦勃躲在角落里看书。那天恰巧公司经理到工地检查工作,经理看了看齐瓦勃手中的书,又翻开了他的笔记本,什么也没说就走了。第二天,公司经理把齐瓦勃叫到办公室,问:“你学那些东西干什么?”齐瓦勃说:“我想我们公司并不缺少打工者,缺少的是既有工作经验、又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或管理者,对吗?”经理点了点头。不久,齐瓦勃就被升任为技师。打工者中,有些人讽刺挖苦齐瓦勃,他回答说:“我不光是在为老板打工,更不单纯为了赚钱,我是在为自己的梦想打工,为自己的远大前途打工。我们只能在业绩中提升自己。我要使自己工作所产生的价值,远远超过所得的薪水,只有这样我才能得到重用,才能获得机遇!”抱着这样的信念,齐瓦勃一步步升到了总工程师的职位上。25岁那年,齐瓦勃又做了这家建筑公司的总经理。  卡内基的钢铁公司有一个天才工程师兼合伙人琼斯,在建筑公司最大的布拉得钢铁厂时,他发现了齐瓦勃超人的工作热情和管理才能。当时身为总经理的齐瓦勃,每天都是最早来到建筑工地。琼斯问齐瓦勃为什么总来这么早,他回答说:“只有这样,当有什么急事的时候,才不至于被耽搁。”工厂建好后,琼斯推荐齐瓦勃做了自己的副手,主管全厂事务。 从别的地方找来的。看看对你有没有帮助。

对某事的看法 "大学生打工"议论文

打工亦是打磨

近日,随着央视新闻的一篇《早安啊,打工人》的文章,“打工人”这一称呼引发了人们的热议。有人赞同,也有人认为不妥,部分人认为“打工”一词本身属于低阶层人的行为,这是在强行划分阶层。但我认为,打工亦是打磨,是一种勤奋,坚韧且充满上进心的行为。

没有人一出生就凌驾于他人之上,也没有人生来比他人卑贱。以阶级划分等级的时代已然过去,在如今这个时代,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机会去成为自己理想中的模样。打工,或许也是其中的一种方式。“条条大路通罗马”,谁能说打工人一定无法成功呢?作为高中生的我,认为打工是一个打磨自身的过程,是让初入社会的我们去更好地适应社会,找准自己的目标。因此,打工是一种意义非凡的行为。

“打工人”更是一个蕴含巨大能量的群体,他们是社会生活生产的中流砥柱,是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同时,他们也是打工精神的承载者,打工人在面临来自生活、工作、社会的巨大压力时,依然能够热情饱满、积极上作文进地去工作,这是一种打磨出来的精神。“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只有经过打磨,一个人才能发挥他的价值,而打工正是一个打磨过程。

或许有人会说,有人家产富足,根本无需打工便可轻易成功。那你又可曾见过,哪一个有所作为的人不是从最底层走过来的?人越富有,就越明白打磨自身的重要性。因此如今富二代打工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了。打工也成了一种“高端”的行为。

“打工人”这个称呼一定带有嘲讽的意思吗?我看不是。“打工人”这一声称呼更多的是自己对自己的调侃,抑或是他人对你的激励。“抗疫英雄”张文宏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只是一个学医的,当了医生,自然要为病人们打工。”他的“打工”或许具有不同的含义,但不可否认的是打工人对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时代接班人的高中生,不少人也会在完成学业后选择去打工,去磨练自己的意志,去打磨自己,让自己渐趋完美。

“打工人”愿你不断打磨、雕琢自身,为自己打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跪求一篇大学生假期打工的论文,类似心得体会一类的,急啊!!

从实践中见真知——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调查目的:时下,大学生通过利用课余时间找份兼职工作打打工或在假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打暑期工、实习体味生活已经成为了一股热潮。对大多数学生而言,挣钱是打工的首要目的。有的却认为挣钱并不是大学生打工的惟一目的,不少同学把打工看作是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许多学校也积极鼓励大学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一方面可以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积累工作经验对日后的就业大有裨益。通过调查可以了解当代大学生对社会实践的看法以及透析大学生生活实践情况,从而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大学生社会实践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解决方法,使大学生能正确对待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见真知。在往后实践中能更好地接触社会、实践自己的专业技能,寻找发展的机会。

调查对象:大学生成长成才,是高等院校普遍关注的问题。而大学生社会实践已成为培养合格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决不能忽视或放弃大学生社会实践。因此这次调查就选择了在读大学生50名,其中广州大学20名,中山大学10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10名,华南理工大学5名,广东工业大学5名。年级分别为大一学生5名,大二学生30名,大三学生15名。

调查内容:本次调查通过对大学生有否参加过暑期工、兼职或实习,最想参与何种社会实践,所参与的打工或实习是否与所学专业相符,能否体现实践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及在工作或实习中获得了什么等问题进行展开。

调查方法: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50份,收回有效问卷50份。(调查问卷及数据统计详见附录)

调查结果:从调查中发现,许多大学生都认为兼职是大学生的第二个“课堂”,通过兼职可以学到许多宝贵的东西。“存在就是合理”,职业没有高低之分,无论什么职业都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就看自己的需求。不少大学生觉得只要是能够赚钱的工作,就可以去试一试,品牌代理,促销等以前不会是大学生从事的工作,现在都成为了大学生们可以接受的工作。

有52%的同学认为如果要参加社会实践,最理想的就是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交流,其次是打工或做兼职占40%;而56%的同学有做过兼职,20%打过暑期工,14%参与过实习,表示从未做过的仅占10%;现在大学生兼职、打工,除了做家教(14%)、网络的实习实践(6%)外,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兼职或打工时从事派传单、商品促销(22%)、校园销售(14%)、当餐厅服务员(8%)等简单、不需要特殊技能的工作,但却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去甚远,76%学生认为所实习或兼职的工作与自己专业不全相符或完全不符,仅24%的人认为完全或基本相符。能够使大学里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的只占38%,在实习或工作中66%的人满意自己的课外实践能力;12%的学生认为兼职是为以后的求职做准备,在选择实习或打工目的是什么的时候,有32人选择“接触社会,积累工作经验”,占了总数的64%,选择“赚取生活费”,占了20%。从选项人数中显示,大学生兼职以赚钱和充实自己为主要目的。现在的大学生已经将打工看得很重了,钱虽然是一定因素,但是希望通过打工获取的经验对将来就业时有所帮助应该是更多学生考虑的问题。大学生在打工时间上的弹性还是很大的,这应该和他们宽松的学习环境有一定关系。56%的人会选择在假期实习或打工,30%会选择任何没有课的时间,12%会选择周末。有31人认为在不影响学习的基础上赞成合理兼职或打工实习,19人很赞成兼职、打工,没有人反对。54%的人都提出学校除了提供就业指导以及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提供实习机会,22%觉得学校应该提供就业体验,至于选择素质拓展和职业生涯规划的各占12%。

调查结果分析:

在调查中发现没有人在参加社会实践上选择“参加‘三下乡’活动”一项,说明当代大学生与以往的大学生相比较,他们的求学经历、生活条件、所处社会大环境都相对优越,也没有经过必要的挫折教育,因此,他们意志往往比较脆弱,克服困难的能力也较差,常常是对社会的要求较高,对自我的要求较低。当前,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成为不少地方采用人才的两个新标准。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是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参与“三下乡”实践,其目的是为了支援农村的教育事业,同时给农民带去相应的指导,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与劳动实践相结合,并从群众中学到做人做事的道理,用于知道自己的将来的学习生活工作。现在大学生,除了一部分学生来自农村以外,很有一部分是来自城市的,往往这些学生家庭环境好,父母亲更是不允许或者不支持自己的孩子参加所谓的 “三下乡”实践活动,这样,学校所提倡的通过 “三下乡”实践活动来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就未能够达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三观指的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个体价值观体系中,人生价值观处于主导地位,决定着总的价值取向,对价值观系统中其它价值观起着指导和制约作用。由于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主要是围绕自己出发,致使大学生自身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不足,更不用说参与“三下乡”活动服务人民了。

另外,没有人选择反对大学生兼职、打暑期工或实习,大家都认为只要不影响学习能够积攒经验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打基础。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应当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技能。从大学生活的开始到走进社会的大圈子中,就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谁不想在将来的社会中能有一席之地呢?所以大家认为大学生必须投身校园内外的各类实践活动,有助于锻炼品质,提高能力。可见其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不可抵触的重要性。不能否认有过打工经历的同学,看起来要比其它同学更成熟、社会适应力更强,但对于学生,社会适应力只是一方面的衡量指标,大学期间主要的任务是学业结构的搭建,即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的搭建,为了打工影响甚至放弃了专业知识的学习,结果是得不偿失的。

结论与建议: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人自觉改造客观世界,使外部对象发生某种改变的现实的物质性活动。实践是人的活动,而人是社会的人,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因此,实践不是单个人孤立的行为,而是社会的活动。所以,实践作为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一个阶段,是在社会历史中不断发展演变的。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三下乡”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新时期的深化发展,是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有益补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实践出真知,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检验所学理论知识的标准,社会实践不但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发挥自我才能,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也是培养和锻炼同学们综合能力的一个阶梯,更是一个大学生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前的演练场地。了解国情是年轻人的首要任务,这就需要放眼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对占人口80%以上的农民有所了解才行。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这样可以使同学在实践中更好的认识国情,贴近社会,从而确定比较正确的人生前进方向。作为高校教育者,如果能引导大学生将强烈的使命感转化为学习、服务、实践、奉献等实实在在行动,把行动变为责任,将会使大学生在人生轨迹上树立起更高的起点。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应该说不仅有助于他们较快适应、融入社会,同时也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必由之路。

一切认识都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说明了亲身实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并不排斥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实践的发展不断促进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提出新的问题,促使人们去解决这些问题。而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与此同步,人的认识能力也就不断地改善和提高。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对实践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但是认识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对实践进行指导。处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活动,即人类的社会交往以及组织、管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活动。如政治活动、社会改革实践、阶级斗争等。因此,大学生应该积极参与实践,使实践与认识相结合。大学生可以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结合所学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既提高能力又服务社会,这是一种双赢的选择;二是志愿者服务,将专业知识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利用专长服务社会,回报社会。三是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培养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这是一种贯穿于日常生活当中的社会实践形式,以小见大,以细微之处见长,是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长效机制。现在大学生社会实践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很多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到各地和很多行业去进行社会实践和社会考察,回校后进行认真的讨论总结,用他们自己的视角来理解社会,思考未来的人生道路。

论文题目

希望对你有帮助。

科学发展观与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 我们今天所说的“三农问题”,是历史与现实、体制与制度等多种因素造成而又长期没有解决好的农民生存与发展问题,使得农村、农业、农民与城市、工业、工人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差距,成为当前我国最大的社会不公正。其严重后果在于使得作为共产党执政基础的主要社会群体弱势化、边缘化,形成在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中排挤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克服社会公正失衡所造成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解决“三农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
我们今天所说的“三农问题”,是历史与现实、体制与制度等多种因素造成而又长期没有解决好的农民生存与发展问题,使得农村、农业、农民与城市、工业、工人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差距,成为当前我国最大的社会不公正。其严重后果在于使得作为共产党执政基础的主要社会群体弱势化、边缘化,形成在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中排挤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克服社会公正失衡所造成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解决“三农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

一、

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是解决社会公正失衡所造成的对农民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这个论断是否正确,从以下相关的数据中可以得到证明:

一是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8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2.5:1;1985年该比例下降为 1.86:1,因为1982年至1986年中央连续五年发布5个“一号文件”,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此后呈现了不断扩大的趋势:2001年为 2.90:1,2002年为3.11:1,2003年,继续扩大到3.23:1,2004年已经接近4:1;到2005年才略有下降,为3.22:1。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6年《农村经济绿皮书》预测,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将比2005年增长5%左右,低于2005年6.2%的增幅。在城市仍保持较高增幅的情况下,2006年,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将继续扩大。据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坚透露,到2005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有 2365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有4067万人,合计6432万人。

二是2004年是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最大的一年,总量达2000亿元,而当年全国农村居民的纯收入总共也是2000多亿元,主要是靠粮食产量增加7945亿斤、价格上涨25%所实现的。说明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在支出过程中大大“缩水”,没有能真正落实到农业上。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同志说得好:支出的各类科目“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否则当年的农民收入应该更多些才对。

三是建国已经56年,农民的教育情况依然差强人意。当前,我国农民在4·9亿农村劳动力中平均受教育年限不到7年,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约占13%,初中的占49%,小学及以下的占31%,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还占7%,全国92%的文盲在农村。在2亿多35岁以下的农村青年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有 9·1%。

在国家公布的失业率中,从来只是统计城镇居民失业情况,根本不将农村近1·5亿的富余劳动力包括在内。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费医疗体系建设,前些年也不包括农村居民。

四是基尼系数是指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数值越大,说明收入分配越不公平。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7,在世界范围,超过了所有的欧洲国家。在亚洲,仅次于菲律宾。而在1981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仅为0.29。近年来农村的贫富差距加大显著,农村基尼系数由1978年的0.2124扩大到0.3361,远远大于城市的增幅(0.16-0.295)。按照世界银行的估算,1999年我国按人均收入计算的基尼系数已达0.456。以此为参照,农村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5的警戒线。

从城乡居民储蓄来看,储蓄余额8万亿元左右,而占总人口70%的农村居民只占约1/8,约1万亿元。若从居民享有的水、电、道路、通信、卫生等公共产品的差距来看,城乡间的差距要比20世纪70年代末更加扩大。

五是农村的生存状况恶化。2003年9月10日是全球第一个“预防自杀日”。根据卫生部2001年的报告,自杀是我国第五位重要的死亡原因,是 15-34岁人群首位重要的死亡原因。中国平均每年自杀人数约为25万,自杀未遂人数据估计超过100万,其中90%在农村,女性比男性高出25%。农村女性的自杀率约为10万分33,高居各种死亡原因之首。可见作为农村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农村妇女所承受的生活压力之大。

子女读书已经成为农民家庭的头号负担(约占家庭收入的36%)。从长远看,如果农民子女的求学受到身份限制,必然形成低素质人口的复制,而与提高全民族文化科技素质的要求相悖。

农业的成本上升,农民的生存成本上升。据京津高校大学生回乡支农调查的数据,现在一个农民工进城打工,平均年收入在6000元左右,除去支付药费、住宿费、生活费、800元的交通费,实际拿回家的不足1000元左右。一个年轻农民要靠每年这点积累完成造房、结婚、生子、敬老,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

现在,让我们依据以上的数据,进行理性分析:

社会公正,是指社会赋予公民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都能够得到较为充分实现,即体现权利、规则平等、收入分配合理、机会均等和司法公正。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社会公正是政治性概念而不是道德体系。当然,道德实践有助于社会公正理论成为社会共识,但无能力约束不公正行为调和不同利益者之间的冲突。

社会公正失衡必然导致社会排挤,国家、企业、各利益团体成为推动和施动者,在维护其所期盼的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时,把农民这个弱势群体排挤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和国家福利制度的主流,使之处于有关政策的边缘。就是从国家政治生活原则上来说,一些制度和政策对他们都适用,当询问由那个部门来落实时,就会出现谁都该管、又都不能全管,最后无人管的结果。

请同志们注意,我使用的概念是“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而不使用当前学界引进国外社会学而使用的“社会排斥”概念。

在西方社会学中的社会排斥的定义是:“个人、团体和地方由于国家、企业(市场)和利益团体等施动者的作用而全部或部分排斥出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家庭和社会关系系统、文化权利以及国家福利制度的过程。”西方社会学中的社会排斥研究,把排斥出自何处,分为经济排斥(包括劳动力市场排斥、贫穷和消费市场排斥)、政治排斥、社会关系排斥、文化排斥、福利制度排斥5个方面,把谁被排斥,分为个人、团体和空间3个方面。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社会排斥”具有矛盾绝对性、动态性和激化性。社会排斥由其社会制度本质决定,并且贯穿社会制度发展的整个过程。

我们国家当前出现的社会排挤、边缘化,只是在操作层面上出现的局部的、暂时的社会现象,而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本质显现。我们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发展战略,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也就是说,我们在前面所列举的把农民边缘化的现象、社会排挤现象都是违宪的,是要在实践中经由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体制改革的深化、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加以解决的。

理论认识层面,我们思想上已经明确了,该说的都说到了。问题是指导思想和社会实践产生了严重脱节,该做的没有真正做好。

目前我国社会公正不够理想的原因在于:一、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就是人们常说的“蛋糕不够大,吃的人太多”。二、市场机制不完善,存在大量“非市场经济”因素。首先是腐败,其次是垄断,最后是假冒伪劣。三、政策体系尚待完善,政府职能缺位。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多,真正落实到位的少。

这些,要靠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来调解,靠完善的监督机制来保证,仅仅靠道德建设是不能实现的,当然我们对道德约束的作用不应低估。应该说,国家要制定的相关政策,已经出台很多了,问题是实效不理想,要追问的应该是为什么不能落实或者落实的不好,是相关政策制定的不切合实际,还是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干部思想认识有问题,客观条件不具备,财力物力有难处?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主要是国家宏观调控原则而笼统,地方微观运作跟风走形式。

宏观上都没真正弄清楚弄明白的问题,微观上是不可能弄清楚弄明白的。农民走出农村进入城市,名称一会儿是“农民工”,一会儿是“进城务工人员”,定位是离开土地、离开农村的农民。在宏观上高度赞扬农民工对国家和城市建设的重要贡献,而在微观上却不能对农民工应该得到保护的合法权益,用宏观上已经为之制定的、强而有力的法律法规来保证。其结果是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付出劳动力之后,长时期拿不到工资,要到国家总理亲自过问,揭开问题的盖子,才发现拖欠工资总量大的令人吃惊。最基本的社会分配都不能实现社会公正,这就是把农民在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中边缘化,对农民进行社会排挤。可见,只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说事,应该说是找错了真正的责任承担者,因为问题是出在了保证社会公正的宏观上。

在城市中小学都是国家办的时期,农村的中小学大量是民办的,于是有了“民办教师”,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农民的孩子却难以享受国家义务教育法赋予的权利,而人民受教育的权利一直是写入宪法之中的。现在,又出现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求学难的问题。

农民的一切,听从党的政策、政府的安排,农民、农民,离开了土地、离开了农村,还要叫农民。若不是由于土地征用关系到农民的生命线,农民总是会忍受下来的。面对有的干部借着产权改革,卖了荒山、荒地、企业,又在土地上打主意,凭借基层政府的权力对农民进行社会排挤。农民认识到,一旦失去土地,生活就只能依靠政府救济,真的是被边缘化了,他们就忍无可忍了。目前农村矛盾激化主要在这些方面。应该说,农民并没有过错,反而是为农民维权的力度太软弱,要害是法大还是权大,干部手中的权力能不能受到强而有力的监督。问题还在宏观上面。

三、

作为社会主体的非农民阶层是如何对待农民的?2005年底,北京政协委员张惟英提出,对进入北京的人员应该要求具备一定的素质。好人、坏人,素质高低,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无可争论。可是要真弄明白为什么人们要进北京并不难,不就是因为北京享有许多方面超国民待遇吗?北京享有的资源多,基础设施、公共福利,在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同样的考分,北京考生能上北大,河北考生上本科都难。这种人为制造的社会排挤,依据的是那部法律法规?一旦取消了这些超国民待遇,人们要去北京,就真的因为它是祖国的首都了。

当人们对这些都已见怪不怪的时候,表明我们的社会默许这些社会排挤现象的存在。北京如此,大中小城市也都如此,最终,就落在了农民的头上,而这些现象,和我们国家国体性质并不合拍。

在这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论坛”征文通知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三农’是我们的母亲,她无私的哺育了工业,养育了城市,可是今天,她却失去了历史的风采。由于城乡间公共资源分配不均,经济发展失衡,历史欠账较多,致使农村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保障机制弱化严重,┅┅农民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弱势群体。”深层次的原因不正是对农民的社会排挤、边缘化吗?

共产党人不应回避这些问题,更不应回避形成这些现象的原因,而应以大无畏的精神,以历史地、发展地的眼光来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

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革命圣地西柏坡表达的坚定执政信念:弘扬“两个务必”,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被广大人民群众称之为“新时期的三民主义”。其后,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如何做到政绩观、发展观、人才观、群众观内在结合和统一的问题,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是其核心,统领工作全局,并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统一纳入了科学发展阶段观。

胡锦涛总书记说:“全党同志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还有许多重大课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回答,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去做。比如,如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如何进一步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如何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如何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如何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如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如何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如何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如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如何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如何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等。”胡锦涛接连地提出14个“如何”的问题,这些都是需要探索和回答的有关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大课题,他指出:“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2003年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讨会上的讲话)

正是在对中国发展道路的深刻理解基础上,新时期的治国理念得以完成,这就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

四、

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了新时期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农问题”在科学发展观的视野中找到了解决的新途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要以城市带动乡村,工业反哺农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04年,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关注农民增收问题,使农民受益451亿元;2005年的“一号文件”,大幅度减免农业税,取消牧业税,明确2006年在全国免征农业税。2006年的“一号文件”,以数千亿元的转移支付支援农业建设。党中央的八个一号文件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里程碑。

现在,农业税取消了,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大了,农村孩子读书的课本费全免了,农村的道路建设投入大了、建设速度快了,┅┅最重要的是在新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的五个统筹,第一个就是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从根本上摈弃掉原有的社会排挤现象、边缘化现象,真正把解决“三农问题”提升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民开始向城镇转移,由农业转向工业及第三产业,但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森严的户籍壁垒,公正、合理、开放的社会流动并未形成,从农民工进城后,从就业岗位、劳动报酬、社会福利和社会交往等方面来看,城市对农民是“经济吸纳,社会排挤”,使得进入城镇的农民成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

根源在于有一个长期困扰我们、至今没有回答清楚的问题,就是对我国现实生活中的农民应该如何认定:是居住在农村、户籍在农村,就是农民,还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劳动者才是农民。也可以说,长期以来,国家从没有以对农民这个复杂的社会阶层进行动态的、量化的剖析,来确定农民的身份。

中国社会学家陆学艺提供的 “20世纪90年代中国农村社会刮阶层变动状况”表明,农村人口当前已经分化为八个社会阶层:农业劳动者(46-50%)、城市农民工(16-18%)、乡镇企业农民工(16-17%)、农村知识分子(2·5%)、个体劳动者、个体户工商户(7-8%)、私营企业主(0·4-0·6%)、乡镇企业管理者(1·5%)、农村管理者(7%)。这是1999年依据有关部门资料推算出来的数据,据此显示出在我国农村现有的全部农户中,收入的90%以上来自农业经营的纯农户家庭约占62·4%,他们才是名实相符的农民。

只有名实相符的农业劳动者才是农民,只有他们才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只有他们才会长期在农村生活。就是说,农民、农业、农村的“三农问题”是他们的问题。他们只是目前农村人口的60%左右。

为什么一说农民就占全国人口的绝大部分呢,因为我们认定了住在农村的身份就是农民。依据这样的认识来制定政策,明确的针对性显然是不可能具备的。

要害就在户籍制度上,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还必须加上一个户籍身份:城市人口还是农村人口。

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身份户籍制度,是1958年全国基本实现人民公社化之后,为了在中国农村建设计划经济体制,遂以人民公社体制、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农村人口户籍制度,三项制度共同作用,形成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当时的农村人口都是人民公社的社员,社员,也是当时对农村人口的称呼,社员都是一起生产劳动、一样贫富,经过了20年,一直到1978年,农村基尼系数还是0·22。防止农村出现两极分化的目的达到了。

为了要渡过灾荒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就更加强固,粮食,分成商品粮和非商品粮,城市人吃供应的商品粮,农村人吃自产粮。户籍制度决定着一个人的终身身份。那末,这样一个本应随着改革开放进行改革的制度,为什么又经过长达20多年的过程,还是不能有所变动呢。没有人多问为什么,当然,有人问了,也不可能得到令人信服的回答。

可是,改革开放使城市化进程加快了,城市人口建设需要大批的建设者,众所周知,打开城门让农民进城的举措,曾造就了一批早期的改革家。可是跟着户籍制度就强化起来了,农民在城市要领取暂住证,农民还是农民。还有了农民企业家、农民工、农村教师等等农村系列的新身份。

户籍制度的改革,要从破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高度来考虑,不能把它作为一项户籍管理工作交给公安部门负责。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消除身份制的影响,把农村人口的社会流动纳入国家整体的社会流动,使农村人口的职业转换、居住变迁、社会地位变迁同步进行,从城市化、工业化到现代化,这是任何国家实现走向现代化的普遍规律,我国也是绕不开的。

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转换思路了,把农民界定为只是一个职业概念,过去的农民身份不再存在,作为农业劳动者的农民数量才会减少,当在户籍面前都是公民,都可以在整个社会流动中自由流动时,对农民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现象才会得到克服,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这个问题才能真正破题,并逐步得到解决,这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给我们上的重要一课。

五、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什么新提法了。1962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就是当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纲领性文件。20世纪80、90 年代,在中央文献上,几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又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同在于条件不同了,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从农村支援城市,为工业提供积累,发展到了以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了。与此同时,工农差距、城乡差距也扩大了。重要的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已经到了应该打破的时候。这是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背景,还有一点也是要注意到的,改革开放造就了强大的民营经济,发展农村经济有了一支新的重要的建设力量。党中央的20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一个全新的概念。

在此之前,还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形势如此逼人,解决好干部和农民的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每亩耕地,国家补贴48元,直接发到农民手中,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村修公路,国家补贴75%,村里集资25%,农村的干部坐不住了,这要看村里经济实力,看村干部组织动员能力,有些地方农民心理嘀咕,干部捞钱、捞吃喝的机会又来了,往外掏钱就不积极。没有农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新农村建设要热火朝天的搞起来是很困难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时期的创建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做到“五个必须坚持”和“五要五不要”。即: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必须坚持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坚持从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必须坚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注重实效,不要搞形式主义;要从实际出发,不要进行攀比;要民主商议,不要搞强迫命令;要有特色,不要千篇一律;要扶持引导,不要包办代替。真正做到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健所总结的:农村干部做事情应该做到“内容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知情权;项目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决策权;监管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参与权;验收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监督权。”

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未来城乡一体化的新农村,不会是那种地多人少国家的模式,人口主要集中在城市,家庭农场主和农业工人只占全国人口5-10%。而是要走一条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方针,使农村的水利、道路、电力、通讯等软硬环境建设,在几年内有明显的新进展,逐步实现农村的生产、生活现代化。

住在农村的人,大体上可分为四类人:一是以农业生产劳动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纯农户;二是农业兼业户,收入大部分靠农业,小部分靠非农业;三是非农业兼农户,收入来源大部分靠非农业,小部分靠农业;四是住户,住在农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收入靠第二、三产业。国家的惠农政策界限明确,对象是纯农户兼顾农业兼业户,因为他们的职业是农民。

在未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这四类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还会发生转化,一、二类人会减少,三、四类人会增多,农民数量减少,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增多,农村就转换成为以农业生产为主业的居民社区,与城镇的发展内在的结合在一起了。韩国、日本的农村社区,就是这样形成的,在他们的农村社区中,除了种田务农的农业劳动者之外,也住有在城市工作的教师、企业员工、商人、自由职业者。有的农户,子女到城市工作了,父母留在农村种田,家庭还在农村。因为农村社区的生活条件,水、电、路、讯等,并不比城市差很多。而村子里生产的远近闻名的农产品,还足以使之产生家乡自豪感。

目前,有的农村出现的大搞物流市场,大搞高档住宅区开发,大搞旅游景点,主观草率并村的做法,都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是少数干部的扭曲政绩观在作怪,到头来,只能是劳民伤财,延误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我的发言占了太多的时间。在结束发言,听取大家批评之前,我再一次总结一下我的发言主旨:

是时候了,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应以深化改革户籍制度为切入点,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我国的《农民权益保护法》经过多轮调研,基本框架已经形成,法律草案将在2007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到那时,对农民的界定必须明确,《农民权益保护法》有助于克服对农民这个复杂社会阶层的笼统化对待,清除社会上对农民社会排挤和边缘化现象。与此同时,有一大批被农民群众信赖的好干部,对农民进行组织动员,明确奋斗目标,焕发起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克服依赖思想,一定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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