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基本格式要求和基本规范
根据有关部门颁发的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及《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等文件精神,现列出以下论文著录规范细则,以供作者参考。所有来稿,均请作者整理好基本规范。
1.摘要和关键词
(1)摘要 “摘要”要求摘出文章中重要而有新意的主要观点,并给予客观、具体的陈述;应避免带主观性和情绪化的评论口吻和脱离具体内容的解释方式;不求反映文章概貌,应避免下述用语:1. 本文从几个方面论述了什么问题;2. 本文对什么问题提出了个人的独到见解等。
[稿例分析] 本刊来稿的摘要有时存在与提要的概念相互混淆的问题。摘要与提要不同点在于:摘要着眼于客观地向读者介绍文献的精华,以利于其迅速决定是否有必要继续阅读全文,主要适用于学术论文;提要则着重对文章内容或作者的生平、背景进行介绍和评价,意在向读者宣传推荐该著作,主要适用于书籍。
英文摘要不一定要重复中文摘要内容,表述内容可以不同,但同样须简明扼要。
(2)关键词
关键词又称叙词或主题词,指在论文题目、摘要或正文中,表达中心内容,具有实质性意义的词。应是具检索意义的学科专用名词或名词词组。应该依据文献的题名和前言、结语、目次等不同部分,归纳出中心主题因素与修饰限定主题因素,根据需要进行精选和取舍;避免主观性,强调客观标准;应注意主题词的全面性和专指性。所选词语须概念清楚、确切,避免多义性。
[稿例分析] 有的作者在关键词中选择一些比较生僻、生造的词汇,或与其论文内容容量不很相称的,比较空泛、抽象的词汇,既不能从关键词里准确地反映该论文的实际情况,也会为在网络上查阅搜索带来不便。
2.注释与参考文献
(1)注释
注释主要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可夹在文内(加圆括号),也可排在文末。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2)参考文献
1) 参考文献的著录
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每一引用文献必须同时在文中及文未的“参考文献”两个部分予以注明。论文中,每一文献条目按引文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需表明引文具体出处的,可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中文文献:第xx页;英文:p.xx)或章、节、篇名。
示例:
文中:“宫、商、角、徵、羽,杂比曰音,单出曰声。”[1](《史记·乐书》:第1180页)
文未:[1] 汉·司马迁. 史记 [M]. 北京:中华书局, 1974.
2)参考文献的类型
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标识:
M——专著(含古籍中的史、志论著)
C——论文集
N——报纸文章
J——期刊文章
D——学位论文
R——研究报告
S——标准
P——专利
A——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Z——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
电子文献类型以双字母作为标识:
DB——数据库
CP——计算机程序
EB——电子公告
非纸张型载体电子文献,在参考文献标识中同时标明其载体类型:
DB/OL——联机网上的数据库
DB/MT——磁带数据库
M/CD——光盘图书
CP/DK——磁盘软件
J/OL——网上期刊
EB/OL——网上电子公告
3)参考文献的格式
参考文献条目列于文末。其格式为:
a. 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研究报告:
[序号]作(编)者. 题名[文献类型标识]. 出版地: 出版者,出版年.
示例: [1]钱仁平.中国小提琴音乐[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1.
b. 期刊文章:
[序号]作者. 题名[J]. 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示例:
[2]陈鸿铎.谈马勒《第一交响乐》的音乐创作[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0,81(4):39-47.
c. 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序号]论文作者. 论文题名[A]. 论文集编者(任选). 论文集题名[C] .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论文起止页码.
示例:
[3]刘桂腾.单鼓音乐研究[A].田联韬.民族音乐论文集[C].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社,1990.176-77.
d. 报纸文章:
[序号]作者. 题名[N]. 报纸名,出版日期及期号(版次).
示例:
[4]史君良. 围绕旋律婉转歌唱[N]. 音乐周报,2002-11-215(3).
e. 电子文献:
[序号]作者. 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 电子文献
[高考专栏] [教师天地] [动感课堂] [课件制作]
的出版者或可获得地(网)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示例:
[5]王明亮. 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 http: //www. cajcd.cn/pub/wml. txt/980810-2. html, 1998-08-10-04.
f. 各种未定类型的文献:
[序号]作(编)者. 题名[Z].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示例:
[6]温廷宽,王鲁豫. 古代艺术辞典[Z]. 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9.
g. 外文文献
引文及参考文献中的论文排序方式基本同中文文献;书名及刊名用斜体字,期刊文章题名用双引号;是否列出文献类型标识号及著作页码(论文必须列出首尾页码)可任选;出版年份一律列于句尾或页码之前(不用年份排序法)。
示例:
[7]Nettl, Bruno. The Study of Ethnomusicology: Twenty-nine Issues and Concepts [M]. Urbana and Chicago: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3.
[8]Harrison, Frank. “Universals in Music: Towards a Methodology of Comparative Research.” World of Music, 1977,19(1-2):30-36.
外文文献一定要用外文原文表述(也可在原文题名之后的括号内附上中文译文),切忌仅用中文表达外文原义。
示例:
对: [9]Rees, Helen. Echoes of History: Naxi Music in Modern China [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对:[9]Rees, Helen. Echoes of History: Naxi Music in Modern China(历史的回声: 当代中国的纳西音乐)[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误:[9]李海伦. 历史的回声: 当代中国的纳西音乐. 纽约: 牛津大学出版社, 2000.
更多论文写作理论:
参考文献的类型及其标识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肯定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你知道论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参考文献的类型及其标识,欢迎大家分享。
参考文献的.类型及其标识1
1、根据GB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参考文献类型
专著
论文集
报纸文章
期刊文章
学位论文
报告
标准
专利
1、文献类型标识
M、C、N、J、D、R、S、P
2、对于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其文献类型标识建议采用单字母“A”;对于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建议采用单字母“Z”。
3、对于数据库、计算机程序及电子公告等电子文献类型的参考文献,建议以下列双字母作为标识:
电子参考文献类型数据库计算机程序电子公告
电子文献类型标识DB、CP、EB
电子文献载体类型及其标识:磁带(magnetic tape)——MT,磁盘(disk)——DK,光盘(CD-ROM)——CD,联机网络(on line)——OL,
参考文献的类型及其标识2
1、常用文献类型用单字母标识,具体如下:
(1)期刊[J](journal)
(2)专著[M](monograph)
(3)论文集[C](collectedpapers)
(4)学位论文[D](dissertation)
(5)专利[P](patent)
(6)技术标准[S](standardization)
(7)报纸[N](newspaperarticle)
(8)科技报告[R](report)
2、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用双字母标识,具体如下:
(1)磁带[MT](magnetictape)
(2)磁盘[DK](disk)
(3)光盘[CD](CD-ROM)
(4)联机网络[OL](online)
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识方法为:[文献类型标识/载体类型标识]。例如:
(1)联机网上数据库[DB/OL](database on line)
(2)磁带数据库[DB/MT](database on magnetic tape)
(3)光盘图书[M/CD](monograph on CD ROM)
(4)磁盘软件[CP/DK](computer progra mondisk)
(5)网上期刊[J/OL](serial on line)
(6)网上电子公告[EB/OL](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on line)
3、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
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Z]。
格式
1、期刊:著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
2、专著:著者.书名[M].版本(第一版不录).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3、论文集:著者.题名.编者.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4、学位论文:著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5、专利:题名[P].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6、技术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7、报纸:著者.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8、科技报告:著者.题名[R].保存地点.年份
9、电子文献:著者.题名[电子文献类型标识/载体类型标识].文献出处(出版者或可获得网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10、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论文著者.论文题名[A].论文集编者(任选)、论文集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11、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著者.题名[Z].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举例
不论何种文献类型,须用阿拉伯数码外加方括弧标注其在文中的位置,其序号与所在文中序号一致。
1.期刊论文
[1]周庆荣,张泽廷,朱美文,等.固体溶质在含夹带剂超临界流体中的溶解度[J].化工学报,1995(3):317-323
[2] Dobbs J M, Wong J M. Modification of Supercritical Fluid Phasebehavior Using Polor Coselvent [J]. Ind Eng Chem Res, 1987, 26: 56
[3]刘仲能,金文清.合成医药中间体4-甲基咪唑的研究[J].精细化工,2002(2):103-105
[4] Mesquita A C, Mori M N, Vieira J M, etal. Vinyl Acetate Polymerization by Ionizing Radiation [J]. Radiation Physics and Chemistry, 2002, 63: 465
2.专著
[1]蒋挺大.亮聚糖[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1:127
[2] Kortun G. Reflectance Spectroscopy [M]. New York: Spring-Verlag, 1969
[3] Rees, Helen. Echoes of History: Naxi Music in Modern China(历史的回声: 当代中国的纳西音乐)[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3.论文集
[1]郭宏,王熊,刘宗林.膜分离技术在大豆分离蛋白生产中综合利用的研究[C].余立新.第三届全国膜和膜过程学术报告会议论文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421-425
[2] Eiben A E, vander Hauw J K. Solving 3-SAT with Adaptive Genetic Algorithms [C]. Proc 4th IEEE Conf Evolutionary Computation.Piscataway: IEEE Press, 1997: 81-86
4.学位论文
[1]陈金梅.氟石膏生产早强快硬水泥的试验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学大学,2000
[2] Chrisstoffels L A J. Carrier-facilitated Transport as a Mechanistic Tool in Supramolecular Chemistry [D]. The Netherland: Twente University. 1988
5.专利
[1] Hasegawa, Toshiyuki, Yoshida, etal. Paper Coating Composition [P]. EP 0634524. 1995-01-18
[2]仲前昌夫,佐藤寿昭.感光性树脂[P].日本,特开平09-26667.1997-01-28
[3] Yamaguchi K, Hayashi A. Plant Growth Promoter and Productionthereof [P]. Jpn, Jp1290606. 1999-11-22
[4]厦门大学.二烷氨基乙醇羧酸酯的制备方法[P].中国发明专利,CN1073429.1993-06-23
6.技术标准
[1] ISO 1210-1982,塑料——小试样接触火焰法测定塑料燃烧性[S]
[2] GB 2410-80,透明塑料透光率及雾度实验方法[S]
7.报纸
[1]陈志平.减灾设计研究新动态[N].科技日报,1997-12-12(5)
8.报告
[1]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密相气力输送技术[R].北京:1996
9.电子文献
[1]万锦柔.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1983-1993)[DB/CD].北京: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10.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1]刘桂腾.单鼓音乐研究[A].田联韬.民族音乐论文集[C].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社,1990∶176-77
1、常用文献类型用单字母标识,具体如下:
(1)期刊[J](journal)
(2)专著[M](monograph)
(3)论文集[C](collected papers)
(4)学位论文[D](dissertation)
(5)专利[P](patent)
(6)技术标准[S](standardization)
(7)报纸[N](newspaper article)
(8)科技报告[R](report)
2、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用双字母标识,具体如下:
(1)磁带[MT](magnetic tape)
(2)磁盘[DK](disk)
(3)光盘[CD](CD-ROM)
(4)联机网络[OL](online)
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识方法为:[文献类型标识/载体类型标识]。例如:
(1)联机网上数据库[DB/OL](data base online)
(2)磁带数据库[DB/MT](data base on magnetic tape)
(3)光盘图书[M/CD](monograph on CD-ROM)
(4)磁盘软件[CP/DK](computer program on disk)
(5)网上期刊[J/OL](serial online)
(6)网上电子公告[EB/OL](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 online)
3、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
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Z]。
扩展资料:
不论何种文献类型,须用阿拉伯数码外加方括弧标注其在文中的位置,其序号与所在文中序号一致。
1、期刊论文
[1]周庆荣,张泽廷,朱美文,等.固体溶质在含夹带剂超临界流体中的溶解度[J].化工学报,1995(3):317-323
[2] Dobbs J M, Wong J M. Modification of Supercritical Fluid Phasebehavior Using Polor Coselvent [J]. Ind Eng Chem Res, 1987, 26: 56
[3]刘仲能,金文清.合成医药中间体4-甲基咪唑的研究[J].精细化工,2002(2):103-105
[4] Mesquita A C, Mori M N, Vieira J M, etal. Vinyl Acetate Polymerization by Ionizing Radiation [J]. Radiation Physics and Chemistry, 2002, 63: 465
2、专著
[1]蒋挺大.亮聚糖[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1:127
[2] Kortun G. Reflectance Spectroscopy [M]. New York: Spring-Verlag, 1969
[3] Rees, Helen. Echoes of History: Naxi Music in Modern China(历史的回声: 当代中国的纳西音乐)[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3、论文集
[1]郭宏,王熊,刘宗林.膜分离技术在大豆分离蛋白生产中综合利用的研究[C].余立新.第三届全国膜和膜过程学术报告会议论文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421-425
[2] Eiben A E, vander Hauw J K. Solving 3-SAT with Adaptive Genetic Algorithms [C]. Proc 4th IEEE Conf Evolutionary Computation.Piscataway: IEEE Press, 1997: 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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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序言人类创造了历史,历史也抚育了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各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不仅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民族文化,而且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国人民民俗文化和传统习俗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维系各民族生存发展的充足动力和不竭源泉。民间文学艺术已成为区分世界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面对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甚至失传的危机,民间文学艺术亟待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是许多国家都认为必要却又倍感棘手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起至今,已有众多国际组织先后关注此问题,并试图给出大家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但结果却并非令人满意。由于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诸多问题上的复杂性,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在法律上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保护。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流派纷呈,千姿百态。无论是透着喜庆和吉祥的大红剪纸、灵韵别致的传统泥塑,还是清新简洁的蓝印花布、古老神秘的纳西族“东巴”,都从不同侧面体现着文明古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在时时刻刻传承着古老的华夏文明。民间文学艺术不仅是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更是祖先赐予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在5000多年历史沉淀的中国文化玫瑰中,就像一只艺术奇葩,显得格外绚丽多彩和引人注目。然而,在我国学术界和立法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研究,基本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直持续至今,并在近几年形成一个研究高潮,出现不少以此为主题的研究论文。但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领域内的立法却并没有显著进步。已经出台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0)和《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2)。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理论界关于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保护,有两种互相冲突的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反对用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建议通过公法权利来提供保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知识产权能在传统知识保护中发挥作用,或至少对进一步检验这种可能性抱有兴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的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传统知识持有人开始寻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传统知识。本文认为对民间文学艺术应该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同时加强特殊立法保护,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加以阐述。第一部分,笔者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进行概述。首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界定加以重点阐述,因为无论从国际立法、区域立法、国内立法,还是我国的现今理论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称呼不一。有的学者将其等同于民俗,有的学者将其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划等号等等。笔者在把民间文学艺术与民俗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分的基础上,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指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包含关系,即民间文学艺术包括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其次;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范围及其保护的必要性加以阐述。第二部分,阐述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渊源与发展历程。主要从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背景谈起,同时对其国际条约、区域立法加以考察分析和对比。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一点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联系与区别加以澄清,首先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联系包括他们都有非物质性、可复制性和法定性。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区别有他们的权利性质不同、客体范围不同、创新的标准不同、权利主体的确定性不同以及他们的时间性不同,从这五个方面全面加以分析。第二点是对利用著作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反思加以探讨。第四部分,从中央到地方立法两个方面,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现状加以阐述。第五部分,是如何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构想。在关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方面,在我国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民间文学艺术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其属于新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应该利用特殊立法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著作权制度加以保护。本文认为,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特殊性,在我国理论界的研究还不深,理论的储备还不够。为了更加及时地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必须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文试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保护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对未来的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有所帮助。同时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立法保护,形成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以特殊立法为辅的新型立法机制,以期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一部分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概述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特征(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内涵对于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术语的概念内涵,我们应当做狭义和广义的区分。狭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等同于我们在民间文艺学上所说的民间文艺,包括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叙事诗、史诗、谚语、民间说唱、民间小说)、民间音乐、美术、舞蹈和民间工艺等方面。就此而言,狭义的民间文学艺术指的是“全体的产生于民间,口头的流传于民间”的文学艺术,它是与主流社会中所谓“纯粹的”或“精英化的”文学艺术创作相对应的一种原生的艺术表现形式。在英语中,与之大体对应的说法是“TraditionalLiteraryandartisticproductions”。[1]广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内涵并不限于民间文艺学上的审美意味,而是扩展到民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实社会中,那些在生产、生活、组织制度、精神信仰等各个领域以具体形态体现的民俗,有着某种程度的审美性而具有文化和商业价值,均有可能被认为是“民间文学艺术”。例如,位于深圳华侨城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不仅将我国各民族地区的标志景观原样或微缩复制,而且从来源地雇请少数民族艺员再现生产生活场景、表演特色文体节目、组织节日庆典和祭祀仪式等。这是将整体的民俗作为审美形态设为旅游项目加以商业利用的经典案例。在英文中,与此内涵大体对应的说法是“Folklore”。应当说,“TraditionalLiteraryandArtisticproductions”是被涵盖于“Folklore”之中的,理解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厘清“Folklore”的涵义。Folklore一词是英国学者汤姆斯(W.J.Thoms)于1846年将Folk(民众)和Lore(知识)合二为一创造的,最早由日本学者将其翻译为“民俗”,后来也为我国民俗学界所采用[2]。Folklore植根于群体意识和精神在社会中的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它可以泛指基于一定自然和社会条件(如种族、血缘、地域、文化水平、生活状况)所结成的某一群体在长期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维系并且形成为传统的一切风俗习惯,即民俗,也可以特指其中可作为这种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典型表现的民间文学或口承文艺。因而,它在民俗学上的使用同样是有层次的,可以指作为一级学科的“民俗学”,也可以指作为二级学科的“民间文学”或“民俗文艺”。[3]就Folklore的语源来说,据费孝通先生的解释,Folk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全体人民,而是具有亲切乡土关系的人们,在中文里,近于“老乡”、“乡下土里土气的人们”,作为一个形容词近于“民间”、“土风”的意思:Lore作知识或学问讲也不确切,近于“天方夜谭”中的“谭”字,夏天乘凉时孩子们喜欢听的“逸文、传说”。所以如果直译,“民间传说”四字比较接近[4]。日本的民俗学者亦承认,迄今被译为民俗或民俗学的Folklore,本来意义是传承的精神文化或口承文艺。[5]值得注意的是,Folklore意义上所涵盖的“民间传说”现在已经远远不限于语源上的解释或是我们中文习惯上所理解的某种民间文学创作形式。与其倘有一线联系的话,恐怕在于现在的Folklore已经包括了任何一种能够被群体“传说”的文化现象。在《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Folk加lore就被翻译为“民间传说”,并把民间传说的形式分成说和唱的口头文学、物质和文化(包括民间建筑、民间艺术、民间手工艺术)、习俗和节日(包括宗教意识、节庆、儿童游戏、民间戏剧、民间舞蹈)三大类。[6]澳大利亚昆士兰法学院教授卡马尔.普里博士认为:所谓“民间(Folk)”,指的是至少具有某一公共特性的一群人。至于这一共同特性是什么并不重要,比如它可以是一个共同的职业、共同的语言或共同的宗教信仰,重要的是,无论以何种目的结成的这一群人必须具有某些自己的传统;“传说(Lore)”一词指的是与诸如教义、戒律或习俗有关的传统事实或信仰本身,传统意味着代代相传下来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它既包括文化的观念方面(如习惯、习俗、仪式),也包括文化的创造方面(如音乐、舞蹈、戏曲、文学、观赏艺术),因此,文化可以被视为由一群人保留下来的传统。[7]该观点代表了国际社会上较为主流的认识倾向,即Folklore是一种属于群体的文化传统。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而言,Folklore总是与传统知识(Traditionalknowledge)相提并论的。由于在字面上,Folklore(民众的知识)与TraditionalKnowledge(传统的知识)谈不上有明确的差别,这种区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便于实际的操作而从技术上加以考虑的结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格雷厄姆、杜特菲尔德在其相关研究报告中指出:“传统知识一般是指与自然环境相联系的知识,而并不涉及如艺术作品、手工艺品和其他文化创作和表现形式(这些东西倾向于被认为是Folklore的元素)。依据一位专家的观点,传统知识(或其称之“传统环境知识”)是“一个群体通过一代又一代与自然息息相关的生活建立起来的大量知识。它包括一个分类体系、一整套对于本地环境的经验积累和一个控制资源使用的自管理系统。”至于Folklore,值得注意的是,它作为国际社会的议题被加以讨论是先于传统知识的,最早可回溯至20世纪70年代,当时是作为与版权相关的问题提出的。依米歇尔.布莱克尼所言:“传统知识的表述……是顺应那些批评Folklore之狭隘性的观察家们提出来的。然而,它意味深刻地改变了讨论的话语。Folklore以在版权中或以版权为附加条件加以讨论为特色。传统知识的范围则被拓宽到足以包含诸如在药物治疗和作为食物方面的动植物知识。就此而言,问题的讨论就将从版权的左近转至专利权和生物多样性。”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开展Folklore保护的两家机构。UNESCO因其在文化上的取向而当然地涉足其中。该组织对于Folklore的定义如下:“Folklore(传统大众文化)是一个文化社群基于传统的创造的总和,经由一群个人加以表达,且被承认反映其文化和社会身份:其标准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是与其他的,如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等等艺术融在一起的。”[8]“因而,Folklore在传统社群中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表现,包括(I)音乐、舞蹈和其他表演艺术;(ii)历史和神话传说;(iii)设计和符号;和(iv)传统技术、手工艺和艺术作品。美国人类学和民俗学者EllenMchale认为,无论受过教育还是未受过教育,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每个连接在一起的群体,或是有共同的利益和目的的群体,都拥有一种传统,这种传统叫做民俗。民俗包含许多个体的、大众的和“文学的”因素,这些因素通过反复流传和变异被群体评价和延续,并以这种方式被群体吸收和同化。民俗,其范围包括传统艺术,信仰、工作和休闲的传统方式、装饰和庆典等,是一个群体保持和传承一种生活方式的传统形式。在任何情况下,民俗都存在于群体之中,并在群体中代代相传,民俗是群体在相互交往中产生的具有意义的共同经验。通过表演或示范,手把手的或在小范围内的相互交流,群体以这种非正规的方式掌握了这些知识的传统形式。根据我国民俗学者的观点,民俗可以区分为:(一)生产习俗:渔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建筑、商业等方面的习俗;(二)生活习俗:衣、食、住、行、医、用、语言、产育、婚姻、丧葬、寿诞、礼仪、节日等方面的习俗;(三)文化习俗:民间口头文学、美术、舞蹈、音乐、游艺、竞技等方面的习俗;(四)组织制度:村落、家族、姓氏、社团等方面的习俗;(五)精神信仰:图腾崇拜、神灵信仰、祝咒、禁忌、预兆和占卜等方面的习俗。可见,“民俗”是一个囊括群体生活方方面面的宽泛概念,不能体现出群体文化创造的内涵。而从民俗学的角度看,国际社会所致力于保护的Folklore只限于民俗文化中属于感性范畴的审美创造形态。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在法学界尽管也常常有很多争论,但是至少在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学者之间基本是一致的,即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只占民俗(Folklore)中的一类。“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流传,主要反映人民大众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的审美观念和意识情趣,具有自己的艺术特色。”[9]一些发展中国家不切实际地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范围扩大化。比如1972年由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制定并于1982年生效的地区性公约《班吉协定》,就将其保护范围规定为“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作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科学、宗教、技术等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与产品”,这就显得过于宽泛因而也不很妥当。笔者认为,我们在为民间文学艺术立法时,应该吸取国内外学者们在艰辛探索中己经取得的有益成果,从他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一般的、通常的、公认的知识中去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把民间文学艺术同民俗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别开来,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下位概念,而民间文学艺术又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上位概念,为了更加完善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属于以作品形式显现并且符合著作权保护客体条件的,应该由著作权保护。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立法立足于现实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法律有效的规范现实生活。基于以上笔者的讨论,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应该做如下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是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