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赵广立
大连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徐永平近来感到非常愤懑。
7年前,团队在 PLOS ONE 上在线发表了一篇研究论文。近日,这篇论文被该杂志编辑宣布撤回,撤稿理由是:该研究违背了动物福利(不合理使用麻醉剂及不合理实施安乐死方法)的政策。
目前该论文所有在世的作者坚决不同意撤稿。
“拒绝撤稿的原因很简单, PLOS ONE 杂志的做法完全不可接受。虽然 PLOS ONE 编辑部自觉理亏——承认失误并对作者表示歉意,但仍未能基于我们提供的25件证据进行客观评价,而是主观武断地认为我们没有遵守实验动物伦理,简单粗暴地对待我们严肃的科研,是我们完全不能接受的。”徐永平在独家回应《中国科学报》时说道。
期刊与作者争执不下
那些涉及实验动物的科研项目,除了要遵守常规的学术规范外,还有一条不能触碰的红线,就是实验动物伦理。
该伦理公认遵循“3R”原则,即替代(Replacement)、减少(Reduction)和优化(Refinement)。
其中,“替代”是指“尽可能采用其他方法而不使用动物进行实验,或者优先使用低等动物而非高等动物进行实验”;“减少”是指“在不影响科研目的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实验动物的使用数量”;“优化”是指“通过改进实验条件,优化实验技术路线,避免或减轻对实验动物造成的痛苦”。
“优化”与保障动物福利直接相关,要遵循“五项原则”:实验动物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不受(额外)痛苦、伤害疾病的自由,生活无恐惧和无悲伤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
前述徐永平团队的研究,被质疑的正是“优化”这一点。
PLOS ONE 动物研究咨询小组的一位成员认为,因不合理使用麻醉剂或不合理实施安乐死方法,实验水貂有被剥夺动物福利保障的嫌疑。
编辑部提出“尽管水合氯醛被认为是不可靠的麻醉剂,并在已知其被描述为腹膜刺激物的情况下,仍通过腹腔注射给药”;此外他们还认为“研究中二氧化碳的使用不被认为是可接受的安乐死方法,文章中描述的人道终点可能不足以防止可避免的痛苦”。
针对这些质疑,《中国科学报》向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顾问孙全辉寻求咨询。
后者表示,作者团队在麻醉剂的使用以及实验动物人道终点处置方面可能存在动物福利问题。他表示,从现有信息来看,实验没能遵循“优化”原则,也没有选择最适合实验动物的麻醉剂,这不仅影响实验动物的福利,也可能会影响研究结果的准确性。
不过,徐永平团队有不同意见。
徐永平向《中国科学报》表示:“关于 PLOS ONE 撤稿理由中提及的实验动物福利相关问题早在7年前的审稿阶段既已做出详细回应,之后论文被接收发表。接收发表本身就充分说明论文中的动物实验达到了 PLOS ONE 的伦理标准。如果 PLOS ONE 当初认为论文中的动物实验研究未达到他们所谓的伦理标准,他们当时完全可以拒稿,“我们也可以另投其他杂志”。
因此,对于上述指控,团队认为完全不可接受,且正在寻求法律途径向 PLOS ONE 编辑部进行申诉,“以维护中国科学家的尊严和声誉”。
一个著名案例:Nature高被引论文一样被撤
事实上,因“动物福利”原因被撤稿,徐永平团队并不是孤例。
一个著名案例发生在Nature上:哈佛大学医学院附属麻省总医院学者在2011年发表的一篇快报论文,也被指责违反了“优化”原则,未能保障实验小鼠不受额外痛苦,并最终遭撤稿。
2012年,原作者们在Nature上发表了一篇勘误,在更新部分图表的同时,上传了小鼠肿瘤图片。
没想到这张照片引起了更大的争议:只见实验中小鼠体内的肿瘤巨大,直径远超1.5cm,这严重违背了麻省总医院关于动物实验伦理的规定。
从作者的视角,实验组和对照组小鼠肿瘤生长速度、肿瘤大小差异越大,越能够得到更好的统计结果;但对于实验动物而言,肿瘤生长越大,则意味着越严重的精神和肉体苦痛。显而易见,它们没有得到应有的动物福利和伦理的关照。
不过,实验小鼠成瘤直径大小准则在不同研究机构是不同的。英国一研究小组在2010年发布的准则是不超过1.2cm,而美国部分研究机构的准则是不超过2cm。目前,业内普遍接受的小鼠肿瘤最大直径为1.5cm。
值得一提的是,被撤的这篇论文曾被综合性文献数据库Web of Science认定为高被引论文,引用率高居前1%。在数百次引用中,近半数是在2015年作者团队勘误后继续引用的。
动物福利,容易“踩坑”
因实验动物伦理及福利问题引发的争议,还有许多难以定论的“悬案”。
面对重重压力,论文作者向预印本平台bioRxiv提交了撤稿申请;但不久,作者又发文称,已向后者写信停止撤稿,并表示“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做了一次动物实验”。
多篇论文因实验动物伦理或福利保障问题陷入争议,也结结实实给大家提了个醒,这项工作如不在平时加以注意,很容易“踩坑”,甚至面临论文被撤回的风险。
一般而言,涉及动物实验的文章,规范的做法是要注明3个要点:要在实验过程严格遵守“3R原则”并在文章中写明,同时明确实验已通过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并标注相应审批号。
然而现实情况是,这项工作在国内常被人忽略。
苏美洋依、邓巍于2020年发表在《中国比较医学杂志》上的《关于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的几点建议》中报道称,2015-2017年,我国有15种生物医学期刊的531篇涉及实验动物的文章中,只有115篇明确说明通过了本单位的动物伦理审查,其中仅13篇标注了审批号。
孙全辉告诉《中国科学报》,目前国内研究机构和高校等单位大都成立了动物伦理委员会,但实验动物福利保障措施还未完全落实到位,部分科研人员的动物福利意识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另外,一些机构虽然设立了动物伦理委员会,但经常流于形式,未能有效发挥保护动物福利的审核监督作用。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研究员高虹认为,中国科学成果不乏由于实验动物福利伦理问题遭到质疑,个别事件已影响到科学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众对科学研究的认可度。中国科学家发表的论文被退回事件也时有发生,其中由于实验动物福利伦理问题遭到的质疑,严重影响了中国 科技 大国形象和 科技 创新能力提升。因此,重视动物福利伦理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参考资料:
1.https://mp.weixin.qq.com/s/G4rMNBA1srkUxsAGjZOGMQ
2.李丹,郭玉莹,邓昊,高珊,徐士欣. 实验动物麻醉剂使用的福利伦理问题研究进展[J]. 中国比较医学杂志, 2017, 27(9):87-91.
3.《学术不规范案例:引起动物福利伦理争议的动物实验》2019-06-13
4.https://mp.weixin.qq.com/s/WFjUA6d8-IxDRF2kPUlq0Q
论文会被要求撤稿原因如下:
1、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论文中结果是不可靠的,或者是由于重大错误(如计算错误或实验错误),或者属于捏造(如数据)或伪造(如图像处理)。
2、构成剽窃。
3、研究结果以前曾公开发表过,但没有标明来源,没有向编辑披露,未取得再版许可,从而构成没有正当理由的重复发表。
4、包含未经授权使用的材料或数据。
5、涉及侵犯版权或存在其他严重的法律问题(如诽谤、隐私问题)。
6、研究不符合伦理道德规范。
7、基于违反审稿规则(如:被操纵的同行评议)而获得发表。
8、作者未披露某项重大的利益冲突,在编辑看来,这会使编辑和评审专家对文章的解读和评审产生不当影响。
撤稿的形式:
1、作者主动撤稿
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可以主动撤稿的,作者主动撤稿一般是自身的原因,可能是论文存在问题也有可能是不想在该期刊发表,这个时候需要提前跟编辑说明情况,撤稿原因。
当然据调查显示,有过撤稿行为的作者,相当一部分五年内没有再发表过论文。而且如果作者由于个人原因撤稿两次,编辑部将在2年内拒收有其署名的稿件,相当于将作者拉入黑名单两年。
2、编辑部撤稿
如果是期刊编辑主动撤稿,那就说明论文是有比较大的问题的,因为编辑部直接撤稿的原因一般是学术不端、重复发表、一稿多投等问题,文章没有问题的话编辑部一般是不会撤稿的。
当然如果因为以上原因撤稿的话,作者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可能会在2年内不发表其署名论文。所以如果作者的文章是编辑部撤稿的,那么近两年就不要想着发表论文了。
这个要看社内规定和当期的进度,有些只要汇款了就不可以修改或者撤稿,一般是可以撤的,要扣除一部分审稿费用。
可以,但是很麻烦。只要文章并未出刊,并未公布发布,就可以撤稿。
作者在杂志社发表声明,说明其具体原因,即可撤回,但需用特别注意的是,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论文并未出刊,并未公布发布,如果文章已公布发布,则无法收回。
出版刊物的选择,须慎重考虑,如认为刊物不适合出版,或因其他主观原因想要变更出版,一定要尽早决定,撤回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一点问题,如果已经出刊的情况下必须撤回是很麻烦的,作者可以试着解释原因,必须给出证明,书面申请发表论文的单位,予以宣告无效,如文章已被收录,申请取消相应的刊号或检索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