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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吧你想找哪篇,我帮你找
是《D调的华丽》吧<仇晓慧>06年第三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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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文还不错~
祝愉快
2006萌芽,第六期《此去经年》
当一个人谁都不爱的时候,就可以轻易地爱上任何人,我是知道的。
但我没想到刚回家就接到小熙的越洋电话,说年后她要结婚。
正如我没有想到落野的第二次婚礼,新娘依然不是我。
呵,如何解释呢,若要听我细说,怕是辗转经年、曲折回还的一个长篇故事了吧,但要概括,倒也容易,无非是没有缘分而已。
“新郎是谁?”
“邱翼。”她补充道,“我并未同你提起过。”
“你是否已经决定?”
“是。”
“我希望你的决定不是欠考虑,小熙,你与安侨挣扎这些年,就算是荒废也该有些所得才是。”
“呵,要我如何决定?子初,先放弃的并不是我。半年前是他与我摊牌,说今生爱任何女人不会比对我更多,但已没有力气与我周旋。他太累了,需要成家立业,休养生息。”
“你也知道他最爱是你,除非你不爱他,否则何苦鸳鸯两地?”
“如此简单的道理又何须我来教你?我们都爱对方,也都更自爱,你予我几许温暖,我便回馈几分关怀,若你收紧目光,我又怎会不自保?我承认,我们是爱的炙烈,但几番轮回,我们之间已是裂痕斑斑,纵然想要收拾心情平静相对共度一生,那些给对方的伤疤总会千方百计地提醒心痛,我们在一起,爱多,怨恨更多。”
我仰天。小熙三言两语已然道尽全部事情。她并不是飞蛾扑火的愚钝女子,却又何尝不是白白浪费这些眼泪这些年。
“十一年。”我说,“你同安侨十一年。”
“十一年又如何?总算我不是全然无所得,现在我至少知道我该要的是什么。子初,学费不会比你想象的更为便宜。”
“可是,连我都可惜你和安侨这么多年。”
“可惜?子初,你有没有可惜你与落野那些伤害和纠缠?”
落野。落野。
我的心脏瞬间酥软下来。这么多年,这个名字仍然是能够让我心生悸动的两个字。想及当年阳光浅浅,他从身后拿出小小一株不知名的淡紫色花朵,摊开我的手放于掌心,轻声耳语:“落落野花愿在你的掌心盛开,此生相连,切莫丢弃。”是十九岁的春日午后,面前的落野眼眸微蓝,嘴角温柔。我仰脸望向他,幸福大片大片弥散。
食指与拇指弯成一个圈,再瞬间分开。弹指间,往事灰飞烟灭。
此刻我的手心里仍有纹着的小朵野花,而芳香,已是万劫不复。
“子初,子初?你还在么?”
我恍然,“是,我在。”
“别多想,子初,落野始终不是你那杯茶,你当初的选择,是对的,我不希望你后悔。”
“嗯,我也这么以为。”
“那样最好,子初,下月9号,我希望你飞来,做我的伴娘。还有长平,带他来见我。我会算出他是否是你合适的结婚对象。”
“我尚未决定带来的是谁,”我调笑,“但你的婚礼,我一定会来。”
挂下电话。突然浑身乏力。
成年以后我逐日隐忍,贪恋琐碎平静的俗世幸福,再不曲高和寡,再不为赋新词强说愁,甚至再不伤春悲秋。许久前的某时也曾反思——莫子初几时起成了没心没肺简单头脑的市井女人?怕是伪装惯了不经意便入了戏。平日里不算是个感慨良多的人,而今日,小熙一个电话却竟仿佛隔世召唤。
我与小熙是自高中一年级的朋友,彼时都是身形高挑多愁善感的少女,难得的是爱好相似,成日的粘在一起,写诗、看片子、读书、弹琴。也无止境地相互倾诉,见证了彼此青春期里情绪的大起大落。
写信给对方。上课的时候,两人面容平静,笔耕不辍,看似认真做笔记的好学生,却在纸上写着:“小熙,今日读到存在主义,每个人都是无理由地被抛掷在这个世界上互不相关的物体,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没来由的杂物的堆积场。突然觉得路太长太冷,我走不下去......”如此这般。
而彼时小熙最爱写的是:子初,昨夜又梦到他,潮湿的阴冷的绿色空气,他从高高的山崖上向我俯瞰,我大声叫他的名字,他纵身跳下,却被树枝卡在当中......”
我于是一点一点知道那个名字叫做安侨的男孩,是小熙的小男朋友。小熙的皮夹子里一直放着一张模糊的照片,是她十四岁时两个孩子的合影,照片上的小熙一张圆鼓鼓的笑脸,旁边的男孩子大她一岁,只是和她一样高,却已经有了挺拔的姿态和硬朗分明的五官轮廓。
有时候小熙也会跑来我家跟我一起住,她在上海没有家。初二那年她只身一人来到这座城市,寄住在一个关系颇远的亲戚的家里。她的母亲这样不由分说地安排下她的生活,希望她能够在更好的环境得到更好的前途,却没有也不屑于去察觉,小熙已经把灵魂钉在了那个北方的城市。那里有她爱着的小男孩安侨。
少女时代的小熙瘦弱纤细,她握住我的手,急切地表达,反复地祈祷:“子初你知道么子初,安侨说他要娶我,他在写来的每一封信的最后写,等到我们毕业,我娶你。”我很认真地握紧她的手,“你与安侨结婚那日,一定要我做你的伴娘。”
两个人都眼波涌动。
陈年旧事,物是人非。二十五岁时的小熙终于决定穿上新娘礼服,且如约邀我做伴娘,而新郎的角色却已面目全非。
想起当初我们盈盈相握的虔诚,想起那厚厚的一摞信的末尾恒久不变的“等到我们毕业,我娶你”,想起那些纯真到透明的日子,连我都禁不住泪水涟涟,而小熙在斯时斯地是不是真能谈笑风生?
响起轻轻叩门声。我自梦中初醒,抹一下眼角泪水,入洗手间略略补妆,才走过去打开门。
果然,这个时候来敲门,除却长平没有别人。
他进门,凝视我半晌:“恕我直言,你今日何以突生老态?出了什么事?”
老态?也许吧,往事伤神。但要我把过去讲给他听么?于理,我们相处已有几月,该让他了解我的性格爱好,心情想法,但于情,没有必要。情理并不总是统一。我与他其实并无特殊关系,并不是出双入对的男女朋友,男性而已。他只需知道我年龄25岁,未婚,职业高尚,收入稳定,无不良记录及嗜好,喜穿黑色衣裙,工作尚属努力,不喜派对逛街,乐得蜗居家里享受清静。这些,足够了。
我笑。“哪里有事?衰老是人间规律。你若害怕陪着一个年老色衰的女子虚度一生,大可至幼儿园门口排队去等,挑个唇红齿白的小鬼头,悉心栽培,待伊到法定结婚年龄你染了头发择日完婚,那才是青春少女呢。”
他也笑,“子初,与你在一起总是如此轻松愉快,我贪恋这份平静的幸福,怕是永远舍不得走开了。”
“永远?”我简直啼笑皆非,“长平,你不是那种不谙世事的纯情少年吧,嘘......莫言永远,永远太远。”
他依然是平稳的眼神,却如此强烈地直视我。“子初,嫁给我。”
我愕然。我不曾想过长平会这么快向我求婚。
我一直固执地以为,一个男人要很爱很爱一个女子,才会向她求婚。比如安侨对小熙,又比如落野对我。而长平,他爱我有多少?
“你根本不了解我的过去。”
“你也说那是过去。”
“我们对彼此的性格习惯等等都不了解。”
“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慢慢了解。”
“我们认识只有5个月。”
“这个借口不是你的风格吧。”
“那么,我还没有做好心里准备接受你。”
“这条理由我接受,你当然可以好好考虑。”
“我有多少时间考虑?”
“只要不是三年五载。”
“你为何选择我?”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里是安定的。是家的感觉。”
我默然,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里也是安定的,不似与落野那般汹涌起伏。
可是,我爱他么?
他又企图说服我:“婚后我们可以在这里定居,也可以回国。你可以辞掉工作在家做喜欢的事情,也可以继续工作,我不会干涉你,一切照你的意思来。”
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可以掷下人生年华耐心等待,可以随时改变工作和生活环境,可以随时放弃现有的一切工作成绩,重新开始......这些,已经足够优厚。
更何况他还有份高尚工作,可观收入,年纪轻轻已是华人圈内颇有名望的建筑师,前途不可小觑。最最不易的是人品温良,一直洁身自好,对围在身边的女孩子保持礼貌的距离,全无一般年轻有为而又自视英俊的男人的轻浮。
似乎已经完美。
“你不必立刻答复我,但你要告诉我现在我们去哪里吃饭?”他笑吟吟的抓住我一只手。
我一凛。我与长平相处这五个月,一直是淡淡的君子之交,外人皆知我们是男女朋友,但事实上我们连手也不曾牵过,至多只是在穿过马路的时候,长平的手悬在我的身后,疼惜的不放下来。
他感受到我的犹豫,立刻放开了我的手。“对不起,子初。”
我反而有些歉疚,长平永远是这副谦谦君子的形象,从来不会违背我的意愿。而落野,落野会在突然之间像抓一只小猫那样抓住我的后颈,低下头封住我的嘴唇。我不能呼吸。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我不该在这个时候又想起落野的。我该好好考虑长平的建议,嫁给他,或者不要继续耽误他。
“长平,我今天有点累你一个人去吃饭好么,我想早点休息了。”
“那也好,我走了。是否要帮你买吃的东西送来?”
“不必了。”
“那好,子初,晚安,有空的时候考虑下什么时候嫁给我。”
他轻轻地带上了门。
长平的关心也永远是恰到好处,不像那个时候的落野,会大声的敲我们寝室的门,把生病赖在床上不想吃东西的我一把就抱起来,然后从背包变出各种清淡而有营养的食物,强迫我吃下去......
我使劲地晃晃脑袋,难道今天是真的发烧了么,为什么不停地想起落野?那个名字已经离我那样遥远。我们的缘分只有那么多,早在几年前我离开他的时候已经耗尽了。现在他已经是别人的丈夫,甚至会为人父,我没理由再暗自伤神。
而长平,才是摆在我面前的,触手可及的幸福。
初识长平是在一座新楼盘的新闻发布会上,我带了摄像机前去报道,房产本不是我的条线,可是该条线的同事玛丽当日家里突然有急事,要我一定替她完成任务。原本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想竟然因此结识未来男友。
哗,命运玄妙。若是玛丽自己前去采访,会不会是另一个感情故事?
记得那日在会场碰到旧日房东,发布会结束后她拉住我说介绍一个华人朋友给我认识,然后我看到之前坐在主席台上的楼盘设计师稳步走来:“你好,我叫安长平,很高兴认识你。”
我这才近距离看到他的面孔,恍然间觉得有些似曾相识,但印象十分模糊,好像是上个世纪在哪里见过。这种微妙的熟悉让我对他有了一点点亲切感,我冲他微笑,伸出手,“记者莫子初,很高兴认识你。”
就这样认识长平。
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他开始约会我,我对他不是没有好感,欣然赴约,到后来便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固定是每周四次的约会,一、三、五、日,两个人都很配合地将其他应酬安排在剩余三天里。约会的内容也是有固定程序的,下班他到家里接我去吃饭,然后看一场电影,话剧,或者听场音乐会然后送我回家,也有的时候就在家里聊天,或者各自看书、上网。到晚上十点半,他便离去。
呵,严谨一如中学里的课程表。可是我们都乐得这样的安排,不必绞尽脑汁安排新鲜节目,也不必刻意制造什么气氛,默契一如老夫老妻。
嫁给安长平,婚后的日子不劳想象。安静,独立,彼此信任,不相干预。有相似的休闲方式和品位,不至于为了琐事而争吵不休,也不会有翻江倒海可生可死的激情。似乎可以用什么词来概括,嗯,相敬如宾是一种说法,举案齐眉是另一种说法。
没错了,这个男人以把最本能的特质表现出来:平头,戴黑框眼镜,眼神安稳,从不吸烟酗酒,即使在最热的夏天也只穿长袖衬衫。理性,平和,可靠,有理想有前途......不容否认,他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结婚对象。
可是,我爱他么?
识字以来一直相信,长大会与一个彼此相爱的人结婚,王子与公主,白头偕老,幸福一生。念诗,又是“画眉深浅入时无”,又是“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直念的心生荡漾,暖意融融。
结果呢?
结果生活毕竟不是古诗。大学毕业那年我往大洋彼岸升学,落野依旧潦倒。他到机场送我,彼此都没说承诺的话,他只是紧攥着我的手,又无力地放开,说:“以后要学会照顾自己了。”我没说话,转身走进安检处。再也没有回头一次。
我知道,在我转身的那一刹那,我和落野之间,已经完了。我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落野落后我太多,而男人永远无法忍受伴侣强过自己许多。我犹记得大四那年我兼职的公司里一起加夜班的男同事开车送我回寝室,靠在自行车上等我的落野一点一点看清我从车上走下来的过程。那晚夜宵时落野的沉默和爆发,我一百年后也依然会记得。
从那时起我便坚信,我们倘若在一起生活,即使我百般安抚他的自尊心,即使彼此深爱对方,即使坚持到结婚生子,我们都始终会分开的。教训太多,奇迹太少,我是平凡的安稳的庸俗女人,我不敢拿一生去冒险。
大学二年纪在酒吧认识落野的时候,我已知道,这个驻唱的潦倒歌手,是我命里的人,我也知道,与我步入结婚礼堂的,不会是他。
又如何呢?那个年代里理智即使对这段感情判处死刑,汹涌澎湃的激情照旧拿着特赦令喊刀下留人。
几番纠缠几番逃离,多少眼泪多少挣扎,明知道这些那些全是徒劳,还是莫名其妙地勇往直前,飞蛾扑火是一种说法,撞鬼中邪是另一种表达。我们因为知道注定要失去而彼此伤害,又因舍不得失去而彼此关爱。现实的压力如芒刺在背,彼此都知道我毕业那天便是分手的日子,可依然纠缠着僵持着,直爱到彼此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的时候,离别如期而至。
三年里说了无数次的分手又无数次的相拥而泣,到了真正分手却终于没有说出那两个字。机场一别就是永诀,彼此的心里是清楚的,只是那一瞬间谁都别过脸去不看,联手制造一个无疾而终的假像。
从此把往事收进箱子沉入潭底。如我少女时代喜欢唱的歌:“我们学会许多说法来掩饰不碰的伤疤。”离家之前一切物质条件都有父母准备妥当,一切的进取要求都有坚实的后盾,所以有心力整日沉湎于一段青春往事作苦大仇深状。成年之后才悟到了歌词的真意,如今一切东西都要自己努力,包括毕业论文,实习报告,就职申请,升职加薪,公寓租约,看房东脸色,水电煤气,甚至包括修理突然抛锚的车子......
发达国家男女平等落实得好,待遇不见得实现,要求上却一视同仁。男男女女都作出一副强者姿态,绝口不提旧日苦痛、挫折失败,即使提到也须以自嘲的语气改编成笑话,否则只会惹人漠视嘲笑。那些青涩幼稚的痴男怨女的感情故事,那种疯狂往事,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小爱情,哪里还符合游戏规则?
是,被打磨被修剪,莫子初干练短发坚毅神色,叫嚣乎东西, 突乎南北地在职场冲锋陷阵,旧日恋人的名字早已丢弃在天涯海角。落落野花?真乃陈年旧事。
只是一个早已分道扬镳的故人而已。
分道扬镳以后呢?以后我在异国攻读硕士学位,落野杳无音信;再以后我辞职回国,邂逅落野,他已经成为一件规模中等的公司里的三名合伙人之一。另一个身份是,一个女人的丈夫。
我以为这些年来我远渡重洋异地求学早已甩开了落野加在我身上的沉重包袱,谁料跨过了经纬却躲不过宿命,落野在餐厅里突然攥住我的手,“子初,当初看你走远,我没有信心追赶也没有胆量挽留,你走之后我白手起家去做生意,我熬过了那些蹲在地下室里喝凉水的日日夜夜,我从卖盗版光碟开始,我几乎没有信心,但我居然成功了。我做了那么多,就是想证明给自己,我也可以开车接你下夜班即使我知道此生也许再没有机会见到你......子初,如今我已经有了能力给你给你幸福,上天让我再碰到你,你说,我怎么还能放掉你?”
落野的手指弹吉他的手指,落野的手掌抚摸我脸颊的手掌,落野的温度温暖了我三个冬天的温度.......他说子初你掌心的落落野花还在,他说子初你已经跑了一次了我不许你再跑第二次,他说子初你看我心口这里依然纹着你的名字,beginning,万事之初,我们重新开始......
他穿休闲西服端高脚酒杯,眼光炙烈眼波温柔,乐手在我们身旁抑扬顿挫的拉梵阿铃舞曲......我想起若干年前在酒吧邂逅落野,角落里独自低吟浅唱的落魄男子,穿浅色宽大毛衣,喝罐装啤酒,在一曲终了突然说:“把下面这首歌送给7号桌上的女孩,是我自己写的歌,《经年以后,幸福不远》。”
。。。。。。
而经年以后,我们是否真的接近幸福?
我的心脏只是痉挛,我以为这些年来伤口缓缓结疤血液渐渐凝滞,我与落野早已是擦肩而过再无关联,即使再见面也不过是相视浅笑云淡风轻。却怎料,却怎料经年以后,物是人非事事休,落野,落野却仍是我生命里的劫难。我终究还是不能抽出我的手。
徒劳奔跑了三千万里,跌跌撞撞回到原点。不是借口,比借口还要理所当然。
至办完手续从家里搬出来,落野才告诉我,他已经离婚,他的妻子早已知道有一个莫子初的存在,也知道落野对她并无至深感情,觉得拖延下去毫无意义,忍痛签了离婚协议。落野对她是充满愧疚的,只能徒劳地用大把赡养费弥补。
这一切来得如此迅速,我别无选择,不可以再辜负他这诸多努力。于是落野置新宅买新车,只待与我圆了那几年前无比缥缈的梦。
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这世间从来没有完整的幸福,所谓完美,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如此而已。
无论如何,今非昔比,落野终自觉于我般配,敢于向我承诺,更难得的是,我们对彼此的感情,一如既往。似乎是那多少年的苦痛熬到头,终于是合适的机会与落野结婚,可是,我为什么还是不快乐呢?
一个独身的男人,一个自由的女人,一个刚好的时间,一份还没来得及变质的感情......这一切来得太快太顺利太不真实,简直似幻觉。我狠狠摇晃头颅。居然真的是幻觉一场。被落野前妻的猝死打破。
是在我们开始筹备婚礼的时期,一日在家具城内落野的手机响起,短短10秒钟的电话,落野面如死灰。他不发一言,我于是知道多日来的预感终成现实,我们还是不能在一起。
落野的前妻在卧室里死去,是煤气泄漏。橡胶管破裂,无法判断是人为还是橡胶自然老化。但我和落野相信她是自杀。
她是一个勇敢而懦弱的女子。一直深爱着落野,也一直明白落野不爱她。她勇敢到可以不哭不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名字,却懦弱到不能一个人生活下去。
那个雨天落野跪在泥水里为她送行,而我在葬礼第二天收拾行囊再度飞往异国。
我知道,纵然我和落野终成夫妻,彼此深爱,我们都始终摆脱不了那个死去女子的魂灵,我们会憎恨对方,并且自责至死。
我再次以绝决的方式离开落野,相隔三年。这一次,我没有让落野知道。
上天同我和落野开了个玩笑,还顺便要我们付出巨大代价。
一切重新开始。我在一间华人电视频道找到合适职位合适薪水,努力工作以麻痹自己删除记忆。与一班陌生人同处一室共同打拼,彼此之间互不了解也互不好奇,更棒的是一大半工作时间里东奔西跑地采访各界人士,男女老少,一面之交,再无瓜葛。剩余时间便是窝在编辑室里剪素材,人机对话,简单磊落,再快乐不过。
从来懒得参加同事之间的聚会派对,故此也没有朋友,下了班以后急急赶回家中,泡茶,洗澡,窝在床上看肥皂剧,待到深夜蒙在被子里一觉睡去,便又老掉一日。
是不是可以就可以这样老掉一辈子?
然而,那纹着落落野花的左手掌心却每到下雨天便隐隐作痛,提醒着我一个女子的死去,是因我只想满足自私的一己幸福。我甚至猜测,落野刻着我名字的心口,会不会也在雨天隐隐作痛。
经年以后,我与落野还是离幸福太远,还牵累一个无辜女子搭上短短一生。
她错不在爱上一个心中另有其人的男人。她错在对这份婚姻投入全部心力。一旦崩塌,万事皆休。
尚不了解游戏规则就买票进门。命中劫难。
后来听说落野与公司里新来的女同事闪电结婚,终于放心。我想落野的心口定是比我的掌心更为疼痛,因他要遭受更为巨大的内疚与痛苦。
如今他与一个完全不了解那些过往旧事的女孩子结婚,也许可以渐渐更换心境安度此生。
逝者已逝,活着的人,还要继续。其实我和落野谁没了谁也一样可以生活
是在这个时候遇到安长平
他给我平静给我关怀给我希望,让我想着,自己也许可以嫁给他,为他做饭生子,模糊掉来路和一切往事。
我的心突然温暖和光亮了起来,我急急地从床上爬起来冲到客厅拿起电话,长平的声音在一记嘟声后响起:“子初,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么?”
“没什么事,我只是想念你。”
“小姐,我夜不能寐担心你身体不适找不到我,凌晨一点接到电话你却是为了说这一声想念啊。”话虽如此,长平的声音却没有丝毫责备,反而全是笑意。
我蓦然意识到此时已是凌晨一点,而习惯十二点关机的长平却开机等着我的电话,只因为我说过一声身体不舒服。
我泪盈于睫,我想告诉他我决定接受他的求婚我要跟他生活在一起,我们生一桌孩子围坐吃甜点,我们看着一个个孩子长大成人恋爱结婚,我们给对方梳理满头如雪白发,我们相交定百年,谁先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但是我突然醒悟到,长平在阳光下向我求婚,我也应该在白日里答复他。黑夜里要说的是少年眷侣间的缱绻情话,不是理智考虑后的结婚誓言。
我平一平声调,“长平,谢谢你,晚安。”
“子初,好好睡,晚安。”
挂下电话,算到小熙那边正是午饭时间,于是打了电话过去。
“小熙。我决定与长平结婚。”
“恭喜你,你让他知道你的想法了么?”
“还没有,他说可以给我充裕的时间考虑。”
“那最好,答复他之前带他回来参加我的婚礼,顺便接受我的考核。”
“不说我,小熙,我能不能最后再问你一次,你真的可以放下安侨么?”
“呵呵,我也以为我没有,但遗憾的是,我真的已经做到了。子初,你知道时间的力量。所以,你也可以忘掉落野。”
是时间的力量么?那为什么一份感情可以披荆斩棘走过十一年,却在六个月里面目全非?
我不明白。
“那安侨呢,他做到了么?”
“前日突然收到他的电邮,说在国外有了未婚妻,不久便可结婚。”
我终于释然。
小熙与安侨之间,辗转十一年,每次他们分开了,我为他们舒一口气,但过一段时间,他们还是会在一起。
我没有见过安侨,但是在小熙无数次的诉说和描述之下,安侨与我已经成了一个最熟悉的多年老友。我知道小熙在十六岁那年终于回到故乡,他们重逢时安侨抱紧小熙狠狠地吻她,那是他们的初吻,他把她的嘴唇都咬出血来;我知道安侨比小熙早一年升学,考入全国最好学校,小熙于是奋力读书,就是为了可以考到北京去和安侨在一起;我知道他们为了他戒不掉烟而吵架,小熙背起包就要走,他失手打了她,然后他抱住她求她原谅他,他抓住她的手臂不让她走,争执间小熙好像听到他说,“你要是走我就烫你了。”她毅然把手伸向门锁,然后看到安侨把烟头印在他自己的手臂上……
他们也曾很多次地分手,很多次地逃跑,最远的一次,安侨跑到国外,躲了小熙两年,然后安侨的父亲突然病逝,他赶回国看到小熙已经帮他料理好一切后事……
他还是抱住她。
似乎每一次都是诀别,却从来没有正式告别过。
而这一次,连我都能够确定,他们真的是天各一方了。
小熙将与某君喜结伉俪,安侨也有了未婚妻。都有新生活,多好。
原来人们爱得铭心刻骨的是一个人,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个人,这本是多么寻常的规律,我却要到今日才真正参悟。
正如少年时喜欢的女作家说过的话,“因为爱他,所以离开他。”彼此相爱的人容易互相伤害,只有不爱的人,才可以平静相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而我多幸运。长平对我如此专心耐心细心,顶顶难得的是从不向我追究一切往事,甚至包括掌心的落落野花,他看到,眼神只是平静的滑过,决不多言。这个男人在用他的宽容大度宠爱我,只要我不去提及与落野所有的痴缠的过往,认真专心对他,相信我们会有美满的婚姻,儿孙满堂,终此一生。
念及此,便不可带他去参加小熙的婚礼,以免碰到我与落野的旧日朋友,哪怕是无意间让长平听到我的前尘旧事,都难免心生芥蒂。何苦?
我于是收起小熙寄来的请柬中印着“安长平先生”的那一份,独自一人飞回国参加婚礼。
我不曾想过小熙的婚礼竟然如此气派,之前听消息说到她的未婚夫,我连名字都没记住,也不关心是何许人也,只知道不是安侨,对于小熙便都是一份无爱婚姻而已。张三与李四,区别不大。
内容过长,楼主可找我要完整版。
还真巧,刚在竹枝词中文网上看到这篇文章,顺手给你贴上吧,早一分钟看到还真找不到·
他 们 的 意 义
——从新概念作文大赛谈起
曹文轩
新概念作文比赛已搞了七届,作一次总结,理所当然。应该有一个回顾,一个反思,一个理论上的再诠释,这对社会也是一个交代。
新概念作文比赛的意义,在中国语文史、写作史乃至教育史上,都会有一笔的。我们是事情中人,所以对它的意义可能看不太出来。我们想过今日少年的写作乃至少年的社会观、生存观与这个一年一度的大赛之间都有什么关系吗?这个由十我所著名大学参与、有成千上万的学生参加。并与中国的大学招生等联系在一起的遍及全国的大赛,它在当下所发挥的能量,大概是远超当初创意者们的设想的。它后来的走向,几乎由不得人了。它成了一个显赫的文化现象。它将这个社会的许许多多方面裹挟了进去。新闻、出版、小学、中学、大学、教育管理部门等都在注目它。它成了一艘航空母舰。现在,这艘航母似乎有了自己的一个机制,正在我们无法设想它未来的状态中航行。许多事情都是出乎意料的。
由于它令人倾羡的效果,许多出版社、刊物,都在竞相模仿,但无论他们使出多大的力气,也难与这个大赛相抗衡,因为,它已成为品牌。一样东西一旦成为品牌,就难以支援他。
但,它又确实到了我们需要理性对待的时候了。
对它的宗旨、它的方式、我们的评判标准乃至出题等诸多细节,都有必要做一些检查。我希望能在这次研讨会的基础上,使原先的宗旨得到更加深刻的阐述,并使之更加明细,更加周到。我们已经几乎记不得它的宗旨了。应有一个文字的类似与章程那样的东西。它将成为一种文献——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文献。
他们的意义
这些年看了很多少年写手的文字,心中很喜欢。他们思想的锐利与新鲜,意念的狂放不羁,表述世界的别具一格,驾驭文字的潇洒自如,都使我感到了一种阅读的快意。这些年,我为他们的写作说了许多赞扬的话,我毫不后悔。
就在这几天,我受一家出版社的委托,给一个叫李海洋的人的一部品写序。那部作品叫《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在阅读这部小说时,我又一次遭遇到了阅读的激情。我是事先知道作者的背景的。我对在这样一个年纪上的人就写出这样一部在模有样的小说,感到惊奇。
近来,不少人对这些80年代后的写手颇多微辞。倘若是针对他们的写作态度与作品中所散发出来的人生态度与其商榷甚至给予来历批评,我觉得这都没有问题。在这些方面,即使那些大师不也时常被我们所质疑吗?何况是他们的写作也不服气——不仅不服气,还不屑一顾,认为这些广西毫无说道之处,纯粹是社会发神经,是商家所为,是读者的无知,那我就不敢苟同了。你必须想到他们的写作年龄。你不能拿衡量托尔欺泰、鲁迅、蒲宁、沈从文这些认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人们在赞扬他们时,也没有拿那些大师作参照,将这些少年与那些大师混一块儿说的,而是就他们的年纪与他们作品的水平说的。这些年媒体老爱做他们的文章,有事没事就 一把火,没有必要,百现在又有那么多人视他们为洪水猛兽、跳梁的小混混,要去贬他们,也没有必要,棒喝与追打,就更成问题了。一个国家,有那么多的少年热爱写作,且能写出这样多这样好的文章来,无论如何也是一件令人欢欣鼓舞的事情。我们是不是也该在看守他们的文章之后,问一问自己在他们那么大一点年纪上时,又是如何写文章的,又写了一些什么样的文章。我不敢说别人,我只说自己。我在他们那么大时,已经是一个在写文章上很被老师看来的人了。但今天翻开当年那些所谓的文章,一边看一边想着今天这帮少年写手所写的文字,我大概是除了羞愧,还是羞愧了。单词的匮乏,意象的苍白,联想的笨拙,叙述的呆滞,思想的简单与僵直,会使我对那个让我变成傻瓜的时代大光其火。
写 作 的 意 义
少年写手大行其道,强化了一个民族的写作意识。
少年写作,已成为20世纪未、21世纪初的一道炫目的风景。所谓的“低龄化写作”已成为社会、媒体的热点话题。
我对利用这个现象另做文章一直保持警惕并保持距离,但对这个现象本身却一直持肯定的态度。偌大一个国家,出来十个、二十个少年,能写一手好文章,这本是应该之事。至于说有那么多的少年热衷于写作,我看也不是什么坏事。写作本就应是所有少年的基本训练。古代人都能有这个意识,现代人更应有这一意识。
人生在世,说事说理乃是应有的基本能力。而这个能力的显示不仅是在嘴巴上,更重要的是显示在写作上。健全的、完美的、理想的社会应当是人人都会写文章。一个人不能以文章的形式说事说理——很好的说事说理,大概不能说他的人生是没有缺憾的。当一个人借用文字将一件事情或一个道理说得有声有色或精辟透彻时,其意义绝不仅仅是他在文章上获得了成功,更重要的意义是它意味着这个人对存在有了清晰的了解与理解——并且这个人在说事说理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加深了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与理解。文字不仅是用来表述这个世界的,更重要的是用来认识这个世界的。
人通过写文章,还会增强思维的明晰性、锻炼思维的逻辑性。一个人在面对世界而有所感觉有所认识的,往往这些感觉与认识是模糊而混乱的,但当他在使用文字将这一切表述出来时,他会欣喜地发现,那囫囵的一团渐渐明亮起来,并且有了层次,而那些原告没有次序没有关联的思想在文字的运行中却渐渐显出了它们所在的位置、它们之间的关系。一个混沌的世界在文字的梳理中,竟然像被灿烂的阳光照亮了一般。
驾驭文字的快意,也是其他方式所不能给予的。就那么多符号,但被调动起来、被别出心裁地安排之后,竟然有着无边无际的表现能力。它们不仅叙述了这个存在着的世界,还会创造一个实际上不存在的世界。文字是造物主赏赐给人类的神奇的法宝。这个法宝可以弥补现实的缺憾,满足人的欲望。
写文章的另一个重要的意义往往是人们忽视的:它有利于人的人格完善、气质培养和心理健康。写作本身就是一种境界。当一个人一旦进入这一境界时,他就会自然地与那个喧哗骚动的世界暂时脱离开来。书写活动给予这个人的是沉静,祛除的却是浮躁。从某种意义上说,写作是一种仪式,甚至是一种宗教仪式,而且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切、最有效、最能美好的宗教仪式。
鉴于写作有如此多的意义,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欣赏、不造成少年写作呢?
别以为写作是一些人所专门从事的职业。作为一个健全的人,其实都应该学会舞文弄墨。文字活动,是一个人的正常行为。一个人无论日后从文、从理、从工、从商还是走仁途,都应将写作看成是自己的一种基本的能力。一个不能写一手好文章的政治家,其实称不上一个政治家,充其量则是一个政客而已。那些划时代的政治家,有谁不是文章家?他们著作等身不说,而且还有经久不衰的传世之作。那些搞自然科学的一流科学家,也都在文字上显示了他们不同凡响的魅力。牛顿的书,既是科学的书,也是哲学的书,并且是精妙的哲学书。读爱因斯坦的科学著作,你可以绕开那些公式,将其作为美妙的散文来阅读。
写作过程,也是我们的精神得以升华的过程。文字组成通天台阶,我们拾级而上,精神的殿堂就在我们的上方。
写作还会帮助我们培养一种优雅的气质。我们身处一个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心浮气躁,而文字会使我们获得安宁与平静。我们沉浸在这个世界中,得到了精神的洗礼,得到了情感的抚慰与审美的熏陶。我们渐渐成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那种优美的书卷气,慢慢地浸润到我们的灵魂乃至肉体,于是乎我们变得高尚,变得文明,变得自身也具有了审美价值。
立言,实为立人。
这些少年写手的出现,带动了数以千计的孩子热爱写作,总不是坏事。
语 文 革 命
但谈到他们的写作时,我们往往只是去惊叹这些孩子的天才、才华,去对他们本人的作品激赏、给予足够多的赞美之词,而很少有人想起来追问一下:二十多年前的少年为什么就写不出如此出色的文字?难道那时的中国孩子都是笨蛋而在多少年后的一个早上中国孩子忽然地就变了种都聪明起来了?我们忘记了他们在写作上的所显示出的风采,与时代质量的关系。
近几十年在中国发生的语文观念与作文观念上的巨大进步,使我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的写作能力、一个民族的写作能力,取决于一个时代的质量。还是使用那样的文字,还是那个人种,在不同的写作环境中,会写出在境界与深度上有着天壤之别的文章。我们曾度过一个灰暗的、愚昧的时代。这个时代使一个以文章美名天下的文章大国黯然失色——在文章上也黯然失色。一段岁月,倒也是文字铺天盖地,但几乎没有一篇好看的东西。想象疲软不堪,意象一穷二白,美感荡然无存,境界寒陋无趣。全国上下,仿佛“红楼“里的那个宝玉丢失了那块灵通的”劳什子“,一下子灵气全无、神情恍惚、目光呆滞、拙嘴笨腮,显出一副木讷的样子。那个时代葬送了无数的人——这些人若在一个好的时代是会写出一手好文章来的。我敢断言有许多韩寒、郭敬明在那相时代被葬送了。
他们是幸运的。他所处的时代虽然还不尽如人意,但与他的父辈们所处的那个时代相比,毕竟好多了。这个时代,毕竟挣扎出来了那么多的明白人。他们在奔走呼号,冒着危险,向四面八方宣传他们的文章思想。他们的锐利思想借助于锐利的言辞,向上向下向前向后左右传播着。一呼十,百唤百,十招无其数,到今日,已成浩浩荡荡的势力。旧有的语文观念、作文写作观念,已在颓废、凋谢,而新的语文观念、作文写作观念正在生长,已广得人心,并在收拾天下、占领天下。他们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他们所接受的一套语文观念、写作观念是新鲜的、充满了活力的。这些观念是有助于他们的心智的开发的,是有助于他们的灵感闪现的,是有助于增长他们驾驭语言的力量的。他们周遭的空气里,布满了信息、知识与民主自由的思想——更准确一点地说,布满了要信息、要知识、要民主自由的思想的思想。
他们凭他们的直觉,接受了这些新鲜的东西,也凭他们的直觉保护了他们的造化。没有被污染与钝化的心灵,第三地感受到了这个世界,而良好知识所作的预设,使他们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丰富性。他们的文字使我想到了一个子问题:一个人的精神财富,与年龄大小无关,而只与心灵的富有或贫穷有关;富贵不在年高。
他们要感谢这个时代,要感谢那些成全了这个时代的人。我在给李海洋写的序里,说道:能将小说写到这个份上,他应当对这个时代感恩戴德。因为这是一个语文生产力获得空前解放的年代。如果没有这个背景,他大概再出类拔萃,也是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的。他的长辈们,其实不是木讷与呆笨,只是因为他们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是一个质量低下的时代。他们的脑子被搞坏了。李海洋的时代,是那么多的人冒着危险,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语文革命而得到的。想想他们的原创力没有得到太多的污染,想想他们能够无拘无束地去感应这个世界,心里除了羡慕,就是祝福。
阳 光 写 作
我对他们的写作也有过微辞。主要集中在一点上:他们的文章,秋意太重。一个初涉人世的少年,一落笔,就满纸苍凉,很孤独,很颓废,很绝望,很仇恨,一副受了莫大灾难与折磨的样子,仿佛这个世界丢弃了他。话说得太满,不留余地,太尖刻,少宽容。情绪低沉落寞,爱将问题搞大,爱摆破罐子破摔的姿态,爱作出哀怨的神情,甚至爱给人一副充满敌意的形象。我就很怀疑,他们这番浓重的秋意与敌意,空间有多大的真实性。是故意做出来的,还是对自己的曲折与不幸太夸张了?是觉得这样一种样子很时尚很迷人,还是觉得沉浸于这样一种感觉很有快感?
使我感到疑惑的另一个因素是,我看到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少年,无论他们是生活于富国的还是穷国,却都不是这样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他们的天真烂漫的孩子气与纯洁的思想与情感。为什么唯有中国的少年是这样的饱经风霜?这样的城府太深?
有懂得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智者,将人的一生喻为一年四季,认为人在不同阶段上,就应当有不同的季节特色。少年,是人的一生的春季。在这样的一个季节里,就当有梦想,有热情,有纯真的情感与向上的思想。过早地就将自己置入秋季甚至是冬季,是有悖自然的。少年时代,应有一个完整的季节——阳光灿烂、百花盛开的春季。这是打人生的底子。打这个底子,是为了在秋季与冬季到来之际,这个人能平心静气地对待,并且将秋季与冬季也转化为同样经得起审美的季节。一个人的一生没有春季,是悲哀的,而一个人明明有春季却存心弃它不顾,则更是悲哀的。
我总觉得中国少年将自己过早地抛入悲凉的、秋风横扫大地的境地,与对痛苦的认识有关,与随痛苦的能力有关。人生的过程,本就是一个充满痛苦的过程,其实用不着去大惊小怪。也正是这个过程充满痛苦,我们的生命才得到了锤炼,才大放光明。“痛苦是美丽的”,这一说,是那些对生命过程与生命的价值有了更深切的理解与认识的人所悟出的哲理。作为少年时代,其实人生的痛苦——大痛苦还尚未到来,当他在初尝痛苦时,就要高楼大厦随痛苦的能力。这个能力,首先来自于对痛苦的认识。其次,就是对自己意志力的加强。从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这个人到大时,才有可能是一个强者。
成长如蜕。既要在意痛苦,又不必太在意痛苦。
今日少年人爱言苦,社会是有责任的,是社会营造了这样一种气氛。不少教育者、社会学者、作家、家长以及无数的宣传工具,都在说今天的少年之苦——苦不堪言,都摆出今天少年的代言人的姿态来,为之鼓与呼。少年之苦,可能是符合事实的,但我以为对今日少年的痛苦程度夸大了,过于强调了。其实,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人的痛苦,痛苦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在注意到他们的痛苦时,社会如果是一个健康的、有远见的社会的话,更应强调的是对痛苦的态度与认识。
我们没有理由不看到一个阳光地带。
(凝华竹影摘自《萌芽》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