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你比CS重要》,《男生女生(银版)》2005年第3期
2006年
《再见,白小白 》,《男生女生(银版)》2006年第5期 《西雅图的鲜花盛开着等待》,《男生女生(银版)》2006年第9期 《哥,其实我也很想你》,《男生女生(银版)》2006年第10期 《艾小雅的诚实和勇敢》(署名郭小可爱。嘿嘿。),《男生女生(银版)》2006年第10期 《你好,白小白 》,《男生女生(银版)》2006年第11期 《爱,直到永远》,《男生女生(银版)》2006年第12期 《奔跑着消逝了的永远》,《星期九(美文版)》2006年12月
2007年
《我的黎格,我的天堂》,《男生女生(银版)》2007年第1期 《我们就这样,错过花开》,《男生女生(银版)》2007年第2期 《喂,让我们像哥儿们一样恋爱吧 》,《男生女生(银版)》2007年第3期 《向左向右三人行》,《男生女生(银版)》2007年第5期 《七月不远》,《男生女生(银版)》2007年第7期 《我们在爱的不远处,背道而驰 》,《男生女生(银版)》2007年第8期 《青春乱码回忆录 》,《男生女生(银版)》2007年第9期 《那年的我,那年的张花布 》,《男生女生(银版)》2007年第10期 《不流泪的我们和不能说的秘密 》,《男生女生(银版)》2007年第11期 《我亲爱的如书,你怎么就咫尺天涯》,《男生女生(银版)》2007年第12期
暗恋
作者:小好
来源:《男生女生(银版)》2010年第11期
我为你精心挑选的,都是细小的惊喜
罗玫觉得,自己这周的运气真的可以用“好到令人发指”来形容了。
星期一的时候,她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五块钱。当时人来人往,无论是脚步匆匆的上班族还是三五成群的中学生都目不斜视,把城市早晨的节奏踩得哒哒直响。说来也巧,她出门时还用心系过的鞋带不知怎么的就松开了。她弯下腰,却发现那张纸币就那么凭空出现似的,静静地躺在她的脚边。
第二次是在周四。同样是清晨,卧室的闹钟没电了。害她差点儿迟到。于是连早饭都顾不得吃。罗玫就匆匆赶到了学校。早自习下课的时候,肚子饿得咕咕响,她忍着饥饿打开书包,翻找下节课的课本,却在无意中发现书包夹层里有一盒被压扁的小饼干。
虽然饼干大多都已经被压碎了,可她依旧吃得津津有味。
而今天是周五,这星期的第三次好运气了。
她攥着手里的那张浆洗得有些发白的二十块钱。兴奋得脸都变得红扑扑的。数学老师在黑板上抄着习题,粉笔“哒哒哒”一下下敲在玻璃上,罗玫的掌心开始变得粘粘的,老师讲的课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她是什么时候在兜里放了二十块钱的呢?
她努力回忆了一会儿,可实在是抓不到一丝头绪。这条几乎是新的牛仔裤被她压在衣柜的最下面,有半年多没有穿了。当初买的时候家里还很宽裕,她兴冲冲地买回来,只穿了两天就嫌样子太老旧,把它打入了冷宫。
后来,噩梦走马灯似的接踵而至,她甚至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尖叫或者哭泣,一切就变了模样。昨天裤子磨破了,她不想再看见妈妈为难的表情,翻箱倒柜,终于找出了这条久不见天日的牛仔裤。
早上出来的时候忘记拿午饭钱,而如今的她也没有了随身揣大把零花钱的习惯。在座位上犹豫了好久,她还是不好意思开口向同学借。
第一节是数学,她不安地在椅子上蹭了蹭,遗憾地摸着膝盖上空空如也的口袋。就在她终于下决心要饿肚子的时候,罗玫摸到了二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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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二连三的好运让罗玫觉得心神愉快。以前她从来不知道曾经遗忘的东西有一天会成为令她开心得几乎要跳起来的意外之财。
“发什么呆呢?”裘小京用胳膊轻轻捅了一下他的同桌,“都讲了好几道题了,早翻页了。” 罗玫这才反应过来,把钱揣回兜里,抬起头,又看看课桌上摊开的练习册,吐了吐舌头。 裘小京是罗玫的新同桌,刚转来不到两个星期就已经和班里的同学混得很熟了。罗玫还记得裘小京到他们班的那一天,天气出奇的好,四月份新柳的香气弥漫了整个校园。他的个子高高的,身形挺拔,和所有篮球打得好的男生一样,长手长脚的。裘小京还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客观地说,五官也算得上有几分好看。
老师指给他的座位他只坐了一上午就找到班主任。要求调到罗玫的旁边。
这倒不是因为罗玫有什么一下子吸引住他的地方,只是几个星期前,那个最后一排背光的座位还是属于一个叫石恪的男生的。而石恪,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被歹徒残忍地杀害了。 那男生活着的时候不打眼,甚至于现在回忆起他的样貌来,罗玫都觉得很茫然。印象中,他个子不高,脸膛白净,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或是无框的眼镜,看上去挺斯文的。可是谁也不知道那么瘦弱的男生怎么会爆发出如此惊人的力量,和持械的歹徒同归于尽了。
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那个寡言的男生也渐渐地从大家的话题中淡去,只有他的座位。成了同学们敬而远之的对象。裘小京听说了这种事,自然不想在这么个鬼气森森的位置上学习,而班里也只剩下罗玫旁边的位子还空着。
于是。顺理成章的,裘小京成了罗玫的同桌。
“中午一起去校外吃吧。”正在做笔记的裘小京突然头也不抬地轻声说道。
罗玫咬着笔帽,侧头想了想,实在找不出什么原因能使裘小京提出这样的邀请。于是,她压低声音问道:“什么事啊?”
“想请你吃饭呗。”裘小京仍然没有抬头,很自然地说,“看你为难了两节课了,忘记带午饭钱了吧。什么事都写在脸上,一看就知道。”
罗玫的笔尖顿了一下,在雪白的纸张上留下一个黑黑的小圆点。她皱了皱眉,有一种说不出原因的烦躁涌上心来。她知道裘小京是好意,可语气却克制不住地冷了下来。
“不用了,我有带钱。”
说完,她闷闷地低下头,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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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玫觉得自己越来越奇怪了,脑袋里一下子转过千万个念头。无论谁的好意都开始让她觉得是同情是施舍,就好像随时在提醒她,她曾经站在多么高的地方,又摔得多么惨。 父亲的身体随着工厂的倒闭而破碎,她的心却随父亲的坠落而遍体鳞伤。
她突然想起自己曾经在书里看过的一句话:拒绝施舍的人,往往不是因为自尊,而是因为自卑。
她自卑吗?罗玫悄悄地问自己。也许有那么一点点吧。
不自觉地伸到膝盖处的那个口袋里,她暗暗地安慰自己:她有带钱。所以拒绝裘小京是理所当然的。
这样想着,她似乎也就慢慢这样相信了。罗玫重新拿起笔,突然回过头去看了看角落里那张已经落了厚厚一层灰的课桌。她的嘴角微微翘起,眼睛里有光芒一闪一闪的。
起码,她还幸运地活着。亲爱的小恪:
最近还好吗?
已经很久没有收到你的来信了,所以有点担心。
学校的生活还是那么的无聊,你不给我回信,都没有人讲故事给我听了。前几天看了岩井俊二的《情书》,很有意思的一本小说。然后我突然觉得我们这样素未谋面的朋友,真的就像书里写的一样奇妙!
为什么最近你都没有给我写信呢?让我猜一下吧,你是生病了吗?
我最近一定是中了《情书》的毒了,总是在想你感冒了之后会不会怕打针之类无聊的问题。不过,你不会真的怕打针吧?如果是因为这样病才一直没有起色,我就要嘲笑你了。 唔……感冒的事情完全是我猜测的,却奇怪地说了一大堆,真是不知所云。不过反正都已经写上了,不妨学一下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吧。
随信附上感冒药一板,话说这个牌子的药真的很有效。如果你真的是生病了的话,望快点好起采。
十分期待你的回信。
小葵PS:你向她告白了吗?
我可以发誓,会一直暗暗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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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是阴的,云层堆积在低空中,远处的地平线炸开“轰隆隆”的春雷。
怒吼的风夹带着稀疏的雨点。把整个操场都刮得歪歪仄仄的。还有几个班在上体育课,体育老师眯眼看了看天,吹了声长长的哨子,挥手让学生们解散回班上自习。
刚刚还站得整齐的队伍哗啦一下子全都散开,罗玫一边用胳膊罩着头顶,一边飞快地向教学楼跑去。
豆大的雨点很快便啪嗒啪嗒地砸了下来,大风中刮起的细细的沙粒,让她几乎睁不开眼睛。她深吸了一口气,速度变得更快了。
她已弪能够听得见教学楼的窗户嘎吱作响的声音,快到甬路的时候。罗玫才放缓了脚步。 “风好大。”她低声嘟囔了一句,三步并作两步就要迈上台阶。
然而就在这时,她感到背后不知是谁推了自己一下,她一个不稳,向前踉跄了两步,重重摔在了地上。
与此同时。背后响起了陶瓷破裂的声音。
几声惊呼从身侧传来,罗玫抬起头,看见跑在她前面的同学也转过身。吃惊地看向破碎声响起的地方。
“还好吗?”身前那人向她走过来,蹲下平视她,“自己能站起来吗?”
罗玫这才意识到那人是裘小京。她咬牙点了点头,尽量忽视膝盖上模糊的血色。她用手撑着水泥地,慢慢地爬了起来。当她回过头去的时候,被身后的景象吓了一跳。
“罗玫你没事吧?”后面的几个女生连忙赶了过来,脸上的惊愕之色还未退尽。
“我,我还好。”罗玫愣愣地答了句,目光还落在那盆已经摔成好几片的盆栽上。
“幸好摔了一跤。”其中的一个女生拍了拍她的肩膀,“多亏了这水泥地铺得不平。你要是没正好踩在那个坑里,那可就太可怕了。”
顺着女生手指的方向,罗玫看见离她几步远的地方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坑洼。
自己。是因为踩到坑里才摔倒的吗?
罗玫觉得脑子里乱糟糟的,所有的关心和安慰都化作烟云从耳边飞走了。她明明记得是有一个力量推了她一下,可她又明明知道当时自己背后根本就没有人。雨下得越来越大了,雨点打湿了她的衣服和头发,额前的刘海儿软软地趴了下来,贴在皮肤上,凉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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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走吧。”不知什么时候起身边只剩下裘小京一个人。他笨拙地用胳膊为罗玫挡着雨,终于忍不住低声催促道。
罗玫“哦”了一声,有些艰难地挪动着脚步。
接下来的一天里,裘小京的态度变得出奇的好。无论是买水还是打饭,总是服务得尽心尽力,这让罗玫觉得怪怪的,又不好意思拒绝。
雨下了整整一天。罗玫也整整一天没有迈出教室。晚自习放学的时候,雨已经完全停了。漆黑的天幕上星子一闪一闪的,这让罗玫突然想到了小时候唱的那首歌。
“晚上用不用我送你,同桌?”裘小京斜挎着书包,突然停在罗玫的面前。他坐在单车上,一只脚踩着车蹬,另一只脚支着地,更显得两条腿修长了。
“不用了,”罗玫摆手笑了笑。“我自己能回去的。你今天热情得很古怪哎,没事吧你?” 裘小京没吱声,挥了挥手,胳膊也是长长的。
其实罗玫也很希望能有人陪她走那条长长的小巷。妈妈为生计奔波已经太辛苦了,所以罗玫从来也不敢告诉母亲当独自穿越那片黑暗时,她的心有多么的恐惧。今天和那个夜晚一样没有月亮,星星像是被打碎的银光,暗暗流转。就是在同样的小巷里,同样没有月亮的夜晚,石恪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死去了。
罗玫缩了缩脖子,心被提到了嗓子眼儿。学校里有传言说石恪是死于横祸,要在人间逗留好长时间才肯转世投胎。他的魂魄就在这条小巷里转来转去,因为找不到回家的路,而不断向行人哭诉。
罗玫想把步子迈得更大点。膝盖处的伤口却牵着她脸部的肌肉都在跳。她把交叉的十指放在胸前。黑暗中双眼因为恐惧瞪得像小鹿的眸子。
“拜托了,拜托了……”她的声音又小又细,“千万不要来找我啊……害你的不是我啊,千万拜托了……”
幽深的小巷里喃喃着少女颤抖的声音轻轻地回荡着,仿佛一声声细弱的叹息。所有的秘密和心事都被黑暗吞噬。变成猩红的花。灿烂的开放。
那些没有人知道的,暗暗的欢喜。亲爱的小恪:
还是没有收到你的回信。
如果说不失望那么我就太虚伪了。可是,我仍然很担心,为什么一直不回信呢?
银版的全都是青春校园型的...
如:
比巧克力固执的是爱情
(一)
“我喜欢巧克力。”
这个签名挂在我的QQ里长达半年之久,几乎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朋友都知道我想买LG的那款巧克力手机都要想疯了。只有杨熙,傻乎乎的杨熙契而不舍地追问了我半年——“凌蓝,你究竟喜欢什么口味的巧克力啊?”
我笑笑,自始至终也没点破。于是接下去的时间,杨熙想当然地把我看成一个嗜巧克力如命的女生,大半约会,他都极有耐心地带我品尝这个城市所有的巧克力。我最喜欢的是一家小店里卖的手工巧克力,每天都有不同的造型,有时是一朵花,有时是一只贝壳,甚至连巧克力下的签语也是每天在变。
2007年3月11日,“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我默默吃完巧克力,照旧把签纸塞进笔袋。里面已经积攒了厚厚一沓,这都是杨熙的功劳。无论刮风下雨,他给我买巧克力的习惯从未打断。笨拙得可爱,因为很不擅长揣摩女生心思,一旦被他认定一件事情,便会义无返顾地坚持到底。
签纸积攒到第两百张时,连我那戴着厚厚酒瓶底的同桌都开始感慨了。她说,杨熙对你多好啊!如果只在追求你时这么殷勤也就算了,可你们交往这么久,杨熙同学的热情一点减退的迹象都没有!
我不得不点点头,但很快又意识到什么,低下了眼睛,继续摆弄我的签纸。
快下课时,杨熙给我传手机短讯,“今天是第两百张签纸。”他说,“凌蓝,什么时候我可以彻底取代他的位置?”
我几乎把自己的诺记N72捏烂,也没办法给他一个圆满的答案。
(二)
每天早操后,我都会到杨熙班上找他。懒洋洋地靠在门框上,冲教室里大喊他的名字。
我知道自己这副姿态肯定引得许多人不满。就像许多人不明白以我这种烂成绩怎么能混进有名的四中,又怎么轻而易举地勾搭上有名的好学生杨熙。许多人质疑,但没人敢问出口。倒是我自己,面对通红的分数,厚颜无耻地自嘲,“大概傻人有傻福吧。”
等杨熙红着脸走出众人瞩目的教室,我们上了教学楼顶层的天台,坐下来,我自然而然地把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打开第二百零一块巧克力,小声读出签纸上的字迹。
“当我们喜欢一个人,总妄图占有她的全部灵魂。”
“老套。”我吃完巧克力,盯着签纸,笑了。
杨熙在摆弄他的手机,和我一模一样的诺记N72。机型不算好看,但是实用。过了好半天,突然闷声问:“凌蓝,你喜欢我比较多,还是喜欢他比较多?”
“这个没法比,他是过去,你是未来。”
“那你喜欢过去,”他握起我的手,顿了顿,问道,“——还是未来?”
我盯着他的眼睛,在他眼里,我看见灼灼的真诚。如果是两年前的莫凌蓝,我会感动,我会同样握紧这个男生的手说我们一定要天长地久。可是,这一刻,我淡漠地笑笑,抽出自己的手,狡猾地回答了他。
“杨熙,我比较喜欢活在现在。”
他不再说话。
学校附近是一片机场,湛蓝的天空不时有飞机低低掠过,我为自己的话而愧疚,像急于要弥补什么,伸出两手,比成一个框架的形状,将一架经过的飞机框在其中。我说:“你知道吗?据说这样框住一百架飞机,上帝就会赐给一个愿望。”
“怎么可能?!”
“真的啦!”我嬉皮笑脸地攀上他的后背,“我已经框住了五十六架,现在你也可以参与进来了。”
杨熙还是一脸将信将疑的神色,你没办法指望一个理科生能相信科学论据之外的东西。上课铃适时响起,我终于得到机会摆脱如此尴尬的气氛。可是,就是在转身的一瞬间,我确定自己看见杨熙伸出双手,认真向着天空的方向比成一个框架的形状。
“这是我的第一架。”他回过头,笑嘻嘻对我说,“突然想起,我好象也是有愿望要实现的。”
(三)
我想,每个十几岁的女生都一样吧?身边有一个保护她的骑士,心里却装着一个让她仰望的王子。
如果说杨熙是我的骑士,那么,某个叫段然的男生就是我可望不可及的王子。
无数个夜晚,我都在为一个梦魇所纠缠。梦里还停留在2006年的3月25日。那天,我打开QQ,习惯性拖到段然的名字——“白痴,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一行字打好,正要按下发送的手却在看清他新签名的那一刻顿住。
“VIC,我等你回来,一直等着你。”
那一天,窗外的迎春花正在大把大把的开,我的世界,却在身后轰然倒塌。心从很高很高的地方重重坠下,没有一丁点回响,不知所踪。刺骨的寒冷,从四面八方侵袭而来。
我狠狠咬住了自己的嘴唇,直到嘴唇渗出了咸咸的液体。
我不会忘记,那一天,正好是我们交往一周年的纪念日,多么讽刺。
在那之前,我所知道的段然,面目英俊,眼神冷冽,身边一直包围着络绎不绝的花朵,我曾以为自己会是其中特别的一朵。可到了现在,才知道,对于小王子段然来说,我们都是地球上泛泛的五千朵玫瑰之一,而真正被他深植于心,亲自浇水照料的,是遥远星球上那一朵,叫VIC的,唯一的玫瑰。
我调动了自己所有的想象力去勾勒她的模样,最后我被自己的想象打败了。我想她一定是眉目如画,神情淡然,她不会像我这样地在意段然,她把他放在不近不远的距离。所以,她得到了段然永垂不朽的爱慕。
我长久地注视着段然的新签名,然后我努力地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长长地挂下来。
从那以后,段然再没有联系过我,我也没有去找他,还是害怕有答案,我宁愿相信感情是真的走到了尽头,也不愿承认自己只不过做了一年VIC的替代。
我开始陷入一个漫长的堕落时期。不再去学校,慢慢学会了抽烟,喝酒,悲伤到极至时就把发亮的烟头狠掐在手腕上,于是手腕上出现了许多个再也无法痊愈的疤痕。
如此的自我虐待,可段然不知道,他并没有疼惜我爱护我,更加没法指望他因此良心发现突然爱上我。我在这里暗无天日,或许他早就有了新的生活。
很快很快,我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所幸是我有对神通广大的父母,他们千方百计地抹去了我的污点,带我来到这座新的城市,转到新的学校。妈妈说,凌蓝,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
我说,好。
在这个新学校里,我努力掩饰自己的过往,长年累月穿长袖衬衣,借此遮盖手腕上的伤痕。我并不多话,与所有人维持住一个冷静客气的距离。寂寞的时候,我就一个人跑到校园角落的大榕树下,把脑袋埋进膝盖,静静待着,不说话。让阳光一寸一寸温暖我的身体。
再后来,后来就遇见了杨熙。
我清晰记得那一天,天空蓝得一点杂质都没有,平静无风,阳光轻而柔软。我蹲在大榕树下,四望无人,忍不住想抽一根烟。就在我小心翼翼摸出打火机正要点着时,一个篮球突兀滚到脚边,抬起头,面前呆立着一个穿白衬衣的干净男生,嘴巴正张成一个圆满的“O”型。
他被吓到了,我也被吓到了。一时间竟然不知反应。好半天,生硬扯出一个讪讪的笑容,打了一个十分不合时宜的招呼。
“同学,你要来一根么?”
他没有接我的烟,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递过来,他说:“莫凌蓝,你真有意思。”
我没搭话。默默拆开巧克力,那是他为我买的第一块巧克力。签纸上的字直接又尖锐——
“这是我曾视若珍宝,慎之又慎的爱情。”
我把签纸紧紧攥在手心,想起段然,然后又狠狠地哭了。
(四)
我和杨熙,看上去是无比默契的一对。背情侣背包,穿情侣T恤,会甜蜜地去拍大头贴放在钱包里,甚至连手机都一模一样,诺记N72。
去买手机那天,我在LG的专柜转了很久,最后还是被杨熙拖到诺记前。他不喜欢华而不实的东西,就像LG的巧克力,只不过长得特别好看,广告打得铺天盖地,其实并没有什么功能,还卖得死贵死贵。他说:“诺基亚多好啊,从五楼往下摔都不见得会坏,而且能装软件。”
我讽刺他,“其实你只是想装个辞典,考英语时作弊用吧?”
他耸耸肩膀,不置可否。
反正最后入手的还是N72。离开商场时要路过LG的柜台,我依依不舍地回望了巧克力一眼,杨熙终于察觉到,问:“你喜欢那个?”
“还好。”
“你的QQ签名,其实是在说巧克力手机吧?”
我长叹一口气,这个白痴,总算是开窍了。
他怔了一下,马上拖起我的手,“走,我们改买巧克力。”
“算了,你又不喜欢那款手机。”
“可是你喜欢呀!”他睁大眼睛,仿佛在申明一个真理似的,“你喜欢不就行了?”
我没说话,内心强烈震荡。我喜欢就行了,只要我喜欢……当一个男生把你的感受奉为至高无上的真理,他倾其所有,改变一切,不计回报,不说委屈,只为换你一个简单的笑容……这说明,他是真正把你放在了心里。
我曾对段然全部的期望,就是被他供奉于心的中央。可我忽略了,他的心之中央早有人居住,再也容不下第二人。
想到这里,我拉住杨熙,“不,N72就很好!”我空洞而微弱地反抗着,“其实,我……我一点也不……喜欢巧克力。”
心里却大声反驳着,我……其实……其实还是喜欢着巧克力啊!
与其说我喜欢巧克力,不如说我想念段然。
就在这款手机刚推出时,价格与性能一点都不成正比。但我和段然一人买了一台,我是白款,他是黑款。
那是我以为我们最相爱的时候。我以为可以这样到永远,可说结束还是结束了。
离开那个城市时,我把自己的巧克力手机塞进了段然家的邮箱,以为这样就能抛弃一切过往。可是,在这个新的城市里,不论我的脚步停驻在哪个车站,一抬头还是能看见巧克力手机那幅熟悉的海报。海报上的玄彬隐约含着骄傲而邪气的笑容。那样的笑,和段然如出一辙,骄傲,又邪气。
我想念段然,尽管他自私地伤害了我,把我每一寸皮肤都伤得鲜血淋漓,我还是想念他,想得快发疯了。
而想念是徒劳的。他不再喜欢我,我成为他的负累,必须乖乖走开。在这里小心掩饰好自己的情绪,和另一个喜欢我的男生一起去买巧克力吃。
那一天,巧克力下的签语同样伤人无比。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五)
我曾想象过无数次与段然重逢的情景,应该是在人潮汹涌的街头,邂逅形单影只的段然,
而我正挽着杨熙的胳膊,骄傲而幸福地问候他:“你还好么?我很好。”
而当我们分手一年之后,段然真的重新找到我。
课间十分钟,他站在学校的围墙外,向我摊开掌心,那台白色巧克力安静躺在那里,依旧吊着米妮的挂件。
我仰头注视他,他还是那么好看,说话前习惯皱皱眉头,咧嘴笑的样子很坏,神色里的憔悴让我的怨恨在转瞬间变为疼惜。
他轻描淡写就将这一年的时光带过,只说:“喂!你还好吗?”
我的心恍然若失。我看见段然裤兜的边沿隐约露出黑色巧克力的一角,他还在用着它,包括上面米奇的挂坠,他也没有摘下来。
米妮和米奇永远是一对,动画片里似乎是这么说的。米妮数次遭遇危险,米奇奋不顾身去救。我盯着手机上那个咧嘴笑的米奇,心里浮上的却是杨熙的脸。
如果没有杨熙,我怎么熬过这一年?我感激他,感激他在我最悲伤的时候走到我身边……然而,仅仅是感激么?
我说:“段然,我们已经分手了。”
他很无赖:“我没有说过。”
他说话时眼睛很专注地盯着我的眼睛,我于是有错觉仿佛真的可以从那里看到愧疚和诚意。他隔着栏杆拉起我的手,将那台白色巧克力放进我掌心,我也没有抗议。手指触到米妮笑得没心没肺的脸,我在心里轻轻问她,米妮,你难过吗?
然后我翻过了学校的围墙,什么数学课历史课都见鬼去吧。我和段然一直地走路,他变得很沉默,我也没有太多话要说,我们都觉得生疏了。
最后我带他到那家手工巧克力店,在那里买了一块巧克力,坐在店外的长椅上拆开。
那天的签纸,“爱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这个时候,一阵风轻轻掠过,带下一树不知名的花瓣,在这阵粉红色柔软的花雨里,我听见身边人以一种无比空洞的声音说:“凌蓝,你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可我却分明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另一个女生的影子。
(六)
段然没有走,他整整在校门口守了一礼拜,本来人就长得醒目,先是众多女生,最后连学校扫地的阿姨们都开始同情起他的遭遇,纷纷对我采取怒视的目光。我不在意,照旧拖着杨熙的手招摇过市。
杨熙的手指触到我手腕上那些疤痕,他犹犹豫豫地问凌蓝你真的不回头了么?我知道你以前那么喜欢他。我说没错,我是喜欢过,注意这个“过”字,表示过去时。
我说得斩钉截铁,不留余地。
星期天下午,杨熙照旧要留在学校上竞赛辅导。我待在家里胡乱解决了作业,练了书法浇了花,甚至还跟着电视做了一段健身操。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无论怎样都无法驱走眼前段然的影子,于是我只好跑到学校去找杨熙散心。
不可否认那天的运气实在好得冒泡,刚拐进教学楼前的小树林就看到杨熙,之后看见的另一个人,是段然。
杨熙正挣扎地从地上爬起,衣服上蹭了一大片泥泞,眼角有些淤青,嘴角渗着血迹,而眼神里还是透着无比的固执。
段然的神色,竟是和我一般的惊讶。他看看自己仍旧紧攥的拳头,再看看面前挂彩的男生,“你不躲?”
杨熙擦擦嘴角,没有说话。
“如果想用挨打为代价让我放弃凌蓝,”段然说,“我没那么傻。”
杨熙仍旧沉默,他回过身,慢慢向前走,几步之后,突然停下,“我不打你是因为我不想让凌蓝难过。”他的声音有些无奈,“我知道她还喜欢你,以后对她好点,否则我迟早会把这一拳还给你。”
我隐藏在树丛后的身体一动不能动,有什么东西正在心脏的位置应声破裂,我又想哭了。我忘记自己是怎么摸出口袋里的诺记N72,接通了杨熙的手机,拖着哭腔的声音在三个人的场地上格外清晰。
我说杨熙我不走,我要留在这里,和你在一起。
然后我看见我的骑士愕然转过头,慢慢走近我,他拨开枝桠,他拥抱我的双手有些颤抖,他的怀抱无比干净美好让人安定,我知道他永远不会让我受伤。
我闭上眼睛,却还是奇怪地看见了段然离开的姿态。他的嘴角轻微上扬,明明应该是在坏笑却显得那么落寞。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台黑色巧克力,不发一言地放在了身后的长椅上。
然后,就这么转身,走了。
天空,忽降倾盆大雨。
(七)
雨季一直没有结束,我和杨熙站在巧克力店前,手里捧着他买给我的第三百块巧克力。
“爱一个人很难,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更难。”
读完签语,我抬头去看密集的雨线,眼睛湿透。我想起段然离开的那天,同样是这么大的雨
,他没有打伞,昂头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于是,留给我的永远是那么一个倔强而骄傲的背影。
一滴眼泪砸下来,杨熙握住我的手,忽然开口说:“凌蓝,我们分手吧!”
我转过头,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这些日子,我仔细想过,好象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你。”他困扰地摸摸头发,“你知道的,从小到大,我习惯做最优秀的那个。不喜欢失败。”
“或许应该让你跟段然走,而不是为了我的好胜心留住你。”
“还是分手吧,快高考了,不要再来打搅我。”他露出一线残忍的笑,“否则我只好换手机号码了。”
我苍白着脸,问:“如果我难过怎么办?”
“对不起。”他简单说,“那已经不是我能控制的范围了。”
这就是杨熙,他永远客观冷静,认定的事情就会义无返顾做下去。哪怕要把最喜欢的人赶走,他也会咬着牙坚持下去。可是……可是杨熙你的演技太拙劣,说分手的是你,为什么率先红了眼眶的还是你?
如果不喜欢我,是谁宁愿吃了一学期的泡面,只为省下钱给我买最喜欢的巧克力手机?
如果不喜欢我,是谁在别人议论我手上的疤痕时冲上去打了狠狠的一架,事后却对我强说那些伤口都是打球时摔的。
如果不喜欢我,是谁傻傻框住一百架飞机,趁我不注意时合手许愿,“让杨熙和凌蓝考上同一所大学,永远在一起。”
…………
最后我趴在他肩膀上大哭起来,巧克力化了,在他的白色衬衣上蹭出一道长长的污痕,我抓起纸巾拼命想抹去那道污痕,一边抽泣地道歉,“对不起……杨熙……真的对不起……”
爱情不是感激,不是抱歉,如果遇见得早一点,只要比段然早一点,或许我就会喜欢你。
(八)
“爱情就是这么霸道不讲道理的一件事。我们不停地伤害着爱我们的人,同时也在不停被我们所爱的人伤害。”
这是第三百零一块巧克力下签纸的内容。
这是杨熙为我买的最后一块巧克力,以后,以后的以后,我们的人生自此分开两边,不同模样。
我回到了段然身边,回去的那天又下起了雨,他撑了把很破的伞,等在火车站前,再见到他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他没有等到VIC,所以才记起我的好。但我假装不知,继续露出洋娃娃一般单纯甜美的笑容,义无返顾跑向他。我想记录他生命里每一段旅程,分享他所有的快乐悲伤,即使最后还是要独自咽下目送他离开的寂寞。
一切没原因,一切有结果。他是坏的,却是我爱的,真的,好纯粹。
我谨慎小心守护我微弱的幸福。只愿岁月静好,细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