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写于1927年,出版前刊登在杂志上。这篇作品的发表标志着经过20年的空白之后毛姆又开始了短篇小说的写作。《雨》是毛姆和海克斯顿1916年南洋之行的产物。他的目的地之一是萨摩亚群岛。在毛姆和海克斯顿去往东萨摩亚首府帕果的同船旅客中,包括一名传教士和他的妻子及一位要去西萨摩亚当酒吧女招待的汤普森小姐。汤普森小姐带了一部留声机,她整天在房间里放音乐开舞会,吵得其他人不得安宁。其实毛姆从来没和汤普森小姐说过话,他也仅仅和传教士夫妇说过一次话。他开始编造出了一个故事。故事中汤普森小姐和传教士发生了冲突,他写道:一名妓女从夏威夷飞来,降落在帕果-帕果。这里还有传教士和他的妻子,还有笔者。由于爆发麻疹,他们都来此地避难。传教士认为妓女的职业毁掉了她,认为她是个可怕而可耻的女人……异国情调加大了人物之间的陌生感和隔绝感,热带气候增加了紧张感。麦克菲尔医生是读者的参照物,他站在戴维森先生的正直和汤普森小姐的世俗之间。他开始关注其他人物的行为,他像医生一样冷漠地观察着每个人,只有在重要的时候才有所评价。其实麦克菲尔医生是第三人称的叙述者,这充分表明了毛姆的间接写作手法:故事中有许多问题——为什么汤普森小姐不想回到旧金山?戴维森先生“拯救”她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只有一些偶然的线索(毛姆使用预示的手法)和对话才能引导读者来回答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