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远未结束,而我国跨国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着各种问题,须提升其风险管理水平以应对此次危机。本文首先对中国跨国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分类分析,然后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这两个密切关联的范畴进行了逻辑的统一,并借鉴国内外相关论述对中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内部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本文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中国跨国公司 风险管理 内部问题
一、引言
对全世界而言,跨国公司是国际经济的行为主体和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根据目前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的统计,跨国公司年生产总值占整个世界生产总值的50%,它们控制了世界生产的40%,国际贸易的60—70%,国际技术贸易的60—70%,对外直接投资的90%;对一个国家而言,跨国公司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培育和发展中国跨国公司是我国政府提出的“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使我国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转变和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的数据统计,中国大陆已有2000家跨国公司母公司,海外分支机构有21.5万家。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虽然没有继续蔓延加剧,但也远远没有结束,这导致世界经济剧烈的变动,跨国公司的经营环境不断恶化。多数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风险管理已经步入全面风险管理阶段,《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40%实施了全面风险管理,有30%实施了部分风险管理。虽然中国跨国公司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和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相比而言,其风险管理仍处于风险管理的策划实施阶段向部分风险管理阶段的过渡过程之中。“企业风险管理现状调查”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包括各类跨国公司的我国企业还处于风险管理建设的初级阶段:有71%的企业只是建立了一定的风险管理流程,但流程缺乏相互的约束机制;有15.79%的企业“已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但体系尚未全面开始运作”;另外还有5.26%的企业“没有建立风险管理方法和制度,风险的防范只依赖于员工的责任心和个人行为”。面对此次危机的冲击,世界企业500强类跨国公司尚且力不从心;我国的跨国公司须减少其风险管理过程中不利因素的影响,进一步提升其风险管理能力,以应对此次危机。
二、中国跨国公司的风险分析
分析和识别风险的范围和类别,是跨国公司实施风险管理的基本前提。我国跨国公司从事跨国经营活动,所面临的是与国内完全不同的、更为复杂的、全球化的不确定性约束。从不同角度出发,按照不同的标准,对我国跨国公司面临的风险可以采取不同的分类法分析。本文以目前学术界普遍采用的风险分类法并结合Miller风险一体化管理的研究框架来进行分类分析:即按照风险的可控程度,将我国跨国公司面临的风险分为跨国公司自身几乎无法控制的一般环境风险(宏观环境风险);跨国公司自身虽然不能控制但可以施加影响以改变风险影响程度的行业环境风险(中观环境风险);跨国公司自身可以控制的企业变量风险(微观环境风险)。
(一)宏观环境风险(一般环境风险)
宏观环境风险或一般环境风险是指那些影响各行业跨国经营环境的因素,包括一是政治风险,即指政治不稳定性与政治制度的主要因素变化相联系,其中的因素包括政治稳定性、意识形态等内容。二是政府政策风险,指影响商业环境的政府政策的不稳定性,其中包括无法预期的财政和货币改革、政府规章制度的变化以及收入汇出限制等。三是宏观经济风险,指包括经济活动水平、价格水平、汇率和利率水平的不确定性波动;四是社会风险,指当人们面对与他们自身价值观不相符的信仰和价值观时,可能会产生社会危机。社会风险可能是政治风险的前身,当然两种风险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集团——社会和政府。五是自然条件风险,是指影响经济产出的自然现象。如地理位置因素对跨国公司国际化区位因素选择的影响。六是文化风险,学者何曼青认为,不同的文化背景决定了供应者、竞争者、顾客与跨国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方式和偏好,以及与跨国公司进行竞争的战略、策略和技巧,同时还到跨国公司的其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8期他环境因素如政治、法律、经济等发生作用。
(二)中观环境风险(行业环境风险)
中观环境风险或行业环境风险是指各行业内影响跨国经营的因素。一是投入物市场风险,指围绕着获取充足数量和质量的投入物,并投入到生产过程中的行业不确定性,主要包括技术、原材料品质、数量和价格等。二是产品市场风险,是指对行业产出需求无法预料的变化。这种改变可能因为消费者品味的变化,因替代品的可获取性的变化,因互补品供应的变化,或者因国内外政府政策对进口货物的不可预知性需求变化而变化。三是竞争风险,指由于无法预测产品市场中可获取的产品数量和类型,企业可能遭受来自同行业厂商的竞争压力,主要包括竞争者的价格、经营战略、其选择的市场的不稳定性,以及对本国和外国新进入者的威胁。四是技术风险,Miller认为技术创新影响着一个行业的产品或生产过程,同时也对这个行业构成了威胁,因为它可能会使行业内已经建立起的竞争和协作模式产生混乱。学者许晖认为技术风险还应包括由于跨国公司在行业个某些方面的技术领先性,导致专有技术有可能遭到窃取和非法占有的可能性。
(二)微观环境风险(企业变量风险)
微观环境风险或企业变量风险是指企业自身可以控制的,影响跨国经营的因素。一是生产风险,指跨国公司生产运营的不确定性,包括劳动力不确定性、公司投入物供应的不确定性以及生产不确定性。二是责任风险,指跨国公司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因担负产品质量、环境污染、人身安全等责任而面临的风险。三是研发风险,Miller称研发行为的不确定性结果就是对当公司投资于研发过程中出现的完成项目及项目产出特性的时间框架的不确定。四是信用风险,指企业面临的应收账款回收等涉及资金回收的问题。五是行为风险,指公司管理者或员工的本位主义行为,Miller在研究中认为,公司层面风险中的行为风险与公司内的代理关系有关。六是人力资源风险,或称劳动力不确定性,指员工生产率的变化、训练员工的有效性、员工和工会问题等风险。七是交易风险,指汇率风险对特定的、可识别的外币交易的现金流所产生的影响。八是投资风险,即跨国公司投资于东道国面临的经济状况、政治条件和政府政策的持续不确定性的集中体现。九是财务风险,指在跨国公司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内外部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作用,使财务系统运行偏离预期目标而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机会性或可能性。
三、中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有50%的企业风险来源于企业各级管理层,有30%的企业风险来源于自企业员工,只有20%的企业风险来源于企业外部。因此,分析企业风险管理的问题必须从企业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入手。与我国跨国公司的微观环境风险(企业变量风险)不同的是,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应该是微观环境——企业变量的核心因素,这同时也是与《内部控制——整体框架》(Inter, nal Control Integrated Frame—work,ICIF)框架和《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Integrated Framework,ERM)框架的内部问题都密切关联的核心因素——“内部环境”。
继美国发起机构委员会(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COSO于1992年发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报告之后,又于2004年9月发表了《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与ICIF相比,由于ERM是ICIF某种程度上的拓展和延伸,这暗示着现代企业管理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有密切的相关性。学术界对于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这二者的关系持两类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风险管理包含在内部控制中,理由是ICIF中将风险评估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要素;第二种观点认为内部控制是风险管理的一部分,理由是ERM在借鉴ICIF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并在框架中明确指出风险管理包含内部控制。鉴于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二者的特殊关系,以及我国学者还没有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进行逻辑统一并运用于跨国公司这一特殊企业组织。因此,可以将ERM框架与内部控制框架进行逻辑统一,然后再来分析我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
从COSO的ERM框架来看,企业风险管理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八个相互关联的构成要素。由于“内部环境”影响着企业风险管理战略和目标的制定、风险的识别和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体系以及监控措施的设计与运行,因此根据ERM框架,可以确定“内部环境”就是企业风险管理的核心因素,它是所有其他构成要素的基础;从国内外权威机构发布的内部控制框架的时间顺序来看,在198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会计准则公告第55号》(SASNO,55)公告中,提出了内部控制结构由三部分组成,它们是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该公告首次将控制环境正式纳入内部控制范畴,凸显对环境控制的重要性认识。1992年美国COSO发表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ICIF)在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提出的内部控制系统由五部分组成: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2007年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中提出,内部环境是影响、制约企业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内部因素的总称,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美国的SASNO,55和ICIF都始终把“控制环境”放在首位,说明其居于整个内部控制的核心地位;结合我国的基本规范可以看出,内部控制中强调的“控制环境”主要是指对企业内部环境的控制上,强调的是内部环境问题,这与ERM框架中强调的“内部环境是企业风险管理的核心”实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对我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分析就应该从我国跨国公司“内部环境”的内容要素人手。ERM框架、SASNO,55、ICIF和基本规范关于内部环境的内容要素的提法各有差别但是基本上一脉相承的,概括起来,内部环境的内容要素主要包括企业文化、治理结构、内部监督和管理方法等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不利因素构成了其风险管理内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从企业文化角度来看:我国跨国公司缺乏科学的、统一的风险管理价值观。
一方面,风险管理理念是风险管理价值观的核心要素,而我国跨国公司管理者和员工的风险管理理念都存在非科学性。COSO报告曾明确指出,企业里的每个人对企业风险管理都有责任。但是,我国多数跨国公司的管理者的风险管理理念落后,导致其行为常常凌驾于风险管理规则之上,甚至有一些管理者还存在道德风险问题。这些跨国公司的员工工作时只凭领导意识办事,对风险管理的准则和制度也是一种选择性遵守。另一方面,我国跨国公司整体缺乏统一的风险管理价值观。近年来我国跨国公司的风险管理意识得到了一定的增强,但仍缺乏将风险管理意识上升为统一的风险管理价值观。这集中体现在,我国跨国公司母、子公司风险管理价值观的不统一。母公司的管理人员往往认为整个跨国公司的风险管理就是各个子公司各项制度、规章的统一和各方面资料、数据的汇总,忽视了研究子公司的业务营运风险及其与跨国公司整体风险的相关性;同时,子公司的管理人员也仅仅认为只要遵照母公司的规章制度即可,忽视了应与母公司形成互动式的风险管理。这种不统一的、非互动式的风险管理导致跨国公司整体风险管理能力长期低于应有的水平。这反过来又会加深子公司对母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的怀疑,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二)从公司治理结构角度来看:我国跨国公司的治理结构不规范。
企业风险管理的建设及有效运行,有赖于企业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然而,我国跨国公司虽然形式上也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了现代企业的形式,但远未达到内部权力相互制衡的效果,这是导致企业“一把手”的行为凌驾于风险管理制度之上的根本原因。问题最为突出的方面表现在: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董事会作用严重弱化、监事会的权力虚置。
首先,我国大多数跨国公司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其大多由国有企业股份化、集团化改造而成,政府在公司形成过程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股权过于集中,国有股“一股独大”,使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这使得我国跨国公司占比重最大的国有跨国公司风险管理设计与实施的依据不明,不能充分代表全部产权人的利益,造成终极所有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8期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其次,我国国有跨国公司股东会(国资委)和董事会的公司法地位很高,但实际上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任免权,均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代为行使,这使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管作用难以发挥。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被悬空,在地位上被下置,充其量只有具体经营事项的部分决策价值和应付外部监管的形式价值。这使得公司管理当局长期处于一些政府官员的直接干预之下,董事会不可能对政府的不当干预进行法律上的阻隔。因此,外部行政风险在这种董事会的构架下无法防范,从风险成因上来讲,这种权力缺陷是我国国有跨国公司各类风险事件发生的主要诱因。再次,我国跨国公司监事会的作用被严重弱化。2006年版《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但《公司法》却只规定了监事会的职权规定,却并没有明确它到底对谁负责,监事会地位尚不明确。在实践中,由于监事对董事会的依附性较强和缺乏监督手段,其主要职责限于事后的检查,基本不具备实时监控的职能,“监事会不监事”的现象比比皆是。 (三)从内部监督角度来看: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不到位。
风险管理过程必须被施以恰当的监督。通常,企业的专项监督职能由内部审计来完成,内部审计是风险管理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其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风险管理的效果。而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大多是应国家审计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国家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在行政上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由于这种审计制度的建立带有明显的外部政府压力的倾向,会导致以下问题:监事会内部审计模式的低效,内部审计局限于财务职能,内审人员缺乏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
首先,我国跨国公司一般采取的是以监事会为中心的内部审计模式,而监事会往往只有监督权和建议权,对董事和经理并没有直接的制裁权,一般要通过股东大会才能执行,从而在客观上削弱了监督效率。有实证研究表明,监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模式的公司规模最大,但公司业绩最差。其次,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仅是作为一个财务领域的职能部门,重点集中在检查会计报表等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上面,很少触及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域,没有发挥出世界500强公司的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做出整体的分析、评价以及建议。据调查,现阶段我国企业有18.29%的被调查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在风险管理中不发挥任何作用;再次,世界500强公司实施的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对具体实施人员有着很高的要求,要求他们精通于常规的审计程序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当前,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人员大都是财会人员出身,其中少有接受过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的专业训练,缺乏相关的知识与经验,因此难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从管理方法角度来看:我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方法较为落后。
据ERM所述,企业风险管理各环节都需要一定的方法来支持。首先,跨国公司是一个多分支的组织系统,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信息常常是不对称的,这可能会产生子公司提供不完全信息、虚假信息和延缓信息的提供等行为,而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直接影响到风险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由于我国多数跨国公司内部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滞后,导致其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不能形成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共享与互换,甚至有的子公司的下属部门即便发现了风险也没有相应的渠道向母公司汇报。其次,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等先进计量方法进行风险管理相比,由于风险管理信息上的不完全等各种现实原因,我国多数跨国公司还仍是采用定性分析等较为落后的方法进行风险管理。这直接导致我国跨国公司不能准确地预测风险、识别风险和评估风险,进而影响我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中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内部问题的对策
(一)培育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环境。
从本质上讲,企业风险管理是培育在一种文化背景下具有统一认知和行为的模式。因此,我国跨国公司应将风险管理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并贯穿企业文化建设始终,以培养和加强管理层及普通员工科学的、统一的风险管理价值观,并自觉地落实风险管理的各种准则和制度到日常各项工作中;要通过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将风险管理自然渗透到母公司和子公司以及跨国公司的各个业务单元、各个岗位和各个工作环节,使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在开展每项业务时都要考量上、下游风险及其相关性因素,以形成防范风险的互动式风险管理。在营造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环境方面,我国跨国公司可以依靠书面形式的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可以举办针对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还可以在企业内部组织包括普通员工在内的风险管理工作内部评价,形成一个开放的风险管理文化环境,以发现更多的隐患。
(二)改进公司治理结构。
有研究表明,只有建立以科学的现代治理结构为基础的权力产生和运行机制,才可以理顺企业内部的各种权力结构,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首先,在股东大会建设方面,要使股东大会真正成为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机构就要完善征集股票表决权办法和分类表决制,并通过一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权力。其次,在董事会建设方面,一是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发挥其在决策中监督,在管理中监督的作用,并使独立董事的收入不与所任职的企业直接相关,防止独立董事作用异化,最终达到防止大股东操纵董事会。二是在董事会内部设立专门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使董事会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与推动作用,来实现企业的风险管理战略。三是针对我国国有跨国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被悬空的问题,在现有组织人事管理体制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国有跨国公司应在治理结构上要利用权力整合与制衡原则,将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和国资委“设定”为两家不同的“股东”。组织人事部门以人事权力为基础享有“股东会”的部分权利,包括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和董事会高管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兼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的两名董事高管间接任命权(依公司法应通过国资委履行董事任命,因为国资委是法律上的唯一股东):国资委以资产管理权为基础,经组织人事部门的授权,享有部分人事任免权利,包括任命董事总经理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这样就可以在董事会层面产生了权力的制衡效果,同时没有回避实际治理过程中的干部管理权问题。最后,在监事会建设方面,必须保证监事会责权利的完整性,应从相关法规和制度上规定监事会履行职责的人员编制、资金来源,确保监事会责权利的落实。同时,强化监事会权力和责任,并通过相关的实施细则或条例、办法对监事会的职责予以细化,明确监事会失察的法律责任,使风险控制真正落到实处。如果能建立起监事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制度,通过事前介入、事中参与和事后监督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风险。
(三)强化内部审计。
鉴于我国跨国公司还处于建立风险管理流程的阶段,其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内部审计并没能在风险管理中真正发挥出作用。因此,现阶段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应定位于建议者、协调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主要通过管理咨询和建议、管理协调和管理监督途径来参与风险管理。首先,对于内部审计模式,由于监事会的非有效监督,以监事会主导的内部审计有职能缺陷。审计模式可以调整监事会领导内部审计为以董事会领导内部审计。实践证明,董事会领导内部审计,在发现问题及时性、信息传递速度方面的效率较高,对提高风险管理决策科学性和风险管理效率非常重要;其次,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由于我国会计标准的变化,现代企业的财务资料操作会越来越规范,企业所有者真正关心的是如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如何有效防范风险。这就要求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必须从传统财务领域的“查错防弊”扩展到企业内部的管理、决策及效益服务等企业经济管理和业务活动的各个层面、各个方面,内部审计的职能也应从审查的监督向评价、咨询、建议和协调等方面拓展;最后,对于内审人员的素质,内审部门要努力按照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协会审计准则的要求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强化审计的风险管理意识,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其途径的选择,包括多专业地选拔内审人员,优化内审人员的知识结构,注重对其综合能力(审计、风险管理等)的培养和考核,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必要时可成立有关业务方面的专家小组,参与内审工作等等。
第四,建设先进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为了能降低我国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子公司等各级信息的不对称程度,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首先,从信息流动方向来看,我国跨国公司应确保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相反方向的信息流动均畅通;其次,从信息沟通渠道来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需要沟通的信息必须以一个有效设计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作为沟通渠道来传递这些信息。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和传递各个风险信息,整个跨国公司最高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沟通渠道中关键性的角色应将这些信息汇总并处理;最后,从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来看,真正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在准确地对风险值做出计算的同时,还能够实现事前与事后相结合,对已经避免的风险进行追踪,对正在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等。具体来讲,母公司必须在整个跨国公司内部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一是建立覆盖整个跨国公司经营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固定化业务流程等,实现企业运营业务信息向风险信息的自动转换。二是建立涵盖整个跨国公司风险管理各个流程的风险预警分析系统,即采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模型计量等风险管理方法,量化风险指标、收集风险预警重要信息,预测企业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大小。
国际贸易企业如何规避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一个经济实体或个人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因外汇汇率的变动,使其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或负债价值发生不确定性改变,从而使所有者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它表现在两个方面:贸易性汇率风险和金融性汇率风险。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一般是用外汇或国际货币来计价。在实行浮动汇率制的今天,由于汇率的频繁波动,生产者和经营者在进行国际贸易活动时,就难以估算费用和盈利,由此产生的风险称之为贸易性风险;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借贷的都是外汇,如果借贷的外汇汇率上升,借款人就会遭受巨大损失,汇率的剧烈变化甚至可以吞噬大企业,外汇汇率的波动还直接影响一国外汇储备价值的增减,从而给各国央行在管理上带来巨大风险和灾难,此种汇率风险称为金融性汇率风险。本文主要讨论如何规避贸易性汇率风险。目前,规避贸易性汇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远期合同套期保值
当跨国公司以其主要贸易国的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时,跨国公司与另一方签订合同,约定在某一未来日期里,公司向其支付约定数量的货币以获取约定数量的另一种远期支付货币(支付手段),这就是远远期合同套期保保值。
绝大多数的远期套期保值合同是由公司同公司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银行签订的。
假设ABC跨国公司在美国开了一家子公司(H公司),H公司向一家挪威进口商出售了100万美元的货物。货物出售这一天的汇率是9挪威克朗兑换1美元(NK9=US$1),因此货款总额为900万挪威克朗。双方约定在180天之内,进口商支付900万挪威克朗给出口商。现在H公司就承担了US$-NK汇率变化的任何风险。如果挪威克朗贬值,比如说11挪威克朗兑1美元,那么在这180天内,当H公司收到这900万挪威克朗时,它只相当于818181美元。但H公司的预期是收到100万美元,汇率的变化造成了181819美元的损失。
在美国的H公司可以利用远期合同使自己免受此类损失,即在180天之内,向套期保值合同的另一方支付900万挪威克朗,而与此同时,对方同意向H公司支付100万美元作为交换。因为在这180天内克朗可能贬值,合同对方会因此而要求风险补偿。假设对方要求1%的补偿而H公司表示同意,这1%就意味着1万美元,故对方就只支付99万美元以换取中方出口商的900万克朗。和上述克朗贬值H公司只收到818181美元相比,公司损失减少171819美元。
在我们的例子中,称职的出口商财务经理将在各银行间做出比较,并找到较为便宜的价格进行交易。挪威克朗并没有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国际货币市场中交易。如果用于支付的货币是那里的8种交易货币之一,即英国英镑,加拿大元,德国马克,荷兰盾,法国法郎,日元,墨西哥比索,瑞士法郎,那么财务经理也应该得到一个国际货币市场(IMM)合同的报价。
二、货币期货套期保值
如果财务经理进入商品或证券交易所进行外汇的套期保值(如使用IMM合同),套期保值就涉及期货合同,而不是远期合同。在国际货币市场,交易货币通常被视为商品,并以期货合同形式交易。期货合同的套期保值成本与远期合同不同,不是由某个银行确定,而是在交易所场内,通过交易各方公开、公平竞价形成的。期货合同由经纪人进行买卖,出口商必须在其经纪人处开立一个保证金账户。期货合同的金额是固定的,如25000英镑,并且使用标准的交割日期。财务经理可以利用期货市场中一种货币相对价值的上升或下降所带来的好处,为公司规避外汇风险甚至投机获利。这主要是通过买进或卖出期货,建立多头头寸或空头头寸实现的。
对公司来说,上面所提到的两种情况都有好的结果,但公司也承担了风险。短期货币价值的波动在走向和幅度上都极不确定。如果货币价值走向相反,那些公司(或是财务经理)只能接受不好的结局。那些研究货币市场或者在市场中进行交易的人都很谨慎地对短期走向进行预测。
三、货币期权套期保值
期权是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力,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
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力,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期权交易事实上是这种权利的交易。买方有执行的权利也有不执行的权利,完全可以灵活选择。期权又称约定买卖权,是在期货交易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常见的是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期权交易。即购买期权者预付一笔保险金或定金,就可以有权在指定的以后日期(3个月、6个月或9个月)以固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股票。对于预料价格上涨的股票,需要取得购买期权,即有权在股票价格上涨时,以购买期权时的约定价格(相对较低)购买股票;对于预料价格下跌的股票,需要取得出售期权,即在股票价格下跌时,有权以购买期权时的约定价格(相对较高)出售股票。如果股票价格不是按照预料变动,则允许期权作废。这样就可以达到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目的。货币期权是以货币为基础对象,交易双方按约定的汇价,就未来某一时期购买或售出某种外汇选择权而进行的交易。货币期权是防止外汇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货币期权合约在执行时,以货币实物交割,也可以交割价差。货币期权的交易原理与其他期权交易相同,以相同的交易价买进看涨期权和卖出看跌期权,即可构成一笔假设的远期买进。
货币期权发展十分迅速,交易额也越来越大。最早的货币期权合约,是1982年11月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交易所开始的加拿大元期权合约。随后,该交易所又成功地引进了英镑、德国马克、瑞士法郎和日元等货币期权、1985年荷兰又引入了欧洲货币单位期权,外汇期权数量达200亿美元。1988年在全世界交易上市的货币期权合约有1800万个,成为灵活的防止外汇风险和套期保值的金融工具。
四、信贷市场或货币市场套期保值
信贷市场或货币市场套期保值涉及到信贷——也就是借钱。渴望进行套期保值的公司是借款者。假定某公司三个月后将用到一千万欧元,那怎么样通过货币市场来保值呢?操作策略的第一种:我今天假定手头上有闲散资金,我今天把本币兑换成欧元;第二种方法:假定自己手头上没有钱,需要向银行借款,今天借人民币,并把人民币换成欧元存储,三个月以后到期了,用欧元支付了,这样即使欧元升值,你也不需要担心了。这就是货币市场的套期保值。
在利用信贷或货币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之前,出口商必须在其所在国家和进口商所在国家之间做一下利率比较,如果出口商在进口商国家的借款利息比它利用这笔钱所获得的利润要高得多的话,那么这种套期保值的成本就可能太大了。
五、货币掉期(互换)
掉期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本来是一个外币的资产或者是负债,我跟人家换一下,换成另外一个。比如说一家英国公司和一家美国公司,英国公司在美国有一个投资项目,而且这个投资项目在五年以后会慢慢的收进美元,而美国公司在英国同样的也有一些项目,会收到英镑,英国公司来说英镑比较好,美国公司来说美元比较好,他们两家通过金融中介的作用来一个互换,按照约定的汇率,今天我美国公司就跟英国公司约定了,五年以后你把你的英镑换给我,我把我的美元换给你,这个就是所谓的掉期,有些银行也给企业在做的,把欧元的外债换成美元的债务,然后需要用美元支付,而另外一家企业本身就想用欧元来支付,刚好能找到匹配的两家企业,通过金融终结起到这个作用,对双方来讲都是锁定风险。
六、加快付款或推迟付款
我们假定,按照付款合同规定,进口商必须用出口商所在国的货币进行支付。如果进口商预测本国货币相对于国外供应商的货币会升值,则推迟付款利于自己的公司。相反,如果进口商预测本国货币相对于国外供应商的货币会贬值,则加快付款利于自己的公司。
例如,当汇率是9挪威克朗兑换1美元时,如果进口商同意支付100万美元,那么此时它的花费就相当于900万挪威克朗。如果在付款时,汇率跌到10挪威克朗兑1美元。此时其花费就是1000万挪威克朗。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商就应提前支付货款,或者如果可能的话,它就应立即兑换外汇,然后在付款日期到来时用外汇付款。当然,相反的情形就是如果进口商预测挪威克朗将从签订购买合同时的9挪威克朗兑1美元的基础上升值,那么它就应推迟付款并且推迟把挪威克朗兑换为美元。
不相关公司间的付款:虽然各自独立的非关联公司互相之间都可以运用提前或延迟付款措施来化解交易中的外汇结算风险,但是这种做法是以牺牲另一方的利益为代价的。然而,出口商只要能按期足额收到协议约定的货款,它通常对进口商为保护自己而采用的应对货币风险的方法并不关心。相反,处在进口方而又要以出口方所在国的货币付款的跨国公司,就应意识到运用提前和延迟付款措施给公司整体带来的利益。
跨国公司内部各经营单位间的付款:跨国公司有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跨国公司,其内部各分支机构间采取提前或延迟付款措施的情况是不同的。不相关公司间国际付款的提前和延迟对出口商通常是无关紧要的,只要它能收到协议规定的货款。对于各分支机构独立运作的跨国公司来说,情况也是如此。但对一个在世界范围内能协调一致的跨国公司来说,提前或延迟付款措施可使公司整体受益。这类公司的整体目标就是在适度范围内尽可能快地把所拥有的弱势货币兑换成强势货币。因此,独立运作的跨国公司内部在等待远期付款的过程中会发生套期保值成本。协调一致的跨国公司内部各分支机构,如果相互间是以弱势货币进行交易,就应立即付款;如果是以强势货币进行交易,就应推迟到付款日期才付款。
论文没有写过
不过跨国公司管理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战略与策略管理: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国际生产管理,产品策略,人力资源管理……
2、市场营销管理:营销策略,价格策略,促销策略,市场营销调研……
3、资金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融资管理,外汇风险管理,营运资金管理,税收管理……
希望可以帮到你!
外汇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利用有效信息,力争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现 金流量的不确定性。控制或者消除业务活动中可能面临的由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 影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外汇风险管理中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重视原则。要求发生涉外经济业务的政府部门、企业或个人对自身 经济活动中的外汇风险高度重视。外汇风险有不同的种类,有的企业只有交易风 险,有的还有经济风险和折算风险。不同的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有差异,有的是有 利的影响,有的是不利的影响。因此,涉外企业和跨国公司需要对外汇买卖、国 际结算、会计折算、企业未来资金运营、国际筹资成本及跨国投资收益等项目下 的外汇风险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胸有成竹,避免顾此失彼。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管理多样化原则。要求涉外企业或跨国公司灵活多样地进行外汇风险管 理。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背特点、管理风格各不相同,涉及的外币的波动性、外币净头寸、外币之间的相关性、外汇风险的大小都不一样,因此每个企业都应该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寻找最适合于自身风险状况和管理需要的外汇风险战术及具 体的管理方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外部约束因素会不断变化,因此企业的外汇风, 险管理战略也需要相应地更改,企业不能抱残守缺,长期只采用一种外汇风险管理方法。 (三)收益最大化原则。要求涉外企业或跨国公司精确核算外汇风险管理的成 本和收益。在确保实现风险管理预期目标的前提下,支出最少的成本,追求最大 化的收益。这是企业进行外汇风险管理的基石和出发点,也是企业确定具体的风 险管理战术、选择外汇风险管理方法的准绳。外汇风险管理本质上是一种风险的 转移或分摊,例如采用远期外汇交易、期权、互换、期货等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 值,都要支付一定的成本,以此为代价来固定未来的收益或支出,使企业的现金 流量免受汇率波动的侵扰。一般地,外汇风险管理支付的成本越小,进行风险管 理后得到的收益越大,企业对其外汇风险进行管理的积极性就越高,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