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上海市民很“糟心”,由于她们近期接到的保供食品类有点儿“怪异”,如伪劣生猪肉、到期叫花鸡、“仿冒”植物油等。
非常值得高兴的是,一部分问题食品类,如“梅陇镇问题生猪肉”已获得依法查处。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人表明,将坚持不懈“严格从快”标准,对生鲜配送的购置、储运、派发等阶段加强监管。检察系统也将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增加涉疫违法犯罪查处幅度,坚决维护群众人民群众亲身利益,确保市场经济体制纪律可靠平稳。
日前,多名浦东新区周浦镇居民在社交媒体曝料称接到“仿冒”物资,且制造业企业有不良信用记录。这种“仿冒”物资包含桂花牌加碘食盐、小兔子咸菜、荞妈蕨根粉、叁佰载德州五香扒鸡等。在其中,桂花牌加碘食盐,拼多多平台券后平均价约1元一包(400g装);文甫小兔子咸菜,网上流行营销渠道查无此货;荞妈蕨根粉丝,淘宝市场价约3元一包(180g装)。
除开价钱“感人至深”,有关公司的资格也颇令人堪忧。如桂花牌加碘食盐的制造商久大(应城)盐矿有限责任公司,天眼查表明,该公司现阶段有432项本身风险性,诉讼164项,而且曾6次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
除此之外,天眼查信息表明,2022年1月29日,该企业因异常运作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违反规定排出污染物质,依照我国有关政策法规被孝感市环境局应城市分局惩处处罚42万余元。
对于网民体现的疫防物资产品质量问题,上海浦东市场监管局已进行调研。4月20日,上海浦东市场监管局通告称,核查,该批日常生活物资豪礼系周浦镇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上海好趣多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好趣多企业各自向济宁善道商贸有限公司、杭州超玥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购置。查见俩家经销商证件完备,并能给予所派发的食品类、日常生活用品的生产商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及达标证实。现阶段,浦东市场监管局已对食物和日常生活用品取样复检。
听闻过金龙鱼食用油、鲁花植物油,但你据说过龙金牛吗?日前,浦东新区洋泾街道居民收到了龙金牛玉米胚芽油。让人诧异的是,虽称为是全国各地安心粮油食品示范性生产加工公司的商品,但现在在京东、淘宝、拼多多平台上均无市场销售。
一位定居在浦东新区洋泾街道的居民告知新闻记者,现阶段她所属社区居委会已发布通告,称该批食材统一由农发集团派送,街道社区体现后,农发集团已报警,现阶段等待调查报告。
4月20日,有居民向新闻记者体现,浦东新区康桥镇发放的保供物资里有三无食品。据其体现,4月20日,接到康桥镇发放的保供物资里边有一份嘉兴三珍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叫花鸡,正脸包装有打印出的2022/04/13字眼做为生产制造日期。但根据扫描仪包装反面的浙食链二维码,发觉该商品的具体生产制造日期是2021年8月31日。按包装袋子上保存期6个月开展测算,该商品早已到期。
现阶段,有居民已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服务中心检举投诉平台[进到黑猫投诉]”开展举报,并拨通12345群众服务电话开展检举。就居民体现的问题,新闻记者向浦东新区康桥镇政府部门多次拔打电话,但均未接通。现阶段,该居民所属的居委发布消息称,为维护保养众多居民身心健康,20日派发的日常生活物资中“叫花鸡”等熟菜请马上终止服用。居委已把有关状况向销售市场监管机构开展体现,待相关部门审查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后届时。
除开叫花鸡,三珍斋牌的酱板鸭也存有产品质量问题。据网民体现,浦东张江好几个住宅小区收到了包括三珍斋酱板鸭以内的抗疫物资。但有的酱板鸭已长霉,多的人服用后发生了腹泻情况。现阶段,好几个居委公布公告,规定酱板鸭尽量终止服用。
4月21日下午,涉嫌公司嘉兴三珍食品有限公司公布申明称,注意到在网上有关企业质量问题的体现,企业十分重视,对顾客提供的不愉快感受表示歉意。企业已当晚进行自纠自查,并已经全力以赴相互配合偏向商品的有关供应商一同进行调研。与此同时,销售市场监督机构也已干预,企业将紧密配合,立即搞清事儿前因后果。
对于居民体现的保供物资存有的产品质量问题,上海市政府部门下手了!4月21日早上,上海市举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记者招待会,所属单位详细介绍,在近日的管控工作上,包含审理的投诉中,确实发觉了一部分完全免费派发的保供物资存有产品质量问题,主要是生鲜配送存有产品质量问题。针对新冠疫情期内发觉的有关违纪行为,销售市场监督机构表明会坚持不懈严格从快的标准,发觉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假如我们看到了相关的问题,也热烈欢迎诸位群众拨通12315或12345市民热线反映问题,监管检举。
特别注意的是,先前引发网友热议的“梅陇镇问题生猪肉”已获得依法查处。据上海市纪委监委19日信息,闵行区两位党员干部因派发保供物资失职渎职被政纪政务中心立案侦查:闵行区梅陇镇副镇长任伟萍、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栗爽,在派发保供物资全过程中存有失职渎职问题,导致不过关生猪肉商品派发给小区居民,导致比较严重不良影响。两平均被政纪政务中心立案侦查,接纳进一步调研,并严格按照各自被免除副镇长、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职位。
最新动态表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20日公布,对“梅陇镇问题生猪肉”等一批涉疫犯罪案依规提前介入,加强侦察正确引导,提升审理案件高效率,从快严厉查处涉疫违法犯罪。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所属单位表明,检察系统将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增加涉疫违法犯罪查处幅度,坚决维护群众人民群众亲身利益,确保市场经济体制纪律可靠平稳。
对于此事,新华社举办的《半月谈》发布由何欣荣、周蕊采写的评论员文章《上海生活保障物资屡曝质量问题?免费不等于免责!》强调,疫情防控不可以弄乱仗。日常状况下,政府部门大宗商品购置,务必走严苛的招标流程。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有一些程序流程可以简单化,但规定不可以减少、义务不应该释放压力。大家期待,不但要对眼下的问题豪礼开展严厉查处严肃查处,更应在新冠疫情完毕后,对于保供物资购置机构一次内控审计,给广大群众一个清清楚楚的抗疫帐簿。
“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
“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3月7日,“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话题冲到了微博热搜榜第一位。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住房话题都是全民热点。“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冲上了热搜第一。在热搜下的评论区,网友们纷纷点赞支持,称该建议说出了老百姓的心声。
委员提出建议后,郑州一市民称自己家的房子至少有152万元用在了公摊面积上。那么,公摊面积为何备受争议,是否应该取消?
买房公摊面积花152万多元 市民质疑公摊面积的合理性
据了解,中国内地的期房预售、公摊面积等模式,都是上世纪90年代借鉴自香港。但实际上,香港已于9年前正式废除了公摊模式,在彻底取消前,也经过了各方多年的争论。
在郑州,有市民买房为公摊面积甚至花费152万元,更有市民购买的房产公摊面积占比接近29%。
“我们究竟是按照什么标准为‘公摊面积’买单?”郑州市民张敏(化名)今年2月以总价618万多元购买了郑州一处住宅,房本显示,她所购房产建筑面积为181.25平方米,实际套内面积为136.6平方米,公摊面积为44.65平方米,公摊面积占比达到了24.6%。按照其购房单价34097元/平方米算,公摊面积费用达到1522431.05元。
郑州的王先生同样困惑,他今年以总价9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73.17平方米的房产,其中套内面积为52.2平方米,公摊面积为20.97平方米,公摊面积占比接近29%。“一个房子接近三分之一都是公摊面积,这到底是咋算的?”
多数楼盘默认“额外购买公摊面积”
一般来说,7层以下住宅公摊率为7%~12%;7~11层住宅公摊率为10%~20%;12~33层住宅公摊率为14%~24%。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走访郑州多个楼盘发现,市民们在购买郑州市域内楼盘时,会被自动默认为“额外购买公摊面积”,且不同小区的公摊面积比也不尽相同,有的小区甚至出现“一楼一个公摊比例”的情况。
“事实上,‘同小区不同公摊比例’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郑州某地产集团的工作人员赵兰(化名)告诉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据赵兰介绍,以其工作的地产集团在东三环某楼盘为例,该小区共有17栋住宅,由于不同楼栋的梯户比或该楼栋所处于小区位置的不同,甚至是户型不同,最终所造成的“公摊比例”不尽相同。
“事实上,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在地价相同的情况下,自然也要考虑到成本的问题,梯户比越大,住起来越舒服,同时开发商的成本越高。”赵兰说。
公摊面积虽然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确实需要给予进一步关注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对商品房销售公摊面积现象进行了批评。洪洋指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
为此,洪洋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此次政协委员关注公摊面积的问题,从保护业主权益的角度来看值得肯定,也说明公摊面积的问题是业主普遍关注的问题。其次,他也建议公众客观理解此类提案的内容。
“此类问题虽然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从社区高质量发展以及购房交易公平透明等角度出发,确实需要给予进一步关注。”3月9日,严跃进接受采访时表示,公摊面积的界定、公摊面积的成本和收益、此类问题后续解决的机制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以更好研究和处理此类问题。
要防范一边取消公摊面积,一边又滋生新费用
“还有一种顾虑也是需要考虑的,可能取消了公摊面积的概念,其他成本又增加起来了。”严跃进表示,改革的同时还要防范“一边取消公摊面积,一边又滋生新费用”的现象。
严跃进认为,关键其实是关于公摊面积的确定和定价的问题,关于公摊面积的政策应该如何调整,若是此类政策调整成本很高,如何优化目前的政策,这都是当前需要考虑的,“政策调整是一方面,政策调整的成本也是需要考虑的内容。”
严跃进介绍,常规来说,公摊面积大概是12%,即得房率大概是88%。总体上,大城市购房压力大,公摊面积会更小,但小城市有的会更大。
“类似情况也确实需要一步步去改进,公摊的制度也是在过去摸滚爬打的过程中制定的。”严跃进说,从规范的角度看,公摊面积确实需要去论证,从物权法等角度去科学论证、规范操作。
是否取消公摊面积,郑州市房管局曾回复5点意见
2019年,郑州市政协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就曾提出“关于郑州市商品房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的提案,对此,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于当年7月份给出了具体的回复。
在回复中,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从房地产市场实际考虑,具体说明了按套内面积计价可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是按套内面积计价与目前以建筑面积为基础的房地产管理体系之间衔接问题。回复中表示,在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管理体系中,房屋建筑面积是各项工作的基础数据,若因为改变商品房销售方式而跟着改变整个房地产管理体系,既得不偿失,还可能因此产生巨大的阻力,使工作难以开展。
二是房屋建设质量问题。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房屋,共有分摊面积不再作为计算房屋售价的依据,可能导致开发企业为节约成本而在共有面积上不投入或少投入。
三是购房者在共有分摊面积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如何保证问题。
四是房屋单价“虚高”问题。按套内面积计价是以商品房总售价不变为前提的。因此,与按建筑面积计价相比,必然产生商品房单价表面上浮的现象。
五是推行按套内面积计价的合法性问题。为保证按套内面积计价顺利推行,需要以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推行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的合法性,强制推行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方式。
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住房话题都是全民热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围绕着人们群众的住房话题,今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已经提出了多项具体方案,不少建议都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共鸣,频频登上热搜榜。
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冲上热搜第一
3月7日,“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话题冲到了微博热搜榜第一位。
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说:“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力。”洪洋表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
洪洋委员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多名代表委员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
另一个关于住房的两会焦点是商品房预售制度。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卢天锡,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张建明等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围绕商品房预售制度提交了相关建议提案。
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卢天锡认为,可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门槛,直至过渡为现房销售;同时调整购房款付款方式,由购房人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项目达到竣工交付条件后支付尾款。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建议废除商品房预售制度,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这是他连续5年提交相关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建议加强期房销售监管,在银行设立专用监管账户或由住建部门成立第三方托管机构,管理期房销售定金,并按地区逐步取消期房制度。
同样主张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张建明。张建明表示,目前以期房形式交易的预售制,对于购房人显失公平,已成为房地产市场矛盾激化的根源,一定程度伤及民生。
“租购同权”备受关注
另外还有多名代表委员将关注目光放在了住房租赁市场上。
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建议,加快落实“租购同权”,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相关权益。大城市新市民房屋租金占到收入30%-50%,建议住房租金年度涨幅 不超过5%,让新市民和年轻人更安心,提升幸福感。
姚劲波认为,如果能实现租的房子和买的房子是同样权利的话,相信年轻人的焦虑也会少很多,很多人会真正实现房住不炒,大家能够真正把租房作为买房的一个长期替代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房天下董事长莫天全也建议坚持租购并举,保障租房群体享有公共服务的权利。推动住房模式由“购”向“租购并举”转变。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文爱华提出四大建议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加强租赁行业监管方面,文爱华认为,应加速推进《住房租赁条例》的立法出台,构建全面的网签备案制度。
在推进租赁赋权方面,他建议推进租赁赋权的整体性治理,在基础公共服务方面实现租购同权以及稳步推进公共服务赋权。在支持鼓励机构化长租房方面,文爱华认为,可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在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方面,文爱华建议,加大对公租房、保障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发展长租房租赁贷款和租赁企业贷款。
“花了100平方米的钱,却只买到7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公摊面积曾广受购房者诟病,今年两会期间,“取消公摊面积”的话题再度登上热搜,有政协委员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
什么是公摊面积?
据《人民日报》报道,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表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但是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业主毫无申辩权利。
那么,什么是公摊面积呢?通俗来说,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但是,洪洋提到,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公摊面积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哪些区域属于公摊面积,哪些区域不是,有没有重复收费?也只能由开发商说了算。
在洪洋看来,公摊面积还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费,如物业费、取暖费都是按公摊后的面积收费,在住宅寿命期,几十年的积累又是一笔巨额的冤枉支出。
为此,洪洋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住建部曾提“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其实,对取消公摊面积的讨论近几年一直未曾间断。上一次引发热议的时候是2019年。
2019年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以此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
2019年的2月24日,新华社发布《权威专家回应“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文章。
权威专家在新华社采访中解释:“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一条款的提出,在规范起草过程中,对国际国内住宅面积计算做法进行调研,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是国际通行做法,而我国住宅面积计算方式主要采用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
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住宅交易的面积统一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的做法主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套内建筑面积相同而住户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差异大、住宅结构类型多等因素,造成住宅墙体厚度不同,导致套内建筑面积相同的情况下,而套内实际可使用面积不同。
二是解决住户使用面积不透明的问题。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易于住户自行测量,实现“所见即所得”。
不过,澎湃新闻注意到,住建部曾于当年的9月10日再次发布征求《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意见的函。
但在第二次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已不见“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字样。
按照住建部官网于2021年11月22日公布的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09号(城乡建设类001号)提案答复的函中的表述,住建部正在编制全文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住宅项目规范》。
取消公摊面积是否会导致房价上涨?
对于大众而言,取消公摊面积是否会对房价造成影响也是讨论的热点之一。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指出,无论是公摊面积计价还是套内面积计价对购房者而言,只是计价方式有所改变,对总房价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则认为,公摊对房价的影响实乃无稽之谈,公摊对房价无任何影响。因为购买的不动产,本身就由专有和共有两个不可或缺的部分组成,一边儿轻了,一边自然就重了。
另外,大家买房,购买的不只是室内居住,还有由公摊部分支撑的'社区服务。过去的筒子楼得房率(套内面积占比)很高,但配套设施少、公共服务差。现在的高层得房率低(70%-80%),但有高速电梯,有物业管理,采光通风也好。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对于取消公摊面积的议题,应该说值得关注,体现了对购房者或业主降低成本、规范小区运作的导向。但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不公摊成本,成本不消化,开发商也还是算到房价上。
严跃进认为,若简单取消掉,公摊面积如何管理还是一个问题。其认为,后期可以建议一些小区或房企主动申报,未来房企若是资金实力强,那么完全可以把公摊面积给取消。比如公摊面积的成本让房企自己来承担,这样房企可以多考虑增值收益等。类似过程需要和业主多协商、多论证,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公摊取舍意见的公约数。
取消公摊面积会不会让买过房的人资产缩水?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指出,目前,中国的住房自有率其实非常高,虽然大家对房价过高一直诟病不已,但实际上大部分人都是处于有房的状态。公摊面积并不会让已经买房的人资产缩水。
江瀚表示,因为无论是公摊面积还是套内使用面积,这两个面积计算只是对房地产的单价产生影响,对房地产的总价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举例来说,假设原来100平方米的房子售价在400万元,每平方米的单价大概是4万元左右,但是实际上这个房子的使用面积只有70平方米,那么如果取消公摊面积,房子总价值的总价其实变化不大,但是每平方米的单价将会进行一定的变化,也就是折合成每平方米售价约5.7万元,所以并不会影响大家的实际财富。
取消公摊面积对谁影响最大?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指出,是否以套内计价对于购房者实际购房成本基本无影响,主要影响的是部分打着政策擦边球卖低得房率房子的开发商。另外,对于购房者而言,物业费等因为建筑面积衍生的收费也有可能降低。
张大伟称,公摊面积并不是越小越好,不计入面积价格,意味着开发商同样可以提高套内单价,另外如果开发商过度挤压公摊,会导致社区品质下调,包括楼道、会所、大堂等公共面积缩水。
对于购房者而言,张大伟称,套内面积计价影响最大的是期房销售,对于现房和二手房,购房者更容易计价。从套内计算价格看,全国已经有重庆等个别城市落地,的确更有利于购房者,对于开发商而言减少了灰色利益。
取消公摊面积有没有必要?
《半月谈》公布的评论文章指出,面对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有一种声音认为,取消公摊面积后,开发商势必提高套内单价,房屋总价可能相差无几,只是换汤不换药,故而没有调整的必要。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对于购房者来说,能够住上明明白白的房子,不再为一笔接一笔的糊涂账埋单很重要。这更关乎公平。
该文章指出,应探索用套内面积替代建筑面积计价,将公摊面积“水分”挤出去。从宏观角度而言,这可以使房地产市场统计更科学,更真实地反映群众现阶段的居住条件,更敏锐地揭示市场行情变化,为房地产税征收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为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调控措施提供更有价值的数据参考。
取消公摊面积,尤其意味着杜绝其伴生的猫腻与漏洞,从源头避免大量矛盾与纠纷,保证市场交易更公平透明。
当然,试图一蹴而就取消公摊面积并不现实,毕竟房地产交易、持有全流程是一个庞大的体系,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有一个转换的过程,其中还涉及众多既得利益者。因此,需要克服重重阻力,分步骤有序推进,逐渐推开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房屋销售模式。在过渡阶段,相关部门可在明确公摊面积范围、标准上下功夫,实现源头治理,加强全流程监管,及时封堵漏洞。
今年以来,一二线城市以学区房为先导的楼市普涨现象引发关注,“学区房”作为房地产市场的衍生品成为不少房地产中介及投机客“炒作”的对象。在楼市调控精细化政策下,“严打学区房炒作”降低市场虚火或成后续调控重点。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包括合肥、北京、上海、深圳、长春、厦门等地纷纷出台新政严惩“炒作学区房”。不仅如此,“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也首次在政治局会议中被提出。
政治局会议首提“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今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其中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其中,备受关注的就是“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住房大数据项目组组长邹琳华指出,近一年来热点城市的房价上涨,很多都是以“学区房”等概念性炒作为先导。在当前内外部经济环境下,以“学区房”概念为先导的房价炒作具有较大的经济风险。基础教育事关公平与国家长远发展,不应该成为炒作对象。政治局会议提出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切中时弊,对于遏制当前房地产结构性炒作具有积极意义。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提到,这轮学区房价格上涨与过去最大的区别,就是炒作频繁,而不是学位需求增加。学区房的炒作,既恶化了民生诉求,也违背了义务教育均等化。打击学区房炒作,是对“房住不炒”最深入的贯彻。因为学区房炒作,是炒房的极端形式,也是炒房极其恶劣的一种形式。它既有可能导致房价的新一轮上涨,又加剧了公共资源的紧张。
“对于学区房炒作房价的现象,此次上升到中央的地位,充分说明此类问题的严峻性,也说明后续解决房价问题方面,会重点研究学区房的问题”。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
多地出台新政抑制高价“学区房”
实际上,在政治局会议明确“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之前,多地政府已根据实际情况出手整治“学区房炒作”。
4月16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十部门印发《厦门市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其中重点整治的内容之一是:通过制造、散布虚假信息,或利用“学区房”“拆迁房”等概念炒作,哄抬房价,推动房价过高上涨。
4月6日,为精准打击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和学区房炒作行为,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此外,为精准打击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和学区房炒作行为。《通知》明确,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合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被列入限购范围的学区包括了庐阳区9个学区,蜀山区6个学区以及经开区2个学区。
4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消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炒作学区房行为,该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对海淀区万柳、翠微,西城区德胜、金融街,东城区交道口等价格快速上涨区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据悉,从3月24日到4月2日,北京6家中介门店停业整改,立案处罚17起。
4月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从2021年2月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和深圳市教育局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3月19日,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向沪上全体房地产经纪机构发起“规范房源挂牌和信息发布的自律倡议”。倡议聚焦房地产中介领域房源信息发布不规范,“学区房”不实宣传,挂牌价格虚高等社会和老百姓高度关注的问题。
其中,链家、太平洋、中原、我爱我家、Q房网、21世纪房屋、信义房产、美凯龙爱家、志远房产、佳歆房产、58安居客、搜房、房友、幸福里等14家主要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平台企业响应倡议,现场签署了承诺书。企业承诺:在线上、线下房源发布信息中,不使用“学区房”进行推介、宣传;在业务经营中,不以“学区房”名义,误导购房者。规范介绍教育资源用语,客观介绍周边学校,不出现“升学率”、“对口”、“名额未用”等用语,误导购房者。
严跃进指出,今年各地学区房管控的动作确实比较多,尤其是大城市,在多校划片入学、生源均衡化、限制学区时限、排序入学、防范学区炒作等方面都有各类动作。另外需要看到,学区房的炒作分为一二手房。
他预计5月份后各地严管方面,会有几个重要的动作。第一、二手房中虚高挂牌的房源,普遍都是学区房,这会面临严管。第二、一手房的楼盘销售方面,若是学区炒作也要被约谈。从市场漏洞看,当前很多房地产营销平台、微信群、购房小程序中,出现了很多学区的概念,需要严打,真正促进此类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严打学区房炒作”或成调控重点
对于房地产市场中“学区房”出现的问题,也引发央媒关注。
央广网评论文章指出,义务教育是公共产品,事关社会公平与国家长远发展,公益性原则必须永远摆在第一位,绝不应该沾满铜臭味,成为炒作对象。然而,近一年来不少热点城市的房价上涨,很多都是以“学区房”等概念性炒作为先导。一些名校也存在大搞教育产业化、商业化的冲动。在一些地方,“名校”还成了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招商引资的工具。所有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教育公平,也为一方经济发展埋下隐忧,后患无穷。各地应尽快自查自纠,该纠偏的必须纠偏,该问责的必须问责。此外,牢牢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尽快出台针对性细则,从政策层面刹住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的歪风。
治标的同时,还须治本。学区房问题之所以成为“顽疾”,说到底,还是因为教育资源不均衡。应进一步完善教育体制,在推动学校建设方面做文章,在加强师资交流方面下功夫,让就近入学政策切实发挥正面效应。当公共教育资源供应充足、分配均衡时,学区房自然也就失去了炒作的价值和空间。
此外,新华社旗下的《半月谈》评论文章也指出,高价学区房问题是当前百姓重要焦虑问题之一,解决这一问题,还是要回归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回归义务教育阶段不能设置重点学校,回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当前,有关部门和地方理应考虑继续加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让优质教育资源顺畅流动起来。
文章指出,加大教育投入和改革力度也必不可少。建议有关部门用改革思维推动义务教育阶段提质增效,把部属、省属和部门所属的优质教育资源统筹起来盘活,让校长教师流动起来,从而让百姓在改革进程中分享更多的红利。
邹琳华认为,“学区房”升温,始于入学资格与是否购房绑定。要降温“学区房”,首先应将入学与购房脱钩,真正从实际居住出发安排入学。其建议,可参照发达国家成熟经验,在保障隐私的前提下,逐步推进以实际居住生活及就业轨迹核查作为就近入学依据,在入学审核时禁止查验房屋产权证明。入学禁止查验房屋产权证明,而非同时要求查验租房证明,才是租购同权的核心要义,也是众多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从长远看,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将从根本上消除“学区房”炒作的土壤。
“学区房产生的原因有很多,但背后的核心是房地产投资借助稀缺资源炒作,预计后续调控政策会针对这一类房源专门加码,真正降低学区房市场的虚火。”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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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能源高质量发展步入新征程,2021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适时召开意义重大。会议科学把握发展大势,深入分析了“十四五”能源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着眼实现新阶段能源发展良好开局,研究谋划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能源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回顾过去五年
全国能源系统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齐心协力办成了一系列大事,解决了一系列难事,应对了一系列急事,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压力测试”。展望新阶段新征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时期乃至2035年经济 社会 发展作出系统谋划,对能源发展作出重大决策部署。
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新起点上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拥有了更为深刻的内涵。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推动“三大变革”中持续用力,为实现经济平稳 健康 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持续推动能源质量变革 , 要着眼 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高质量的能源供给适应、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适配,切实提高保障经济 社会 高质量发展的水平; 要着眼 保障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两大目标任务,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推动能源发展效率变革 , 要加速 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在发展节奏、政策衔接、措施配套、设备供应等方面谋突破,实现可再生能源又好又快发展,在资源条件、市场需求、空间布局上做研究,科学布局建设电源、管网、电网等重大基础设施; 要推进 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完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跨省跨区能源合作。
持续推动能源发展动力变革 , 要 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上实现突破,加强新一代核能、储能、氢能、新材料等技术的研究,加大清洁能源、电动 汽车 等领域的 科技 创新力度,将大国重器掌握在自己手里; 要 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市场配置能源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构建自然垄断企业竞争性业务市场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以适应能源转型变革的需要。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
立足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 、开启全面建设 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全国能源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2021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加快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能源安全新战略走深走实,为全面建设 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筑牢扎实的能源根基。
作者: 《中国电力报》评论员 王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