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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商学院学报是真的吗

2023-02-14 18:0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兰州商学院学报是真的吗

《兰州商学院学报》是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兰州商学院主办的学报类学术期刊,本刊为国际标准大16开本,每期128页,逢双月20日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刊号: CN 62-1101/F,国际刊号: ISSN 1004-5465。

兰州商学院简介

关于兰州商学院简介

兰州商学院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甘肃省财经学院,198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是甘、青、宁三省(区)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原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7月,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现有段家滩、和平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5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63.8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650.72万元,图书馆藏书223.92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28.83万册、电子图书95.09万册,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856人、本科生16810人、成人教育学生5000余人。

学校设有经贸、金融、工商管理、会计、统计、信息工程、外语、艺术、商务传媒、法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农林经济管理、马克思主义、国际教育、继续教育等15个二级学院及MBA教育中心和体育教学部;设有甘肃经济发展数量分析研究中心、甘肃省商务发展研究中心2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经济研究所、敦煌商业文化研究所、理财规划发展研究中心、西部经济开发研究中心、注册会计师培训中心、法商研究所等16个研究所(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02人,其中专任教师865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40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493人,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优秀教师、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拾333、“555”人才工程人癣甘肃省学科带头人、”甘肃拾园丁奖”获得者、甘肃拾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甘肃拾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等60余人。

学校现有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含保险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世界经济、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国防经济学、经济法学、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信息系统、复杂计算系统、电子商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等2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工商管理(MBA)、会计、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省属高校中最早获得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授予单位资格的`高校;具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科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现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精品课程18门,本科专业40个,其中统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是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重点,经、管、法、文、理、工相互支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构筑起了一个能够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经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

学校坚持以科研促教学,积极发挥科研服务社会的办学功能。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30余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17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13项,国际合作项目6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58项,其中全国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4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159篇,其中收录于SCI、EI、ISTP、CSSCI等国内外引文检索系统的论文509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90余部,为甘肃乃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学校主办的学术期刊《兰州商学院学报》为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

兰州财经大学学报是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吗

不是!!
《兰州财经大学学报》目前任何核心期刊都不是的。
就是最最普通的省级期刊。

兰州商学院的介绍

兰州商学院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甘肃职工财经学院,198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是甘、青、宁三省(区)唯一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原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7月,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现有段家滩、和平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3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1.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69.97万元,图书馆藏书164.82万册,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500余人、本科生近13000人、各类成人教育类学生5000余人。

学校设有经贸、金融、工商管理、会计、统计、信息工程、外语、艺术、商务传媒、法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农林经济管理、马克思主义、继续教育等14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设有经济研究所、敦煌商业文化研究所、理财规划发展研究中心、西部经济开发研究中心、注册会计师培训中心、法商研究所等16个研究所(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1186人,其中专任教师739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3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400余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甘肃省“园丁奖”获得者、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甘肃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甘肃省劳动模范等60余人。

学校现有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4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具有MB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和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单位资格,具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两大学科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现有省级精品课程13门、本科专业35个,其中统计学专业是教育部“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经过5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相互支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构筑起了一个能够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经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为先,以科研促教学,积极发挥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办学功能。2004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02项,国际合作项目5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6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000多篇,其中收录于SCI、EI、ISTP、CSSCI等国内外引文检索系统的论文3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80部,为甘肃及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学校主办的学术期刊《兰州商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伍斯特大学、法国欧亚管理学院、美国特洛伊大学、北亚里桑那大学、鲍尔州立大学等国外院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承担中美“ESEC培训”项目、新西兰政府资助的“甘肃省少数民族妇女权益保护培训”项目、欧盟便捷基金项目“借鉴欧盟经验,促进甘肃省资源依赖型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和日本学术振兴会项目“丝绸之路(中国段)饮食文化”等国际合作研究课题。

经过5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为国家特别是为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和输送了3.6万名经济管理类专门人才,现已成为甘、青、宁三省(区)重要的财经类专业人才教育基地、经济管理研究与咨询基地及财经类在职干部和人员培训基地。

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学校确立了“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和“与时俱进抓发展,开拓创新抓改革,勤政廉洁抓管理,求真务实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坚持走内涵提升与规模发展相结合、专业优化与人才需求相结合、提高人才培养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争取早日把兰州商学院建设成为在西北地区有重要地位、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的教学型财经大学。

兰州商学院专业设置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贸易经济、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等专业。         兰州商学院的重点专业

金融学科1999年被确立为兰州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2002年被确定为甘肃省省级重点学科。

兰州商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20%。

第十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省级招生录取机构有明确规定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我校选考科目上线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三条对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同时参照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做好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对录取的新生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兰州商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186人,其中专任教师739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3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400余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甘肃省“园丁奖”获得者、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甘肃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甘肃省劳动模范等60余人。

兰州商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我校毕业生历来以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性质流向为: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部门、经济管理系统、涉外单位、电信、交通、石化、党政机关、部队等;就业主要地区流向为: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江苏、甘肃等。

学校牢固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超前意识、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健全就业指导工作机制、开辟毕业生就业网络平台、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面向中心城市建立就业实习基地、广泛发布用人信息、与各级人事部门举办双向选择洽谈会等途径,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形成了招生、培养、就业统筹规划、齐抓共管的良性运行机制。

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居省内高校前列,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依次为:2006届86.7%,2005届98.8%,2004届89.1%。多次获得甘肃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综合优秀奖”、“单项优秀奖”等荣誉称号和奖项。

兰州商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学费我校学分制收费标准如下:音乐表演专业:6500元/人学年;艺术设计:6500元/人学年;绘画:6500元/人学年;电子信息工程:45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500元/学年;信息与计算科学:4300元/学年;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4300元/学年;英语:4300元/学年;商务英语:4300元/学年;其他专业:3800元/人学年。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重新规范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收费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6〕120号)规定,

兰州商学院在校生情况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500余人、本科生近13000人、各类成人教育类学生5000余人。

兰州商学院学报的投稿须知

2.1 题名和作者文稿题名务必精练,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作者署名限于主要参加者,一般不超过6名;作者单位应写标准全称及所在城市(非省会城市须加省份名)和邮政编码。并注明全体作者的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个人信息。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以空格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文稿题名和作者信息应提供相应的英文。2.2 摘 要摘要以300字左右为宜,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扼要、确切地阐述文稿的创新点或主要研究结论。摘要须采用第三人称,不应出现图表、数学公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语及“本文……”之类的用语;并提供相应的英文。2.3 关键词关键词是论文的文献检索标识,关键词选用是否恰当,关系到该论文被检索的概率和该成果的利用率。关键词一般从其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来,能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每篇文稿可选3~8个关键词,分别以中、英文提供,多个关键词之间应以分号分隔。2.4 基金项目基金项目指文稿的资助背景,属于文稿题名注释的一种;本刊优先发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研究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以及省(部)级基金等资助的优秀创新论文(请附基金项目证明材料)。基金项目须注明资助基金项目来源、类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并标注于正文首页页脚,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2.5 作者简介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职务、职称、研究方向,并标注于正文首页页脚的基金项目之下,作者简介按署名顺序依次排列,其间以分号隔开。2.6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对期刊论文引文进行统计和分析的重要信息源之一,本刊采用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推荐的顺序编码制格式著录。每篇文稿的参考文献数原则上不少于8篇。参考文献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表于文后,并在正文相应位置的右上角用方括号标明序号;文献作者3人以上者,只列出前3人,后用“,等”;文献内容及文中引用序号须核对无误。一处引用多篇文献的,须将各篇参考文献的序号在方括号内全部列出;多次引用同一参考文献的,要在序号的方括号外著录引文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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