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关税自主和废除领事裁判权两项,同英、法、意等国缔结了新的关税条约和友好通商条约.通过关税改革,国民政府获得了关税自主权,能够自定税率,自由支配税款,并基本掌握和控制了海关的行政大权,所有这些活动不能简单地用所谓"投降卖国"论之.国民政府的关税改革,虽不能从根本上动摇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统治,但在客观上至少可以削弱它们在中国的特权,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作用.
我 国经济建设议案论文
伴随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的政府职能转变蕴含着两种类型:一是改变管理方式和手段,政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主体组织的地位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二是政府退出作为经济资源配置主体的地位,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为以社会事业为中心,GDP、财税增值率等并不成为考核政府政绩的直接指标,相反,过去未引起高度重视的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项目,如安全、就业、保障、环保等成为评判政府业绩的主要尺度,以人为本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理念得以真正贯彻。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政府职能的转变基本上属于第一种类型。转变的重点是:政府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过程中,积极引进市场机制,并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同时,改变政府运作经济的方式,即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向间接管理为主。由于这一转变适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因而带来了国家面貌的显著变化。然而,即使是第一种类型的政府职能转变,也不能估计得太高,只是处于初级阶段,转变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只是处于启动阶段。从主观上看,观念的转变明显滞后。如果不是仅仅看宣传口号,而是深入体验上下群体文化,在一些地区,不仅计划经济的观念、行为方式,而且封建意识、积习依然根深蒂固。从客观上看,企业素质差、市场欠发育、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人才严重缺乏等等,可谓政府职能转变步履艰难。因此,总体而言,第一种类型的政府职能转变目前还是我国政府改革的艰巨任务,政府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体之一的角色在大部分地区暂时还难以根本改变。
着眼于经济运行的现实,目前政府转变职能应更多地表现为分阶段的理性退出。即:(1)退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2)退出经营性投资主体地位;(3)退出消费采购者身份(政府采购通过市场组织实现);(4)退出产业调节者角色等。目前,以上四种退出尽管总体上均不尽如人意,但相比较而言,第一、二种退出力度较大,并且在不断深化和规范。第三种退出也在逐步推进。如国务院已颁布《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明确提出,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即使是对投资项目的审批,也明确规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困难最大的是第四种退出,现在总体上还未提到议事日程。客观而言,这里体现着如前所述的发展阶段制约,目前若各级政府均退出产业调控极易导致经济发展受到影响甚至衰退的后果。 三、“又好又快”发展的文化生态
无论是适度、持续的增长,还是产业升级和制度创新,从更深层次去观察,均离不开文化的重塑,这至少包涵:理性文明的消费文化;激励、支撑的产业升级文化;促进改革的制度文化。
1.理性文明的消费文化。自1998年以来我国历次宏观调控过程中,反复强调着一个要求或目标:扩大最终消费需求。这至少发出两个信号:一是决策层已将立足于内需,尤其是立足于消费需求作为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长期、根本的战略;二是“消费不足”已经成为困扰经济发展的顽症。
“消费不足”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导致的因素无疑是多方面的,可从经济制度构建、经济政策设计去寻思对策,但文化影响更为深层。制约消费的文化影响至少体现在信仰影响、人文影响、时尚影响、变迁影响、节俭影响和情绪影响6个方面:
消费支出中的信仰影响具有普遍性。信仰是社会稳定发展的伴生物。从百姓的视角看,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对精神生活的需求也愈来愈高,其中就内含着信仰支出提升的趋势。因此,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信仰消费始终是增量,在这里,若消费不足只是表明缺乏科学引领。人文影响主要表现为受人的自身素质提高和传统文化以及普适性人文关怀制约所派生的消费行为。首先,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提出愈来愈高的要求,其中文化素养越来越受到重视。人们不仅在教育孩子过程中更加注重文化支出,培养人文情操,自身在生活工作中也逐渐增加文化消费,并将此视为提高生活质量之必需。其次,传统文化被视为民族精神和道德传承愈来愈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如民族风俗消费等。此外,随着文明水平的提高,社会人文关怀的消费支出也不断上升,包括在社会慈善、扶贫、帮学等各种捐助过程中日益增长的各类消费。时尚消费是一定社会群体相对稳定的消费倾向。消费中的时尚实质上是一种精神现象,因而时尚消费归根到底是文化消费。时尚消费一般具有审美性、跟从性和弃旧性特征。审美性展示对消费美感的创建和引领,如着装中的“款式”变动与人们对美的追求息息相关。在这里,着装样式实际上成为一种价值符号,既体现时代对美的理念赋予的新内涵,又展示人们在生活中对美的创造行为,因而是人类文明演进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跟从性是指时尚消费群体中存在着不具有独立审美意识和自我审美标准的人们,他们的时尚消费是“随行就市的”。弃旧性是时尚消费标志性特征。时尚只有在弃旧中才能得以体现。时尚性消费总是使特定时空中的消费品成为“过时”,并使其价格明显下降。与此同时,新一轮的时尚消费物予以替代。变迁影响是指随着消费水平、消费层次普遍提高而产生的消费压力
2.激励、支撑的产业升级文化。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升级是否需要特定的文化生态?这往往是经济学人忽略的。其实,支撑产业升级的文化生态至少涉及民族精神、知识产权观念、品牌意识等。这里仅就民族精神作些讨论。
民族情结、国家意识,这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具有的精神现象,对于无国家意识或相反者至少被认为是另类。当然,极端的民族主义从本质上看也是对理性国家意识和民族精神的背叛。因此,这里存在着介于两种极端意识(国家、民族冷漠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之间的理性国家与民族精神。这种精神至少包括以下特征:其一,具有爱国主义的激情。说到底,激情来自于发自内心深处的“爱”,它警示劣根,但包容不足;它期盼国家、民族能融入世界文明,能在世界文明前进的进程中步步赶上甚至走向前列,并能为此而牺牲自我。其二,在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的前提下,选择符合法制,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判断和行为举措。
所谓群体意识,即指对于某种行为的判断并非是个别现象,而是被多数人甚至是绝大多数人认同。认为某种行为方式发生对于维护国家、民族利益总体上是有益的、必须的,即使在特定时期民众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因此,就爱国主义、民族精神而言,判断是否属于肯定的领域,有无群体意识特征是重要的标志。
时代性往往与国家意识、民族精神表现形式相联系,如封建社会的时代性通常表现为反抗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农民起义反抗封建统治。当资本主义的列强逐渐退出历史舞台,通过经济行为表现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成为主要状态,如贸易保护、国内主要产业和市场保护等。与此同时,民众自发地通过消费选择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逐渐成为重要的形式,尤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在国际竞争中常常居弱势,爱国的民族情结与经济活动、产业发展更加紧密地相连也在情理之中。
3.促进改革的制度文化。转变政府职能固然是推进改革的先决条件,但不是改革的最后目标,深化改革的重点就在于真正建立并能予以实施的一系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然而,无论是制度的建立,还是制度的实施均离不开文化的支撑。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例,之所以自1993年提出,历经15年艰苦探索,至今依然不能到位,重要根源之一就是深层的文化障碍。以公司制为典型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非土生土长于中国,而是起源于欧美。1600年建立的东印度公司是其最早的组织形态。出资人在外,依靠职业经理人代理经营所依托的文化只能是法治文化、公开透明文化以及诚信文化等。恰恰是这种制度文化在我国确立十分艰难。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制度与文化本身就不可分割,制度改革与文化创新无法脱节。无论是领导体制、组织结构还是管理制度,从与文化的内在联系观察,可用三句话来表达,即基于文化、表明文化和体现文化,因而在制度构造时,必须考虑相应的文化对应和水准。基于文化意味着制度构筑于特定的文化土壤之上,不同的制度依托于不同的文化背景。表明文化是指具有创造性的制度本身就是文化的重要成果。文化本来就内含着制度文明。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而变更或调整、完善的轨迹就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过程,也是社会整体文化前进的象征。体现文化强调制度的任何一个部分都能展示理念,设计制度时,必须考虑文化理念的整体配套。
结论
从“又快又好”转向“又好又快”,这是共和国历史上发展观深刻演变的产物,展示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经济建设道路。经济适度持续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经济体制日臻完善是这一道路的集中标志,而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则是:理性文明的消费文化;激励、支撑的产业升级文化和促进改革的制度文化。为此,举国将面临充满希望而又前无古人的尖锐挑战。
据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发表的2005年度的“税负痛苦指数(Tax Misery Index)指出 ,从2000年中国开始进入福布斯的统计以来,中国的宏观税收负担指数便一路上扬,2002年位居第三,2004年位居第四,2005年更是以160的指数跃升全球第二。目前,我们无法客观评价该指数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但是,任何时候都需要合理确定政府税收收入规模,即确定一个合理的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在这一水平下,既能满足政府对税收收入的需要,又在整个社会的承受能力之内,不会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理性地界定宏观税收负担的合理水平并实现其优化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界定:影响因素与国际经验
(一)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影响因素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税收总量占同期GDP的比重来反映。准确把握一定时期的宏观税负水平,需要全面、充分、科学地考察和分析影响宏观税负水平高低的因素,从中找出规律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宏观税负与这些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一般说来,一定时期的宏观税负水平高低的决定因素主要有经济增长水平、政府职能范围和政府非税收入规模。
1.经济增长水平因素。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与经济增长水平正相关。经济增长水平愈高,社会产品愈丰富,人均GDP的水平就愈高,这样税基就比较宽广,整个社会税收的承受能力就强。因此,经济增长水平较高的经济发达国家,其宏观税负水平要高于发展中国家。从理论上讲,宏观税负水平增长应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协调同步。据有关专家测定,西方国家税收收入增长对GDP增长的弹性系数通常大于1,而这一弹性系数在我国保持在0.8左右是比较合适的。
2.政府职能范围因素。一定时期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政府职能范围的大小。政府职能范围宽、事权多,需要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数量就多,宏观税负水平就应高一些,反之则低。现代社会中政府的规模和作用范围日益扩大。政府职能范围拓展,必将使政府支出的规模不断膨胀,要求有较大规模的税收来支持,这样必然要求宏观税负水平不断提高。在税收收入成为政府主要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用一定时期财政支出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来反映税收对政府履行其职能的支持程度。根据灰色模型的测定量,税收规模对政府履行其职能提供稳定的支持,一般应满足:-0.03<政府职能税收支持的发展系数<+0.03.
3.从非税收入规模因素。税收并不是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惟一方式和渠道。在衡量宏观税负水平时,需要考察政府通过非税方式取得的收入规模的大小。因为一定时期内整个社会创造的可供分配使用的GDP是一个定量,政府的各种收入都来源于当期社会所创造的GDP,在满足政府一定支出需要的情况下,通过非税形式取得的收入规模大,通过税收取得的收入规模必然减少。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以上缴利润代替税收,从而导致税制结构简单,税收数量减少,财政收入中企业利润的份额大,而税收的份额则相应少,宏观税负水平也随之较低。但是合理的税负,则要求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相结合,统筹安排。从各国财政收入构成看,都有或多或少的非税收入。如日本、美国、法国、荷兰、 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中央政府的非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都在10%左右。发展中国家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约为15%~25%.所以,税收负担并不是纳税人的全部负担,政府取得财政收入也不仅仅只有税收一种形式。要保证宏观税负水平合理化,首先应保证政府收入形式规范化。按照灰色模型的测定量,在政府收入形式较为规范的条件下,实际税收状态与税收基本能力的发展系数的差距应小于0.03.
(二)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国际经验
早在1983年,原世界银行工业部顾问基思?马斯顿采用实证分析方法,选择21个国家,通过比较分析揭示了宏观税负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基本关系。他得出的结论是:低税国家的人均GDP增长率、公共消费与私人消费的增长幅度、投资增长率和出口增长率、社会就业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均大于高税国家。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变量关系是:税收占GDP的比值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率就下降0.36%.高税收负担是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的,这几乎成为一个普遍的规律,而对低收入国家来说,提高宏观税负水平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尤为明显。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是各国在确定宏观税负水平时非常重视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对各种类型国家宏观税负水平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到,西方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是逐步上升的,目前的平均水平为30%以上;发展中国家税负平均水平一般在16%~20%之间。
按照税收与经济增长关系理论进行综合分析,从发展中国家税负水平的一般情况看,15%~25%这个区间的宏观税负水平较为适宜,比较符合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平均利润水平。
二、我国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分析
(一)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的比较
一般认为,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个国家人均GDP水平增加,宏观税负水平也不断提高。我国人均GDP水平自1991年以来一直保持着6%以上的年增长率,是宏观税负水平提高的基础。但是由表2可见,从1994年以后,税收占GDP比重的增长要高于人均GDP水平的增长速度。我国税收收入增长对GDP增长的弹性系数在1996年以前是小于1的,即税收增长速度低于经济增长速度。从1996年开始,税收收入增长对GDP增长的弹性系数超过1,在2005年达1.285.从税收收入增长对GDP增长的弹性系数的变化,可以明显地看出近几年我国宏观税负在多年下降滞后转向升高趋势,具有一定的恢复性质。但是,这一上升的过程恰好发生在经济增长速度下降时期,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方向相背离。
(二) 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与政府执行职能需要的比较
我国尚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政府和市场的分工尚不完全清晰,政府职能的界定还存在不规范之处,这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调整。但应看到,虽然我国财政收入逐年增长,仍不能完全保证政府职能部门运转及公共支出的基本需要。不少基层政府仍是“吃饭财政”。我国财政在增加农业、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方面虽然尽了很大努力,但仍然难以满足各方面发展的需要。以教育为例,我国财政用于教育的支出占GDP的比重1994年为2.19%,到2005年为2.54%,仍然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发展的需要看,随着人均GDP的增长,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会不断地增加,公共支出占GDP比重的不断扩大已是被许多国家发展实践证明了的一个规律。目前我国在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缩小地区发展差异、促进要素流动、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等各方面都对公共支出水平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
我国财政除了公共支出增长的压力以外,还存在着相当大的潜在的财政支出负担。多年的国债已经积累到相当规模,每年的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已经占了财政收入一个不小的比例。虽然1997年以后国债规模的扩大与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有关,并不完全是因为财政困难所致,但是财政每年要承担相当数量的国债还本付息任务。以2005年为例,国债还息支出达730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3.2%;国债还本支出为1579.82亿元,占当年债务收入的37.8%.在新的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和人口的老龄化过程中,为支付改革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的社会保障开支和承担越来越多的老龄人口的社会保障负担,也形成财政潜在负债。冲销部分国有银行呆账和地方政府偿还债务也将是财政不可回避的一个负担。从这些方面看,我国目前税收占GDP比重水平与政府职能履行所要求的财力水平是不够适应的。
(三)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与企业负担的比较
宏观税负水平与企业税负有关,但两者又是不同的。企业税负水平主要取决于其适用税种的实际税率的高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税负水平的高低是影响宏观税负水平高低的基础性因素。宏观税负水平除了受税种和税率的影响之外,还受到税基和税源范围的影响,即使税种和税率不变,甚至有所减少和下降时,如果税基和税源扩大,也有可能导致宏观税负水平上升。如欧盟各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持续采取降低税率的措施,但其宏观税负仍不断上升,欧盟经济货币联盟区域2005年税收占GDP比率高达45%,使宏观税负达到历史新高,比美国和日本高出14%.其原因就是欧盟各国在降低税率的同时,采取了扩大税基和加强征管的措施。因此企业的税负轻重并不能简单地看这个国家的税收/GDP比率,而且要看这个国家基本税种的税率。
我国近几年宏观税率上升,但企业基本税种的名义税率并没有变化,工商税收各税种的法定税率仍然保持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的水平上。企业的实际税率则是有升有降,一方面由于财税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纠正地方政府随意减免税收等措施而使实际税率上升;另一方面,1994年以来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新的税收优惠措施,如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对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提高出口产品的退税率等,则起到了降低企业实际税率的作用。当然,在不同产业、不同类型企业之间,实际税率的这种升降分布是有所不同的。因此,比较客观地看,近年宏观税负上升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通过上述分析,作者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我国政府制度内的收入(指预算内和预算外收入的总和)占GDP的比重与国际上相近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接近,尚在正常范围内。但是还存在相当大的制度外政府收入,加大了政府实际集中资源的比例。(2)我国宏观税负上升的过程中,企业的法定税率并未提高,总体上讲是属于恢复性和发展性的上升。但是企业确实存在基本税率较高与制度外非规范负担过重的问题。(3)虽然宏观税负上升,税收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但政府为执行基本职能和满足基本公共需要的财力仍然存在不足现象。(4)我国近年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高于GDP的增长速度,税收弹性系数提高较多,与经济低速增长时期扩张性财政政策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合理化并不单纯是税率水平调整的问题。
三、我国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理性选择
宏观税负合理水平的选择首先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目前还没有脱离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结构的特征,人均GDP水平比较低,这说明社会的剩余产品率还不高,难以提供更多的税收收入,因此宏观税负水平不宜过高。据世界银行的调查资料显示,一国宏观税负水平与该国人均GDP呈正相关,人均GDP在260美元以下的低收入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13%左右;人均GDP在750美元左右的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20%左右;人均GDF在2000美元以上的中等收入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23%;人均GDP在10000美元以上的高收人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30%.参考国际经验,就政府制度内收入占GDP比重这一意义的宏观税负来说,我国应选择在20%左右。如果政府制度内收入中的非税收入占5%左右,则税收收入占15%左右比较合适。
我国税收以流转税为主体,企业是税收的主要提供者,企业纳税人的承受能力是宏观税负合理水平选择的重要依据。由于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完成,全社会经济增长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尚未完成,加上近几年世界经济不景气,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放慢,企业经济效益不佳的局面近期难以彻底改观,企业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因此宏观税负的上升应以不增加企业税负为基本前提,并且应为减轻企业的税外负担创造条件。
从政府履行职能所需要的财力来看,实践已经证明前几年占 GDP1l%左右的税收收入无法满足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调节经济的需要,还造成了对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的过度依赖,带来了管理上的困难和资金使用效率的低下。从发展的趋势看,社会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要会随着人均GDP的提高而增长,在体制改革过程中社会保障压力会增大,税费改革等整治政府制度外收入的措施都需要一定的政府财力条件,因此,政府制度内收入占GDP的比重回升到20%左右也是必要的。
综合我国生产力的水平、企业效益状况及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参考宏观税负水平界定的国际经验,在整顿政府收入渠道,取消制度外收入,理顺税费关系和加强税收征管的基础上,将我国制度内政府收入的宏观税负水平保持在20%左右,税收占 GDP比重保持在15%左右是合理的。在宏观税负的变动趋势上,应当使其能够随着GDP的增长而提高,即将税收弹性系数保持在1以上,但不能过高。
四、我国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优化途径
(一)整顿政府收入渠道,理顺税费关系
在政府存在大量非规范的制度外收入的情况下,宏观税负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实际意义,即使降低税收占GDP的比重,也不一定能够减轻企业和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在总体负担较高的情况下,很多人提出减税的主张,而实际上如果采取只重视减税,而忽视对制度外收入的整治,结果只会导致分配秩序的进一步混乱和加重企业的负担。因此,彻底整治政府收入渠道,理顺税费关系,减少非规范的制度外收入是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合理化的首要任务。
由于各种乱收费是造成我国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低,而政府部门实际集中财力占GDP比重高,企业负担重的主要原因,解决目前政府收入形式不规范的混乱局面,关键是理顺税费关系,建立起以税收收入为主,收费为辅,税费并存的财政收入运行机制。理顺税费关系必须在合理界定政府职能范围的基础上,对现行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根据其不同的内容实行取消、改税、规范和转制措施:(1)取消非规范的制度外收费;(2)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通过扩大现有税种税基或设置新税种的办法实施“费改税”;(3)在取消不合理收费、对一部分收费项目实行“费改税”的基础上,对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国家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保留的收费项目应严格限定范围,并实行公开化;(4)结合政府职能的转变,使经营性的事业收费转向市场。
(二)调整税收结构,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税收征管
由于我国同时存在企业承受能力弱和政府财力不足的矛盾,实现宏观税负合理化,关键是要在不加重企业负担的前提下,保证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为此,需要完善和调整现行的税收格局,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税收征管,以增加税收收入。
完善和调整税收格局主要应合理扩大部分税种的税基和扩大非企业税收。如适当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可以先扩大到交通运输业;扩大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征税范围。提高目前低税或无税的产业部门和某些经济行为的税收贡献率,如适当提高第三产业的实际税负。强化个人所得税,在增强收入调节功能的同时,提高居民缴纳税收的比重,改善税收格局。可以通过逐步完善法人支付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个人财产、收入申报制度,强化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制度。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结合完善地方税体系,开征一些新的地方税税种,如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
过多的税收优惠以及由于税收优惠管理不严而衍生的任意减免税、越权减免税,是以往我国税收占GDP比重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也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不利于进行公平的市场竞争。继续清理过多的税收优惠规定、严格税收优惠管理,是增加税收收入、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的必要措施。各级政府应改变靠减免税收来促进经济发展的思路,规范和完善目前对各种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沿边开放城市实行税收优惠的政策,纠正这些地区竟相以税收优惠和减免税来吸引投资的做法。税收优惠和减免税应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税收优惠的方式,除减免税外,应主要采用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形式。杜绝任何税法规定之外的税收优惠和减免税。要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保证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保证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与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
实现宏观税负政策与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是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个新课题。从长远来看,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的波动在所难免,实现宏观税负政策与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必须改造现有的税收机制,加大所得税的份额,构造内在的“自动稳定器”,使税收水平能够与经济同方向变动。从流转税为主到所得税为主的税制过渡需要许多条件,我们应当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努力创造有利条件,逐步实现这一过渡。从近期来看,在税制条件尚不具备、财政收入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宏观税负水平(指制度内收入)还难以降低。在政府财政负担沉重、许多地方入不敷出的情况下,税收的减少会影响政府执行正常职能,减弱管理和调控能力,并驱使各级政府向制度外收入寻求补充,使制度外收入的整顿治理更加困难,企业负担更加沉重。同时,在以流转税为主体的情况下,降低税收水平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有限,反而可能带来许多负作用。
我国目前与宏观调控协调的宏观税负政策应当是保持总体水平的基本稳定,重在结构调整。即在近期内既不实行全面的减税措施,也不过度追求政府收入的增长,特别是不能为了完成增收任务而向企业征收过头税,保持税收收入占GDP比重15%左右的水平,或政府制度内收入占GDP比重20%左右的水平。重在结构调整,除了前面提及的整治政府收入渠道,减少制度外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以外,在税收方面,可以通过调整税收的内部结构,实行结构性减税,如改变对投资的控制性税收政策,对民间投资实行税收鼓励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政策相配合,推动经济的发展。
仅供参考
提到“税收”这个词,大家都不陌生吧。城镇的建设要靠税收;农业的发展要靠税收;医学的进步要靠税收。这么看来,税收的用处还是挺大的嘛。 当2008年那次大地震之后,夺去了千万个人的生命。就在那一瞬间,房屋倒塌,楼层毁灭。就连人都死亡的死亡、失踪的失踪。虽然有些幸运的人活了下来,可他们吃不好、穿不暖、睡不香。但是之后呢?他们仍然活得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过着安定幸福的生活。是什给了他们无比的欢乐呢?是税收啊!当然,还有我们举国上下,海内外的同胞们的一份祝福和一片爱心。 “保护税法,人人有责”。税收虽然收了我们一小部分的经济财产,但是又在建设上还给了我们。这真称得上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脑海中,税收是一个冷血动物,只有一个心愿,就是为了达到聚财的目的。
然而参加工作之后,真正意义上接触到了税收,才感觉到以前的认识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首先,税收不冷,我们税务人员脸上都挂着微笑,热情地为纳税人服务。第二,税收的强制性,只对那些税收违法分子,现社会大多纳税人都能自觉缴纳税款,在文明的社会中,税收不是一种强制行为而是一种自觉行为。第三,税收的无偿性只是征收环节暂时的表现,总体上是“取之于发,用之于民”,一句话税收总体是有偿的。第四,税收也不是顽固不化啊,税收政策不断推出,更加的对老百姓有利,比如暂停征收农业税,就为数以亿计的老百姓减轻了负担;强化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打击了炒房,囤房现象。看来,税收不是简单的国家聚财的工具,更与发展、民生联系起来了。
税收已经从一个冷冰冰的名词,演变成了现在,一个人们津津乐道,一个与国这发展,一个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字眼。
有句名言:人这一生中,死亡和税收是不可避免的。意思明确,含义深刻。可见税收在人们心目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也许你会说:我也不做生意,工资也不够交税,所以我与税收无关。其实不然,我们每个人都与税收密切相关。税收浸透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只是我们没有留意而已。有些物品的税金,含在价格内,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就参与了税收。比如,喝酒、 本文来自文秘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抽烟、购买化妆品,这里面就含有税金,你在付款购物的同时,就缴纳了税金;到银行取款结算利息,按利息交纳个人所得税等等,只是我们个人缴纳的税金所占的比例小而已。国家的绝大部分税金,是靠企业等缴纳。所以说,我们每个人都是纳税人,也正如宪法所说的那样: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再说了,税收具有转嫁性,其实我们每一个消费者都是负税人,税收的最终负担者。可见税收与我们生活密不可分。
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税收,税收促进了发展。相关的税收政策,促进了产业发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都伴随着相关税收政策的出台。有数据显示,我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纠其原因,固然有我们国家人力资源丰富,劳动力廉价等因素,但是不可否认一点,我们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我国吸引外资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可见,在社会经济发展的第一线,税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税收的支持,我们的发展不可能这样快。
发展反过来,促进了税收与民生的和谐。经济发展,企业、个人收入提高,同时税源充足、税额增加。国库满、国力增加,可以进行资金投入,进行第二次等连续扩大再生产。税务部门收上的税款,又通过国家预算、财政拨款,投入教育、卫生、国防等地方,加快经济发展,收入更加提高,民生更加幸福,安居乐业。
可见,税收与发展、民生关系密切,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身为一名税务人员,眼看着税收发展,社会稳定,国力昌盛,人民安居乐业,心里有着不寻常的感受。我想到了一首杜甫的诗《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其中几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是啊,为了税收事业,我们税务干部,受点苦受点累又能算得上什么?为了税收,为了发展,为了民生,纳税人们更会尽我们应尽的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