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是不能出借给个人的,否则涉嫌挪用公款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自费出书是相对于公费出书而言。公费出书,一是指出版社的本版书。中国的出版社都是国有的,所以我把他们投资的书列入公费的范围。二是指用其他公款出书,公款有的是行政事业费,有的是各种基金,还有多种多样的名目,我也不必一一列举了。
自费出书并非自己想印什么就印什么,而是出版社经过审读,认为你的书政治上没问题,但市场销路没把握,于是让你自己出管理费、印刷费若干,印出来自行处理。
参考下这里
可以的
我们就帮助政府人员出过学术专著
现在并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允许官员出书
只是不允许通过行政手段卖书或其他的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