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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核心期刊

2023-02-11 17:3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核心期刊

根据教育局规定,已经没有明确的一本,二本的概念。上海政法学院,简称“上政”,是上海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

上海政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84年的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以及其后的上海法律专科学校;199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1993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开始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1998年,开始研究生层次的人才培养;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学术期刊学院出版学报《上海政法学院学报》,院报为《上海政法学院报》。《上海政法学院学报》创刊于1986年,原名《法治论丛》。2006年起,连续荣获教育部和全国高校期刊研究会颁发的“全国优秀社科期刊”称号。法治上海栏目荣获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特色栏目称号。2015年,荣获“上海市优秀学报”称号。2016年,被正式收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引文数据库来源刊。期刊主要栏目有:专题研讨、法治上海、司法实务、法治时评、社会治理、法苑杂谈。2006年,该刊被南开大学科研评价系统认定为政治、法律类核心期刊。据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2010年统计,复合影响因子为0.977,学科排序第36名。

学校师资概况截至2022年5月3日,学校有教职工800余人,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近5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0%,160余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资格。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杰出青年法学家)、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教学名师、宝钢优秀教师、浦江人才、曙光学者等一批优秀教师。一批专家在国内外重要学会、国际组织担任会长、主席等重要学术职务。此外,学校还聘请了国内外学术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2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上海政法学院是几本啊?

上海政法学院是二本院校。

上海政法学院,简称“上政”,上海市属的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是中央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培养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1万余平方米;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留学生10000余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30多个本科专业及方向;有专业实验室、实训室40个,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250余个。

学校专任教师总数为483人,外聘教师人数为17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者62人,占教师总数的12.84%,具有副高级职称者137人,占教师总数的28.36%,高级职称教师合计占比为41.20%。

扩展资料:

上海政法学院科研成果:

2015年,学校获得8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获批国家级项目9项、省部级项目29项。 全年共发表科研论文487篇,其中,权威期刊1篇,重点期刊15篇,CSSCI核心期刊151篇;出版各类专著40部、教材37部、译著2部。

2016年,学校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0余项,国家级项目8项,省部级项目20余项。其中,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项。

获得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1项,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2项,包括1项重点课题,中国法学会2016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4项,上海哲社规划项目7项,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重点课题1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政法学院

王周户的学术成果

王教授先后撰写并出版了专著、教材、工具书二十余部,在《法律科学》、《行政法学研究》、《法商研究》等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了论文数十篇。其文章多次被《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 1、 《浅议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法律科学》,1991.32、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论》,《 法律科学》,1994增刊3、 《国家赔偿责任范围之界定》,《 西安人大》,1995.34、《行政行为界定的法律问题》,《行政法学研究》,1995.35、 《国家赔偿范围析》,《法律科学》,1996.2;《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1996.3摘录6、 《行政听证制度的法律价值分析》,《法商研究》,1997.27、 《行政法治与行政程序法》,《行政法学研究》,1997.18、 《行政听证制度的功能探讨》,《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7.2;人大复印资料《宪法?行政法》全文转载9、 《行政法治与行政程序法》,《法治研究》,199710、《行政法与公共行政》,《法律科学》,2000.增刊11、《公告违法行为之合理定位》(合作),《法律科学》2004.512、《“公共利益”的法律适用与控制》,载《修宪后的中国行政法》(2004年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年会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版13、《行政诉讼请求在司法审查中的地位》,载《裁判的方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14、《〈行政许可法〉??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415、《“处女嫖娼”案代理词》,《律师与法治》2002.416、《“‘改改’企业名称登记”案代理词》,载《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第一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7、《严格依法与发挥司法审判的能动性》,载《征地款分配纠纷审判实务与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18、《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法律保障??兼谈行政许可法的得与失》,载《法治探索论丛》,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19、《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及其效力判定》,载《行政法治理论探索》,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版。20、《准确定位 完善培养机制》,《政法教育研究》,2002.121、《着力改革,重在建设》,《政法教育研究》,2002.12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重新解读———从法律适用角度看行政诉讼法相关制度的修改》(合作),《法律科学》2006年第6期23、《行政许可法意义下的非政府组织》(合作), 载《法治论丛》(《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6年第8期全文转载。24、《行政许可与政事分开》(合作),载《法律科学》(CSSCI法律核心期刊)2007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7年第10期全文转载。25、《罚没收入使用制度研究》(合作),载《行政法学研究》》(CSSCI法律核心期刊)2007年第 4期。26、《行政许可:技术支持和归责制度的创新》(合作),《行政法学研究》(CSSCI法律核心期刊)2010年第 2 期。 1、参编 《行政法》,中国经济出版社 1988年版2、主编 《行政法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2年版3、参编 《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年版4、参编 《行政法学》(修订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年版5、副主编《行政诉讼法学》,陕西旅游出版社 1999年版6、参编 《行政法学教学大纲》,法律出版社 1996年版7、主编《行政法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8、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安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9、合著《行政法练习指导书》(全国自考委员会审定),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10、参编《当代中国行政法》,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11、参编《行政法学》(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2、参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13、合著《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14、合著《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讲座》(参编),陕西人民出版社 1992年版2,《“一国两制”法律问题研究》(参编),法律出版社 1997年版3,《行政法原理论》(独著),陕西人民出版社 1998年版4,《行政法基础论研究》(参编),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5,《行政强制与行政程序研究》(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6,《中国行政组织法通论》(参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主要工具书、论文集1、《行政诉讼代理手册》,中国国际广播电视出版社 1990年版2、《中国律师大辞典》(参编),法律出版社 1992年版3、《中国审判实务大辞典》(分主编),法律出版社 1994年版4、《构建中国法制之路??新世纪中国法学研究论丛》(论文集,总主编),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代表性学术观点⑴主张以直接利害关系为基础和以间接利害关系为例外为界定原告资格标准(《法律科学》1991年第3期)。⑵较早认识到“行政法的核心是对行政权的规范”,在专著中设立专章讨论有关行政权的法律问题并认为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是行政权的法律转化形式,分析得出中国行政主体资格取得主要是依照行政组织法和法律规范授权两种途径;提出授权在判定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是否构成越权的联系与区别,以及判断行政行为成立的形式及其成立条件与合法有效成立要件的区别,行政物质帮助行为概念等(《行政法学》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⑶提出国家赔偿范围包括了职能(主体)范围、事项(行为)范围和损害(权益)范围(《国家赔偿范围析》载于《法律科学》1996年第2期》)。⑷提出行政行为在中国行政法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背景下的概念适用情形,并提出以行政纠纷与案件而非行政行为作为受案范围确立标准(《行政受案范围的重新解读———从法律适用角度看行政诉讼法相关制度的修改》载于《法律科学》2006年第6期)。⑸提出政府职能转变下其职权行使与职责履行有限性的法律规制趋势(《行政许可与政事分开———以〈行政许可法〉第28条为视角》载于《法律科学》2007年第4期)。

全国高校法学排名

那些排名,都是非常老的数据,还有就是看规模和学科历史,而不是真实反映目前各个法学的学术情况。下面的这两个数据,比较客观反映了目前各个法学院的学术水平。

2011年法学核心期刊,各个学校的各个方向上了前十名的数据统计排名如下:
排名 单位\学科
1 中国政法大学
2 清华大学法学院
3 北京大学法学院
4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5 华东政法大学
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7 武汉大学法学院    (及国际法研究所)
8 西南政法大学
9 南京大学法学院
10 吉林大学法学院
11 厦门大学法学院
12 四川大学法学院
13 东南大学法学院
14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15  山东大学法学院 (及威海分校)
16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17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18 重庆大学法学院
19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及刑科院)
20 西北政法大学
2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2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23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4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25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及国际法研究所)
26 最高人民法院
27 复旦大学法学院
28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29 最高人民检察院
30 扬州大学法学院
31 中山大学法学院
32 上海政法学院
33 湖南大学法学院
34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35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36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37 国家行政学院

2009-2011各个学校在三大权威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论文数排名(前20名):
名次 单位 总数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46
2 北京大学法学院 44
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43
4 中国政法大学 36
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7
6 南京大学法学院 19
7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8
7 华东政法大学 18
9 四川大学法学院 17
10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13
1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12
12 武汉大学法学院 11
12 吉林大学法学院 11
12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11
15 西南政法大学 10
15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10
17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刑科院) 9
18 复旦大学法学院 8
18 最高人民法院 8
18 最高人民检察院 8
18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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