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与招标相同,投标是应注意一下几点:
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价时应注意:
(1)复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和项目是否准确。
(2)研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
(3)进行清单综合单价的计算。
工程实践中,综合单价的组价方法主要有两种:1)依据定额计算,2)根据实际费用估算。
(4)根据投标策略、结合自身实力进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调整。
(5)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项目计量单位及工程数量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内容一致,投标单位仅填报清单综合单价和合价(包括分项合价和分部分项清单总合计)。
2、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
鉴于清单编制人提出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投标人可以在报价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减措施费项目内容报价。承包商在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根据编制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对于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中认为不发生的,其费用可以填写为零;对于实际需要发生而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的,可以自行填写增加,并报价。
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以“项”为单位,填写相应的所需金额。
每一个措施项目的费用计算,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相应采用综合单价或按每一项措施项目报总价。
需要注意的是,对措施项目中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应按照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得参与竞争。
3、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
1)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暂列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金额填写,不得增加或者减少;
2)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暂估材料价标给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合计
4)总承包服务费的金额可以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说明按实际估算费用,或者按照有关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
4、规费和税金的计算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规费不参加竞争,因此投标时应提高或降低将规费报价,否则无望中标。
5、其他有关表格的填写
应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商投标时提交的有关表格填写提供。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其他。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建设工程投标报价应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报价费用的构成,结合施工现场和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是指根据工程量,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计算出定额直接费,再按照有关现定另行计算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的计价方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工料单价法是我国长期以来采用的一种报价方法,它是以政府定额或企业定额为依据进行编制的。工料单价法编制投标报价的步骤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选定预算定额、费用定额。
(2)根据图纸及说明计算出工程量。
(3)查套预算定额计算出定额直接费。
(4)查套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出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
(5)汇总合计计算完整标价。
2.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是指以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不完全费用单价,不完全费用单价包括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风险等费用。综合单价法是一种国际惯例计算报价模式,每一项单价中已综合了各种费用。综合单价法编制投标报价的步骤如下。
(1)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预算定额及市场材料价格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该单价包括完成清单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的成本、利润和一定的风险费。
(2)以给定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确定工程费。
(3)结合投标企业自身的情况及工程的规模、质量、工期要求等确定工程有关的费用。
我国是从2003年7月1日起开始全面推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报价方法采用的就是综合单价发。我国的投标报价模式正由工料单价法逐渐向综合单价法过渡。
1. 投标报价的概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价是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具体讲,投标价是在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依据有关计价规定自主确定的工程造价,是投标人希望达成工程承包交易的期望价格。
2. 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信息。
(9)建设场地中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等工程现场调查资料。
(10)其他相关资料。
3. 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和注意事项
投标报价的编制过程,应首先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以及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计算完毕之后,汇总而得到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再层层汇总,分别得出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工程项目投标总价汇总表。在编制过程中,注意填写的项目标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3.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的编制,其主要内容是确定综合单价。
3.1.1综合单价的确定步骤和方法
(1)确定计算基础。有企业定额的依据企业定额,没有企业定额或企业定额缺项时,可参照与本企业定额相近的国家、地区、行业定额,并通过调整来确定清单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位用量。各种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单价,应根据询价的结果和市场行情综合确定。
(2)分析每一项目的工程内容,计算工程内容相应的工程数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综合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并考虑了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但未包括措施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因此它是一种不完全单价。根据清单特征描述,确定各清单项目实际应发生的工程内容。每一工程内容都应根据所选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其工程数量,尤其注意的是当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清单计算规则不一致时,必须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工程数量。其详细计算过程如下。
它是首先根据单位工程施工图计算出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项所包含子目工程量;然后对所包含子目进行组价(可以套定额),进行人工、材料、机械调差、取费,形成子目综合单价,各子目组价项的工程量乘以其综合单价,得出综合合价,各子目综合合价之和成为清单综合合价,清单综合合价除以清单工程量得出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再分别将各分项工程的清单工程量与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相乘,其乘积就是各分项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累计其乘积并加以汇总,就得出各单位工程全部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费。这种编制方法适合于工、料因时因地发生价格变动情况下的市场经济需要。
3.1.2确定综合单价应注意如下事项;
(1)以项目特征描述为依据。当出现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应以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到施工时,发、承包双方再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2)材料暂估价的处理。招标文件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应按其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的编制。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依据投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费用标准计价,此费用不能参与市场竞争。
3.3其他项目与清单计价表的编制。其他项目费主要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以及总承包服务费,投标报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暂列金额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暂估价不得变动和更改;计日工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3.4规费、税金的计取标准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具有强制性,在投标时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取。
3.5投标价的汇总。投标总价应当与组成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相一致,不能进行总价优惠或让利,任何优惠或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4. 确定投标报价策略
投标策略是投标人在投标竞争中的系统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良好的投标策略运用,将会大大有利于我们的工程的利润获得。常用的投标策略主要有:
4.1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报价。遇到施工条件差,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总价低的小工程;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报价可高一些。遇到施工条件好的工程;工作简单、工程量大而其他投标人都可以做的工程;目前急于打入某一市场、某一地区,或在该地区面临工程结束,机械设备无工地转移时;在附近有工程,而本项目又可以利用该工程的设备、劳务,或有条件短期内突击完成的工程;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非急需的工程;支付条件好的工程等等情况,报价可适当低一些。
4.2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工程项目总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报价方法。
(1)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如前期措施费、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可以适当提高报价,以利于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时间价值。后期工程项目如设备安装、装饰工程等的报价可适当降低。
(2)经过工程量复核,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最终结算时可多盈利,而将来工程量有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适当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3)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会增加的,可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则可降低一些单价;或者对于图纸中采用的工程做法,承包商认为施工中可能会发生变更的,可降低单价,在工程实施阶段发生设计变更等情况时通过索赔再寻求提高单价的机会。
(4)暂定项目要做具体分析,如果工程不分标,不会有另一家投标人施工,则其中肯定要施工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施工的则应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投标人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