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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最感人的短文章

2023-12-09 17:1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读者》最感人的短文章

《读者》是我们这一代乃至两三代人的共同回忆。实际上,当说到“《读者》盛行的年代”这句话的时候,《读者》已经开始有了下滑的趋势。我们这一代人,记得更清楚的当是《读者文摘》,甚至在它正式改名后的很多年里,仍然习惯这样一种叫法。

如果记忆无误,《读者文摘》更名为《读者》应该是1993年的事情。想证实这个记忆是否有误,百度一下就能知道,但我不是很愿意这样做。记忆,会发生一些主观上的变动,我之所以把这个更名的时间记成1993年,说明记忆有它本身的理由。

在那个年代里,《读者》或者说更早的《读者文摘》,就相当于现在的朋友圈和“看一看”。很多优美的文字都是因为被《读者》转载、摘录过,才得以在更大范围内流传。当时在看《读者》的时候,只专注于文章内容,没有过多去留意作者,以及摘录于那本书籍之类的信息。到了日后,在阅读某一位作家的著作和文集时,会猛然间想起:“这篇文章,很多年前在《读者》上看过!”心中就有了老友重逢般的喜悦。

究竟在《读者》上看过多少好文章?这确然不是一个可以回答的问题。可以不夸张地说,正是由于《读者》是文摘类的月刊杂志(后来改为半月刊,还出了原创版),所以上面的文章都是精益求精、优中选优的好文章;几乎每一篇都认真读过,每一篇都在潜移默化中成为自身的营养。

这么多年过去,在《读者》(《读者文摘》)上读到的,最为难忘的文章有四篇,其中有两篇由于日后购买了作者的著作,而得以知晓是谁的文字;其他两篇,只记住了文章内容,而作者却一直不详——相对于只记住作者姓名,而没能记住他(她)的文章,作家更愿意选择读者记住他(她)的文字吧。

这四篇文章,第一篇是作家铁凝的《四季歌》。描写了一对恋人在春、夏、秋、冬不同季节里在公园约会散步的场景。这一对恋人最终分手,而分手的原因,铁凝没有从正面描写,只是从两人的对话中给读者留下大量的信息和线索。包括男青年对恋人说起前任的种种不是,女孩儿在想:我又会给他今后的恋人,留下了什么样的谈资呢?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是一位少年,心中有着难言的惆怅。懵懂中对爱的那种向往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畏缩。

另一篇是作家原野(鲍尔吉·原野)的《寻找鲍尔吉》。这是一篇很好玩的文字。我读了很多很多遍。由于收到一张汇款单(稿费),收款人为鲍尔吉·原野,让原野很是为难。鲍尔吉是原野的蒙古姓氏,很少用,而且身份证上也只是原野。杂志社不知道哪根筋出了问题,在那张汇款单上写了“鲍尔吉·原野”,结果邮电局的姑娘怎么也不让他取款,说他是原野,必须和“鲍尔吉”一起来才可以。

原野就打算找人来假扮“鲍尔吉”,刚开始是找路人,比如知识分子模样的人,结果人家根本不同意——那怎么可以!不能作假。找个小混混,小混混不但要钱,还出言不逊。原野出手制伏小混混,用手捏住小混混的下巴,结果嘴变成了“o”型,原野说换成别人会朝里面吐一口唾沫,他认为不文明,所以没吐。一本正经地写来,正是这篇文章好玩的地方。

另一篇是《五十岁,我有了自己的书房》,作者不详。那时候的我,觉得五十岁才有自己的书房,没什么意思了——如今我五十岁,才真正读懂这篇文章。

另外就还有一首国外的译诗《杰克吻了我》。大意是名叫杰克的小伙子,突然从公园靠背椅上站起来吻了“我”。岁月再怎么蹉跎,任凭年华逝去,红颜易老,黄花飘零,这一切能又如何?只因为很多很多年前,杰克吻过我。

我在后来翻阅了手上所有保存的《读者》,但始终没在找到这首诗。或者不是杰克,是约翰?或威廉?再后来,又没有缘由认为是勃朗宁夫人的作品,不过查讯依然无果。

这些都不重要了,那些年里从《读者》上的读到的文章,早已经成为生命里血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管是杰克还是任何一个名字,都让我知道,文字可以打败时间,每当回忆起那个瞬间,就是永远的青葱少年。

求<读者>的一篇感人文章

记得《读者》曾经刊登过一篇超级感人的文章,还获得了史上最高的投票,现在贴上原文与你共同欣赏一下,我贴的是原文,和《读者》上刊登的有点不一样。

那种温暖戛然而止
作者:春儿
前言:
时间过的飞快。我的孩子走了五年了。我终于敢拿起我的笔写下那一段尘封的往事。很多朋友不让我写。怕我撕开自己的血淋淋的伤疤,怕我痛,但是朋友啊,我知道你们是爱我的。但你们哪里知道。写出来对我来讲才是最好的解脱。才了却了我的一个心愿。因为,我在这五年里,没有一天不想念我的孩子。不管我如何努力让自己忘却。但总会在某一个不经意的时刻,某一个不经意的碰触。让我泪流满面。我永远也不能忘记臭臭给我带来的快乐和痛苦。所以,我必须写,为了我,也为了我的臭臭,我唯一的孩子。我永远的孩子。就让我把这篇文章送给我在天堂的儿子吧。臭臭,你要知道。妈妈永远爱你!不管你在哪里。我永远是爱你的妈妈。
还是小女孩的时候,每次玩过家家时,我总是争着做妈妈。因为我会拥有一个小小的布娃娃。
谈恋爱的时候,我依偎在我现在的爱人怀里,坐在一个菜园的围墙上。在温柔的月光下,我告诉他我的愿望:我要给他生一打孩子,我要养一大群鸡,有一个很大的菜园子。在一棵很茂盛的苹果树下,摆着一张大大的桌子,我做好饭后,看我的孩子抢着吃,吃过后又围着我亲切的叫妈妈…… 结婚后,我常拉着爱人的手一边散步,一边想象着我的孩子走在我们前边的样子,一摇,一摆的,而我在他身后轻轻踢他小小的屁股……我喜欢男孩,我一直认为男孩比较皮实比较好养。我喜欢淘气顽皮的小男孩。我知道我是一个小小的小女人。并为此而自豪。于是,我有了儿子。有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孩子。
我给儿子起了一个名字叫――臭臭。 有孩子的日子是快乐的,每个孩子给父母带来的快乐都是无价的,都是永恒和真实的。现在回想起和臭臭在一起的那段时光,我仍然能感到那一份从心底涌出的温柔。那是一种能让钢铁溶化的温柔。 还记得,刚出生时,臭臭是那样的娇小和丑陋。红红的皮肤皱皱的,像一个小老头。我甚至不港碰他不敢抱他。他不停地哭。饿也哭,渴也哭,拉也哭,尿也哭。很长时间我才醒悟,他所有地表达方式也只有这些了。于是开始学习怎样当一个合格的母亲。因为这个小小的生命只有靠我才能存活,他只有在我的怀里才会感到安全,才会安静地睡,才会停止哭泣。 我快乐地看着我的孩子,并真心地感谢上天赐予我这个如此美丽的小精灵。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我发觉,原来我可以这样地温柔和善良,可以这样地勇敢和真诚。似的,我不停地发现着新地自己。 慢慢地,他开始学走路。开始他在学步车里学习。他学得很快。常常看到他的身影在家里冲来撞去。他很好奇,他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会微笑,然后亲一下,看见加湿器冒出的白气也会伸手去抓。在我给他做饭的时候,他会把车停在厨房门口,好奇的张望。他很依赖我,不论我在哪里,他都跟着。哪怕是我在洗澡和去卫生间,他都会重重地敲打着门,在确认我在里面地情况下,安静地等待我出去。 我现在仍清楚地记得,那是1996年的春天,五月的微风温柔地吹拂着我绿色的短风衣。明媚的阳光温暖地照耀着我,一切都暖洋洋地,我呼吸着芬芳的空气,迈着轻快的步伐去接我的孩子。很突然,就同被雷击中了一般,我心中涌出来的幸福压得我要窒息,那是一种暖暖的暗流,轻轻地流遍我的全身,直达到我的指尖。那一刻我问我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我有一个爱我的丈夫和可爱的儿子。我是多么的幸福。那是一种真真切切的扎扎实实的幸福。那一年我25岁,我儿子刚刚一岁。 快乐的我啊,丝毫没有察觉到灾难就藏在我幸福的背后。它总是在你不经意的时刻来临。 在他一岁三个月的一天夜里,他突然哭闹起来,我和爱人一直哄着他,但仍然不停地哭,直到他哭累了,才睡去。第二天,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左眼红红的。我抱他去医院检查,医生只是告诉我,点点消炎药水就好了。于是,我给孩子按时点药。但红还是没有消。快一个星期了,我又带孩子去查。这次大夫好像很紧张的样子,仔细地查了又查,最后告诉我,孩子地左眼失明。而且,怕还有别的毛病。我惊呆了!一会儿医生把我地爱人叫了进去,当爱人出来后,脸色苍白地告诉我:“臭臭可能是眼癌!”我一下子就呆住了:“眼癌?不可能!一定是错了!”我的孩子健康活泼,就算他的眼睛有问题了,也不可能是什么癌!我不相信!我要去北京复查! 第二天,我和爱人带孩子去了北京。 结果终于出来了。 臭臭真的是视网膜母细胞瘤。真的是眼癌! 我一下子跌坐到了地上,很久才发现我已失声痛苦。我感到血被抽干了,心被揉碎了。医生告诉过:得这个病得孩子在走的时候两只眼睛会都瞎的,而且随着肿瘤的长大和游走,脸部要变形,会惨不忍睹的。想着孩子欢笑的脸,我不能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他才一岁三个月啊!他的生命才刚刚开始,难道就要结束吗?这一切是真的吗?医生告诉我,臭臭现在可以化疗,也许还有50%的希望,但是他必须进行眼球摘除手术,包括眼眶。化疗的结果是这半边脸永远是一岁时的脸,而那半边脸却正常生长。而且,即使手术成功化疗成功也只能活到七八岁左右。我真的很想给他化疗,当时我疯狂地抓着一声的手一个劲儿地喊:“给他手术!做手术!”但我也清楚地知道,这对才一岁多地孩子来讲太痛苦了,更残忍地是如果他活到了7岁,如果他懂事以后,他的痛苦也是不可想象的,因为他难逃一死啊! 那天晚上我和爱人做出了我们一生最难做的决定。我清楚地记得在做出这个决定时我那坚强地爱人那张没有血色地脸和悲伤的眼睛。我对我爱人狂喊:“不可以!医生说若不做手术,孩子会双目失明的,最后双眼会长出菜花一样的东西,头也要变形的。我该怎么办!当臭臭伸着双手呼唤我‘妈妈,妈妈,你在哪里’时,我该怎么办啊?我会疯的!做手术吧!不管怎么样,我们都不会后悔的,就算是倾家荡产、腕骨剔肉也要给他治啊!毕竟还有一丝的希望啊!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我的孩子死去!”面对我的歇斯底里,我爱人,我心爱的人只是使劲地抱着疯狂的我,向我吼道:“春儿,你清醒一点!你难道让臭臭长到可以质问你‘妈妈,我为什么不能活下来’的时候吗?你难道让他就用一只眼睛来面对这个冷酷的事实吗?你难道让他饱受身体的摧残还有面对那些好奇的目光吗?”然后他使劲地擦了一把眼泪。 孩子,原谅父母吧!我们是残忍地,但也是无奈的!我们必须这样决定。我们宁愿让你快快乐乐地活上一年,在你什么也不懂地时候走,也不要你受尽折磨才走。虽然我知道这个决定会让我内疚背负一生。 第二天晚上,我独自背着我的臭臭,躲开了亲人。我背着他走在午夜安静的城市里,一直走着。我不知道要带他去哪里,也不在乎去哪里。我只知道我要背着他走,我要和他在一起。路上,我抱着我的臭臭问他:“臭臭,妈妈爱你,你知道吗?”臭臭告诉我:“知道。
”我流着泪告诉他:“臭臭,妈妈爱你,不管妈妈怎么做,你要知道妈妈是爱你的。”臭臭回答我:“知道。”我问他:“臭臭,你来世还做我的儿子好吗?”我的臭臭,什么话都会答的臭臭什么也没说。我的泪水滴到了他的脸上。于是,我又换了话题问他:“臭臭,你爱我吗?”他清楚地回答:“爱。” 日子一天谈地过,我还抱着一丝的幻想和希望。也许是误诊,也许会钙化,也许这一切都是梦幻。我每天早晨第一件事就是看孩子的眼睛,我提心吊胆地看着他睁开眼睛。如果,他向我微笑,如果,他清脆地喊我妈妈,我的一天就会很轻松很愉快地度过。但更多的时候他总是皱着小小的眉头,闭着眼睛赖在我的怀里告诉我:“妈妈,我难受。”然后不停地翻转他地小身体。每当这时,我的心就紧缩在一起,我能做的只是抱着他,紧紧地抱着他,希望能把他所有的疼痛都吸附到我的身上。我不停地告诉他:“臭臭,妈妈在这儿呢。不怕,妈妈在呢,妈妈抱着你呢。”然后让他在我的泪水和歌声中昏睡。我教会他很多的故事和诗歌,但我从不教他“疼”、“痛”和有关的字词,所以,他临走的时候仍只会告诉我:“妈妈,我难受。”只有我知道这个难受的意思。那个难受里包含了多少不能忍受的折磨!我的臭臭毕竟才一岁多啊! 我的孩子活了958天,两年7个月15天。 我的臭臭活着的时候,他出奇的乖巧,出奇的聪明,他和同龄的孩子一样地可爱,不,甚至更机灵。他喜欢小汽车,我给他买了近百辆大小不同的小汽车,每天他都不停地摆弄他的车。是的,我溺爱他,倾我所有来满足他的愿望。看着他在不疼痛的时候认真的玩,对我是一种享受和幸福,我知道我看他的日子不会很多了。 在他病的日子里,我用了很多偏方给他治病。我知道我很愚昧,但是一切都没有用。臭臭仍然做了手术。因为他的眼睛里的东西已经长大了,真的突出来了,他合不上眼睛。每次我帮他合眼睛的时候看到他应该是眼球的地方已被一块灰色的东西代替的时候,我都在颤抖。我真的快崩溃了,我知道,再这样下去,我会疯的。活着,我当时在别人眼里已经疯了。 臭臭被推进了手术室,他小小的身体躺在大大的床上,那么单薄和可怜。我望着手术室的门,我的生命似乎被抽干了。我向上天默默祈祷:“让我的臭臭不要活下来,让他死在手术台上吧。”我真的是疯了,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祈祷词吗?但我当时就是那样想的。我知道,臭臭的眼睛将被挖掉。他那个眼睛的地方将是一个黑黑的窟窿。我害怕,我不知道我该怎样面对他的痛苦。我的爱人拉着我的手,我们坐在手术室外的台阶上,远离人群。紧紧地握着对方的手,那是我们唯一能抓住的东西。 手术车推了出来,我却躺到了另一张床上。我很虚弱,发自心里的虚弱。我支撑着起来,我必须起来,我是母亲。我看到了他安静的身体,小小的身体,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我抱起他,他是那么的轻盈,我抱紧他,我怕他飞走。他的左眼蒙着一块大大的纱布。他的麻药还在起着作用。他很安静。那一刻我哦忽然有个幻觉:是不是他死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我狠狠地咬了一下嘴唇――不要想啊 臭臭疯了,他疯狂地拉着他脸上的纱布。他疼啊。麻药劲儿过去了,他挣扎着大叫:“妈妈,难受啊!妈妈啊!难受啊!”爱人用力地抓着他的手,一边喊我:“春儿,快点,帮我抓着他!不要让他把纱布拽掉!”我勉强站了起来,正在这时,臭臭挣扎着向我伸出了手并喊出了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一句话:“春儿!妈妈啊!――”那个声音是那样的凄凉和无助,又是那样的震撼! 我终于崩溃了。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晕倒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臭臭已经被打了安定针,昏睡过去了。 在医院的日子是没有记忆的日子,我现在只记得臭臭左眼睛上那一块白的刺眼的纱布。 我曾尝试着闭上我的左眼,想看看臭臭能看到的世界。当我看到后,我感到悲哀。真的。 我是脆弱的。我从来就没敢看我孩子那做完手术的左眼。每次带孩子去换药的时候,我总是不敢进去。我躲到了眼科走廊。但我还是能听到臭臭狂喊:“妈妈――妈妈――”的声音。我躲到了电梯里,随电梯上上下下,我用力捂住自己的耳朵,但臭臭的叫声仍能听到。那无奈的喊妈妈的声音飘荡在医院的每一个角落…… 在他做完手术后,医生告诉我臭臭还能活半年。我真的以为他能活半年呢,但只有两个月,我的臭臭就走了。 臭臭要走了,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他要离开我的征兆。他不吃不喝,安静地躺在我地怀里,轻飘得像一片羽毛,他小小的眉头紧紧地皱着。他不停地在我的怀里扭动,不停地喊:“妈妈,难受。妈妈,难受。” 谁能救救我的孩子啊! 我把臭臭送到了医院。在病房,我爱人去取住院的东西,我抱着我的孩子,抱着即将离开我的孩子,我哭了,没有任何顾及的放声哭了。我问臭臭:“为什么,为什么你要离开我!我是你的妈妈,可我为什么却救不了你啊!”是的,悲哀的不是孩子的病,是我做妈妈的救不了孩子,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我。在空空的病房里,我无奈的哭声在回荡,上苍有灵啊!如果泪水能唤回我的臭臭,我宁愿让我的泪流成海!如果用我的生命能救回我的孩子,我情愿死一万次!我的孩子,我的臭臭!只有他能听到我的呼唤。但他已昏迷了。 臭臭走了。永远地走了,真的走了。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1997年10月9日。我的灵魂被永远地带走了。 但我仍感激上苍。他走的时候没有像医生预言的那样,他的面貌没怎么变,虽然他的脸有些轻微的变形,但他的右眼没有失明,他临走的时候仍看得见我,他仍能准确的用他的小手紧紧地抓住我的手,他仍知道他的妈妈在他的身边——永远! 我选择了给他火葬。老人告诉我,这样小就夭折的孩子最好埋在路边。我坚决不同意,臭臭在世的时候已经饱受折磨,我不能容忍他小小的身体在冰冷的泥土中孤单地睡去,不能想象他的身体受虫蚁的伤害。我怕他冷,怕他寂寞,怕他醒来哭喊着找妈妈,我要他化成轻烟,随风散去。我要他干干净净的来,干干净净的走。 但火葬的时候我没有去,我不敢去。我无法面对我死去的孩子,我怕自己控制不了自己。我的爱人和我的同事去送的臭臭。回来后,我望着我的爱人默默的流泪。我的爱人啊,我坚强的丈夫,在孩子有病的时候他没有哭过,但此刻,他在床上打着滚,用力抓着自己的胸膛,撕扯着衣服,放声大哭。他只是不停的告诉我:“春儿,我疼啊!我心疼啊!”我抱住他的头,他虚弱的像一个婴儿。他喃喃地告诉我:“我把臭臭的奶瓶放到了他的身边,还有他的小玩具陪着他。我把他的冷柜里抱出来的时候,他那个样子就像在睡觉,我亲了亲他的脸。我总感觉他能马上睁开眼睛喊爸爸似的。我把他脸上的纱布摘了,我不要他在投胎的时候还带着那块可恨的纱布。” 晚上,我和爱人把臭臭所有的玩具、衣服和臭臭用过的东西、照片和我的日记,到十字路口全部烧掉了。 我悄悄地留下了臭臭的一缕胎毛和一张他的百天的照片。我那张照片上我有一张幸福的笑脸,快乐地拥抱着我的孩子。这是我留下的与臭臭的唯一的联系,也是我做过母亲的唯一纪念。再有,就是我对臭臭永远的记忆和无尽的思念。 我仍不记得那一夜我和爱人是怎样熬过的了,那一夜我没有记忆。 第二天上午,我把我的睡衣和爱人睡觉时常穿的背心剪了,在胸口那个地方剪的。我小心地把臭臭那少得可怜的骨灰包了起来。我期望在冥冥之中臭臭能感到温暖,感到父母的呵护和体温。但是,去埋葬孩子的时候,爱人仍没让我去,所以至今我仍不知道我心爱的臭臭的坟在哪里。 我的孩子在这一次真的走了,我今生今世再也看不到他了,再也听不到他清脆的笑,再也听不到他那特有的喊妈妈的声音了。 除非在梦里。

求《读者》一篇感人文章《7年四个月十二天》

七年四个月十二天
《读者》2011年第18期
每天清晨,病房里都会传出“哎……哎……”的呼唤,通常要持续两三个小时。声音是从一位93岁老人的喉咙深处发出的,沙哑难听,老人因脑中风瘫痪多年,现在又患上了老年痴呆症。
几年来,老人不停地住院、出院、再住院,医院成了他实际意义上的家。他头发稀疏,皮肤皱褶,表情淡漠,外表已衰老得不会再有什么变化。在医生眼里,他的变化只是病历夹中不断增加的页码,体温单、查房记录、会诊单、血液检验单、X光检查单……一张张,经年累月,很快就成为厚厚的一沓,需要护士定期整理。
陪伴在老人身边的,除了护工,就是他的老伴儿。每天,他在床上躺着,夜里不睡觉,白天却睡得迷迷糊糊,接连把几位护工折腾得选择离开。老伴儿从不在医院过夜,总是上午9点到病房,下午3点离开,雷打不动。9点来,是因为科室主任总是这个时间查到老人的病房。医生查房时,她虔诚地望着可以做她孙辈的医生,屏气聆听医生说的每一句话。
每天她都和医生、护士打交道,只言片语中,大家知道了她和他的往事。
  他是研究所的技术人员,和工程图纸打了一辈子交道;她是中学老师,和孩子打了一辈子交道。退休后,老两口平静而规律地生活着,在他86岁、她80岁之前,他们的身体相对健康,生活自理。但一场脑中风改变了他们生活的程序。他先是半身瘫痪,脑子迟钝,最后只能卧床。他如果知道自己大小便失禁,一定羞于见人,但幸好这一切他都不知道,所以他的心里也许还是快乐的。她笑着这样嗔怪他。
他们有两个孩子,都在国外生活,也已花甲。最初老人生病住院时,孩子们回来照顾过一阵,但不久就返回定居国。她说,孩子们有自己的生活,只要活着,她就会陪他走完人生最后的岁月,能陪多久就陪多久,这是他们六十多年前结婚时的约定。
他每天都在等待。病中的岁月是如此漫长,于他似乎每一天都在等待那个永久的归宿。在等待中,他的目光是凝滞的,空洞的。而每当临近早上9点钟,她的脚步走近了,他的眼神立即有了光彩,那是瞬间就闪亮的光彩。等她走到身边,他会随着她的身影转动着眼球,此刻,那眼神不再空泛和呆滞。似乎她来了,病房里就有了阳光,就有了鲜亮的色彩。
他还没有失语时,他还会撒娇似的向她告状:“疼,疼啊!他们打我。”那求助的眼神竟与幼儿无异。她笑吟吟地拉着他的手,用哄孩子的口吻说:“不疼,不疼。他们为你拍背呢,是舒服,不是疼,对吧?”他嘿嘿笑了:“对。”
  他失去了吞咽功能。吃饭时,护工把牛奶或是打成稀糊糊的食物,用针管打进胃管。她在一旁调侃他,你倒省事啊,连奶都懒得喝了。他听懂了,“哎、哎”地发出声音,嘴角扬一扬,像是微笑。
  午饭过后,护工为他翻身,让他侧身躺着。他下意识地躬着身子,肢体僵硬地动着,一只手紧紧攥着盖在身上被单的一角,躁动着,脸上露出恐惧的神情。她坐在床头的椅子上,先是将他穿着的衣服捋平,然后,自然地将自己的手掌握成空心的拳头,为他轻轻地有规律地拍着背。他不再躁动,面部肌肉舒展开来,享受着她的拍打,继而闭上眼睛,微张着嘴巴,沉沉地睡了。她低着头,躬着背,神态专注地拍着,她的手也是一双衰老的手,上面长满了深褐色的老年斑,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她通过手传递给他的温情。她拍着拍着,会打一个很轻的小瞌睡,只片刻,就一个激灵把自己惊醒,欠身去看他的表情。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他们身上,金黄色的身影凝成一幅美丽的图画。
  他睡熟了,她会到护理部去和护士们说话。在这些“80后”的护士眼里,她的穿着有些另类。她一进病房就戴上一顶白色布帽,把花白稀疏的头发遮住,一根都不露在外面。她的上身穿着深色衣服,下身总是一身式样老气的褶裙,而脚上则是一双与年龄不太相符的半高跟黑色船鞋,走起路来一歪一歪地,有几分滑稽,更有几分担心。她对护士说,那是她女儿要扔掉的鞋,被她去掉半个跟儿接着穿了,因为“穿裙子,要穿有一点跟儿的鞋才好看”。看着她的样子,护士们掩着嘴偷偷地笑。
  一位护士说:奶奶,您一会儿走了,爷爷又该“哎、哎”地喊了。“呵呵,他是在喊我呢!”见护士们惊讶的样子,她笑呵呵地说:“是啊,你们别看他现在这个样子,他年轻时可是个浪漫的人呢。我们年轻时约定,等老了,谁先躺下了,另一个一定要漂漂亮亮的,不能哭哭啼啼的。他说,他先走的时候,如果什么都不记得,也一定会记得我的名字。”护士们恍然记起,她的名字有一个“艾”字,那是她在病历本的家属栏里留下的。护士们笑了,说爷爷真是每天喊您呢。
  她接着说: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和你们现在一样大,我年轻时很漂亮呢,他追求我,我不答应,他就每天到我工作的学校门口等我。一天,他在门口拦住我,给了我几个还没成熟的青玉米。那时候,他单位的后院有一块儿地,长了几棵玉米。他知道我爱吃玉米,就偷偷地去摘了几个。就是因为这几个青玉米,让我跟了他一辈子。我60岁时血压高,听人说玉米须煮水喝能降压,他就去菜市场帮我捡回好多玉米须晾在阳台上,给我煮了一冬天的水。
  在护士们的羡慕声中,她接着说:年轻时,他照顾我,现在是我照顾他了。只是我也老了,头发白了,也快掉光了,戴上帽子,老头就会认为我还是乌黑的头发。我的膝盖伸不直,腿弯曲了,穿上裙子,老头就看不见我的腿了。我固定时间来去,是因为我自己也是80多岁的人了,如果不能好好休息,怕不能陪他坚持到最后呀。
  一天又一天过去,他依旧“哎、哎”地喊着,她依旧一歪一歪地来去。无论是明白的,还是糊涂的,他们都在坚持,能多久就多久。
  他走的那天是个下雪的冬日。之前,他一直处于弥留状态,再没有力气去“哎”了。他在生命的边缘徘徊,还能记得她的名字吗?还能看到她穿着裙子姗姗走来吗?还能回忆起那青涩的玉米吗?
  那天下午一点多钟,她坐在浑身插满管子的他的身旁,一遍遍抚摸着他的额头、脸庞、手掌……两点整,他的喉咙里“哎”了一声,她伏在他的耳边轻声答应着。之后,他安静地走了。她却笑了,流着泪。
  护士为他做最后的护理时,随口问了一声,也不知道老爷子在咱们病房住了多久?
  七年,四个月,零十二天。她在旁边毫不犹豫地说。

读者中的好文章好写读后感的

翻 浆
毕 淑 敏
那年,我从西藏回内地探亲,需要坐半个月的汽车.搭了一辆地方上运送旧轮胎的货车,从海拔5000米的高原俯冲而下,颠簸了10天,到了一处戈壁.
正是春天,道路翻浆.
突然在无边的沉寂当中,立起一根土柱,挡住了银色的车灯.
“你要找死吗?你!你个兔崽子!”司机破口大骂.
我才看清是一个人.浑身是土的人.他穿着一件尿碱黄色的旧大衣,拎着一个生姜黄色的破袋子,袋口绑着一缕骆驼黄色的绳头.
“我不是找死.我要搭车.我得回家.”他每一句话中间都有很长的间歇,你以为他说完了,可是他又继续说下去.
“不搭!你没长眼睛吗?司机楼子已经坐满了,哪有你的地方!”司机愤愤地说.
“我没想坐司机楼子.我蹲大厢板就行.”他的话语中渗出轻微的南方口音.
司机还是说:“不带!这么冷的天,你蹲大厢板,会生生冻死!”说着.踩了油门,准备闪过他往前开.
那土人抱住我们的车灯说:“就在那儿……我爱人生孩子了……没有……奶……我到场部好不容易借到点小米……要是赶不回去熬不出米汤,孩子就饿死了……我们的粮食早没了……”
说:“您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呢?”
“是女孩,好漂亮的!”他立即兴奋起来,笑容像干旱时地上的裂缝在他的脸上蔓延.
为了那个没有奶吃的女婴,我一咬牙说:“你上车吧.”
立即抱着口袋往车大厢上爬,“谢谢谢……谢”最后一个“谢”字已是从车轮胎缝隙里发出来的.
夜风在车窗外凄厉地鸣叫.司机说:“我有一个同事,是个很棒的老师傅.一天,他的车突然消失了.很长时间没有踪影,原来是个知青,化装成一个可怜的人,拦住了师傅的车.上车以后把师傅杀死,甩在沙漠上,自己把车开回了上海.直到案发,我们才知道真相.从此我们车队里的司机绝不搭任何不认识的人上车.你是我的老乡说了好多好话,我才破例答应的.”
我立即心里一沉,我找到司机身后的一个小洞,屏住气向外窥探.
朦胧的月晕中,那个土色的男子如一团肮脏的雾,抱着头,龟缩在起伏的轮胎阵里,每一次颠簸,他都像遗弃的篮球,被橡胶击打得嘭嘭作响.
“他好像有点冷.别的就看不出什么了.”我说.“再仔细瞅瞅.我好像觉得他要干什么.”
这一次,我看到搭车人敏捷地跳到两个大轮胎之间,手脚麻利地搬动着我的提包.那里装着我带给父母的全部礼物.
“哎呀,他偷我的东西呢!”司机很冷静地说:“怎么样?我说得不错吧.”
“然后会怎么样呢?”我带着哭音说.
“你也别太难过了.我有个法子试一试.”只见他狠踩油门,车就像被横刺了一刀的烈马,疯狂地弹射出去,车速接近极限.从小洞向外窥探,那人仿佛被冻僵了,弓着腰抱着头,石像般凝立着,企图凭借冰冷的橡胶御寒,我的确提包虽已被挪了地方,但依旧完整.
我把所见同司机讲了,他笑了,说:“这就对了,他偷东西,原本是要跳车的,现在车速这么快,他若跳下就是找死.他不敢动了.”
路面变得汹涌澎湃,车速减慢了.
我不知如何是好,回头去看那个窟窿.大厢的人也很灵敏地觉察了速度的变化,不失时机地站起身,重新搬动了我的提包.
我痛苦地几乎大叫,就在这时,司机趁着车的趔赽,索性加大了摇晃的频率,就势猛地一歪,车身剧烈倾斜,车窗几乎吻到路旁的沙砾.
再看那人,他仆到在地,像一团被人践踏的麦草,虚弱但仍不失张牙舞爪的姿势,贪婪地护着我的提包——他的猎物.司机继续做着一整套高难度动作.我又去看那人,他像夏日里一条疲倦的狗,无助地躺在了轮胎的中央.
道路阴险地毫无先兆地平滑起来,翻浆也像被施了符咒,消失得影无踪.
司机说:“扶好你的脑袋.”
我一时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但司机凶狠的眼神启发了我.就在他的右脚残忍地踩下去的前一秒,我醍醐灌顶,大彻大悟.剩余的时间只够我在明白了他的策略之后,采取最紧急的自救措施:双脚紧紧抵地,双腕死撑面前的铁板,整个身体绷得如原始森林里最古老最强韧的硬木……
……不用看我也知道,那个大厢板上的男人,在这突如其来的急刹车面前,几乎被卸成零件.
“怎么样?最低他也是个脑震荡.看他还有没有劲头偷别人的东西?”司机踌躇满志地说.
那个男人艰难地在轮胎缝里爬,不时还用手抹一下脸,把一种我看不清颜色的液体弹开……他把我的提包紧紧抱在怀里,往手上哈着气,摆弄着拉锁上的提梁.
那边,他扎在小米口袋上的骆驼黄的绳子,已经解开,就等着把我的提包里的东西搬过去呢……
“师傅,他……他还在偷,就要把我的东西拿走了……”我惊恐万状地说.
“是吗?”师傅这次反倒不慌不忙,嘴角甚至显出隐隐的笑意.
“到了.”司机干巴巴地说,到了兵站了.这是我们今天晚上的宿营地,也是离那个贼娃子住处的村最近的公路.他家那儿是根本不通车的,还要往沙漠腹地里走出10公里……司机打亮了驾驶室里的大灯,说:“现在不会出什么大事了.”
那个人挽着他的黄口袋,像木偶似的往下爬,狼狈地踩着轱辘跌下来,跪坐在地上.不过个把时辰,他苍老得分辨不出年龄了.除了原有的褐黄之外,脸上平添了青光,额上还有蜿蜒的血迹.
“学学啦……学学……”他的舌头冻僵了,把“谢”说成“学”.
我们点头微笑看着他,不停地点头.
他说:“学学你们把车开得这样快,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在赶路,怕我的小女儿喝不上米汤,现在到天亮前,我赶得到家了……学学……”他抹一把下颔,擦掉的不知是眼泪、鼻涕还是血.
司机一字一顿地说:“甭啰唆了,拿好你的东西,回家吧!”他点点头,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我们.
看着他蹒跚的身影,我不由自主地喝了一声:“你停下!”
“我要查查我的东西少了没有.”我很严肃地对他说.
司机赞许地冲我眨眨眼睛.
那个土黄色的人孤独地面对我们,脖子柔软地耷拉下来,不勘重负的样子.我爬上大厢板,动作是从未有过的敏捷.我看到了我的提包,它像一个胖胖的婴儿,安适地躺在黝黑的轮胎之中.我不放心地摸索着它,每一环拉锁都像小兽的牙齿般细密结实.
突然触到鬣毛样的粗糙,我意识到这正是搭车人那截失踪了的绳头.它把我的提包牢牢地固定在大厢的木条上,像焊住一般结实.
我的心凌空遭遇寒流,冻得皱缩起来.
我的提包原是用一根旧绷带捆在车上的.经过长途跋涉,绷带磨断了,汽车的每一次急转弯,都可能把我给父母的礼物甩大漠,搭车人发现了这个隐患,他解下了自己扎米口袋的绳子,想把我的提包重新固定……在寒冷与颠簸之中,他操作了一路……

《读者》读后感范文5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简单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读者》读后感范文5篇,欢迎借鉴参考。

《读者》读后感范文5篇(一)

看《读者》,是我的一种习惯,每次晚饭后随手翻阅、细读,总会有无数个灵光一现的瞬间。于是,对于亲情、对于人生、对于生活,在那一个个瞬间,都会有种.种新的理解。它没有说教,只有体验。它像长者,指引年轻人走好人生的旅途;它像哲学家,在侃侃而谈中给人以启示,让人从中得到人生感悟。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它像一弘清泉,净化着人们的心灵,它让你引发对大自然、对社会以及对人生的思考。让你懂得去关注亲情,享受爱情,珍惜友情。那一篇篇睿智的文章,给你鼓励,看一些漫画或幽默故事,让你开心,启迪你的心灵,给人爱心、正义、睿智、纯真的引导和熏陶,使我们充满了一颗感恩的心。

记得有一篇文章叫《信任》。文章记叙了想为爷爷买助听器而少带400元的我正为难时,店主主动提出:下次给吧,就当我借你的!我知道原因是不想扫了兴冲冲的老人家的兴致。老人家脸上洋溢着的快乐让人感动,店主想帮他把快乐延长。“他将信任给了我,并带给了一个不相识的老人一份快乐,多么善良的人啊!”当作者做出如此感叹之时,我的心中也产生同样的共鸣。作者很快把所欠的钱还了,而在作者和我心底激起的,却是做个善良诚信的人的涟漪。其实,世间最美好的情感莫过于信任带来的愉悦了。如果人人都生活在充满诚信的社会里,没有担心受骗的惶恐,没有被骗的气愤,人与人之间没有戒备,那该多好啊!

另一篇让我深有感触的是《我有103个孩子》,这篇文章写了一名山区教师在山里教书教了13年,即使他连粮食也没有,即使他和妻子吵架吵得要离婚,读后感.即使他每天要背着50斤泉水上山,即使他没有工资,他也不曾改变过他的想法——教孩子们念书。多么伟大的一名教师,最终他获得了“贵州十大杰出青年”的荣誉称号。

就这样,在无数个与《读者》相识的日子里,每一瞬间,那真,那善,那美,在我的心底里升华成了一轮明月、一盏香茗。《读者》它有一种神奇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只有与《读者》交往久了、深了,才会发现:它会让你懂得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深刻道理。《读者》是一本感人至深的杂志,也是一本能给人深刻教训的杂志,我喜欢它!

《读者》读后感范文5篇(二)

梁文道不亏是华人时间年轻一代公共知识分子中阅读数量数一数二的人,不然也无法主持凤凰卫视《开卷八分钟》这档节目。

梁文道的书《读者》可不像杂志《读者》一样,当然,虽然题目是“读者”,其实并不是讲大众读者。而是从以他为读者的角度,从各个方面,引出一位作者或者一本书,通过书再来讲述道理,发表观点,有点“六经皆我注”的感觉。

他的阅读面却是宽泛,不管什么专业的书,都能指点一二,其中占有最大篇幅的,居然是足球,想必是在06年世界杯期间写的专栏文章。有此可见,梁文道必定是个球迷,哪怕不是个铁杆,也比一般人关注得多。

不过对于有些人来说可能会有点失望,他们看到书名,对于书的内容已经有一定的期待,但这么多关于足球的文章,可能并不感兴趣。对我来说,就稍微有点失望。我喜欢足球,当然算不上铁杆球迷,最近更因为不敢晚睡而少看球了。对我来讲,足球当然是看的,或者守于足球的评论。至于足球周边的东西,实在是兴趣缺缺。

道长你可得加油啊。

《读者》读后感范文5篇(三)

我读过很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的是《读者》。它跟别的书不一样,这本书中的故事篇幅短小,所以无需担心它的时效性,《读者》里面的故事玲珑挑剔,却醒人耳目,启入深思。小小的故事却蕴含着大大的道理,这也是一种无痕的教育吧。

《读者》里的故事有很多,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让人受益匪浅,但让我感触最深的是那篇《我到底是谁》。看完这篇文章后,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个日本某机场的一名最普通的清洁工——新津春子,她每天面对的就是马桶,洗手池和人们根本不会留意的死角。23年来,她靠着一把拖把,一块抹布硬是把此机场打扫成全世界最干净的机场。她也因此被人们称为“世界第一清洁工”“日本国家级匠人”。她经常蹲在地上,借着光亮观察地板上的灰尘,看到了不干净的地方就会立即进行清理。打扫马桶时,她除了擦干净表面,还会拿一面小镜子,检查内测是否有污垢,而且还会用自己发明的小刷子清理水池的排水口,她不只是在清扫,还在时刻为别人着想。23年来,她一直不停的忙碌着,脚步不停的四处检查,似乎不知疲倦。

这篇故事大概就是这样。其实这篇故事主要是围绕着‘敬业’这两个字来写的。有人不理解,不过是小小的一个清洁工,报酬不多,又很辛苦,何必这么认真?但这似乎已经无关工作,而是一种态度:仰不愧天,俯不做人,不糊弄,不懈怠。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只要用心做,无论在哪里都会被人记在心里。技近于道,用心做事的人最坦然。

‘敬业’二字说起来不难,可是要真正做起来却不容易,就拿我来说吧。

在初一的时候,我是老师最信任的一位劳动委员。因为我每次都会尽职尽责的去帮忙弄好教室的卫生之类的。那时候,劳动委员的主要职责是每天督促同学们做好值日,检查好教室以及保洁区的卫生。其实这份工作看起来简单,可是做起来并没有想象中这么简单。我记得有一次,天灰蒙蒙的,还下着小雨。因为下雨,同学们都不愿意去打扫卫生,老师也碰巧不在。可那天是学校突击检查的一天。当时,我很矛盾,一方面,我是劳委,我有责任和义务去督促同学们完成好值日任务;另一方面,我怕同学们会觉得我烦,我不想把自己和同学们之间的关系弄僵。经过一番激烈的心理斗争,我最终还是从位置上站了起来,站到了讲台上,说:“麻烦今天的值日生把保洁区的卫生弄好来,现在。”顿时,同学们都在下面议论纷纷,有的说:“你又不是老师凭什么叫我们干我们就干?”还有的说:“你没看见下雨吗?你这么有本事你扫去?”虽然我听到这些话心里还是多少有些委屈,但我还是收拾好自己的心情,说:“我知道现在下雨,大家都不愿意做,但是雨并不大,而且今天领导要检查,为了我们的班级荣誉,请各位同学忍耐一下吧。”说完,我拿起了扫把,接着说:“走吧,我陪你们一起扫。”同学们一个个一愣一愣的,像是被我镇住了,过了几分钟,同学们陆续都站起来,拿起扫把走出了教室。

不论是什么工作,每个人都应该做到‘敬业’。既然选择了这个岗位,就应该尽职尽责的去做,我们都应该学习新津春子的精神。做到:仰不愧天,俯不做人,不糊弄,不懈怠。

《读者》读后感范文5篇(四)

《读者》是一本广大读者喜爱的书刊之一,暑假中,我阅读了一书,读了以后,我学到的不仅仅是一本书原本的知识,而是远远超过一本书原有的知识,让我学到了不同的人生哲理和做人的道理。

其中有篇文章使我感触很深,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家几乎都有汽车了如:就说抢车位吧,这是现代生活有车族的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对有些人是多么平凡的事啊!事情是这样的,小区中有三十多个车位,每一天都是挤得满满的,可是有一天空出了一个车位,因为那个人开车办事了,可过了一会儿,有一个带着墨镜的年轻人,飞速的把车停在了那个不属于他的车位,那个人也刚刚回来,刚想把车停在那,发现自己的车位被别人霸占了,就站起来很有礼貌的对那个人说:“先生,这是我的车位。”“别烦,就一个小车位,”那位先生骄傲地说。随后那人霸占车位的人走了。那位先生还一直霸占着这个车位。

这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故事,可告诉我“宽容”就像这个人一样,“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句话让我有了更深的了解,刻骨铭心的了解。

还有一个就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去霸占,什么东西都顺其自然吧!

“宽容”有时就要忍;有时就需要跨出自己思想的一小步;有时就在那一瞬间;不要去强求。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太多太多……

《读者》读后感范文5篇(五)

又是一本薄薄地《读者》看完了,还沉浸在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情感故事或一个个哲理故事当中。

不知不觉,《读者》已经陪伴我十多年了,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看《读者》的,只记得第一次看他就喜欢上了他,在以后的岁月当中他陪伴我度过了一个个开心或失落的夜晚。

我喜欢《读者》中的每一篇故事,他虽然没有其他杂志的那种华丽或杂乱无章,显得那么朴实无华,平易近人,让每个人都能找到书中的自己。教我们成长,教我们做人的道理;教我们在困难中怎样面对生活;还教我们在人生得意的时候怎样不骄不傲。是啊!他就是这种能让人可以找到他们想要找到东西的朋友!

我记得每次的《读者》中都有一些让我看了不禁流泪的文章,包括了亲情,友情,爱情,都能够在中间找到共鸣,让我看后久久不能释怀!那些寓意深刻的哲理故事每次看后都有一种偶然顿悟的感觉,让我变的成熟!

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他会一直陪我走下去的,在我有生之年都不会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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