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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杂志关于死亡的文章

2023-12-09 10:2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萌芽杂志关于死亡的文章

为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我们拟在近日再推出一期《萌芽》增刊,主要内容如下:
一、少女小说
《在一起》(中篇) 李 婧
写过《我的男朋友是恐龙》的李婧,又一次向我们奉献了她的奇想之作。《在一起》交织着现实和梦想:一个15岁来到北京上学的少女,被这座城市的阳刚之气所吸引。当她读到《浮生六记》时,便把自己想象成其中的男主人公沈三白,与女主人公芸娘相爱、相守、生子、变老……而在现实中她读高中,上大学,爱上年轻的老师,相爱,相守,最后分手。叙述语言极富王小波式的调侃、纯真和忧伤。
《祈望相遇的奇迹》(中篇) 久 月
上海女孩白月只身一人来到日本东京,一次偶遇,让她结识了自己的偶像:上濑俊秀。长相酷似俊秀前女友丽奈的白月与俊秀展开了一场复杂而刻骨的异国之恋,然而,无法摆脱事业与家庭危机的俊秀最终还是没有能与白月走上婚纱之路。故事动人,具有清纯之美感。
《选择遗忘》(短篇) 保 燊
热爱艺术、喜欢浪漫的戏剧学院女生吴画,她的校园生活、情感经历,以及她在离开这座艺术迷宫时的人生省悟。
二、心理悬疑小说
《地狱的第19层》 (长篇) 蔡 骏
这是国内第一部以手机短信为题材的长篇小说,故事具有西方经典哥特式小说的特点,通过大学女生寝室内流传的神秘短信游戏,透视现代人内心世界的挣扎,为中国读者展现心理悬疑小说的魅力。
故事从某大学女生寝室说起,有人接二连三收到一条“你知道地狱的第19层是什么?”的短信,几名女生由此进入了一个神秘的短信游戏之中。然而,两名女生却意外地非正常死亡。她们的室友春雨为了探个究竟,进入神秘的短信游戏,发现在100年前,意大利画家马佐里尼曾经画过名为《地狱的第19层》的神秘油画。在画家帅哥高玄的帮助下,春雨逐渐深入了“地狱”的秘密……
作者简介:蔡骏,上海人,改革开放同龄人,国内惊悚悬疑小说的当家小生,已出版数部畅销长篇小说,并在《萌芽》等刊物发表多部作品,深受新新人类读者的喜爱,本年度继《荒村公寓》之后,再度推出长篇力作《地狱的第19层》。

复制几篇《萌芽》里的经典文章,全文的,谢谢。

一如既往 李遥策
让写实的写实,让虚构的虚构
 
  未来的世界是银子的。
   
  当我从一本名叫《白银时代》的中国古典名著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坐在三百米高的楼房里发着呆。从窗外看出,我突然觉得可笑,我为说这句话的人看不到现在的状况感到庆幸,毕竟这个世界现在除了一片等着植树造林的黄土和一座座锈得要去伊拉克运石油润滑的城市之外,我根本看不到作者所谓的遍地白银。  
  
  那是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一个星期,我从冰箱里拿出一杯热咖啡。
    
  杯子是荞麦从某个网站上下载过来的然后就送给我了,她说,你那么喜欢喝咖啡这杯子就给你盛咖啡用吧。其实现在已经是没有人喝咖啡了,即使想喝咖啡也没有多少人会使用杯子,他们可以有很多途径,比如从网上下载过来装满显示器然后把头伸进去狂喝,这种做法是很普遍的。如果你瞪眼了,这说明你和我一样,落伍了,活在这个世界里也同样会是个复古主义者。  
  
  我的职业是个医生,不过一个月前就被解雇了。现在蜗居在家里无所事事,在这个享乐主义横生的物质社会没钱是很痛苦的,现在谁不想在自己身上镀点金擦点油。就像荞麦常说的,有钱人就是好,整天有喝不完的油,穷人只能喝水把自己活生生地锈住。
    
  所以我突然想到荞麦离开我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一定是我没钱买充足的油给这丫头灌饱。当然,这个我不能怪她,因为这种风气历来都是有的,据说我爷爷的爷爷的奶奶就是因为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请不起麦当劳而和别的男人跑掉的。爱情你可以放在一旁,但生存问题你不能置之不理,这道理我能理解。这说明,我还是比较现实的。
  
  现在来说说我被解雇的原因。那天有人要我帮忙把他弄得帅一些,首先我要阐明的是,我们现在的审美观念是和你们那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这里所说的帅就是鼻子要扁嘴巴要大眼睛要小身高要矮,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人类进化的许多年里美学曾有过一场重大的颠覆。于是我就给那人削掉了鼻子扩张了嘴巴缝上了眼睛切掉了小腿骨骼,但很不幸的是,那人是坐着时光机特地来到这个科技极为发达的时代享受美容服务的,这就导致了醒来后他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样子后就马上跑去投河自尽了,城里的女孩子们看到他英俊的尸体无不痛惜个个哭天喊地。这是个严重的误会,但事实上,我还是被解雇了,尽管我曾经用一把螺丝刀拯救过一个垂危的病人而被世人封为神医。
  
  那天荞麦说要分手的时候,我的胸腔里明显能感觉到针刺般的疼痛,一开始只是一下,然后数针并发,再然后背部发麻,直到眼泪决堤。
  
  我说,不要着急,人是最健忘的动物。   我用USB数据线将自己和电脑连接,就像你们现在所使用的MP3一样简单。我准备删除关于荞麦的记忆试图减轻伤痛,但是电脑在我的大脑里搜索了许久后给了我个信息提示说,对不起,她已经占据了你大脑的全部,如果删除那就什么也没了,YES/NO。我按下否认键。
那是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二个星期,我从一百十二公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零五公斤,如果你看到这组数据后觉得我可以去搞相扑事业的话,那么你又落伍了,在这个世界里我已经是相当瘦了,有无数家减肥药物厂家拉我去做广告就是最好的证明,比如××减肥茶公司给了我两百块叫我对外宣称是喝了他们的茶才成这样的,可在那之前我已经收了○○减肥胶囊公司的钱并对外宣称过是吃○○减肥胶囊导致的结果。这令我很尴尬,不过我还是成了当年年度广告之星,在路上被打被骂那是常有的事。
  
  这例子除了证明所有的广告都是虚假的之外还有就是这里的每个人都想去减肥,我们可以进一步联想到原因,那就是人类过于懒惰得了肥胖症,造成懒惰也是有足够理由的,在第N次科技革命以后人类几乎可以足不出户,一系列身理活动都可以在一个地方解决,比如人们可以在睡觉的地方吃饭,可以在吃饭的地方方便,可以在方便的地方睡觉,这其实和养猪是一个道理的。
  
  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上面还留有她的余温,桌上摆了一盒巧克力,她怕胖,我怕甜,所以就放着没动。电视上说,今年的春运人数又增长了。我记得我曾经就和荞麦在春运期间有过一次旅行,至于去哪个星球我已经不记得了,但那个地方给我的印象是那里的人都特爱写小说,曾经我们这里的某某作家说过,写小说的人往往都是爱撒谎的。我的言外之意就是,那里的人都喜欢撒谎。具体例子就是他们不断地把小说写到历史教科书里面来告诉下一代上一代人所做过的傻事都是无辜的而且带着充分的虚假佐证导致那里的历史学家都几乎要写出《挪威的森林》那样的东西去拿诺贝尔文学奖。这就和我们地球上的某个国家特别像,不过几年前就被灭了。被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不买他们生产的商品所导致的。写到这里,我想,除了告诉你我是个爱国主义者之外,你应该知道我在暗示什么。
  
  现在的航天事业非常之发达,当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看到第一个中国人飞出地球在月亮边兜几圈而兴奋地笑了好几年的时候,我爷爷的爷爷已经在月亮上找水喝了,当我爷爷的爷爷在月亮上担心没水资源过于浪费的时候,我爷爷已经在太阳里种向日葵了。所以我就曾和荞麦大胆地设想把九大行星游览完之后要去黑洞也看看,不过这一切都没有实现,两个星期都快过去了,我依然没有联系到她,我真怀疑她是否真的进了黑洞。
  
  突然想起,曾经荞麦牵着我的手说,你去哪我都跟着你,一生一世跟你走。但在我现在哪都没去的时候她就不跟着我了,这让我很郁闷。所以,我现在想告诉你的是,世界上唯一不可信的东西就是誓言,尤其是女人的。这句话,是在我观察了身边是否存在女性朋友后才小心翼翼地写下的。
  
  现在我二十三岁,我们曾经勾着手指说永远的时候才十八岁,即使那个时候肆虐地流行光头,我头发还是义无返顾地留得长长的然后垂下来遮住了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只觉得很酷。就在那个白衣飘飘朦胧琐碎的时代我认识了荞麦。
  
  那个时候我很叛逆。老师不喜欢我,我也没有理由去喜欢老师。我总是不穿校服总是上课睡觉,我的班主任看不惯我就把头朝上四十五度把眼睛朝下四十五度地对我说,你到底是想不想读书,不想的话就早点滚,休想要我在毕业时把奔腾二百五处理器安装到你脑里。这是很让世人为之愤慨的事情,中国的应试教育沿用了数百年,始终没有彻底地改变。
  
  那个时候,每天放学后我都会骑着单车从一个女孩的身边经过,然后回过头对她傻笑,她低着头脸渐渐泛红如同背后的夕阳。在第一次与她见面之后我就有了很多想法,比如第二次在路上见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我一定要跟她说说话,比如第三次见到她的时候一定要和她一起上学,再比如第四次见到她的时候一定要骑着单车载她去上学。然后是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以至于到第N次的时候,我想我应该要用马赛克处理我的大脑。但实际上我遇见了她好几次我都没有跟她打过招呼,于是我就采取了最最原始的手段,发短信示爱。
 有一个真理,青春期的少女们都是希望自己的男朋友是帅哥的,就像过了青春期的少女们都希望找个有钱有地位的男朋友一样,她们非常注重自己的面子,所以人都是爱慕虚荣的。找到了这个规律后,以我那没鼻子没眼睛没身高只有大嘴巴的迷人外表以及我那张贴在我家墙上的第N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奖状,我就下定决心我会追到那女孩。结果就是我被中国移动剥削了好几百块话费后让她爱上了我。后来在她的鼓励加威胁下我终于发奋图强取得优异成绩在毕业典礼上理所当然地拿到了由国家颁发的奔腾二百五处理器,也同样理所当然地成了名副其实的二百五。
  
  众所周知,上述女孩就是荞麦。
  
  在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世界杯总决赛如期举行。
  
  在世界杯还没开赛之前,我就和荞麦打过赌。我记得我是买中国队会获得冠军的,果然中国队没有让我失望,比赛实况是这样的,在对方使出了已经失传多年的上帝之手后中国队用如来神掌扳平了比分把比赛送入了加时然后又在加时赛里一个叫姚名身高两米二十六的中国队员而且是守门员用一记S球捅破了对方的大门捧到了金光璀璨的大力神杯。记得当天报纸的头条是这样写的:中国队连续六次获得世界杯总冠军。看到这里也许你会说,这真他妈扯淡,根本就是没可能的事情。但你又错了,因为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会发生,自从那个叫李遥策的小子也获得了新概念一等奖之后我就更加坚定不移地相信这句话了。
  
  我们的赌注很实际,是接吻。如果我赢了,那么她就要吻我,如果她赢了,那么就要我吻她,后来我们才恍然大悟不管谁输谁赢双方都是要作出牺牲或者说是得到满足,正在我优哉悠哉地等待总决赛来临的时候荞麦不告而别了,结果我的幻想如同手中的啤酒沫一样无声无息地破灭,就像你在天桥上和设局的小贩下棋结果你赢了几百块但这个时候突然杀出了警察,那人卷起摊子撒腿就跑了,你除了什么都没有得到之外还要向警察解释你和他不是一伙的。这都是很郁闷的事情。
  
  接下来我就看到了一件相当巧合的事情,通过电视转播我在世界杯的比赛现场我看到了荞麦,我兴奋地要死,但我遗憾的是我没有从传说中的贞子那得到穿梭于电视屏幕的真传以至于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荞麦坐在看台上而且靠在一个男的身边,从那个男的遍身都是闪闪发光的螺丝钉中可以得出结论,他相当富有,但是电视很快就把镜头切换到别处了,毕竟又不是那男的拿总冠军。本来我是这么打算的,把画面停格住,然后把那男的虚体揪出当作发泄工具痛打一顿,再把它放到抽水马桶里冲冲掉。也许你又惊讶了,忘了告诉你,我们的电视机就是有这样的好处,你要是看谁不爽只要他从电视里出现你就可以把他的虚体揪出来折磨折磨,而且不用负刑事责任,虽然这样做很龌龊。
  
  那天,我哭了一个夜晚,但我却不知道为什么而哭,究竟是为了荞麦的移情别恋还是为了我的穷困潦倒,但有一点确实是真的,那就是我很难过,流那么眼泪而又没钱买油这是很难过的。那天晚上关于荞麦的所有回忆都涌上了心头,我数着它们泛着黑夜的微笑,而我们的誓言却要荞麦和另一个男人来完成,更让我难过的是那男的不仅比我帅而且还比我有钱,实在让我想不出荞麦不能爱他的理由,在这样的时代里,我只能乖乖地认命。
  
  因为我那么平凡。
故事写到这里本来应该可以搁笔结束的,但是我为了赚几块钱的稿费来给打字过于频繁而导致关节松弛的手买几枚螺丝钉和为盯着显示器看太久几乎生锈的眼睛擦点油还是会继续连扯带拉地把我的故事述说下去。 和所有失恋的人们一样,那天夜晚我喝了很多酒。结果把肝给搞短路了,在医院住了很多天,看到了曾经那些被我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人们,他们冷嘲热讽地说,嘿,你也有今天啊。后来我大受刺激,出院后做起了文学青年,用文字来评击这个世界。这些都是后话。 再后来,荞麦回头了,她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那男的远没有你好,我和他分手了。我可以联想到很多原因,我把荞麦往好的方面假设,那就是荞麦真的发现自己错了,发现金钱是无法消磨我们五年的光阴的,于是决定和我回到过去。更或者是她根本就没有打算要和我离开,只是那男的苦苦相逼把荞麦搞的很不好意思于是勉强答应,但最后荞麦还是受到良心的谴责决定回到我身边。可事实上却是那男的父亲破产了导致他零花钱不够开销,然后荞麦就离开了。那个时候写书很赚钱的,作为文学青年的我乘机捞了一笔,最后荞麦就又回来了,这些似乎隐隐约约地存在着规律,我不想把它讲明,因为很有可能会伤害到荞麦本身。 故事的最后有带有几分童话色彩,男主角热泪盈眶地拥抱着女主角,女主角把头靠在男主角的肩膀上说,从此以后我都不会离开你(的金钱)了。就这样,女主角回到了男主角的身边,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在这个所谓的白银时代里。如此简单。 在这个白银时代里,金属楼房一座一座地升起道路却渐渐加宽割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空气中的尘埃是我每天的消夜偶尔拌着酸雨,镀金的男人们总是喜欢那些头发搞得像泡面衣服穿得像劣质粽子的女人们,女人们总是百般依赖地盲目跟从着物质欲望,那些等待奇迹的人总是独自黯然神伤存活在糜烂的世界。 一切都像泡沫一样,如果我看的透明的话。 这些都只是发生在现实世界里很平常的故事,而在未来世界里却一如既往地延续下去。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上面还留有她的余温,桌上摆了一盒巧克力,她怕胖,我怕甜,所以就放着没动。电视上说,今年的春运人数又增长了。我记得我曾经就和荞麦在春运期间有过一次旅行,至于去哪个星球我已经不记得了,但那个地方给我的印象是那里的人都特爱写小说,曾经我们这里的某某作家说过,写小说的人往往都是爱撒谎的。我的言外之意就是,那里的人都喜欢撒谎。具体例子就是他们不断地把小说写到历史教科书里面来告诉下一代上一代人所做过的傻事都是无辜的而且带着充分的虚假佐证导致那里的历史学家都几乎要写出《挪威的森林》那样的东西去拿诺贝尔文学奖。这就和我们地球上的某个国家特别像,不过几年前就被灭了。被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不买他们生产的商品所导致的。写到这里,我想,除了告诉你我是个爱国主义者之外,你应该知道我在暗示什么。 ps:长的都放不上来啊,要的话加我Q我给你

书评丨海明威与他笔下的死亡

海明威与他笔下的死亡

作者|且新

“这个事实并不使我感到不快,因为我相信生活就是一场悲剧,而且知道它只能有一个结果。”

——《永别了,武器》序言

01

读海明威的短篇小说,不要奢望可以摘抄到许多至理名言金句,也不要奢望遇见大段大段的优美辞藻。他的小说,只有简洁克制的对话,精准切入要害的描写,和一个令人捉摸不透却回味无穷的故事内核。

而这个内核中,关于死亡命题的阴影围绕着海明威克制凝练的叙事从未曾散去。

02

《印第安人营地》中,在目睹那位丈夫因不堪妻子生产尖叫的痛苦而选择自杀后,主角尼克发问道“死是很难的事情吗?”,并且收获了作为医生的父亲“不难,我想,死是很容易的事”的简短回答。

丈夫的死没有惊天动地,也没有哭天抢地,他就在那嘈杂的生产混乱中安静地死去了,留下一个血液缓缓流淌的镜头。死神带来的阴影先一步投射于难产的夫人,却最终降临到不堪重负的男人头上。即便他翻身朝向墙面,也自始至终都无法逃离那种自己并非承受者却处处令他神经颤抖的切肤之痛的折磨。

03

海明威笔下的死亡总是无声无息的,生命在承受了过多难以言说的苦痛之后也终归于一场平静的死亡。死亡很容易,很简单,用一把小剃刀割开喉咙就一切都结束了。但是在那个寒意凌冽的清晨,那个死亡的人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撕心裂肺,没有第二个人知晓。

而这个故事也仅仅结束在鲈鱼自由跃出水面,东方太阳初升的安谧的清晨,主角尼克坐在回家的划艇上,笃信着自己“永远不会死”。

04

关于死亡话题的更明显的讨论在长达一万七千多字的《乞力马扎罗的雪》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在这个故事里,死亡不再是一个特写镜头,而是一段旷时持久的历程。

这段历程中,死亡已经不再代表痛苦与恐惧,它转而化为了“极其疲倦和愤怒”。主人公哈里在非洲打猎过程中腿被刮破,因不当处理引起了坏疽,而死亡正在一步一步逼近了他,如果未能得到及时救治。死亡的画面时间被拉长,可供人类思考面对死亡的真实想法的时间变得充足。

故事在哈里现实世界与妻子琐碎的交谈和对过往悠长缥缈的回忆中来回交织,死神对他生命的剥夺不肯一蹴而就,而让他缓慢地去体验过那平静的过程。这使得他开始疲倦,意识到自己多年来反复思考的关于结局的问题本身没有任何意义。

由于过于漫长,漫长到他通过碎片的记忆又一度经历他的人生,哈里在酒精的迷醉下超脱了,明白死亡的注定性,开始坦然地迎接它。于是死亡被定义为一件“做起来时间长得要命的事”,排除掉了任何与痛苦、恐惧、空荡相关的标签,成为一个极其简单、极其安静的存在。

05

“它(死神)成双结对地溜达,骑着自行车,无声无息地在人行道上前行。”

临床科学研究曾表明,濒死体验包含了安详平和的感觉,倒带的人生回放,异常光亮的幻觉等等反应,这与海明威在《乞力马扎罗的雪》中的描述不谋而合。只不过对于哈里,死亡被文学性地拉长与描述,令他完整而清醒地体会到从恐惧到疲倦再到坦然接受。

死亡历程的最终,可以认为,主人公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登上了熟悉亲切的飞机,飞越大地攀登高空,视线定格在宽广且雄伟的“乞力马扎罗的方形山巅”,惊叹于那“在阳光下白得令人无法置信”的顶峰。

06

海明威于死亡,有着他独特又精准的认识与描写——那种死亡临于面前仍旧秉持着平静甚至终归超然之态度,他实乃文学史上“死亡”这个终极命题最真实探讨第一人。

_THE END_

注:文章首发于『萌芽论坛』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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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上曾经有一篇 一个医学院学生 写的关于医学院的事情 要全文 或者浏览地址

你想学医? [转]

你可能从你学医的朋友那儿听说过“四大名补”(有四门课程及其麻烦,总有大批的同学要补考);听说过带着被子和热水瓶,去教室上通宵的自习;听说过弱小女生为了第二天的《解剖学》考试,独自通宵在解剖楼和一群尸体在一起。
或许你不相信,或许你会好奇得想念医学院,或许你会害怕得对你学医的同学退避三舍。
解剖课
装满暗黄色福尔马林的大池子里,漂着许多黄褐色的躯体,统一背部朝上,乱糟糟的头发,看不见面部。用棍子捅一捅其中的一个,连带着周围的都回上下震荡着沉沉浮浮。
不管你蹲在多么臭的厕所里,几分钟之内一定会“不闻其香”而顺畅呼吸,可是,鼻子对福尔马林是没有适应性的,闻久了,还是那么刺鼻,最多能从中分辨出一种深藏着的尸体气味来。
其实,用在人体解剖课的尸体本身是没有气味的。那些价值千金的尸体,被小心地做过处理,不会肿胀,不会腐烂,死亡的细胞在福尔马林的呵护中安安静静。
医学生也是人,不是天生就有面对尸体的勇敢。我们第一个学期是《系统解剖学》课程,面对的是制作好了的一块块器官。第一次课程的前一个晚上,很多同学都有点惶恐的睡不着。第二天结伴走进解剖课,台上站着的两位老师首先吸引了我们:一位是一具完整的骷髅,我们真正的老师站在和骷髅对等的位置上,眉飞色舞,声情并茂,偶尔长长的教鞭碰到了我们的骷髅老师,它也随之摇摆起舞。
头几节课学的内容是骨骼,第一次伸手去拿放在标本箱里支离破碎的骨头块还真需要点勇气。狠下心,一闭眼抓住了才发现,其实并没有异常冰冷或者异常光滑的感觉,灰色的表面泛着淡淡的光泽,骨头不散发任何气味,只有心在怦怦地跳。第二次,第三次就马上习惯了。好学生照着板砖一样厚重的教科书,仔细查看每一个隆起和凹陷,眼睛凑得贼近,恨不得在平坦的部位也看出波澜;我们这样的“非”好学生们,则在惊异于生物界的造化,蝶骨(头骨中的一块)被我们一致评为最漂亮的骨头,它是世界上的一切艺术品黯然失色;而脊柱骨作为戒指戴在手上,比藏饰更加神秘,比牛仔更加凶悍,怪不得老师有言在先:“偷窃骨头,严惩不贷。”
然后是关节和肌肉,再是内脏和脑。感谢伟大的教科书撰写者,给了我们如此平稳的过渡。期末的时候,我们已经能面对铁灰或暗红的人脑,偷偷地吃携带的早点了。
第二个学期就是《局部解剖学》,整个学期的安排就是五六个人面对一整具尸体,将它的每个局部解剖出来,看个究竟。
尸体在地下室的大池子里,要自己去搬。我们乘一架“嘎吱嘎吱”响的古老的电梯到了灯光暗黄暗黄的地下室,面对着比盛夏的海滨浴场还要拥挤的福尔马林池子,以“麻木”著称的我们还是发出了惊叹。老师给了我们几个耙子,说我们看中了哪个就把它耙拢过来,只是别光耙男的或光耙女的。啧啧,颇像自选市场。
整个池子开始荡漾,尸体们像正在煮的饺子一样浮浮沉沉,向耙上来一个真不太容易。暗黄的灯光下暗黄的涟漪显得有一丝诡秘,混着尸体气息的福尔马林溅到我们身上,在白大褂上留下淡黄的印子。大家合力把尸体拖到岸上,再把它翻过身来,那一刹那可真恐怖,就像——就像是《午夜凶铃》里的贞子扬起死神般的脸。
选好了各自的尸体,我们抓住它的四肢,抬着去乘电梯,没想到电梯竟然坏了!可惜不是在晚上,要不然我一定要写出一个关于鬼故事的长篇。于是一伙人和一伙尸体浩浩荡荡地走出地下室的偏门,准备从教学区和宿舍区交界的林荫小道绕到解剖楼的前门(学校的结构就是有这么奇怪,绝对不是我们想绕道)。一路上碰到三三两两的医学生,眼中有着吝啬的惊异,大大打击了我们哗众取宠的虚荣。终于,有几个小姑娘为我们挣了面子,她们是路边小卖部的打工妹,原本站在门口聊天,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远远的我们,我们越走越近的过程中,她们猛然凄厉地尖叫起来,紧接着作鸟兽散了,各自踉踉跄跄躲进自己觉得最安全的地方。
回到教室,给尸体们剪头发,擦澡。头发凌乱而枯燥,尸体僵硬僵硬的,我们感觉自己比桑拿浴池搓背小姐还要辛苦。洗刷完毕,每具尸体发得一块上好的布料,据说既防潮又透气,不过后来还是有一具尸体被解剖开的肚子里长出了郁郁葱葱的绿霉。
老师除了教学之外,对我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尸体贵呀!尸体难买到呀!”我们《局部解剖学》用过的尸体,会被老师仔细地骨肉分离,干燥防腐处理,妥善保存,用于下一届《系统解剖学》的教学。
我们上解剖课的那段时间,铁路上发生了一件不小的事故,解剖学教研组的老师们连夜出动,跟随“呜呜”的救护车去抢购无人认领的尸体,回来时喜笑颜开,估计是颇有收获。
我们最后一届解剖课上,老师用了半个课时的时间动员我们捐献自己(当然是死后的遗体)给解剖教研室,还带来一叠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有一个女生当场签了,老师兴奋地拍拍她的肩膀,说了一句颇为流行的话:“记得介绍你的家人和朋友来!”

动物
一直以为动物在医学院的意义只是试验品,后来才知道医学院的老师和学生也是普通人嘛。
我们用的动物一般是兔子,小猪,小白鼠,狗,通常是在麻醉状态中的它们身上做试验。
麻醉药的剂量和动物体重是成正比的。动物房将动物送来的时候,老师会亲自称它们的体重。
“今天的兔子好肥啊。”有一次老师乐滋滋的自言自语,听起来有点怪怪的感觉。那次试验下课后,我回到寝室才发现试验报告忘记交了,赶紧往试验室跑。路上碰到实验课老师,拎着两只兔子,满脸笑容地朝家属楼走过去。
我这才知道做过试验的动物还有这么美妙的剩余价值。说实话,我有点嫉妒老师。
仔细想想,我从来没有听到或者看到有关“学生不能带走试验动物”的有关规定。可能我不是个专心上课的学生吧。
没过多久,一次研究“休克”的试验,试验对象是几条又肥又壮的狗。
狗肉火锅,多么鲜美啊!
我们边做试验,边憧憬着狗肉火锅。有人提议向老师申请将实验动物带回去,多数人觉得一定不会得到批准。可是用狗做实验的机会并不多,如果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失去的说不定就是所有的机会。
我想起来一件事情,就说:“以前有师姐将小白鼠带回宿舍当宠物养,没被追究过责任,我们干脆也偷偷把狗拿走就是了,反正没有什么明文规定。”
几年前,一个师姐将几只小白鼠带了回去,养了几个星期之后,小白鼠从笼子里跑掉了。那是一栋古老的木板楼,年久失修的木板破了一些窟窿,窟窿连着木板间的空隙,宛如《地道战》中四通八达的地道,无数身长近一尺的大黑鼠住在那里,一到晚上就兴风作浪,三五成群,轰隆隆开过来开过去,吓得夜起上厕所的同学尖叫。小白鼠逃跑后,世界上心了好久,她担心小巧可爱的小白鼠遭受壮如牛的“土著”大黑鼠的欺凌,发动了整个寝室的姐妹们寻找,还在楼道里贴上了“寻鼠启事”,上面画着小白鼠的肖像,细细的爪子,红红的眼睛天真无邪。可是,小白鼠再也没有出现过,日子一久,大家都淡忘了。
过了几年,木板楼的老鼠依然猖獗,但老鼠全都变了种,身材有如小白鼠,肤色是灰色的。稍加分析,医学生的常识告诉我们,小白鼠和大黑鼠交配了,新物种小巧的身材显然更适应木板楼里的生存,几年的工夫,优胜劣汰就完成了,只剩下小灰鼠一支独秀。
这件事人尽皆知,大家一致同意了我的建议。马上,我们为偷走狗制定出了一个详尽的计划。
一个同学悄悄溜出教室,回宿舍里拿来一个平时用来装被子的牛仔大包,将大包藏匿在宽大的夹克里,在教学楼的角落里候着。下课了,两个同学围着老师问问题,组里其他三个人迅速把狗从后门运出去,和拿袋子的同学会合,谨慎而迅速地逃离了现场。
晚上,全班同学会集在学校后门的小饭馆里,每人给了老板五块钱,他负责把试验狗加工成三个香喷喷的狗肉火锅,另附送青菜若干。
畅快的晚餐!大块的狗肉,大杯的啤酒,对于在学校三月不知肉味的我们,这是天堂般的生活。
晚上做了很多美梦,早上醒来时还流着口水,多想再做一次狗的试验啊!还没来得及擦干口水,有人慌慌张张地跑来告诉我:东窗事发。
我们本来准备好了一些钻政策法规空子的借口,但据可靠消息说,老师大发雷霆,已经上报到学院,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据理力争是不明智的。二十多个人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痛苦地决定乖乖地承认错误。我是指使者,主谋加执行过程的中坚力量,竟然有一个男生自告奋勇跳出来,要替我顶罪。
我感激涕零,真后悔昨天和他抢那块最大的狗肉,还抢赢了。
六壮士在我的目送下,带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走向老师的办公室。
最终处罚如下:写检查,作检讨,每人罚款20元。

肠镜
春暖花开,我的“寒冷暴食症”转变成了“温暖暴食症”,当然,这两个名词在医学书上都是找不到的,是我为自己嘴馋找的借口,把责任推给天气。
班上有一个女生看不惯我这样自暴自弃,她认为减肥是女生的责任,凯特摩斯(一个得了厌食症,在医院治病时被星探发现的女子,以175cm的身高和不到80磅的体重,成为世界一流名模,是“骨感”风暴的鼻祖)是她心目中的偶像,她的最大梦想天天挂在嘴上:“不生活在非洲,而拥有和非洲难民一样的身材。”
脂肪含量低于多少就会内分泌失调?低于多少就会终身不孕?这些问题烂熟于凯特摩斯崇拜者的心中,但她减起肥来依然义无反顾,目标远大。
我们坚守各自的立场,倒是一次肠镜室的经历改变了我们。
以前听到“肠镜”这个词语,我就会想到“胃镜”,以为也是把光纤从嘴里插进去,后来真正看到“肠镜”,我才恍然大悟,并为自己曾经的想法吐了又吐。
我们一伙人挤进狭小的肠镜室时,光纤正在一个病人的肚子里。光纤拍摄到的影像及时地传送到屏幕上,看起来就像一场“迷宫游戏”,淡红色的“迷宫”壁,镜头在不断深入。发现突出的瘤状物,镜头旁边就会伸出一个钳子,张牙舞爪地拽下一块。偶尔可以看见一团绿色的东西。
如果你吃过泻药的话,就会知道那些绿色的东西是什么。吃了泻药后悔拉肚子,从固体到半流质,到流质,再到液体,最后液体的颜色会变成淡绿色。
已近中午,我的肚子本来已经饿得咕咕直叫,可现在就算有桌满汉全席,也激不起我的一点胃酸了。不过,屏幕的情景恶心是恶心了点,但从此,我的“暴食症”的确被这种所谓的“恶疗”法治愈了。
这个病人的肠镜做完了,下一个是个女病人,病历卡上写着“肠功能障碍,原因待查。”病人的头发枯黄,目光呆滞无神,肥肥的病号服就像是挂在衣架上一样,看不见一点起伏。
“躺在床上,把裤子脱了。”护士命令她。女病人缓慢的走到病床前,在腰间摸索了一会儿,蓝白相间的病号服轻而易举地滑落了下来,露出两条骨瘦如柴的腿。
我不知道如何形容那两条腿,我的第一反应是“难民”,第二反应式碰了碰站在我身边的凯特摩斯的崇拜者,悄悄地说:“嘿,你说这两条腿是不是很像凯特摩斯的?”
崇拜者瞪了我一眼,恨恨的不说话。
从此她成了“暴食者”中的一员。

看产
看产就是看产妇生孩子。
一个初夏的日子,快下课的时候,老师兴高采烈地告诉我们一个好消息:有一个产妇要生了!我们来不及吃饭,浩浩荡荡地开往产房。要知道,在我们见习的附属医院,产妇几乎都是来剖腹产的,有的因为胎位不正,有的因为怕痛,有的因为要好身材。
产妇叉开双腿躺在产床上,小腿加在离床面半米高的德加赞赏,我们五男五女十个人,直面产妇叉开的大腿。男生们的眼中都露出神圣而科学的表情,一脸正气凛然,产妇疼得筋疲力尽,也没精神难为情。小孩的头已经到产道口了,助产士扒开产道口,让我们看长着淡黑色毛发的胎儿的头顶。
产妇的阵痛又来了,一阵高过一阵,叫了起来。护士冲着她喊,:“不要叫,把力气用在肚子上。”也许是真不能喊,也许是护士们怕吵,反正产妇立刻闭上嘴不叫了,脸渐渐憋成了猪肝色。
助产士看产妇要生了,就准备做一个侧切。中国人以大米为主食的饮食结构导致蛋白纤维短,产道弹性差,所以中国人容易发生难产,产道口破裂就更常见了。产道口破裂一般是纵裂,向后纵裂就会造成肛裂,这意味着产妇下半辈子回大便失禁了。这是医疗事故,助产士和护士都要承担责任。所以,为了双方的利益,平产中都会常规做一个侧切。
助产士拿起一个巨大的注射器,我当即吓了一跳,针管又粗又长,针头大概又把九厘米长。助产士将针插入产道口一侧,全部插进去之后,注射麻醉药,再抽出来,换个角度再插进去,再注射,反复了四五次。整个过程迅速而粗鲁,手法和我们做实验时给猪打针的手法差不多。
打完麻醉,助产士,拿出一个大手术间,我又要怀疑那是兽医站的工具了。剪刀刃大概有十厘米。助产士把打过麻醉的那一侧提起来,把剪刀架上去。要知道,我们做手术的时候,都是先用手术刀划开皮肤的,同时不断结扎大的出血点,再分离皮下组织什么的,哪见过这样的,像剪纸剪布一样剪下去!
我碰了碰站在我身边的一个男同学,轻声问他:“难道就这样剪开吗?”他一脸的不屑,话还没说完,助产士手上那把镊子或剪子晃动了一下,我听到一个细碎的咔嚓声,那不同于我的任何一次用剪刀的经历,清脆而沉闷,我的心就像是被猫爪子住抓了一下一样。我旁边的那个男生轻声地尖叫了一下。
月黑风高,我走在无人的街道时,我就会想起来那个声音;好几个狂风大作的夜里,我仿佛听到了那个声音,然后猛地从梦中惊醒;甚至在灯红酒绿,歌声荡漾的酒吧,我也能听到……
助产士接着做了一个更夸张的动作,她用剪刀顺手在缺口上修了一下,就像园艺工人修剪花枝一样,或者像我们小时候玩剪纸游戏,一下没剪好,再修一修,可是,那是人肉啊,活人身上的肉,那么厚一块,那么长一刀!
马上,血哗哗地流下来了,助产士只是拿了两个巨大的棉球按住那个大大的V型缺口的两条边,再没有实施任何止血措施。这时候,我们老师的声音如同编演过的旁白一样传过来:“大家刚刚看到了一个侧切,侧切是一种常规操作。有时候产妇的子宫收缩得很猛烈,来不及麻醉,也可以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直接剪……”老师的脸温文尔雅。
一会儿工夫,胎儿的头出来了,剩下的小小身子,想使握在手中的一条小鱼一样,哧溜一下就滑了出来。当我看到胎儿的脸时,倒吸了一口气,那是一张脸吗?倒像是有几条皱纹的肚皮。护士接过婴儿,在那张脸上摸了几抹,那些褶皱就像被揉开了一样,各归各位,成了五官,还很标准。
那是个小男孩。护士用习惯把婴儿口腔和鼻腔里的羊水吸了出来,用纱布把新生儿身上的羊水,鲜血和粪便(粪便也是母亲的,产妇生产是太用力,把大便也拉下来了)擦干净之后,用布包好,放在母亲床头的保温台上。
母亲的头发是湿的,脸上还有泪痕,脸上的猪肝色已经褪成了粉红色。她扭头看着自己的孩子,满脸的疲倦,满脸的幸福,满脸的温柔,还有那么一点沧桑。
这时,几个护士想起了孩子的爸爸,问要不要抱给爸爸看,产妇点点头。我和另外两个女生早早地跑到产房门口,满心期待着一个喜极而泣的父亲。等在产房门口时产妇的丈夫和婆婆。丈夫接过儿子,看那张小脸。而我一直盯着丈夫的那张脸,多么希望它是幸福到极致而什么表情都有,或者是高兴到极致而呆若木鸡。然而,丈夫只是自如地淡淡笑着。婆婆在旁边絮絮叨叨:“眼睛像你,鼻子也像你,看那小嘴,多像你啊……”
说真的,我很失望,还有点伤心。我不死心,对那个新爸爸说:“小孩的妈妈好辛苦啊,留了好多好多血。给,我的白大褂,帽子和口罩都借给你,你进去看看她吧。”新爸爸风度翩翩:“谢谢你,不用了,我就是医院的医生,我进去也用不着你的衣服。”
真不知道是天下的男的都冷血,还是天下的男医生都冷血!
我们回到产房时,胎盘还没有下来,十二点四十,助产士可能是饿了,显得很不耐烦,她握着剩下的半根脐带,隔一会儿拽一拽,一边念叨着:“怎么还不下来?”
我们看了那小孩子好一会儿,老师叫我们都回去,不要影响了产妇的休息。我们走的时候胎盘已经下来了,助产士和一个护士拿着镊子和针线,准备缝那个V型的侧切口。护士说:“忍着点,会有点疼的。”
走在回寝室的路上,好一会儿都没有人说话,沉闷的气氛很别扭。我全身的衣服,从衬衣,牛仔裤到外面的白大褂,被汗水浸了个透湿,粘在身上难受得要命。我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在那间有空调的产房里流了这么多的汗。右前臂隐隐地痛,我挽起袖子一看,大大的一块被掐红了,还有些发青,可能是站在旁边的一个人过于紧张掐的,弄不好是我自己掐的也不一定。
终于有人说话了,一个女生大声宣布要做Dink(double income and no kids)一族,一石激起千层浪,女生们纷纷表示相同的决心,包括我们一直认为全班最有潜力成为贤妻良母的那位。男生们脸上有点挂不住了,有一个人开口:“你们看那小男孩多可爱啊,我老婆要是给我生一个那么可爱的儿子,我一定送她一栋别墅,一辆宝马。”另一个男生推了他一把:“你小子还真不知足,我老婆只要愿意生,我就送!”
我偷偷地想:就算是有房子有车子我也不愿意。
回到宿舍我已经累得不行,换下一身的湿衣服,想打电话给妈妈,但怕吵了她的午睡。遂打起精神,顶着正午的太阳,去校门口的邮局EMS了一束康乃馨。

洁癖
白墙,白地,白床,白衣服,白帽子,白口罩……大多数人心目中,医生和白色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医生的第一个职业病就是“洁癖”。
洗手,不停地洗手,永远地洗手。如果你不认识一个医生,就不要吹嘘自己洗手洗得很干净。医生的手,没有长的指甲,没有汗毛,苍白而黯淡。医生的洗手,是神经质的。
我统计过,医学生至少花了15个课时学习洗手,如果算上演习和实践,15这个数字就要用月作单位。
第一步,用肥皂洗,同时用小刷子仔细地刷,皮肤褶皱尤其不能放过,三遍;
第二步,用碘酒擦,三遍,完成后都忘了自己是哪种颜色的人种了。
第三步,涂满酒精。三遍。
以上这些文字在教科书中被扩充成了16开本的整整四页。
不要以为学洗手像在大学学政治,考一门丢一门,随时间的推移,洗手的风气会愈演愈烈,洗手不但保护病人,同时也保护自己。可是,依然有人因为洗手不彻底而害人害己。且不提什么非典和艾滋;也不提什么去消化科走了一堂,害得全家上上下下拉肚子;更不提什么伤口不愈,疹子不断。就说我一个好事的同学,她非要去帮助产士的忙,玩了之后没有好好洗手,结果得了乙肝,因为她接触到了产妇的血,而产妇是个隐性乙肝患者。
有一个准则是:碰了任何东西的手都要被重新洗一次。于是,医学生总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在医学院以外的地方洗手,怎么关水龙头呢?关水龙头的时候,手又被水龙头弄脏了;打开水龙头,再洗一次,可水龙头总是要关的……这个问题比“鸡生蛋,蛋生鸡”还要费脑细胞。下次你遇到一个让水龙头流泪,浪费宝贵的水资源的人,请不要急着下结论,说不定他是被这个问题折磨得晕头转向了,没留神就犯下了这破坏环境的罪行。
顺便提一句,医院里的水龙头都是用脚或者用手肘来关的。
洁癖的表现不止在洗手上。除了一般洁癖病人有的症状,医生们通常还会有以下毛病:用棉签摁电梯按钮;除了鞋底哪儿都不碰病房里的任何东西;不管谈论多么隐私的问题也要离人两米半以上;习惯了被别人抓养——在手术室等地方,自己抓养是不被允许的。
你,想亲身经历这些吗?

原载于《萌芽》04年6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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