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和标准
受理农业系列全省正高级和省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从今年起,评审标准按《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8号)文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查阅评价标准。
二、评审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
1.组建推荐委员会。推荐要以市(地)、中省直部门为单位设立推荐委员会,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低于三分之二。
2.初审及会议推荐。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各地各单位推荐委员会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公示。推荐工作要认真执行职称政策、程序、结果公开制度,申报人员业绩成果需在本单位公示后方可进行初审和会议推荐,推荐人员名单应在各地各单位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向上推荐。
(二)人选资格条件及推荐要求
1.人选推荐条件。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地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被聘在现岗位1年以上。
2.年限计算。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通过人员任职资格从2022年9月1日算起。
3.资格转换。一是根据黑人社规〔2021〕8号文件要求,此前已取得农业工程类职称的农业技术人员,可继续按照从事专业申报参评上一层级农业系列职称,无需更换职称证书。二是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并可根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具体按照《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2号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执行。
4.学历资历。一是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仍按黑人社函〔2015〕105号文件规定,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方可按照后取得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资格,对后取得学历专业不对口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没有《岗位任职合格证明》的将不予受理。二是同级改职人员需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附件3)一式2份,具备拟改任职称的任职标准和条件。对同级改职人员的评价,应以在新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要依据。
5.申报平台。从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称服务平台。全省职称评定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平台技术咨询电话:、87097653,
6.“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执行申报人员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呈报的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1份。以市地、中省直部门为单位上报推荐报告,不单独受理县(市、区)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包含推荐委员会人员构成、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及公示等相关情况。
2.公示情况说明。由申报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说明须包括公示范围、公示内容、推荐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明确说明公示期是否有异议)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评人员名册》(附件2)一式2份,附文档电子版。
(二)申报人员呈报的材料
主卷材料(A卷)
1.《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不需胶印,其中1份为主表(附事业单位现职务聘任证书及工资兑现审批表)。
2.现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提供被聘在岗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企业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基层”条件申报的人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能够认定单位所处基层地域的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兽.易.通.提供.。
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一、岗位职责
(一)高级农艺师(含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下同)
1.负责制定本部门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发展规划,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并指导或组织实施;
2.提出生产和科学技术上应采取的技术措施,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问题;
3.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
4.承担技术培训,指导、培养中级技术人员;
5.审定科研、推广项目,主持或参与科学技术研究与技术推广。
(二)农艺师(含畜牧师、兽医师,下同)
1.负责制定本专业主管工作范围内的技术工作计划或规划,提出技术推广项目,制定技术措施;
2.主持或参与科学试验及国内外新成果引进试验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并对实验结果和推广效果进行分析,做出结论;
3.撰写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
4.承担技术培训,指导、组织初级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工作。
(三)助理农艺师(含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下同)
1.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计划,组织并参与实施,对实施结果进行总结分析;
2.指导生产人员掌握技术要点,解决生产中一般的技术问题,撰写调查报告和技术工作小结。
(四)技术员
1.参与试验、示范等技术工作,承担试验、示范工作中的技术操作,并在技术推广中指导生产人员按照技术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2.正确地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农艺师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农艺师5年以上,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国内外本专业科技动态和发展趋势有全面的了解。在某一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在学术上、技术上有独到见解。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取得重要成绩;
2.近4年以来,积极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主持过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应用,并在较大范围内试验示范,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三位)、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二位)、校级一等以上科研成果奖励(首位),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首位)或主编学术专著1部以上。
(二)农艺师
1.具有正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任助理农艺师4年以上,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继续教育专科学历任助理农艺师5年以上;
2.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工作;
3.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1次以上考核为优秀,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首位)。
(三)助理农艺师
1.具有中专学历任技术员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或大学专科学历工作3年,具有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2.能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撰写本专业技术工作意见,独立设计简单的试验示范方案,参与过先进技术、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起到了一定作用。
(四)技术员
1.具有中专学历见习1年,具有所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术知识。
2.参与试验、示范等技术工作,能进行试验、示范工作中的技术操作,并能指导生产人员按照技术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农业技术员二级标准是热爱三农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三农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