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是核心期刊。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设有“教育史专栏”“高等教育”“比较教育”“教师与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等栏目。本刊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AMI 综合评价(A刊)核心期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全国高校社科名刊,“教育史专栏”是教育部名栏。
大学学报和核心不是两个必然重合的概念,好一点的大学学报经常也具有核心身份,但是更多的学报就只是学报而已。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前身是河北师院学报和河北师大学报。
1956年创刊。1996年原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学院、河北教育学院、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四个院校合并,组建新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1998年1月合并,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分为自然科学版、哲学社会科学版、教育科学版3个版出版,均为国内外公开发行。
其中自然科学版和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入选“中国期刊方阵”,均被评为“双效期刊”。2002年起,3个版学报均改为双月刊。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由原《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和原《河北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合并而成。原《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和原《河北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分别创刊于1957年和1956年,1966-1976年均停刊,1978年和1979年先后复刊。
经批准,原《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于1982年公开向全国发行,原《河北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于1979年公开向全国发行;1988年又都被批准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两刊均由学校走向了社会,由国内走向了世界。
随着原河北师范大学和河北师范学院在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中的合并,原《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和原《河北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也于1998年1月正式合并为《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是河北师范大学主办的教育类专业学术理论刊物,创刊于1998年。《河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继1997年获“全国优秀科技期刊”评比的三等奖后,1998年被评为“华北五省区优秀期刊”,1999年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等学校优秀自然科学学报评比中,荣获二等奖(按教育部文件,此奖项等同于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000,2002,2004,2006年被评为“河北省优秀科技期刊”,2001年入选“中国期刊方阵”,被评为“双效期刊”。2004年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综合性科学技术类核心期刊。2006,2008年分别获得首届,第二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奖”,2008年12月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5版)之综合性科学技术类的核心期刊。《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年,在河北省高校社科学报评优活动中,该刊荣获河北省优秀学报一等奖,在第二届全国高校学报评比中荣获优秀社科学报奖。2003年入选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在由中国人文社科学报学会举办的第二届全国高等学校社科学报评优活动中,本刊荣获优秀社科学报奖。本次评优活动是经教育部社政司同意的。此次评奖,遵循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社会科学期刊质量标准及评估办法》,经过各省市自治区学报研究会初评,后经学会聘请的学报界有影响的专家学者组成的全国总评委员会(25人)终评,历时四个月。此为全国性评奖,获奖证书和奖状由中国人文社科学报学会颁发。《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继原《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和原《河北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后,仍一直受到许多专家学者的厚爱和好评,为国内外学术界享有一定声誉和影响的刊物,在各种评比中先后被评为:1998年荣获河北省第四届社科期刊“十佳期刊”和华北地区“十佳期刊”;1999年度河北省高校优秀学报一等奖;1999年首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2000第五届河北省社科期刊十佳期刊奖;第五届华北地区优秀期刊奖;2002年第二届全国百强学报;2006年第三届全国百强学报;2008年又一次被评为“河北省社科期刊十佳优秀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入选中国社科院中国社科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入选期刊;荣获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2003年本刊成为“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2004年被评为全国中文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2008年两次入北京大学“全国中文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另:《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北京图书馆、中国科学院文献计量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选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全文收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被《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2000年进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
1.1 该刊是教育类专业性学术理论刊物。提倡实事求是的严谨学风,倡导探索创新,对于有重大学术理论创新的文稿,该刊将优先发表,稿酬从优。1.2 该刊对校内外来稿一视同仁,以内稿外审、外稿内审、作者和专家双匿名的方式进行稿件评审,专家通过后再由该刊编辑部实行三审制。取稿标准重在学术建树。1.3 来稿须言之有物,求实创新,并要做到观点鲜明,论据可靠,切忌内容空洞、语言晦涩,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1.4 该刊提倡作者遵守学术规范,尊重前人研究成果,文稿开头应概略说明本选题研究状况,明确交待自己的研究方向或将要解决的问题。1.5 该刊已采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作者应参照本刊载文的格式,誊抄或打印文稿,并提供摘要、关键词、作者简介、详细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1.6 来稿须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文字、标点符号和数字使用等方面的法规、技术要求和该刊规定。引文必须核对无误,注明详细出处。注释和参考文献的各项说明如作者、篇名、书刊名、卷次、期次、出版社、出版地、出版年月、版次、起止页码等等均应完备。文内外国人名请注明外文原名。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请使用人民出版社最新权威版本,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列宁选集》1995年版,《毛泽东选集》1991年版,《邓小平文选》1994年版等。1.7 来稿若属省级以上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请在文稿首页地脚处连同项目名称和批号一并注明,并附证明一份。八、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该刊有权对来稿行文进行必要的修改、删节,如经作者同意也可对内容作必要的修改,这种修改以不歪曲原作主要观点为准则。如作者不允许对内容作任何修改,请务必在来稿中说明。所刊文章观点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该刊意见。1.8 该刊对拟采用的文稿将向作者寄用稿通知或发电子邮件、用电话通知,作者须确认稿件系首次刊发,并承诺该稿刊出前不再交其他刊物发表。1.9 来稿严禁抄袭剽窃和重复发表,从2002年第一期起,凡发现载文有此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五年内该刊不受理该作者任何稿件。由于人手所限,来稿一般不退,也不奉告详细审稿意见。作者请自留底稿,寄出四个月后未收到用稿通知,可另行处理。1.10 来稿刊发后如被国家级或国内外知名文摘刊物转载、摘录、复印、索引,或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请作者函告该刊责任编辑。1.11 来稿请寄: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邮编:050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