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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不需要版面费,稿费400多,很好的杂志
25改革
26管理科学
27管理世界
28管理学家 本刊用稿以文章质量作唯一取舍标准,不收取版面费、审稿费等发表费用。
29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省级刊物如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不收费,还有380稿
费;30广东商学院学报
31广东社会科学《广东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开放时代》、《南方人口》都是CSSCI,均不收费,还有较高的稿费。
32广东行政学院学报33贵州财经学院学报收的少罢了 收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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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国际金融研究35国际经贸探索36国际贸易问题现在国际贸易问题也不收费啦,呵呵37国家行政学院学报38国土资源
国土资源(辽宁国土厅办的) 不收版面费还给稿费可以电子邮件投稿
39河北经贸大学学报对水平比较高的或职称较高的人的文章不收费,对水
平较差和职称较低的人的文章收费王中王
40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
4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42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不收版面费,可惜我最终没有投他们,挺对不起他们的
43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有稿费的,我收了380,而且回复挺快,一个多星期就回复了。
44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不要版面费,还给稿费,而且一个月内给信息,时间比较快
45河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6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也不要版面费.很好的一本经济学和管理学杂志
47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是国家教育部主管、华中师范大学主办的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期刊,面向海内外开门办刊。不仅刊登本校作者的优秀稿件,而且热忱欢迎海内外学者赐稿。本刊用稿以质量为标准,不分内稿和外稿。文稿一经发表,即付稿酬,不收版面费。
48会计师会计师》杂志,一般刊物,不收费,也无稿费,回复较快
49济南金融研究《济南金融研究》无稿费也不要版面费
50嘉应学院学报嘉应学院学报
15421
51价格与市场
52价格月刊《价格月刊》是不收费的,还有稿费!
53江苏企业管理《江苏企业管理》,刊物差了些。稿费:千字40元
54江苏社会科学江苏社会科学不要钱,给稿费。
55江西财经大学学报江西财经大学学报(核心)不收版面费
56教育财会研究
57教育科学研究
58教育与经济教育与经济不收费
59解放军总后勤杂志
60今日浙江今日浙江也不收
61金融教学与研究
62金融理论与实践
<金融理论与实践>不收费, 还给稿费,我在2005年9期发表一篇,230元稿费.编辑态度好,发表快.
63金融研究
《金融研究》,国内最顶级的金融核心期刊,也是我接触过的态度最好的期刊。由中国金融学会主办,归人行主管。Email:地址:北京西城区成方街33号2号楼(100032)投稿时若发email,要同时邮寄打印件。版面费是不收的,稿费就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
64经济导刊
65经济管理
66经济界《经济界》全免费的
67经济科学
68经济评论
69经济评论《经济评论》不收费,有稿费,就是审稿期限比较长!
70经济学动态(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开发研编辑部,730070,)
71经济学家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家>不收费,还给稿费!欢迎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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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现代管理的核心”,载《政府与公共管理》论文集,广东高教出版社1998年。2、“知识经济给人力资源开发带来什么”,《行政与人事》,1998年第10期。3、“邓小平的人力资源观”,《社会主义研究》,2000年12月。4、“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动因”,《管理世界》,2000年第6期。5、“中国地方政府与制度创新”,《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年第6期。6、“绩效考评中的十大误差”,《人才暸望》,2001年第1期。7、“如何实施职务分析”,《人才暸望》,2001年第3期。8、“招聘过程的组织与管理”,《人才暸望》,2001年第6期。9、“日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人才暸望》,2001年第9期。10、“绩效考评的主要方法”,《人才暸望》,2001年第11期。11、“泰罗的科学管理原理对我们的启示”,《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1年第2期。12、“论中国制度变迁的方式”,《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年第3期。13、“论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中国行政管理》,2001年第10期。14、“营销人员的绩效考评”,载《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2年精华本。15、“制度均衡与地方政府”,载《公共管理研究》(1),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16、“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利弊分析”,《天津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17、“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角色及方式”,《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年第3期。18、“地方政府在市场化进程中的功能分析”,《政治学研究》,2002年第4期。19、“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特点”,《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20、“产权、制度化和范式选择——对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路向的分析”,《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年第1期。21、“浅论广东发展的创新经验、问题与对策”(陈天祥、王国颖),载《公共管理研究》(2),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22、“对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作用的一种阐释”,《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4期。23、“KPI在公务员考核中的运用”(陈天祥、吴涛),《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2004年第6期。24、“西方国家政府再造中的人事管理变革”,《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25、“政府绩效评估的经济、政治和组织功能”,《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年第6期。26、“论治理范式转型中的政府绩效评估”,《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27、“美国政府绩效评估的缘起和发展”,《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28、“新公共管理:效果及评价”,《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年第2期。29、“我国政府雇员制的实施效果和改进对策”(陈天祥、曲向华),《中国行政管理》,2007年第10期。30、“影响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的多维因素”(陈天祥、陈芬),《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31、“政府绩效评估价值取向偏差性研究——来自广东某市S镇的调查”(陈天祥、陈琦),《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年第1期。32、“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基于治理过程的考察”,《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33、“大部门制:政府机构改革的新思路”,《学术研究》,2008年第2期。34、“政府绩效合同的设计与实施:交易费用理论的视角——来自广东省J市的调研”,《公共行政评论》,2008年第3期。35、“不仅仅是‘评估’:治理范式转型下的政府绩效评估”,《公共管理研究》(第6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36、“文化政绩工程该如何治理”,《学习月刊》,2008年第7期。37、“夏书章的人事行政思想研究”(陈天祥、饶先艳),《夏书章与中国公共管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38、“政府社会建设绩效评估框架体系探讨”,《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2期。39、“基于治理过程变革的政府绩效管理框架——以福建省永定县为例”,《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40、“政府煤炭安全生产监管绩效评估体系探讨——以山西省J市为例”(陈天祥、付琳),《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41、“改进社会建设绩效应开放多元主体参与管理”,《中国与世界观察》,2009年第3、4期。42、“‘亚运志愿时’——志愿精神推广的创新典范”(陈天祥、宁静),《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43、“‘渐进式统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模式——以东莞市为例”(陈天祥、饶先艳),《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44、“社会建设绩效测量:一项公民满意度调查”(陈天祥、宁静),《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2期。45、“西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变革理论研究述评”(陈天祥、徐于琳),《公共行政评论》,2010年第3期。46、“游走于国家与社会之间:草根志愿组织的行动策略——以广州启智队为例”(陈天祥、徐于琳),《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年第1期。47、“‘庸官’生态的形成与治理”,《人民论坛》,2011年第2期。48、“‘十二五’时期政府需加强社会建设的绩效评估”,《学习月刊》,2011年第3期。49、“从非典型雇用关系看大学生村官制度的困境”(陈天祥、卢坤建、杨伊安),《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
权利与义务是我们生活中的一对好朋友,有义务必有权利,反之亦然。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权利与义务思修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权利与义务思修论文篇一:《论我国宪法中劳动的权利与义务》
摘 要:劳动不仅仅表现在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人权,而且也是作为公民个体生存与发展的主要手段而被人们所重视。现今已经逐渐得到了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各国载入宪法,并成为其中的重要条款之一。纵观我国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第4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基于劳动作为保障及促进公民个体和社会共同体的尊严和发展所发出的倡议。但是从该条宪法条文中我们可以明确,我国的宪法对劳动的定位,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
关键词:劳动 公民基本权利 义务
一、劳动的权利意义
(一)劳动作为权利的历史意义
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的劳动权,探其起源则要从近代市民社会产生开始,近代的市民革命将封建体制推翻,瓦解了特权等级制度等,这一系列的事件使得个人最终摆脱了身份依附关系,成为了独立的个人。1919年的德国魏玛宪法第一次将劳动权纳入宪法之中,首创劳动权为宪法性权利之先河,之后的其他各国都基于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将劳动权纳入到宪法之中,使之成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从理论上讲,劳动的权利主体本就应该是公民,劳动作为一项法律权利就需要作为义务主体的国家积极创造条件以满足公民的就业需求,并为之提供就业保障。也就是说,不论是从世界各国的宪法立法看,亦或从劳动具有的法律性质来看,把劳动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的立法是合理的。
(二)劳动权在中国的发展轨迹
作为一个社会个体的我们,耳熟能详的是劳动作为一种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国家和社会各界都认可公民享有最基本的、满足人类尊严的权利,并以一国最高位阶的法律――宪法的高度来定义这种权利,用最高位阶的效力来保障,这都可以体现人类精神文明高度的层次。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迄今,党和国家都把人民的基本权利摆在高度位置,劳动是人民获取生产、生活的来源与基础,所以劳动权可以保障公民获得生存和发展,可以将劳动权界定为一切民主权利的基石。如果无法落实劳动权的保护力度,得不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就会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的安定有序。从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到1982年的第四部宪法,公民的劳动权利始终未被删减。1954年宪法所处的时期,劳动是一种以消耗体力为主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农村,农民总是处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环境下,他们被安置在不同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或组织进行统一劳动生产;在城市,工人们则是在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中从事劳动生产。在这一时期内,知识分子因政治原因还处在被 教育 改造的阶段,所以以他们为主的脑力劳动还未被划入到宪法中成为被保护的对象。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也在被定义为投机倒把的无奈下,被宪法拒之门外。
自1978年改革开放,全国的时局改变了劳动市场的单一的面貌。我国1982 年宪法序言中明确写到:“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工人阶级的队伍被不断壮大,知识分子被纳入到工人阶级的的行列中,成为其中的一部分,这也代表着修宪者们承认了脑力劳动对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性,他们也被纳入到宪法劳动权的保护高度。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的改革,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的提高,加之在中国崛起的私营企业和外国企业,为了适应新的时代要求,我国的宪法内涵也会得到扩展。1994年又制定了以保障劳动者权利为宗旨的《劳动法》,随后也制定了 劳动合同 法以求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社会的安定团结,另一方面也是践行宪法条款,维护宪法权威的表现。
二、劳动的义务属性在宪法中体现
正如前所述,我国的前三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中仅仅规定了劳动权利的相关要义,这也是将劳动定义为权利的表现。这种宪法的立法模式直至1982年宪法时发生了变化,劳动作为一种义务的提议出现在宪法的条文之中。劳动既是一种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的要义得到了我国宪法的确认。
关于宪法中关于劳动作为一种义务的属性定位曾出现不同的观点,分别是法定义务说和道德义务说,其中持“法定义务说”的学者认为,劳动作为一种法律规定的权利根植于其尚未成为人们谋生手段的现实中,也无法切断与社会主义具有的反对剥削属性的滋润关系。持“道义义务说”的学者认为,法定义务说对于激发劳动者的劳动责任感,动员公民从事劳动生产提高产量,提高生活水平大有益处,且在道义上自有其价值和积极意义,但也不能在一概而论,如果加以时间节点的研究就会发现其中的弊端,比如说在国家统一分配的时代背景下将劳动义务定义为一种法定义务还可以显现出合理之处,但自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已经由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改变为现在的市场经济,如果还执念地将劳动的属性单一的定性为法定义务说,就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潮流了。在当今的环境下,1982年宪法中修改后的劳动作为一种义务虽然是一种法定义务,但这种义务背后还隐含着道德的指导意义,所以也可以将八二宪法中的法定劳动义务划归到道德义务的要义行列中。区别以就业作为分界,就业之前为道德义务,在就业之后,劳动既是道德义务,又是法律义务。
劳动不仅吸收了道德义务的内涵,同时也以法律义务的形式存在于我国现存的八二宪法之中。为了避免造成无义务对应的空穴权利和无权利对应的空穴义务,强调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对应性不可忽视。除此之外,我国除了在1982年现行宪法的第42条第一款中明确规定了劳动作为一种义务的内涵之外,我们也可以从宪法中的其他条款中寻到其他与劳动作为一种义务内涵相同或相似的缩影。做法学研究的我们不应该只关注法律明确规定的条款要义,也要基于宪法释义学的融贯性对那些与劳动义务相关的条款内容予以关注,例如,《宪法》第42条第3款表示,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而所谓的义务劳动就是指源于自己的自由意志,而非强迫从事的劳动活动,其所表达的劳动义务性质就是一种基于道德的义务,非强迫、迫使,而是自愿性和无偿性的意义。当然,国家所倡导的这种义务劳动并不是用法律指导、约束公民无偿、自愿地为其他人贡献劳力,这种劳动指代的仅仅是公益性的劳动而已,所以理解该条款时也不能仅仅依据字面意思而定。
三、1982年宪法中劳动的权利义务复合宪法规范
纵观自新中国成立迄今的其中三部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仅仅将劳动表达为一种权利予以载入宪法,而在1982年宪法中则首创首次将劳动定义为义务,具体体现在1982年《宪法》的第 4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我国宪法“创设”的一种新型的权利义务复合的宪法规范。
在这种整合了权利和义务的新型法律规范形式下探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具有不同的宪政价值。根据1987年有关学者对当时现存的、全世界范围内的 142 部成文宪法的分析研究,其中将劳动最终定性为劳动义务的宪法为48部,而将其定性为劳动权利的宪法规范为78部,分别占到了总数的34%和55%。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宪法文本中采用复合型宪法规范立法方式将劳动既定位为权利也定位为义务的国家出了我国之外,还有法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和部分前社会主义国家,从制定时间看都比我国现行宪法早很多。
权利和义务是权利义务复合宪法规范的二个元素,二者相辅相成下构筑了一个全新的矛盾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公民可以自由处分自己享有的劳动权,但是这种处分之下的劳动权也势必成为了其义务属性的附庸,被义务的必然性涵盖;而劳动义务所带来的负担也终会让渡于劳动要素的本质属性,所以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二重要素既相互包容,又相互区别。法理上通说:“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由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的这种权利义务复合的宪法规范的本质属性所要表达的真正内涵是将劳动定义为一种国家保障之下的公民应该享有的不可放弃的权利。其所具有的不可放弃性最终决定了劳动成为不可放弃的权利。迄今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同样也需要不断的完善发展,这就意味着在劳动尚未成为劳动者生活的第一需要的基础下所谈论的劳动终将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存在,而这种意义上的劳动也只能是生存权的表现形式。
参考文献:
[1]陈业宏、肖蓓.劳动权的宪法论析.法学杂志.2009(5).
[2]徐钢.论宪法上国家义务的序列与范围――以劳动权为例的规范分析.浙江社会科学.2009(3).
[3]曹天予.劳动产权与中国模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4]薛长礼. 劳动权论.吉林大学.2006.
[5]关怀.劳动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6]谢佳.宪政视野下劳动权的理论辨析与法律保障.南京师范大学.2008.
权利与义务思修论文篇二:《论合适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
摘 要: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在国外已经发展比较成熟。这一制度旨在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在借鉴英国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引入这一制度使其本土化。但我国目前与合适成年人有关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对合适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作规定,这为推行与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实践也带来了诸多问题。
关键词:合适成年人;未成年人;权利;义务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源于英国的少年司法程序。它是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心理等特点,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专门设计的一项权利。其内容是要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讯问时,必须有合适的成年人在场,协助其与警察沟通,同时监督警察在讯问中是否有不当行为。[1]我国目前确定了昆明盘龙区、上海长宁区、厦门同安区等各具特色的试点。 总结 地方 经验 ,借鉴英国的成熟理论,设计合理的合适成年人权利义务,对完善我国合适成年人制度有重要意义。
一、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理论依据。1972年肯费特案使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在英国《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中正式确立。该法指出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适用的对象包括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年满17岁但有精神障碍的成年人两类。[2]为了更好的落实这一制度,英国《合适成年人指引》明确列举了合适成年人的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不乏对法定代理人参与讯问的规定,但对于法定代理人到场后享有哪些权利义务并未明确规定。“合适成年人”的术语在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未曾提到。剖析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参与人的法律规定可见,合适成年人可能与近亲属、其他有利于帮教未成年人的人身份重合,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意图。
二、国外有关合适成年人权利义务的借鉴。
(一)英国。合适成年人制度是独特的英国式发明。英国少年司法实践中不仅有一支专门的合适成年人队伍,而且英国内政部网站《合适成年人指引》对合适成年人权利义务作了详细的规定。[3]主要有以下几点:合适成年人有知情权及讯问前可以会见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被讯问时为其提供咨询建议;监督警察询问是否公正、合法;协助未成年人与警察进行沟通并尊重被讯问人员的隐私权;讯问结束后,合适成年人有权阅读讯问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如果没有签字或者拒绝签字则该笔录因程序违法而予以排除。(二)美国。对未成年人进行讯问时,侦查员必须在讯问少年之前通知其家长。未成年人具有向在场父母咨询的权利,同时整个讯问过程将被录像。(三)澳大利亚。把合适成年人称为“成年讯问朋友”。成年讯问朋友是作为提供帮助者存在于刑事诉讼中,在场主要是确保未成年人所作供述是自愿的。
三、我国合适成年人权利义务的设计。笔者认为合适成年人的权利义务主要凸显在侦查阶段,但司法实践中对这部分规定的比较模糊,从盘龙区、上海区、同安区三地的试点看也无统一的标准。就侦查讯问阶段而言,合适成年人权利义务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从扮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者的角色,来设计其权利义务。二是权利的设计必须符合合适成年人在场的功能要求;义务的设计应避免可能产生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情况发生。三是权利义务的设计应当合法合理。(一)合适成年人的权利。合适成年人的介入应当实现抚慰、沟通、监督、见证、教育五大功能。基于实现五大功能的考虑,合适成年人的介入应当被赋予相应的权利。[4]1、监督权。监督权是侦查阶段合适成年人特有的权利。比较盘龙区、上海区、同安区三地的试点,关于合适成年人权利的规定,都认为应享有监督权,但规定均具有模糊性。2、参与讯问权。未成年人处于成长发育期,身心还未发展成熟,不管是对问题的理解能力还是与人沟通能力都有欠缺。合适成年人的参与,能够使他们稳定情绪,在保持身体和精神正常的情况下接受讯问,自愿做出供述。未成年人也有权要求选择自己信任的合适成年人参与自己的审讯,以维护自己在被讯问的特殊环境下的合法权益。3、获得通知权。由于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会对未成年人进行讯问。因此不管是在刑事诉讼的哪个阶段,司法人员在每次讯问前,都应当通知合适的成年人到场,同时告知他们享有的具体权利义务,介绍案情等情况。4、协助教育权。笔者认为这项权利贯穿于侦查、审查、审判的全过程。通过合适成年人的协助,让未成年人能将自己的意思自由、准确地表达出来,从而帮助未成年人和司法人员之间顺利进行沟通。5、知情权。合适成年人有权从司法机关事前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身心特点、 兴趣 爱好 、成长经历、家庭背景、教育条件、日常表现等基本情况。6、查阅权。在讯问结束后,参加讯问的合适成年人有权查看讯问笔录,可以对笔录中所记载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讯问笔录、庭审笔录上签字。(二)合适成年人的义务。明确合适成年人的义务有利于保证其介入功能的充分发挥,避免产生负面影响。笔者认为合适成年人最主要的义务有:第一,及时到场的义务。司法人员通知合适成年人后,合适成年人应当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到达讯问场所。第二,不干预讯问的义务。合适成年人一旦介入诉讼程序,就不得非法干涉司法人员正常办案或者非法打断、影响讯问过程。第三,保密义务。指合适成年人不得泄漏案情,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串供等。第四,在笔录上签名的义务。在讯问或者庭审结束后,合适成年人应在笔录上签名,如果没有签名或者拒绝签名,则该讯问笔录因程序违法而予以排除。
参考文献:
[1]许建军.“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研究评述”.《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3月第23卷第75期.
[2]姚建龙.“英国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及其载中国的引入”.《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4期.
[3]姚建龙.“再论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侦查论坛》第3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姚建龙.《权利的细微关怀》.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12页.
权利与义务思修论文篇三:《论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摘要】通过对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及权利义务介绍,认识高等教育法的价值,从而自觉研究,宣传,维护和贯彻高等教育法。了解高校,高校教师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高校教师义务。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关键词】高校教师;高等教育法规;权利;义务
在改革开放全面发展,经济腾飞的现代社会,科技就是第一生产力的大前提下,教育则是实现小康社会蓝图的根本途径,所以高校教育作为高等学府培养优秀人才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环节。高校教师则为国家栋梁的灵魂建造师,面对这一重大任务,高校教师更应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深刻了解自身的职责、权利以及义务。高校教师应该如何正确理解及行使自身的权利与义务?
一、如何正确行使高校教师的权利
1.教育教学权
作为教师要有责任心,把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当成自己的分内应做的事,认真负责地做好。而负责就是行为者尽到义务,承担规定的职责和任务并接受对行为后果的反映(奖惩)。教师还应该有进取心,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上,要千方百计努力向上,立志有所作为。作为教师,有权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育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有权依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进度,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有权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 方法 、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验。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在聘教师行使这一基本权利。而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不得享有这项权利。虽取得教师资格,但尚未受聘或已被解聘的人员,此项权利的行使处于停顿状态,待任用时方能行使这一权利。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法解聘教师的,不属于侵犯教师权利的行为。
2.学术研究权
教师应该有学术自由,同时对自己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进行有目的,有系统的思考,敢于与善于创新,百折不饶地做有影响,有成效,对教育事业有贡献的成就。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撰写学术论文、著书立说;有权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参加依法成立的学术团体并在其中兼任工作;有权在学术研究中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开展学术争鸣。教师在行使此项权利时,要注意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使之相辅相成,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学生管理权
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有权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并在学生的升学、就业等方面给予指导;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文体活动、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方式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教师在行使管理学生权时,要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各方面管理,将关心爱护学生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4.民主管理权
根据宪法的规定,在学校里,教师有参与管理的权利。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学校的任何工作都离不开教师的参与,教师既是教育者,又是管理者。
5.进修培训权
这是教师享有的继续教育的权利。现代社会和科技的飞速发展,要求教师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作为教师,有权参加进修或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 渠道 ,努力为教师的进修培训创造有利条件,切实保障教师权利的实现。当然教师培训权的行使,要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如何正确行使高校教师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教师要教书育人,就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自觉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民主精神。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担负着培养下一代的任务,他们在传授科学 文化 知识的同时,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个性形成有着重要影响,所以教师要注意言传身教,做到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 规章制度 ,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严格履行教师聘任合同中约定的教育教学职责,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人格尊严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由于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受教育者的地位,其人格尊严往往容易受到侵犯。作为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对学生应一视同仁。
4.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教师自然更负有此项义务。教师履行此项义务具有特定的范围。主要是制止在学校工作和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对侵犯其所负责教育管理的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批评和抵制社会上出现的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现象。
5.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教育教学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担负着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就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同时这也是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发展对教师提出的要求。为此,教师应加强学习,调整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以适应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
结论: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有两种含义,一是法律关系一方面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二是法律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同时,必须要规定其应履行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应的,无此轻彼重或此重彼轻之分。在执法进程中,教师既应享有自己的权利,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
参考文献:
[1]戴中详,郑全新.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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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的就业形式是非常的严峻的,虽然我们广告行业现在的人才缺口非常的大,但想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还是比较的难的。在我毕业之前,我想为自己做一个职业生涯规划,这样不仅能够让自己得到更好的发展,也能够让我在进入社会之后走得更加的长远。
一、个人能力分析
在大学的这四年中,我的专业课成绩都很不错,从来没有挂科过。上课的时候我都会认真的听讲,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也会认真的完成。在这四年中,我们有很多个实践课程,尝试着自己去做一些以后在工作中会需要做的事。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教学方式,在这个过程中,我既掌握了理论知识,也锻炼了实践能力。我觉得自己的专业学的还是很不错的,我相信自己在未来投入工作之后,能够把工作做得很好,也比较的符合公司对我的要求。我们老师并没有只培养了我们一个方面的能力,而是跟行业有关的岗位我们都学习了相关的知识,所以跟行业有关的岗位我们都是可以做的。
二、行业前景分析
我们这个行业的发展前景是很不错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商家认识到了广告的作用,也舍得投入资金用来宣传品牌。我们这个行业现在可以说是处在猛烈的发展阶段,人才的缺口很大,所以我觉得自己毕业之后找工作是比较的有优势的。我自己也很喜欢我们的这个专业,我觉得我可以运用自己在大学中所学的知识,在这个行业中得到很好的发展。但也是因为我们这个行业还是发展阶段,所以只有比较发达的城市和沿海的一些城市的专业公司发展得比较的好,其他的城市还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如果我不想去这些城市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好的发展。
三、职业规划
我觉得我如果想要在这个行业发展得好的话,那就一定要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因为广告这个东西是与时俱进的,所以也要做到紧跟热点。在工作之余,不断的学习一些新的知识,不断的去尝试一些自己以前没有尝试过的东西,我觉得这对我的发展都是比较的有利的。在工作的时候,也要向那些有经验的领导和同事学习,只有自己不断的学习,才能够有进步。
我希望自己能够在这个行业很好的发展下去,希望我能够一直保持着现在这样的工作和学习的热情,把我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去,让自己能够在这个行业发挥出自己的能力。
前 言
职业生涯是个人发展的基础,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历程,同时又是追求自我实现的重要人生阶段,对人生价值起着决定性作用。
花开花落,春去春回。不知不觉中,我已走到21岁的年轮界。面对这科技高速发展的信息世界,不禁感叹,在这人才竞争日益激烈,机遇和挑战并存的社会里,作为一个计算机专业的当代大学生,自己的未来又在哪里?在这个社会里,我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优良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有了目标才会有动力。对于即将踏进社会的我们来说,把握好剩余的大学生活时间,捉紧时间多学习一些知识和技巧为将来打下基础。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规划一下未来,好好的刻画自己人生的宏伟蓝图。
(一)自我剖析
优点盘点:做事仔细认真、踏实、有耐心、肯吃苦耐劳。为人和蔼、友善、安分、忠实可靠、很好相处而且能以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他人的行为,但我需要基本的`信任和理解。总是避免矛盾,更在意维护人际关系。 只要可能,就会使自己适应他人的需要和期望。
缺点盘点:性格偏内向,不太善于表达自己,语言表达还很欠缺。交际能力较差,胆小,思想上属保守派,主动主动性不够。有时偷懒,知识面不广,经验不足。但缺乏毅力、恒心,有时多愁善感,没有成大器的气质和个性。
兴趣爱好:
1、绘画。这是我的一个兴趣,也是我选择室内设计的一个原因。
2、看书。正所谓“满腹诗书气自华”,读书不仅能增长知识,而且能提高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和气质。
3、听音乐。我喜欢听音乐,没有固定的歌曲、旋律,只要适合此时此刻的心情,就会很认真的听,哪怕听上好多遍,也不厌烦。
平时的空余时间,我会上网浏览网页,看看新闻。作为一名艺术设计专业的大学生,所以我对设计类工作这方面的问题比较关注,特别是室内设计这方面,平时就喜欢看中央台的【互换空间】栏目,所以我就对于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二)环境分析
国家环境:随着我国人们生活品质的进一步完善、人们越来越重视其自身环境生存与行为质量认识程度,以及环境的美化、科学化、合理化和完善化的程度,生活的品质在逐渐的提高,国家必须有一群室内设计专业的人才来作为补充。
社会环境:近年来,买房、装修,已经成为市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随着房地产经济的持续走旺和装饰行业的快速发展,这大大刺激了室内设计行业的发展,室内装饰设计人才需求看长,室内装饰设计师就业前景看好。市场繁荣,人才需求自然旺盛。
职业环境:近年来,室内设计行业发展迅速,室内设计师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职业。由于我国室内设计专业人才的培养起步较晚,面对高速发展的行业,人才供应出现较大缺口,因此就业前景非常客观,但长江前浪推后浪,竞争激烈,也不容乐观。
分析小结:前景是乐观的,但是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到来必将导致人才精英化,这就需要我更加努力学习与专业相关的拓展知识,完善自己,让自己更容易融入社会,融入工作。
(三)未来人生职业规划
熟悉适应期: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不断地摸索中前进,适时地调整自己的战略方针,初步找到合适自身发展的工作环境、岗位。也许初期的工作状况与预期规划的之间会有一定的差距,但我会竭尽全力来弥补这些差距以进一步适应职场。在这一期间,主要做好职业生涯的基础工作,加强沟通,虚心求教。这个阶段也可以说是一个再学习的过程,很多课本上理论性的东西与实际是不相符的,因此,我要学会变通。通过这些调整适应,最重要的是我要找到属于我自己的创作风格。
稳定发展期:五年内希望找一家能给自己一些适当的发展空间的公司或者企业打工,积累经验,见习于社会,并且好好利用这里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去寻求更适合自己发展的台阶。接下来,争取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同时,也不断地为自己充电,学习更多的东西;同时,在事业有成的情况下,感情方面也有所收获,拥有一个感情的归属。
职业目标:优秀的室内设计师
总 结
通过规划,我清楚地认识了自己,确立了自己的努力方向和职业定位,这样就可以使自己保持平稳和正常的心态,按照目标和理想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地努力。当然,计划虽好,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其具体的实践和所取得的成效。任何目标,只说不做到头来都会是一场空。然而,现实是未知多变的,定出的计划随时都会遭遇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有清醒的头脑,客观的分析和全面的认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信念,抱负和追求,每个人都渴望成功,但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信念,必须坚持不懈,必须脚踏实地!
由于大学生还未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的缘故,他们对职场、对工作缺乏了解,因此,普遍把职业生涯规划,当成一件非常务虚的事情,以为是纸上谈兵,甚至有些非常想为自己做好职业规划的学生,也常常把职业规划当成一个特别抽象的东西,而无法落地实现。
比如,有个女生来咨询,她说自己的目标是:个人价值最大化,该找什么工作?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她做的事情是在上学期间,看了两百多本书,政治,社会,科学,历史,文学等涉猎较广。这样的职业规划让我哭笑不得,其实想法没错,多看书也不是坏事,但这些想法与做法,跟职业发展应该说关系不大。职业规划其实应该更具体一些,个人价值最大化,这只是个概念,个人价值一定要被具体化。通常可具体化为:多挣钱、有声望、被尊重等,这些都可以实现个人价值,主要看自己认为什么最有价值。对于社会和他人来说,这些都是积极的观念,没有为害社会与他人,都挺好。具体的职业目标确定后,再明确实现目标的方法和途径,基本上就是一个清晰的职业规划了。如果职业目标是:多挣钱,那么有相应的达成目标的方法,比如找工作的时候,应该优先考虑平均收入较高的行业与岗位,例如金融、地产行业通常收入最高,销售这一职业也是年轻人最容易成功的职业。
在商言商,想在这些职业方向上发展,大学生就应该在大学期间,选定一个行业去实习,找些实习机会更接近商业发展。如果看书,也应该多看一些经管、财经类的书。(可参考:女性职业规划该不该选择销售职业发展方向?)
如果职业目标是:有声望,那么找工作的方向就完全不同了。去做个大学教授、考个公务员,都更容易获得社会声望。此时,利用在学校的时间,博览群书,广泛涉猎人文科学的各个领域,丰富知识体系,就很有意义了。对于大学生来说,职业是一个他们很少接触,没有感觉的一件事,想要做一个比较现实、实际、靠谱的职业规划,一定要听取学长、师长的意见,并事先对社会、对职场有所了解才行。
【摘要】 本文分析关于现在大学生在职业规划方面的误区,探讨关于大学生出现规划误区的因素及避免出现规划误区的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 大学生;职业规划;误区的因素;对策
1、现在大学生职业规划的误区
1.1将职业生涯规划给忽视掉
据相关数据的调查显示,许多在校大学生严重缺乏对职业生涯规划的认识,自然而然可以真正了解职业生涯规划的学生也是为数不多的。还有的相关网络问卷的调查发现,在问及是否对自身制定过职业规划时,很多同学都是回答没有规划,回答有规划的学生是很少的,只有20%左右。
1.2错把职业生涯的规划等同于职业的选择
所谓的职业生涯规划实际上是一个周而复始的比较连续的过程,其中包括要准确的定向、自身自我的评估、职业选择、制定相关的行动方向、行动计划等几个步骤。而职业的选择,意义上指的是对于一份工作的选择而已,但是在职业选择的过程中是根据个人的爱好、能力等主要因素综合评价之后选择出适合自己并且可以胜任的工作的过程。那么我们不难看出,职业的选择只是职业规划中的一个环节而已,实际上不是等同的意义。
1.3在职业生涯规划急功近利
由于现在我国高校的不断扩招,导致当下大学生在毕业后的就业竞争非常激烈,直接的给大学生在就业的过程中带来压力。目前普遍有很多的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后都着急考研,进而导致在放假或是在高校的时间内都是在不断的进行学习,并没有将求职方面的事情作为主要的考虑范围,社会活动也很少去参加。很多的大学生都存在盲目去考证或是参加一些培训等活动,却是并没有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来制定计划,还有的同学甚至还出现见异思迁者,看到目前社会中有哪些的职业收入高就会很想从事收入高的职业,而在过一段时间之后看到别的行业收入高,又会去想去从事另一收入高的职业,直接将自身的职业规划抛到了脑后。
1.4错把择业当成自身的专业
在大学生在面临择业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学生在择业时拘泥于所学的一些专业,其实从专业性的角度上来讲,在就业的时候选择和自己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自然是会对以后的工作是有所帮助的,但是现在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现象是很多的大学生在进入大学的时候选择的都不是按照自身的意愿和选择来确定的,换句话说,现在大学生在校四年期间所学专业都有可能不是适合自身的专业,因此,如果说大学生在进入大学时第一个专业上的选择是错误的,就没必要在坚持第二个选择了,否则的话只会是错上加错。
2、导致目前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误区原因
2.1社会因素
现在随着我国高校的精英教育转变成现在的大众教育,由原来的就业分配制度改变成现在的自主择业,由于高校的扩招导致学生人数倍增,自然在这样的条件下学校对学生在指导方面不能做到细致入微。另外,我国的高校和社会对于职业生涯规划方面的意义上就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导致实行落实的不够到位,这样的情况下就造成高校的学生对于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方面的知识普遍存在误区和欠缺,然后只是单一的只强调一些经济收入。现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这样的经济因素在大学生职业生涯中是占有重要的位置的,而且还有现在很多人在评价大学生的实际就业情况时,还是会以经济状况为主来决定地位的高低。以上这些的种种因素都是导致大学生比较容易急功近利的主要因素。
2.2自身方面的因素
首先大学生自身的思想价值观念也在不断的改变,由原来的社会中心转向为了以自我为中心,只注重享受,严重的缺乏自我奉献的精神。然后很多的大学生对自身的重视度严重缺乏,也就是说大多数的大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后,没有把全部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学习和职业规划上,而是将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上网吧和玩游戏和谈恋爱上面,还有的学生没有重视自身的职业规划,而是把大部分的精力用在了考研和各种活动中,其次是还有的学生是把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学习了,没有社会经验,就导致缺乏宽广的眼界。最后还有的学生是对自身认识程度不够,不了解自身的爱好、优势、缺点、,甚至有的学生自认为自身条件很好,做任何事情都能够轻而易举,认为工作能力很强,还有的学生严重缺乏自信心和自我竞争的意识。
3、大学生避免职业生涯规划误区的对策
将大学四年制定行动计划,选择需要采取的方式和途径。
如一年级初探期:要初步了解职业,特别是自己未来想从事的职业或自己所学专业对口的职业,提高人际沟通能力,增加接触社会的机会。具体活动可包括多和师哥师姐们进行交流,尤其是大四的毕业生,询问就业情况等,由于此阶段学习任务不重,可多参加学校活动,增加交流技巧,学习计算机知识,争取通过计算机和网络辅助自己学习。还须考虑是否要获得双学位、考研等。
二年级为定向期:应考虑清楚未来是否深造或就业,了解相关的应有活动,并以提高自身的基本素质为主,通过参加学生会或社团等组织,锻炼自己的各种能力,同时检验自己的知识技能;可以开始尝试兼职、社会实践活动,并要具有坚持性,最好能在课余时间长时间从事与自己未来职业或本专业有关的工作,提高自己的责任感、主动性和受挫能力,增强英语口语能力,增强计算机应用能力,通过英语和计算机的相关证书考试,并开始有选择地辅修其他专业的知识充实自己。
三年级为强化期:因为临近毕业,所以目标应锁定在提高求职技能、搜集公司信息、并确定自己是否要考研上。在撰写专业学术文章时,可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锻炼自己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性;参加和专业有关的暑期工作,和同学交流求职工作心得体会,学习写简历、求职信,了解搜集工作信息的渠道,并积极尝试,加入校友网络,多和已经毕业的校友、师哥师姐联系了解往年的求职情况;希望出国留学的学生,可多接触留学顾问,参与留学系列活动,准备TOEFL、GRE、注意留学考试资讯,向相关教育部门索取简章参考。
四年级为分化期:找工作的找工作、考研的考研、出国的出国,不能再犹豫不决,大部分学生的目标应该锁定在找工作及成功就业上。这时,可先对前三年的准备做一个总结:首先检验自己已确立的职业目标是否明确,前三年的准备是否已充分;然后,开始毕业后工作的寻找,积极参加招聘活动,在实践中校验自己的积累和准备;最后,预习或模拟面试。积极利用学校提供的条件,了解就业指导中心和院系提供的用人公司资料信息、强化求职技巧、进行模拟面试等训练,尽可能地在做出较为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进行施展演练。
参考文献
[1]杨淑欣,鲍德媛.中外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比较与借鉴.研究与借鉴.
[2]王保义.中美大学生就业指导模式比较研究.现代教育科学,20xx.36-39.
[3]张海华.从新生开始进行大学生就业辅导.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xx,18(58):77-79.
[4]张莉萍,陈宪庚.对高校大学生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问题研究.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xx,6(30):143-144.
[5]李学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现状与对策.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xx,19(1):68-70.
[6]闵晓阳.试论大学生职业指导的内容和方法.高教论坛,20xx,(2):154-157.
一、短期计划(大学计划)20xx年--20xx年
如大学毕业时要取到photoshop、coreldraw、dre的合格证书。
如:大一要达到英语4级水平,大二要达到六级水平。
在专业学习、职业技能培养、职业素质提升、职业实践计划等方面要达到同专业学习的较高水平!
如大一以适应大学生活为主,大二以专业学习和掌握职业技能为主。
大学生职业规划的重点
二、中期计划
(毕业后五年计划)20xx年~20xx年
如毕业后
第一年要找到一份适合自己并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职场适应、三脉积累(知脉、人脉、钱脉)、岗位转换及升迁;全面积累工作经验。
第二年要积累资金,寻找机遇,创办自己的设计公司。
第五年要事业发展,工作蒸蒸日上。
第十年要事业有成,家庭幸福。
之后:子女教育,慈善等
三、长期计划
20xx年~20xx年
走遍全国各地,处处留下奋斗的足迹……
退休时要成为全国知名设计师。
评估调整
职业生涯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必须根据实施结果的情况以及因应变化进行及时的评估与修正。
1、评估的内容:
职业目标评估(是否需要重新选择职业?)假如一直……,那么我将……
职业路径评估(是否需要调整发展方向?)当出现……的时候,我就……
实施策略评估(是否需要改变行动策略?)如果……,我就……
其它因素评估(身体、家庭、经济状况以及机遇、意外情况的及时评估)
2、评估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我定期(半年或一年)评估规划;
当出现特殊情况时,我会随时评估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3、规划调整的原则
我现在应该停止浪费时间的行为。开始执行寒假前的短期计划。从现在开始,要努力努力努力再努力,为美好的明天创造基石。未来是自己创造的,路也是自己走出来的。我要像黎明的小鸟,飞向迎着我的灿烂阳光。本人对于职业规划的看法:前途一片光明,只要你去争取!!!
结束语
计划固然好,但更重要的,在于其具体实践并取得成效。任何目标,只说不做,到头来都会是一场空。然而,现实是未知多变的,定出的目标计划随时都可能遭遇问题,要求有清醒的头脑,有随时保持沉着冷静的能力。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山峰,雕刻着理想、信念、追求、抱负;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森林,承载着收获、芬芳、失意、磨砺。一个人,若要获得成功,必须拿出勇气!付出努力!拼搏!奋斗!
成功,不相信眼泪;
成功,不相信颓废;
成功,不相信幻影;
未来,要靠自己去打拼!
国际上对现代市场经济有不同的分类。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1991年《转换到市场经济》的研究报告中提出了成功的市场经济的三种体制模式:美国、英国的消费者导向型市场经济体制,又称自由市场经济;日本、法国的行政管理导向市场经济体制;德国和北欧一些国家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
一、美国、日本、德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共同特征
一谈到西方市场经济,人们自然首先考虑到的是美国、日本和德国,因为他们既重要、发达,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一谈到美国、日本和德国的市场经济,人们又往往比较重视研究它们之间的不同点。诚然,这些特殊性确实是显著而重要的,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但是,从借鉴的角度出发,更重要的是探讨它们的共性。
(一)社会经济制度方面
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美国、日本、德国市场的经济体制都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而在私有制经济中,都是以私人垄断企业为主导。
在美国、日本、德国经济中,国有部分约占1%-10%不等,合作社所有制、工会所有制的份量更小,其余80%-90%以上均属私有制。而在私有制经济中,中小企业虽然在企业数量上占80%-90%甚至更多,但它们毕竟是从属的。例如在日本制造业中的中小企业,60%以上同大企业有承包关系。在美国20万家工业公司中,最大的50家占了全部工业资产总额的49%。[1]在日本,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企业(不包括金融、保险业)有175万家,其中资本额在10亿日元以上的公司有2195家,仅占公司总数的0.13%,但它们占了全部法人企业资本总额的41.4%。[2]在德国将近4.4万个工业企业中,千人以上的大企业只有1000个,占企业总数的2%,但它们却占了销售总额的44%。[3]这里我们之所以突出大公司的地位,主要是因为它们的影响和作用实在太大,太重要。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概括说,大多数国家都是依靠几十个工业集中区和几百家公司提供大部分出口产品,提高生产率和国民生活水平的。
(二)社会经济机制方面
在社会经济机制方面,都以市场竞争为基本调节手段。在对待竞争的问题上,美国、日本、德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三种体制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下述两方面:一是都强调竞争的重要性,同时又都看到个人和企业(特别是私人垄断企业)有一种排斥竞争的本能,因此不能寄希望于其自发存在的竞争秩序,而是重视建立人为的有序的竞争。二是为了建立这种有序的竞争,不仅要直接制订若干必要的调整竞争秩序的法规,例如美国的反托拉斯法、日本的禁止垄断法、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等,而且还要间接地为建立有序竞争创造重要的条件,例如币值稳定、市场开放、契约自由等。
西方的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都特别重视竞争,致力于保护竞争,把它看成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德国的路德希·艾哈德说:“竞争不可分地是市场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甚至是它最内在的要素,排斥、损害或阻碍竞争都必然导致根本毁坏这种制度”。在他们看来,竞争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多方面作用。这些作用可以归结为取得成就、实现民主和达到协调。他们认为,“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有两大任务,即保证最大成就和分散经济权力”。[4]“一种竞争的经济制度是所有经济制度中最经济的,同时又是最民主的制度。”[5]在市场经济制度下,经济过程是由个人和企业在市场上按供需状况自由地进行决策。这些分散决策的协调也要通过竞争。这种通过竞争协调经济发展的思想,出自于斯密的理论。在斯密看来,人的利己主义本身就是一种调节力量,但这种调节力量只有在竞争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有益于公众的作用。
他们同时也认识到,经济本身对竞争往往是不感兴趣的,而且总是力求通过垄断和价格与市场的协定等来削弱和排除竞争。经验表明,国民经济中的竞争原则不会自然而然地得到贯彻,它必须通过一种国家规定的“人为秩序”加以保护。这就是西方一系列反垄断法和相应的国家机构出现的原因。然而,为了形成有效的竞争秩序,人们还必须作出种种努力间接地为此建立必要的框架条件。例如,正确运用货币政策。在竞争秩序里,货币政策起着首要作用。如果不能成功地保证一定的币值稳定,一切实现秩序的努力都将白费,因为,通货膨胀将会严重干扰价格的调控机制和信号功能。又如,必须开放市场。封闭供求意味着企业削弱或者完全取消市场上的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谁封闭市场,就是犯法,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再如,契约自由是开展竞争的重要前提条件。因为,只有当家庭和企业可以自行决定何时何地买卖何物的情况下,竞争才能正常运行起来。
(三)国家的社会经济职能
国家的社会经济职能相当接近。资产阶级国家同时履行阶级职能和社会经济职能,这是由来已久的事情。二战后的新现象在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社会经济职能都大大增强了。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这些国家在考虑政府的社会经济职能时的基本目标,和在制订社会经济政策时所提出的目标都大大提高了。
战后,美国、日本、德国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思路主要是:首先,国家的任务主要是为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创造框架条件,而不是自己直接从事经济生产活动;其次,针对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自发的市场竞争所必然带来的三大弊病(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经济结构的不协调以及社会的极大不公),以及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种种矛盾冲突,力争加以缓和。据此,它们提出了三个层次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第一层次是社会政策目标,即所谓个人自由和社会和谐,这一目标可以称之为最高目标。第二层次是经济政策的一级目标,包括经济自由、社会保障和社会公正;第三层次是经济政策的二级目标,这里指通货币值稳定、充分就业、经济适度增长、国际收支平衡和公平分配等。
为了遵循上述基本思路和达到上述社会经济政策目标,战后美国、日本、德国都发展或完善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工具,包括竞争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等。所谓国家的社会经济职能大大增强,主要就是通过这些具体的政策得到体现的。可以说,它特别集中地反映在一项指标上,即国家财政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战后比战前都数倍地提高了。1937年,美国的这一指示为8.5%,日本为11.6%,1952年联邦德国为15%;1988年,美国上升到36.3%,日本为32.9%,德国则为46.6%。[6]当然,在运用这些政策工具时,各国在“配方”和“剂量”方面还是有不少差别的。
(四)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
在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趋势和前途方面,总的说来是在日益相互接近、彼此靠扰。
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美国、日本和德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各有长处和短处。人们普遍认为,美国、英国更多的强调“自由”,而相对较少社会福利;德国、法国和北欧一些国家比较重视社会福利,但相对缺乏“自由”;日本则两者都不足。目前的发展趋势是,它们各自都将弥补自己的欠缺,三者的差异不是在扩大,而是在缩小。
我认为,对于美国、日本、德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共同发展前途,可以作另一种描述。是否可以说,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已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阶段(或者说自由竞争阶段);以私有大企业为主的阶段(或者说私人垄断阶段);大企业+大政府的阶段,即由大企业和大政府一起主导社会经济生活。这里的“大政府”,不仅是指政府机构和人员的规模数量比过去扩大,更重要的是指政府权力和职能的强化和扩大。然而,在第三个发展阶段中的“大政府”,往往是官僚主义的、效率欠缺的;“大企业”则是过分追求利润,既忽视社会责任感,又缺乏民主精神。现在正在进入第四个发展阶段。它将依然是“大企业”+“大政府”,然而这里的“大企业”和“大政府”都将逐步比过去有所改善。西方市场经济虽然有种种弊病,但从大方向看,它们在继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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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献号 】1-135
【原文出处】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原刊地名】广州
【原刊期号】200002
【原刊页号】30~35
【分 类 号】F13
【分 类 名】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复印期号】200009
【 标 题 】美国、日本、德国市场经济体制对中国的启示
【 作 者 】魏长学
【作者简介】魏长学,中共陕西省委政经室副教授。中共陕西省委,陕西 西安710061
【内容提要】美、日、德的市场经济体制代表了三种成功的市场经济模式,深入研究它们的共同特征,学习借鉴其适用于我国国情的部分,将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
【关 键 词】当代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西方市场经济/中国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