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发表论文>论文发表

农业信息化硕士论文

2023-12-06 23:3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农业信息化硕士论文

1、收集国内外有关农业信息化方面的研究进展情况。
2、了解国内农业信息化的发展和应用前景等情况。
3、国内农业信息化亟待解决的问题。
4、阐述农业信息化发展的方向和思路。

帮我找一篇 “计算机在农业上的应用”方面的论文

信息技术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的高新技术, 它正推动着
全球经济朝着以计算机及信息网络为基础的信息化方向发
展。农业信息化已成为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我国农业开始
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信息技术目前被广泛应用在农
业各个领域,
一、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是应用信息科学的原理和方法, 同信息打交道,
以扩展人类信息器官的功能的技术。它集通信( C om m unication)
、计算机( C om puter) 和控制( C ontrol) 技术于一体, 国
外又称之为“3C ”技术, 其内容包括信息接受技术、信息传递
技术、信息处理技术及信息控制技术。信息技术的四大内容
中, 信息传递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是整个信息技术的核心,
而信息接受技术、信息控制技术是核心与外部世界的接口,
四者构成一个完整的功能体系, 并与人的信息器官及其功能
系统相对应。其内容互相综合, 已形成多项应用开发技术, 如
数据库技术、人工智能、专家系统、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
全球定位系统、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自动控制技术、多媒体
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 它们渗透到农业的各个方面, 充分
展示了信息技术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应用前景。
二、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主要应用
(一)对农情的监测。农情监测的主要任务是监测耕地的
变化、粮棉作物的面积、长势、灾害与产量。由于信息技术的
发展,“3S”技术( 遥感技术, 地理信息系统, 全球定位系统) 已
应用于国家和全球尺度的农情监测。
1、自然灾害监测。在G IS 技术支持下, 可实现对遥感获取
的灾情信息与地面现实信息的有机结合, 进行干旱、洪涝、森
林灾情、雪灾、水土侵蚀、病虫害等方面的动态监测。由于遥
感与地理信息技术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有关信息, 已广泛应用
于信息采集和信息处理, 实现灾前预警、灾情监控、灾后评
估。目前我国主要用于洪灾、作物病虫灾害、旱灾、土地荒芜
沙化监测、森林火灾等。
2、农业估产及生长动态监测。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
应用主要在四个方面, 即作物生长模拟模型、农业专家系统、
农业生产实时控制系统及作物遥感估产。作物生长模拟是利
用专业知识和数学模型, 通过计算机分析模拟作物生长过
程, 协助解决多样化和不确定问题, 作物估产(含生长势监测)
历来就是人们十分关注的农业情报。美国于1975- 1979 年完
成了大面积作物清查试验(LA C I 计划), 并在国内推行以
Landsat的T M 资料为基础的面积框图抽样遥感估产取得成
功。我国于1983- 1985 年就应用Landsat资料进行了小麦遥
感综合测产研究。专家系统是以知识为基础, 在特定问题领
域内能像人类专家那样解决复杂现实问题的计算机系统。我
国自80 年代开始, 已研制出近40 种专家系统, 如砂礓黑土小
麦施肥专家系统, 水稻主要病虫害诊治专家系统, 小麦、玉
米、桑蚕品种选育专家系统, 农业气象专家系统等。农业生产
实时控制系统主要用于灌溉, 耕耘作业, 果实收获, 畜牧生产
过程自动控制, 农产品加工自动化控制及农业生产工厂化。
我国还利用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技术, 研制出耕地变化监测
系统, 棉花种植面积遥感调查系统, 作物产量气候分析预报
系统, 作物短、中、长期预报模型, 小麦、水稻遥感估产信息系
统等。这些成果的实用化将极大地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管理的
现代化、信息化。
3、农业环境监测。随着人口的增长, 人类对资源的掠夺式
的开发, 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影响了农业生产。信息技术
快速查清各类农业资源及其分布, 了解和掌握环境状况; 对
有限的农业资源及环境变化进行有效监测; 预测各种措施对
农业资源及环境带来的可能影响, 实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保护生态环境。
(二)农产品质量检测。我国加入W T O 后, 农产品面临着
国际化竞争, 农产品能否进入国际市场, 取决于产品品质的
好坏, 因此, 农产品品质的检测就显得非常重要。1995 年美国
成功研制出M erling 高速高频计算机视觉水果分级系统, 用
于苹果、梨、桃等的水果的分等定级和品质监测。我国农业工
作者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致力于产品品
质检测系统的研究, 这些系统的研究与应用能够及时地检测
产品品质质量指标, 分析模拟品质好坏。生产者根据这些信
息及时地控制或调整化学肥料和农药的施用, 避免化肥和农
药的不必要施用而造成在产品中的残留, 影响产品品质。
(三)农地分等和土壤养分管理。农用地分等定级是对决
定土壤生产力的内在属性和影响土壤生产力的外部环境条
件进行综合评价, 用量化指标确定土地质量等级, 为制定有
关农业政策、综合治理中、低土壤, 建立高产稳产田、促进农
业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提供依据。G IS 强大的空间数据分析
处理能力和制图功能为完成农用地分等提供了技术支持。
(四)在管理和经营决策中的应用。我国正在抓紧建设国
家公用数字通信网, 国家公用经济信息基干通信网等国家信
息国道的建设, 全面实施" 金" 字工程。国家农业信息网络已
具规模, 信息扶贫致富工程正在实施, 农业部自1994 年开始,
在中国农业信息网的基础上, 逐步开发农产品产销信息系统
网络, 这些网络的建成将改变我国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环
境, 有利于各级政府部门对农业发展的宏观决策指导, 提高
办公自动化水平, 快速准确向农村、农户提供全方位的信息
服务。农户只要有一台微机终端, 通过网络就能够及时获得
农业法规、农业政策、市场行情、产品销售等信息, 合理地进
行农资购置与产品销售, 促进农村市场繁荣和经济增长。
(五)在农业研究及技术推广中的应用。我国已建成农业
科研项目计算机管理系统( A R IC M S) , 中国农业文献数据库,
中国农业科技成果库, 中国农业研究项目数据库, 农业实用
技术数据库等, 同时还引进了世界上几个最主要的农业数据
库, 目前, 全世界建立了4 个大型的农业信息数据库, 即联合
国粮农组织的农业数据库(A G R IS)、国际食物信息数据库(IFIS)
、美国农业部农业联机存取数据库(A G R IC O LA )、国际农
业与生物科学中心数据库(C A B I)。我国除引进以上世界大型
数据库外, 自己建立了数十个农林数据库。这些数据库的运
行和服务都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农业生产提供了
大量农业信息资源和科学技术, 推动了生产的发展。
三、我国信息技术在农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文化素质低,高层农业信息技术开发人才缺乏,
信息化意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不强。信息技术是一项高科
技, 其开发应用需要高科技人才。由于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
农民对信息的利用能力差, 成为信息农业实施的一大障碍。
(二)信息农业成本过高,信息农业普及难度大。信息农业
以信息技术为支撑, 信息农业技术装备如监测仪、计算机、
G IS 软件、G PS 装置等设备价格昂贵。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仅
2210.34 元, 农民无力购买昂贵的技术装备, 使信息农业难以
推广。
(三)农业信息化基础工作水平低,信息化、网络化程度
低。我国已建成一批农业信息资源库, 但其数量和质量均远
不足以形成信息产业。农业信息技术总体水平不高,信息化、
网络化程度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我国虽然已全面
起动" 金" 字工程, 加快各种信息网及高速信息公路的建设,
但不同地区发展很不平衡, 我国局域网连接的PC 数目平均
水平很低, 只有12 个, 而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分别达
68、26、64、35 个; 二是数据库的开发、各种应用软件的网络化
水平低, 严重制约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信息农业体系整体服务水平不高。高层农业信息技
术开发人才缺乏, 利用信息技术能力低。到目前为止, 我国还
没有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的农业信息服务队伍, 现有的信息技
术人才不足, 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影响了信息服务质量。
四、促进农业信息技术革命,加速农业信息化发
展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产业和农业信息化体系。政府
应承担起农业信息化的引导责任, 同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
广大农民及社会其它力量的作用进行农业信息开发。应普及
计算机及计算机知识, 培育农业信息市场和信息产业, 促进
和完善农业信息体系, 为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及推广提供
良好环境。
(二)加强信息市场管理。应加强对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和
利用的统一规划和指导, 逐步建立并完善各级信息资源, 建
立标准和数据更新体系, 加强数据更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同时加强信息市场的管理和立法, 避免信息数据库的重复建
设, 提高数据库的网络化水平, 增强数据的共享性, 开发和利
用各省、市、县等地区的农业数据库, 促进地方农业信息化建
设进程。
(三)大力加强国家信息网络建设。农业信息化和信息技
术的应用要依托全国信息主干网, 加快“农”工程建设。在发
挥国家投资主渠道作用下, 各地及有关农业部门应加大投
入, 建立区域网、局部网, 并与国内主干网、互联网接轨, 实现
农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农户入网。加强高层农业信息技术
人才培养, 增强全民信息意识。加强农业应用软件网络化、多
媒体化及可视化研究, 使农业信息技术可实行远程推广, 远
程教育。
(四)建设农业信息技术基地,加强信息技术的示范推广。
选择民众信息意识强、信息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 建立农业
信息技术示范基地, 组织农学家、信息专家、经济学家参与规
划建设和实施。并加快成熟信息技术成果的推广, 边试验边
应用, 根据试验情况总结经验, 成熟后向其它地区大力推广,
使农业信息技术走向实际应用的“试验———推广”的道路。

寻求一篇关于农村农业方面的论文

在加快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研究的整体框架中,对土地流转及其方式的研究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发达的农村土地市场有利于拓宽农村的投融资渠道从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土地信托正是一种新的、有效的土地流转方式,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此,国外学者已经从不同的角度展开了研究。下面拟对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加以概括以作为我们的借鉴。 国外关于农村土地信托问题的研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关于土地信托的实现基础 信托形式的运用需要以明晰的产权界定和权利的可转让性为基础,土地信托也不例外。国外在研究土地信托问题时也离不开这样的基础。 首先,在土地产权界定方面,一开始,西方经济学的研究以私有制为前提,认为只有完全的私有产权,才能促使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下的合理流转;只有土地私有制才能实现土地信托。在土地私有条件下,土地市场的建立受其他要素和商品市场变化的影响,农村非农劳动力市场的产生使得农业人力资本要素处于边际生产状态的农民放弃土地。当金融市场认可土地的担保功能时,利用土地信托将成为农业资金要素的重要来源。 但是,西方的土地产权理论演变,经历了一个从重“所有”到重“利用”的转变。这种趋势具体表现为:在经济关系上,土地所有权表现为“单纯的土地所有权”;在立法上,改变了以往把土地归属放在首位的做法,开始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土地的开发;土地所有权开始逐步证券化[1]。同时,土地利用要符合宏观效率的思想逐步兴起。一些学者积极倡导社会和团体主义的土地所有权理论,以取代土地所有权绝对性理论。如德国耶林在《法律的目的论》中指出:所有权行使的目的,不应当仅仅为“个人利益”,应同时为“社会利益”。法国学者迪吉则主张“社会连带说”,认为“土地所有权并非为土地所有人之利益而存在,仅为增进人类之共同需要而赋予保有土地者之社会机能而己”。随着所谓的“现代土地问题”的产生,“个人和社会协调”的所有权思想开始出现,澳大利亚的麦克尔森(Miehaelson)指出:“所有权只是独占性的权利,而不是一个不受干涉的个人权利”。也有的学者把所有权概括为“一种排他的权利而不作为一种绝对的权利”。 西方学者还认为:土地产权制度的基本作用就是通过激励机制诱导农业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决策,并进一步影响农业经济活动的绩效。或者说,有什么样的土地产权制度,理性人就会做出什么样的行为反映。诺斯指出:“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对于不稳定的产权,实施很差的法律,进入壁垒以及垄断性限制,利润最大化企业倾向于具有较短时间中较少的固定资本,并将倾向于较小的规模。最为有利可图的业务可能是在贸易再分配活动或黑市上。这一组合很难导向生产性的效率”[2]。 可见,西方关于土地信托的研究是建立在土地私有的前提下的,这与中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农户只有使用权的国情不同,但仍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为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产权的一部分,明确农户对土地的使用权仍然可以建立所谓的“有保障的产权制度”,从而作为土地流转的基础应用于土地信托。 其次,在土地的可转让性方面,国外的研究主要是一些对转型国家的调研。因为这些国家的土地产权不够明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诸多限制,土地无法在市场机制下合理流转,从而给完全市场机制下的土地信托形成障碍。这些研究对指导中国的农地制度改革很有启发意义。美国的罗伊·普罗斯特曼(1996)[3]通过实地调查,对中国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做了认真研究,认为土地使用权权属不充分,权能不明确。土地使用权属不充分,使土地使用权流转无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而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移会使资源配置更有效,并刺激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投资,减少农户的风险规避行为。同时还提出:“一些地方采取行政手段推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7年第2期2007年第2期(总第146期)岳意定,刘志仁等:国外农村土地信托:研究现状及借鉴行规模经营,除了认识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和集体组织为了便于控制农村土地,便于转为非农业用地。” 而俄罗斯讨论了农业用地可转让性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分歧:对潜在土地所有者的技术要求,对非居民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在信贷违约的情况下向抵押权人转让土地的限制,个人土地所有权的上限,土地股份及其转让的方式。该研究提出应在俄罗斯实行这样的转变:土地股份可通过购买或租赁的方式转让,而后者更为适用。一份土地股份就是一种选择权,可以被出售、购买、继承等。股份的所有者对分配土地有绝对权利。这种机制使得法人实体希望获得大面积的农业用地以累积所需数目的股份然后用于分配。研究还指出,租赁是农村地区的一种特别补充机制,所有者更偏好于租赁土地股份而非实物土地。 补充: 世界银行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土地管理改革方面也做出了很多努力,提出了“市场导向的耕地改革”(MLAR)计划以及自愿土地流转机制,并要求实行土地书名与登记制度,明确土地的所有权。但国外的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这些措施虽有一定作用,但并不一定能保证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首先,这种土地书名与登记制度虽然大量减少了无主土地并促进了带有可转让财产权的土地的供给,但这无法保证土地产权市场的发展。因为对于追求利润的贷款者来说,所有权证明并非获得贷款的充分条件,稳定的土地收入水平才是更重要的决定因素。更有甚者,农户可能不愿意用其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品。从而得出结论,土地所有权并不是获得使用权保障的唯一方法,应参照不同的背景和地方偏好,建立更加灵活的体系(Dwniz Baharaglu,2002)[5]。此外最近还有学者(Saturnino M.Borras JR,2005)[6]以菲律宾为例,用实证方法检验了与市场导向的耕地改革以及自愿土地流转机制有关的变量,得出一个预测结果:MLAR模型用于菲律宾不仅无法促进分配改革,而且会破坏潜在的国家主导的土地改革政策。这也映证了Dwniz Baharaglu的 结论。 从国外的这些研究可以看出,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信托,实现土地的有效流转,土地使用权必须实现可转让,当然,在中国的特殊背景下,这种转让性的实现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关于土地信托的目的和作用 由于西方国家土地的私有制和自由流转性,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农村土地的使用方式正在发生转变,不断从农业用地转变成非农用地。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国外很多学者对于农村土地用途的控制进行了研究,如Donald M. Mcleod等(1999)[7]就根据美国西部农村的实际提出了土地使用控制的三种方式:分区制、购买发展权、集群式发展,并建立了土地使用控制方式的选择模型。土地信托方式就是出于保护土地资源和公众利益的目的用于实 践的 。 在美国和英国,无论是局部性的、地域性的还是全国性的土地信托都是一种很有影响的非盈利组织,它和私有土地主们一同来保护他们的土地以达到保护和利用土地或者其他公众利益的目的。它们保护土地的工作对于他们所从事或者协助土地交易的社区和地域非常重要。这些交易包括土地的获取、保护、管理协定,或者其他的能够从土地上获取的实际资产的一些利益。 补充: 此后,西方学者们就对这种土地流转形式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且建立了各种决策模型:其中Philip J. Bacon等(2002)[8]基于信息经济学的贝叶斯网络理论建立了一个BN模型,该模型主要是为了保证农村土地使用的可持续性。这个模型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人员的观点、土地类型、土地使用的选择、成本和利益的标准。这个BN模型不是最优化模型,而是帮助专家分析有关土地的数据。该模型的使用包括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关于土地类型的标准和土地使用的选择,这个阶段是为了评估对现在的土地使用的满意度;第二个阶段是关于改变土地使用的成本,改变成本需要考虑风险和银行利息、管理、财产的让渡等因素,这可用一个模型来评价土地管理者改变土地使用后的满意度,即: 在成本支付期内改变的满意度=长期预期的满意度-总的改变成本/成本支付期 而Julie Ann Gustanski(1999) [9]基于伦理经济学建立了一个土地信托保护决策支持模型(ILCOS),他认为土地的使用方式是深层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的反映。尽管土地信托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保护土地资源,但是每一个土地信托机构都有自己的设置和地域。所以,他对伦理经济学政策模式在土地信托保护方面的整个过程给出了一个总体的概念,从而总结出土地信托的决策支持的环境模型。这个模型由5个大块组成:土地的使用和环境、社会经济、计划与获取的评估、决策制定的方法、积极的决策制定。该模型主要提出和检验了美国和英国的土地信托与保护私有土地因果关系上的模式,以开发一种可行的决策支持工具。此外,Roger Coupal和Any Seidl(2003)[10]还研究了在税收基础上的土地使用选择的影响,分析了发展农业用地和农村居住用地的相关成本及其对财政结构的影响。 追问: 请问这位大哥,标题是什么?引言是哪些?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