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立坚定的政治观念
政治观念,就是一个人的政治信仰,一名纪检干部只有坚定不移地相信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才会更加蓬勃的兴旺发展,才会更好的、更坚决的执行党的正确的政令。政治观念不坚定就可能在关键的时候失去正确的政治方向,就可能在经济社会迷失方向,给我党的事业造成各种困难。所以要树立正确坚定的政治观念,这样我们的事业才能无往不胜。
因此,我要坚持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在学习方法上,要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同时在保证学习时间上,要坚持业余时间自学与单位集中学习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同时现代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和法律知识等相关内容的书籍、典型事迹等,使学习教育贯穿于政府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始终。
二、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念
这里我所理解的大局是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和谐、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 的第一要务,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我们要胸怀全局,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思考谋划工作,以全局的需要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用全局的眼光来审视和把握工作的走向,将全局的标准作为工作成效的衡量标尺。努力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确保提高各项工作的执行力,确保各项政令畅通无阻。
三、树立自己的责任观念
权利和责任相互依赖,有多大的权利,就在多大的责任,作为党的政令执行的监察机关,执行工作者,其权利我们是可以想像的,所以责任的观念是如何重要,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必须深知。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党内的专门监督机关,这里,我们不能因为长期监督别人而忽视了监督自己,不能因为长期接触一些阴暗面的东西而腐蚀了自己,不能因为长期要求别人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四、树立心中的群众观念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的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纪检干部不是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只有树立群众观念,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需,就是要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我们的工作才不会脱离群众。
五、树立自己的自律观念
现代社会是一个纷繁复杂的开放社会,是一个快速变化的信息社会,如何在这个充满各色诱惑的社会中开展好工作的同时,管好自己,做一名合格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有很好的自律观念,那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自己心里必须有规矩,因为只有很好的约束自己,才能不负党的重托,才能很好的监督党的政令贯彻执行下去。
坚持依法履职,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坚持忠诚履职,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坚持全面履职,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责。要敢于监督,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确保政令畅通;要善于监督,注重讲究方法、找准定位、提升本领,努力取得良好监督效果;要接受监督,牢固树立执纪者要首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要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上,把功夫下在监督检查上,把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严格按党的章程办事,按党的政策办事,按党的原则办事,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要严于律已,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作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随着施工环境的不断变化,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所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要求更高,责任更重。如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如何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成为群众的贴心人,是摆在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重要课题;扎身基层,无私奉献,从大局出发,从点滴出发,从要处出发,忠实地履行职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知民情、解民意、办民事,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是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必备素质。 一、立足本职岗位,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纪检监察是个特殊的岗位,纪检监察组织担负着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使命,使命意味着奉献,特殊需要付出。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腐败与反腐败斗争的考验,必须立足本职岗位,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执行力,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标准;多一点谦虚,少一点盛气;多一点自励,少一点自负;多一点奉献,少一点报怨,不讲条件地干好本职工作,出色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纪检监察是个众人关注的岗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维护党纪、政纪为天职,以宽广朴实的胸怀、认真负责的思想、求真务实的作风、服从大局的意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标准、严要求、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树立党风建设无小事的思想理念,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教育处理好违纪者,保护好被冤枉的领导干部,事事起到表率作用,起好带头作用。每做一项工作,首先明白是对自己能力的锻炼;每遇一次困难,首先清楚是对自己水平的考验;每听一句夸奖,首先提醒是对自己工作的鞭策,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企业的一流工作业绩。 二、努力学习知识,全面提高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没有过硬的素质,没有较为全面的知识结构是难以胜任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绝不能停留在固有的知识水平,而要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为一个杂家。要懂得学无止境,学海无涯,学习是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的基本途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持久的学习理念,才可以不断地接受新事物,领会新精神,确立新思路,增长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只有在学习上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才能使自己聪慧,才能高屋建瓴、把握全局,才能在本职岗位上游刃有余,才能不被企业所淘汰。 学习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向书本学,也可以向他人学;可以进修学习,也可以参加业务培训;可以走出去到兄弟单位取经,也可以请专家来单位进行授课。以学习为本,使学习工作化,使工作学习化,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学习的范围也很广,有理论方面的知识,也有实践方面的知识。在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和党纪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丰富的内涵,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党风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加强企业和其他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学习经济财务、工程技术、法律法规、计算机网络等知识。 通过全面学习,切实打好政治理论功底,不断提高理论修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把学习当作一种需要、一种责任、一种追求;把学习成果转化成为有效监督职责的能力,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加强党风建设的能力,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让学习成为一种自觉性,全面打造成学习型的纪检监察干部。 三、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个人修养 中纪委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周富提出了“四忠诚、五敬畏”,公司党委书记王树文提出了“四条底线”,纪委书记黄小军提出了“干事干净,干净干事。”这些具体实在的要求是对所有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日前,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暨加强自身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责,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时刻提醒自己,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必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一个政治坚强、勤廉有为、实事求是,踏实肯干的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做。 一要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牢记“两个务必”,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誉所喜,不为失所悲,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只有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才能有威,才能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二要坚持正义、言行一致。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断提高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忠诚于党、忠诚于企业,坚持原则,履行职责,不循私不枉法,自觉同好人主义和不良风气作斗争,与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斗争到底,摆正个人与组织、下级与上级、局部与全局之间的关系。 三要管住自己“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纪检监察干部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凡事要有节有度,慎独慎微,八小时之外,在远离单位、远离组织、无人监督的情况下,时刻不忘自己是执法者,自觉用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监督自我,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守做人之本。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该想的不想,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交的朋友不交,算好人生“七笔账”,即“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自由账”、“健康账”、“友情账”,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四、增强创新意识,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企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任何事情仅靠默守陈规、按部就班是远远不够的,是没有活力的,必须注入创新因素,才能显示出它的活力。纪检监察工作亦如此,必须在符合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加以创新。当前,施工企业的腐败现象依然存在,反腐倡廉的任务依然艰巨,抓本治源的工作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式方法都需要进一步创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冲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的束缚和影响,自觉把思想观念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体制、做法中解脱出来,适应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思想上树立创新理念;在精神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继承中创新纪检工作,在创新中发展纪检工作,使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活力,以推动党风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 企业在每个时期有每个时期的新情况,有每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而纪检监察在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等常项工作的同时,更要立足本职岗位研究如何应对新时期的新情况。当前,加强工程队建设、严把安全质量关、狠抓责任成本管理是企业的重点工作,如何有效发挥工程队超额利润实现与分配监督自治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是个新课题,安全质量事故频发,责任成本管理浮在表面,如何抓好这些工作将是需要深思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实干,也要善谋,要有跳跃式思维方式,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用创新的思维、发展的眼光和专业的角度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尤其在源头预防,案例剖析,制度建立等方面多下功夫,创造性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建议和对策,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适应复杂多变的新环境,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强调“无须扬鞭自奋蹄,绝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统筹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机关寄予殷切期望。”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监督执纪问责重任,面临着诸多风险和压力。为进一步体现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爱护,提出以下浅薄意见。
一、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现状
在党中央、中纪委实施高压反腐的态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与此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也面临着更大的职务、岗位风险和来自工作、心理、人情等诸多方面的压力。归纳起来,主要面临以下10种风险和压力:
(一)在高压反腐态势下,被腐败分子诱惑、拉拢、腐蚀的风险。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反腐第一线,与腐败分子进行直接的较量。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腐败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往往利用权力、金钱、美色等诱惑、拉拢、腐蚀办案人员,通过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让纪检监察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关系案,最后使大案办成小案,小案不了了之,实现逃避党纪政纪法纪的惩罚的目的。的确,在中央高压反腐态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手中的权力特别是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巡视监督、定性量纪、执法纠风等权力也加大了。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一旦放松警惕,就会出现“灯下黑”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处理38人,其中立案查处17人、组织调整21人,全国处分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7200余人、谈话函询4500余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仅2016年8月至12月,全国纪检机关处分纪检干部400余人。
(二)长期在外办案、管理失控造成违纪违法的风险。因工作需要,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经常外出办案,对长期跨行政区划办案的,组织对其工作情况难以掌握,管理鞭长莫及,容易滋生慵懒懈怠甚至是违纪违法等行为。如去年江西省纪委曾通报了南城县纪委副书记席某赌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典型案例。又如办案人员在案件进展缓慢、难以突破时也极有可能出现指供、诱供,或侮辱、诋毁当事人的行为。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外办案监督失控,存在违纪违法的风险。
(三)对违纪人员调查取证不全造成的责任风险。当前违纪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有些违纪人员虽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由于线索来源不全,仍有可能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彻底查实查清而未受到严格追究。如果日后案发,纪检监察机关将要承担追究不严、重罪轻判的责任风险。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过程中,过于关注直接证据而忽视间接证据,过于注意证据自身的完整性而忽视证据间的关联性,过于重口供而轻其他证据,导致证据不全,案件质量不高。这些都是潜在的责任风险。
(四)定性量纪不准而造成的法律风险。案件定性不准,既有党纪法规存在缺陷的原因,也有办案人员自身的原因。有的违纪行为没有明确规定,对涉案人员的定性量纪就不好把握,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于本条例没有规定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比照分则中最类似的条款处理”;还有些违纪行为的表述模糊不清,导致一些违纪行为不好界定,定性也容易出现分歧。个别疑难复杂或者非典型案件的定性问题,甚至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都会存在争议,只能实行“多数决”。 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定性工作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保障,这些都极有可能造成法律风险。
(五)对“双规”对象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办案安全风险。“双规”旨在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被“双规”对象在纪检监察机关规定的场所配合调查,期间如果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排除发生自残、自杀、病亡、逃跑等意外事件的可能,由此造成的办案安全风险潜在危害更大。如媒体报道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贾某在被市纪委“双规”期间突发心脏病死亡,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六)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纪,遭受调查对象或其家属恐吓、威胁、攻击,导致的人身安全风险。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人身攻击和伤害的事情屡见于报端,但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属精神、心理上受到的伤害往往被人们忽视。有的被调查对象对纪检监察干部使用拉拢腐蚀招数不凑效时,便千方百计对办案人员家庭进行骚扰、恐吓、威胁,一天十几个电话,让办案人员的家属胆颤心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纪检监察干部面临被查对象恶意攻击,造成纪检监察干部被恐吓、威胁、诬告的风险。
(七)媒体炒作、舆论误导而造成的被诬陷、诬告的风险。实际工作中,受处分人员或者被调查对象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员利用媒体、网站对办案机关、办案干部歪曲、抵毁的情况并不鲜见,其目的就是为了博取不知情网民的同情,报复、攻击纪检监察机关。
(八)“三转”不到位而造成的工作错位、越位、缺位的风险。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清,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落实不力,“三转”不够彻底,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参与或干预社会经济事务较多,有时甚至带头冲锋陷阵,导致纪检监察机关越俎代庖、职责泛化,工作出现错位、越位、缺位。如去年底《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不点名批评了某市纪委“多管闲事”,参与当地严打“三偷”(偷伐偷采偷排)。问卷调查显示,纪检监察干部面临业务牵涉过广,工作上容易出现缺位、越位、错位的风险。在实践中,由于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也有因为工作长期形成惯例的原因,还有的是因为有些部门过分依赖纪检监察机关,导致有些工作未能按照“三转”的要求,转得不及时、转得不彻底、转得不到位,有的是转了一部分,有的是明转暗不转,有的转了没有部门接,纪检监察机关由只好又接起来。
(九)坚持原则、严格执纪与人情世故相悖的感情压力。纪检监察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人情、权力、关系等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因此衍发纪检监察干部面对人情与法理冲突的问题。一些被调查对象被立案调查后,到处托人找关系,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理。遇到“特权案”、“人情案”等领导批条子、亲戚朋友请托说情的情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畏于权势,碍于情面,不敢碰硬;有的甚至放弃原则,妥协让步。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面临着各种人情世故干扰的压力。
(十)工作、家庭压力过大而造成的身心健康风险。在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纪检监察干部身心长期得不到放松和休息。加上纪检监察工作保密性要求高,有问题无法与家人沟通,家庭责任无法顾及,时常面临家人不理解、不支持的情形,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和生活面临自身健康、家庭后顾之忧的压力。很多人潜意识里“不愿意与纪检监察干部交往”和“敬而远之,能避就避”。
二、原因分析
导致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和压力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体制机制不够给力。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难题短期难以破除,如党章规定各级纪委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但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的成员,纪委的人、财、物等方面要由同级党委保障决定,这种“双重领导”模式往往异化为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上级纪委领导为辅。在这种体制下,纪委不仅无法充分履行同级党委的监督职能,而且有可能因为查办案件得罪同级党委领导而遭受排挤或打击报复。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没有理顺、工作阻力障碍较大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风险和压力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监督责任就会虚化、弱化。有些党委在思想上没有转变观念,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没有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行动上“只挂帅不出征”。一些领导干部甚至认为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会影响地区经济发展,对违纪违法干部不愿追究,甚至袒护包庇,给同级纪委施压,阻碍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不仅如此,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还把拆迁、维稳、安保等应由其他职能部门牵头的工作交给纪委主抓。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入手不足、承载大量繁重任务的同时,还要腾出大量的时间、人力去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之外的其他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驾护航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往往也容易发生工作上错位、越位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落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难以开展,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的主要原因。
(三)自身建设存在缺陷。 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管理存在缺陷,在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中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办案人手不足。按照中央纪委“三转”的要求,各级纪委通过整合优化资源加强了办案力量,但案多人少问题仍较突出。二是办案能力不足。一些办案人员缺少办案业务知识,特别是法律、财税等专业知识,有的甚至“还未扛过枪就要上战场”,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匮缺,导致办起案来力不从心,还容易引发法律和责任风险。三是自身监管不力。工作的特殊性造成办案人员特别是长期外出办案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监管机制也不健全完善,在这种监管失控的情况下,一些警觉性不高、纪律性不强的办案人员可能会利用监管漏洞接受宴请、出入***所等,受拉拢、利诱而被腐蚀,造成以案谋私、知法犯法、知纪违纪。
(四)保障措施乏力。纪检监察干部长年累月超负荷工作,长期处于紧张节奏工作中,缺乏必要的休息锻炼。同时,过度工作和不规律的作息时间也使纪检监察干部无法在事业、家庭、朋友、健康与精神生活等方面统筹兼顾,最终导致身心劳累疲倦。纪检机关实行严格的队伍管理,强调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往往过分强调纪律而忽视人文关怀,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心理“亚健康”问题,对此既没有进行心理疏导,也较少与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不能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解决其实际问题和困难。这种超负荷的工作强度、人文关怀不足以及保障措施缺乏,往往使纪检监察干部产生疲惫、焦躁、厌烦、孤独等心理。
(五)内外干扰因素较多。从外部分析看,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时,易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包括地方领导打招呼强行压案不查,被调查对象或其家属诱惑、拉拢甚至威胁、恐吓、阻挠,网络散布谣言、炒作误导等。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杂音”对办案人员“围堵”,使办案人员承受巨大精神压力,影响了办案人员正常的工作、生活。从内部分析看,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大部分是当地人,跟朋友、同事难免“抬头不见低头见”,社会属性决定其难以摆脱传统人情面子、世俗观念等影响。人情、面子与法纪相冲突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的主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止“四风”反弹、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艰巨。根据调研分析,对如何减缓、化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风险与压力,提出对策建议。
(一)坚持加快改革和实践探索并重,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整体工作发展。一要落实“两个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二是推进“两个全覆盖”。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特区和盲区。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派驻纪检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实行归口派驻。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在推进常规巡视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哪里信访举报多、哪里案件多发易发、哪里群众意见大,就往哪里巡视。三要落实“一案双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从制度上破解基层党委“不想查案、不让查案”和基层纪委“不敢查案、不能查案”的难题。
(二)坚持保障发展与从严执纪并重,最大限度争取党委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层领导的机构,既要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也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正风肃纪,为当地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一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抓反腐倡廉工作的专职机关,要正确处理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主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作风不正、办事不公、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党员干部,严格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执纪监督检查,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要善于作为,履职与服务两不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既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落实监督责任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放在全国、全区和全地区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始终与党委政府思想同心、目标任务同向、工作措施同步,努力与党委政府决策“合拍”,善于找到纪委履职与服务地方发展的契合点,使反腐倡廉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得益彰、相互促进。三要精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干部化解风险压力要“加强请示报告,争取党委多为纪委工作支持撑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根本,要多向党委政府传达上级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多向党委政府汇报上级纪委的工作重要动向和指示精神,多请示报告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情况,多与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沟通,从而赢得党委、政府的最大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三)坚持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并重,防止“灯下黑”。纪检干部手握反腐重器,对执纪者监督一丝一毫也不能松懈。要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内部监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以监督的“无影灯”,消除“灯下黑”。一要强化外部监督。实行“开门反腐”,健全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纪委开放日、新闻发布、门户网站和微博等多种形式公开。健全特邀监察员制度,发挥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拓展社会参与监督渠道,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督体系。二要强化内部监督。在健全完善地区、县(市)两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等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同时,要推行新提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地区、县(市)、乡(镇)三级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纳入报告范围。三要强化日常监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内容涉及住房、兼职、持股、婚姻、出国(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信访违纪处理等情况),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动态,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把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紧紧围绕落实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定性量纪、执纪纠风、干部任用、巡视监督等核心权力,研究出台纪检监察工作管理配套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四)坚持公开透明与良性互动并重,打造“阳光纪检”。公开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加强宣传沟通,让群众参与理解并支持纪委工作”,要“主动出击回应,及时调查处理澄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一要公开透明。推行新闻发言人、纪检监察“开放日”和重大案件定期向媒体通报等公开制度,对重大、典型案件及时曝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开门反腐”,让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走进纪委,揭开纪检监察机关的神秘“面纱”,廓清迷雾,消除误解,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反腐败工作。二要紧接地气。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每年组织开展市、县、镇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下基层接访活动,与农村基层群众“面对面”接触。一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化解集体、越级、重复访,另一方面从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同时也在悉民情、解民忧中接受群众监督,让纪检监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互动。依托电子政务、网络问政、网民见面会、官方微博微信和“反腐前线”等平台载体,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重要活动主动邀请媒体参与,及时回应媒体曝光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对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依法加以打击,传递群众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大的外部支撑。
(五)坚持严格管理与教育关怀并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是要以铁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首先,在准入上,要严把“关口”。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准入的资格条件,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并将“裸官”、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情况的列为禁入类型。第二,在管理上,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推行班子成员、室主任“分级谈话”和日常谈心制度,在干部提拔、交流、轮岗、退休等敏感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第三,在惩处上,实行“零容忍”。正人先正己,以“清理门户”态度和决心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除害群之马,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将“办案不行、抹案在行”的纪检监察干部请“出列”,毫不留情清除害群之马。第四,在培训上,注重政治与业务素质双提升。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业务技能,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纪。第五,在心理疏导上,要加强人文关怀。强化健康安全管理,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休假或疗养制度,对出现办案后遗症的工作人员进行心理调适。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有益文体活动,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释放压力。对家庭有困难的在政策范围内提供力所能及帮助,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的后顾之忧。
调查研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孔子的“每事问”,王夫之的“察其精而尽其变”等观点,就是我国历史上关于调查研究的经典论述。就近现代领导行为来看,调查研究更为重要。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我的经验历来如此,凡是忧愁没有办法的时候,就去调查研究,一经调查研究,办法就出来了,问题就解决了”。1933年,毛泽东通过龙岩上杭县才溪乡的调查,写下了著名的《才溪乡调查》。并有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邓小平同志指出,离开了调查研究,任何天才的领导者也不可能进行正确领导。胡锦涛同志指出:“办法在实践中,点子在群众中”。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调研工作何等重要。特别对于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是熟悉工作、掌握情况、联系群众的基本途径;是交流经验、推介工作、科学决策的有效方法;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备的一项基本功和必修课。可以说不重视调研工作的领导是不开明的领导,不开展调研工作的领导是不合格的领导,不会抓调研工作的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调研工作?个人体会:要做到“四要四不要”:
一、要紧跟形势,不要落后时代。
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调研成果质量不高,既有深度不够的问题,更有新度不够的问题,很多内容陈旧老套,旧事重谈,了无新意,所谈问题与形势发展格格不入,所提对策正确无效,所用语言平淡过时,这样的调研成果没有错,但也没有用,是正确的废话。纪检监察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调研工作要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时代脉搏跳动而跳动,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来思考,站在理论的前沿来谋划,站在实践的一线来开展。通俗的说就是要围绕当前最新形势,说新语言,谈新鲜事,提新思路,有新见解。当前的新鲜语言、时代语言是什么?我们可以引用一些关键词来举例说明,如:党的纯洁性、顶层设计、精神家园、力度统一论、网络舆情、廉政风险防控、群众身边的腐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六民”要旨、问题导向、防止利益冲突机制等等。我们开展调研工作就是要善于围绕这些新形势、新要求、新部署,与时俱进,站位全局,前瞻思考,推陈出新。
二、要紧贴中心,不要偏离方向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必须找准的职能定位。调研工作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必须紧紧融入反腐倡廉总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进程,始终坚持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反腐倡廉主要任务,围绕正在进行的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对策,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康发展提供保证。比如中央今年在全党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教育活动,省委提出“力度统一论”和“三抓一促”的工作部署,市委四次党代会提出了“三个跨越、三年提升、三个崛起”的总体目标和“实施开创战略、推进跨越发展”的总体部署,今年全市县域经济会上提出深入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省、市纪委全会分别对今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部署。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就是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部署,紧扣反腐倡廉实践需要,立足于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供服务。如果远离了中心,偏离了方向,调研工作就会白费力气,也难有作为。
三、要紧扣重点,不要面面俱到
反腐倡廉工作千头万绪,有很多实践和理论问题亟待研究。对这些问题,我们不可能面面俱到,也难以不加区分的全面关注。否则就会顾此失彼,主次不分,难有成果。必须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集中攻关。工作中重点把握好四点:一是领导关注的焦点。坚持把服务领导决策作为调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领导需要知道和需要领导知道的开展调查研究,真正做到想领导之所想,报领导之所需,引起领导关注,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如:我们根据班子成员调研成果采写的《基层卫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特点》被中央纪委办公厅《要情专报》采用,并得到有关领导批示。《黄冈市制定涉农领域腐败风险防控意见》被中央纪委《要情专报》采用。《关于市直经济发展环境的调研报告》市委全体常委作出重要批示,为市委作出开展“十佳三差”评议决策提供了最真实、最有力、最原始的一手材料。二是具有特色的亮点。对反映市情县情,具有黄冈特色的信息,要深度挖掘,跟踪调研。讲“地方话”、搞“土特产”,在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上做文章,总结和展现创新工作亮点。如《黄冈加强乡镇纪委“七有”工程建设》、《黄冈市推进3105腐败预警防控工程》《县委书记腐败预警防控问题研究》等调研成果均被省纪委有关刊物采用。黄州区纪委书记询问质询、黄梅县“三资”代理监管、红安县红色廉政文化等很多素材都是好的调研点。 三是群众反映的热点。坚持在调研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既如实反映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经验做法,又客观反映侵害群众突出利益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如黄梅县开展的《治理村官腐败问题的实践与思考》在“两型社会”与反腐倡廉论坛上获奖。市纪委关于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调研思考文章,对当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表现、特点及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受到了中纪委领导的关注,调研成果被中纪委课题组采用。四是工作落实的难点。重点研究基层工作普遍存在的比较突出、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由于政策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导致工作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问题。如《关于农村换届选举问题的情况分析》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浠水县解决围标串标的调研文章全省转发,省纪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批示,正在开展的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县委权力公开等工作备受领导和社会关注。
四、要紧抓质量,不要高产低效
质量是调研工作的生命,实际工作中,既要重视数量,更要提升质量,增强调研工作实效。第一,选题要精确。选题决定成败。从总体层面上讲,要善于抓住带方向性、超前性、倾向性和预见性的问题去调查;从具体操作层面讲,选题宜小不宜大 、宜新不宜旧、宜实不宜虚,同时要考虑研究者的优势,与自身工作相结合,与研究者的能力相适应。 第二,准备要充分。一是要充分占有素材。实践中可采用“四线对接”搜集法,广泛搜集、学习与调研课题相关的资料。对接天线:加强与中央省市纪委监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和领导关注热点信息;对接外线:加强与党委政府的联系,加强与组织宣传政法,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向各级各部门要信息要素材。同时掌握外地工作动态,加以学习借鉴。对接地线:加强与基层及群众联系,搜集一手情况。对接网线:现在是信息时代,互联网对反腐倡廉工作影响越来越深刻,很多调研课题都能在网上找到借鉴和启示,网络逐步成为一个便捷、高效、实用的调研手段,大家重视利用好这个载体。二是拟定调研提纲;包括明确调研目的、范围、人员等,重点要形成调查报告框架,做到带着问题下去调研,有目的地下去调研。防止“天女散花”式的调研,用最短的时间获取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三是要确定调研方法。包括传统经验型: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收集文件、个别访谈;现代科学型:将现代科学技术应用到调查之中。如问卷、网上调查等。第三,研讨要深入。调查要沉下去,研究要站上来。搞调研坐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不行,必须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掌握一手真实素材,为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的调查报告奠定基础。(刘少奇深入调研范例)要全面听。听领导怎么说,听群众怎么说,听专家怎么说,听党外人怎么说,听弱势群体怎么说,听基层怎么说,听有不同意见的人怎么说。要细致问,善于引导调查方向和进程,多问多听自己想要的东西,对一些被调查者有顾虑的敏感话题、负面调查,要讲究调查艺术,多用模糊语言,隐藏调查意图,“曲线”了解情况;要深度思,坚持边调查边思考,透过外在看本质,透过表象找规律,通过对比选方案,从而提出有思想、有见解、有新意的对策和建议。第四,文稿要精致。素材要真实。尽可能用事实说话,有数据立论。文风要朴实。调研报告文风要通俗易懂,但不可过分口语化,要注意行文规范。要杜绝“有些”、“据说”、“可能”、“大概”、“感觉”、“听说”等用语。不用生僻的词、模棱两可的词、自己叫不准的词,不堆砌艳词丽句。内容要丰实。从报告的内容构成看,大致分为标题、导语、做法成效、经验启示、问题原因、对策建议六个部分。实践中,我们可以根据报告类型决定其内容构成。既要扩大信息容量,又要注意精炼语句。要注重增加材料的典型性。写作过程中尽量采用有代表性的事实材料,观点、数据、案例缺一不可,使文章用较少的材料就能揭示出问题的普遍性。要扩大文章信息量。讲实话、没废话,以最少的文字,承载最多的信息,让大家读时既长见识、又受启发、省时省力。第五,成果要转化。调研目的全在于应用。一篇调查报告、一个调研成果来之不易,用不好就是浪费。必须重视调研成果的宣传和转化,这也是调研工作的重要一环。一是直接转化成工作决策、措施、意见、领导讲话。二是通过会议、报刊宣传出去。特别是对领导关心的重大事项、突发性重要情况要抢抓第一时间撰写、上报。时刻谨记:慢报半拍,事过境迁,报告写得再好,也影响不大。三是将有理论价值的成果上升为制度成果,用以指导工作。
1 纪检监察干部应为党员干部的表率 ——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定位的思考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纪政纪法律执行及监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政纪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在全党上下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伟大进程中,纪检监察干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讲党性、重品行是其内在的基本的要求,做表率应该是其外在的形象定位。
一、加强党性重修养,做良好道德的表率。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选拔任用干部基本要求,如果有“才”缺“德”,那么其“能力”越强,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就会越远。“德”从根本上讲,就是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人民的勤务员。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一个 良好的道德观,这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的要求。
所谓“德”,首先是政治上要强。纪检干部一定要以
“德”立威,不断增强“德”的观念,加强“德”的锻炼,注重“德”的修养,做到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修练令人折服的人格魅力。其次是加强自我修养和锻炼。律人者必先律己,教育者必先受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把党
2 性修养和锻炼作为一生的自我必修课,时时处处以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模范遵守党章,而不能总以“查人者”
“管人者”自居。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良好道德的表率。 二、与时俱进强素质,做勤于学习的表率。
学习是一个政党生命力、创造力的源泉,是领导干部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们不懂得、不熟悉的东西还很多。面对新形势,必须刻苦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高自己工作水平和能力;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改革开放及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方针和政策。
纪检监察干部承载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肩负着反腐倡廉的艰巨任务,所从事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没有过硬的本领,没有较为全面的知识结构是难以胜任的。因此,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学习理论、学习现代经济知识、学习科技知识和历史,更要把与纪检监察业务有关的法律、条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熟记于心,认真领会,并时常结合反腐倡廉的工作实践,在运用知识上下功夫。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既要吸取新的思想,向书本学习,又要吸取新的实践经验,向实践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知
3 识素养,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能力,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基础。 加强学习对提高一个人的精神境界和道德修养很有益处。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同不注意学习是密切相关的。不加强学习,不注意修养,思想境界不高,就会浑浑噩噩,分不清哪些东西是好的,哪些东西是不好的,在自己的脑子里就没有正确的是非界限、政治界限。因此,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应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人生需要,坚持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不断掌握新知识、增长新本领、达到新境界,做勤于学习的表率。
三、精诚团结聚合力,做和谐共事的表率。 团结是一个领导班子的生命,也是一个党员干部的道德要求,讲团结、讲大局更是一名干部政治上成熟的表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应顺应时代要求,以自己的微薄之力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增强党的团结统一。要常树整体形象,常立群体威信,任何人都无权也无理由伤害和影响集体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谋求新发展、跃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的强大合力。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团结出人才,团结聚合力,团结塑形象。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坚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与同志、领导相处,一定要当面说真话,背后说好话,坚决不说别人的闲话和坏话。对于其他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
4 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达到在正确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做和谐共事的表率。 四、严于律己显风范,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古语说:“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才能使人心悦诚服。
“正人先正己”,“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此乃古训,亦是真谛。纪检干部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处理问题,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站稳脚跟、挺直腰板,努力塑造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作风问题,说到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反腐败斗争的经验证明,尽管不同的腐败分子错误性质有所不同,但几乎所有违纪违法的干部都是从作风上出问题开始的。一旦作风上对自己放松了要求,就会降低甚至丧失拒腐防变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身作风建设意识,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要把“严”字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和自己为人处事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中去,无论办案办事都要在法律条规的规范下进行。要严于律己,始终保持艰苦奋斗、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工作高标准,生活低要求,淡泊名利,抗住诱惑,忠实履行职责,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5 五、真抓实干创业绩,做锐意进取的表率。
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深怀为民之心,善谋利民之策,常思便民之举,多干惠民之事,切实把干好工作放在第一位,自觉地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和检验纪检监察工作的最高标准,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不畏权、不畏势、不唯利,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扎扎实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同时,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前进中的困难和阻力,决不搞花架子,决不做表面文章。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切实解决“为谁执纪、为谁服务”
的问题,真正肩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崇高使命和光荣职责。
当前纪检监察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要有清醒认识,在履行职责上再下真功夫、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把握新动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辟新思路、创造新办法、实现新突破,做锐意进取的表率。
反腐败的成败关系党的事业的成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党员干部的表率,这是纪检监察干部自我要求的基本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