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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法律问题论文

2023-12-07 23:5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精神科法律问题论文

【关键词】 精神疾病 【摘要】 目的 了解精神疾病患者的生活状况。 方法 采用随机访谈式方法,对400例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探索性调查。 结果 就业、经济状况、家庭监护、医疗保障是精神疾病患者突出的生活问题。 结论 应当尝试在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建立精神疾病的自我管理模式。 【关键词】 精神疾病 基本生活状况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 自我管理模式 The essential life condition survey of the400cases of mental diseases 【Abstract】 Objective To understand the life condition of the patients with mental diseases.Methods It was a adopt way of the randomised block interview,to400cases make a grouping investigation.Results The employ-ment,economic condition,family wardship and medical safeguard are outstanding life problem of the patients.Conclu-sion It should try community mental health serving on constitute a self-supervise mode of the patients with mental diseases. 【Key words】 mental diseases basic life condition community mental health service self-supervise 精神疾病危害着人民的健康,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社会竞争不断加剧,各种心理应激因素急剧增加,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日益显现,从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各类严重精神疾病的患病率和终身患病的患者在不断上升 [1] 。本文拟从精神疾病患者面临的切身状况:就业、收入来源、家庭监护、医疗保障等问题进行调查,旨在阐述:尝试在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建立精神疾病自我管理模式的重要性。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入组对象为2003年4月~2004年4月在我院住院的400例患者,均符合CCMD-2及CCMD-3诊断标准。男240例,女160例;年龄6~72岁,平均(31.65±5.34)岁。精神分裂症255例,心境障碍47例,酒精所致精神障碍41例,癫痫所致精神障碍11例,分裂样精神病11例,其他35例。 1.2 方法 采用随机访谈方法,对经过治疗后精神症状缓解或基本缓解,能够做相关检查治疗的患者357例和有家属陪护开放治疗的患者43例,进行就业、经济来源、住院状况、家庭监护、医疗状况调查,并进行百分比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就业状况 见表1。精神疾病患者存在一定的就业困难。400例患者中就业困难人员92例(分流人员61例,无业31例),占23.00%。 表1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的就业状况调查略 2.2 收入及收入来源 见表2。精神疾病患者收入偏低,家庭生活负担重者偏多。400例患者中个人收入低于300元/月或无业人员,家庭生活困难,低保人员共140例,占35.00%。 表2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的收入和收入来源调查 (略) 2.3 患者收入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 见表3。精神疾病患者个人收入对家庭生活具有一定影响。400例患者中分别有96例(24.00%)和253例(63.25%)患者的收入是家庭生活的唯一和主要经济来源。这无疑加大了患者的生活压力,患者收入的多少直接影响家庭生活状况。 2.4 住院状况 见表4。精神疾病患者再次住院率偏高。400例患者中因病情复发再次住院治疗的有170例,占 42.50%。 表3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经济收入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 略 表4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的住院状况 略 2.5 家庭人数组成状况 见表5。400例患者中有61例(15.25%)是独居,这对患者出院后维持治疗和监护是十分不利的,这也是一部分患者长期住院的原因。 2.6 医疗状况 见表6。精神疾病中自费治疗者偏多。400例患者中有186例自费,占46.50%。 表5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家庭人数组成状况 略 表6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医疗费用支付状况 略 3 讨论 长期以来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问题和防止疾病复发问题一直困扰着精神卫生工作者,患者家庭、单位和国家医疗保障部门为精神疾病患者所支付的人力、物力、财力不断增加。通过对本文调查不难看出精神医学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就业,经济收入,家庭生活状况,维持治疗,预防,监护,医疗保障每一方面的压力都对精神疾病患者产生巨大影响。是否有患者同时具有上述压力本文未做分析,但防止疾病复发,降低医疗支出是改善患者生活状况不争的事实。目前许多国家已在开展和循证研究包括抑郁症在内的慢性病自我管理计划(chronic disease self-management program,CDSMP),这是一种新型的自我管理模式,它和传统的单纯的疾病治疗和病人收容模式有着根本的区别。它主要是由专业人员在社区采用团体辅导的形式,使患者通过系统地学习后能够明确其行为方向,增强对健康的信心,监控疾病症状,情感变化,提高自己对疾病状况的适应能力。实施自我管理模式实质上是建立了一种经科学验证的适应慢性病管理的保健模式,它强调真正以患者为核心,通过医患协作来保持患者生理,心理,社会功能的全面的健康状态。从我国上海开展的CDSMP随机调查试验证实:这一新型的教育干预模式是一种较好的社区保健模式 [2] 。精神疾病患者出院后的巩固治疗和维持治疗非常重要,反复发病是降低患者生活质量,导致患者家庭致贫,返贫的因素之一。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实现人人享有精神卫生保健,是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努力的方向。因此应当尝试建立社区精神卫生服务自我管理模式的工作,通过这项工作形成以精神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的工作体系,延续巩固患者住院期间的治疗效果,承接患者出院后的维持治疗和康复训练,并把精神疾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传授给患者、患者家属、社区人群,通过家庭、社区的力量关心、关爱患者,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疾病康复,早日回归社会。 参考文献 1 沈渔.精神医学,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101. 2 骆宏,谢斌.自我管理模式及其在精神卫生服务中的应用.上海精神医学,2004,16(2):117-119.

医院精神科工作总结范文2020精选5篇

总结 所要反映的是全局工作或某项工作的全貌,所以在内容安排上要考虑到方方面面,全局工作不能遗漏哪个方面,单项工作不能遗漏哪个环节,否则就会影响 工作总结 的客观性和全面性。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医院精神科工作总结 范文 ,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医院精神科工作总结范文(一)

20年是全国卫生系统继续深化改革的一年,一年来,在院领导和护理院长及科护士长的领导、帮助和指点下,本着“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病人”的服务宗旨,较好的完成了院领导布置的各项护理工作,完成了年护理计划90%以上,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认真落实各项 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提高护理质量,确保安全医疗的根本保证。

1、护理部重申了各级护理人员职责,明确了各类岗位责任制和护理工作制度,如责任护士、巡回护士各尽其职,杜绝了家属自换吊瓶,自拔针的不良现象。

2、坚持了查对制度:

(1)要求医嘱班班查对,每周护士长参加总核对1-2次,并有记录;

(2)护理操作时要求三查七对;

(3)坚持填写输液卡,一年来未发生大的护理差错。

3、认真落实护理常规及显微外科护理常规,坚持填写了各种信息数据登记本,配备五种操作处置盘。

4、坚持床头交接班制度及晨间护理,预防了并发症的发生。

医院精神科工作总结范文(二)

科室是构成医院的一个细胞,也是维护医院稳定发展大局的基础,医院的整体和谐取决于其内部每一个科室的和谐。为认真贯彻落实医院关于开展“和谐建设促发展,医疗服务上水平”主题系列活动,响应我院为民健康,从我做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年争创活动,我们为创建和谐科室做了一下工作,目的就是进一步推进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增强职工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的自觉性,营造医患和谐互动的双赢局面,让医护人员了解患者的就医感受和需要,让患者及家属理解精神卫生行业的特殊性。

一、加强学习、宣传、 教育 ,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提供一流的医疗服务。学习体会“以病人为关注焦点,构建和谐医院”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精神,牢记服务宗旨,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端正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科室继往年开展“双争”之后,今年在全科范围内开展了“人性化服务、亲情服务”活动。活动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不仅有效地降低了病人就诊、住院费用,医疗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而且着力将优质服务贯穿全程医疗服务过程中。一是树立优质服务理念,提出科室服务理念,树立起各具特色的服务理念和行为规范。二是落实医疗服务规范,落实周六、日医生查房制度,建立“医患联系”随访制度。三是拓宽医疗服务范畴,设置“咨询门诊”,特殊病床如家庭病床扶贫病床等。四是深化主动服务,使住院病人有到家的感觉,全面照料病人的衣食住行。五是提供延伸式服务。护理服务范围从以往的病区。

服务延伸到入院前登记和出院后随访,一年来,科室在坚持对病人实施个性化医疗、人性化服务,吸引了大量患者的就医就诊,住院病人数明显增长,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多次向病人及家属征询各方面、各环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使科室整体服务链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医护医疗技术学习和提高,提供一流的医疗技术,打造一流的职工队伍

加强业务学习,三基三严训练,采取教育学习培训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技术素质和工作能力。如运用多种形式,强化正面教育,普及医德医风和岗位职业道德的修养,做到学习模范人物与先进典型相结合;评先树优相结合;利用专家会诊时间,讲课时间,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利用病历讨论,主任查房积累临床 经验 ,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才队伍不断加强。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拓宽了业务范围,满足病人的需求。

三、强化管理,创新管理,推行一流的医疗管理

深化严细实,加强医疗质量监督检查考核,做到依法行医,以德行医,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努力为就医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规范、温馨、细心、爱心、耐心服务。

1、认真学习特钢医院关于开展规范化服务科室22项 措施 ,37条考核扣分标准,加大对医疗质量管理和惩戒力度。科内定期召开会议,每周一次,强调安全,质量,医生,护士职责执行情况;每月两次安全,质量检查,对不合格表现给以彻底整改、查办。抓好“三个环节”的管理和监控,入院时:全面查体,彻底搜身,详细病史,严格用药;住院时:

严密观察,安全护理,文明服务,医患一家;出院时:注意事项,复查标准,热情欢送,令人难忘。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定期进行 安全教育 ,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定期对病历进行检查和评估。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评估:病史采集的真实性,体检的全面性,辅检的及时性,诊断与治疗的综合性,病历书写及时程度。对病区内设施,病人衣物,床铺定期检查,定期搜身。对病人的饮食进行观察。病人一日三餐除特殊情况外必需督促病人饮食,对不进食者及时汇报并作相应处理。

2、积极调整医疗结构,采取有效措施,想方设法降低医疗费用,取得显著效果。一是抓合理用药。二是抓单病种费用。三是抓一次性材料的使用。四是加快病床周转。通过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保证了科室今年圆满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费用指标,在科室业务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下,使各项费用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切实减轻群众的负担。

四、不足之处

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精心服务、爱心关怀”还没有成为每一位员工都认同的价值观,科室的行政管理、经营管理水平、教学水平仍有待提高,专科影响力也有待提高,科室医疗技术形象仍然未被广泛认同等等。

总之,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主流,我们会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学习不足之处,我们有信心我们做的会更好。

医院精神科工作总结范文(三)

一年来,在医院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指导和帮助下,为认真贯彻落实医院关于开展“和谐建设促发展,医疗服务上水平”主题系列活动,响应我院为民健康,从我做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年争创活动,结合本人实际,积极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医疗服务医疗技术水平,创新管理,千方百计为增进医患沟通,积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构建和谐医院提供支持和保障。

医疗卫生工作与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往往通过医疗卫生服务看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看政府管理水平,看社会公平和谐。因此,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构建和谐社会又离不开和谐的医患关系。医患关系紧张,彼此缺乏信任,医疗纠纷增加,是当前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医患关系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医患之间缺乏信任,医患沟通不够、医疗纠纷增加,在医疗过程中缺少人文关怀,有医疗资源不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患者有意见;有医疗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群众不满意;也有更复杂的社会因素。既有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也有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还有管理监督不力等原因。从个人角度来讲,我的工作总结是: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

这是做人、做医生的根本。因此,我非常重视学习,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主导思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中 爱岗敬业 ,吃苦奉献,能够讲大局、讲原则、讲严以律己,维护领导,团结和尊重同志。时刻从病人角度出发,向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维护医务人员的圣洁形象。

二、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这是做医生的技术保障。自工作以来我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经常参加专业培训班,进行继续医学教育,聆听专家学者的学术讲座,学习新的医疗知识、技术和先进经验。始终坚持以新的理论技术指导工作。在教学科研方面,在常见病多发病基础上,重视对急危重病人的诊断处理,加强对酒依赖、癫痫、妇女精神卫生、精神药物疗效和副反应、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等方面的研究,积极总结经验撰写论文。20年发表省部级论文1篇。承担医学院临床医学和英语本科班精神病学理论授课和见习带教工作。并以各种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为板带厂女职工进行 心理 健康知识 讲座等。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如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量表测评等,为我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承担我院专业会诊出诊工作60人次/年。发挥了专业优势,加强了专业间的对话,改善了医患关系,减少了医患纠纷。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待病人一丝不苟一视同仁。未发生任何差错和事故。

三、牢记服务宗旨,端正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创新管理

这是我作为医生的行动指南。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努力为就医群众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队伍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学习和借鉴专科医院的经验,逐步推行社会化,家庭化,人性化,开放式的精神疾病治疗管理模式,虽然加大了我们的工作量和管理难度,但赢得了患者及家属的认同,拉近了医患关系。为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病人需求,建立老年, 儿童 精神病床,家庭病床,扶贫病床,制定系统的康复治疗指导随访制度,丰富治疗康复手段,拓宽业务范围,为病人提供多形式,全方位,全过程,全身心的优质服务。同时,加强科室安全和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做到依法行医,以德行医,合理、公开收费,让病人放心满意。连续两年带领科室获得双争先进科室。既杜绝了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提高了业务水平,又满足了病人的实际需求,改善了医患关系,提高了病人满意度。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组织的要求,病人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自身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知识;二是工作的协调能力管理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为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虚心学习,改进不足,踏实工作,再接再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加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做一名让病人满意放心的医生,不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

医院精神科工作总结范文(四)

20年即将过去,在这一年里,医务科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维护医疗质量与安全,不断学习、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树立以人为本,做到科学发展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20年医务科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1、建立医务人员技术档案

今年,医务科通过策划运作,收集、整理了全院医、药、护、技人员档案,做到每人一份技术档案,存放于专用档案框中。同时制作了电子档案,更加全面地了解了全院医务人员技术结构,方便了医院的管理,为他们晋升、晋级、进修、培训提供了便捷与保障。

2、做好医务人员的好后勤、好帮手,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20年,围绕在职医务人员晋升、晋级,医务科不遗余力做好大量工作。帮助符合晋升条件的医务人员报名参加外语、计算机、理论水平测试,和晋升档案组织准备工作等,做到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晋升、考试不因人为因素而耽误,让医务人员感受到主管部门、医院对他们的关心与关怀,提高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疗工作的生命线。20年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务科做了如下工作:

1、建立健全各种医疗管理组织

今年,医务科组织成立了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危重病人抢救领导小组、输血管理委员会,为医疗质量与安全提供了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各种规则制度

今年,医务科结合我院实际,参考相关医疗管理制度,制定了《医院十三项核心管理制度》,并人手一册。同时制定的制度还有《病历书写制度》、《处方管理制度》、《临床输血相关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住院患者化验检查程序》等,为医疗质量与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3、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监督责任制

一年来,按照医院管理规定,医务科每周一次参与行政大查房,定期不定期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的检查与监督,及时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医疗行为实施奖惩。起到了全程监督,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的作用。

三、积极开展医疗活动,圆满完成医疗工作

医务科在全院医疗活动中起主持、管理、组织、协调之责。今年医务科围绕全院医疗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使全院医疗业务活动规范、有序,医疗业务工作完成很好。

四、积极调解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工作秩序

在当前的医疗背景下,医疗纠纷时有发生,我院也不例外。医疗纠纷发生后,直接导致正常医疗秩序的破坏,更有患者会导致群体性暴力事件的发生。它是一个十分复杂而难以解决的问题。面对医疗纠纷,医务科总是全力以赴,每起纠纷的协调、资料的整理、均能及时组织到位。

医疗纠纷处理后的医疗 保险 赔付工作亦由医务科主导负责完成。今年共主持及自己处理医疗纠纷起,医疗纠纷的处理率达100%,医疗保险赔付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直等保险公司的赔付。

五、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增强医院发展后劲

新技术、新业务,是医疗发展的趋势,是医院新的医疗收入增长点。今年医务科协调引进了“长程心电图”等新技术、新业务,起到了推广医院业务与发展的作用。

六、开展医疗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素质

医疗技术是医院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今年医务科组织大型医疗业务讲座起,其他小型讲座多次。要求临床科室每月举办业务技术讲座次,增强了学习的氛围。选派各科业务人员参加孝感医学会组织的各种各级学术年会,推进了医务人员学术交流。通过培训、进修及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了医务人员的医疗业务整体素质。

七、鼓励临床科研,提高医院影响力

科学研究是学术发展的基础。医务科积极鼓励医院各科医务人员,结合临床实际,积极开展临床科研和撰写科研论文。今年共取得科研成果一项,发表及交流学术论文篇。

八、开展临床教学,培养后继人才

医疗教学是医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院共接受襄南片内科医生培训的项目一项,圆满完成了培训工作任务。

九、组织健康体检,造福学生、居民

今年,我院对个乡镇共计所学校多学生健康体检。对学区共计多名老师、工人等余人进行了健康体检,慢性病审核多人,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十、树立整体意识,配合中心工作

树立整体意识、大局观念,积极配合医院中心工作,是医务科的工作准则。今年在全球范围内势虐的甲型h1n1流感,为人类的健康带来了危险。面对这一特殊事件,医务科积极组织与配合,及时完成了医院甲型h1n1防控领导小组及实施细则,建立了发热门诊与发热预检分诊处,组织了医务人员甲型h1n1流感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我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井然有序。

然而,20年,医务科在取得了一些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者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医务管理组织不够完善,制度不够健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以致发生两起重大的医疗差错、事故。这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努力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让我们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不断克服前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扰。我们相信,有医院的正确领导,有全体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医院的明天会更好。

医院精神科工作总结范文(五)

自今年月份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以勤恳、踏实的工作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积极向科室主任、同事请教学习,在取得一定进步的同时,也暴露了自身的一些不足。

现将我本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认真学习党中央的各类文件精神,切实贯彻党中央及国务院的方针政策,支持医院领导及科室主任工作,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各项制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要求进步,加强政治思想和品德修养。

二、工作方面

在工作中努力求真、求实、求新,以积极、热情的心态去完成各项工作,以勤恳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工作,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作为一名刚刚离开校门参加工作的新员工来说,实际操作的工作经验缺乏是我的弱点。

为此,在日常工作中,除了积极工作,在实践中汲取经验外,还主动向身份的同事求教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虽然刚参加工作不久,在科主任、技术组长及前辈的支持和关怀,到目前为此我可以独立操作dr、ct等医学影像设备,并独立排班上岗。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同事的好评

三、组织纪律方面

我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工作守时,不迟到、不早退,始终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成绩方面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我们起草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的 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学习活动的通知》。转发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了《医疗机构病案书写规范》,明确了今年医疗质量的目标,措施和业务指标,规范了广大业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教育大家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全院的安全医疗奠定了基矗

(二)加大临床医疗质量的检查力度,争创一流的保健院。为更好的落实临床医疗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我院医疗保健的服务水平,在彭院长的带领下,多次召开各科主任会议,布置临床工作,就我院医疗保健工作的发展广泛征求意见;为进一步抓好落实,院领导和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深入各科室,就业务学习,病历书写,疑难病历讨论,差错登记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督导各科室严格按保健院的各项制度办事,查漏补缺,通过检查,使许多临床易于疏忽的问题得到顺利解决。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定时召开各临床科室医疗安全会议,就各科室出现的差错及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加以讨论,商量下一步的工作及如何防范,为临床安全医疗提供了较可靠保证。

20年过去了,今后我将继续发扬优点,争取更大的进步。

法律方面论文

城乡二元中国的法治背景和前景

用意识流式样的文学语言恣意叙述关于法治和法律的学术,似乎是朱苏力教授的一个爱好和习惯。这一点,在他最新出版的作品《道路通向城市》再一次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使我不得不相信他在考入北大法学院的时候原本就是一个热情洋溢的文学青年了。
这本书于2004年5月由中国法律出版社出版,洋洋洒洒写了30万字左右,除去引论以外,大部分是作者近几年来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者讲演稿的汇集。但是,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尽管这些论文是分别撰写和发表的,却大致是按照我的统一规划进行的,并且在最后编辑本书的时候,为了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我也对许多论文做了文字修改,增补了部分文献。”①这表明了作者的一种负责的学术态度以及该著作学术思想的形成与集中过程——所谓“统一规划”也罢“统一整体”也罢,都是作者对中国法治进路和法社会学问题的以往思维瓷片的一种“考古式”粘合。
首先引起我特别注意的是该书的书名,很有意思地与苏力过去的一部作品《送法下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的书名形成了高调的反差。关于这个书名,作者解释说它是来自凡尔哈伦②的一句诗,是一个关于中国当代社会转型的隐喻,同时也作为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的背景和基本制约。我倒是从中看到了隐喻中的隐喻,表明作者对中国法治实践所进行的考虑已经从农村折返到了城市,也许还意味着苏力本人学术思想和立场的折返与转型。因为在前一个书名中,比较明显地反映出苏力把中国法治实践的主要战场设想到了农村,而现在则设想到了城市。这种设想的转移,我认为是科学的与合理的,理由在于,传统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正在发生变革和解构。在过去十多年以来,中国的农村、农民和农业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量的青壮年农民被先进的农业生产力所解放成为了新兴的和现代的中国体力工人阶级,并逐步在数量上和法律权利需求的不满程度上呈正比例地增长着,相对于原来的市民阶级而言,他们对于法治产品的供给有更多的诉求和渴望,他们将成为中国法治进程的战略性推进力量或者成为战术性破坏力量。中国的乡村被从城市中发射过来的无线电波所包裹和诱惑,也被章鱼般的城市日益吞噬或者压迫,从而对二元中国发出了要求社会平等的城市化或者城镇化诉求,这将导致法律上的地方自治权利要求的增大乃至于联邦主义法律思想的萌芽。中国的农业已经从自给自足型经济转向对城市的资源供给型经济,使得中国辽阔乡土社会中的田园牧歌被契约和货币的嘈杂所哽咽或者替代,这也在不断地提醒着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和苏力等法学家们:大家族式的宗法社会已经彻底雪融,城乡一体化趋势导致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正在占四分之一地球人口的商土中国开始进行,这将使中国的城市(镇)化的乡村和“乡村化的城市”③产生大致相同的法律供给需要。如此,便是城乡二元中国法治实践的切实背景,起码现在越来越清晰和明朗。这样一来,如果苏力的学术视场不及时伴随社会的转型而转型,就要落后于时代了。
而后引起我注意和阅读的,是该书的目录。如果说一本书的名字是“龙的眼睛“,那么书的目录一般就是“龙的骨架”了。分析龙睛看到的是作品的重心所在,而领略目录则可以窥探作者学术思想的脉络和间架结构。该书从目录上看,主要由四个板块组成,第一板块由《你看到了什么?(代序)》、《致谢》和《引论——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三篇文章组成,其中《你看到了什么?》是作者以第二人称方式为自己这本书所写的一个“段落大意”,也是一个“他我批判自我” 式样的书评,比较中肯和客观,尤其是对于喜欢文学的法律学术人而言,看完了这个代序,除非你继续对苏力观点后面的论据和语言过程依然很感兴趣,否则,该书其余的文字基本上就用不着看了。当然,法律职业人和非法律专业的普通读者可以在好奇心或者求知欲的驱动下,到后面那些具体的书页里去浏览浏览作者的论据和行云流水般的法(文)学笔触。至于《引论——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是作者已出版过的作品的再次复写,这篇文章也许是作者终生学术思想的灵感之源,它主要探讨了中国社会变迁与中国法治实践的互动和交叉,建立了作者“任何法律的合法性都要从社会中取得”的法治理念。这种理念被作者一再声张与喧哗的目的,是要对中国现在的法治实践进行不断地提醒,让法治回应或者满足社会生活的种种需求;另外一个重要的目的,苏力一直想对主流法学派别也就是规范性法学研究进行“纠偏”,或者是争夺中国当代法学的话语权与公共传播的制高点。
第二板块,是该书的第一编,被作者命题为《宪政与立法》,其中第一章的标题是《中央与地方的分权》,第二章的标题是《当代中国立法中的习惯》, 第三章的标题是《最高法院、公共政策和知识需求》。第三板块被命名为《司法制度》则是第二板块中第三章的自然延续或者说深入细致论证,作者用长达四章文字的篇幅谈论了中国的法院、法官、司法考试等似乎是琐碎和细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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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
  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
  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
  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
  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
  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
  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
  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
  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
  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
  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
  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
  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
  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
  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
  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
  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
  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
  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
  二、商法类:
  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
  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
  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
  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
  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
  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
  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
  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
  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
  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
  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
  15. 论强制保险制度
  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
  17. 论消费保险合同
  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
  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
  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
  三、民法类�
  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
  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
  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
  --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
  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
  --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
  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
  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
  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
  --论民法中的身体权
  9. 试论名誉权
  --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
  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
  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
  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
  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
  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
  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
  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
  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
  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
  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
  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
  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
  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
  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
  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
  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
  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
  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
  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
  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
  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
  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
  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
  36. 论预期违约责任
  --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
  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
  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
  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
  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
  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
  --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
  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
  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
  --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
  48. 雇主责任浅析
  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
  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
  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
  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
  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
  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
  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
  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
  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
  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
  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
  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
  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四、诉讼法类:
  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
  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
  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
  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
  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
  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
  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
  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
  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
  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
  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
  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
  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
  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
  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
  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
  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
  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
  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
  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
  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
  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
  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
  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
  28. 沉默权问题研究
  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
  五、刑法类:
  1. 论特殊主体犯罪
  2. 论挪用公款罪
  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
  4. 论罪刑法定原则
  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
  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
  7. 安乐死问题探究
  8. “非法经营罪” 探究
  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
  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
  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
  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
  14. 论不作为犯罪
  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
  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
  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
  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
  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
  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
  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
  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
  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
  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
  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
  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
  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
  6. 谈无讼与息讼
  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
  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
  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
  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
  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
  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
  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
  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
  15. 论法的时代精神
  16. 论国家主权豁免
  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
  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
  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
  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
  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
  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
  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
  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
  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p.126.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pp.135、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3.Aufl.1975,5.124f;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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