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一篇长达123页的实名举报材料在网络传播,称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张裕卿教授和其女学术造假。记者了解到,举报人为原天津大学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吕某。在举报信中,吕某称其来自普通的农民家庭,于2014年被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师从导师张裕卿。
举报材料称,张裕卿在2011年到2020年间,所做的实验、发表的论文多次造假,并多次帮助其女儿发表论文等。
“张裕卿教授不仅使用造假的实验记录,造假的实验数据,还用和这个项目无关的文章来骗考核人,最后当考核人来我们实验室检查时,张裕卿当着我们学生的面拿出一大瓶购买的二氧化硅粒子说是我们自己合成的多功能新型粒子,指着我们实验室十几年前搭的不锈钢装置说就是用这个给他们做的铸膜液。”举报人称,那个不锈钢装置早已年久失修,张裕卿前一天才把早已掉落的插头接好,第二天说就是用这个装置给他们做的铸膜液。
举报人称,2017年,他曾就学术造假事件和张裕卿沟通,张裕卿在给他发的邮件里称“你目前的行为已经构成歪曲事实、敲诈勒索,这个情况学校已经获悉,并在公安局报警。如果你不停止你的做法将会承担相应的后果。”
扩展资料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回应:
据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网站19日消息,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收到有关张裕卿教授的实名举报后,学院立即成立专门调查组,依规开展调查。经调查组初步查证,认定张裕卿教授学术不端行为属实。
张裕卿教授承认其本人有学术不端行为,并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目前,天津大学已解除与张裕卿的聘用合同。其他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新京报-天津大学一教授被实名举报学术造假,校方:行为属实,已解聘
1. 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变,春节后,事件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2006年6月博士毕业后进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为李连达院士。李连达是该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在整个“贺海波论文事件”处理过程中,学校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除作为合作作者的1篇论文外,贺海波作为第一作者的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士导师实验数据,以及一稿两投、部分图表数据张冠李戴、重复发表、擅署他人名字、擅自标注基金资助、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语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有鉴其问题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学校当即作出了处分:去年11月决定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由于贺的行为在国内外范围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学校决定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我校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XX副教授。根据至今近4个月的调查,没有证据指向吴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作为研究室主任严重管理失职。最近,我们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撤销吴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根据所有相关人员的陈述、笔迹鉴定和目前掌握的其它材料来看,涉及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中李连达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贺海波擅署的,没有证据说明李连达参与了论文造假、剽窃和抄袭等。李连达院士作为院长、学术带头人和合作导师,对贺海波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察不严的责任。现院长任期届满,学校将不再续聘。2. 2009年的岁尾对于井冈山大学的讲师刘涛和钟华来说将是难跨过的一道年关,他们在2007至2008年共发表70篇论文的骄人战绩变成了一场难以收拾的闹剧。日前,一份三人署名的社论通告近期发布在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上,认为刘涛和钟华的70篇论文涉嫌伪造数据,明确指出,这些研究“是不可能从这些数据中产生的操作”的“学术欺骗”。消息在国内引起热议,对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来说,更是平地惊雷。张泰城:原来从来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感到非常震惊。其中一个人在外面学习,我们把他叫回来,停职调查,一经查实我们会严肃处理。这是他们个人的行为,学校对这样学术造假、篡改数据的行为是非常痛恨的,井冈山精神就是实事求是。除了论文数据涉嫌造假,两名作者的身份也从讲师摇身变成了教授和博士,许多网友对这双重欺骗非常愤慨。记者采访了井冈山大学党委书记万继抗,在万继抗的介绍中,第三重造假又浮出水面。万继抗:刘涛是搞工学的,从专业发展上他不可能在这个领域里研究,但他偏偏在这个领域里发这么多文章(27篇)。他也是受到钟华的启发,钟华私下里把这里面的奥秘告诉他,然后他就也有意在上面发文章。名利驱使应是关键什么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使两名讲师为了发表论文不惜频频犯错,许多评论都指向职称评定,调查中记者发现,名利的驱使才是关键。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跟他们两个评职称应该都没有关系,如果2007年的文章应该在2007年初或2006年做的,但他们都是讲师,到现在还是讲师。万继抗:不好认定他们是为了评职称而造假,如果是为了评职称他不会要求这么多论文,不会要求在一个刊物、短短的一段时间里发几十篇,这已经是有点疯狂的行为了。他不是职称评定的导向功能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被三大检索系统检录的文章,篇数都很低的,不会要求有几十篇之多,(应该是)是个人名和利的驱使了。万继抗也表示了对刘涛和钟华的痛心。万继抗:这两个老师这种情况我们也很痛心,30多岁,正在一个好的趋势当中,出现这么严重的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对他们将来的发展肯定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这是一条“高压线”啊。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表示,论文涉嫌造假1年前也引起了学校的怀疑,但刘涛和钟华草率的解释导致了有关职能部门的忽视。张泰城:他们发论文的事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是知道的,因为我们会统计。一开始就怀疑他造假,觉得怎么会发表这么多,后来他们说晶体这种比较容易,发现一个分子的结构有点差异。《晶体学报》社论表示,调查仍在继续,所有由井冈山大学投递到《结晶学报》相关卷册的稿件现已被标记,并检查其真实性,问题论文数量可能继续攀升。不少人评价,这是“井冈山大学”被拖入了黑名单,这意味着,未来,有可能来自这个学校的任何论文,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才能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井冈山大学党委书记万继抗坦言,负面影响需要一一面对。万继抗:产生的负面影响极广泛,这个是肯定的。对井大的形象、对井冈山大学的教师都会产生影响,如果《晶体学报》采取一些制裁的措施,这也是情理之中,网友有批评也是情理之中。3. 黄宗英,男,1993年攻读北大美国文学博士学位,1996年7月留校任教,1997年8月晋升为副教授,事发前是系工会主席。对黄展开调查起因于今年1月2日,一网民在学术批评网上发表《一部不折不扣的抄袭之作———评北京大学英文系副教授黄宗英先生著〈艾略特———不灭的诗魂〉》。这位署名为“钟南虎”的网友以7000余字篇幅详细罗列《艾》书的剽窃细节,认为黄的《艾》书乃基本直接剽窃自英国作家彼得·阿克罗伊德所著《艾略特传》。此后,北大外语学院成立学术小组进行调查。2月18日,黄宗英提交《自查报告》,认为“直接从《艾略特传》中译本抄袭而来的”文字只占总字数的25.6%,其他是用“采用”、“参照”、“改写”、“改译”等方法,不算直接抄袭。对于其他书稿以及论文存在的问题,黄则予以否认。但《北京大学英语系核查组关于黄宗英学术剽窃行为的评价报告》称,根据《美国语文学会研究论文写作指南》对剽窃行为的定义,黄宗英的《艾》书剽窃部分占到全书的74%。同时,黄宗英在国际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一个人本身就是一座城市”:威廉斯的〈帕特森〉》,基本上是对三位美国学者论述长诗《帕特森》的原文进行缝补连缀而成的抄袭作品。《北京大学英语系有关黄宗英学术违规问题的定性意见和处理意向》显示,今年1月起,北大英语系学术小组对黄宗英1999年至2003年期间的学术成果:《艾略特———不灭的诗魂》(长春出版社1999年)、《抒情诗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英诗《古舟子咏》详注、8篇学术论文,以及1篇英文国际会议论文的审查发现,“所有发表著作均有明显剽窃问题,且程度严重,面积大……有严重剽窃情节的文章达20篇”。北大英语系副教授黄宗英因学术剽窃行为,日前被院方解聘。黄的剽窃细节以及北大外语学院的处理意见已在学术批评网上公开发表。4. 黄庆,男,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首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历任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院长和西南交大副校长。西南交大经管学院院长贾建民在内的7名教授,实名举报黄庆9年前的博士论文抄袭。西南交大学术委员会作出认定结论,称“黄庆博士论文第四章抄袭事实成立,且性质较严重”。随后西南交大对黄庆的抄袭问题作出处理,取消其博士学位,撤销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最近记者从西南交大的官方网站上看到,该校现任领导名单中,曾经担任该校副校长的黄庆没有名列其中。5. 学生举报导师:全国最早的案例是2011年山东大学博士后甄鹏举报其硕士阶段的导师山东大学物理学院教授李华学术不端。 与此相关联,甄鹏将其同事起诉到法院,最后闹到最高人民法院。此事经《济南时报》、《齐鲁晚报》、山东电视台齐鲁频道和公共频道报道,科学网、新浪网等转载,引起当时的广泛关注。2014年初,复旦大学王宇澄举报其导师王正敏院士成为舆论热点。 这是第二起学生举报导师事例。
天津大学、厦门大学“两硕士论文雷同”事件处理结果:涉事两名学生(硕士)存在由他人代写、买卖论文(估计是找的贩卖论文、代写论文的机构公司)的学术作假的行为,均撤销其所获硕士学位,收回、注销硕士学位证书。这个处理方式是很妥当的。我们应当注意,正常来讲,毕业后学校给发两个证书,一个是毕业证,代表你在学校里读了三年书,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成绩合格,这个证与学术造假无关;另一个是学位证,代表你在经过三年的学术训练之后,达到了一定的学术水平,完成学术论文,这个证书与学术造假有关,应予撤销。事件大概:天津大学刘某某,2018年6月26日获得天津大学的工程硕士学位,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为:基于J2EE的环保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厦门大学林某,2018年毕业,硕士论文为基于J2EE的环保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两人在同一年毕业,而硕士论文上网公布需要好几个月甚至一年,所以不存在他们二人互相抄袭的问题,肯定是他们二人抄袭了同一个人、或二人论文由同一人撰写。所以,很明显,他们遇到了不良商家,一篇论文卖给了多个人。这背后是一个巨大的非法产业链。主要是代写论文、学术造假产业。一篇硕士论文市价在数万元、本科论文数千元起,中文核心期刊发文从数千元到一万元不等,SCI论文发表则需要三万元起步。感兴趣的可去某Q搜一下,这种代写论文、学术造假的群成千上万、明码标价。2、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马某某学术论文抄袭事件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马某某(应该是在读博士)在《思想理论教育导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XXXXX内法规发展历程探析》一文部分(约2000字雷同)抄袭杨云成、张希贤等在《湖湘论坛》发表的论文《XXX以来的XX内法规制度建设:成绩、特点与启示》。上述两篇论文存在两千多字雷同情况。约有六个段落、两千余字高度雷同。清华大学马某某的论文显示的发表时间是2018年6月20日,杨云成、张希贤的学术论文于2017年9月20日收稿,发表日期为2018年1月5日,比前者早五个多月,此外,值得注意的马某某论文的参考文献中未包含前论文。目前未看到相关处理意见。3、电子科技大学与武汉理工大学2007届某硕士毕业论文高度雷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