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实施我区幼升小阳光入学工作改革,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吉教基一字〔2016〕7号要求,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入学”,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保证就学原则。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弱势学生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二)免试免费原则。任何义务教育学校都不得采取考试方式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准收取入学费用。
(三)相对就近原则。因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不尽合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实行“按学区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
(四)阳光公开原则。实行“阳光入学”,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环节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五)科学规划原则。依据《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要求和学校承载能力,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六)学区相对稳定原则。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以单校划片为主,对于难以施行单校划片的,实行共有学区,多校划片(具体以学区划分方案为准)。
(七)一次性录取原则。每个学生只能在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之间任选其一,实行招生入学工作时一次性安排。
(八)统筹安排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既可凭房产证、进城务工证明、暂住证等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申报,由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免费的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也可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九)优抚优待原则。对军人子女入学政策按《吉林市军分区政治部、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吉林市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入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分政联〔2016〕1号)执行、对援藏期间干部子女入学政策按《关于做好我市援藏干部子女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市教通字〔2008〕67号执行、对人民警察荣立二等功以上人员子女入学政策按《吉林市公安局、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吉林市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的人民警察子女优待入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市公发〔2015〕25号)执行。
(十)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原则。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三、工作安排
1、6月1日,公布《城区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2、6月1-4日,各小学校依据《龙潭区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将本校的学区范围、时间安排、工作流程张贴到社区、小区、校门等醒目位置。处于共有学区的小学要标明其它几所小学的招生电话。在小学招生入学期间,各校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咨询工作,保证电话畅通。
3、6月5-12日,家长(监护人)登陆“吉林市教育信息网”的幼升小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注册、信息录入工作。
4、6月15-17日,家长打印学生信息表。
5、6月20-22日,家长(监护人)持网上打印的信息采集表、户口簿、房产证及所在社区证明(或租住地社区出具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学校根据本校的招生计划数量和学生提交的证件材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及相关材料,录入到“幼升小”系统,并收好原件、复印件等待复审。(每个学生只能申报1所学校,居住在共有学区的学生,如申报学校满额,可到其它未满额学校报名审验。)
6、6月23-27日,区教育局通过“幼升小”系统对区域内小学预审情况进行复审。
7、6月28日,市教育、房产、公安部门对房产证、户口簿、佐证材料电子版及原件进行审核。对相关证件信息审验不合格的小学新生,重新登记报名信息。
8、6月30日,区教育局向各小学下发新生《入学通知书》。
9、7月3日,新生在家长的带领下,携带《入学通知书》于8:00--11:00到学校报到。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成立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霞龙潭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苗春红龙潭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陈翱翔龙潭区政府教育总督学
成员:穆莉基础教育科科长
宋凤霞党委办公室主任
龙潭区域内各中小学校校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服从大局,工作中要讲政治、讲政策,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严密组织,严明责任,按照程序办事,落实相关责任。
(二)公开透明,确保实施。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阳光操作,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环节公开、透明,确保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违规问责。凡各校违反本方案的招生入学行为均为违规。广大家长和学生要自觉抵制和举报,不要参与违规招生入学行为。参与违规招生入学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负责,并追究违规学校及相关领导的责
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吉教师字[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包含居住证)在吉林省或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中国公民,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21年1月14日8:00- 1月17日15: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
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得进行美颜、使用特效,不得使用翻拍照片。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地(包含居住证)选择相应考区, 港澳台居民考生选择在其居住所在地考区,根据报考类别选择相应考试科目,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区报考。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1月18日17:00。网上资格初审由各市(州)考试机构在网上进行(长春市除外),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的信息填写是否基本符合要求。选择长春市考区且身份证号前四位非2201的考生,需要考生本人持长春市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到长春市各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特殊提醒:需要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出示本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果二者状态异常,即非绿色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到达或途径”地区显示考生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体温监测高于37.3℃,考生须出具3天之内有检测资质机构做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长春市各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考生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确认审核时可摘下口罩);长春市内高校在读学生和身份证号前四位为2201的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不需要现场确认;户籍(包含居住证)为公主岭市的考生报考时仍要选择公主岭考区,不需要现场确认。
考生应对所填写内容及上传照片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认证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考生信息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才能缴费。
(三)网上缴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吉发改价调联[2019]66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70元/科.人。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1月19日24时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并缴费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1年3月8日-3月13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特别提示
1.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4.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5.考生需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6.按照我省过渡政策,自2015年起,原省考成绩及合格证不再适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全部项目。
三、考试方式
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使用纸笔考试方式。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为2021年3月13日(周六),各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笔试。
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特别提示: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目: 201、202、301、302 )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 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 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 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五、疫情防控须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须严格遵守以下防疫要求:
(一)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现居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按照现居地政府要求,执行现居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考生本人考区所在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随时关注考区所在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规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严格执行。
(三)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要提前报告,并为执行现居地和考区所在地政府的防疫规定预留出充分时间。考生本人要提前了解当地政府的相关防疫规定,为执行相关规定预留出充分的时间。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具体下载说明附后)。所有考生还需填写《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
(五)考生需自备口罩,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除需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以外,还需要通过手机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本人填报的《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进入考场后需提交《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主动接受入场检查。考生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直接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考生参加第一科考试进入考场时将《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交给监考员。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面试考区所在地政府、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2021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2021年4月15日。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含周六、周日)(具体查卷时间由考试机构确定),向当地市(州)、县(区)招考服务中心(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由户籍所在地(包含居住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港澳台居民由其居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2021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4月15-18日,面试日期:2021年5月15-16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四)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
(五)有关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月8日
关于2021上半年吉林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通知的具体内容,小编就分享到这里了,打算报考的各位考生,请大家务必记好时间,按时完成考试报名!想要了解更多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吉林幼升小入学注意事项
1、年满六周岁;
2、具有本市区户籍;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市区户籍: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的居住证明或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3、就读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4、学校要求的其它材料。
外来人员:
吉林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1、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2、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
3、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