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学与公安情报学公安情报学是情报学理论、方法运用到公安警务领域,并在公安情报工作实践中抽象、总结原理规律而形成的一门具有部门行业特征的应用情报学科。探讨和阐明情报学与公安情报学的关系,是确立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基础,是明确公安情报学其特有理论结构、性质和功能,掌握公安情报学理论与实践发展的特点、方向及其演化规律的前提。情报学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二战后,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科技情报成几何级数增长。为了应对与解决“情报爆炸”问题,促进科学交流,提高研究效率,学者们开始关注并研究情报交流、情报离散、情报检索等问题,并产生了一系列情报学理论著作。美国的萨拉塞维奇在《情报科学引论》(1970年)中认为,情报学是专门研究人类交流现象和交流系统特性的科学[1]。前苏联情报学家米哈依洛夫在其经典著作《科学交流与情报学》(1976年)中认为情报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科学交流的理论[2]。我国第一部正式的情报学教材《情报学概论》(严怡民,1983年)中也认为[3]“情报学,是以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着的社会现象的情报和整个情报交流活动为研究对象的。情报学是专门研究科学情报的构成和特性,以及研究科学交流全过程的规律性的科学学科。”此外,哥夫曼的情报传染理论[4]、费桑的微观情报传播理论[5]、维克利的情报传递理论[6]、丰成君的“信息栈”与信息交流对数变换理论[7]已经将情报交流从科技领域扩大到社会信息范围,重视传播过程的研究,从而发展了科学情报交流理论。直到今天,交流理论是我国情报学界的主流研究范式之一。自9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情报学进入发展低谷,这一期间,许多刊物停刊,发文量锐减[8]。为此,情报学界就情报学学科建设进行了一次大讨论,讨论的重点是把“情报”扩展到“信息”概念,把“情报学”延伸到“信息管理学”领域。文献[9]统计表明,我国情报学期刊发文论文以“情报”或“情报学”打头的论文正在逐渐减少。这种迷茫和阵痛一方面是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影响,从历史上,我国情报学专业是依附于图书馆学、文献学等传统学科,在图书情报领域颇有成果,而对于更为广阔的社会领域行业,包括公安情报领域,学科积累不多。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情报学专业设置特色并不突出,各校的情报学专业的发展方向集中在图书情报、竞争情报两个领域。笔者查询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共检索出公安情报学类有效论文73篇[①],其中以“公安”与“情报”(或“情报学”)为关键词检索出论文35篇(含公安情报理论5篇,公安情报工作18篇,公安院校图书馆建设12篇);以“犯罪”与“情报”(或“情报学”)为关键词检索出论文26篇,无重复25篇;以“情报”与“刑事”(或“侦查”)为关键词检索出论文共26篇,无重复13篇。73篇论文中有12篇是传统图书情报内容,所以与公安情报领域完全相关论文共61篇。统计发现,公安情报类论文几乎全部集中发表在公安警务类期刊上。公安情报类专业教材也为数不多,内容主要包括犯罪情报学与刑事侦查情报学,如王志华的《犯罪情报资料教程》、于凤玲等编著的《刑事侦查情报学》、倪德源、龚里的《公安基层情报信息分析》等。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一本以“公安情报学”命名的专业基础教材。这些都表明公安情报学学科的建设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一门学科既有它的普遍性、一般性,也有它的特殊性、专门性。当代情报学研究可以尝试划分具体领域行业来研究,每一个行业有该行业的情报工作特征,对情报的处理、分析也必须具有该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情报学理论是支撑整个各项社会情报工作的“骨架”,是指导情报实践的方法论;公安情报学是众多情报种类的一种,它是“血肉”。光有“骨架”而无“血肉”,情报学的研究就只能在纯理论世界中徘徊,这也是我国当前情报学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情报学基础理论方法加之公安专业知识是我们构建公安情报学科的原则。公安情报学要紧紧围绕这一原则来进行学科的构建,唯有这样才能办出学科特色。情报学是一门方法论科学,它指导着具体的情报实践,是一切情报工作的基础,具体从事某个方面的情报工作就必须掌握该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情报学教育是旨在让人们掌握情报运动过程的规律,建立情报思维,培养情报素质,使人们在工作中使用情报学的理论与方法手段去分析解决问题[10]。
公安情报学是情报学理论与公安警务情报工作实践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特色情报学学科。文献[11]认为,“公安情报学是研究公安情报的产生、传递、存贮、检索、分析、利用的活动规律,以及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手段,使公安情报流通过程、情报系统保持最佳效能状态的一门应用学科,属于新兴的、综合性交叉学科,与情报学、法学、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统计学、指挥学、决策学、控制论、语言学等诸多学科关系密切,其价值取向主要是为了指导和解决公安情报工作实际问题,本质上属于应用情报学范畴。”文献[12]将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内容分为公安情报基本原理研究、应用研究(含情报搜集、情报传递、情报鉴别、情报存储、情报检索、情报分析、情报应用等7个方面)、公安情报工作管理研究三个方面。也有文献[13]将研究内容分为公安情报理论、公安情报活动、公安情报管理、公安情报学应用四个方面。构建公安情报学学科的关键是要把握公安情报活动的过程,突出公安情报工作的特殊性。在公安警务领域,情报的作用在于准确掌握犯罪分子的动向、情况,通过构筑一条从情报获取——情报传递——情报分析与研判——情报决策的“数据链”,实现对犯罪目标的快速反应和精确打击。公安情报的研究内容是要以“情报主导警务”这一主旨展开。以下为公安情报学的研究重点: 第一,公安情报的获取情报的获取是公安情报工作的基础,它为情报的分析与研判提供数据来源与支持,始终贯穿在整个情报活动中。公安情报的获取分为情报搜集和情报整理两个内容,情报搜集是对原始情报、数据的获取;情报整理是将原始情报、调查材料、案件档案按照情报来源的可靠性和情报内容的真实性定级,并按一定的信息组织规律保存,为侦查破案提供情报支援和“二次”获取。公安情报的获取的研究内容包括,公安情报源分布研究、公安情报的获取方法和手段、治安环境调查、公安基础性数据规划与情报数据库的建设、公安情报采集标准与鉴别、公安情报语言与编码学等。 第二,公安情报的分析与研判文献[14]认为,“情报的分析与研判是针对具体的目标行为,依据所掌握的资料和信息,对目标行为的现实性与发展的可能性所做的分析和推测。……是对目标未来发生的行为的预测和评估,……情报的分析与研判是情报工作的中心环节,也应当是情报学研究的中心。”不同领域的情报学的区别就在于运用不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完成对情报的分析和决策。公安情报学专业的本科生应该既具有扎实的公安学等社会科学知识,也要掌握多种情报处理分析工具和方法。情报分析与研判是实践性和能动性很强的工作,在教学方法上,要求掌握情报研究的方法和分析工具。在此基础上,更要突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在模拟情景中,培养学生的情报处理、分析、研判和决策的能力,案例的选取要覆盖公安警务的各个方面。这种教学方法也是符合情报学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这部分研究内容包括,公安情报分析方法、公安情报数量分析方法和建模、情报决策与博弈论、运筹学等。 第三,公安情报系统的设计开发通过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公安部门可以快速实现对情报的加工处理、存储组织、检索查询、传输共享这一情报交流过程。公安情报系统是对情报加工、处理、查询、传输、辅助决策的信息系统。自情报学学科的诞生,它始终是沿着信息技术发展的轨迹不断前进的,信息技术每向前发展一步,都将情报工作实践推向一个新水平,都会极大地丰富情报学的研究内容。信息技术的使用和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既是情报学的发展动力,也是情报学所追求的目标。研究内容包括:公安情报系统设计与开发方法、犯罪情报分析系统、决策支持系统、重大事件调查及自然灾害支援工作系统、指纹识别系统、犯罪手段计算机系统、车辆与司机发牌资料系统、姓名身份索引计算机系统、多媒体情报系统、情报预警系统、智能情报系统、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技术、情报加工与组织、情报检索、公安情报联动共享机制研究等。 第四,公安情报安全管理与反情报工作公安机关为防止情报信息及情报机构工作状况、内部事项等泄密、被窃取或被破坏而有组织、有目的开展的一种积极防范、保卫的活动。主要探讨公安反情报工作的内容、特征及意义,情报安全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公安机关安全保密意识的培养和强化等[15]。研究内容包括:公安情报安全管理、情报安全风险评估、反情报方法、网络情报安全保障技术。 第五,公安情报制度与政策法规研究公安情报制度包括公安情报档案管理制度、情报机构管理制度、情报人员管理与保障制度、情报队伍教育建设制度。情报政策法规是对公安情报制度实现政策指导和法律规范的法令、措施和办法,是对公安情报制度法律化的过程。研究内容包括:中外公安情报制度比较、公安情报制度设计、公安情报政策法规研究(如卧底侦查法律研究)、公安情报机构管理研究、基层公安情报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公安情报教育研究等。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归纳和分析,可以看出公安情报学是一门集成化的学科。表现在:第一,运用公安情报学基础理论以及公安学、侦查学、统计学、分析决策学等专业公安业务知识和技能去获取、分析、研判情报内容,为决策、行动提供信息支持;第二,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等信息科学去设计开发情报系统和数据库,以实现对情报的加工、组织、传递、共享;第三,运用行政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等管理学去制定公安情报工作制度,保障公安情报活动安全。 这就形成了公安情报学研究的三维结构——业务维度(情报的获取与分析)。包括公安情报的获取、公安情报的分析和研判;——技术维度(情报活动的技术支持)。包括公安情报系统的设计开发;——管理维度(情报工作的制度保障)。包括公安情报安全管理与反情报工作、公安情报制度与政策法规研究。
公安情报学是社会信息化和公安信息化发展的产物,是公安情报工作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普通情报学基本原理与公安特色的结合。
在公安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背景之下,公安情报工作经历了深刻的变革,与公安信息化同步协调发展,这也是公安工作为适应新形势所要发展的必然要求。
扩展资料:
公安情报工作从传统的人力情报方式转变为当前的以信息资源为基础和科技手段为载体的新模式。在信息化的科技环境下,为推动公安情报工作的进一步创新发展,应加强信息整合与挖掘。
以大数据驱动警务改革,推进情报信息技术的深层次应用,建设分析研判综合应用系统,实现公安情报信息应用全方位覆盖;现代公安部门在实施侦破案件、打击犯罪的警务活动中,情报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决策的依据和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公安情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