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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评论文章

2023-12-07 23:0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半月谈评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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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平的房子,除掉公摊不到60平,业主拒绝签收,该不该取消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一直也是各大业主的一块心病,每套房子都有公摊面积,一般来说公摊面积保持在10%-24%范围。原本公摊面积就让业主有点不满,而山东青岛的一个小区,公摊面积将近50%。这确实有点夸张了,这也让很多业主无法接受,所以拒绝签约,而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按照正常标准的。

因为这个小区属于高层建筑,公摊面积本身就比较大。并且建筑的墙壁要比普通的厚,达到60公分。原本面积还可以的房子,除掉公摊却大幅度缩水,这确实令人不满。所以近年来,也有人建议取消公摊面积。

早在2018年,央媒新华每日电讯就刊发了一篇评论文章《公摊面积伤民 矛盾亟待求解》。文章直言不讳地指出公摊面积存在的问题和影响:虽然公摊面积已经长期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是合理的,公摊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让消费者支付更多房款,更让其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而且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实质上已经侵占百姓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

今年2月份,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针对公摊面积存在的问题再次发声,刊发了评论文章《公摊面积成糊涂账 别再让买房像开盲盒》一文,文章直言公摊面积就是一笔“糊涂账”,并且态度十分明确地建议取消公摊面积。文章称:对购房者来说,住上明明白白的房子,不再为一笔接一笔的糊涂账埋单很重要。取消公摊面积,尤其意味着杜绝其伴生的猫腻与漏洞,从源头避免大量的矛盾与纠纷,保证市场交易更加公平透明。

根据央媒的以上两次表态来看,都直言不讳地指出了公摊面积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弊端,而且关于要不要全面取消公摊面积,央媒的态度也表达的十分明确。

总体来看,取消公摊面积,可以让购房者明明白白买房,清清楚楚消费,规避因为这笔“糊涂账”产生的麻烦和矛盾,从而维护市场交易公平透明。

综合购房者的经历、部分专家学者以及央媒的态度来看,如今取消公摊的呼声越来越高了。在笔者看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未来取消公摊面积大概率是大势所趋。

《住宅项目规范》起草完成,未见“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3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显示,根据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计划,《住宅项目规范》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

三年前首现住宅“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这份曾引发大众关注的《住宅项目规范》已是第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时间安排,此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

据新华社报道,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2016年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在现行《住宅建筑规范》的基础上,牵头承担了《住宅项目规范》的起草任务。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14家建筑设计、施工、研究、高校等单位组成起草组,经过两年多的研编,目前已完成了《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2019年2月18日,包括该规范在内的38项工程建设规范一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其中第2.4.6条“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受到广泛关注。

这也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以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这份征求意见稿文末附的起草说明中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是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关系到每个住宅用户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以此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

2019年的2月24日,新华社发布《权威专家回应“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文章,文中援引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解释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一条款的提出,在规范起草过程中,对国际国内住宅面积计算做法进行调研,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是国际通行做法,而我国住宅面积计算方式主要采用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

专家解释,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住宅交易的面积统一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的做法主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套内建筑面积相同而住户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差异大、住宅结构类型多等因素,造成住宅墙体厚度不同,导致套内建筑面积相同的情况下,而套内实际可使用面积不同。二是解决住户使用面积不透明的问题。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易于住户自行测量,实现“所见即所得”。

新版规范未见相关条款

在最新版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写道: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而《住宅项目规范》的制定是为促进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不过,“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表述只在首份公开征求意见的《住宅项目规范》中出现。

2019年9月10日,在对反馈意见和修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和处理后,住建部办公厅曾第二次发布关于征求《住宅项目规范》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意见的函。

澎湃新闻翻阅第二次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已不见“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字样。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2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未再提及“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第一版征求意见稿中2.4“使用维护”章节共六条,而最新版的使用维护一章被列为2.3,共九条内容,涉及住宅建筑使用中的规范问题。其中针对目前住宅加装电梯等热点,加入“对于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在按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协商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允许适当降低相邻住宅日照标准”等条款,而与套内面积交易的相关条款未出现。

全国两会上“取消公摊面积”再引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提到,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但是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业主毫无申辩权利。

通俗来说,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但是,洪洋提到,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公摊面积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哪些区域属于公摊面积,哪些区域不是,有没有重复收费?也只能由开发商说了算。

在洪洋看来,公摊面积还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费,如物业费、取暖费都是按公摊后的面积收费,在住宅寿命期,几十年的积累又是一笔巨额的冤枉支出。

为此,洪洋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同时,《半月谈》公布的评论文章指出,应探索用套内面积替代建筑面积计价,将公摊面积“水分”挤出去。从宏观角度而言,这可以使房地产市场统计更科学,更真实地反映群众现阶段的居住条件,更敏锐地揭示市场行情变化,为房地产税征收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为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调控措施提供更有价值的数据参考。

上述文章认为,取消公摊面积,尤其意味着杜绝其伴生的猫腻与漏洞,从源头避免大量矛盾与纠纷,保证市场交易更公平透明。当然,试图一蹴而就取消公摊面积并不现实,毕竟房地产交易、持有全流程是一个庞大的体系,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有一个转换的过程,其中还涉及众多既得利益者。因此,需要克服重重阻力,分步骤有序推进,逐渐推开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房屋销售模式。在过渡阶段,相关部门可在明确公摊面积范围、标准上下功夫,实现源头治理,加强全流程监管,及时封堵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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