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乡(镇)行政决策的特点研究
试论行政决策冲突的表现、原因和解决方式研究
改革过程中的渐进决策研究
中西行政决策观念之异同研究
我国传统决策文化对当代行政决策的影响研究
行政沟通中的障碍与对策研究
论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行为研究
行政授权理论与实践研究
行政监察在行政监督中的地位研究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研究
当前我国权力腐败的特点研究
舆论监督研究
各国行政监督比较研究
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研究
我国当前依法行政的现状与改革研究
行政诉讼法对加强行政管理的作用研究
行政道德与行政法制的关系研究
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研究
我国乡(镇)行政管理的特点、现状与改革研究
行政文化研究
事业单位分类与管理研究
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现状与改革研究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研究
香港廉政公署研究
新加坡行政监察的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研究
英国地方政府组织体制的发展与演变
美国各州独立管理机构的地位、组织和职能研究
法国省长地位的演变研究
论印度联邦制的特点研究
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研究
论地方人大的职权范围及其实施办法研究
电子政务问题研究
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途径研究
论社会主义国家的首要职能是组织和领导经济建设研究
中国传统行政管理中可资借鉴的本土化资源研究
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与当代中国行政发展的关系研究
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研究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研究
我国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研究
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研究
我国公民参政议政制度研究
行政管理法制化研究
我国法院与政府关系的研究
公务员考试评价机制研究
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
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研究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研究
乡镇行政管理研究
县级政府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政府行政执法研究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的法制监督研究
政府“法制”研究
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研究
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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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一、 选题方向:“政府经济学研究”、政府经济学、组织行为学
1、 论管理者的性格培养与管理效能
2、 论管理情景对管理方式和效果的制约性
3、 有限政府的经济管理效能分析
4、 政府行政成本控制分析
5、 地方政府公共物品供给途径分析
二、 选题方向:公共关系学原理、市场营销学、组织行为学、组织文化
1、 论危机传播中的政府行为
2、 论网络环境下的政府公关
3、 论跨世纪城市文化形象战略
4、 论受众社会心理与城市对外宣传
5、 论新闻策划的原则和方法
6、 新世纪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品味
7、 试论未来行政领导的形象塑造
8、 浅析组织文化创新走向
9、 论中国IC策划的定位
10、上海或广州城市国际形象的确立与推广
三、 选题方向:行政管理论与行政、领导、行政组织学
1、 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
2、 论当代公共管理的绩效评估方法
3、 论信息技术在政府公共服务传递中的作用
4、 当代西方“公共管理运动”评析
5、 论行政权力及其制约
6、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
7、 论邓小平的行政改革思想
8、 论政务公开
9、 论西方公共行政学发展中的民主价值取向
10、论西方政府改革运动中的市场取向
四、 选题方向:行政管理学与行政领导、人力资源管理
1、 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比较(细分问题论述)
2、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
3、 政府与制度变迁
4、 知识经济与人力资源开发(细分问题论述)
5、 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研究
6、 考核制度比较研究
7、 公务员培训制度创新
8、 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
9、 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
五、 选题方向:行政法制研究、公关传播法规
1、 依法治国重点在治“吏”
2、 依法治国与加强、改善党的领导
3、 加速政府体制改革,适应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时代特点的要求
4、 当前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的思考
5、 论地方政府与公共管理
6、 依法治国与治吏
7、 论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的脱钩和改制
8、 小城镇行政体制之我见
六、 选题方向:行政法制研究、监督学
1、 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是反腐败的根本措施
3、 在社会主义时期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4、 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监督的一些设想
5、 如何看待中国古代的监督制度
6、 舆论监督的作用
7、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增强政府的监督意识
七、 选题方向:公共行政管理、公共组织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公共行政组织学、西方行政学说
1、 当代中国行政模式研究
2、 当代中国法治行政研究
3、 当代中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与规模研究
4、 当代中国行政价值观研究
5、 加入WTO与政府制度创新研究
6、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研究
八、 选题方向:公共管理、领导科学、管理学、市政学
1、 公共管理论的经济学分析
2、 市场经济与政府体制改革
3、 市场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源管理创新
4、 政府责任研究
5、 市场经济与非赢利组织的发展
6、 依法行政研究
7、 城市发展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8、 城市政府与法治
9、 政府公开与民主行政
10、现代科技发展与政府管理创新
11、法治与德治
12、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
九、 选题方向:公共预算与财政管理、西方行政史
1、 1994年后我国地方政府预算外膨胀的原因分析
2、 论西蒙的决策思想评新公共管理理论
3、 论西方公共行政的民主管理思想
4、 中美行政监督体系比较
5、 中美行政管理运行机制问题分析
6、 素质教育与政府教育体制问题分析
7、 中国失业问题的现状、原因与对策
8、 关于外来人口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9、 中国公民政治人格的转型:从权威人格到民主人格
十、 选题方向:西方经济学、公共财政、政府经济学
1、 经济转型时期的就业政策选择
2、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
3、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政府间关系的协调
4、 非盈利性组织管理研究
5、 经济体制转型与公共政策的重新顶性
6、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
7、 非盈利性组织的地位与作用研究
十一、城市行政管理(市政学研究)、市政学
1、 城市政府规模的讨论
2、 公共人力资源讨论
3、 城市社区管理讨论
4、 城市管理讨论
5、 户籍管理讨论
6、 城市公共管理专题讨论
7、 市政体制比较讨论
8、 社会网络与城市发展讨论
十二、选题方向:市政学、管理学
1、 论城市的本质
2、 市政学研究的内容、界限及意义
3、 西方市政学研究
4、 比较市政学研究
5、 城市管理、城市治理与政治文化的比较研究
6、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变迁
7、 撤退设市可否作为加快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选择
8、 外国城市管理体系的变迁路径及对我国的启示
9、 第三部门研究综述
10、制度变迁与城市管理
十三、选题方向:政治理论与政治文化、中国政治思想史、政治学基础
1、 西方政治理念在中国的接受情况(细分问题论述)
2、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分析(细分问题论述)
3、 公共伦理分析(细分问题论述)
十四、选题方向:宪法学、中国当代政治制度
1、 试论人大代表的作用
2、 论人大对政府的监督
3、 论权力制约技术
十五、选题方向:行政管理学、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西方各国政治制度
1、 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政府间合作研究
2、 市场经济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
3、 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研究
4、 西方式民主及其影响研究
5、 政治参与、行政参与问题研究
6.电子政府与电子民主建设
十六、选题方向:政治制度、地方政府与地方政策、政治学基础、中国公共政策概论
1、 国家建设理论视野中的地方政府建构
2、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政治关系 ( 中国、外国或中外比较;历史演变或法理分析 )
3、 中国地方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特别是广东的改革经验 )
4、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分析
5.WTO与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十七、选题方向:政治制度、 思想概论、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国党政制度
1、当代中国中央政府体制研究(从中拟一题目)
2、地方政府体制中的条块关系
3、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研究
4、党政关系(中国、外国或中外比较研究)
5、 城乡社区自制制度建设
6、 香港、澳门与台湾的地方政府体制(任选一个地区或进行比较分析)
7、 关于政党政治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
8、 关于政府体制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
9、 关于行政法制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
10、 城乡社区自治制度建设(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
十八、选题方向:行政决策、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分析
1、 从统治到自治:公共政策范式如何转换?
2、 第三部门: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主体
3、 听证制度与公共政策论证的公民参与——以珠江三角洲或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乡(镇)村与街道治理为例
4、 珠江三角洲或长江三角洲地方政府治理机制下的政策制定——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5、 公共政策制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6、 试论公共政府的基本价值标准
7、 试论公共政府政策执行的监督
8、 试论政策问题建构中的程序约束
十九、选题方向:政府体制与公共政策、比较政治学、当代国际关系分析
1、 比较分析行政集权民主制与传统代仪民主制的异同
2、 古罗马政治制度对西方民主制的影响
3、 西方民主制度与政治文化的形成
4、 比较英法革命及其对各自政治的不同影响
5、比较英美政党结构及其功能的异同
5、 论公民社会与公民文化的形成
二十.新增题目
1. 论当代中国行政伦理价值取向的基础与特征
2. 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
3. 中国传统政治伦理思想的架构及现代价值
4. 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结构和特征
5. 儒家人性学说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
6. 中国传统政治中的民本思想
7. 墨子思想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
8. 孔子政治思想剖析
9. 老子政治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
10. 中国传统行政伦理的现代转换
1. 谈传统社会中公共伦理缺失的深层根源
2. 谈公共伦理建设的新走向
3. 公共伦理与诚信
4. 公共伦理的理性基础
5. 谈转型期公共伦理的缺失
6. 公共伦理规范基础的重建
1. 环境资源保护的公共政策分析
2. 地方政府财政绩效评估
3. 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分析-----以某个省份为例
4. 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与收入比较
5. 渔业产权结构构建的经济学分析
6. 公共养老金安全运营监督机制分析
7. 企业年金发展国际比较
8. 企业年金投资模式研究
9. 企业年金与资本市场
1. 改革进程中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
2. 政治信用论
3. 区级政府财政
4. 西方政治哲学研究
5. 当代中国政治社会化
6. 转型国家的政治发展
7. 中国古代行政管理制度研究
8. 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
9. 传统文化与制度构建
10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研究
11危机管理
12.论领导过程
1. 论经济发展的文化因素;2.公私部门差异分析——基于管理的视角;3.公共部门战略管理;4.发展战略研究;5.市民社会研究;6.官僚制研究;7.论行政学的产生8.公私伙伴关系研究
1.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的关系研究 2.城市管理中的公民参与研究
2. 城市经营的实证研究 4。社区建设的实证研究 5。第三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角色研究
7. 城市管理问题研究(细分选题,如城市流动人口研究,城市社会保障体制研究等)
1.官僚制在现代国家(我国政府中的作用和影响)政治与行政角度研究;2.论公民行政执行权的保障(论行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行政和政治学的角度研究;3.论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行政法和法理角度研究);4。论行政执法的合理性(行政法,行政哲学,法理学角度研究);5.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行政管理和政治学的角度研究);6.论地方保护主义对社会公平的影响(行政和行政哲学的角度研究);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务员素质(行政伦理,公务员制度的角度研究)
1、 关于加强高校校园网络管理的若干思考;
2、 在完全学分制的情况下怎样做好班集体的管理?
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
大学的考核体系研究
论高校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之间的关系
绩效技术及其在高校管理中的应用
知识型员工流失风险管理
大学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的研究
新时期行政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研究
工作团队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测评体系
团队激励研究
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
关于知识管理的理论问题
大学的考核体系研究
论高校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之间的关系
绩效技术及其在高校管理中的应用
知识型员工流失风险管理
我国当前人力资源现状及问题
(机构)考核制度的研究
论转轨时期我国事业单位的体制重塑——从传统到现代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想
新时期行政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研究
工作团队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测评体系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论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公共管理学的问题引起了行政管理学界的关注。其中一个基本问题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一种观点认为,从国外的研究情况来看,公共管理学就是行政管理学,两者的差别是由于翻译的不同而造成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是有区别的,二者不能等同。但这种差别何在?后者没有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笔者认为,在今天的中国探讨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不能仅仅以西方学者的观点为依据,而主要应根据中国目前的理论与实践来探讨。本文试图首先通过对公共部门的科学界定来确定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然后在此基础上探究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
一、关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区别
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然而这个整体又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人们可以对这些不同的部分给予不同的称谓,如社会团体、社会群体、社会部门等。其中,有关这些社会部门的分类,人们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运用不同的标准对之加以区分。例如,传统社会科学一般将整个社会部门分为政治部门、经济部门、文化教育部门、科学技术部门,等等。为了从更宏观上对社会部门进行分类,并有助于研究不同社会部门管理的规律,当代一些社会科学家将整个社会部门区分为三大部门:第一部门为政(论文库)府组织,这是纯粹的公共部门;第二部门为工商企业,这是非公共部门,西方的一些学者将之称为私人部门;第三部门是介于政(论文库)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之间的一些部门,这些部门非常复杂,有的更具有工商企业的特点但又不同于工商企业,往往被称为公共企业或公益企业;有的则更类似于或依赖于政(论文库)府组织,往往被称为非政(论文库)府公共机构。前者如在城市中由市政(论文库)府投资兴办和经营的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等;后者如由政(论文库)府投资兴办和主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性的公共医疗机构以及类似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的中介组织等等。
政(论文库)府作为所谓“纯粹的”公共部门,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第一,政(论文库)府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里所说的公共事务包含了社会中除私人领域(按西方学者的观点,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一般属于私人投资领域,因而这方面的事务被划归于私人领域,属私人事务)以外的所有事务。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有些事情固然可以通过私人或私人组织来进行处理,小到个人的谈情说爱、结婚生子,大到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但是,还有很多事情是无法由私人或私人组织来办理的。例如,人口的控制和管理、社会治安、大江大河的治理和维护、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公民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国民素质的提高和智力开发,等等。有关这些事务的管理,必须由一个超越私人或私人组织之外的公共组织来进行处理或加以管理。
第二,政(论文库)府组织用来从事公共管理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把这种权力称之为公共权力,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理由:一是这种权力就其性质而言,它总是表现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某一个阶级的权力,而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私人权力。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尽管皇帝把皇权当成自己的一种家族权力,但它实际上是代表整个封建地主阶级的,离开了它所代表的整个阶级,这种权力就不会存在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政(论文库)府组织的权力被宣称为是一种来自于全体公民的权力,尽管它实际上仍然是有产阶级的权力;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已经被写入了共和国的宪法。一句话,自从政(论文库)府产生以来,几乎所有社会的政(论文库)府组织的权力在性质上都是公共的,当然,由于社会性质的不同,在“公共”这一概念下所隐含的意义有所区别。
第三,政(论文库)府组织所掌握和运用的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我们知道,政(论文库)府要通过行使其权力来实现其职能,必须以掌握一定的资源为前提。没有一定的人、财、物作基础,整个政(论文库)府组织就无法运转起来。而在人、财、物等资源中,从政(论文库)府控制的角度而言,对财源的控制又是非常基础的。政(论文库)府组织的财政来源于全体公民的税收,因而其财政实质上是一种公共财政。此外,政(论文库)府所控制的国土、矿山、水利等重要资源,也是一种公共资源。
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就其本质而言,是为全民所共享的。第四,政(论文库)府组织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公共物品。这种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作为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它不能单独提供给每一个人,而是自动提供给社会中的所有人。例如,国防作为一种公共物品便是如此。一个国家的国防力量保卫着该国的全体居民,而不需要每一个人单独购买。
因此,单个个人不会花钱也可能享受公共物品,即所谓的“搭便车”现象。这样,单个个人一般不会自己花钱来购买公共物品,这种物品只能由政(论文库)府来购买或提供。第五,政(论文库)府组织行为的价值取向是公共利益。政(论文库)府组织是一种公共服务组织,从理念上讲,它应该把全体公民当成自己的服务对象,它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对于政(论文库)府组织来说,凡是追求自己本组织、本部门利益的行为都是错误的。因此,政(论文库)府应该是一种 “公益人”而不应该是一种“自利人”。它应该也只能把追求和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本组织、本部门的行为目标。在这里,公共利益应该理解为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当然,在一个存在着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社会里面,由于不同阶级之间、不同团体之间的利益是相互冲突的,而且这此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利益与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也可能发生冲突,因此,在政(论文库)府如何对待社会共同利益的问题上也有一个哪个阶级、哪个团体的利益优先的问题,但这并不能因此否定政(论文库)府组织行为以公共利益作为基本价值取向这一事实。
人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应该既包括“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论文库)府组织,也包括“准”公共部门即第三部门。第三部门之所以被归入公共部门,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第三部门主要是一些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其生产或活动的基本目标是公益性,即为公共利益服务,这与政(论文库)府组织即“纯粹的”公共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
第二,第三部门市场化程度较低或非市场化,其生产、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往往由政(论文库)府实行控制或必要的行政管制,因此它与政(论文库)府组织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甚至被当做政(论文库)府组织用来实现其目标的一个重要工具。
第三,第三部门为社会提供的产品也往往是一种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这与政(论文库)府为社会所提供的物品是一致的,至少基本是一致的。
第四,第三部门的投资主体或提供资源的主体也主要是政(论文库)府。当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第三部门也应向私人资本开放,允许私人资本进入某些第三部门,毫无疑问这是对的,甚至是一种趋势。但私人资本在这些领域的投资不可能是完全市场化的,它必须受政(论文库)府的高度控制,其产品或服务价格必须接受政(论文库)府的行政管制。第五,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与政(论文库)府组织以“公共利益”作为行为价值取向的目标或原则是一致的,即都是以一种“公益人”而非“经济人”的面貌出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三部门很难被归入私人企业部门或竞争性工商部门,尽管它不属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将它称之为“准”公共部门是合理的。
三、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及其与行政管理学之同异
什么是公共管理学?简单地说,就是研究公共部门管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主要是研究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科学。既然公共部门既包括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论文库)府组织,又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因此,公共管理学不仅仅要研究政(论文库)府组织的管理问题,而且也要研究作为第三部门的公益企业和事业组织、非政(论文库)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政(论文库)府组织的管理问题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共同构成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
从上述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的观点看,公共管理学与目前我国学界所公认的行政管理学至少在研究范围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早在20世纪30年代,英语中的Public Administration一词就被译为“公共行政”,至80年代这一学科在我国恢复时,“公共行政”一词广泛地被“行政管理”所代替。在政(论文库)府和学界的共同推动下,行政管理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被很快地发展起来。从那个时候起,我国的行政管理学就被定义为研究政(论文库)府组织及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规律的科学,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也就是说,从目前我国的实际状况看,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仅仅是政(论文库)府组织自身的管理以及政(论文库)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至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即公益企业与事业组织的管理问题、非政(论文库)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则在行政管理学的视野之外。
据此,我们认为,仅就研究范围而言,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在以下方面是共同的:无论是行政管理学还是公共管理学都必须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论文库)府组织的管理问题,把探讨政(论文库)府组织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或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作为自己的重要研究内容。因此,政(论文库)府部门的组织问题、领导问题、决策问题、执行问题、监督问题及其管理过程中的规律性问题,既是行政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公共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共性问题,也就是二者之间的相同点。
但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差别:
第一,公共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不仅仅是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论文库)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问题,而且还应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仅仅限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论文库)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仅就这一点而言,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就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前者的研究范围要大于后者的研究范围,或者说,前者所探讨的范围是后者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第二,公共管理学所研究的是“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论文库)共有的规律性问题。在公共部门中,“纯粹的”公共部门与 “准”公共部门之间是存在着明显区别的,既然二者之间存在着区别,它们各自的管理方式及其规律也是有所不同的,也就是说,它们各自都有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这些特殊的管理方式和规律并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而是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任务。
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纯粹的”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既然都是公共部门,因此,它们除了具有各自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外,还应有共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各种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由此看来,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全部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与管理规律,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则仅仅是“纯粹的”公共部门所特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第三,公共管理学所关注的是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利用现有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它在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论文库)府组织时,也是把政(论文库)府组织当成一个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机构的,研究的重点是如何把政(论文库)府机构自身管理好,以便更有效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在公共管理学看来,包括政(论文库)府组织在内的所有公共部门都是管理的客体,至于政(论文库)府机构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地位,公共管理学则关心不多,而这一点正是行政管理学所十分强调的。行政管理学把政(论文库)府机构既看成是管理的客体,又看成是管理的主体。
当它把政(论文库)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客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把政(论文库)府机构自身管理好;当它把政(论文库)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主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求政(论文库)府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好。而在公共管理学的视野里,政(论文库)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一样,只是性质以及方式不同罢了。因此,公共管理学更强调公共部门自身的管理,而行政管理学则更强调公共部门(“纯粹的”公共部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也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区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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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下自己写吧 天上不会掉馅饼的 都是要付出 才有回报 没有免费蛋炒饭 别太天真
[摘要]本文阐述了目前高校行政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对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进行归纳,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增进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对策。提出了高校行政管理建设的基本措施,以创新推动高校行政管理的发展。
[关键词]高校行政管理特点 效率 创新
一、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
1.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辅相成
高校内部事务可化分为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与之相对应,高校教育管理可以划分为性质不同,但二者又有关联的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高校是知识的殿堂,“学术性是大学的灵魂。”学术管理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高校学术管理的主体包括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学术管理的客体是学术事务,包括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课程设置、师资培养、学位授予以及就业、招生等事务。高校具有学术属性的同时,还具有行政属性。“高校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科层制结构,有了自己的行政体系,具有行政属性。”高校行政管理的主体是行政人行政机构,其客体是行政事务,主要涉及人事、组织、宣传、基建、后勤等事务。
2.高校行政管理主体呈现专业化趋势
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大量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比如教学、科研、人事等部门的工作。这些部门一方面履行着指挥、组织、协调等职能;另一方面还承担着一定程度的评价、认定工作,比如对教学过程中的质量监控、评估,对科研成果的筛选、鉴别,对教材、图书资料及实验器材的选择等。这些工作都对行政管理者提出了一定的专业化要求。因此,高校各级管理人员除具备一般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技能外,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换言之,行政管理人员往往具备双重职务行政职务与专业技术职务,以此保证行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3.高校行政管理客体具有多样性特征
本文谈及行政管理客体时,主要是从人的角度进行论述,即高校行政管理客体涉及到学生、教师和职工三大群体。学生是高校的立足之本。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学习需求、就业愿望等既是行政管理者需要掌握的信息,又是其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高校教师既是教书育人的主体,也是学术、科研的承担者。教学条件、学风建设、学术氛围、工资待遇、深造机会等因素极大地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高校职工的主要职责是向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各种类型的服务,解决师生员工的后顾之忧。
二、高校行政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管理思路陈旧、组织混乱
目前,我国的高校管理大多还秉承过去的老观点、老办法,对于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做的很不够。如有的高校领导官本位思想还比较严重,总喜欢用行政权力去命令人,而不是用制度和规范去约束人、服务人;有的高校领导想到什么就要求做什么,内部文件、政策朝令夕改,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爱指挥、瞎指挥的现象在当今高校管理者中也比较普遍。这就容易造成高校人事管理的混乱和效益低下,也容易导致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淡薄和学校管理成本的增加。
2.高校管理者的整体素质不高
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管理者的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管理者的文化素质有待提高。有的高校对管理者也存在某种误解,认为高校文化素质主要是高校教师的事,因此不重视高管理层的整体文化素质。
3.用人制度僵化,缺乏竞争激励机制
受到国家宏观人事体制的影响和制约,目前高校的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依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专业技术职务和事业单位职工身份的“终身制”,职称评定上的论资排辈、干部能上不能下等现象在大部分高校依然存在。由于缺乏国家事业单位认识制度改革大背景的支持,各地高校的内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普遍具有制度上的不彻底性。这些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教职工尤其是青年教师和优秀人才积极性的发挥。 三、对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分析
1.协调好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
目前,部分高校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集中表现在行政意志、部门意识过分突出,学术人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机会不多,范围有限,没有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专家在高校管理中的作用。鉴于此,应适当提高学术权力在权力机构中的地位,增强和专家、学者在学术管理活动中的话语权。明确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各自发挥作用的领域、范围,建立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机制。与此同时,建立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关系的协调机制,形成有机的分工、合作与制约的关系。只有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协同一致,共同作用,才能保证高校稳定、有序、健康发展。
2.增强行政管理者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目前,部分高校行政人员自我定位失当,存在“官本位”思想,服务意识淡薄。因此,应该更新思想,改变观念,“把原来‘管’学生的工作观念与作风转变为为学生服务的观念和作风。”通和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促进高校管理者树立“为师生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
四、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基本措施
1.转变行政管理的观念
(1)重岗位、轻职位的观念。行政管理岗位的职责、权力、义务要进行严格界定;要引入竞争机制,按岗择优聘用合适人员,并实行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分配办法。(2)重能力、轻权力的观念。高校行政管理者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具备实施依法治校的能力, 具备面向市场、利用市场规律办学的能力具备面向社会、广泛合作交流的能力, 具备建立有效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民主办学的能力,具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能力。
2.建立科学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继续加强集体负责制。在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等方面,校党委、行政集体发挥主导作用以利于克服个人经验、知识、能力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局限性,有利于加强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公正。(2)切实落实行政管理上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管理体制的主体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它行政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党委的领导作用体现在学校工作的重大事项上体现在责制中,决策过程中是原则的、间接的,校长的领导作用体现在执行过程中,是具体的、直接的。因而,必须保证党委的集体领导,必须保证校长独立行使职权。
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
一、经济法的使命在于规范国民经济关系
1.经济法的实质
法律的基本功能是调整社会关系,以形成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其中,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亦即国民经济关系。
这里所说“国家”,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它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有关经济的基本法律,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关于经济的一般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审查和批准国家计划和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国务院制定有关经济的行政法规,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对各级国家机关,主要对政府领导、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职权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以利贯彻执行。这就是“国家因素”。
国家因素影响的范围,包括宏观方面和微观方面。宏观方面,指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重点为计划、预算、税收、金融、物价、工资、产业政策、对外经贸等。微观方面,指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对市场的具体事项的必要管理。
国家因素影响的方式,包括干预和参与。干预,说的是间接调控和直接管理。宏观调控主要采取经济办法,按照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办事,并且尽可能纳入法制程序。直接管理从表现形式上看主要采用行政手段,但也应当是依法行政。干预又可分为积极干预与消极干预,前者指保护、鼓励,后者指限制、禁止。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我们已形成了这样一条指导原则:“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1 〕这就明确了什么叫“国家适度干预”。参与,说的是国家投资,举办企业、事业。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而公有制中又以国有为主体,国家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国有并不等于国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严格地说,干预是“管”,参与是“办”,管、办应当分开,前者属于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的职能,后者属于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职能。经济法侧重规范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认识:经济法是国家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基本组成部分有三大块:一是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必要的行政管理;二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自主经营,构成经济法的基调。
根据这种认识,经济法与民法作出了基本的划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发生一定的交叉联系。在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过程中,民法、经济法既有相对分工,又共同发挥作用。
2.经济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国的法律体系是指由具有内在联系的各个部门法组成的统一体。对法律部门的划分和法律体系的框架,中外法学界历来存在多种意见。我们认为,设计一国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要适合本国的国情,另一方面要考虑与国际接轨。笔者曾经提出:“从中国社会主义的实际出发,在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之下,主要有六大法律门类: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和诉讼仲裁法。”〔2〕去年初, 王家福等六位研究员著文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应由以下九类法律构成:宪法,行政法,经济法,行政诉讼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社会法。其中,列在第三位的是“国家从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生活进行必要干预、对经济秩序予以维护和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法。”〔3〕如此突出经济法的位置,在目前所看到的著述中, 还是不多的。
经济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首先表现为它已形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的经济关系,既有自己的特殊性又有一定的范围。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具有直接性和综合性。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之初,经济法尚处于一种理论形态的话,那么,今天可以说,一系列的、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已经组合成整体意义上的经济法部门。
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形态,经济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表现为它是否为一个法律部门,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它是否为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建立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模式,综合协调国家、市场、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依赖于民法和经济法,而其中宏观调控为经济法特有的功能。经济法解决的社会矛盾属于基本的经济关系,所起的作用是别的法律部门无法替代、因而不可或缺的。有鉴于此,称之为基本的法律部门,不是顺理成章吗?
二、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是依法管理国民经济
1.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行政、司法往往混为一体,知县、知府大量的事务是审理案件。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则是把立法、行政、司法分开来了。虽然我国不照搬西方某些国家的“三权分立制”,但也将国家机关划为既有分工、又有配合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三类。考察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必须以此为起点。这还只是一般性。
特殊性在于体现时代特征。在经过正、反两种经验比较之后,中国人民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终于找到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路线,现已庄严地记载于党章和宪法之中。这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既然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那么,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必然是管理国民经济。与此同时,还要管理各项行政事务、文化事业及其他社会事务。
2.经济法与行政管理的结合点
前面已分析经济法的使命和现代国家的职能,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探讨经济法与行政管理有些什么关系。经济法从法律的角度反映国家因素如何对市场经济秩序发生影响,行政管理从行政的角度规范行政机关如何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建设,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此,行政学家和法学家是达成了共识的。不妨援引如下两份资料:
(1)夏书章教授主编的《行政管理学》, 对当代行政的概念作了下述界定:“行政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4〕
(2)张尚zhuó@①教授所著《行政法教程》, 提出下述观点:“在我国,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主要是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两大法律部门紧密相关的,这就是经济法和行政法。当然,经济法,除它的一个大的分支——经济行政法是同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以外,它还有另外的一些内容。而行政法,包括它的同经济法交叉的一个大的分支——经济行政法在内,则全部是同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总之,加强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在我国,主要就是要大力发展经济法和行政法。”〔5〕
毋庸置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就包含着依法管理国民经济,特别是将经济法行政法运用于行政管理之中。
经济行政法是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我国现已制定出来的《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审计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等。因其以经济法与行政法相交叉的形态出现,兼具经济法和行政法两方面的属性,一些学者称之为经济行政法,也有人认为应称之为行政经济法。因其强调国家因素的作用,行政管理服务于经济建设,所以它也就是国民经济管理法。
据统计,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约有80%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而其中,最大量的行政执法活动是由经济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的,如计划、财政、税务、中央银行、审计、统计、物价、工商行政、技术监督、规划、土地、城市建设、劳动、海关、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各产业部门,既是行政机关,同时又是执法机关。
经济法立足于国家整体,显示出社会公共性的根本特征; 现代行政管理又称公共行政管理,即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结论自然而然地得出来了: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有不解之缘;现代行政管理中必须运用经济法这种手段。
三、经济法在现代行政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1.目标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期望实现什么目标呢?众所周知,一切经济工作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我们正在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前一个转变,本世纪之内要求初步实现;后一个转变,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当前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外贸企业,面临不少困难,某些企业效益不甚理想。因此,我们的着眼点应定为效率优先,同时也要兼顾公平。
经济法对国民经济发生影响,一般通过经济基础作为中介,或是改造旧的生产关系,或是确立新的生产关系,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也有些涉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经济法律,可以直接对生产力起到保护和促进的作用。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法律知识,特别要提高运用经济法管理国民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国家提出的目标:“经济管理法制化达到较高水平。”〔6〕制定社会主义法律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按法律办事与按规律办事要尽可能一致起来。实现经济管理法制化,也就是实现经济管理科学化。科学管理,治国之道。
2.原则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必须坚持什么原则呢?概括地说,就是依法行政。其理由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是法制型经济。
依法治国的基础环节是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即从人治走向法治。现代国家政府普遍奉行这一准则,我国于改革开放之后亦确立了这一原则。依法管理国民经济,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
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行政,以规范化的制度,正确处理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保证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利于保证行政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也有利于保证社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
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在经济领域,侵占、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制造、销售伪劣产品,搞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政府机关滥用职权、自办公司、巧立名目、与民争利等等,人民群众对这些社会公害深恶痛绝。1996年3月, 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各级政府及国家公务员都要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性与严肃性。”
3.基本内容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掌握哪些基本内容呢?可分为宏观调控与具体行政管理两大环节。
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把宏观管住,包括规划整体发展、制定方针政策、协调市场运行、组织社会保障,通过立法确立计划、财政、金融三者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机制,确立价格、工资综合改革方案。因此,计划法、财政法、税法、银行法、价格法、工资法等在经济法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现代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显示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作用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是高屋建瓴的管理,而不是拾遗补缺。
这里有一个成功的例子。1993年3月, 我国修正《宪法》,增加了一项重要条款:“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同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提出了16条措施。中央领导同志说,16条中有13 条属于经济手段。 从199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以治理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的宏观调控。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到1996年底,国民经济的运行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在此期间,立法上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1)1993 年12月制定的《公司法》,确定“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2)1994年3月的《预算法》,开宗明义提出:“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3)1995年3月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管理,制定本法。”第三条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上述经济法律都强调了“完善宏观调控”这一最重要的管理手段。
另一个环节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具体行政管理。例如,公司注册登记,颁发各类许可证和执照,征税,物价检查,商品市场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等。行政法上称之为具体行政行为。
至于抽象行政行为,那是指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和地方有关政府制定规章,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些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命令,有的涉及宏观的即全局性的方面,有的涉及微观的即个别性的事项。宏观管住、微观搞活,并非指宏观管死、微观自流。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对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
4.可操作性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注意哪些可操作性的问题呢?根据我国的实践,主要应当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第一,国民经济法制管理的层次划分——基本层次与补充层次。行政机关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同时又是行政执法者。依法行政的第一个层次或曰基本层次的内容,即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包括行政处罚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机关面临着大量的社会、经济问题,需要作出许多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之后,行政机关则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行政的第二个层次或曰补充层次的内容,即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要求取得国家赔偿。这三项相互关联的法律补救制度,其结果,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认可和维护,也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否定和制约。行政机关享有行政管理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律救济权,从中亦可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公正性。
第二,行政管理权限的范围——法定职权与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遵循法定原则,即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权力才能行使,法无明文授权则不得为之。违反这一原则办事,就构成越权。针对目前对某些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情况,人们要求加大执法的力度,这从一般意义上讲也是对的,但全面理解,应当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既要有力度,也要有限度。这个“度”,就定在法定职权上。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复杂多样,完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并不恰当,法律常常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列出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可在法定的幅度内享有自由裁量权,但不能显失公正。如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政秩序的罚款幅度为1元以上、200元以下;对虚假广告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不能越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因此,自由裁量权不等于无所不为。行使法定职权和自由裁量权都属于依法行政。
第三,行政管理职权的内容——权力与义务。行政管理职权是代表统治阶级意志(在社会主义国家,就是代表人民意志)的国家通过立法授予的,它不仅意味着权力,而且同时意味着义务,因此又称为职责。既然承担了义务,就应当作为,而不能不作为。乱作为是越权,不作为是失职。权力也好,义务也好,说到底,都是为了实践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人做了官(准确地说,应是公务员),只想到自己是管老百姓的,没有想到为老百姓办实事。人们感叹到某些地方、部门办事难,其源盖出于此。所以,国家工作人员需要树立统一的权力、义务观。政府与企业的正确关系,应当是: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管理也是服务。
第四,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实体权限与程序要求。实体法规定实际的权利、义务,程序法规定行为的方式、步骤。前面所讲作为和不作为,亦适用于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执法。不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抑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都不能违反法定的程序要求。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所以,行政管理一要讲权限,二要讲程序。但须注意,程序不能太繁,应当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又方便人民群众。
四、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密切关系
现在全世界都在关注发展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公共行政管理。1996年4月联合国首次专门讨论这个问题。 国际行政科学学会为目前世界行政科学领域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最为重要的学术组织,第三届国际行政科学大会于1996年10月在北京举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吸收外国的先进经验,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行政管理模式。我们对行政管理学的重要性应当有足够的认识。
行政管理学又称行政学,或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前述《行政管理学》一书指出:“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客观规律的科学。”〔7〕
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行政管理学同其他许多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经济法学。经济法学是整个法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性。它的学科对象中,包含政府的法律地位和经济管理行为的规范化问题。政府作为体现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以及作为民事关系中的机关法人,这三重性法律身份必须严格区分、正确适用,否则就会因法律地位模糊而导致管理秩序混乱。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还需继续,同时对外国的特别是以日本、法国、韩国等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应予关注并进行一些比较研究。政府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运行,既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又是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手段。由是观之,经济法成为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乃是题中应有之义。
诚然,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各有特定的内容和体系,但在如何建立有效的行政体制、依法管理国民经济这一主题上,它们发生交叉的关系。我们可以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将它们统一或结合起来。日本法学家曾经说过:经济法中的大部分规范,是要由国家各种行政机关来执行的〔8〕。中国亦如是。经济法学中包含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学中包含经济法。学科交叉是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向之一。
〔1 〕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11月14日)。
〔2〕拙作:《经济法新论》,中山大学出版社1993年6月版, 第4页。
〔3〕王家福等:《论依法治国》,《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
〔4〕〔7〕夏书章主编:《行政管理学》,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2页、第6页。
〔5 〕张尚zhuó@①:《行政法教程》,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8~29页。
〔6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1996年3月17日)。
〔8〕【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 中文版见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5月第一版,第118页;【日】江上@②:《经济法、禁止垄断法概论》, 中文版见国外法学知识译丛:《经济法》, 知识出版社1982年3月第一版,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