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目标与现实的统一加以把握
我们党为什么要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从两个方面全面把握。首先,和谐社会是我们要努力实现的理想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社会和谐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一起列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由富强、民主、文明三位一体的目标,发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位一体的目标。而且我们还要看到,过去由于长期受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影响,强调对立和斗争而不注意团结与和谐;由于长期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影响,忽视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由于我国社会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当前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社会发育水平较低,所以我国社会建设是比较落后的,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很不协调,把社会和谐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把社会建设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十分必要的。
由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和总任务的一部分,所以它已经成为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全局性的战略性问题。我们还要看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既是一个阶段性的建设任务,又是一个持续不断的长远建设任务,即使是在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后,社会建设和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一样,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任务,实现社会和谐仍然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而且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社会主义越是向前发展,人的自主和自由越是增强,国家的功能将越来越让渡给社会,社会建设也变得更加重要,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国家将完全消亡,整个社会将是一个自由人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他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从而使人类的社会和谐达到了最完美的理想状态。
在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时候,仅仅从目标的视角把握还是不够的。我们党现在提出这个问题还有其现实的原因和思考。这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第一,我国经济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二十多年虽然发展起来了,但采取的基本上是粗放的发展方式,现在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问题突出来了,发展的不平衡问题突出起来了,资源和环境问题突出起来了,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解决,就会严重制约我国今后的继续发展,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我国在前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着力于放开搞活,打破僵化体制和平均主义,实行了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大政策。现在我们在继续坚持这个大政策的同时,根据邓小平“两个大局”的思想,要把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增加后富群众的收入,最终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提到议事日程,更加注意社会公平问题。第三,当前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根据国际的经验,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3000美元,既是一个“发展的黄金期”,又是一个“社会矛盾多发期”,如果矛盾多发得到妥善处理,就有可能获得黄金发展,如果矛盾多发导致社会动乱,发展就会停滞甚至会出现倒退。所以实现社会和谐对于我们有效把握当前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战略性问题。
二、要着力于解决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当前我们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存在着大量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问题,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就是要承认和认识这些矛盾和问题,着力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承认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追求社会和谐就有可能变为抹杀矛盾和掩盖问题,如果矛盾得不到正确的分析和处理,就会激化矛盾和问题,加剧社会的不和谐。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曾经有过切身的经验和教训。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完全适应的,整个社会不存在任何社会矛盾,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们精神上和道义上的团结一致。他十分强调社会的团结、统一、一致,但这种团结一致是建立在抹杀矛盾和掩盖问题的基础之上的,是没有生机活力的表面上形式上的团结一致,结果许多矛盾和问题长期被掩盖着,一旦爆发出来就会引起巨大的社会震荡。斯大林去世后苏联东欧地区出现的波匈事件,整个国际共运出现的争论与分裂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在我国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毛泽东同志敏锐地觉察出了这个问题,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各种社会矛盾依然存在,但由于大规模的群众性的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敌我矛盾退居到了次要地位,人民内部矛盾变得突出起来,成为必须十分重视的问题。他强调党和政府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来建设社会主义。这就从基本理论上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还需要重视社会矛盾和社会和谐的问题。但此后不久,我们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却出现了与苏联不同的另一种偏差。这就是片面地强调社会的矛盾和斗争,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直到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不但在社会发展问题上出现经济与政治关系严重失调,背离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且使整个社会长期处于对立和动乱状态,社会和谐受到了严重的破坏,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
今天我们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总结了历史上的这些经验教训,把全部工作建立在正确地认识和解决我国社会当前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之上。在这个问题上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候,还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树立起以发展推动社会和谐和以社会和谐促进发展的思维,决不能把二者割裂和对立起来。围绕这个主要矛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还需要着力解决其他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譬如经济发展中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居民收入分配中的差距过大和非法收入问题,党政干部中的贪污腐败问题等。只有下决心解决这些影响社会和谐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广大人民群众感到满意了,才会达到真正的社会和谐。
三、必须抓住调节利益关系这个根本
利益关系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人们所奋斗的一切归根到底都与其利益相关。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抓住了利益关系也就抓住了事情的根本,处理和协调好利益关系也就把握了工作的重心。利益问题是一个涉及社会全体成员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全局性的战略性的问题。国家、地方、部门、单位、群体、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可以说利益问题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人人关心。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都在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活动,利益观念被空前强化了,利益关系也空前多样化了,利益趋动已经成为加快社会发展最强有力的杠杆,调节利益关系也已经成为建立社会和谐最重要的问题。
共同利益是社会力量实现联合的基础,是加强团结、化解矛盾的有力武器。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加强人们对共同利益的认同,突出共同的方面,协调矛盾的方面。我们要以共同利益为纽带把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把社会各阶层的群众联合起来。对于全国人民来说,我们要加强中华民族和全中国人民共同利益的宣传,进行爱国主义、民族传统和民族精神的教育。每个地区、部门、行业、社区、企业、单位、村庄,都有其共同的利害,要通过有效的思想和宣传工作,使人们认识到自己的共同利益,为建设和谐的社会关系协力奋斗。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不同的地区、部门、行业、社区、企业、单位、村庄,也有其内部的利益矛盾,也要通过思想和宣传工作,让人们自觉地求同存异、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团结协作,为达到社会和谐而共同努力。根据历史的经验,在利益关系的处理上要特别重视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的关系。文化大革命以前,我们在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的时候,往往忽视甚至否定局部和个人的利益,严重地影响了部门和个人的积极性。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纠正了这种倾向,注意发展和维护地区、部门、个人的利益,有力地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以个人、部门的利益损害社会和国家利益的现象有所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更有必要加强对国家、社会共同利益的维护,同时又注意保护单位、个人的特殊利益,为建设和谐社会构建起牢固的利益关系新格局。
构建和谐社会决不是不承认矛盾,更不是掩盖或者抹杀矛盾,而是在承认矛盾的基础上去研究矛盾、解决矛盾,通过对社会利益矛盾的正确处理和脚踏实地的工作,达到团结、统一、和谐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奋斗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要经历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即便是达到了我们所希望的和谐社会,这种社会和谐也仍然是相对的,它只是把社会矛盾和冲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且我们还要看到,社会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需要我们不断提高分析和处理社会矛盾的能力。所以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和最困难的任务,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我国所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尤其是那些尖锐复杂的社会矛盾,逐步形成能够准确反映社情民意的社会危机预警机制,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原则和方法。
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五个统筹,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武器和指导思想。这五个统筹虽然讲的是统筹发展问题,而对于利益的统筹同样是适用的。在推进社会发展的同时,必须统筹社会利益,才能构建起和谐社会。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把利益统筹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这里有一些十分重要的问题需要研究和注意。例如,怎样统筹城乡、地区、部门之间群众的利益;怎样兼顾先富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利益;怎样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怎样才能使全国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怎样通过先富帮后富、先富带后富走向共同富裕,等等。这是从全国范围来讲的,每个地区、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有一大堆需要统筹解决的利益关系问题。我们要从现实出发提出问题,认真研究怎样进行统筹。总之要把利益统筹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武器,大力加以提倡和利用。
人们的行动是由利益所趋使的,所以利益对于人们的行动具有根本的导向作用。我们要善于利用利益这个指挥棒,来引导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建设和谐的社会关系。例如,我们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令,使乐于助人的人得到利益,使损人利己的人利益受损;使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人得到利益,使制造动乱的人利益受损;使勤政廉洁的人得到利益,使危害社会的人利益受损;使保护生态环境的人得到利益,使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利益受损;使遵纪守法的人得到利益,使违法乱纪的人受到惩处;如此等等。我们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以利益为导向、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事例和实际经验,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和宣传,以充分发挥其对广大干部群众的示范效应和教育作用。
四、关键是提高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党和政府是我们国家的领导力量和政权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是我们首先应当加以重视的关键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已经作出了重要的决定,这里提出几个需要强调的问题。
第一,要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我们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的思路和模式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见物不见人的发展,单纯的经济发展,粗放式的发展,会造成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不协调,经济建设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不协调,人与自然界的不协调,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则会从根本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党中央在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要提高协调社会关系的能力。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社会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结构更加复杂,利益关系更加多元,人们思想更加多样,它对党和政府协调社会关系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现在不能像文化大革命以前那样,以阶级斗争为纲处理社会关系,也不能像计划经济时期那样,主要靠行政命令来处理社会关系,而必须探求新的途径和方法,这个方法就是和谐的思维和方法。和谐有其特定的内涵,它要求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而不是片面强调一方或几方的利益,忽视甚至损害其他方面的利益;它要求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共同的利益而奋斗,而不是压制和打击某些方面的积极性;它要求各方互相支持、互相促进、互相沟通,友好相处,而不是处于对立和敌对状态;它要求和而不同,尊重各方的价值和需要,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党的十六大把这种关系简要地概括为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睦相处的关系。我们应当按照这种新的思维方式不断提高处理社会关系的能力,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
第三,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必须努力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矛盾。利益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只有利益关系合理,人们各得其所,舒畅气顺,才会有和谐的社会关系。所以要抑制和化解社会矛盾,首先必须提高党和政府协调社会利益的能力。在坚持实现好、发展好群众利益的同时,还要协调好群众的利益。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解决好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尤其要关心广大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切实保障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努力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真正做到使全国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次,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要完善我国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在保持社会发展活力的条件下,更加注意社会公平,更加关心基本群众。要尽快建立社会协调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的渠道和形式,调节与化解利益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要完善信访、市长热线等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向党和政府反映情况和意见,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回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倾听广大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使之成为沟通政府与群众关系,以及协调群众利益关系的重要渠道。要建立社会预警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此外,还要改进和加强党和政府的群众工作。要经常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活、做实,充分发挥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启发诱导、化解矛盾的作用。
第四,要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彻底改变政府办企业、企业办社会的旧体制,政府要把属于企业的权力还给企业,把应当由社会组织管理的事情交给社会组织,科学地划分三者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在政府的主导下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推动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当前在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管理领域中,社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领域,也是最薄弱的领域,探索社会管理的规律、培养社会管理的人才,发展社会管理科学,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新一轮发展时期,针对中国国情提出的一个重大的社会发展主题。与所有的社会一样,和谐社会也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和谐文化建设必然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决议》明确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并从四个方面原则上规定了和谐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决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我们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从思想上保证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但我们也要看到长期以来,一些党员和干部中程度不同的产生了“信仰危机”,有些人怀疑和反对社会主义。国民心态中存在物欲化、粗俗化、躁动化、冷漠化、无责任化和虚假浮夸化等“六大负性倾向”。在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社会上出现了不同经济关系和不同利益的人群,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文化多元化的态势,这些都已成为社会不和谐的重要方面。面对这样一个基本国情,维护社会和谐,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保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引导全体人民树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想。所以,和谐文化建设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和导向性。其次,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目的在于引领各种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又是开放的,它不是“专制化”或绝对的“一元化”,而是强调对多元价值观的“引领”。它的建设还要从国情出发,“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从这个意义上讲,和谐文化应该是多元一体的,充满活力的、具有指导性、包容性和整合性的文化。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多元文化的矛盾与冲突问题,才能最终完成先进文化对消极文化、落后文化、腐朽文化的批评,以及对世界各民族优秀文化的现代化整合。
2、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和谐文化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人。思想道德建设肩负着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的任务。《决议》中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要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耻、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我们知道,一个民族思想道德水平最能反映一个民族的基本精神,最能代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人们的道德规范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领域和地方存在着是非、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受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滋长和蔓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掺假制假、以次充好、欺行霸市、偷税漏税、商业贿赂、行业腐败、不讲信用等现象,成为当前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道德体系,确立全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加强对青少年、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
3、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个民族的科学素质,一个国家科学知识的普及程度,从根本上决定着这个国家的生产力和文化发展水平。建设和谐社会客观上要求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另外,要积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坚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单位在和谐文化建设中的积极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互联网等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思想和舆论氛围,使各类媒体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
4,和谐文化重在创建。《决议》提出:要“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在创建活动中,“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建和共享的社会,从这个意义上看,和谐文化既不是少数人的精英文化,也不是传统的市井文化,而是先进的,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全民的、大众的、共享的文化。和谐文化创建活动在于全民的积极参与。文化是可以物化的,文化是可以实践的,近些年来,国内许多城市在开展文明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已经创造了许多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文明社区活动的具体形式。这些活动大多具有群众性、地方性、民族性的特点,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它不仅传播了先进文化,活跃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更重要的是在和谐人际关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3
浅谈构建和谐社会论文的对策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总要求、基本途径、社会建设和党的自身建设。
[关键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要求;途径;自身建设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体现在构成社会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上。从广义上说,就是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基本适应,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凋、可持续发展,共同进步;从狭义上说,就是实现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1.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上层建筑保障。
和谐的社会关系要求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加以维护,为此,就要通过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此外,和谐并不是“一团和气”,也不是宗派主义,而是建立在特定的原则的基础之上。原则要在民主的基础上产生,通过法制加以维炉,为此必须发展民主政治,扩大公民政治参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2.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要求。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国民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但是,必须把公平正义放到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中来理解。离开这个环境,公平正义就可能演变成平均主义。在现阶段,公平正义主要体现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等价交换,买卖双方的利益和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因此,公平正义就是要承认事实上的不平等,尊重差别,通过适当的政策把差别转化为推进社会进步的动力。为此,要完善市场经济,规范竞争秩序,调节收入差距,正确处理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诚信友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道德的要求。
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
4.充满活力是社会成员激发出来的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这种“活力”需要激发。尊重创造,就要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让不同社会阶层都把自己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生产要素优势融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事业中。
5.安定有序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动态平衡。
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社会不稳定现象要比社会不和谐现象更为严重,为了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时仅仅用调和的 方法 不能奏效。要求不断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公民自治,让公民依法管理自已的事务,最大限度地把社会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
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关系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延伸。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目的在于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此,就必须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
1.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发展是硬道理,是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发展对于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证。
2.走共同富裕道路,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但平均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不能一蹴而就。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将贯穿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始终。在这个过程中、事实上的不平等将长期存在,因此要承认差别,而不是否认差别,更不能人为地消灭差别,差别既可产生动力,也能导致冲突。实现防止冲突、推动发展的目标,需要有正确的政策导向。逐步提高居民收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3.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和完善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体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上,应当尊重经济成分的多样性,实现不同经济成分的均衡发展。为此,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把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四、把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社会建设关系到民生,关系到社会稳定,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布局中地位重要。我们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历来重视改善民生,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现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即所谓“民生”问题的解决,既取决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党政机关服务质量的改善、工作效率的提高,更取决于社会事业的发展,比如 教育 、文化、卫生、就业、住房、尤其是社会保障等事业的发展和完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五、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只有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永葆先进性,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4
试谈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随着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实现和谐社会的愿望也愈发强烈。经过长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指导,以及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建设的研究,证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适应当今中国的发展趋势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实践观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着积极地指导作用。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入研究,结合中国现代社会的具体国情,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结合马克思主义社会实践观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建设与稳定、持续的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发展的历史轨迹
任何一项事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他们的发展都有一个极其曲折艰辛的过程,毫不例外,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形成和发展也有着悠久漫长的历史,下面我们就浅谈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发展的历史轨迹。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产生前,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他的关于人类活动的理论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亚里士多德把人类活动分为理论、实践和创制,在实践哲学中,他认为幸福是最高的善。在当时,作为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他否定了自己老师柏拉图的唯心主义,他曾说“我爱吾师,但我更真理。”他批判了柏拉图把理想看作离开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实体的理论,但他的批判并不彻底,他是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间摇摆,所以他对唯物主义并不坚定,而且他的理论主要指向人的伦理道德活动。
然而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出现之前,哲学理论还有一段重要的发展史。当时,一位唯心主义的哲学家黑格尔,他指出,在泰利士的时代伦理习惯在人们的生活中逐渐便成为普遍化。而毕达哥拉斯的实践哲学使得“民族的精神在意识本身中有着它自己的独特的本质”,在毕达哥拉斯的那个时代,伦理便从现实生活中提升到思想上了,人们才意识到我们是有真正意识的绝对个体,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一切行为。这个理论也使得哲学不断向着实践哲学发展。
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之后,出现了智者学派,他们主要研究课题也是哲学的重要内容“给人以精神教养”,他们主张“智者们以智慧、科学、音乐、数学等教人,人们要在他们的观念方面得到教育”这种思想。哲学史本身就是一个有抽象到具体、由贫乏到丰富的过程,哲学史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毫无疑问,当时不断完善更变的哲学思想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随着人类对哲学认识的深化,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也逐步形成。
而实践观的精神实质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对事物的本质和人的本质问题理解上的历史变革和历史创新,所以作为中国现代青少年,我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中要把实践本质观和实践人本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观和人本观内在的结合起来,如此才能克服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中一些方面的弊端,例如:从客体方面理解事物本质,或者从主体方面理解人的本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探索和认识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由此被提出,不得不说的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运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哲学含义
(一)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的特点
实践思维方式是一种创新性思维方式,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正是通过这种思维方式超越了那些西方哲学家所提出来的哲学思想。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环境、主体和客体之间是双向互动的”,而且人的实践就是这种互动关系的完整体现。
理解实践思维方式对理解马克思的哲学理念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而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有以下几点特征:①马克思哲学是以实践作为思维视觉和切入点的,通过把人理解为受实践规定、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社会化的人、实践的人;并把世界理解为受实践规定、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主体对象化世界、人化世界、属人世界或人类世界这两种的实践转向来为人类哲学开拓出新的视野和境界。②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方式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以主体的实践。
详细来说就是: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人类社会或者社会中的人类作为立足点,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人、世界或社会作为出发点,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人的自由发展作为归宿点。③从实践去理解、评价哲学思维,相关哲学方面的研究途径都是以主体实践的内在本性和规律。通过这三条关于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的特点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实践思维方式就是马克思的哲学思维方式。
(二)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1、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立足于实践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体化哲学,它超越了一切唯心主义哲学,也克服了唯心主义的局限性,并且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和最显著的特点,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基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来源于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揭示了自然界和社会的物质统一性,而且它也阐明了实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地位,因为实践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
而且,在马克思看来:必须面向现实世界中的实践,把现实和实践联系起来才能更好地完成哲学研究。所谓哲学首先要能经受现实生活中的实践的考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另外,要想使得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价值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最大化的体现,就必须把马克思实践观的直接现实性和普遍统一性这两个基本点进行有机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观点就是实践观,并且其自然观、认识论和历史观的基本观点也是实践观。人类就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进步的,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也要通过对时间以及社会进行深入而全面探讨,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无法代替的地位。
2、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作用
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目前人类社会最科学、最具生命力的一套理论,对人类发展的意义深远。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断丰富和成熟,它是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如此生命力的关键。另外,实践具有创造客观价值和优化主体这两大社会功能,人类社会就是在人类的活动中发展的。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能根据时代的发展去针对适时的问题情境,由此揭露人类的生存状况,昭示人类发展机制的改进方向,完善人类的生存方式,使人类能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作为社会的接班人,我们需要明白的是:要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机结合,推动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巨大指导作用,并且不断的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由此可见,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作用无可比拟。
三、马克思社会主义和谐建设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1、以人民为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以人民为主体。人民是一个社会构成的主体,人民的幸福感决定了以整个社会的幸福感。人民不仅是构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各种社会实践的主体。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应当政府服务于人民,又属于人民。执政者与人民之间不存在阶级差异,与人民平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切机构都应以人民为主体,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均是为人民服务的代言机关。
2、公平、公正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和谐社会中不存在阶级的差异,社会等级制度等问题。消除阶级矛盾意味着在和谐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平等的,每个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不存在特权阶级,社会的任何组织活动都是公正公开的的,社会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等阶级矛盾,付出与收获得以平衡,整个社会的幸福感得以提升,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和谐社会中,一个人的价值的大小决定于一个人这个社会做出的贡献有多少,而不是有一个人的出生、地位所决定。
3、民族团结统一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向来都是政府关注的重点。由于各民族之间风俗习惯均存在较大的差异,民族混居地往往是社会安定问题高发地带。但民族的团结统一,并不意味着民族的同化,各民族的独特风俗习惯都是宝贵的文化财产,民族的团结统一应该建立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互相理解,互相理解,消除民族歧视,将民族团结放在解决民族问题的首要位置上,这样才能解决民族矛盾,实现各民族的协调发展,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迈出重要一步。
4、重视农民问题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并且正在由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转型的过程中,农民问题依旧是民生之本,是政府需要关注的重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加快了城市化建设进程,在提高了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也导致各种人才资源大量从农村流向城市,城乡差距进一步加大。作为农业大国,农民问题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要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农民问题。通过健全农村各种福利制度,普及农村医疗 保险 等,出台更多地利民政策,保障农民的权益,解决农民问题,让农民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1、毛泽东思想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各种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均十分匮乏,社会主义建设基本照搬苏联,是毛泽东同志首先冲破桎梏,提出应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建设社会主义。毛泽东同志指出,苏联在建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暴露了其不足之处,我们在学习其先进思想与方法的同时,应吸取失败的经验与教训,并应以为戒,在中国的这会注意建设中少走弯路。这个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毛泽东同时提出,现在应重在努力学习、积累经验。这个时期主要是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探索,对以后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邓小平理论对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新认识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二代领导者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经验与教训,改变了原来的“以阶级斗争”的不正确方针,将建设的重心转移到了经济上。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的实行改革开放,并就此推行了一系列措施,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则进一步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战略地位,全面推动了新时期精神文明以及物质文明建设。
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启迪
“三个代表”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人在全面认识国内外形式变化,掌握了社会主义建设新要求之后,于十六大中提出的重要思想。它突破了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江泽民同志汲取了前期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与教训,正确认识到了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求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将马克思社会主义实践观结合中国国情,改变前期盲目地教条主义,增强全局意识,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
四、总结
社会和谐是人民生活安定和谐的基本保证,和谐社会的本质是经济发展,人民安定,民族团结,国家富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探索与研究中提出的,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认识。在探索过程中,马克思社会主义实践观作为理论依据,在不断地被改进与完善,更加的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目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仍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去建设,保证不断有先进文明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精神支柱;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为和谐社会提供丰厚的物质保障。
[参考文献]
[1]许华.马克思社会和谐思想研究[D].安徽大学,2011.
[2]郭爱芬.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D].南京理工大学,2010.
[3]栗琳.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D].中央民族大学,2013.
猜你喜欢:
1.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毛概论文
2. 有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3.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关论文
4.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毛概论文
5.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