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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资产评估论文3000

2023-12-10 12:4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房地产资产评估论文3000

有关资产评估的论文

有关资产评估的论文,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论文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论文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很多大学生也都需要写论文,那么下面为大家分享有关资产评估的论文。

一、绪言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xx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xx石油钢管钢绳厂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xx石油钢管钢绳厂经剥离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后,将其净资产部分出售给xx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并以剩余的净资产与xx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的部分净资产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目的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并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xx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谨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

委 托 方:xx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xx石油钢管钢绳厂

xx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简介如下:

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xx市文化西路14号

法定代表人:王xx

注册资本:10,400万元

xx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石油济柴;股票代码0617)系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6)115号文批准,由济柴厂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1996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发字(1996)226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于1996年10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该公司主要经营柴油机、气体发动机、柴油及气体发电机组的制造、销售、修理、机械加工;所需原料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柴油机、发电机组租赁、理化试验。

截止20xx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股本10,400万股,其中流通股为3,250万股,总资产47,662.46万元,净资产17,796.93万元,20xx年度实现净利润520.43万元,每股收益0.05元,净资产收益率2.92%。该公司最大股东为xx柴油机厂,其现持有石油济柴7,150万股,占总股本68.75%。

资产占有方:xx石油钢管钢绳厂

xx石油钢管钢绳厂简介如下:

企业名称:xx石油钢管钢绳厂

注册地址:xx市东风路35号。

法定代表人:曹xx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柒佰柒拾万元

经济性质:xx石油钢管钢绳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主营:钢管,钢丝,钢绳及制品,紧固件,阀门,铆焊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以上产品相关技术的出口,所需原料、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兼营:汽车运输,来料加工,机械加工,钢材,房屋租赁。

简要历史:

50年代末,随着大庆等油田的发现,油田建设所需物资供应紧张,为了满足油田开发的需要,使进口物资充分利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石油工业部决定筹建一个钢管加工厂,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厂于19xx年建成,原名为石油工业西北供应办事处xx转运库钢管加工厂。

19xx年9月,直接隶属于石油工业部领导。成为独立核算的部属企业后,更名为石油工业部钢管加工厂。19xx年1月,石油工业部钢绳加工厂由天津迁至xx,与钢管加工厂合并成石油工业部钢管钢绳加工厂。19xx年工厂下放地方领导后,xx省燃料化学工业局将工厂改名为xx省xx石油钢管钢绳厂。19xx年,工厂重新收归原石油部领导。

经过从日本、德国引进和四次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该厂建成了年生产能力2万多吨的钢丝绳生产线,可按不同标准生产规格范围由Φ5.2mm到Φ70mm的30多个品种的钢丝绳。

经过四十年的建设,该厂发展成一个以生产石油钻井钢丝绳为主,同时生产石油机械用途精密钢管、整筒式抽油泵等产品的`国家大型一档企业。去年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工作结束后,现有职工884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16名。

该厂所属行业为国家基础产业,发展较为缓慢,其产品主要为油田服务。在经过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后,该厂产品等级得以提升,产能扩大,除了继续为油田用户提供其产品外,已进入了煤炭、森工、港口和海洋等行业的重要用途的钢丝绳市场。

三、评估目的

为xx石油钢管钢绳厂经剥离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后,将其部分净资产出售给xx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剩余的净资产与xx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的.部分净资产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目的进行评估,对该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为双方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xx石油钢管钢绳厂的资产及相关负债,以剥离后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凡列入该表内并经核实的资产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具体资产类型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及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立项申报时所申报的资产范围一致。

根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改制方案原则和委托双方的要求,土地资产不进入本次评估范围。新设公司拟采用租赁方式使用相关土地,有关手续委托双方已按土地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委托方改制工作的具体方案,本次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8月31日。

本报告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及评估的有关法规,我们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以及其他一般公允的评估原则,对涉及以上经济行为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

七、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有:

1、《关于xx石油钢管钢绳厂向济柴股份公司出售部分资产并共同设立xx石油钢管钢绳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报告》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文件;

2、《关于xx石油钢管钢绳厂向济柴股份公司出售部分资产并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

3、委托方与我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一、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现状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

此次清查工作统一以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1、对全馆账务进行了清理。这次我们对xx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2、对全馆财产进行了清理。这次我们对xx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地清理、核对和查实。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对固定资产、资产收益情况进行了清查。

3、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在清查中我们坚持边清查资产,边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实现了固定资产动态管理。

4、完善了相关制度。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我们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巩固清查成果。

(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情况

为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馆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组长由副馆长担任,成员由xx、xx及各办、组负责人组成。馆向各办、组下发了搞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组支持清查工作。参加清查工作的同志,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放弃休息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了我馆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建立了监管系统,为加强我馆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持。为进一步加强我馆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这次资产清查也发现了我馆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固定资产盘盈盘亏问题比较突出,盘盈原因是评估出现漏评,部分资产未及时入账,盘亏原因是门面房拆除和部分设施设备损坏。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这次资产清查出我馆资产损失情况是:馆门面房于xx年元月依据“双创”要求予以拆除,损失xx元。馆加油机、复印机、无绳电话、电脑配件等报废损失xx元。这些资产损失待资产审计确认后申报核销。

三、资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这次资产清查发现的资产及财务管理中的问题是:部分资产由于财务人员工作疏漏,未及时入账。部分帐务未及时处理,造成长期挂账。今后要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请示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及时处理相关财务账目。

四、备查材料

(一)单位20xx年度结转后资产负债表。

(二)土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土地、房屋建筑物分布、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书面说明材料。

(四)20xx年市审计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五)资产损益证据。单位申报的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名称:QS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区XX大道1154号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4500万

经营范围:饮食供应,国内商业,旅馆,舞厅,浴室服务,美容美发,商务服务,礼仪服务,模拟游戏机。

二、评估目的

为对外投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为QS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21幢房产和2块土地使用权。除储运部16幢仓库位于XX区XX新村外,委估的房产和地产均位于XX区XX大道与XX路相交处,现用于商业经营。委估资产的所有权证分别为“W国用(20xx)字第157号、第158号、”“W房字第20xx05765号、第20xx05766号、第20xx05855号、第9900103号”。

四、评估基准日

本评估项目基准日是20xx年7月1日;本评估报告所采用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资产价格标准,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

五、评估原则

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合理性的评估原则。在对全部资产进行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资产的技术状态和参数,力求准确估算委估资产的现时公允价值。

六、评估依据

1、《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

2、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1996)03号”文颁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暂行规定》和财企[20xx]20号《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及《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5、W市政府制定的基准地价资料;

6、W政[20xx]3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W市区土地出让金、租金标准的通知》;

7、委托方提供的产权证明:“W国用(20xx)字第157号、第158号、“W房字第20xx05765号、第20xx05766号、第20xx05855号、第9900103号”;

8、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资产占有方法人营业执照;

9、工程造价信息及房价信息;

10、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记录等。

七、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类型,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对QS公司商业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采用市场比较法,对储运部仓库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土地使用权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

八、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于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21日,包括接受委托、现场调查、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全过程。主要步骤为:

1、接受委托:我公司于20xx年7月15日接受QS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正式受理了该项资产评估业务。在接受评估后,由项目负责人先行了解委托评估资产的构成、产权界定、经营状况、评估范围、评估目的,与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共同商定评估基准日、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并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约定书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和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2、现场调查:在资产占有方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根据其填制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资料,调查土地的坐落位置、所处的繁华程度等各项指标,填写现场勘察记录,检查、核实、验证其产权证明文件等资料。

3、评定估算:评估人员针对资产类型,依据评估现场勘察等情况,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评定估算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值。

4、提交报告:根据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并与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交换意见,进行必要修改,按照程序经本公司内部三级审核后,向委托方提供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求房地产3000字论文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对公房地产金融业务面临的形势

1.房地产调控政策走向

预计2007年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是加强政策的执行力,政策的重点是加快住房结构调整,二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三是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四是继续抓好督促检查。与此同时,鉴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及房地产市场各主体行为的不确定性,房地产调控政策仍有—定的不确定性。

2.房地产市场状况

预计2007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发展趋好,结构调整趋势进一步加大,市场差异化特征进一步明显,但市场的完善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房地产市场需求依然较旺盛;二是房地产市场投资、供给结构将有较大改善;三是房价总体涨幅将下稳回落,各细分市场的价格走势会有所分化;四是中西部及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较快发展的态势基本形成,大型房地产企业集团跨区域经营的格局进一步明显,房地产市场在全国范围内的波浪式扩展格局已经形成。

3.同业竞争进一步激烈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公房地产信贷业务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特别是近年来各家银行都把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作为战略转型的重点,为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各家银行都加大对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优质住宅楼盘的对公房地产信贷资源的配置。目前,对公房地产信贷业务开办最早、规模最大的中国建设银行凭借其传统优势依然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保持较强的竞争优势;中国农业银行近年来一直积极发展在该行业务结构中资产质量和效益较好的房地产信贷业务,快速增长势头十分迅猛;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市后对公业务板块的调整大大增强了其业务竞争力和后发优势;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依靠灵活的激励机制日益加大对优质客户的营销;外资银行随着我国加入NT0满五年后的金融业全面开放,在基本处于完全平等竞争的情形下,将充分利用其更具优势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依托领先的产品和服务,在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进一步占领部分高端市场。此外,随着国家开发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转轨,将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

4.直接融资的影响

发展房地产直接融资既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观需求,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积极倡导并为之积极努力的发展目标。近年来,在银行信贷闸门继续收缩之后,或者出于资金链条紧张的原因,或者出于业务拓展储备土地资源的需要,或者出于并购其他房地产企业股权或资产的需要,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纷纷谋求通过IPO、配股、定向增发、私募股权、信托、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募集资金。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特别是优质房地产企业将谋求更多形式的资金支持,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分流我国商业银行较优质的信贷需求。

二、当前形势对我国商业银行对公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影响

当前形势对我国商业银行对公房地产金融业务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1.发展机遇

第一,有利于商业银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居住目标》,要实现2010年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30平方米的目标,可以清晰地预见未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空间依然较大,这为商业银行拓展房地产金融业务空间提供了基础。目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有利于房地产业的长远发展,从而有利于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有利于商业银行优化业务结构。土地、信贷政策的从紧,房地产市场将会进一步出现优胜劣汰的局面,这将有利于商业银行优化房地产客户结构;中西部及二、三线城市的发展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业务、发展的新的区域空间;以普通住宅为主的自住性需求进一步得到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有利于商业银行贷款进一步投向有真实需求的普通住宅项目。

第三,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一是2006年调控政策再次重申对自有资金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企业不得发放贷款,并增加了新的信贷管理要求,表明管理部门旨在建立规范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二是有关量化指标有利于商业银行清晰、准确地把握政策,增强了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比如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比不低于70%,这有利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以此为标准,把握普通住宅项目的准入条件,预先排查风险;再如,有关空置三年的商品房银行不得作为贷款的抵押物的规定,将促使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选择更加优质的抵押物或加快贷款资金回收。三是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将加强,有利于商业银行实时监控项目销售情况。

2.面临的挑战

第一,政策风险仍将存在。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政府主导型市场,调控政策能否实现预期的目标还有赖于有关部委和各地政府下一步细化的具体措施及市场各主体的反应,市场发展及今后的政策取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增加了商业银行对市场、项目、客户的判定难度,信贷业务潜在风险加大。

第二,局部地区房地产市场风险仍将存在。首先,局部地区部分楼盘销售进度放缓或销售不出去的可能性仍将存在。其次,在宏观调控背景下,部分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不强、负债率较高,不能获得持续的资金支持,资金链条有断裂的风险。再次,土地供应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的调整和拆迁规模的控制对土地储备贷款有一定的影响。如调控政策对土地供应方式做了调整,由过去单一的价高者得地,转变为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竟房价的综合招标方式,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可能出现地价下滑或出现“流拍”现象,并可能导致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低于已经发生的土地收储成本或完全没有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又如调控政策对拆迁的规模和进度进行了适度控制,这将使得土地收储工作进程的不确定性增大。

第三,市场发展差异化加速对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房地产市场的差异性不仅体现在不同区域层次范围内的同一种产品市场,也体现在同一区域层次范围内的不同产品市场。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根据市场的差异化特征进一步细化商业银行的房地产信贷政策,科学地制订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有进有退的差别化政策。

第四,同业竞争加剧、融资渠道多元化等对商业银行管理、服务提出更高要求。近年土地和金融调控政策的加强,进一步彰显了资金和企业实力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如土地的招投标方式对地价款的支付时间要求较为严格,没有足够资金实力的公司无法在短期内完成地价款的支付。这使得一方面商业银行会在少数符合监管条件的优质客户和项目上加剧竞争,另一方面由于开发企业的资金需求与符合监管条件的信贷投放在时间上出现错位,往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四证齐全”等信贷条件时不再特别急需银行信贷支持。越来越多的开发企业开始积极寻找传统银行信贷外的其他途径来获取资金,这些将对商业银行的有效信贷需求造成较大的影响,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信贷流程、品种、服务上积极采取相应对策,以拓展有效业务需求。
三、当前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对公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发展策略

l.正确解读调控政策、科学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特别应加强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分析和相关政策的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应正确理解房地产调控政策对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深远意义,理解调控的重点是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理解认真贯彻执行调控政策与稳健发展业务具有内在的协调一致性。鉴于房地产业地域性强,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商业银行一方面应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重点分析和关注当地政府计划、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已出台或将要出台的实施细则或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应认真分析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状况、市场运行特点,各项政策对当地市场及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通过加强对区域性市场的分析研究,增强对业务发展环境判断的准确性,为业务决策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

2.强化经济资本对风险资产的约束,实施科学的贷款总量和投放节奏策略

商业银行应以监管部门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为导向,强化资本对风险资产的约束,以经济资本分配为核心,实现对公房地产金融业务各项风险资产的有效配置。应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结构状况、房地产行业风险限额等指标,合理确定全行全年房地产对公信贷业务的发展规模,同时综合考虑各分行2006年业务发展情况、2007年房地产市场情况、客户及项目储备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订2007年各分行房地产对公信贷业务发展计划,并建立各分行业务新增控制目标与资产质量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对资产质量出现不同程度恶化的分行,应适时相应调减其新增规模。为了避免全年业务发展大起大落,商业银行应引导辖内分支机构加强对年度内拟投放的客户及项目的分类排序和计划管理,按照全年新增规模合理配置信贷资源,科学把握贷款投放节奏,切实做到投放时间均衡、规模控制有效。

3.细分客户,扶优逐劣,实施客户结构调整策略

商业银行应在细分客户的基础上,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客户准入、退出标准,实施优良客户准入、劣质客户退出机制,实行“有进有退,进退并重、进而有为、退而有方”的客户结构调整策略。一方面,在业务受理前期,应该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客户准入标准进行把关,规范客户信贷营销和信贷管理,前移风险控制关口。在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方面,应重点支持资质等级高、信用良好、综合实力强、经营业绩良好的房地产企业(集团),或具有较好成长性和盈利能力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对于不属上述优质客户范围的一般客户发放贷款,除要求客户具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规定的贷款条件之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开发企业或其股东、主要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有已成功运作的楼盘案例,近两年内投资方及开发企业没有拖欠银行贷款的不良信用记录:对空置量大、资产负债率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控制发放贷款;对资本金达不到规定标准、挪用和抽逃注册资金的开发企业及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信用不良单位的开发企业,不得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在土地储备贷款业务方面,应重点支持法人组织机构完善、资本金充足、经营管理规范、能够实行垄断经营,且当地政府财政状况及信誉良好、房地产市场行为规范、发展前景良好的省、直辖市、经济发达地区中心城市行的土地储备机构;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城市的土地储备贷款应审慎发放。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实施劣质客户退出机制,利用调控的有利契机,主动从规模小、风险大、效益差的客户中退出。对客户虽然能正常经营但发展前景差、财务状况呈劣变趋势,客户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或具有潜在风险,或客户经营期限即将到期、所经营的项目即将完工时,应采取措施主动退出。

4.合理把握贷款项目投向,实施项目结构调整策略

与商业银行的一般公司类贷款相比,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在内的对公房地产信贷业务的显著特点是还款来源主要依赖于具有特殊性质的产品—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出让收入。因此,贷款项目的选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政策导向和市场发展状况,商业银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应重点投向具有区位优势、适销对路的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宅项目,积极支持节能省地型项目;严格控制向大户型、房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高档商品住房和写字楼、商业设施等非住宅类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严禁向不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及各类违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对于土地储备贷款,商业银行要慎重选择土地储备贷款项目,拟收购储备的土地应符合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纳入政府制定的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具有拟收购土地的选址意见书。对未纳入统一规划管理,未按要求编制和调整近期建设规划的各类开发区、园区以及撒市(县)改区以后的土地,不得发放土地储备贷款。

5.积极关注区域发展变化趋势,实施区域结构调整策略

根据我国经济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特点,东部地区,特别是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依然是市场发展最主要地区,值得商业银行重点支持,其中应重点投向市场秩序规范、具有后发优势、房价平稳增长的地区中心城市。要注意审慎投向房价高、波动幅度大的城市,严格控制投向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上涨过快、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此外,应积极支持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西部及二、三线城市,稳步提高其市场份额。

6.区别对待,实施差异化服务和管理策略

为了有效实现上述客户、项目、区域结构调整,商业银行应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贷服务和管理。一是建立业务流程绿色通道,对重点支持的区域、客户和项目可优先受理,减免信贷准入审核环节,优先安排专业人员完成重点客户评价及项目评估,优先审批,并适度延长授信期限;二是建立差别化定价、担保机制,对重点支持的区域、客户和项目的贷款利率予以优惠,适度降低担保条件;而对审慎支持的区域、非重点支持的客户和项目原则上应提高贷款利率和担保条件;三是建立差别化的客户服务团队。对于重点支持的客户和项目,特别是跨地区的重点客户应建立专门的、包括总分支和跨部门的客户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及时、便利的服务:四是建立差别化的资源配置机制,对重点支持的区域、客户和项目在信贷规模和营销费用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7.强化风险和质量意识,实施风险动态监测、预警,稳步提高资产质量策略

首先,应加强防范市场风险。商业银行应提高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的分析预测能力,对不利于房地产信贷业务发展的因素及时做好预警分析,规避和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要特别关注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区域性市场调整风险,关注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程度不同可能导致产品供应的结构性失衡风险,关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调控的政策风险,规避因市场本身不成熟和不规范可能导致的市场风险。其次,应加强防范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应提高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评估能力。对房地产公司客户要加强信用评价和综合授信工作,积极推进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扩大信用等级评定覆盖面,做到科学测算、合理授信、提高客户评价和额度授信工作质量。应根据客户的评级结果和额度授信量,科学、合理地开展信贷业务。第三,应加强防范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应认真贯彻执行房地产金融各项业务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指对企业发放贷款时所做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加大对违规发放贷款的处罚力度,切实防范操作风险。根据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的业务特点,商业银行应探索并完善推行项目贷款资金的封闭运作管理,把好资金的“进”、“出”两个关口,有效监控项目信贷资金的使用,防范客户抽逃、占压或挪用资金而造成的信贷风险。

8.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产品创新策略

首先,商业银行应加快对传统房地产开发贷款产品进行梳理,对传统信贷产品进行优化。应根据住宅、写字楼、商业设施、工业用房等不同物业的属性及其.目标客户的特点,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产品要素进行细化、区分,并制订差别化的服务措施,提升房地产开发贷款对客户需求的满足程度。当前,应结合当地政策、市场状况,特别要加快探索适合于中低收入人群、中低价住房需求特点的产品,实现我国商业银行商业价值与社会利益有机结合。其次,商业银行应积极开拓新的业务品种和业务模式。如针对部分企业对一些商用物业采取长期持有经营而非传统的开发后销售的运营模式,加快研发适用于经营性物业的产品。与此同时,应加强信贷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联动配。合,如为客户提供财务顾问等服务,积极顺应客户多元化融资发展趋势和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发展趋势。

求房地产资产评估的论文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哈尔滨基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承华评报字(2004)第033号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海直”)拟将其拥有的哈尔滨基地房地产进行转让。北京中承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承华”)接受中信海直的委托,对其拟转让的上述房地产———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的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0-7层办公楼进行了评估工作,对委托评估的房地产在2004年4月30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为委托方从事上述行为提供价值参考。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概况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委托方: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西路188号农业银行大厦19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25680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1000001003124(6-1)
法定代表人:李士林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中信海直是经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资计字〔1998〕 20号文批准,以中国中海直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同时联合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中航黑河民机技贸中心、广东南油经济发展公司、深圳市友联运输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名商室外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在原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基础上,通过改组改制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0〕90号文批复,中信海直于2000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增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同年7月31日,该公司6000万人民币普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99,发行时总股本为19,600万股。
经营范围是:为国内外用户提供陆上石油服务、海洋石油服务、人工降水、医疗救护、航空探矿、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海洋监测、渔业飞行、气象探测、科学实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航空护林、空中拍照方面的飞行服务、飞行场站服务设施;直升机、二手飞机、报废飞机、航空设备、器材及零配件的出口业务;直升机、航空设备、器材及零配件、机场场站设备的进口业务;接受委托代理上述进出口业务;与外国航空公司签定有关租用直升机、固定翼飞机及飞行员、机械师的合同;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直升机机体、动力装置、机载设备、特种作业设备的维修;石油化工产品的仓储、陆路运输;投资企业所需设备、材料及生产产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二)资产概况:
1、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房地产为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用房地产楼,该房地产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香坊区赣水路与民航路交口处),该地区为哈尔滨市开发区商业发达地段,周边分布多处商业服务及居住用房。该房地产西侧毗邻帝王大厦(商住 综合楼)、福顺天天大酒店(五星级),北临昆仑商城、鸿祥名苑、金桂园、名人府邸等商住小区,及世纪联华大型超市;东临市证券登记公司、名仕高尔夫、新加坡大酒店(五星级)、星河国际(高级商住综合楼)、华风世贸广场等哈市知名企业及商业物业。向北可见亚洲第一高钢塔(全钢结构)———龙塔,周边人文及商业氛围良好。
该房地产南北朝向,正门朝北,正面基本为长方形,内廊式,沿赣水路为短边,沿民航路为长边。该地产所在的整个大厦分成ABC三部分,现使用者依次为省卫生厅、北方天鹅和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三家,各家的入口分开。楼后面是省商检局家属住宅。本地段以昆仑商城为核心,以饮食和娱乐业最为繁荣。
被评估房地产所在大楼地上12层,地下1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占地为共用,其分摊的土地面积为504.83平方米,该房产标准层高3.3米,底层层高4.2米,主体结构竣工于1998年12月,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拥有0-7层(地下1至地上7层)部分,待估建筑面积为6562.77平方米,于1999年4月左右入住办公。
2、产权状况
该房地产产权证齐备、规范,其中:房产证编号为哈房权证开国字第0004559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哈国用(2002)字第52735号,证载权利人均为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
3、附属设施及内外装修
该房地产底层正立面外墙以花岗岩贴面为主,其他立面以防水涂料为主。内部电梯前厅、楼梯间及公共走道:花岗岩地面、轻钢龙骨、墙面乳胶漆、花岗石踢脚、腰线镶榉木线、不锈钢楼梯扶手。榉木包门,双层白铝合金推拉窗。卫生间铺有墙砖、地板砖,天棚采用PVC板吊顶,普通国产洁具。该房产有2部LG原厂电梯,载重1000KG,仅通达7层。房屋水、电、照明设施齐全,采暖热源来自开发区热网。
一层门厅主要为造形龙骨及石膏板、枫木门贴榉木板亚光漆、天棚石膏顶角线、窗台板西班牙米黄理石,全玻璃包不锈钢感应式自动门。二三层主要为轻钢龙骨吊顶、纸面石膏板、棚面刮大白、棚面乳胶漆、包柱立邦漆、窗帘盒、榉木汽包罩、榉木窗台板/踢脚线,室内以石塑地板砖为主。四层至七层主要为:卫生间墙面镶瓷砖、卫生间PVC面层和棚角线、汽包罩刷防火漆、榉木门窗台、壁纸。
4、使用情况
目前,该房地产第7层由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使用,地下1层用作食堂及部分楼层少量房间用做库房及闲置,其余楼层对外出租。经现场勘察,房屋主体结构均完好,附属设施使用功能正常。
二、评估目的
中信海直拟将其拥有的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房地产进行转让。北京中承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信海直的委托,对上述拟转让房地产进行了评估工作,对委托评估的房地产在2004年4月30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为委托方从事上述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上述资产转让行为已经中信海直董事会决议批准。
三、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的中信海直办公楼0-7层,总建筑面积6562.77平方米。上述待估房地产基准日账面原值28,441,952.60元,账面净值25,534,073.55元。
四、评估基准日
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4年4月30日。本次评估的作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或有效的价格标准。
五、评估原则
中承华在对委托方指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遵循资产评估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及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原则,强调评估程序的科学性,取价标准的公正性、资产状态确认的现实性,以公正、客观、科学地评定估算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之公允市场价值。
六、评估依据
●法规依据
1、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件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件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6、财政部2001年第14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协〔2003〕18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行为依据
1、中信海直关于资产转让的董事会决议;
2、中承华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约定函》。
●产权依据
1、 中信海直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取价依据
1、哈尔滨当地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信息等资料;
2、评估人员调查获取的哈尔滨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等。
●参考资料及其他
1、与中信海直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会计凭证等资料;
2、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底稿;
3、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资料。
七、评估过程
在评估过程中,中承华对评估资产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清查,并按照公认的评估原则,对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验证审核,进行对资产的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其他有必要且可能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
1、中承华在接受委托后,即确定了有关的资产评估人员并与委托方相关工作人员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方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设计了测算底稿。
2、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信息。
3、对于房屋进行现场勘察记录,核实法律文件以及实际使用状况。评估人员对待估房产作了详细的勘查,主要是查看房屋的现状,各部位外观质量、装修的标准和完好程度以及该房产的周边区域状况。经勘查的情况如下:
(1)基础承载能力良好,没有出现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
(2)主体承重结构强度良好,具有继续承力和使用的功能;
(3)内、外装修基本完好,无破损现象,但已显陈旧;
(4)附属设施齐全,现正常使用;
(5)其他部位未见异常情况。
4、依据评估人员在评估现场勘察的结论,再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掌握市场行情,选取可比实例,分析影响市场价值的各项因素,最终测算得到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值。
5、针对测算的结果,我们按照规范化要求编制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三级复核,全部审核意见反馈回项目组,项目组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修订。最后由项目组完成并提交报告。
八、评估方法及测算说明
该房地产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和香坊区交界地带,为哈尔滨开发区的边缘地带,但所处地段商业服务业云集,我们根据转让房地产所处区位并结合法定办公用途等特点,通过调查近期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上能够找到,且具有可对比性的交易案例,对该房地产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由于选择的交易价格均不含房屋内部精装修,所以在上述比较修正后结果的基础上再加上待估房屋内部精装修的价值,得到整个办公楼的评估值。即,市场比较法房地产评估价值 = 房地产主体价值+装修价值。
市场比较法评估首先是选择市场同区域近期销售的与待估房地产类似的房地产作为参照物,从时间因素、交易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方面找出待估房产与每个参照物之间的差异。然后据此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再通过综合分析,调整确定待估房产的评估值。
(一)待估房地产概况描述
1、区域因素
(1)地理位置及繁华程度:待估房地产位于哈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为赣水路与民航路交汇处,属开发区繁华地段。赣水路两侧商服务业云集,这里距离哈市著名的旅游观光景点———龙塔及开发区广场仅数百米之遥,周边自然景观良好,待估房地产具有独特的人文景观及良好的商业氛围。
(2)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待估房产所在地区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完善;
(3)公共设施完善程度:待估房产所在地区公共设施完善,福顺天天大酒店(五星级)、昆仑商城(餐饮一条街)、世纪联华大型超市、名仕高尔夫、新加坡大酒店(五星级)、星河国际(高级商住综合楼)、华风世贸广场等哈市知名商业物业及省医院、省祖研医院等公共设施和医疗机构;
(4)交通便捷度:待估房产所在区域道路通达,交通便捷。在赣水路、鸿祥路、黄河路上有27路、72路、86路、205路等多条公共汽车线路经过,并在距此100米之内设有车站。
(5)环境质量、周围景观:待估房产所在区域无污染,城市景观设施较好,但本项目绿化率不高;
(6)区域规划:商业、公企(办公)和住宅。
2、个别因素
(1)建筑物新旧程度:待估房产已建成5年,现正常使用,但内、外装修已陈旧;
(2)装修条件:待估房产一层门厅主要为造形龙骨及石膏板、枫木门贴榉木板亚光漆、天棚石膏顶角线、窗台板西班牙米黄理石,全玻璃包不锈钢感应式自动门。二三层主要为轻钢龙骨吊顶、纸面石膏板、棚面刮大白、棚面乳胶漆、包柱立邦漆、窗帘盒、榉木汽包罩、榉木窗台板/踢脚线,室内以石塑地板砖为主。四层至七层主要为:卫生间墙面镶瓷砖、卫生间PVC面层和棚角线、汽包罩刷防火漆、榉木门窗台、壁纸。
(3)设施设备条件:待估房产安装有两部LG原厂电梯,附属水、电、照明及消防设施齐全;
(4)平面布置:按办公用途设计,但房间可改造布置;
(5)楼层:0--7层;
(6)朝向:南北向。
(二)评估分析计算
根据评估目的和待估房产的情况本次采用市场比较法。即选择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上与待估房产结构、功能类似的,具有较强相关性和替代性的房地产交易实例作为参照物,再对委估资产与参照物在区域因素、个别因素、时间因素和交易情况等方面的差异进行比较和修正,评估出待估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算主体评估价值
可比实例1:赣水路36号办公楼
该办公楼与北航天鹅航空公司办公楼及被评估房地产于同期建成,并与被评估的房地产呈对称分布。地上12层,地下1层,南北朝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占地为2,200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0,780平方米。该房产标准层高3.3米,底层层高4.2米,主体结构竣工于1998年12月,内部简单装修,该房产于1999年10月入住办公。经调查该房产原系省国土资源厅所有,2001年省国土资源厅将该房产作价后同哈市一民营企业进行了资产置换;2003年11月该企业又将此房地产作价置换给了省卫生厅,根据对交易情况的调查,由于该区域日益成熟,该类物业目前市场交易单价约为3800元/平方米,为正常交易价格。
可比实例2:金桂园B栋2单元办公用房
金桂园位于哈市南岗区长江路、鸿祥路、汉水路、衡山路交汇区域,是哈尔滨开发区内大型人文成熟社区之一,凭借良好的地理及自然环境该小区内的房产适应性较强,适宜为商住综合用途。在历届房展会上该小区曾多次入选“哈市十大精品住宅小区”。本实例位于金桂园B栋2单元8层,南北朝向,为办公用途(由住宅改动形成)。本例房屋为板式高层,总层数为16层,每个单元配1部电梯。该房产于2001年9月末竣工,本可比实例房产位于第8层,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94平方米,室内净高3米。其外墙采用高级面砖贴面,高级实木窗、防盗门,配有楼宇智能综合布线系统,无内装修。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由开发区热网供暖,照明、消防、通风等各项设施齐全。2003年4月该房产售出价格为72.8万元,折合单价为3753元/平方米。经调查本案例属于正常交易。
可比实例3:金桂园B栋3单元办公用房
金桂园位于哈市南岗区长江路、鸿祥路、汉水路、衡山路交汇区域,是哈尔滨开发区内大型人文成熟社区之一,凭借良好的地理及自然环境该小区内的房产适应性较强,适宜为商住综合用途。在历届房展会上该小区曾多次入选“哈市十大精品住宅小区”。本实例位于金桂园B栋3单元13层,南北朝向,为办公用途(由住宅改动形成)。本例房屋为板式高层,总层数为16层,每个单元配1部电梯。该房产于2001年9月末竣工,本可比实例房产位于第8层,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94平方米,室内净高3米。其外墙采用高级面砖贴面,高级实木窗、防盗门,配有楼宇智能综合布线系统,无内装修。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由开发区热网供暖,照明、消防、通风等各项设施齐全。2003年10月该房产售出价格为55.1万元,折合单价为3853元/平方米。经调查本案例属于正常交易。
交易案例与待估房产的概况比较如下表:
评估对象与比较案例的比较因素条件说明见下表:
1、进行时间因素修正
交易日期修正系数=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时点价格指数
设定可比实例交易时点价格指数为100,各可比实例交易日期与评估基准日相距较近,市场价格变化很小,无需进行交易日期修正,故修正系数均为100/100。
2、进行交易因素修正
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待估房地产的正常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的交易情况指数
设定待估房地产的正常交易情况指数为100,待估房地产与可比实例1、2、3均为现房,可正常交易,故对可比实例1、2、3而言交易因素修正系数均为100/100。
3、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估价对象区域因素指数/比较实例的区域因素指数。待估房产和可比实例的区域因素见上表。
4、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指数/比较实例的个别因素指数。待估房产和可比实例的区域因素见上表。
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见下表:
5、计算公开市场价值
比准价格=交易案例价格×交易条件修正系数×时间因素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进行各项因素修正及确定比准价值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平方米
考虑到可比实例中实例2及实例3为商住两用物业,并非纯粹的办公类物业,因此我们采取对经修正后的比准售价加权平均得到待估办公楼主体的单价,分别赋予三个实例房地产修正后的比准价格50%:25%:25%的权重。即被评估的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用房地产的主体平均市场单价为(3876×50%+3708×25%+3806×25%)=3816.5元/平方米,取整为3817元/平方米。该价格系房地合一的主体市场价格。
主体评估总价=评估单价×建筑面积
=3817元/平方米×6562.77平方米
=25,050,093元
取整为25,050,000元。
6、计算装修的价值
整个办公楼的内部精装修是由原龙江通航公司另外委托设计和施工的,不在合作建房的价格之内,同时计算房屋本体时的所选取的房屋案例均为不含内部精装修的价格的情况,鉴于此我们对装修工程现值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该办公楼于1998年底建成,原龙江通航公司装修后于1999年4月左右正式入住办公。我们取得了其全部的装修合同,经审核后的结算装修总造价为300万元,对其中主要的装修合同均由北方航空作过逐项审核。经过调查我们发现1999年4月至2001年10月哈市装饰材料市场价格较为平稳,而且期间物价水平也较平稳。在2001年年末至2003年6月期间,受房屋开发销售情况及“非典”等因素的影响哈市装饰材料价格水平平均约有5%的回落,但2003年6月至评估基准日时点,全年平均又约有5%的涨幅。同时我们结合被评估的房产实际装饰标准,其装饰程度属于中等办公装饰,根据估价经验判定其完全重置单价约在500元/平米左右,因此我们以该房屋装修的决算价格300万元作为装修的重置全价。该装修工程用于办公,其经济使用寿命参照业内的惯例定为10年,已使用5年,从现场察看其磨损情况属正常使用,则装修的成新率按年限法确定。
装修工程的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1-5/10)×100%=50%
故装修工程的评估值=3,000,000×50%=1,500,000元。
7、计算房地产整体评估值
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楼评估价值=主体价值+装修价值
= 25,050,000+1,500,000 =26,550,000元.
折合评估单价:4046元/平方米。
九、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我们确定待估房地产在2004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为贰仟陆佰伍拾伍万元整(人民币26,550,000元)。
十、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依据所评估的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持续经营条件下以及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特定经济环境前提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场价值,本评估结果是对2004年4月30日这一基准日被评资产公开市场价值的的客观公允反映,中承华对这一基准日后资产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2、我们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本报告仅供委托人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也不得用于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
4、本报告中,我们的责任在于对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之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不发表意见,也不作确认或保证。我们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并有责任对查验的情况予以披露。但本报告所依据的权属资料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负责。
5、我们的评估值是包含土地价值的房地合一的市场公允价值,未考虑评估目的实现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变更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的费用;对可能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在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
2、在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若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度上依赖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
2、本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本报告专为委托方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明目的而作。除按规定送给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外,本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4、在不考虑本报告所述之限制条件的情况下,本评估结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从2004年4月30日起至2005年4月29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的提出日期为2004年5月17日。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周军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周军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马海啸
北京中承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7日

有关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的论文 3000字

内容摘要:随着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房地产的价格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影响我国房地产发展的最主要的三个方面是土地、房地产金融市场、交易费用,因此我们要做好这三个方面的制度安排与制度建设。  关键词:房地产价格 土地 房地产金融市场 交易费用 制度安排与建设
  
  房地产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项综合性产业,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十分复杂,要受自然、经济、社会、区域、个体等多方面的影响,据测算,在房地产价格构成中,各种费用所占比例大致为:土地约为20%;建安工程约为35%;“大市政”配套约占15%;各种税费约占10%-15%;开发企业的利润约占15%-20%。
  本文试图从土地、房地产金融市场、交易费用三个方面来分析我国的房地产价格,寻求新的制度安排。
  
  与土地问题相关的制度安排与制度建设
  
  土地是房地产开发的核心要素,我国土地资源缺乏且供给弹性小,人们对土地的需求随经济的发展却与日俱增。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属于全民所有制,建设用地原则上要使用国有土地。土地不是私人的,也不是政府的,而是全民的财产,这种产权形式暴露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缺陷:
  在现行的制度条件下,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和买卖的,但使用权可以买卖,这实际上是土地的出租行为。现行的是土地“批租”形式,即把多年的土地使用权捆绑在一起一次批给使用者。由于时间跨度很大,开发商们可以将这种介于“租”与“售”之间得来的土地进行抵押贷款,并将多年的土地租金一次加入房屋售价之中进行转嫁,这是一种产权的错位与侵犯;
  目前土地转让的市场化程度很低。协议出让土地不仅所占的比例过大而且在定价上随意性较大;同时一级市场上缺乏透明度,用地问题上没有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基准地价的确定也不尽科学合理,难与现实发展同步;
  房地产投资对地方GDP增长的贡献率较高,常被一些不负责任的地方官拿来当作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做。在这种“经营城市”的浪潮中,利用土地牟取暴利已经成为一些单位和个人寻租的手段,地方政府自然不会是最后的买单者。
  在现实面前,要求我们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设计一种合理的房地分离的计价与征收方法,即购房者逐年向政府缴纳地租,不再与开发商发生关系,改变土地“批租”的局面;严格控制土地市场,加速推进土地的招标和拍卖制度,堵住土地交易的“黑洞”;建立科学的基准地价确定公布制度,做到及时动态更新;政府要做好并认真执行土地供应和使用计划,规划问题不可一事一议;通过税收手段提高土地炒作成本,对闲置土地长期不开发的,予以收回;建立土地储备制度以便政府可以根据土地市场行情适时收购或者供应土地。今后中国将实行的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与房地产金融市场问题相关的制度安排与制度建设
  
  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如果它是一辆战车的话,金融就是它的发动机。从近年信贷超常增长来看,房地产信贷的增长可以说是到了疯狂之地步。房地产之所以能够不断获得金融支持与房地产业具有很强的回弹效应有关,同时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回报率相对于其他行业高些。银行也把住房贷款当成是新的业务增长点,但现实中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银行低估了风险,大量而又广泛的投资于房地产,开发商们开始盲目乐观大肆借贷,非理性的预期造成了非理性的繁荣,这样房地产价格的泡沫才会产生,并且随时可能破裂。
  我们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着发育程度低,金融品种单一,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尚未大量发展,运行管理机制、风险分散机制、监督约束与保障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等等问题,其中融资渠道单一是最严重的问题。合理的制度建设也应该围绕其展开,房地产融资多元化势在必行。
  在新的融资渠道中,最好的选择是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通过资本市场运作可缓解来自房地产项目资金需求方面的压力。大力发展房地产信托。从信托产品总体来看,呈现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融资和证券投资三分天下的格局。为房地产基金做好安排。因为2003年的121号文件,作为房地产重要融资渠道的地产基金不得不由幕后走向前台,它为房地产企业无疑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而且对于投资者来说,不仅可以从该基金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还能有效地规避风险。
  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要完善旧的信贷制度,严控信贷准入,加强审查管理,健全信用、抵押、保险等制度;更主要的是要做好新的制度安排,拓宽融资渠道,把金融创新与我国的国情实际相结合,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健康、快速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防范房地产价格泡沫的产生与破裂。
   与交易费用问题相关的制度安排与制度建设
  
  房地产市场是个复杂的市场,其参与者包括买卖双方、建筑施工单位、政府、监理评估等中介机构、媒体等等,他们所提供的服务都是市场交易顺利进行的条件,这些服务的费用可以看成是交易费用的一部分。建立合理的控制交易费用的制度平台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合理的税费安排
  在房地产开发中,人们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公用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异议颇多。早有学者提出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应向开发商一次征收,而直接向业主逐年征收;供水、电、煤气等设施的建设费在其产品价格被理顺后应该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对于一些具有明显摊派性质的收费如人防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它们属于全民受益的范围,那么也就不应该仅仅由开发企业来缴纳。
  项目审批中的交易费用
  房地产业在许多权力部门的眼里仍是一块“肥肉”,谁都想沾点“油水”,而且项目审批环节过多也是我们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后遗症之一。开发企业来回奔波于公章部门,不仅降低了效率,而且增加了很多“跑路钱”,这些交易费用也计入了房地产价格之中。
  招投标中的交易费用
  在管理混乱的建筑市场上“黑白合同”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了。所谓“黑合同”,就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除了公开签订的合同(“白合同”)外,又私下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强迫中标单位垫资带资承包、压低工程款等。另外工程层层转包、建筑“掮客”混水摸鱼等问题也很严重,同时招投标过程也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交易费用
  做为房地产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监理、咨询以及评估部门在工程造价的形成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我们的造价管理存在着很多的漏洞。概预算以及决算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理制度艰涩运行,这样的决算价格难免和工程的实际造价有出入。事实上,我们在开发建设工程中只重视了施工质量的监理却忽视了造价监理工作。设计可行的造价编制审核程序与科学的全面的监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与监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公平合理,建筑市场的健康规范。
  与媒体有关的交易费用
  媒体是提供房地产交易信息的主要工具。疯狂的房地产广告说到底是开发商在为业主们烧钱,而媒体们更热衷于概念炒作,从“奥运”概念到“世博”概念,从“亲水景观”概念到“别墅豪宅”概念,每一轮炒作都拉动房价上扬。当然其中有合理的概念促销,但是,我们更需要的是真实可信的房产交易信息。在巨额广告费的诱惑之下,某些媒体不惜出卖版面,大肆吹嘘,最终,昂贵的交易费用换来了虚假的繁荣,这对房地产的危害是致命的。因此需要一种制度安排来保护业主的利益,更是在保护房地产的未来。
  我们要理性的看待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住宅市场化进程加速和制度建设滞后的矛盾,这更加要求我们保持制度安排的科学、合理、适用、可行。只有这样才能防范和解决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许多问题,特别是价格问题,也只有这样中国房地产才会走向辉煌!
  参考资料:
  1.谢经荣等,地产泡沫与金融危机[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2.刘福垣,房地产泡沫产生的根源在于流通体制[J],城乡建设,2003(4)
  3.卲谦谦、王洪,日本房地产泡沫的成因分析及对我国的经验借鉴[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3(5)
  4.张锐,房地产业缘何这般热[J],中国经济信息,2003(6)

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

xxx项目

一、 评估对象概况

评估对象xxx简介

基本信息

行政区域:xxx 项目位置:xxx

建筑类型:多层、高层、超高层 物业类别:住宅、别墅

开发商:招商地产 物业公司:招商物业

开盘时间:2011年10月 入住时间:2014年06月

基本参数

户型面积:四居 137-145平米 装修状况:毛坯

占地面积:91244.24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225200平方米

容积率:1.5 饮用水:市政供水

产权年限:70年

周边配套:

购物中心: xxx

学校:xxx

幼 儿 园: xxx

医 院: xxx

银 行: xxx

二、评估目的

对xxx项目房地产价格进行评估,根据结果判断其定价是否合理。

三、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8月1日

四、评估方法及过程

根据评估目的和所掌握的资料,决定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1、选择三个可比实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确定修正系数

(1) 交易情况修正。根据可比实例楼盘和评估对象的交易情况,以评估对象为100,则A楼盘为85,B楼盘为80,C楼盘为91。

(2) 交易日期修正。根据数据统计,xxx房地产近年来呈持续上涨趋势,年涨幅75%。所以以评估对象为100,则A楼盘为104,B楼盘为101,C楼盘为96。

(3) 容积率修正。根据可比实例楼盘和评估对象的容积率,以评估对象为100,则A楼盘为107,B楼盘为190,C楼盘为150。

(4) 区域因素修正。根据楼盘所处区域的繁华程度,以评估对象为100,则A楼盘为105,B楼盘为92,C楼盘为90。

(5) 个别因素修正。根据可比实例和评估对象的个别特征,以估价对象为100,则A楼盘为105,B楼盘为93,C楼盘为92。

3、利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贴现率为8%

(1)以A为参照物时,P=14000×(85÷100)×(104÷100)×(107÷100)×(105÷100)×(105÷100)=12945.03元/米²

(2)以B为参照物时,P=12000×(80÷100)×(101÷100)×(190÷100)×(92÷100)×(93÷100)=15762.21元/米²

(3)以C 为参照物时,P=11500×(91÷100)×(96÷100)×(150÷100)×(90÷100)×(92÷100)=12477.63元/米²

(4)以A、B、C楼盘的评估值进行简单平均,可得出评估对象的单位楼盘价格 为:(12945.03+15762.21+12477.63)÷3=13728.29元/米²

五、评估结论

在对xxx房地产进行了解和评估后,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8月1日评 估结果如下:xxx房地产单位楼盘价格为13728.29元/米²,房地产价值为

3091610908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区住房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秉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位于**小区的房屋进行了实地勘察,并作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履行了公认的其他必要评估程序。据此,我们对委托评估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采用市场法与收益法进行了评估,为处置该房屋提供价值参考。目前我们的资产评估工作已结束,现谨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委托评估资产所表现出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壹千壹佰叁拾伍万柒仟贰佰元整(¥1135.72万元)。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区住房管理局为确定 **小区房

屋价值的

资产评估报告书

字[2015]第*号

一、绪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区住房管理局的委托,根据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为**小区房屋处置事宜,对该房屋的价值进行了评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执行评估业务,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区住房管理局。

产权持有者:**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报告使用者:**区住房管理局、**区财政局。

三、评估目的

此次评估**小区房屋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房地合一),目的是为该房屋公开处置提供价值参考。

四、评估范围和被评估对象

被评估对象**大门南侧房屋,为一栋建筑面积为111111平方米的二层商业门面。房屋所在宗地土地使用权证为美国用(*)第*号,地号407002002021GB002899,图号*,属出让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年*月*日,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房屋尚未单独领取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号为美房权证美底字第*号,登记时间*年*月*日,规划为商业用途,建筑面积111111平方米。

待评估房屋建成于*年,砖混结构,占地约*平方米,外墙瓷砖,室内普通装修。一楼

为2个门面(临街门面面积*平方米,另外一个面积*5平方米),二楼建筑面积*平方米,3房1厕,照明及水电设施齐全,均可正常使用。现该房屋2个门面已租赁作水果销售店与彩票销售店使用。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评估报告的价值类型采用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其他评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而提出的价值估算成果,不能理解为评估对象价值实现的保证或承诺。

六、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年*月*日;

(二)该基准日离经济行为实际开始运行日最近,能良好地反映资产状况,符合本次评估目的。经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协商,共同确定该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三)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20*年*月*日的标准。

七、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我公司与**区住房管理局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20*年*月*日**区住房管理局《请求对**小区房屋处置的报告》。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财政部第14号令(2001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2005年8月25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财政部印发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及《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及《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四)权属依据:

1、美房权证美底字第*号房产证;

2、美国用(*)第*号土地使用权证;

3、20*年*月*日**区住房管理局、**市**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请求办理商业门面房产手续的报告》;

4、美*协*号《关于**大门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五)取价依据:

1、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市场调查、询价记录等;

2、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

3、待评估商业门面租赁合同;

4、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3月1日公布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六)参考资料及其他

八、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综合采用市场法与收益法评估**大门南侧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地合一)。资产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待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按恰当的折现率折现以确定该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待评估房屋规划为商业用途,现租赁给他人作门店使用,其客观年租金可以获取,可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指将待评估资产与可比性较强的参照资产或标准进行比较,分析产生价值差异的因素,然后量化差异,得出待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估值方法。因待评估房屋附近有类

似可比资产的交易案例,本次评估可采用市场法。

成本法,指该资产在研制或取得、持有期间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全部合理、必要的支出,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利润、各种贬值等因素得出该项资产的评估价值。房屋历史取得成本难以反映其市场价值,本次评估不采用成本法。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计划;

(二)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估算;

(四)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告、内部审核。

十、评估假设

评估工作采用公开市场假设及持续使用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2、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十一、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委托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壹千壹佰叁拾伍万柒仟贰佰元整(¥1135.72万元)。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持续使用假设确定的市场价值,但未考虑以下因素:

(1)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质押、担保等事宜的影响;

(2)特殊的交易方或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3)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当前述评估目的、评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原则等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本评估报告结果一般会失效。

2、本项评估是在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下由本评估机构做出的,本评估机构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或其他当事人无任何利害关系,评估工作是在有关法律监督下完成的,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的努力。

3、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所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得出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负责。

4、本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对因委托方或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失实而导致评估结论的误差,本评估机构不负连带责任。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本项目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所有,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即从2*年*月*日至2*年*月*日)实现时,以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调整)。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四、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时间为*年*月*日。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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