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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医学理解的综述性论文

2023-12-05 18:4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对法医学理解的综述性论文

当然,我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理解我知道的并不全面,我大部分对于法医学的认识是来自于电视,然后我感觉法医学就是通俗的来讲,就是从医学上找出来一些线索,通过一些观察解剖以及研究等方式,以便于更好的找到罪犯

医学论文综述怎么写 范文

综述性学术论文的结构组成大体可以分为前言、主体、结论、参考文献和附录五部分。

1. 前言。前言是综述性学术论文开头的一段文字。阐明作者的写作缘由、意义和目的,或者介绍本文的历史渊源、发展背景,或者说明本文性质及适应范围等。从写作规则上要求,它应该开宗明义,用简练、直接的方法和文字揭开主题,并能清楚交代所综述专题的基本内容和范围以及综述专题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同时也要求作者简述一下拟解决的问题。这几点要求,常因作者写作的目的性和针对性的不同而有所侧重。

2. 主体。主体是综述的核心部分。从写作内容上一般要包括历史演变、现状分析、趋向预测三部分内容。如果历史演变的叙述采用纵向对比的方法,现状分析则采用横向的对比。历史演变多是对所研究的问题一些共性认识或已经解决的问题即所取得的结果或结论加以归纳,并按时间顺序简要说明各个阶段的发展状况和特点,通过历史对比来说明目前达到的水平。现状分析是把尚未解决的问题或人们对某一个问题认识上的歧见加以揭示。这种揭示要求准确性和客观性。趋向预测给读者以启示,使从事这一课题的工作者能看到未来课题研究的发展方向。

在主体部分文字的写作中,特别要注意对于课题研究中尚未解决的问题的叙述,要尽量详细清楚。因为读者比较注意这方面的信息。这些问题构成了今后研究工作的重点,同时要注意在横向对比时,应着重阐述某些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及其成功的经验。在指出各种研究方法、途径和成果时,应该作出特点方面的总结,并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优劣利弊应该分析清楚。

3. 结论。结论部分应在简要概括主体部分的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作者个人见解、观点及今后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应能启发读者。

4.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综述性学术论文结构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引用的参考文献应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原文,还应选择最主要和最新的有代表性的文献。

学习法医学心得体会

以前曾看过《鉴证实录》、《少年包青天》和《大宋提刑官》,很喜欢主人公们的思维方式,他们聪明的脑袋总是可以找到案件的真相,他们通过检验尸体查找证据的本领让我佩服不已。出于对剧情里的法医(验尸官)的崇拜,当看见可以选修《法医学案例分析》这门课程时,我毫无疑虑的选择了它。这门课让我初步的认识了现代法医学,知道了法医学的发展历史、主要的研究内容等等。原以为法医只研究尸体,现在才明白法医的研究对象还包括活人等,而它的内容也不仅仅局限于验尸。在课堂上看了许多的图片,懂得了许多死亡的定义与迹象,那些死者的图片实在是残不忍睹啊。在看过的电视剧里面,警察局里新到的法医第一次看见现场时候都会恶心的吐出来,原本不明白为什么,想不通啊,有那么恐怖吗?现在看了那些图片,才理解了他们的心情。我对法医们更是升起一股敬佩之情!! 上完课后我对法医学有了初步的认识,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法医学是应用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查、审判实践中涉及的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又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医学为制定法律提供依据,为侦查、审判提供科学证据,因此法医学是联结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科学。现代法医学分基础法医学和应用法医学两部分:前者研究法医学的原理和基础:后者则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司法、立法和行政上的有关问题。这包括受理杀人、伤害交通事故、亲子鉴定等案件的鉴定,为侦查、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为制定死亡判定、脏器移植、现代生殖技术以及解决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的法律提供依据;另外通过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检验来发现传染病,进行中毒和灾害事故的防治及行政处理。法医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人(活体、尸体)和物。法医学的研究方法有医学的、生物学的、化学的和物理学的四类。而其涉及的内容有死亡与尸体现象检验,各种机械性窒息的发生机制、征象、后果和检验方法,机械性损伤的分类、形成机制,各种猝死与自杀、他杀引起的突然死亡,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工作中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法医人类学的个人识别等。 其中老师讲到对猝死的机制让我对猝死有了很深刻的理解,我查阅了些资料说到猝死的官方定义在与俗称差别很大,WHO 定义为症状出现后24h 内死亡,但这对很多的临床学家和病理学家来讲都太长了。有些人只接受发病后1h 内的死亡的概念。sudden 和expected 并不总是准确地反映了这类死亡的内涵,有时unexplained 同样是一个常见的法医解剖的原因。老师讲过猝死的最直接的原因,差不多总是在心血管系统发现病变,即便局部解剖病灶不在心脏或大血管。大量的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宫外孕破裂、咯血、呕血和肺动脉栓塞,比如,合并存在心脏病和动脉瘤而引起血管系统猝死。还给我们结合实例讲了不同机制下的猝死原因,并谈到法医在检验死因的重要性,其中有关于各种心血管疾病的猝死的诱因。而据我了解由于猝死的定义不同,很难对猝死的研究进行比较。尽管提到的死因众多,但大多数死因继发心血管病,主要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突然的、出乎意料的死亡时间阶段的不同,解释了为什么有些死因找不到,或者没有代表性。肺炎、脑膜炎、败血症和休克常常死前症状延迟1 小时以上。猝死的典型原因,诸如主动脉瓣狭窄或冠状动脉起始部的异常,不常被发现。猝死通常发生在成年男性患者,在家里、休息时,剧烈活动时很少发生。最近的研究提示,习惯性的精力消耗能消除精力释放时发生猝死的危险。心肌肥大是突然死于冠脉病的常见现象。 总之,深刻的了解到猝死这一概念和法医学在其检验的重要性,比如有时候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判断猝死原因,责任在谁,法医的检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还有就是我们应该结合自己身体的情况来尽量避免猝死的发生,有些有先天的疾病的人就要去了解自身身体情况,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还有就是感谢老师给我们上了这门课,使我加深了对法医学的认识。从这门课中,我认识到了现代法医学体系是如此的发达。也许我不会去做法医,但却能给我一个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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