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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饮食文化论文

2023-12-10 01:2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红楼梦中的饮食文化论文

红楼梦与饮食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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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著《红楼梦》有大量精妙绝伦的对“吃”的描述。从第一回到第八十回,有名目的设宴庆贺近70次,约占总回数的85 %。其中重点描写宴席的场面,仅从目录上显示的就有:“庆寿辰宁府排家宴”、“荣国府归省庆元宵”、“史太君两宴大观园”、“荣国府元宵开夜宴“、”“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开夜宴异兆发悲音”等。

《红楼梦》毕竟是文学作品,对饮食的描写大都是为塑造人物或推动情节服务的,只有对“茄鲞”的精致描写除外。《红楼梦》对“茄鲞”的整个制作过程——从用料、做法到保存,通过书中主要人物王熙凤进行了详尽的描述,而且仅仅是为了写菜而写菜,这令很多人费解。

第四十一回贾母在荣国府宴请刘姥姥,面对满桌的佳肴,贾母偏偏叫王熙凤将“茄鲞”喂些给刘姥姥吃。刘姥姥尝后,坚决不敢相信自己所食的是茄子,后来在得到大家的肯定回答后,刘姥姥又吃了一口,并细嚼了半日,笑道:“虽有一点茄子香,只是还不像茄子。告诉我是个什么法子弄的,我也弄着吃去。”凤姐儿笑道:“这也不难。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籖了,只要净肉,切成碎钉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钉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拿出来,用抄的鸡爪一拌就是。”凤姐陈述的这道小菜的做法,使得村庄老妇刘姥姥着实吓了一大跳,说:“倒得十来只鸡来配它,怪道这个味儿。”

“鲞”是江浙一代的方言。在浙江的舟山群岛,渔民们将晒后的干鱼叫作“鱼鲞”。宁波一带有菜肴叫“瓜鲞”。瓜与茄都是块状蔬菜,“茄鲞”可能由瓜鲞演变后传到浙江附近的金陵,故而曹雪芹将这道菜写入《红楼梦》中。“茄鲞”究竟是不是一道真实存在的菜,未有定论。但“红楼宴”中将此菜列入菜谱中,也有人真的根据王熙凤所教给的,如法炮制,做出了“茄鲞”,但完全不是滋味。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先生认为:“《红楼梦》的饮食,不在于‘仿膳’式的照猫画虎——画也难成;只在于体会它的精义神理,亦即中国烹饪的哲理和美学观。”“茄鲞”的食材是最为普通的食物,通过精致的搭配和调和,也通过器具的储存和巧妙的加工,而成为贾府拿得出手的“最高食谱”,也隐藏了中国最高食谱的奥妙。

中国饮食文化的奥妙之一:

最高食谱中所有的食材都不是珍馐奇品,既非龙肝凤髓,也非熊掌猩唇,而只是最为普通、极为寻常的东西。这些极其平常的食材,因为佐料和做法上用尽心思和智慧、使尽手段和技巧,从而成为上品甚至极品佳肴。中国饮食的最高境界是将最普通的食材做成最不普通的极品美食。食谱“茄鲞”虽为极品美食,但所有的食材却是极为普遍的,甚至冠名的“茄子”是最“贱”的食品。茄子的“贱”在于穷人也能吃得到、吃得起。但“茄子”又是最富变化的,穷人将茄子加盐后水煮可以吃,只能满足果腹之需,这样做的茄子谈不上好吃,甚至是难以吞咽的;富人做茄子的时候,加点油和佐料,美味程度也就提高了许多,但终极还不是极品;茄子作为大富大贵人家(贾府)的极品菜肴,则是在此基础上进行更为考究而别致的加工,因而成为一种极品。

这一奥妙也是中国人独特平等观的体现。中国的古代社会是等级森严的社会,人因为出身家庭、先天条件和成长环境等多方面的原因,注定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地位是不平等的。中国伦理设计了这么多的“不平等”,但是也设计了一条终极的平等之路,就是人格的平等。人格的平等就是人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有机会成为道德的善人。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多次有这种“人格平等”思想的体现,最为明显的就是整个贾府的荣华富贵都是建立在一位仆人的`忠心救主之上。宁国府里的焦大“从小儿跟着太爷出过三四回兵,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得了命;自己挨着饿,却偷了东西来给主子吃;两日没得水,得了半碗水给主子喝,他自己喝马溺”。可以说,因为焦大一个人的努力,救活了太爷,才有了后来整个贾府的富贵荣华。曹雪芹对此的设计,也是其人格平等思想的体现。

从“茄鲞”谈《红楼梦》的饮食文化

中国饮食文化奥妙之二:

每个普通的食材都参与了极品美食的制作,获得了作为实体存在的地位。在“茄鲞”的制作过程中,每个最为低贱、最为普通的食材都参与了制作过程,“茄子、“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下’、“各色干果”等等。在“茄鳌”中,每个食材都是平等的,而且只要通过精心制作,每个低贱而普通的菜都可以成为一道精致极品的菜肴,虽然此时每个个体都淹没了自己,而只以整体的方式呈现出来,但是通过实践达到完美的主动权和责任感都是平等的。因而,刘姥姥品尝“茄鲞”的时候,说:“虽有一点茄子香,只是还不像茄子。”刘姥姥作为智慧的村妇,虽然对此极品菜肴的评点粗俗、浅陋,但是曹雪芹正是要借刘姥姥这一普通的农村的老妇之嘴,说出中国菜品妇孺皆知的典型特质。所谓菜肴极品,就是不同的食材,同时共存而相互调剂而达到整体的和谐,美味的整体就由许多单个的食材组成“茄鲞”中荤素搭配,菌菇类、豆制品、干果共同参与,鸡汤、香油、糟油一齐“出场”,最后,“茄子不像茄子”,每个单一物都烙上了实体的印记,浸润了实体的味道,这就是中国餐饮的“和”文化,也才是极品菜肴应具备的特征。

当然《红楼梦》饮食文化中的“和”不仅指各种食材在味觉上搭配,也指菜与菜之间的色彩的调配。如宝玉生日当天,柳家的在百忙之中做了一顿午饭。春燕走来揭开那饭盒子看时,只见“里面是一碗虾丸鸡皮汤,又是一碗酒酿清蒸鸭子,一碗腌的胭脂鹅脯,还有一碟四个奶油松瓢卷酥,并一大碗热腾腾碧荧荧的绿畦香稻粳米饭”。粉色的虾丸汤、红色的胭脂鹅脯、白色的清蒸鸭、黄色的奶油酥、碧色的梗米饭,恰是一幅着色别致油画。

“和”是中国人伦理思维,是先贤们对政治秩序和理想人生的最高追求。中国人和谐思想理论建构严密,且关照日常生活,渗透在每个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动中。中国饮食不但具备了完美的物质形态,而且构建出很高境界的精神形态,这个精神形态可以用一个‘和’字来概括”。一定程度上,是食物给予了思想家灵感,古代思想家在此基础上概括出了“和”的哲学。中国饮食的“和”,与西方饮食中的“分”相对应。中国菜,讲究五味调和,讲究火候和工夫,反映了中国农业社会慢文化的主要特征。而西方的三明治,其做法就是简单叠加,通过“夹”,面包和鸡块、火腿“组成”一个汉堡包,但原初的食材的味道并未发生任何改变:面包还是面包,鸡块还是鸡块,火腿仍然是火腿,三明治是典型的原子式的组合。

中国饮食文化奥妙之三:

不仅重视菜肴的内容,也注重其形式,将最为世俗的饮食与高雅审美相融。“茄鲞”中特别重视对形的要求:茄子要求都切成碎钉子,这些碎钉子不能是松散的状态,要求“用鸡油炸了”,形状上也讲究搭配,块配块,片配片、丁配丁、丝配丝,因而,即“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钉子”,以搭配油炸后的茄钉子。这种“形”不仅是形状,还包括各种食材的形态,如所有的“钉子”要用“香油一收’,‘糟油一拌”,要吃时拿出来,还有用“鸡爪一拌”。“茄鳌”中对“器”只提及了封严“茄鳌”用的瓷罐子,这是制作“茄鳌”的必不可少的器物。虽然,对盛“茄鲞”的器皿未提及,但是对于贾母看中的,做工如此烦琐、如此精致的食物,所配器皿只能留给读者想象了。倒是第三十五回中,贾宝玉被父亲毒打了一顿,贾母和王夫人都非常心疼,问想吃什么,宝玉提出要吃莲叶羹。莲叶羹也是贵妃贾元春归省时吃过的一道汤菜。莲叶羹的准备工作相当烦琐,要用银器将和成团的米粉的“汤模子”制成各种形彩屯“汤模子”装在小匣子里面,共有四副,“都有一尺多长,一寸见方,上面凿着有豆子大小,也有菊花的,也有梅花的,也有莲花的,也有菱角的,共有三四十样,打的十分精巧”。连一贯有见识的薛姨妈都说:“你们府上也都想绝了,吃碗汤还有这些样子。”于情节本身看,那倒是实实在在的吃,曹雪芹在此处,写出了对烹调器具的无尽讲究。

“道”“器” 之争,一直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最经典的争论。不仅儒释道各有论述,且儒家内部也意见不一。《易传系辞上》中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唐人孔颖达《周易正义》中,提出“道先器后”:道是无体之名,形是有质之称。朱熹将“道器”关系转变为“理物”关系,提出“即形器之本体而离乎形器,则谓之道;形器而言,则谓之器”。夫之从人文主义的视野提出了“治器显道”。“道”、“器”、“形”之争,中国的饮食文化不得不参与其中。人们对美食的评判,既有着共同的味觉判断,也有着强烈的个体差异,因而,绝妙的饮食是先于有形之物的“道”的领域。器,最初指皿,“皿,饭食之用器也”。饮食用具的法器化,是文明一个重要特征,以隐见著,以器明道的传统观念的形成都与此有着直接联系。而中国的烹饪十分讲究形的展示,孔子有“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说法,所说的“脍”。《红楼梦》饮食文化中很好地阐述了“道”“器”“形”相依相存的关系,为“道器”之争提供了最具有说服力的解释。

红楼梦饮食文化5000字?

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前后,正是中国传统饮食文化发展到了鼎盛时期。随着社会经济和传统文化的发展,中国的饮食业在清代的“康乾盛世”出现了极大的繁荣景象。

《红楼梦》中有大量的篇幅描写了饮食文化!

茄鲞\螃蟹小饺儿 , 鸡皮虾丸汤\酒酿清蒸鸭,鸽子蛋,炖肘子,莲子羹,蒸羊羔\烤鹿肉,真的是数不胜数!

其中《红楼梦》第七十六回写到:“说着,便将自己吃的一个内造瓜仁油松瓤月饼,又命斟一大杯热酒,送给谱笛之人,慢慢的吃了再细细的吹一套来。”古代月饼被作为祭品于中秋节所食。据说中秋节吃月饼的习俗于唐朝开始。北宋之时,在宫廷内流行,但也流传到民间,当时俗称“小饼”和“月团”。发展至明朝则成为全民共同的饮食习俗。时至今日,品种更加繁多,风味因地各异。

《红楼梦》第六十四回写道:“只有昨儿有粤东的官儿来拜,送了上头两小篓子茯苓霜。” 古人因看到茯苓长在老松树的根上,以为它是松树精华所化生的神奇之物,称它为茯灵(茯苓)、茯神或松。晋朝葛洪在他的《神仙传》中就有"老松精气化为茯苓"的说法。所以在《红楼梦》中才说这东西最是补人的,和牛奶吃是最好的,实在不行用开水也是使得的!

说了这么多,小编最感兴趣的还是凤姐喂给刘姥姥的那一筷子茄鲞,原文中是这样写的,把才摘下来的茄子的皮削了,只要净肉,切成碎钉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钉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拿出来,用炒的鸡爪一拌就是。(小编也看过这样的:“你把四五月里的新茄包儿摘下来,把皮和穰子去尽,只要净肉,切成头发细的丝儿,晒干了,拿一只肥母鸡靠出老汤来,把这茄子丝上蒸笼蒸的鸡汤入了味,再拿出来晒干。如此九蒸九晒,必定晒脆了,盛在磁罐子里封严了。要吃时,拿出一碟子来,用炒的鸡瓜子一拌就是了。"刘姥姥听了摇头吐舌道:"我的佛祖,到得十几只鸡儿来配他,怪道好吃。”)

总觉得那些茄子已经不是茄子了,而是真正的一盘肉丝!

古人烹饪理论,对于一切荤素菜肴,有两句极为扼要的名言,即"有味者使之出,无味者使之入。"如把这个原则灵活地掌握了,那就可以神通烹饪的三昧了。

茄子是蔬菜,本身有清香,但非厚味,此其一。茄子是时令菜,并非一年四季都有,要在没有茄子的季节,还吃到茄子,此其二。这就要创造出既能保持茄子清香,又能入厚味,且易于保存,能经较长时间还美味可口的茄制佳肴,这就制成了"茄鲞"。

《红楼梦》中的饮食谱正是汲取了民间奇巧的肴馔和上膳御厨的烹饪方法,而形成的南北兼杂,别具风格特色的《红楼梦》饮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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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之友爱新觉罗·敦诚《寄怀曹雪芹》诗:“少陵昔赠曹将军,曾曰魏武之子孙。君又无乃将军后,于今环堵蓬蒿屯。……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其中化用杜诗之处有三:一引《丹青引》;再用《秋雨叹》之三“长安布衣谁比数,反锁衡门守环堵,老夫不出长蓬蒿,稚子无忧走风雨”;终化《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中的名句。敦诚又有《赠曹雪芹》“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何人肯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此诗虽曰赠曹,若视为论杜有何不可?除了其中困顿相似之外(唯有白眼、餐霞之风度似与杜有隔),又多用杜意,所谓“蓬蒿”、“酒常赊”(酒债寻常行处有)、“衡门”(反锁衡门守环堵)、“今雨”(杜甫《秋述》:“常时车马之客,旧雨来,今雨不来”)、“司业青钱”(《戏简郑广文虔兼呈苏司业源明》:“赖有苏司业,时时乞酒钱”),皆是杜诗所用词汇。敦诚《佩刀质酒歌》:“直卸金貂作鲸吸”,用《饮中八仙歌》:“饮如长鲸吸百川”,同上诗末句“君才抑塞倘欲拔,不妨斫地歌王郎”,用《短歌行赠王郎司直》之诗意。又敦诚《挽曹雪芹》“四十萧然太瘦生”,直用李白《戏赠杜甫》“借问别来太瘦生”,亦在将曹比杜。
胪列上诗,可见曹与杜确有可比之处,笔者根据有关材料,略加排比如下:
(一)奉儒守官之家,翰墨书香门第。杜甫家世史有明文,《旧唐书·文苑传》:“曾祖依艺,位终巩令,祖审言,位终膳部员外郎,父闲,终奉天令。”官虽未曾显达,也非寒门。杜甫于《进雕赋表》中自述道:“自先君恕、预以降,奉儒守官,未坠素业矣。亡祖故尚书膳部员外郎先臣审言,修文于中宗之朝,高视于藏书之府,故天下学士,到于今而师之。”杜甫又有诗“诗是吾家事”(《宗武生日》)、“吾祖诗冠古”(《赠蜀僧闾丘师兄》),对乃祖在诗歌上的成就颇为自得。杜甫的早慧(“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九龄书大字,有作成一囊”),与其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分不开的。杜甫的诗艺,早年在家风的熏染下无疑奠定了基础。青少年时代的仗剑负气之举,“放荡齐赵间,裘马颇轻狂”(《壮游》),培养了指导他一生的忧国忧民的侠义心肠。
杜甫终生从事诗歌创作,即使生前潦倒、身后寂寞,但因诗歌在当时、杜诗在后世的崇高地位,而使杜甫之身世附丽而传。可千年之后的曹雪芹虽然也以诗知名于朋侪之间,但他毕生追求的却是小说之道,小说不为士大夫所重,自当不能登大雅之堂,再加上曹氏家族特殊的政治原因,致使曹雪芹家世淹没无闻几二百余年,1921年胡适作《红楼梦考证》,才首次将尘封零散的曹家故事公之于众,后经众多红学家的爬罗剔抉,其基本情况已经探明。相对而言,曹家比杜家位高势重。雪芹曾祖曹玺之妻竟为康熙乳母,所以康熙当政后,对雪芹祖父曹寅体恤有加,恩准其为江宁织造达二十年之久(1692—1712),曹寅死后,曹�、曹兆页又连任其职。直至雍正五年才“家亡人散”。曹门三代皆被“浩荡皇恩”与杜家有极大悬殊,这虽然为极荣耀之事,但也正合了秦可卿预言的“登高必跌重”的结局。曹寅作为曹家最显赫的一代,并非为“禄蠹”之流,曹寅本是一个文学风雅之士,著名收藏家,校刻古书、刊印精本,做了一些儒雅之事。尽管曹寅死时(1712),曹雪芹尚未出世,但其家道之衰却是雪芹13岁(按生年1715年计)之后的事了,毕竟他有机会在少年时代享受“天恩祖德、锦衣纨衤夸、饮甘餍肥、父兄教育、师友规谈”的贵公子生活。他后来在《红楼梦》中表现出的高超的文学技巧,固然与他的生活磨难相关,但也与其少年时代的家学传承无疑是分不开的。
(二)诗人偏从末世来,谁知爱慕此生才。尽管杜、曹皆生于社会地位较高的官宦文学之家,但都是生不逢时。他们的家庭在经历了长期的政治周旋之后,至诗人出生时,已到了“运终数尽、不可挽回”的“末世”了。末世思想根生于“家国”观念,中国古代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社会结构非常重视家庭的延续、家族的盛衰,但是“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人力能可保常的”(《红楼梦》第十三回)。任何一个家庭都不可能永保常全,即使是皇族也不例外。末世观念一般含两层意义,一指时代之末,官场腐败,社会黑暗,乃是末世之兆;一指家族之末,人事颓败,家门坏朽,从高位跌至底层。
杜、曹所处“末世”又有所不同。杜甫不仅生于家族之末世,更重要的是他恰逢社会之末世。而其家族之衰败与时代坏朽是紧密相连的。玄宗虽称明主,但仅在开元年间至天宝后期,因年龄老迈,自以为天下太平而生享乐之心,再加上适逢绝色佳人杨玉环,于是宠美人于深宫之中,授权柄于奸宦之手,终至酿成毁国大祸。末世之中,天下离散,军阀骄横,国器示人,生民涂炭。杜甫生于兹,亲身感受了山陵崩毁的政治厄难。杜甫于天宝五年(公元746年)进入长安,寻求发展机遇,但是举目悲凉。皇室宴游无度,贪官污吏横行。经十年困顿,一无所获。从家庭的角度而言,至其父,家道已入贫衰,区区一县令,在当时门风盛行、攀比富贵的大潮中,是找不到政治依托的。没有高官贵戚为其荫护,杜甫只得以乞求的方式向达官贵人直至皇上推销自己。社会与家庭的双重没落致使杜甫在强烈的渴望中“居然成�落”,这真是“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探春判词)。
曹家鼎盛于康熙年间,应该说不在社会之末世。众所周知,清初经近百年的征伐削藩,到康熙年间已进入所谓“康乾盛世”的时代了。终康熙一朝,汉满对峙的情绪已明显淡化,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乐其所。但是曹家的兴起既然为康熙之恩惠,那么随着康熙的弃世息政,曹家就必然会因福为祸。康熙身后,雍正通过血腥手段取得皇位,即对康熙旧臣大加挞伐,曹家也正是在雍正初年因一桩“邮亭骚扰”案而牵涉到任上亏空等民事、经济原因被抄家,其实它的本质是皇权交替过程中的政治迫害。所以曹家之末世与杜家之末世不同,曹家末世乃指康熙政权的衰亡,雍正政权取而代之,与康熙政权相伴生的曹家在雍正初年的苟延残喘正是这个家族的末世。曹雪芹在幼年时期就经历了家族如此剧烈的衰变,那才是真正的生不逢时。杜甫既生于末世,其诗歌水平再高,却不为时人所重,也就不足为怪了。唐代虽被称为古典诗歌的黄金时代,但在当时,诗歌的艺术价值并不一定是诗歌最高价值的体现,只有经过历史汰洗之后,艺术价值才可能被最终定位,所有艺术品在当时之所以引起重视还附有许多非艺术因素。在唐代,诗人的出身,诗人的交游范围,诗人受到谁的赏识,诗人作品的仕进功能,是其作品是否受人欢迎的重要因素。杜甫家道中落,交游者多为失意者,并无贵人相助(所谓“李邕求识面,王翰愿卜邻”并无实际效果),并且他也未因诗而取得功名,所以,尽管作者穷其心力、孤往冥行而达到了高妙不可等闲的艺术境界,其作品也仍然被冷落了数百年。杜诗在诗的时代尚且如此,更何况曹雪芹不识时务地毕其一生从事小说创作了。《红楼梦》在作者生前就广为传抄,后来“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程甲本序)。很多达官贵人虽然心仪已久,也未必敢于阅读,弘日午眉批永忠《吊雪芹三绝句》:“《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因此,尽管《红楼梦》能够“不胫而走”,却未能为作者赢得生前的名声,反使其身世“失落无考”,湮没无闻。
(三)从生活到艺术:穷、酒、泪、诗。因生活困顿而皈依诗文之道,这是古代文人走向成功的常规之路,也是文学艺术最终能臻于妙境的公理。杜与曹可被视为两个十分相类的典型。穷是一种现实的缺憾,文人往往通过抒写怀抱、愤世疾俗来弥补这一缺憾。所谓穷,并不仅仅指生活上的穷困潦倒,更是指怀才不遇、流落江湖、前途渺茫、日暮途穷。杜甫在度过“裘马颇轻狂”的青少年时期之后,才开始感到生活艰难和理想实现的渺茫,从此之后,诗人在穷困、穷途之中终老其身。曹雪芹遭遇家败人亡,已完全沉沦于下层。穷而后生愁,“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在穷愁的煎熬中,酒便成了真正的“知音”了。杜甫不象李白善于狂饮,但他作《饮中八仙歌》褒扬激赏善饮者。杜诗中关于饮酒的诗篇不胜枚举,岳麓版《四部备要》本《杜工部集》卷九有十多首诗,连续用饮酒事:醒酒微风入,听诗静夜分。(《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之九)自笑灯前舞,谁怜醉后歌?(同上之十)斯游恐不遂,把酒意茫然。(《重过何氏五首》之五)谁能更拘束,烂醉是生涯。(《杜位宅守岁》)无计回船下,空愁避酒难。(《与雩阝县源大少府宴�陂》)清秋多宴会,终日困香醪。(《崔附马山亭宴集》)赋诗拾翠殿,佐酒望云亭。(《赠翰林张四学士》)细草称偏坐,香醪懒再沽。(《陪李金吾花下饮》)自失论文友,空知卖酒垆。(《赠高式颜》)酒酣之际,诗兴大发,李白如此,杜甫也不例外。但杜甫饮酒似有节制,不是借酒佯狂,而是细细品味,点点入心,具有成熟醇厚之风。所以其诗歌亦多庄严凝重之作,是发酵充分、积年封存的老酒;与李白充满少年情怀的意气风发之饮大有差别。相形之下,曹雪芹在穷愁之际,多旷达情怀,渴酒如狂,却不露穷愁之色。鹿车荷锸葬刘伶。(敦诚《挽曹雪芹》)燕市悲歌酒易醺。(敦敏《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卖画钱来付酒家。(敦敏《赠芹圃》)醉余奋扫如椽笔。(敦敏《题芹圃画石》)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张宜泉《伤芹溪居士·序》)曹之朋辈往往将他比之于阮籍、刘伶,就是说,他的饮酒有魏晋的名士风度,有看破红尘者的潇洒,若说杜甫为老酒,那么曹雪芹就当是仙醪玉液了。穷愁而赖酒以浇,愁至深处或酒至酣畅之间,往往“有泪如倾”。杜甫在诗歌中非常善于哭泣,他继承了屈原“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哭法,长歌当哭,长哭当歌,一部杜诗,不仅为“诗史”,也可称为“痛史”、“泪史”。他哭历史上的不得志之徒:“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他哭不遇而亡的故人:“吾民哭孤冢,南纪阻归楫”(《八哀诗》之二),“风雨嗟何及,江湖涕泫多”(《哭李尚书》);哭时世:“少陵野老吞声哭”(《哀江头》),“感时花溅泪”,“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杖藜叹世者谁子,泣血迸空回白头”(《白帝城最高楼》),“歌罢仰天叹,四座泪纵横”(《羌村》之三);哭亲人:“海内风尘诸弟隔,天涯涕泪一身遥”(《野望》),“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月夜》),真是“哭声直上干云霄”!涕泪纵横,皆因痛楚之深,所以杜甫毫不掩饰自己的眼泪,因为他遭遇了太多的不幸,体会了人世的辛酸。
曹雪芹身世无闻,但他的朋友既说他有魏晋风度,似乎不应有啼哭之状,应该是通脱傲世的,其实不然。《红楼梦》第一回,作者就自白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批书者也认为“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甲戌本眉批)在作品中,作者竟然设计了一场空前绝后的“还泪”姻缘,听起来素所未闻,但若对现实人生略加考察,还泪之说便不那么突兀了,它实际上只不过是生活苦难、爱情悲剧的浓缩影象。
穷、酒、泪、诗,这是一条常规之道,天才也是从这条常道上走来的,但这条看似风景依旧的通衢对人的塑造、给人的启迪却是千差万别的,天才的诗人,往往能化平常为奇迹,依浅显而筑深奥,这其间,还须依赖他们各自不同的个性差异和主观上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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