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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中人物的创造性叛逆——重塑
《雾都孤儿》中的南希形象剖析
小说《雾都孤儿》中前景化特征的文体分析
污浊社会里的纯真——《雾都孤儿》中反映出的良知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 故事 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下面由我来给大家分享雾都孤儿 读书心得 ,欢迎大家参阅。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1
小说《雾都孤儿》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小说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生在济贫院里,是个不知有父的非婚生子。他出生后他的母亲便去世了。奥利弗在济贫院里长大,从9岁开始,就从事劳动,并且终日忍受结的煎熬。后来并遣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在那里,奥利弗又被老板娘、仆人、年长的学徒欺凌,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他选择逃亡到伦敦,还未到达伦敦街区,就被盗窃集团头儿费金教唆行窃。两次偷窃中,失主分别是他父亲的好友及一马,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一次次被抓回去。最后,奥利弗被第一次偷得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奥利弗,因为他虽然生活在平穷艰难的生活中,时常被人欺负、迫害,但他从不向命运低头,勇敢地面对生活,勇敢面对苦难,想尽办法逃离棺材铺,用计谋躲避了恐怖的贼窝,用自己的勇敢、智慧,联合老绅士一起把费金送上绞刑台,拿回那份属于自己的财产。
于奥利弗相比,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美满,我们一出生就被父母宠爱着,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但我们还常常抱怨,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缺少意志力。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遇到困难不要惧怕,勇敢地面对,敢于与恶势力对抗。做人要有爱心,乐于助人,宽容待人。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2
相信每个人对狄更斯的这部作品都耳熟能详。故事发生在伦敦,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
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
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
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
在这部作品中狄更斯成功地刻画了一连串人物,如教区干事班布尔,贼头儿犹太老头和慈善学校的学生诺亚,破屋大盗蒙克斯等等。没有一个不刻画得栩栩如生,形象逼真。但是,作品中最成功刻画的人物还是主角奥立佛以及女偷南茜。
奥立佛天生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懂得知恩图报。他吃了很多很多苦,但最后总算遇到好人。不管是布朗鲁先生,还是梅里太太,或是梅里小姐,对待奥里佛都如同亲人一般,尽管他是个“贼”,他们都同情他,收养他,并使他接受良好的 教育 ,最后还弄清了他的身世,争回他的遗产。
在描写奥立佛所有的事件中,我最钦佩的还是第六章节中讲他受嘲讽时奋力抵抗这一事件,如同作者所说的那样“从表面上看我所记述的是那么微小又不重要,可是事实上他对奥立佛的前途及发展却间接地影响,并产生了重大的变化。”奥立佛虽说在贫民院中长大,本身就没有自由,受人使唤,但他还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面对诺亚的人身攻击,他显得异常激动。而因为诺亚对奥立佛死去的母亲的恶毒侮辱使他义愤填膺,热血沸腾。
“他立刻跳了起来,一把掀翻了桌椅,然后揪住诺亚的喉管,用尽全身暴怒中的力气抖动着诺亚,一直抖得诺亚的牙齿发出格格的响声,然后又聚集了他全身的力气给诺亚狠狠一拳,直把他打翻在地。”奥立佛激烈的反应令我迷惑,按常理来说,他一直是个文静的,温和的,虽受到非人虐待却是个垂头丧气自甘倒霉的少年,此刻却凝聚全身的力量揍诺亚。
是什么力量使他敢于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许不应该是“决定”吧,强烈的愤怒感使他失去了理智,他不允许别人对他的母亲有丝毫的侮辱。虽然奥立佛对他的母亲毫无印象,记忆中从来就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子。然而,对母亲的尊重感却一直伴随着他。所以,当诺亚侮辱他的母亲时,奥立佛显现出从没有过的激动。这一事件的结果是奥立佛受到了毒打并被关押起来。
众多学者都认为作品中刻画得最成功的人物是南茜,虽然作品以奥立佛为主角,但从社会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角度来看,南茜的角色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南茜是个心理复杂的年轻女性,从小在盗贼集团中长大,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她进入贼窝后也没有遇到任何善良的人,当然最后也遇到了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但那时已经太晚了。最后她惨死在强盗赛克斯的手中,她的命运是悲惨的,就如同现实社会中的孤儿陷入黑社会后的下场一样。
南茜看透了盗贼集团中一切丑陋的东西,她厌恶那种奸诈、凶狠、残暴无情,灭绝人性的东西,但她对盗贼集团也有一定的感情,又舍不得离开。她同情奥立佛,像对待自己的亲弟弟般对待他,在危急时刻能够不顾自己的安危而挺身相救他,但他又不得不亲手将奥立佛推上盗贼之路。她羡慕有 文化 教养,有温暖家庭的女性,但她又因自己的卑微身份而不敢迎上去,不敢奢望这样美满的生活。
她的内心是矛盾的,当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劝她离开盗贼集团重新做人时,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虽然她向往着这样的生活。南茜的矛盾可以从她的原话中看出:“我不愿意那么干!我不愿意那么干!虽然他是魔鬼,甚至他对我比魔鬼还更加恶毒,但是我不想那么干……另一个理由是,他过得是罪恶生活,我过得也是罪恶的生活,我们在一起许多年过得都是这样的生活,所以我不能出卖他们,何况他们当中有一些本来也可以出卖我,但他们没有出卖,尽管他们也是坏人。”
她内心的矛盾冲突是真实的,符合正常人的一般心理。有很多少年女性犯罪者,一旦误入歧途就可能会产生类似南茜的这种矛盾思想:既想脱离犯罪同伙又舍不得离开。南茜虽然对赛克斯所做的一切深恶痛绝,但又离不开他,有人认为南茜的行为不合乎情理,但不管怎样,她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真实的。人的心理和思想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为问题,不可能用简单的 方法 就可以解决的。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3
本周,我看了世界名著中的《雾都孤儿》,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想和大家一起分享。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里,他刚出生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不停被送来送去,受了很多折磨,还做了很多坏事,幸好他最后遇到布朗洛先生,先生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我最喜欢布朗洛先生。因为他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如果他不救奥利弗·特威斯特,那么奥利弗·特威斯特的生活肯定会非常艰难。老费根肯定会让他做更多的坏事,尽管他不想干坏事,可是他必须这么做。而且南西会为了他受更多痛苦、折磨。读了这本书,我想我们应该像布朗洛先生一样,帮助世界上生活艰难的人,而不是想老费根一样,欺负孤儿,让他们过着艰难、痛苦的生活,还要做许多坏事。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4
1820 -- 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以至于后来,《荒凉山庄》、《董贝父子》、《艰难时世》等十四部长篇小说相继问世,而其中的《雾都孤儿》早已影响了好几代读者。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斯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尔的命运竟然如此艰难!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再到贼窟,哪时不是一波三折,不是屡屡受挫?他的眼里有得不到父母关爱的失落、有找不到落脚点和幸福的绝望、有长期被人欺侮的自卑,还有许多许多描绘不出来的复杂心情······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体验着这种痛不欲生,只有绝望没有希望的生活?世界上还有多少孤儿正被诱使着一步步走向深渊?而对于这一切,有多少个人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有多少个人流露出讥讽和不屑一顾的神情?人间的情谊就是这样的吗?写到这儿,我不由得觉得痛心,还有一种对那些自我清高的人士表示的鄙夷。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那种刻骨铭心的愤慨和憎恨一定给狄更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5
最后,我看了一部书,书名叫《雾都孤儿》。正如书名一样,这是一部描写苦难的书。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被主人公的每一个事件深深地牵动着。
书中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里弗在孤儿院长大,他的童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后来他被送到了一个棺材店里当学徒,但因不能老板娘的侮辱,他后来含恨而走,可是却又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他曾被善良的布朗罗先收留,但是又被凶徒带走,扒手们策划让他做一个小偷,但他不失善良本色,于是一次抢劫被成功阻止,奥利弗被冷枪击中。幸亏同行的一位小偷救下了他。
之后,奥利弗历尽无数辛酸,最后被善良的女扒手营救。奥利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但南希却被贼窝头目杀害了。警察之后围剿了贼窝。读完后,我既为奥利弗获得幸福而高兴,又为南希最后的死去而悲伤。可见小说内容曲折,让读者眼界大开。同时小说中的情节更让我感触很多:他在这里度过的幼年是那样的阴暗,始终没有一句亲切的话语或是一道亲切的眼光照亮过。“眼泪即顺着奥利弗的脸颊滴了下来,跟着一是滴,接着泪水连成了一条线”,“这孩子拼命想忍住泪水,却怎么也止不住,他索性双手捂住面孔,泪珠从他那纤细的手指头缝里汹涌泻出……”像这样的描写还有很多,每一个词语都深深地打动了我。想想我们的童年有着父母最亲切的爱,我们生活在蜜罐里一样。但是有时我们却仍不满足,时常的发些脾气。
读完这本小说,我的眼泪不知流了多少次,但最后终于苦尽甜来。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书中善良的人很多,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使得奥利弗得到了温暖,是他们让一个孤儿不再受苦,同时奥里弗也没有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没有改变他那善良的本性,这也是小说的一个闪耀点。
读了这部小说后,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冷酷和人的性格之分,让我读懂了奥里弗不弯腰、不低头的精神和那善良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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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外国小说家中我最熟悉的一个不是写出《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不是写出《老人与海》的海名威,甚至也不是《简.爱》的作者夏落蒂。我读的最早的一部外国长篇就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那大约是在读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当时的目的是为了学习英语,所以版本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英语书虫丛书。也正是这个原因,当时对作者的名字都没有记住,但是小说描写的情节和叙述的故事还是吸引了我,那个时候在我的面前居然展开了一副英伦特有的画面,里面有各式各样的人物,主人公奥里佛就在这些人物中开始自己的生活,当然那个时候我无法理解很多东西,思维被浓重的雾气包裹着,一如伦敦特有的大雾天气。
直到上高中时候,看了狄更斯的《双城记》,才又重新唤起了对这位作家的印象。也是在这个时候知道了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在古典作家中,成就仅仅次于莎士比亚。而且《雾都孤儿》还有一个中文译名,叫做《奥里佛.退斯特》,原名《奥立弗·退斯特历险记》,中国最早的译本是林琴南的《贼史》,这部小说是他15部长篇中的第二部作品,写于1838年,这个时期也是他文学创作的第一个时期。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他把生活看作是善与恶之间的斗争,同时认为恶是个别现象,并且最终会被善所征服。《雾都孤儿》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小说中,正面主人公一般都会得到好的结局,小说的基调基本上也是乐观的。从《雾都孤儿》我们还可以看到,作者的创作受流浪汉小说的影响比较突出,他自己的创作风格虽已形成,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成熟。《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形象生动的特点也得到了很充分的体现。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狄更斯堪称一位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他笔下的人物风貌和语言风格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
狄更斯也是一位伟大的文学革新家,他在《雾都孤儿》中描写了一系列中下层社会的小人物,这在文学作品中可以说是空前的。他以高度的艺术概括,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塑造了许多令人难忘的形象,真实地反映了英国十九世纪初叶的杜会面貌,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和认识价值,并形成了他独特的风格。他反映生活广泛、多样,开掘深而有力。他不采用说教或概念化的方式表现他的倾向性,而往往以生动的艺术形象激发读者的愤慨、憎恨。同情和热爱。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有鲜明的个性。他善于运用艺术夸张的手法突出人物形象的描写特征,用他们习惯的动作、姿势和用语等揭示他们的内心生活和思想面貌。他还善于从生活中汲取生动的人民的语言,以人物特有的语言表现人物的特点和性格。
现在讨论一下E.M.福斯特在他的名著《小说面面观》中对狄更斯人物塑造的贬低。据他说,狄更斯只会塑造“扁形人物”,而不会塑造“浑圆人物”,在小说艺术上属于“较低层次”。事实真是这样吗?读了这本书后,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费根和奥立弗。这两个人都同样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都是贫困潦倒,但是内心却截然不同。费根是个老奸巨滑的盗贼头目。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养了许多手下。这个老恶鬼为了钱抛弃一切道德观念,什么坏事都做的出。他和蒙克斯进行了一项可耻的交易,帮助蒙克斯复仇,然后他就能得到很多的钱。复仇的方法就是让奥立弗成为一个贼。他为了钱居然干这种事,简直没有人性。此外,他专门培养盗贼,增添更多的社会败类。我对费根的看法可以用一句老话来概括:人的出身不能选择,但人的道路却是可以选择的。这决不是空话,他也许像奥立弗一样出生在济贫院里,出身低微,但是他完全可以像奥立弗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一种坚韧、诚实的品质,靠自己的力气来挣钱。可是他却用了这样卑鄙的手段来赚钱,不得不令人蔑视。当然,造成费根走上偷窃道路的不只是由于他个人的品行,还与社会因素有着很大关系。当时的社会对穷人持有的只是一种漠不关心和假慈悲甚至瞧不起的态度。这种态度无疑是对穷人很大的压迫。像奥立弗那样意志坚韧的的人毕竟不多,在既不用受打骂又不用出力又不饿肚子的诱惑下,很多穷人选择了费根那样的道路。这与当时社会法律治穷人于不顾的伪善面目是有着很大的关系。而奥立弗就截然相反了。他虽然被费根试图教育成一个小偷,但是他始终没有让费根成功。他的身上具有与生俱来的,许多富人都不可能具有的美好品质。诚实、善良、坚强、知恩必报……美的品质并不是能被外表掩盖的。这也许就是布朗娄先生等等好心的富人帮助他的原因吧。最后,他虽然经历了长久的盗贼生活,但是他的心灵却一点儿也没被污染。也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费根最后落得个惨死绞架的下场,而小奥立弗却被善良的布朗娄先生认为干儿子,读书识字,并找回了自己的身世和亲人。他们的形象丰富又深刻,不仅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了很高的意艺术成就。
现在简单谈谈小说的艺术创作特色:,(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二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对于人物内心世界的精细把握。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
在《雾都孤儿》中我们好象看不到作者自己的影子,但是却可以通过主人公奥里佛的经历联想到作者童年的遭遇。狄更斯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小说中那个读者皆曰可杀的贼首费金得名于作者少年时代当童工的鞋油作坊里一位对他十分关照的同伴鲍勃·费金,“他比我年长好几岁,个儿也高得多。”作者的创作材料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现实,同时又进行了艺术性的成功改造,他的创作我认为可以用“艺术性的现实主义”来概括。
《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世界各国读者最喜爱的经典作品。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这句话收入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的新版《哥伦比亚名言辞典》。小说《雾都孤儿》后来改编成了多种电影、动画片、连环画,搬上了荧屏、舞台。在中国,《雾都孤儿》大概可以算得上一代又一代读者最熟悉的世界文学名著了。“奥立弗要求添粥”一节编入了我国出版的多种英语教科书。进入九十年代,喜爱狄更斯的广大观众又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在美国推出的一部动画片中,所有的人物都是由小动物担任。
想起初中时代的那个自己,也曾有冲动想要亲身体验一下奥里佛的种种惊险经历,不过这只能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了,作为一部经典,一部我最先阅读的外国名著,即使他并不是作者最好的作品,《雾都孤儿》在我心目中也永远是唯一的。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 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本周,我看了世界名著中的《雾都孤儿》,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想和大家一起分享。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里,他刚出生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不停被送来送去,受了很多折磨,还做了很多坏事,幸好他最后遇到布朗洛先生,先生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我最喜欢布朗洛先生。因为他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如果他不救奥利弗·特威斯特,那么奥利弗·特威斯特的生活肯定会非常艰难。老费根肯定会让他做更多的坏事,尽管他不想干坏事,可是他必须这么做。而且南西会为了他受更多痛苦、折磨。读了这本书,我想我们应该像布朗洛先生一样,帮助世界上生活艰难的人,而不是想老费根一样,欺负孤儿,让他们过着艰难、痛苦的生活,还要做许多坏事。
不久前,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叫《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叫奥立弗。退斯特出生在济贫院,生下来妈妈就去世了。他的幼年是阴暗的,他是在济贫院里长大的,每天都吃不饱,直到九岁他还是一个苍白瘦弱的孩子,个子矮矮的,腰细得不得了,可就在他九岁那年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
经过一段时间,奥立弗慢慢的长大了,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他曾竟被人收养过,被人陷害过,被人搭救过,他遇到了很多很多的事情。但最后奥立弗找着了,他这一生唯一的亲人:罗斯。罗斯是奥立弗的亲姨妈,但是奥立弗从来都不知道,罗斯也从不知道奥立弗是自己的外甥。
看了这个故事后,让我有所感触。命运是上帝安排的,自己有时无法掌握。我对奥立弗感到怜惜,对他的命运感到悲痛。我觉得自己跟他比起来要幸福得多,我要好好珍惜我的人生。
本故事记叙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圆受苦,被逼无奈,只好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有误入了强盗家里,又被迫当上强盗,在当强盗的过程中,有碰见了有钱又善良的老绅士,老绅士同情他,便收留了他,不料,有被强盗门找了回来,
在经过1次抢劫的'过程中,由于奥立弗的捣乱,导致老强盗被抓,奥立弗有回到了老绅士的怀抱中,成为他的干儿子。
读了这篇故事,我体会到了,奥立弗的故事是悲惨的,但结尾却是美好的,我愿天下所有的孤儿们,找回自己的美好家庭,不要在受那些无赖们的迫害吧。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要盲目的相信别人,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盲目只会受到被别人的欺骗,而自己的正确的认识应该坚持,这样才不会受到欺骗,损失。
我们是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直和善良,因为这样,才会使世人得到称赞。
开学第一周,妈妈推荐给我的书目是19世纪英国最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的第二部作品《雾都孤儿》(第一部作品是《大卫科波菲尔》)。
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位孤儿,在不幸的学徒经历后,他跑到了伦敦,谁知却落入了一伙盗贼之手。他们用尽一切手段要把奥利弗打造成一个扒手。他曾经短暂地被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救出,却又被匪徒诱拐。奥利弗在陪伴一位盗贼偷盗时中了枪伤后落入了梅里太太和露梓的家里。在这里,他受到了友好的对待和教育,并发现露梓就是他的姨妈。最后,奥利弗被布朗劳先生收养,盗贼们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深深地佩服奥利弗。他在邪恶势力的重重包围下,没有屈服,而是出淤泥而不染,始终保持着善良的本性。邪恶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罪犯们的落网让我们大快人心。正如作者对此书的自我评价:“在任何逆境中,善的原则都将存在并最终获胜。”
《雾都孤儿》为我们谱写了一曲“善”的赞歌。让我们扬善惩恶,打造一个和平友爱、充满温暖的和谐社会。
在孤独中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尊严被摧残的情况下斗争,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退斯特。 小男孩儿奥利弗·退斯特在济贫院里艰难的长大,九岁的时候,他被送进棺材铺里做学徒,饥饿和侮辱迫使他逃了出来。在伦敦街头流浪的时候,他被小扒手发现,拉进了贼窝。
后来,再一次偷窃事件中,他又被善良的布朗罗先生收留,可是不幸又被扒手们拐了回去,还被迫参与打劫,事后,他被好心的梅莱太太一家收留,这家好心人找到布朗罗先生,通过同情奥利弗的女扒手南茜得知了她的身份,抓住了那伙强盗,并帮助奥利弗找到了亲人,最终获得了幸福!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想,作者一定是想通过小说传达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念,告诉我们要分清善恶,并且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够懂得爱,懂得去爱别人!怎么样?
你说我说的对吗?如果你也喜欢这本书,就赶快读读吧!让我们相信曹文轩所说的这句话:“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的成长!”愿这些灿烂的光芒,伴随我们一生!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的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在伦敦街头流浪,流浪在他生命的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但是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永远不会泯灭。
当我把最后一页合上,小奥利弗那真挚、淳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迫加入罪行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人的帮助下,我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
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露丝小姐、恰利、贝茨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为什么要当小偷,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人太弗根的十恶不赦,就让你憎恨不已。还有可亲的布朗先生、露丝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他那年龄不应该有的苦恼和快乐。但面对曲折坎坷的人生考验,小奥利弗仍然追求自由美好的生活。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明白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可是让我高兴的是,最终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完美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狄更斯是童话吗,是的,狄更斯是现实吗,是的。
没想到结局会如此圆满,这两个孤儿都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离悲惨的命运,也都因为自己的善良本性而得到命运的眷顾,最终揭开身世之谜,获得了亲情、爱情、财富。
这本书可以说是一大爽文,在众多巧合之下走向圆满结局,我愿意称之为狄更斯的童话。
奥利弗第一次行窃遇得到的先生正好就是父亲的好友,因为父亲偶然留下的画把他留下,后来奥利弗被费金带走,再次被迫参与盗窃的人家正好就是梅里家,再后来奥利弗从水沟里起来求救的人家正好还是梅里家,以及后面曼恩太太听到老莎莉遗言那天班布尔先生正好对她求婚因此记得这件事后来告诉了蒙克斯,蒙克斯找费金正好被南茜碰到并偷听了,蒙克斯正好没脑子的把地址和事实真相都说出来了……
这一连串的组合发生概率几乎为零的巧合才有了真相大白的圆满结局,可如果是现实社会,会有这么巧吗?那么这两个孤儿是否要不明不白地忍辱负重地度过这一生呢?
从这个角度看,这依旧是现实主义作品,巧合到不可思议,即几乎不可能发生,童话只是童话。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了在雾都城的一个寄贫院,一位奥利弗的小男孩出生了,但是奥利弗的妈妈却与世长辞,因此,奥利弗成了一位孤儿。后来,因为多要一点粥别买走,又为一场误会无家可归,又误入贼区,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最终,在好人的帮助下,找回了亲人、知道了身世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有三类分别是:善恶、美丑、正义邪恶。而奥利弗天性善良、正直。
我又喜欢的一句子:走了差不多十二英里,天又黑了,他双脚浮肿,两腿酸软,全身直打哆嗦。我体会到奥利弗一个孩子走十二英里,脚肿、腿轻、身体发抖,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很要趴下,但是它并不放弃,努力前进。从这我想到了自己,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爬凤凰山,我爬了一半,就没有力气了,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的吸气,说道:妈妈我们放弃了好吗?妈妈大声说。那你背我。我说。妈妈无奈极了,她只能从山上到山下一直背累地气喘吁吁。
我一想起这件事读到上面写的那句话,十分无地自容。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虐待和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非常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糟蹋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在一个悠闲宁静的下午,我读了一本叫做《雾都孤儿》的书。
在这本《雾都孤儿》里,主要讲了奥利弗为了找到亲人而经历了许多坎坷的事,最终找到自己的亲人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以后,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为什么奥利弗要当一名扒手?为什么他会要那么做?看到这里,我体会到了社会上的人们的无情。比如,我们整天说着要爱护动物,可又有多少人亦是这样?该丢的宠物狗继续丢,该虐待的流浪猫狗继续虐。甚至有些人拿宠物来做衣服。有一条新闻是这样的:最近小区里业主们的猫总是失踪,弄的小区里的爱猫人士担惊受怕。后来有人在一家老奶奶家里找到了许多猫肉和用猫毛做的大衣,这时老奶奶才承认最近的猫都是她杀的,因为她觉得猫毛很适合做大衣。每当看到那篇新闻,我的心就久久不能平静。它们也是一条命啊!它们是活得啊,不是任你宰割的东西啊!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一句话:如果不爱,请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