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各个国家都对食品安全监管高度重视,我们通过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反思,结合我国政府主导型社会的背景,在政府主导型社会的基础上构建政府主导下的食品安全综合性监管模式。
2005年从“苏丹红”事件到牛奶事件、甲醇啤酒、孔雀石绿、致癌薯条,食品安全的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国家食品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关系到每个食品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社会的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试想一个国家连公民的食品安全都不能保障,那么它的职能如何实现?它又怎能代表公民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可持续化发展呢?我们面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挑战,我们不得不追问和反思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监管机制和监管模式?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理性反思
(一)、公权力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的反思。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控制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也作为一种行政权力,完全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监管权力。改革开放之后,引入市场机制,但是我国是政府主导下市场经济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它是不完善的政府和不完善的市场的混合,市场失灵必然导致市场垄断、外部性问题、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所以在食品安全领域,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代表,政府公权力是必须涉入的,运用政府公权力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方面具有天然的成本优势。因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是一种纯粹的公共产品,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它的资产专有性程度高,提供替代产品供给的成本代价高昂,并且很难获得法律上的权威性;若由私权利主体在食品安全监管立法、执法、司法方面供给,它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是巨大的,不能发挥政府权力的规模成本优势、政府公信力优势,也必将造成社会监管成本的增加。
由于政府的理性经济人假设,必然出现政府监管失灵、低效问题,导致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社会成本增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第一,食品安全监管的产权难以界定清晰,而产权不清晰导致信息不对称,政府官员在缺乏有效的激励制约机制下,很容易被食品利益集团“捕获”,可能出现权力异化、出租和寻租,出现政府监管行为与监管收益的“弱相关”的现象,导致政府监管行为违背社会的公共利益;第二,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单一供给模式,公众对监管制度没有可选择性,政府在没有相应竞争压力的情况下,缺乏制度创新的动力,致使行政监管的效率低下,不能及时满足社会对食品监管需求,出现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的不均衡。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在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不均衡的情况下,产权难以界定清楚,社会资源会产生巨大的浪费,增加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并且食品安全监管直接关系地方经济利益的得失,使得地方政府对新制度抵制、修正,阻碍新制度的实施;第三,政府监管的的成本巨大,导致政府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监管。因为食品安全技术性、专业性很强,而受监管主体在技术上往往拥有信息成本优势,政府要想对受监管主体有效监管,必须在相关的技术、专业、行业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精力,形成庞大的官僚组织,直接增加政府监管成本,甚至,政府考虑到财政预算,监管的成本收益,不愿意提高监管能力;第四,政府监管行为的单方性、强制性、刚性, 导致行政监管行为的不易接受性,受监管主体可能会对监管行为不服,导致监管执行困难,增加行政的执行成本,也会引起不必要的争端,增加社会的诉讼成本;并且政府行为的单方性,信息不能在政府、受监管主体和消费者之间有效沟通,致使制度供给的非合意均衡,出现“零和博弈”和“负和博弈”,政府监管达不到帕累托最优效果。[1]
(二)私权利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的反思
私权利主体包括食品企业的投资者、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等,他们都可以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其中消费者与食品安全利益关系最大,并且其他私权利主体在一定的程度上本身也是消费者,所以在这里我们主要反思消费者监管模式。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他们的监管行为和监管收益“强相关”,他们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动力最强,呼声最大,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对相关主体施加压力,通过公民的投票权、结社权推动国家、第三部门的监管,他们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力量;食品消费者代表的利益主体最广泛,利害关系最明确,他们可以通过消费者购买指数消费者对受监管主体的经济利益进行影响,使受监管主体认识到食品安全关系到自身的经济利益、利润;同时食品消费者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方式实现对受监管主体的监督,加大受监管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使他们在巨大的经济成本压力下规范运作,降低社会成本;最后食品消费者的直接监督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受监管主体的机会行为,也在另一方面节约了政府、第三部门的监管成本。
虽私权利主体监管行为和收益“强相关”,但不一定必然促成“正相关”。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食品供给者具有明显的信息成本优势,他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食品消费者获得食品安全信息的成本高昂,也不可能在购买食品时收集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信息;另外食品安全信息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特点,普通的消费者也不具有收集、分析、判断的能力,并且信息收集、分析、处理的成本巨大;还有一些安全隐患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发现,如果这也需要消费者自我鉴别,也是成本高昂,也不具有可操作性;普通消费者提起食品安全诉讼,面对的是实力雄厚的企业,食品安全的举证需要较强的专业性,消费者在举证责任方面也很困难,这也增加了消费者的诉讼成本;还有食品安全关系重大,一旦发生事故,它的社会危害后果不堪设想,比如“公地悲剧”的出现,这些都论证了消费者个体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成本巨大,不具有可操作性,不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合理重构的路径选择
(一)、社会权力视角下的食品安全监管
通过对公权力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和私权力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的反思,我们可以看到两种监管导致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监管缺乏多元性、公开性、互动性、参与性和开放性。为提高监管的效率,我们可以将视角转向社会权力领域,引入社会的力量、资源和组织,而第三部门契合了社会权力融入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
第三部门是指,以供给准公共产品为主要取向,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不具有强制性,实行自愿和自治式运作,独立于政府主体和私人主体之外的民间组织机构。[2]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准公共性,它的设立是为了实现和维护以社会整体利益优化,主要供给准公共产品,不以供给私人产品为主要取向,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既没有私人主体的唯利性,也不象政府那样具有超市场性,虽然也要引入竞争机制,但它面向市场但不屈从于市场、超脱于市场但不能超越于市场;第二,非强制性,即完全不能(或主要不能)像政府部门那样借助于政府机器的强制力量来开展活动,也就是说,它应当主要靠自愿和自治的方式来运作;第三,民间性,即它在法律地位上是不能是政府的附属物,在人员任免上不能是政府编制,在业务活动上不能是政府命令或包办,这也是独立性的要求和表现,即它必须同时既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又独立于私人部门之外,以保证它的管理规范、公平、公正,平衡协调政府和私人之间的关系,使它的管理更有可执行性,可接受性;第四,专业性,食品的安全信息具有较高的技术性、专业性,而且受监管者总是具有信息成本优势,这就需要第三部门主体具有专业性,能在相关的专业、行业、领域提供专业的服务,平衡各主体信息不对称之间的矛盾。并且第三部门是公众组织,它代表相关利益群体的公共利益,能更好的协调政府、受监管主体和消费者的利益关系,促使第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行为与监管收益“正相关”。
第三部门所具有的特征,使它对食品安全监管时更具有效率性、公正性、互动性、可接受性、专业性、参与性和开放性,降低具体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成本。第一,降低食品安全监管的立法、执法、司法成本。第三部门的融入,促成了政府、受监管主体、消费者之间的互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信息不对称,使国家在进行食品安全的立法时,充分考虑了其他监管主体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增加了国家食品安全立法的科学性;第二,第三部门在提供技术、标准方面的专业、中立、公正,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权威,增加社会受监管主体对监管行为的接受程度,使食品监管的规定利于执行,减少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执行成本;食品安全监管立法的科学完善,执行的可接受性,减少了监管方面的纠纷,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减轻国家司法资源的压力;第三,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第三部门具有开放性、互动性、多元性和参与性,可以在政府、消费者、受监管主体之间搭建了信息平台,食品安全信息低成本的向公众公开,消费者易于收集、分析、判断食品安全信息,相关主体在较低的信息成本下进行交易,降低了食品交易的契约成本,增加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指数,提高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增加社会的经济收益;第四,降低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供给、变迁、创新的成本。由于政府、第三部门、消费者共同参与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首先在数量上增加了公共产品的供给,即增加了社会的总收益。再者,三元主体的供给,势必出现有效的竞争格局,在巨大竞争的压力下,供给主体必将提高供给的质量;三元监管主体之间是合意均衡,信息合理高效流动,监管制度更易于实现相对均衡,加快制度变迁的周期,降低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变迁成本;三元监管主体之间的有效竞争,增加了整个社会监管制度创新的动力。
(二)、政府主导下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模式的构建
我们通过对公权力和私权力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反思,引入社会权力、力量、资源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社会权力能有效得平衡政府、受监管主体、私权利主体的利益关系,克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市场经济中的外部性、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但是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也是政府主导下的改革,政府权力无处不在,并且长期形成了“大政府”和“小社会”、“强政府”和“弱社会”的局面,所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也必须建立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尤其是我国目前是社会转型期和政府转轨期,是不完善的市场和不完善的政府并存,若离开政府的主导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是难以想象的,也难以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公共利益。政府主导下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可以实现监管行为和监管收益的“协调、可持续性正相关”。
1、政府强化在食品安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的监管。
第一,强化食品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品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禁止不合格食品企业进入市场,是食品安全防护网的首要防线。我国法律应该明确食品经营企业具备的卫生条件和检测手段,对食品企业的立项、安全状况进行实质性审查,增加对食品企业的投资者和管理者强制性的培训和实质性的、不流于形式的考核,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第二,整合我国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体系。我国目前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法律法规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法律存在交叉、重叠、矛盾、空白,对同一食品违法行为,法律又不同的规定,有些规定甚至是矛盾的,但对有些违法行为,却出现法律的空白,没有相应的法律去规范,导致执法上的混乱;第三,组建政府监管的综合机构,提高监管效率。建立一个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合一且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横向监管机构,以中立者的身份在政府、受监管主体、消费者之间保持均衡,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实现监管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第四,加大受监管主体的违法责任后果。食品企业是理性经济人,也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它们在进行食品的供给时,拥有较大的信息成本优势,如果对违法后果的预期成本低于违法收益,它们会尽一切努力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不惜损人利己,公然违背政府法律,甚至损害社会整体利益。所以必须加大违法责任后果,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处罚,对受监管主体以经济、能力、商誉处罚,增加受监管主体的违法成本,使它在巨大经济、法律、社会成本的压力下克制机会主义行为。正如孟德斯鸠所言“虽然欲望可能会促使他们做坏人,然而利益却阻止他们这样做”。[3]
2、政府加大对第三部门的培育和支持。
第一,政府应通过立法确定第三部门的法律地位。目前我国第三部门主体的数量有限,质量不高,不能满足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需求,并且我国第三部门的法律地位不高,没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在人事、业务、财务上受行政机关很大的限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三部门的监管将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力量,所以要大力发展第三部门,赋予其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人格,使他们能独立得做出行为,政府也要把具体的食品安全管理权限回归给第三部门,使他们拥有准公共权力,保障它们的独立性、权威性、公正性;[4]第二,政府培育体系完整的第三部门组织。第三部门组织是监管食品安全的重要力量,要实现监管的作用,必须建立完整的组织体系,即建立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机构、食品安全的检测机构、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机构、食品安全信用评估机构、食品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披露机构,各机构分工合作,相互独立,相互配合,共同实现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第三,政府建立综合性监管网络,综合性监管本质是整合社会资源,利用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实现监管目标,即调动政府立法、执法、司法监管、第三部门具体业务管理、媒体舆论监督、个人的起诉监督等,并利用网络平台,及时通报、发布食品安全的信息,并且实现在各监管主体之间信息共享,降低公众收集食品安全信息的成本。
3、政府确保消费者的权利,建立消费者监管的利益驱动机制。
第一,确保消费者个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诉讼权等。无论是政府主体的监管,还是第三部门的监管,都是由具体的个人来操作,而每个具体的个人都将扮演消费者的角色,最终落实到每个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诉讼权,也就客观上推动政府主体监管和第三部门主体的监管的实施;另外,消费者个人利益受到侵害,也最有动力对政府和第三部门施加压力,比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促使他们履行监管义务,实现对食品安全的依法监管。第二,建立消费者监管的利益驱动机制。消费者也是经济人,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也要考虑成本收益,尤其是对抗实力强大的企业,所以政府要建立利益驱动机制,用利益来引导消费者的行为,提高消费者监管的动力。[5]政府尽量提供充分的食品安全信息,以克服信息不对称,促使消费者有能力进行更有的效的监管。减轻消费者在食品安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延长起诉时效,提高受监管主体对消费者的民事赔偿标准,使消费者愿意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政府要加大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减少消费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概率。
两岸关系是台湾海峡两岸的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关系的简称,自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走上了和平发展道路,两岸关系发生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展现了合作共赢的前景。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两岸的关系1500字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两岸的关系1500字论文篇1
《浅析两岸关系新发展》
摘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两岸关系存在的很多问题一时不易解决,但两岸同胞是一家人,有着共同的血脉、共同的 文化 、共同的连结、共同的愿景,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基础上,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发展两岸经济往来,通过经济交往弱化政治,让百姓之间紧密相连,两岸和平发展。二十一世纪是一个追求和平与发展、从对抗到对话、从斗争到合作的世纪,也是一个兼顾自由与责任的世纪。两岸虽然尚未统一,但我们同属一个国家、同属一个民族从来没有改变,也不可能改变。两岸政治分歧问题,我们愿在一个中国框架内,同台湾方面进行平等协商,做出合情合理安排,推动两岸关系稳步前行。
关键词:两岸关系;一个中国;和平;新发展
一.两岸关系历史概述
宝岛台湾,自1624年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到现在380多年,一直过着风雨飘摇的日子。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宣布投降,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至此,台湾、澎湖重归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解放战争之后,国民党残余溃逃台湾,台湾与大陆再次分离。家乡不能回,亲人不能相见,两岸人民再次陷入巨大的痛苦之中。
改革开放以后,为了解决台湾问题,大陆方面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并屡抛橄榄枝,两岸关系在艰难地前行着。两岸关系可以用“民间热,官方冷”来形容,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现状。1988年,范光陵率台湾第一个经济文化访问团到大陆访问,开创了40年来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先河。1987年11月2日台湾开放一般民众赴大陆探亲,台海两岸人民打破以往隔绝状态、开始展开正式的交往,两岸关系迈入民间交流的阶段。然而,1999年以后,两岸关系受到“台独”分裂势力的严重冲击。大陆一方面坚决反对“两国论”、“一边一国”等分裂言行,另一方面扩大推行台资优惠政策,继续争取台湾民心。胡锦涛同志自2005年以来坚持“四个决不”(坚持一个 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 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并且启动国共两党对话,推进两岸 多层次交流,开始考虑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此外,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首次以国内法的形式将反分裂以及促进两时事报岸告人大民学交生流版法律化。此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区域经济化一体化趋势的加强,两岸领导人共同努力,推进全方位交流与合作,促进了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加强两岸的交流与合作成为深化两岸关系、促进两岸最终走向统一的理论和实践需要。
二.两岸关系进展
今年以来,两岸关系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先后会见连战、萧万长、吴伯雄等人,阐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政策主张。国共两党在维护一个中国框架这一重大问题上增进了共同认知。海协会与海基会签署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第五届海峡论坛成功举办。两岸人民往来和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交流合作继续发展。民间探讨解决两岸政治军事问题的研讨活动增多。认识当前台海形势和对台工作,一要深刻理解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继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总体考虑和政策主张。要坚持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把握两岸关系大局,坚持在认清历史发展趋势中把握两岸关系前途,坚持增进互信、良性互动、求同存异、务实进取,坚持稳步推进两岸关系全面发展。二要巩固和增进两岸政治互信。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
独”是国共两党一致的立场,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础。目前,国共双方对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形成更为清晰的共同认知,对于巩固和增进两岸政治互信具有重要意义。三要稳步推进两岸关系全面发展。保持两岸关系大局稳定,继续反对和遏制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主张和活动。推动两岸民间政治对话,为今后两岸协商解决政治分歧创造条件。四要积极宣导“两岸一家人”的理念。凝聚两岸共同的民族、文化认同,明确携手实现振兴中华的努力目标,共同谱写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新篇章。
三. 两岸关系的未来
(一)近期台湾的“九合一”选举,国民党惨遭滑铁卢。尤于蓝营大败,再加上时间紧迫,在未来的一年多时间当中,两岸可作的事可能将极为有限。
先来观察时间的安排。在选后新的当选人将在12月25日就职,这刚好已近年底。六周之后,又是过农历年,因而也难有何作为。农历年过后就是三月份了,日前民进党已宣布,届时将会推出2016的候选人,而国民党若要初选,那也就必须开始准备。因而,上半年已过,而在下半年就已经进入选举期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的选举必须在一月份进行,因为新任“立委”必须在3月1日就职,而“立委”选举又是与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一同举行。易言之,自地方选举后至2016“大选”,总共也只不过13个月的时间,而实际上这些时间都已经被切割,在两岸方面,确实难以有所作为。
虽然如此,卡在“立法院”的服贸等法案要通过的可能性却会增加。因为这完全掌握在民进党手中,而民进党已势在必得,故也不会为了2016的“大选”而过于开罪于企业家。尤其,若民进党解除封锁,让这些协议发挥一些正面的效果,同时亦可获得部份的功劳,有助于2016的“大选”。
(二)2014年12月17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范丽青表示, 2008年以来,国共两党和两岸双方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开创了新局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给两岸同胞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得到了两岸民众的认同和支持。我们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方针政策不会改变。我们希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保持稳定的发展势头,希望两岸同胞共同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希望国共两党和两岸双方在既有共同政治基础上继续努力,相向而行,推动两岸关系稳步前行。
四.启示
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形势启示我们,要将两岸和平发展向和平统一方向引导,除了搁置争议之外,我们还需站在争取台湾民心的战略高度,在经济、文化、社会交流等方面不断细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路线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近代以来中国人的夙愿。中国梦与台湾的前途是息息相关的。中国梦是两岸同胞共同的梦,需要全体中华民族一起来圆梦。
参考文献:
[1]人民政协网:《两岸经合》,2014-1-14.
[2]华夏经纬网:《人民日报》2014-12-17讯.
[3]华夏经纬网:汤绍成,夜话宝岛,2014-12-17.
[4]郑必坚 ,《中国和平发展与两岸关系的回顾和前瞻》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N],新华社,2011-03-16
形势与政策论文篇2
《浅谈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管理的规范化》
一、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在实际教学中,形势与政策应当说是一门比较受欢迎的课程,青年人比较关注新闻时势发展趋向,关心国家命运与个人前途,因为有些政策会直接影响学生的 毕业 分配或是其他牵涉个人利益的问题。高校学生正处于心理成熟和生理成熟的快速成长时期,对于新事物好奇心较强,接收能力也较强。然而在教学实践中,形势与政策课有许多真实的教学实践却是在听会议、看电视中进行的,许多学生也认为只要经常看新闻报道,注意关心国家大事,就可以掌握此课程。另外,一些教师在教学中,对待某一事件经常仅从个人观点作一些肤浅的讲解,缺少对引发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深度的理论性 总结 ,讲形势不是看表象,谈政策没有真正从政策出台的前因后果、从纵向的社会形势、从横向的国内外形势等多种因素来看待。
许多学生存在对形势与政策的模糊认识,认为与自己无关的根本不用听;与发展前途有关的,也是只看表象,没有了解事物的本源。比如大学生就业难,有许多大学生关心的就是自己的专业与就业,或是发展前途,或是就业待遇是不是自己的期望。发现自己所学专业前景不妙或薪酬不高时,有许多学生仅把拿毕业证当成就业的“门票”,不从深层次上研究专业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更没有对自己做长期的就业计划,更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没有细心解读形势与政策。根据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综合分析,发现真正的原因是教学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太强,致使多数同学只是在考试前夕进行恶补,并且学习内容有局限性。以下是我校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
首先,授课教师大多身兼多职,人员关系复杂,且大多较分散,难按计划规定进行教学,管理难度较大。这些教师有的是本校的在职行政人员,在这些任课教师中,有许多人自身对形势与政策认识就出现了偏差,也不具备充足时间很好地备课,走过场的不在少数。其次,没有固定的教师队伍,教师队伍流动性大,教师资格难认定。由于目前没有对形势与政策课程标准性的规定,仅有大纲性的教学指定目标,因此,对于教师任职资格考核、教学内容评估、教学质量监管等都存在种种不利的因素。教师往往为了完成课堂任务而教学,很少对自己讲解的内容作出评估,更没有进行自我总结。学生也把这些课当成消闲课,自认为对于当前形势很了解的也不在少数,遇上教师谈到某些问题抱怨多。学生与教师的种种现状,也决定了课程很难达到某种深层次的效果,难于对教师队伍进行培养和管理。
再次,没有紧跟形势和政策的相关教学大纲和具体教材。形势与政策不仅是学习会议精神的课程,也不是仅仅读读政策而已。我国的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全国 教育 教学领导小组也只在每年的春秋两季下发教育教学要点,没有相对完整、稳定的统一学习教材,只有《大学生时事政策 报告 》作为参考教材,没有完整系统的大纲明确指定学习内容。这些状况决定这门课程只能处在“边角余料”的位置。
二、解决的途径与 方法
第一,从高校管理层面上加强对形势与政策课程的管理机制,并从管理理念上重视该课程,提高思想认识,要将教育部规定的课程纲深入细化在具体管理 措施 上。管理层的重视会直接影响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具体推进,比如规范制订该课程的管理制度、评估标准、教师资格认定等。教学管理的规范化是我们提出的构建形势与政策课“四化”体系中的一环,而且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因为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直接决定着高校形势与政策课能否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各高校必须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第二,构建长效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领导机制。高校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不同于一般课程的教学活动,它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校党委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高校制订可行性的方案后,逐渐形成校党委统一领导,人文学院主管,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共同负责的体制,把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列入学校发展规划,与学校整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有效地化解教学管理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难题,促使形势与政策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从而强化形势与政策课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人文学院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计划实施和日常管理,教务处负责做好教学计划的编制和课程教学的安排与管理,学生处负责党总支副书记和政治辅导员等兼职教师的选拔与培训,宣传部负责邀请高层领导、知名专家组织专题报告,团委负责组织第二课堂学习讨论和实践活动,努力建立起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为主体、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形势与政策作为一门必修课程,必须与其他课程一样实行规范化管理。在国家没有相应配套教材的情况下,灵活结合时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要点、 热点 问题,构建从“话题”→国家相关政策或法律、法规→现行“话题”优点与缺陷→改良建议等一系列规范模式。避免泛泛而谈的无边际讲课方式,反对没有任何标题的授课形式。话题与形势与政策紧密相连,与学生自身紧密相关。既能够上活课堂,也能让形势与政策课成为一个良好的沟通桥梁,让学生对社会问题有个深入的看法,对国家政策也有个初步完整的认识,也能激发大学生对形势与政策课的兴趣,鼓励学生担负起历史赋予的社会责任,了解青年人对国家发展前途应有的历史使命。
第四,构筑良好的形势与政策的教学理念。在全校统一认识,正确对待,并且坚持不懈地实行长期有效的教学理念机制。众所周知,每个历史时期的社会形势变化决非偶然。同一时期重大历史进程常常决定一个社会的进步或倒退,作为社会未来生力军的大学生来说,对此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决不能用把必修课当成可有可无,只要考试通过就行的思想意识去学习,这显然是一种肤浅的学习观念。结合实际,根据高校自身情况,有必要将相关重要政策内容引入课程中去。实现时势与政策的紧密结合学习。要真正学而致用,学而会用,学而切行。深入了解国家发展形势,清醒认识自己在历史进程中所要担负的历史重任,这也是构筑良好的教学理念的重要根基。
形势与政策论文篇3
关于《形势与政策》课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效整合的几点思考
《形势与政策》课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它也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一样,在教学中陷入了困境。我院《高职院校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实效性研究》课题组对此进行了研究,认为要提高本课程的实效性,必须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进行有效的整合。
1 整合的原因
《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主要特点与 其它 课程相比,具有政策性、时效性、理论性、现实性的特点,内容信息量大,与现实联系紧密,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既包括国际局势、国内形势,又包括党和政府出台的重大方针政策,社会热点问题。
近年来,许多研究者都在考虑如何增强《形势与政策》课的实效性。如有的研究者谈到要提高教师素质,最好由专任教师任教,同时要求教师知识结构要多元化,要有经济学,法学,外交学校,历史学等专业背景。有的研究者则认为要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手段,鼓励学生参与时政讨论,定时组织学生收看新闻,以板报、短信、微博等形式发布每日要闻。有的研究者则认为要注重学生的实践,只有在实践中学到的东西才会有更深的感悟,因此必须建立固定的 社会实践 基地。这些研究者要么讨论《形势与政策》的理论教学,要么讨论实践教学,在具体的操作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还是分开的。理论教学基本由教师主导,教学的内容由教师确定,教学形式仍然以教师讲授为主。实践教学只是作为理论教学的补充,安排的课时少,二者有渗透,但教学的空间和模式不同决定了这种渗透并不多。这种教学功能的定位与分工确实比较合理,且易于操作,但无论是在功能定位还是教学设计上,并不利于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互补与融通。因此学生在参与的时候积极性还是不高,教学的效果仍然不够理想。
2 如何进行整合
2.1 鼓励学生参与教学内容的设计
目前,《形势与政策》课程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也没有统一的教材。基本上是由各个学校参照中宣部提供的指导意见,自行选择教学内容。这是这门课程的劣势,同时也是优势。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教师在内容的把握上会存在混乱的现象,但同时没有统一的教材,教师可以发挥主动性,根据当前热点,所在地区的发展,甚至任教学校的学生专业情况等选择教学内容。教师将选择的教学内容分为几个专题,让学生选择,得票数高的专题确定为教学内容,甚至可以每年抽取一部分学生代表参与到教学内容的设计中来,每个专题学生最感兴趣的是什么,关注的是什么,教师在与学生代表讨论之后把学生感兴趣的问题作为教学的重点。这样确定下来的教学内容势必能引起大部分学生的兴趣,同时,在参与的过程中学生也进行了思考,甚至争论,这也是一种实践。
2.2 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参与教学
首先,教学内容由教师与学生共同确定后,在教学中也要让学生参与进来。《形势与政策》课程主要采取专题讲座的形式,这些专题可以由教师来讲,个别专题可以由学生来讲,配合一定的奖励措施,学生一定积极参与。学生在准备专题的过程中会查大量的资料,一方面增长了知识;另一方面也锻炼了自身能力,对本国、本省、本市的情况会进一步的了解。
其次,必须争取在每一堂课上设计一到二个有争议性的问题,让学生分组讨论,最好是当前热点问题。如讲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涉及金融方面改革时,可以让学生讨论目前大家比较关注的“余额宝”。
再次,围绕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及重大事件的发生,组织各种座谈会、演讲会,有针对性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也可与团委、学生会合作开办相应的社团,有些专题交给社团来负责,轮到某一专题时,邀请社团成员来为学生作报告。
最后,我们将每年高校都会举办的“三下乡,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与“形势与政策”课结合起来,邀请参加这些活动的学生举行座谈会,谈谈自身的体会,感想,将他们的所见所闻与其他同学分享交流。
以上这些教学形式,把“教师讲学生听”变成“学生做学生讲”,这些学生的见闻必然对其他同学的心灵产生影响,因为是自己的同学,他们的话更加可信,比听教师讲效果更好。
2.3 将社会实践基地与网络作为教学空间
以往的《形势与政策》教学环节中,受师资力量、学校条件,经费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多数的教学空间都选用在阶梯教室、学术报告厅中进行,一次性受众 面相 对较大,仅凭教师或专家或学生的讲解,即使运用多媒体设备予以教学辅助,在一定程度上也难以引起大多数学生对教学的共鸣,无法真正的融入课堂,从而降低对该课程学习的兴趣,容易对该课程产生倦怠情绪,甚至是抵触情绪。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教学空间的开放在《形势与政策》课堂教学中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可以打破传统的教学空间限制,将该课程的教学空间扩大到教室以外的环境中去。如讲民生问题这一专题时,我们就与团委和各系部开展的活动结合起来,要求学生组成小组,与常州社区居委会联系,甚至带领部分学生到社区作调研,回来撰写调查报告,讲这一专题时,请各小组汇报本小组的调查报告,看看常州市在民生问题上才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今天的大学生都喜欢在网上与人交流,教师也应该与时俱进,将教学空间拓展到网络。利用社科部创办的网页,我们专门开辟出“形势与政策”师生互动专栏。教师在这里接受学生的访问,解答学生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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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台联会长梁国扬在发言时指出,1945年10月25日是值得海峡两岸人民永远纪念的日子,被日本殖民统治50年的宝岛台湾回到了祖国怀抱,这是具有光荣爱国主义传统的台湾同胞经过长期斗争、以牺牲65万人的生命换来的胜利成果.台湾同胞反抗日本殖民统治、争取回归祖国而进行的斗争是全中国人民伟大抗日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光复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所取得的伟大胜利,这将永载中华民族史册.
他说,我们今天重温这段历史,对于增进两岸同胞感情,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台盟中央副主席黄志贤在发言时说,纪念台湾光复,回顾中华民族从屈辱中奋起的斗争历史,对现实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当前,中华民族发展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两岸关系发展也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今天,两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条件携手合作、共同发展.两岸双方应当共同努力,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切实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
座谈会上,当年参加过抗战的老台胞何标表示:“对于台胞抗日的英勇史实,我们必永志不忘,使子子孙孙保存住这份珍贵的历史记忆.”
何标老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两岸同胞每年都举行各种形式的纪念台湾光复活动,他非常希望有机会回到故土去参加岛内的纪念活动.他说:“当年,为了民族的解放,两岸同胞的鲜血是流淌在一起的.今天,两岸同胞更应携起手来,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共谋双赢发展,共同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钓鱼台该归谁?
台湾东北方有一个小岛,叫钓鱼岛,是中日双方争持已久的领地。9月7日10时15分许,一艘有15名船员的中国拖网渔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捕捞作业时,日本海上保安厅一艘巡逻船赶到现场,并冲撞渔船。随后,日方又派出两艘巡逻船跟踪渔船。13时左右,日本巡逻船上的22名海上保安官登上航行中的中国渔船,命令渔船停止航行,并宣称违反日本“渔业法”,对渔船进行检查。随后,中国渔民渔船被扣押至日本冲绳县石垣岛。钓鱼台该归谁?
中国有关钓鱼台岛的最早文献出自明朝永乐元年的《顺风相送》,称该岛为“钓鱼屿”。台湾沿用“钓鱼台”名称至今。大陆现代则称该岛为“钓鱼岛”,有时也用“钓鱼台”的名称。可见,钓鱼台自古以来是属于中国的。
现在,在我们中国强盛的时候,钓鱼台却被日本虎视眈眈。1990年10月,日本的一些右翼分子经政府允许,在钓鱼岛列岛的一个岛屿上修建了灯塔。就这样钓鱼岛就让日本人给侵占了!更气愤的是,日方还出动12艘船只和两架直升机阻扰台湾渔船接近钓鱼岛列岛,“保障”他们的非法侵略行为!这真让人气愤!
中国渔船被扣留了,激化了中日间的矛盾。为什么中日两方在钓鱼岛问题上僵持已久呢?这要追溯到中日甲午战争,当时清朝腐朽无能。北洋舰队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全面战败,舰队覆灭。中国被迫签订丧门辱国的《马关条约》,割给日本台湾、澎湖列岛等地区。就这样,钓鱼岛就割给了日本……1945年台湾回归祖国。但可恨的是,日本并没有把琉球群岛归还我国!日本借口把琉球群岛交与美国“保管”。1970年日本又要回了琉球群岛。迫于舆论,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由各有关方面谈判解决。而日本政府拒绝谈判。中日双方在此问题已争持已久,直至今年9月7日中日撞船事件才再次引起我们全国的深切注意。
为什么日本会抢掠钓鱼岛?1943年,日本在太平洋战争中战败,日本被迫吐出琉球群岛。美国当时的总统罗斯福与蒋介石会谈,有意把琉球群岛归还中国,可是蒋介石惧怕日本没有同意。就这样,蒋介石在会谈时种下了今天钓鱼岛问题的祸根。日本是一个资源短缺的国家,当时不断传出钓鱼岛蕴含丰富的自然资源的消息,贪心的日本对钓鱼岛早已垂涎欲滴,抓紧时机掠夺了钓鱼岛。
到底钓鱼岛属于谁呢?有一点可以肯定:国际人士更多的人认为钓鱼岛是属于中国的!日本的根据是:日人古贺辰四郎在1884年发现该岛。这个根据中国一直强攻不下。一位叫彭令的太原人在南京朝天宫的古玩市场中购得一本破烂的古书,经过研鉴定确认为清代学者钱泳的手写笔记《记事珠》,后来证实其是《浮生六记》的《海国记》梗概,上面清清楚楚地描述当时中国出使琉球群岛的琉球国。日本人以日人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钓鱼岛为由,而我国的沈复早在1808年就发现了钓鱼岛,比日本人早了76年!所以我们中国人才是钓鱼岛的真正主人!
一切祸根都归于腐败的清王朝!甲午风云的伤疤让我们牢记“落后就要挨打”的教训!我们的国家只有更强大,才能无惧日寇的魔爪,找回我们炎黄子孙应得的的东西。这要我们广大青少年勤奋学习,才能把祖国建设的更加强盛!
钓鱼岛永远都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是中国版图不可割舍的一部分!请日本方面不要再虎视眈眈!钓鱼岛的唯一归属是中国!
你给的分太少了,要不我可以给你写。哈哈。你是记着吗?看来挺关心国家大事的。你可以去98年的一些人写的文章里找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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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滥伐森林对海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摘要]历史上的海河流域山区曾经草深林密。明中叶以后,北京城的营建、烧炭、冶炼、战争破坏、滥建寺庙塔观及毁林开荒等,致使这里的森林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不仅累积了沉重的环境代价,而且导致了严重的生态问题。
[关键词]明清;海河流域;森林破坏;环境变迁
海河流域地处京畿要地,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和经济发达地区,区内有北京、天津以及石家庄等26座大中城市,地位特殊而重要。历史上这里曾有着草木畅茂、禽兽繁殖、水源丰沛、气候调匀的生态环境。自明中叶以后,由于自然气候的变异和人为破坏,造成了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本文试图从生态历史学角度说明,人为破坏山区森林对海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巨大影响,从地域生态的历史变化揭示生态环境变迁的规律,以期对海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所借鉴。
一
自古以来,海河流域的太行山、燕山就以林木资源丰富享有盛名,历史上虽然屡经破坏,但直到明初,这里仍有大面积森林覆盖。马文升在《为禁伐边山林木以资保障事疏》中述及明成化(1465—1487年)以前森林的分布状况:“自偏头、雁门、紫荆,历居庸、潮河川、喜峰口,直至山海关一带,延袤数千余里,山势高险,林木茂密,人马不通”[1](卷63)。说明直到成化年,恒山、太行山北段以至燕山山脉,仍有着丰富的森林资源。文献中记述各山脉不同地段的森林也复不少。
丘浚在《守边议》中记述恒山山区之蔚州(今蔚县)、浑源,说:“浑、蔚等州,高山峻岭,蹊径狭隘,林木茂密”[1](卷73),是明初以来阻遇蒙古内犯的天然屏障。蔚州所属美峪口、九宫口、五龙山等处,皆山险林深,盛产成材大木。蔚州以南接太行山北段(包括北京西山),明初森林分布也很多,张鸣凤《西迁注》中说,这里“林麓苍黝,溪涧镂错,内中物产甚饶”[2](P165)。
北京西山以南,紫荆关左近之易州(今易县)、涞水、满城等地山区,是易州柴炭山厂的所在地,各种林木尤其是栎树等杂木相当丰饶。紫荆关而外,广昌(今涞源县)与灵丘也是“山谷幽邃,林木茂密”[3](卷92)。自紫荆关迤逦而南,历倒马、龙泉等关以至灵寿、平山,山林蓊郁,蔚为大观。灵寿、平山曾一度为工部柴炭山厂的厂地。其东真定府治真定城(今正定县),明代设有竹木税课厂,专门抽分木材交易的商税,经过这里的商木均贩自平山、灵寿以至山西五台。太行山南段,井陉县的苍岩山“峰峦叠翠,高出云表”,百华山“林壑深邃,石磴崎岖”;赞皇县的十八盘岭“山势嵯峨,林木郁茂”[4](卷14《直隶五》)。
燕山山区,西段隆庆(今延庆县)、永宁(今属延庆)地方,自金元以来就有“松林数百里”之说。由于这里林深树茂,车骑都不方便,“中有间道,骑行(只)可一人”[1](卷218《书直隶三关图后》)。怀柔的黄花镇、红螺山,“二百年来,松楸茂密,足为藩蔽”[5](卷7《关镇杂记》),明永乐(1403—1424年)时曾为宫中用柴主要的取给场地。密云之雾灵山(今属兴隆县),“山之左右,峰峦攒列,深松茂柏,内地之民多取材焉”[4](卷11《直隶二》)。元朝、明初曾在这里设伐木官,进行大规模的采伐。宣德九年(1434年),明政府招募商人中盐输粮密云黑峪口仓,以接济集聚这里的采木军夫及工匠的月支口粮[6](卷110)。由雾灵山而东,历古北、喜峰等口以至山海关,山峦层叠,其山之北“松林数百里”,“其山之南,则五谷、良材、良木,无所不有”[4](卷10《直隶一》)。明永乐初,建遵化铁冶厂,“采樵烧炭,则蓟州(今蓟县)、遵化、丰润、玉田、滦州、迁安”[7](卷82《食货记》),说明这些地方林木茂盛,足可供当时铁厂的燃料需用。所有这些虽是不系统的记载,但也足以反映明初海河流域山林的面貌,说明海河流域山区仍然保持着较好的森林环境,生长着大片的森林。
二
明中叶以后,海河流域山林遭到毁灭性的破坏。虽然前后原因互异,但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元、明、清建都北京,皇城的大规模建设也是破坏山林的重要原因。自永乐改建北京,宫殿、皇陵及王府官邸等工程次第兴建,工程浩繁,耗资巨万。营建工程所用木材,固然多采之四川、湖广、江浙南方诸省,但取给太行、恒山林区的成材大木也所在不少。如正统初修正阳门城楼,就曾发数千军卒,“令于蔚州、保安(今涿鹿县)等处山厂采木,编筏自浑河运至贮小屯厂”[8](卷43)。嘉靖中修建朝门午楼,又下令于“山西、真定采松木”[9](卷190)。成化以后,京城风俗日奢,官民之家争起第宅,引起材木价格上涨,拥有大宗资本的木商一时应运而生,“大同、宣府规利之徒,官员之家,专贩筏木”,以牟取暴利。这些木商“往往雇觅彼处军民,纠众人山,将应禁树木任意割伐”,然后运贩京城,“一年之间, 岂止百十余万”[1](卷63《为禁伐边山林木以资保障事疏》)。五台山在明代是林木茂盛的风景胜地,永乐之后,人山伐木者“千百成群,蔽山罗野,斧斤为雨,喊声震山”,“川木既尽,又入谷中”,致使五台山林木也被“砍伐殆尽,所存百之一耳”[10](卷5《侍郎高胡二君禁砍伐传》)。到万历年间,五台山已是一片秃山光岭了。继官方采伐之后,又经过私人的采伐、盗伐,凡是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方,山林基本上扫荡一空。
明清为供应内廷柴炭使太行山森林遭到了摧毁性破坏。烧炭是供应内府及民间生活的需用,无须巨木,也不择树类,但采伐数量巨大,范围主要在北京附近山区,故地处京畿之地的海河流域山区林木首被其难。永乐定都北京后,皇家所用的柴炭初“则于白羊口(明属昌平州)、黄花镇、红螺山(均属今怀柔县)等处采办”[7](卷72《职官志》)。宣德四年置易州山厂,“专烧薪炭供应内府”。到景泰元年,因易州山厂“取用已久,材木既尽,乃命移厂于真定府平山、灵寿等处采之”[8](卷188)。景泰七年,“仍移山场于易州”。山厂初建时所出柴炭数额,史书没有留下记录,据《明会典》卷二○五记载:天顺八年岁办柴炭430余万斤,成化元年650余万斤,三年增至1740余万斤。成化三年的岁办数额,等于天顺八年的4倍。此后岁办数额虽无系统记载,但总趋势有增无减是肯定的。如成化二十年时,惜薪司柴炭岁例2400万斤,光禄寺1300余万斤,合计达到了3700万斤。山厂岁纳柴炭年增一年,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宫中内监的不断增加。明代初期,内监数目还不多,成化年间已增至一万余人,及至明亡时,“宫女至九千人,内监至十万人”,人愈众用柴益多,故“宫中用马口柴、红螺炭,以数千万斤计”[11](卷39《国用一》)。除岁办之外,每逢营建宫室或其他工程,临时性的派办也复不少。岁办之外有派办,岁办、派办之外更有加耗,因此,每年上解的柴炭要多达上亿斤[12](p66)。据研究,易州山厂每年上解木炭需用木材10—12万立方米,消耗森林1300—1600公顷[13](p16)。自永乐迁都北京至明亡的223年中,仅宫中总计要烧掉2200—2700万立方米木材,消耗森林29—36万公顷。如果将其他衙门和北京城内的军营、寺庙以及贫民百姓所消耗的木材、木炭都计算在内,那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了。难怪为了满足皇家的需要,“民之执兹役者,岁亿万计”。明代在台基厂只是抬运木柴的人,就有三千之多[9](卷205《工部》)。“第山之生材有限,而民之采取无穷,山麓既尽,取之危崖,危崖既尽,取之虎穴矣”[14](卷2《舆地·物产》)。由于过度的采伐,以致太行山林木“日稀”。至清代,宫廷所用炭材不得不“取之口外地区了”。于此可见,明代烧制木炭对太行山森林破坏的严重程度。
明清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手工业生产的空前发展,各种以木材为燃料的手工业生产部门,如冶铁、冶铜、砖瓦等对木材的需求极度增长,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以冶铁为例,明代的铁厂都设在森林资源丰富的山区,“炭必近老林,故铁厂恒开老林之旁,如老林渐次开空,则虽有矿石不能煽出,亦无用矣。”[15](卷9《山货》)铁厂歇业之日,即山林伐光之时。沿太行山的磁州(今磁县)、武安、涉县以至燕山山区的遵化、迁安、卢龙都有较发达的矿冶业。如遵化铁冶厂,始建于永乐元年,停于万历九年,共存在178年。遵化铁冶厂冶炼各种生熟钢铁,全部以柴炭为燃料,以正德年计算,铁厂生产的生熟钢铁岁共出75万余斤,耗费的柴炭燃料则达数百万斤。这种以大量木炭为燃料的能源消费方式,使得蓟州、遵化、丰润、玉田、滦州、迁安等州、县的山厂林木几乎告罄,“彼时林木茂盛,柴炭易办,经今建置一百余年,山场树木砍伐尽绝,以致今柴炭价贵”[1](补遗卷2《遵化厂夫料奏》)。柴炭来源枯竭,最后不得不于万历九年决定停止冶炼,将铁厂与山场一体关闭。其他手工业如京师制琉璃、黑窑厂制造砖瓦,皆用柴炭烧制,也消耗了大量柴木。
自明朝建立起,即与北方少数民族的战争连年不断,战争砍伐、焚毁了大量的林木。明英宗天顺年间,锦衣卫指挥佥事王瑛上言八事,其一是“御边莫善于烧荒,使胡马无水草可恃,积粮莫善于屯田。”[16](卷25)明英宗采纳了“烧荒”之策。所谓烧荒就是焚毁有碍了望而有利于敌兵潜伏的山林野草。为确保边塞安全,明朝九边守将经常派遣丁壮,深入蒙古游牧之地捣巢、烧荒。如在古北口塞外,“弘治中,守臣杨友、张琼因烧荒掩杀无辜,边衅遂起。”[1](卷232《九边总论·蓟州镇》)“近边诸地,经明嘉靖时胡守中斩伐,辽、元以来,古树略尽。”[17](卷93《物产三》)万历九年七月,兵部令“蓟、辽二镇候草木林槁之时……务使焚烧尽绝,一免贼马驻牧,一便官军了”,将烧过地方“草木多寡,遵例奏报,以凭稽考”[18](卷114),兵部按焚烧多寡论功考核。为防御蒙古铁骑,明朝还二十多次修筑长城,仅蓟州镇长城,“东至山海,西抵居庸,沿袤二千三百七十余里。”[1](卷304《修边》)当时数十万服劳役的军士、民夫都住在长城沿线,他们盖窝棚、搭马架,饮食、烧水,烧砖、烧石灰,取暖、扎木架修敌楼,势必砍伐不计其数的树木。
毁林开荒对森林的破坏更为严重和彻底。明政府对边山紧要地方虽有严禁樵采之令,但却没有开山辟地营田之禁,所以豪官权势之家往往乘机滥伐林木,垦荒辟地设立私庄。此种情况以山西雁门、宁武、偏头等关最为重要,但“此弊不独山西三关为然,紫荆、倒马、居庸、龙泉等关亦有之”[19](卷123)。此外,官军商民贩木取利,乱砍滥伐的现象也很严重。明宣德九年,行在工部尚书吴中奏:“蔚州美峪、九龙口、五福山等处俱产材木,宜长养以资国用。今军民擅自采伐,亦乞禁止。”但是明宣宗以“山林川泽之利,古之与民共之”[6](卷111)为由,竟驳回了吴中的奏请,放任采伐,致使蔚州、保安州及保安卫一带山林,滥采的现象一直不得禁止。直到隆庆时,“民间樵采垦种,有司(仍)不能禁止”[20](卷33)。其长期所遭破坏情势可想而知。
入清以后,由于边疆的变化,以前的森林在防御上已无必要,故官方的管理进一步减弱,加以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人口增加、平原地区旗地扩充,加速了对山区的垦殖。又因甘薯、土豆等适宜山地种植的作物的传入,使山区人口、村落迅速发展。据河北省地名普查表明,位于太行山区的曲阳、阜平、鹿泉、井陉、涉县、武安等县(市),有9%~18%的村落形成于清代。山区村落数比明代增加14%左右。人口、耕地数量随之增加。如获鹿(今鹿泉),明嘉靖时户2158,口26091,到清光绪时户31846,口176021。耕地由万历时962.5顷增至道光时的1747.1顷[21](卷4《籍赋》)。耕地面积的增加,无疑是以原始植被带缩小为代价的。大规模的毁林开荒对森林植被的破坏程度远远超过了对森林的滥采滥伐。
长期过量、掠夺性地采伐,使海河流域山区森林日渐枯竭。研究表明,隋唐时期,太行山森林覆盖率在50%;元明之际已由30%降至15%以下;清代由15%降至5%左右,民国再降至5%以下[23](p60)。不少地方岩石裸露,寸草不生。
三
森林是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森林在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是自然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最重要的枢纽。森林是水的保护神。江河上游良好的植被就像巨大的水库,可以调节江河径流、削减洪峰。据研究,森林对洪峰的最大削减量可达到50%,林地在一次连续降雨中可蓄积70毫米~270毫米的降水。滥伐森林,意味着破坏生态平衡、水土流失,其后果是灾害频仍。
河川水文状况恶化。破坏森林就破坏了水源涵养条件,必然导致河川水文状况恶化,水源锐减,泥沙日益增多,水位暴涨暴落,河道迁徙靡常。如永定河,因河水清澈见底,汉魏时期有“清泉河”之美称。自有明确文字记载到公元936年的二三千年间,很少有泛滥改道的记载。相反,它不仅灌溉之利绵延相继,而且还给人们带来航运之便。辽金时期,由于上游大片森林的破坏,森林的破坏速度超过了它自然更新的能力,原先地表的枯枝落叶层和分解完全的腐植层受到冲刷,“清泉河”水逐渐变黑。“呼黑为卢”,卢沟河由此得名。随着太行山森林的破坏,水土流失的加重,河水变浑,挟带大量泥沙,元代改名“浑河”,又名“小黄河”。元代大都城的兴建,加剧了太行山森林的破坏,浑河的改道泛滥更加频繁,河床改动无有定时,河流被更名为“无定河”。康熙时,在卢沟桥以下的河道筑起了较大的堤坝,康熙帝将无定河钦定赐名为“永定河”,希望横行难驯的无定河从此安定下来。但是,由于森林破坏和水土流失加剧,河床不几年就因泥沙淤积而日益变浅,洪水又漫出了新筑的河堤,决口泛滥,河道迁徙无常。永定河在辽代,平均94年泛决一次,金代22年,元代约7年,明代约13年,到清代3.5年就泛决一次。从1912—1939年,永定河卢沟桥以下河道,漫决达14次,其中有两次洪水涌入北京城[24]。近几百年来,为了治理永定河,耗费了无数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终因没有把握住森林破坏这一重新调节和分配地表水分循环的机制,以致收效不彰。新中国成立后,在永定河上中游修建了官厅水库,对调节洪峰流量、补给灌溉用水作用很大,它使下游地区基本上从洪水威胁下解脱出来。但是,由于流域内宜林荒山的绿化工作滞后,永定河绝大部分地区的水土流失仍然严重,致使新建水库面临淤塞的危险。1965年以来,永定河连续断流,已经面目全非了。海河流域其他河流的水文状况也严重恶化了。20世纪50年代,南运河、卫运河、子牙河、大清河、蓟运河等河道常年有水,是盛极一时的航运黄金水道,通航里程达3500公里。自60年代以来,海河流域中下游河道失去了有源之水,相继枯竭断流,4000多公里平原河道基本全部成为季节河流。
水旱灾害频仍。明清森林遭到毁灭性破坏后,海河流域的“森林水库”消失,失去了涵蓄雨水和调节流量的作用,加剧了洪水泛滥。明以前,海河流域上游山区森林密布,水灾次数少,灾害程度轻。明中叶以后,由于山林破坏日益加重,山林中枯枝败叶构成的海绵式的储水层消失,海河流域水灾逐渐增多。据统计,唐五代时期平均8.8年一次,宋辽金时期4年一次,元代1.3年一次,明代1.4年一次,清代1.03年一次,民国时期1.05年一次。水灾波及的范围,唐宋时期,最多时24个州县,元明时期增至四五十或六七十个州县,清朝和民国时期扩大到八九十甚至一百多个州县[25](P24)。统计资料说明,随着山林破坏的日益加剧,海河流域水灾频数愈来愈多,波及的范围愈来愈广,危害程度愈来愈烈。
海河流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后,改变了气候和下垫面状况,降低了空气湿度,减少了成雨条件,从而导致旱灾的加剧。自西晋至元的1103年间,河北共发生旱灾71次,每百年平均6.4次。以后随着森林破坏日益严重,旱灾也日益加剧。明代平均25次,清朝41次,民国时期51.4次[26](p3)。这说明,旱灾频率与森林植被破坏程度是成正比的,森林植被破坏越严重,旱灾的频率越大。
淀泊淤塞。历史上,海河流域平原的淀、泊、泽、渊、陂、塘星罗棋布。明中叶以后,随着太行山森林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的加剧,众多淀泊几乎全部淤为平陆。如在今白洋淀、文安洼一带,《水经注》明确记载的淀泊就有大渥淀、小渥淀、范阳陂、狐狸淀、大浦淀、阳城淀、小泥淀、大泥淀等。北宋初年,为防止契丹骑兵南突,宋朝利用今白洋淀、文安洼一带地势低洼、淀泊河渠密集的特点,潴水为塞,苦心修建了一道“塘泺”防线。沈括《梦溪笔谈》记其规模:“自保州西北沈远泺,东尽沧州泥沽海口,几八百里,悉为潴潦,阔者有及六十里者,至今倚为藩篱”。当时分布在塘泺地区的淀泊有30多个,后因黄河三次北决,流经平原中部夺御河人海,侵犯塘泺,前后60余年,“浊水所经,即为平陆”[27](卷92《河渠志》)。此外,导入塘泺的“漳水、滹沱、涿水、桑干之类,悉是浊流”,自然也带来大量的泥沙。所以自宋徽宗以后,塘泺“淤淀乾涸”。但至明中叶,北宋时代的界河,因永定河南徙带来大量泥沙而淤平,附近的地表径流遂汇集于界河南侧的塘泺淀泊地带,又形成许多新的淀泊,且具有一定规模。如地跨任丘、新安、高阳三县境的白洋淀,周回60里;霸州境内的高桥淀,周回达400里;武清县南境的三角淀,周回也达200余里;任丘县的五官淀,也是众流所归,其东与武清县三角淀相接。嘉靖年间,雄县境内即有淀泊29处,其中最大的是矛儿湾,下达直沽,周百余里。明代平原中部的这些湖淀被称为东西二淀。东淀“延袤霸州、文安、大城、武清、东安、静海之境,东西盖亘百六十余里,南北二三十里及六七里不等,为七十二清河之所汇潴。永定河自西北来,子牙河自西南来咸人之。”[28]“西淀跨雄、新数邑之境,既广且深,西北诸山之水皆汇焉。”[29](卷2《直隶河道事宜》)自清康熙以后,由于含有大量泥沙的永定河水的引入,东淀湖群相继淤垫,“尽变桑田”[29](卷2《治河蠡测》)。以三角淀为例,该淀是东淀的主要容水淀泊,嘉庆《大清一统志》上有“按古时,惟三角淀最大,又当西沽之上,故诸水皆会于此,今渐淤而小”[30](《顺天府》),到清末,三角淀“已淤成平陆”。其余各淀也“大半淤塞”。“或仅存浅濑,或竟变桑田”[29](卷2《文安河堤事宜》)。最近几十年,东淀湖群已淤为文安洼。
西淀也日渐淤浅。西淀系统中,白洋淀最为著名,它承接潴龙、唐、清水、府、漕、瀑、萍等河水,俗称“九河下梢”。这些流经太行山的河流由于森林破坏和水土流失的加剧,使白洋淀在弘治年间即受到严重淤积,至清代,各河“入淀时,水宽行缓,泥沙下沉,动辄淤塞尾闾”[31](《方舆志》)。整个白洋淀的淤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上游山区水库未建成以前,唐河、潴龙河的入淀泥沙量年均达370万立方米[32](P21)。根据1981年水利部海河委员会的调查,从清顺治元年至光绪七年(1650—1881年),由于泥沙淤积,淀区面积缩小了9/10。就白洋淀的淤积速度而言,尽管以前的速度无法估计,但在1924—1966年的42年间,白洋淀的总容积减少了32.25亿立方米[33](p77)。白洋淀自60年代以来出现7次干淀,干淀时间最长的一次是1984—1988年连续五年。
在海河平原南部,先秦汉唐时代以大陆泽为代表的湖淀群,也大多淤平消失。作为“地球之肾”,淀泊被淤平堙没,淀水干涸,湖区面积不断缩小,大大降低了其调节气候、调蓄洪水、净化水体、提供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作为生物基因库的功能。
综上所述,明清以来,由于北京城的营建、烧炭、冶炼、战争破坏及毁林开荒等,使海河流域山区森林资源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导致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尤其是表现在水土流失加剧、河川水文状况恶化、水旱灾害频仍、平原上淀泊淤平或缩小等方面。这是大自然对滥伐森林,破坏环境的无情惩罚。森林作为陆地上最庞大最复杂的生态系统,对区域环境有着较大较深的影响。因此,在区域经济开发过程中,对环境的开发要适度,要注重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如果不注意保护珍贵的森林资源,就会破坏区域生态平衡,导致严重的生态问题。这是明清以来滥砍滥伐森林留下的历史教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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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luence of denudation forest to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f the Haihe River valley in the Ming&Qing
Abstract:In the history, the mountain area of the Haihe River valley was a dense forest. From the mid- dle of the Ming, as the constrution, making charcoal, smelting, destruction of wars and opening up wasteland by destroying to forest, a heavy destruction was encountered by the forest reserve of the mountain area of the Haihe River valley. We paid a heavy environment price on felling trees extravagantly.
Key Words: Ming&Qing ; Haihe River Basin ; The forest destroying; ecological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