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小论文
关于“0”
0,可以说是人类最早接触的数了。我们祖先开始只认识没有和有,其中的没有便是0了,那么0是不是没有呢?记得小学里老师曾经说过“任何数减去它本身即等于0,0就表示没有数量。”这样说显然是不正确的。我们都知道,温度计上的0摄氏度表示水的冰点(即一个标准大气压下的冰水混合物的温度),其中的0便是水的固态和液态的区分点。而且在汉字里,0作为零表示的意思就更多了,如:1)零碎;小数目的。2)不够一定单位的数量……至此,我们知道了“没有数量是0,但0不仅仅表示没有数量,还表示固态和液态水的区分点等等。”
“任何数除以0即为没有意义。”这是小学至中学老师仍在说的一句关于0的“定论”,当时的除法(小学时)就是将一份分成若干份,求每份有多少。一个整体无法分成0份,即“没有意义”。后来我才了解到a/0中的0可以表示以零为极限的变量(一个变量在变化过程中其绝对值永远小于任意小的已定正数),应等于无穷大(一个变量在变化过程中其绝对值永远大于任意大的已定正数)。从中得到关于0的又一个定理“以零为极限的变量,叫做无穷小”。
“105、203房间、2003年”中,虽都有0的出现,粗“看”差不多;彼此意思却不同。105、2003年中的0指数的空位,不可删去。203房间中的0是分隔“楼(2)”与“房门号(3)”的(即表示二楼八号房),可删去。0还表示……
爱因斯坦曾说:“要探究一个人或者一切生物存在的意义和目的,宏观上看来,我始终认为是荒唐的。”我想研究一切“存在”的数字,不如先了解0这个“不存在”的数,不至于成为爱因斯坦说的“荒唐”的人。作为一个中学生,我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对0的认识还不够透彻,今后望(包括行动)能在“知识的海洋”中发现“我的新大陆”。
认识了小学五年级勾股定理知识和勾股定理知识的常见运用,想必很多同学会去深入学习。本站用户整理了五年级数学小论文:勾股定理,欢迎阅读。
五年级数学小论文:勾股定理
1、证明一个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
2、用于直角三角形中的相关计算
3、有利于你记住余弦定理,它是余弦定理的一种特殊情况。中国最早的一部数学着作—— 周髀算经 的开头,记载着一段周公向商高请教数学知识的对话:
周公问:“我听说您对数学非常精通,我想请教一下:天没有梯子可以上去,地也没法用尺子去一段一段丈量,那么怎样才能得到关于天地得到数据呢?”
商高回答说:“数的产生来源于对方和圆这些形体饿认识。其中有一条原理:当直角三角形‘矩’得到的一条直角边‘勾’等于3,另一条直角边‘股’等于4的时候,那么它的斜边‘弦’就必定是5。这个原理是大禹在治水的时候就总结出来的呵。”
从上面所引的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古代的人民早在几千年以前就已经发现并应用勾股定理这一重要懂得数学原理了。稍懂平面几何饿读者都知道,所谓勾股定理,就是指在直角三角形中,两条直角边的平方和等于斜边的平方
用勾(a)和股(b)分别表示直角三角形得到两条直角边,用弦(c)来表示斜边,则可得:
勾2+股2=弦2
亦即:
a2+b2=c2
勾股定理在西方被称为毕达哥拉斯定理,相传是古希腊数学家兼哲学家毕达哥拉斯于公元前550年首先发现的。其实,我国古代得到人民对这一数学定理的发现和应用,远比毕达哥拉斯早得多。如果说大禹治水因年代久远而无法确切考证的话,那么周公与商高的对话则可以确定在公元前1100年左右的西周时期,比毕达哥拉斯要早了五百多年。其中所说的勾3股4弦5,正是勾股定理的一个应用特例(32+42=52)。所以现在数学界把它称为勾股定理,应该是非常恰当的。
在稍后一点的 九章算术一书 中,勾股定理得到了更加规范的一般性表达。书中的 勾股章 说;“把勾和股分别自乘,然后把它们的积加起来,再进行开方,便可以得到弦。”把这段话列成算式,即为:
弦=(勾2+股2)(1/2)
即:
c=(a2+b2)(1/2)
定理:
如果直角三角形两直角边分别为a,b,斜边为c,那么a^平方+b^平方=c^平方;即直角三角形两直角边的平方和等于斜边的平方。
如果三角形的三条边a,b,c满足a^2+b^2=c^2,如:一条直角边是3,一条直角边是四,斜边就是33+4。
那是星期六的一天下午,我嚷着要吃西瓜,妈妈爽快地答应了。于是我和奶奶就去买西瓜。
走进菜市场,我一眼就瞅住了一个西瓜堆儿。这里的西瓜是红瓤的,又大又圆,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奶奶说:“给我挑个熟的!”那个小贩在西瓜上敲了敲,说:“包熟!”于是放在电子秤上说:“一斤十块半,3.6斤,17元8角。”奶奶说:“什么?17元8角,这么贵?不买了不买了!”小贩急了,说:“别,别,别,你去其它地方买就不贵吗?我这儿可是全市最便宜的了,我这儿一斤十块半,人家一斤半十五块五了!”奶奶数学本来就不好,被小贩这么一说便糊涂了,我当时也在想:一斤十块半,也就是1斤10.5元,单价是:10.5÷1=10.5元,而一斤半十五块五,也就是1.5斤15.5元,它的单价是:15.5÷1.5,我没细算,想想可能应该比10.5多,但是却犯了个致命的错误。
算错就会犯错,我向奶奶使了个眼色,示意让她买,于是奶奶说:“价格能少一点吗?”“不能、不能,本能就比人家便宜,再少,我就亏大了,干脆别卖了。”看着小贩的“真诚”的态度,奶奶于是付了钱,拎着装好西瓜的袋子就走了。
回到家,我把这件事告诉给妈妈。妈妈听了之后又问了一遍价钱。我说:“小贩说他这儿一斤十块半,别人那一斤半十五块五。”妈妈哭笑不得,问:“你怎么知道别人那儿贵呢?你再好好的算算”。“因为这儿是10.5÷1=10.5,而别人那儿是15.5÷1.5,反正他这儿便宜”我理直气壮。妈妈说:“你呀,太马虎了,15.5÷1.5=10.333……,谁便宜呀!”
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数学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运用十分广泛,学好数学十分重要,另外还要记住:“不要利用数学骗人,也不能不懂数学而被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