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学前 教育 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实现,一是幼儿园,一是保育所,约有80%的幼儿会进入私立幼儿园。日本学前教育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不断使其实现法制化的过程。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日本学前教育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日本学前教育的特点及启示》
摘 要:日本的学前教育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实现,一是幼儿园,一是保育所,约有80%的幼儿会进入私立幼儿园。日本学前教育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不断使其实现法制化的过程。日本一向重视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要当一名幼儿园教师,不管是国立、公立或者私立,都必须是持有相当的资格证者。纵观我国学前教育,有投入不足,立法不完善和教师队伍素质偏低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日本 学前教育 特点 启示
1日本幼儿教育的特点
1.1幼保二元化体制
日本的学前教育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实现,一是幼儿园,一是保育所。它们之间的区别是:(1)分属不同部门领导。(2)招收对象:幼儿园为3~6岁幼儿,保育所则为0~6岁幼儿。(3)入学时间:幼儿园每年4月,实行学年制,有寒暑假;保育所则随时开放,无寒暑假。(4)保育时间:幼儿园每天为4小时,保育所则为8小时。(5)保育所所受公费补贴较多,收费低廉;幼儿园受公费补助少,收费较贵。(6)教育水准:保育所比幼儿园仍低一个档次。2004年12月,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发表了《关于幼儿教育、保育一体化的综合机构》的咨询 报告 ,报告阐述了幼儿教育、保育一体化的意义与理念。目前,两者一体化虽未完全实现,但两者的教育内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融合的趋势已日益明显。
1.2以法治教,以法促教
日本学前教育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不断使其实现法制化的过程。从公布《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1899年)、《幼儿园令》(1926年),到颁布《学校教育法》(1947年)、《幼儿园设置标准》(1956年)和《幼儿园教育大纲》(1964年);从公布《社会事业法》(1938年)到颁布《 儿童 福利法》(1947年)和《儿童福利设施最低标准》(1948年)。进入90年代,随着少子化、核心家庭化、都市化、信息化等倾向,文部省先后颁布了《天使计划》(1994)、《幼儿期开始进行心灵教育》(1999),意在通过提升家庭的教育力和社区的教育力,以协调好各个方面力量对学前儿童进行教育,形成“育子的社会”。
1.3重视师资队伍建设
日本一向重视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要当一名幼儿园教师,不管是国立、公立或者私立,都必须是持有相当的资格证者。在日本,教师职业的准入门槛相对较高,即使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最低档“二种许可证”,也必须具有短期大学的学士学位。为了保证教师能够时刻保持必要的资质能力,定期更新知识和技能,文部省于2009年将教师资格证的有效期定为10年,每10年必须更新一次。幼儿园教师获得合格证的途径,一是直接通过大学教育,修完所规定的学分。一级资格证要求4年制大学修完124学分以上,一般还要求有学士称号,二级资格证要求短期大学等高等学校修完62学分以上。
2日本学前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2.1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重视
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着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充足的问题,仅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1.2%―1.3%,而且在城乡之间、公办与民办园、不同办学主体公办园之间存在财政投入的体制性差异,政府的投入主要集中在县城以上的幼儿园。2012年6月29日,在经济学家智囊团(the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发布的对45个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进行的排名比较研究报告――《良好开端》(Startingwell:Benchmarking early education across the world)中显示,在“付得起”(入园贵)排名上,我国“最贵”,处在最后一位,即第45位。该报告指出,由于中国政府很少为处境不利的幼儿和家庭提供学前教育补贴,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也很少,导致公立幼儿园数量少,私立幼儿园收费贵,送孩子上幼儿园比上大学贵。2010年,中国最好的大学北京大学的月收费是102美元,但是有的幼儿园的月收费却高达660美元,相当于顶尖大学月收费的6倍。
2.2完善学前教育立法
纵观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历程,改革开放前教育立法几乎是空白。直到八十年代末,才陆续颁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的法律和条例。进入九十年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变革,幼儿园的办园体制、投入机制发生了根本变化,与此相配套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建设却相对比较滞后,除《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外,涉及前教育的法律大量散见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令人欣慰的是,2003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把学前教育立法列入了立法调研计划,2006年底正式委托国家教育部开展学前教育法案的研究起草工作。2007年11月,国家教育部将学前教育立法纳入了今后五年的立法工作重点。
2.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我国幼儿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偏低,据中国教育统计网2008年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幼儿园专任教师898552人,其中高中阶段以下 毕业 31271人,占3.5%;高中阶段毕业360492人,占40.12%;专科毕业423413人,占47.12%;本科毕业82724人,占9.2%。且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以福建省为例,约有28.7%幼儿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民办园中未取得资格证书的教师比例远高于此。近年来,幼教师资队伍建设日益受到重视,2009年4月8日,中国首届教师资格证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表示,我国教师资格证将定期进行认证,并将实行教师资格证临时证书、有限期证书、终身证书的分类管理。
参考文献
[1] 刘天娥.现代日本学前教育的特点及其启示[J].南昌航空大学学报,2012(02):103-108.
[2] 刘焱,史瑾,潘月娟.世界学前教育排名比较研究及启示[J].学前教育研究,2013(02):1-7.
[3] 曹志祥.日本学前教育现状及发展趋势[J].世界教育信息,1998(05):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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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4月,日本开始实施新修定的《幼儿园教育要领》,明确地将人际关系、环境、表现列入幼儿园的教育内容中,以纠正偏重智育的倾向,促使儿童在天真、活泼、幸福的气氛中得到良好的发展。美国幼儿教育界也普遍重视通过社会教育促进幼儿智力、社会交往能力、价值观和自我意识的发展。 但是,智育中心的问题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根本的解决。由于家长们望子成龙心切,社会也要求高层次的人才,成人仍对幼小的孩子寄予过高的期望。在儿童很小的时候,人们就对他们进行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如计算、阅读、体操、芭蕾、钢琴、健美、武术等方面的教育。这种单一的技能技巧训练有着明显的片面性,并且在教学过程中无视儿童的兴趣,强制行事,过于正规和严格,给幼儿个性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各国教育专家认为,尊重。研究和了解幼儿的特点,提供适合他们发展的教育,仍然是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他们主张让儿童通过自然经验、社会交往和游戏等方式自发地、自主地去学习。 不分年级教育在世界发达国家已成为影响现行教育改革的一种重要潮流。1990年,法国政府颁布关于建立初等教育3年制学习阶段改革计划的法令,进行打破传统的年级概念的改革尝试。其做法是:将2至11岁儿童的教育分为3个阶段,每个阶段一般由3个学年组成。每一个阶段称作初步学习阶段,包括幼儿学校的小班和中班,儿童年龄为2至5岁。第二阶段称作基础学习阶段,包括幼儿学校的大班和小学前2个年级,儿童年龄为5至8岁。第3个阶段称作深入学习阶段,包括小学后3个年级,学龄为8至11岁。